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推荐机构管理细则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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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推荐机构管理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荐机构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试行办法》,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推荐机构,是指推荐机构经审查合格,取得从事企业股权挂牌推荐业务资格的推荐机构。未取得推荐业务资格的

推荐机构不得在中心从事企业股权挂牌推荐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有投资资格的独立经济组织向中心申请推

荐业务资格的,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业务资格申请条件

第四条以下四类机构可以在中心申请注册取得推荐机构资格:(一)证券公司;

(二)投资机构;

(三)金融机构;

(四)具有较高行业自律水平的社团法人;

(五)取得中心特许资格的市场专业服务机构。

取得推荐机构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投资价值研究分析能力;

(二)推荐业务项目人员中具有至少3名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1名通过司法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以及1名通过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培育、指导企业成长或向资本市场输送优秀企业的良好业绩记录;

(四)内部设置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对被推荐挂牌企业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经营进行督导,具有健全的持续督导管理

制度。

第三章业务资格申请程序

第五条申请推荐业务资格的推荐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下列文件:

(一) 推荐机构注册申请书;

(二) 申报推荐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机构登记文件(复印件);

(三) 申报推荐机构最新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 申报推荐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或合伙人会议关于申报推荐机构资格的决议;

(五) 申报推荐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的履历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履历;

(六) 申报推荐机构应设立推荐业务部门和内核部门,并提交各部门职责、人员配置方案以及符合中心规定要求的专业

人员简历和从业资格证书;

(七) 申报推荐机构的推荐业务部门制定的挂牌前推荐制度

和挂牌后持续督导制度;

(八) 申报推荐机构的内核部门制定的内核部门工作制度;

(九) 申报推荐机构督导被推荐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

(十) 申报推荐机构从事多层次资本市场辅导企业挂牌或上市的案例说明文件;

(十一) 申报推荐机构成立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申报推荐机构成立不足一

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十二) 申报推荐机构成立满2年的,提供“申报前2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说明书”,申报推荐机构成立不足2年的,

提供“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说明书”;

(十三) 申报推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函;

(十四) 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中心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合格的将通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颁发会员证书。如

中心认为申请文件内容不完整,申请人应提交补充材料,受理

文件时间自中心收到补充材料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第七条中心对获得业务资格的申请人,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后,申请人方可开展股权交易推荐业务。

第四章业务资格管理

第八条会员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同时申请人需要接受一年的业务考核。

在考核期间,如果申请人按中心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需要维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参考Word)

附件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融资与挂牌 第四章定向增资 第五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 第三节申报 第四节成交 第五节结算 第六节报价和成交信息发布 第七节暂停和恢复转让 第八节终止挂牌 第六章代理买卖机构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九章违规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股权融资转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融资转让业务,是指本中心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股权融资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份转让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本中心的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业务。 第五条本中心根据浙江省政府的授权对股份转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七条挂牌公司应按照本中心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中介机构在开展股份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九条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本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 (一)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有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三)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四)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六)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本中心会员分为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战略会员。 申请成为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战略合作协议 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战略合作协议

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一、合作宗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文)关于“研究探索推进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发改财金[2011]2991号)“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和非公开转让市场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

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市**单位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依托自身的优势和特色,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致力于推动**地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二、合作框架 (一)甲乙双方相互明确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甲乙双方拟共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企业挂牌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甲方确定丙方作为该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 1、孵化基地由运营机构独立运营,运营机构对孵化基地的运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2、孵化基地的业务范围为:牵头或协助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属地化市场开拓和业务宣介;提供业务咨询。 3、孵化基地需要授牌的,须在拟定授牌日前五个工作日,由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可以根据丙方的申请对孵化基地进行授牌。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自行使用含有或类似“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孵化基地”字样的名称,用作牌匾、宣传或其他用途。 4、如因甲方或乙方政策调整、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规则而导致孵化基地运营机构的确定不符合新的政策、规则的规定,则甲方或乙方可要求丙方按照新的政策、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或提供材料,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必要程序或

互联网公司走向资本市场之路

互联网公司走向资本市场之路 小沃科技有限公司王大伟 前言:本人所在公司是手机游戏行业相关的互联网公司,本文拟通过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分析,结合互联网公司一些特点,探讨互联网公司如何选择资本市场、如何提前谋划并顺利走向上市之路。 一、国内资本市场现状概述 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非常迅速,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前资本市场由场内、场外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包括沪深A股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组成;场外市场主要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四板)组成。 (一)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从资本市场架构上也从属于一板市场。中国大陆主板市场的公司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上市。 (二)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设立目的是改善中小企业金融环境,大力推动创新、创业,积极推动我国场外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市场)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全国建成并初具规模的区域股权市场有: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系统、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大连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海峡股权托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转受让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事宜,为了保证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托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并作为过渡期内的临时性措施,其最终目标是实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受让。具体托管条款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计_________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乙方同意接受托管,并乙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获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止。在完成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后,本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协议所述之托管股权享有充分无瑕疵之所有权,并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与_________公司为唯一之受托人。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前述之托管行为所需的手续,并保证不影响乙方作为受托人的合法利益。 3.甲方保证协助乙方调整原_________股份董事会、监事会,使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积极做好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报批工作,在获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后,保证尽快将乙方托管之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受托_______股份国家股后,抓紧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并保证托管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保值增值 2.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没有行使或没有及时行使本协议条款下的合法权利,不应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 3.乙方承诺除尽快进行股权转让事宜外,在托管期间严格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企业,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股权转让未获批准和托管终止之情况,乙方承诺对其托管期间新增的经营性亏损承担向甲方补偿责任。同时,甲方所属企业为_________股份银行贷款所承担的担保,在托管期间由乙方实行反担保,_________股份新增银行贷款由乙方实行担保或反担保。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服务体系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 企业挂牌服务体系 一、科技板简介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是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门设立的一个特色服务板块。旨在通过整合政策资源、资本资源、产业资源和智力资源,专设科技贷款、创业投资、债券发行等服务,营造科技型企业融资融智的生态环境,助推我省未上市科技型企业实现规范发展、融资壮大、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 “科技板”定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调节器”、企业转制的“推动器”和筹集资金的“吸铁石”。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借助“科技板”进行宣传展示、规范改制、股权托管、挂牌交易、融通资金以及上市孵化。 二、企业在科技板挂牌的好处 “科技板”着重于科技型企业真实性、规范性的信息披露,突出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前景,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对接,引导资本与科技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其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方面: 1、聚拢五类资源助推科技企业发展 中心将发挥资源聚集优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政策资源、资本资源、产业资源、智力资源和资讯资源,帮助企业突破融资发展的瓶颈,完善创新环境,缩短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时间,将“科技板”打造为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摇篮。 2、科技与资本多元化的对接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 “科技板” 以科技金融为核心,以市场化的方式为科技与资本的结合提供多元化的对接渠道,实现科技企业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为企业的持续创新和技术转化提供持续性的资金保障。如与创投合作,为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融资;与银行合作,为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保理融资;专设科技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发科技企业私募债、科技资产证券化、科技收益权凭证、固定收益等融资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创业咨询、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科技金融政策咨询与代理服务;促进上市公司与挂牌企业进行对接,探求并购重组的可能性;加强与场内市场的交流合作,为科技挂牌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服务;构建互联网金融平台,为挂牌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资本对接渠道。 3、符合政府发展导向可获相关优惠政策扶持 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鼓励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省和各市州各级政府均针对区域资本市场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推进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成功挂牌后,可享受在申报等过程中的“绿色通道”;在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及贷款贴息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及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予以优先安排。 4、资本运作的“入模子”培育夯实企业上市的基础 “科技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入模子”式资本运作的练兵场。企业低门槛进入“科技板”,通过形象展示和

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挂牌公司股份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的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上海股交中心会员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成交的,应按上海股交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佣金等有关转让费用。 第二章转让系统和转让时间 第五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使用上海股交中心所提供的转让系统和设施。转让系统和设施由交易主机、专用应用软件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日为每周一至周五,转让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遇法定节假日和上海股交中心公告的暂停转让日,股份暂停转让。 第七条转让时间内因故暂停的,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第三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应持有股份转让账户和资金账户,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办理,并与代理买卖机构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 第九条股份转让系统提供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可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在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意向,达成转让意向的,通过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 第十条投资者买入的股份,在交收前不得卖出。

第十一条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挂牌公司股份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五个转让日。 第十二条代理买卖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申报记录和凭证。 第十三条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成交均价的±30%,挂牌公司股份成交首日及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不设涨跌幅限制。挂牌公司股份的前成交均价指前一转让日该股份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前一转让日无成交的,以前一转让日的前成交均价为当日的前成交均价。 第二节委托 第十四条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 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代理买卖机构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第十五条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第十六条股份转让系统接受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成交确认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约定号等内容。 约定号是指申报中用于配对成交的标识。 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1万股及以上。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中某一挂牌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万股的,应一次性委托卖出。股份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第十七条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第三节申报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申请程序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申请程序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程序 拟挂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在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交中心“)股权挂牌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股改私幕、树料制作、审核备案、挂牌五个阶殷。 一、项目启动 l、由在齐鲁股交中心注册的中介机构向齐鲁股交中心提交《中介机构企业挂牌工作备案登记表》。 2、接照齐鲁股交中心的要求,由推荐机构牵头撰写出《尽职调查报告》,分别报齐鲁股交中心和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3、齐鲁股交中心收到《尽职调查报告》后,根据工作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 4、齐鲁股交中心根据考察情况,完成考察报告并形成初步童见,提交齐鲁股交中心挂牌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可启动挂牌程序。评议结果并不表示对申请人最终能否挂牌的承诺。 二、股改私募 l、申请人申请挂牌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在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督导下,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方可进行私募。 2、申请人如有募集资金意向和需求,可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进行股权私募。 三、材料制作 l、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齐鲁股交中心的相关要求制作挂牌申报材料。特定行业的申请人应当在挂牌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2、推荐机构特制作完成的挂牌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齐鲁股交中心和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四、审核备案 l、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挂牌申报树料进行审查,并向齐鲁股交中心

出具《关于X X公司到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推荐函》。 2、齐鲁股交中心收到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函后,由齐鲁股交中心对挂牌申报树料进行预审。齐鲁股交中心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及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核查和整改,申请人及中介机构须根据预审反馈情况对挂牌申报树料进行补充完善或者重新报送挂牌申报材料。 3、预审完成后,齐鲁股交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专审委会议“)对挂牌申报树料进行审核、聆讯。专审委会议通过后,申请人及中介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进行进一步核查和整改。 4、申请人的挂牌申报材料须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备案。备案后,齐鲁股交中心向申请人发出《关于核准xx公司股权挂牌的函》,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5、申请人股权挂牌未获批准的,自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股权挂牌申请。 6、申请人股权挂牌核准后至正式挂牌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挂牌,并及时报告齐鲁股交中心,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挂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核程序。 五、挂牌 l、申请人股权到齐鲁股交中心进行托管。 2、齐鲁股交中心网站披露申请人挂牌信息。 3、举行挂牌仪式。

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范本模板

编号:WT-2021396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范本模板 The parties shall, when making a contract, have corresponding 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 and civil conduct.

[标签:titlecontent]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转受让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事宜,为了保证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托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并作为过渡期内的临时性措施,其最终目标是实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受让。具体托管条款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计_________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乙方同意接受托管,并乙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获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止。在完成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后,本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重点)

附件四: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荐商会员推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融资及股份挂牌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挂牌业务”),明确公司、推荐商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本中心进行融资挂牌的,在融资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对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推荐商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股份推荐承销业务的推荐商会员。 第四条公司进入本中心融资挂牌,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融资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公

司进行认真尽职调查,同意其融资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七条为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融资挂牌时,可采用存量发行与增量发行相结合的模式,存量发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融资金额的50%,同时原股东存量发行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东持股数量的50%。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存量发行。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挂牌。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融资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突出; (三)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本中心融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汇总

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汇总 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各板挂牌条件 1.股份转让系统(E板)挂牌条件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数<200名)申请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 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四)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五)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六)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 (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条件 拟挂牌的非上市企业(股东数<200名)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组织与机构。 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挂牌: (一)无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无满足企业正常运作的人员; (三)企业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

(四)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 (五)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所列属的或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各板挂牌条件 1.交易板挂牌条件挂牌条件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挂牌业务企业申请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信息展示板挂牌条件

中国的股权交易市场状况

中国股权交易市场状况 一、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概述 中国的资本市场分为一板、二板、三板及股权交易市场四个层次。一板与二板称为场内交易市场,三板及股权交易市场称为场外交易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场外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对场内市场的培育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非常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发展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已及将来的上市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 股权交易市场做为资本市场中的基础,在中小企业融资,规范企业发展,培育上市企业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挂牌企业越来越多,股权交易市场获得了蓬勃的发展。 二、中国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及发展情况 (一)中国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情况 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所起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国中小企业高度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且“两多两难”问题即企业多融资难,资金多投资难问题突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化解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困局已经刻不容缓。 2012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拓宽融资渠道,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上市融资、

发行债券”。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表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功能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除加紧推出新三板、中小企业私募债外,证监会正在推动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建设,未来企业可先登陆区域股权转让市场,然后向全国新三板市场及创业板转化。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处于最基础地位,是在主板、创业板市场之外进行高科技、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的场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等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股票市场中,纽交所有2311家上市公司,纳斯达克2717家,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2386家,粉单市场6199家,大致呈金字塔状,结构相对稳定合理。而我国市场结构则是一个倒金字塔。在我国起步阶段最早定位为全国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天津股权交易所也是2008年年底才开始运营,目前建成的有上海、山东、天津、重庆、武汉等20多个市场,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实际发展,已严重滞后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增长。而近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发布为我国场外市场的建设添了一把火,根据该文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将定位为“为本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并增加了场外市场分层结构设计,一层是新三板,一层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后者和新三板对接,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 (二)中国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 1、中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整体概况

股权托管协议范本(常用版)

股权托管协议范本(常用版) Model equity custody agreement (common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股权托管协议范本(常用版) 前言:企业经营是指企业在物质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活动中,搞好市场调查与预测,选定产品发展方向,制定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决策,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的过程。本文档根据经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转受让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事宜,为了保证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托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并作为过渡期内的临时性措施,其最终目标是实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受让。具体托管条款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计_________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乙方同意接受托管,并乙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获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止。在 完成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后,本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协议所述之托管股权享有充分无瑕疵之 所有权,并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与_________公司为唯 一之受托人。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前述之托管行为所需的手续,并 保证不影响乙方作为受托人的合法利益。 3.甲方保证协助乙方调整原_________股份董事会、监 事会,使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积极做好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报批工作,在获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后,保证尽快将乙方托管之 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武汉股权交易中心业务介绍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公司挂牌(四板)业务介绍 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介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174号),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参股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平台,落户于“中国光谷”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中心定位为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湖北省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重要补充,是有效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的一个重要金融要素市场。中心挂牌对象为“两非一高”企业,即非上市、非公众和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中心建立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流程简约、风险可控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系统,搭建聚集投资融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提供风险投资的进退渠道,增强区域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健康成长,服务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中心为非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股权交易场所;办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过户、结算、交割;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的托管及托管户的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和质押、登记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办理债权、投资凭证、过渡性股权的托管业务。 二、托管交易中心功能 1、促进企业改制 为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全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引入战略

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提供股权转让平台 对暂不具备条件或不愿意进入全国市场挂牌或上市的企业,中心将为其提供股权合法、有序转让的平台,使企业在中心平台上实现股权的流动和增值,提升企业价值。 3、提供融资服务 一是通过挂牌前的定向募集股份和挂牌后的增资扩股等方式,为挂牌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二是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和发行私募债等形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心将聚集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资本,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和信息优势,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定向直接融资。此外,中心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为企业间接融资提供支持。 4、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等股权增值服务 中心作为全省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优质而全面的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维护股东权益,降低公司股权管理成本,提高股权管理效率和公信力。 5、推荐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 积极落实省、市、东湖高新区各级政府对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的财政奖励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6、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通道 中心作为股权转让平台,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提供便捷通道,提高投资效率和收益,实现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赢局面。 三、交易方式及服务特色 1、中心通过协商议价交易模式进行交易,为挂牌公司股权提供合理市场定价和流动性,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多种交易产品和多样交易方式选择,使市场凸显投资价值,贴近和满足不同层次投融资需求;

科创板挂牌条件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申请挂牌公司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板”)挂牌条件以及要求,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申请挂牌公司申请在科技创新板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属于科技型、创新型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较高成长性或一定规模; (三)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 (四)公司股权归属清晰; (五)上股交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本指引第二条第(一)项所指“科技型”公司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其中公司研发投入强度是指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或一期)研发经费支出与同年(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二)公司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其中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比是指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掌握某种专门科学技术知识、技能的研发人员、技术人员占同年(期)公司职工总数的

比例; (三)公司高新技术产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高新技术产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是指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或一期)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或提供高新技术劳务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同年(期)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四)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公司自主研发或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发明专利、著作权等。 第四条本指引第二条第(一)项所指“创新型”公司应符合《上海“四新”经济发展绿皮书》导向,属于上海“四新”经济热点领域,具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特征。 第五条不满足本指引第三条、第四条所述“科技型”、“创新型”条件的公司,可充分披露其“科技型”、“创新型”的特征,并由其聘请的具有科技创新板推荐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发表专业意见。 第六条本指引第二条第(一)项所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本指引第二条第(二)项所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公司可表现为尚未实现收入或盈利,但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经研发后取得明显的技术突破; (二)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三)公司获批取得特许经营资质。 第八条本指引第二条第(二)项所指“较高成长性”为完成了前

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标准范本)

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234292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转受让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事宜,为了保证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托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并作为过渡期内的临时性措施,其最终目标是实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受让。具体托管条款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计_________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乙方同意接受托管,并乙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一、公司简介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权中心)是陕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唯一指定股权交易托管机构,也是承接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职能的机构,肩负着推动省内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加快进入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是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股权中心受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在陕西证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股权中心由陕西金融控股集团牵头发起筹建,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全资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咸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股东参与,注册资本1.2亿元。 股权中心是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及各类金融产品的交易登记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对接省内外资本市场的平台,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债权以及其他各类权益的登记、托管、交易及投融资提供场所和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股权质押融资、私募融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产品交易;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投资等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 二、公司主营业务 股权中心主营业务包括企业展示性挂牌、企业交易性挂牌、股权转让、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金融产品交易服务、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等八大业务。 (一)展示性挂牌

上海股交中心:Q板和E板的区别解读复习进程

某某公司()是一家从事海外社会化媒体营销的初创公司。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执 行董事单亮日益感到融资压力。 作为一家轻资产的新媒体公司,他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得到500万元业务发展资金,甚至有朋友建议他卖掉房子筹措资金。 经过一番权衡,某某公司成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下称"Q板")首批101家挂牌小微企业的一员。 "现在已有5-6家投资机构通过Q板和我们接触,说不定能通过定向增发股权筹集500万元。"他说。 所谓Q板,是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针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在2013年8月7日发起的一个全新交易平台。凡是挂牌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定向增资扩股,或参与发行私募债等模式进行融资。目前挂牌的101家小微企业,其中不少注册资本只有5万元。 此前上海股交中心非上市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即E版)则是针对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可以做IPO股改的中小企业,门槛比较高。 巧合的是,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 "《实施意见》给Q板带来新发展空间。"上海股交中心总经理张云峰说,目前该中心正着手研究发行小微企业私募债的可行性。 不过,作为一家地方OTC(场外交易市场),如何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形成差异化竞争?如何完善小微企业股权交易退出通道,盘活小微企业股权投融资活跃度?摆在上海股交中心面前的,依然是诸多棘手难题。 上海股交中心一度打算同时推出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与PE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但相关部门提出"优先做好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PE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则延后推出。 信息披露"分级管理" 围绕Q板的交易规则制订,张云峰曾颇为头疼--如果照搬国内证券交易所的企业挂牌交易准入门槛,仅"企业合法存续期超过2年"与"主营业务突出"两项指标,多数小微企业将被拒之门外。 基于降低小微企业挂牌交易准入门槛,上海股交中心先在E板取消"企业合法存续期超过2年"的硬性规定,并将"主营业务突出"改为"业务基本独立";此次推出Q板,针对小微企业挂牌条件仅设定5个否定项,如"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无满足企业正常运作的人员"、"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未来发展之路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简述 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阶段 1.发展时期 早在2008年9月,国内第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便已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营业;但直到2012年8月31日,《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各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才开始掀起了建设热潮。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定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市场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证券市场,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监管。 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规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资产证券化和资本流动,健全股权登记、托管、做市商等第三方服务体系。以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产权市场为载体,探索建立统一结算制度,完善股权公开转让和报价机制。制定场外市场交易规则和规范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实行属地化、专业化监管。 从2012年开始,各省开始纷纷成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到目前,全国已经注册运营的区域性市场达40家,由此,区域性股权市场基本覆盖全国。 2.规范时期 2017年1月9日,由证监会牵头召开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该联席会议指出,部分地区盲目重复批设交易场所,导致交易场所过度过滥;部分股权交易场所违规上线私募债,产生兑付风险。 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尚未设立运营机构的,可设立一家;已设立两家及以上运营机构的,省级人民政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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