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强化技术创新,促进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号)《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要加以引导和指导,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是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措施之一。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由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鉴定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生产能力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作出相应的结论,经审批形成鉴定证书。(二)、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证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企业批准产品投产,组织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申领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参加重大项目招标,申报奖励以及申请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依据。

(三)、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究实效的原则,确保鉴定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

(四)、根据省政府《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00〕162号),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由省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能工作由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负责。各市(含部分享有省辖市管理权限的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归口管理各市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

二、鉴定类别及内容

(一)、根据《鉴定办法》的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企业自行开发,提出鉴定申请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具体分为新产品投产鉴定、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新技术鉴定。

(二)、上文所称的“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主要是指列入国家和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新产品试产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实施项目计划过程中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

(三)、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产品投产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生产管理用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基础标准,作出是否可以指导批量生产的结论;

(2)审查试制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评价其先进性;

(3)审查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2、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样机(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评价其技术水平;

(3)考核新产品试产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3、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新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评价其技术水平;

(3)审查新技术推广应用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三、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产的新产品已经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进行过全项型式试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

2、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产品标准)。

3、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设备。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5、无知识产权争议。

6、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二)、申请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计划,样机(样品)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2、具备样机(样品)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技术条件)。

3、样机(样品)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三)、申请新技术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技术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2、具备技术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

3、新技术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四、鉴定应具备的技术文件

(一)、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具备下列文件:

1、计划任务书:提出试产数量、进度安排、责任人、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技术任务书:提出试制产品要达到的技术指标,技术文件要达到的要求,设备、工装、检测手段要达到的要求,试产过程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各阶段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2、试制总结:主要内容为项目来源,市场前景分析预测;试制数量和时间、试验数量和时间、试用数量和时间;试制各阶段解决的问题;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试制技术方案概述、试制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各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

4、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新产品,企业应当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发布。

5、检测报告:由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全项型式试验)。

6、查新报告:国家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情报检索业务的情报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结论应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对比数据,对先进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对创新性给出明确具体的结论。

7、标准化审查报告:对产品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符合标准的程度及完整性程度,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图样符合标准化情况,材料的标准化情况作出审查,计算出标准化系数,并对标准化的经济效果作出分析。

8、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对试制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对技术的先进性作出评价。对本技术方案的市场接受程度、批量生产能力、投资情况分析、评价本

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9、用户试用报告(工业试运行报告)。分析试运行过程中产品的技术性能,评价是否满足用户的技术要求。

10、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产品,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11、产品图样:需要产品图样用于指导生产和订货的新产品应提供全套设计图样和产品零部件明细表及外购、外协件汇总表备查。

12、全套工艺文件: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操作规程、检验规程、配方概要及工艺流程等。

13、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

(二)申请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计划任务书:提出试制数量、进度安排、责任人、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技术任务书:提出样机(样品)要达到的技术指标,技术文件要达到的要求;试制过程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2、试制总结:主要内容为项目来源,市场前景分析预测;试制数量和时间;试制各阶段解决的问题;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试制技术方案概述、样机(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各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

4、技术条件。

5、检测报告:由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6、查新报告:国家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情报检索业务的情报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结论应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对比数据,对先进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对创新性给出明确具体的结论。

7、标准化审查报告:对产品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符合标准的程度及完整性程度,材料的标准化情况作出审查,计算出标准化系数,并对标准化的经济效果作出分析。

8、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对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对技术的先进性作出评价。评价本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9、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产品,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10、产品图样:需要产品图样用于指导生产和订货的新产品应提供全套设计图样和产品零部件明细表及外购、外协件汇总表备查。

12、主要工艺文件: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操作规程、检验规程、配方概要及工艺流程等。(三)、申请新技术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任务书:提出技术指标,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2、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技术方案概述、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技术成熟程度,各项技术难点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

3、查新报告:国家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情报检索业务的情报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结论应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对比数据,对先进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对创新性给出明确具体的结论。

4、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对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对技术的先进性作出评价。评价本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5、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技术,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6、技术测试报告。

五、鉴定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鉴定的申请程序:由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单位填写《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连同全套鉴定技术文件,送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经上级主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范本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制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 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新产品鉴定邀请函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 一、前言 为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展示企业及其产品,搭建企业、用户、推广与管理等方面沟通的平台全面促进安徽省农机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由阜阳市人民政府主办,xxx新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xx第四届中国(安徽)农业机械展览会定于20xx年5月7日至9日在阜阳市临沂商城举办。 20xx第四届中国(安徽)农业机械展览会将通过实物形式展示,突出展示国内外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和未来发展趋势;并广泛邀请组织省内外经销商、批发商、配套产品生产商等各类专业对口观众参观交流洽谈;为企业推介产品、提升形象、树立品牌、拓展贸易、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 XXX鉴定邀请函 尊敬的: 由我单位研制的 经我单位对等技术参数自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资料齐全。 现我单位拟定于年月日进行鉴定。

请您亲临现场鉴定、指导! XXX公司 XXX新产品展示说明会邀请函 尊敬的: 本公司将于年月日举办“创新产品展示及说明会”,对我单位研制开发的新型XXX产品进行推广鉴定。我们真诚地期待您的光临与参与!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程: XXXXXX 年月日 邀请函 尊敬的, 您好! XXXXX诚挚邀请您莅临我们“XXXXXXXXXX”会议。鉴于您在XXXX领域的专业知识、权威声望,现特正式致函,诚恳地邀请您作为本活动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特此邀请!

期待您的出席和指导!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程: XXXXXXX 年月日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林厅公告(第9号) 根据《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是指农产品(除渔产品外的食用农产品,下同)产地环境及质量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定合格,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农产品生产产地。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工作由省农林厅负责。省农林厅成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管理工作;设立粮油、园艺、畜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专业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场检查和评审推荐等工作。县(市、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申请受理、初审、推荐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积极鼓励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经认定的产地产品在放心肉菜市场准入过程中免予检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第二章产地条件与质量控制 第五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灌溉水(畜禽饮用、加工用水)、土壤、大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要求,产地周围3公里以内没有污染企业,蔬菜、茶叶、果品等产地应远离交通主干道100米以上。 第六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集中连片、产品相对稳定,并具有一定规模:粮油作物达2000亩以上,露地蔬菜(含西甜瓜)500亩以上,设施蔬菜200亩以上,茶、果300亩以上,食用菌1万平方米以上;蛋用家禽栏存5000羽以上,肉用禽年出栏2万羽以上,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奶牛栏存100头以上,羊栏存500只以上。 第七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能确保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并有相对稳定的产销组织形式。 第八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配备专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或依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病虫测报、动物疫病防治、生产技术指导及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第九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生产过程应具备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一)按照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规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操作规范并组织生产。 (二)建立严格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物制剂等投入品使用登记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9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具有考评人员资格并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派,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承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他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鉴定项目内容及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检测、评分任务,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章。 考评人员具有独立判分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第六条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考生个人违纪行为,考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对集体违纪行为,由考评组长请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后,给予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益。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诉。 第八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按照任务单的要求,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如不符合职业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并在考评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人员与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①或其他利害关系②的,考评人员应主动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回避。 第十条考评人员应妥善保管考评人员证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并以文字形式公开声明。 考评人员执行考评任务,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证卡,并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 第十一条考评人员应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所考评职业和考评技术方法的学习研究,严把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 第十二条考评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公平公正,自觉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

江西省新产品鉴定材料模板

AAAAAA新产品 鉴定材料 ******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

鉴定材料目录 一、鉴定大纲…………………………………………………………………… 二、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 三、标准化审查报告………………………………………………………… 四、成本分析报告……………………………………………………………… 五、用户使用报告……………………………………………………………… 六、环境检测报告……………………………………………………………… 七、科技查新报告……………………………………………………………… 八、产品检验报告……………………………………………………………… 九、项目确认书…………………………………………………………………2 4 16 19 21 23 31 40 44

一、鉴定大纲 1.提交新产品鉴定单位 ******有限公司 2.提交鉴定产品 AAAAAA 3.鉴定依据 由******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AAAAAA”,其产品性能指标经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用户使用,产品质量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该产品已具备新产品鉴定的条件。 该产品已列入江西省工信委2017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文号:赣工信技术字[2017]*,计划编号:2017-****。 4.鉴定目的 根据生产企业提交鉴定会的各类文件、报告、有关记录、数据等资料以及现场生产情况,确认是否具有批量生产的条件和能力,以及产品达到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出评价,并在新产品的鉴定证书上做出结论。 5.鉴定组织 鉴定会由江西省工信委组织,吉安市工信委主持,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及同行业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新产品鉴定工作。 6.提交鉴定的文件资料 1)鉴定大纲

华碧新获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备案证书

华碧新获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备案证书 日前,华碧获得由江苏省质量协会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备案证书,备案编号JSZLJD0005。鉴定范围包括:1.机电类,包含金属材料、通用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纺织设备、轻工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仪器仪表,热能动力设备(内燃机)、化工过程机械、化工过程设备、特种设备; 2.化工类; 3.轻工类; 4.建材类; 5.电子类; 6.冶金类。此次获得江苏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推荐备案,充分表明了江苏省质量协会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对华碧的鉴定能力、实验设备、人才团队、质量管控等全方位综合实力的肯定。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196号),废止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号),致使质量鉴定组织的批准发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为了适应产品质量鉴定工作改革新形势,满足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江苏省质量协会在科研院所、高校及检测检验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质量管理专家的优势,协会成立了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负责系统深入地推进江苏省产品质量组织单位推荐备案和管理工作。华碧是首批获得江苏省质量协会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推荐备案的单位之一。 江苏省质量协会是由江苏省质量检验协会于1996年11月更名成立的,是各类企业以及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社

会团体。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接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业务指导和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近年来,协会发挥跨行业、跨部门、联系广泛的优势,锐意创新,大胆整合,积极打造质协系统服务品牌,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被省民政厅和民政部授予“江苏省先进社会团体”、“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 机电修岗位等级鉴定规定 一、技术等级设定 1 维修工、电工、操作工,等级分为初、中、高共三级; 2 技术员等级分为初、中共两级; 3专业技术工程师等级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共三级。 二、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初级工:新入岗最基本评级为初级工。 2 中级工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个月以上。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3 高级工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4 初级技术员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新入职时大专1年以上,本科及以上不做工作时间限制)。 5 中级技术员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大专,2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 助理工程师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较为复杂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大专,5年以上;本科,3年以上)。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6个月以上。 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取得本职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7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部门有较高的权威性。 全面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有对工程设计、科研项目进行鉴定和评估的能力。 能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市场前景分析,所取得的成果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大专,8年以上;本科,6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价三个方面。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常见问题分析等。由各专业相关专业人员拟定考试题库,设备部组织考试。 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设备部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3 素质测评由部门、车间垂直管理层级确定。 4三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5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

新产品鉴定

省经贸委《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皖经贸科[1997]567号) 第一条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根据国家经 贸委颁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以下简称鉴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 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新产品是指采 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 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

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 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四条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安徽省经贸委归口管理、监督本省的新产品、新技术 鉴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经贸委归口管理、监督本行业、本地市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 第五条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新产 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结论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获得奖励以及享受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扶持政策的依 据。 第七条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省、行业及各地市技术创新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企业自行开发而未列入各级计划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在试产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标准版)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学校领导下,设置的专业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日常工作与职业培训部合暑办公,由职业培训部统筹协调各教学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各鉴定场地和实施设备与学校教学资源共享。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服务,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考核鉴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业培训部职责: 1、组织协调各教学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2、统筹全校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审核职业技能鉴定经费预算和开支; 3、对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经验交流。 4、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建设和规划,负责考评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系(部)职责: 1、指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负责本系(部)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的宣传、报名登记和费用收取,统一缴学校财务处; 2、负责安排技能鉴定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维护专用仪器; 3、与技能鉴定所一起协商安排本系(部)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 4、负责本系(部)学生技能鉴定证书发放。 第六条技能鉴定所: 1、受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发准考证; 2、在己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级别的考评员组成专业鉴定小组; 3、按照国家或市鉴定中心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鉴定情况,并对鉴定合格人员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5、协调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场地,确保符合鉴定要求。 6、管理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第七条技能鉴定所接受国家、市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市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章技能鉴定的实施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技能鉴定所根据教学计划,结合职业培训工作特点,制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上报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计划包括:鉴定职业(工种)与级别、鉴定人数、鉴定日程安排、考评人员配备、试题来源等。面

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方案

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方案 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方案 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提高我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劳社部发[]27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10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医药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必须适应市场和医药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医药企业的工作任务和行业特点,坚持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的方向,把培养从业人员的实践能力、技术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有关政策规定 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三)《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湘劳社[]230号)第五条规定:“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就业和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 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在省医药学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及其市州培训工作站受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相关培训与鉴定工作。各自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工作。主要职能是: 1、制定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新产品鉴定大纲

新产品鉴定大纲 1、鉴定用实物和资料(1)样机、附件、备件及随机文件产品台附件套备件套使用说明书份合格证明书份装箱单份(2)图样及技术文件全套工作图样套全套明细表及汇总表套技术任务书或技术建议书计算书型式试验报告试用(运行)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产品企业标准(草案)标准起草说明书试制总结试制鉴定大纲主要工艺文件套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新产品鉴定大纲电子文件编码GLWA120页码3-2关键件工艺分析报告28份关键工艺装备图样套 2、鉴定内容(1)审查产品企业标准(草案)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或技术建议书的要求。(2)审查基本参数和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要求。(3)审查图样、设计文件质量及其完整性。(4)检查产品外观质量。(5)测试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根据产品标准(草案)的规定列出产品全部性能试验项目程序及记录表格。(见下表)产品性能试验情况登记表序号项目及内容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试验结果(6)检查产品主要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及装配质量。测试产品主要零部件的制造质量,根据产品图纸的规定列出主要零部件主要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见下表) 零部件测试情况登记表序号图号名称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实验结果010203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新产品鉴定大纲电

子文件编码GLWA120页码3-3检查主要部件的装配质量;检查电器设备质量;检查外购件外协件质量。(7)检查产品成套性及附件、备件质量。(8)审查产品结构及工艺性:由主任设计员介绍产品的结构特点、工艺性和使用的优缺点。(9)审查工艺技术文件及其质量:由主任工艺员介绍编制工艺文件的原则及关键工艺情况;车间工艺员介绍工艺文件验证情况。(10)检查主要工艺装备及其质量。 3、附鉴定用仪器、工具及材料清单(见下表)鉴定用仪器、工具及材料清单序号型号及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下文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发布。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

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三);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 烟草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烟草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作好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烟草职工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和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进行烟草行业特有工种的技术等级的考核和烟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烟草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和审核); 2.制订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3.对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 4.组建和管理烟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专家委员会; 5.负责审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批准,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 6.负责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认定和审核,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核准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7.审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报劳动职业技能开发批准后实施; 8.负责管理和核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9.负责对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10.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 第四条烟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制订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与标准,负责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资格审核工作; 3.参与制定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组建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试题库; 4.制定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与考核; 5.指导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 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以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7.参与推动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或集团公司劳动工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省、本企业及集团公司烟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省、本企业集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本省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也可与他省合并建站),向国家局人事劳动司申请建立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 3.管理本省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及负责考评员的推荐工作; 4.承担国家局人事劳动司安排或委托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六条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烟草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承担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机构。建立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熟悉所鉴定工种(专业)业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领导干部; 2.具有与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 3.具有与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及设施; 4.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鉴定考评员;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石油油田分公司职业技能 鉴定实施细则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 ? 塔油发[2000]173号 ★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 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九日 ? 油田各单位: 现将《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开展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加职工技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结合油田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油田公司”)、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简称“塔指”)的职工及油田职业学校毕业生进行的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考评。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油田公司人事处,主要职责是: 1、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组织编制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开发规划。 2、2、负责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管理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审核聘任考评员。 3、3、负责组织制定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4、负责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及证书颁发工作。 5、5、负责协调井控工等行业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6、6、负责协调锅炉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新产品鉴定程序及准备提纲

新产品鉴定程序及准备 提纲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新产品鉴定程序及资料准备提纲 一、鉴定程序 1、准备鉴定资料。 2、确定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需是同一技术领域或相关行业的专家,要求人数7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高工、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5人以上。 3、向市科委提交鉴定资料,并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 4、上报衢州市科委或省科技厅鉴定资料,领取鉴定许可证,并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 5、召开鉴定会 6、鉴定证书整理报组织鉴定单位盖章,领取鉴定证书。 二、所需的鉴定资料目录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 3、查新报告(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的产品必须准备) 4、试制总结报告 5、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是企业标准必备,并需到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6、标准化审查报告 7、产品检测报告(需带有‘MC’或‘MA’标志的报告,并且是型式试验报告) 8、用户意见报告(2~3份) 9、投产条件报告 10、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11、环境检测报告或有关证明(有‘三废’排放的企业需准备) 12、产品图样及零部件样一套备用(机械、电气类企业需准备) 13、产品工艺技术文件一套备用 三、鉴定资料撰写的一般提纲 一)、鉴定大纲 1、前言(或任务来源):对项目或产品的内容、列入计划情况、完成时间、完成的情况作简要说明。 2、鉴定的性质:省级新产品鉴定 3、鉴定依据:计划的文号和名称 产品标准代号和名称 浙科成发(95)297《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4、鉴定目的及内容 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统一;其正确性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可否指导生产;审查产品(或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和标准要求,对产品制造工艺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 对产品(项目)的技术水平作出评价。 5、鉴定的形式和程序 鉴定以会议形式进行,邀请同行专家成立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或二名),委员若干名,由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宣读技术文件; 审查技术文件和资料,察看样品(样机),考察生产现场; 讨论并形成鉴定意见。 6、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及提供单位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经信运行〔2011〕205号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精神,促进我省工业设计产业提速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我委制定了《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和《关于促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苏经信运行〔2011〕135号)要求,为推动我省工业设计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并进,特开展工业设计中心和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知识,对产品的材料、功能、结构、质量、形态、包装以及生产工艺进行整合优化的集成创新活动。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丰富,对工业产品优化升级、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以省内行业和制造企业工业设计部门、高校院所为依托建设的工业设计中心。

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区是指拥有较好的服务平台和配套体系,在集聚工业设计企业、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方面成绩突出,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对提升相关制造业竞争力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园区。 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是指具有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和机制、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强、整体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制造企业。 第三条江苏省经信委负责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评定和监督管理。各省辖市经信委负责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协同做好监督管理。 第四条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定坚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设计中心承担单位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和数量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工业设计团队。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现单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陕煤化集团《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煤化司发〔2012〕243号)文件及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单位内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机制。依据国家和煤炭行业职业技能资格考核标准、陕煤化集团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第三条建立职业技能考评激励机制。坚持公平公正、评聘分离、使用和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原则。实行技能岗位津贴,激励技能岗位职工立足岗位成才。 第四条推行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技术操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岗位工种的初级技能等级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实行逐级晋升的考评原则,不得跨级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技

师以下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审。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职业技能评审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职培训单位的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承担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委托安排的鉴定任务。 (二)编制单位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组织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前强化培训工作。 (四)审核上报参评人员资格,协助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做好培训及鉴定工作。 第三章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鉴定对象 (一)转正后的学徒工和熟练工。 (二)专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技术操作岗位工作的职工。

新产品鉴定程序及资料准备提纲

新产品鉴定程序及资料准备提纲 一、鉴定程序 1、准备鉴定资料。 2、确定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需是同一技术领域或相关行业的专家, 要求人数7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高工、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 5 人以上。 3、向市科委提交鉴定资料,并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申请表向市科委工业专利科领取)。 4、上报杭州市科委或省科技厅鉴定资料,领取鉴定许可证,并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 5、召开鉴定会 6、鉴定证书整理报组织鉴定单位盖章,领取鉴定证书。 二、所需的鉴定资料目录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 3、查新报告(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的产品必须准备) 4、试制总结报告 5、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是企业标准必备,并需到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6、标准化审查报告 7、产品检测报告(需带有‘ MC'或‘ MA '标志的报告,并且是型式试验报告) 8用户意见报告(2~3份) 9、投产条件报告 10、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11、环境检测报告或有关证明(有‘三废’排放的企业需准备) 12、产品图样及零部件样一套备用(机械、电气类企业需准备) 13、产品工艺技术文件一套备用 三、鉴定资料撰写的一般提纲 一)、鉴定大纲

1、前言(或任务来源):对项目或产品的内容、列入计划情况、完成时间、完成的情况作简要说明。 2、鉴定的性质:省级新产品鉴定 3、鉴定依据:计划的文号和名称 产品标准代号和名称浙科成发(95)297《浙江省科学 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4、鉴定目的及内容 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统一;其正确性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可否指导生产; 审查产品(或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和标准要求,对产品制造工艺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 对产品(项目)的技术水平作出评价。 5、鉴定的形式和程序 鉴定以会议形式进行,邀请同行专家成立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或二名),委员若干名,由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宣读技术文件; 审查技术文件和资料,察看样品(样机),考察生产现场;讨论并形成鉴定意见。 6、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及提供单位 其中:鉴定大纲的提供单位为组织鉴定单位;计划内省级新产品的计划任务书的提供单位为省科技厅;投产条件报告的提供单位为企业主管部门或萧山市科委;其他文件的提供单位为企业。 二)、计划任务书:计划内的需提供列入省级新产品(或科技计划) 的文件复印件;计划外的新产品(或项目)需提供企业制订的计划任务书。(注意检测报告的技术指标值与计划任务书的指标值相对应) 三)、试制总结报告撰写的一般提纲 1概述(或前言):对新产品(或项目)的种类、用途、国际国内发展现状及趋势和开发新产品的理由作出简要说明。 2、试制过程的简要回顾:对试制和整个过程作阶段性的回顾,简要说明产品试制各阶段所做的工件。 3、试制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难题(或关键点)和解决的方法;对关键 技术和创新点,既要说明清楚又要注意技术保密,讲清楚原理但不要整盘托出。 4、试制结果:试制完成后,企业的实验和检测结果;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用户试用后的结果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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