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共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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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共育的思考

作者:许新海

来源:《教育》2017年第29期

今年新教育年会的主题是家校合作共育。今天,我们来研讨家校合作共育话题,对这几年的家校合作共育行动进行反思、梳理、总结、提炼,为年会的召开作思想与理论上的准备。借此机会,我想抛出一些问题,与大家一起来思考。

首先,是为什么提出家校合作共育?

我们大多数学校里一般都有一个家长委员会。关于家长委员会,朱永新教授有两个观点,我很认同。一个观点是,新教育人尽量不要使用“家长”这个词,因为这个词很容易让人想到“家长制”,缺少“平等”理念,应该更多使用国际通用的“父母”一词,也就是英语中的parents。另一个观点是,不称“家长委员会”,而称作“家校合作委员会”。我曾做过13年的校长,记得

做校长的时候,成立“家长委员会”,就是挑每一个班上资源最丰富的家长,做官的、有钱的,做官的能够帮学校办些事,有钱的可以给学校捐一点钱。家长委员会每年开一到两次会议就完事了。长期以来,许多学校家长委员会就处于这样的层面。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新教育实验的语境下,再这样理解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定位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显然已经是不行的。新教育实验提出“家校合作共育”行动项目,倡导建立“家委会”,这个“家委会”已经不是原来的“家长委员会”了,而是“家校合作委员会”。

通过中外文献的比较研究发现,“家校合作委员会”的概念与国际上普遍设立的“父母教师协会(parent?鄄teacher association)简称(PTA)是一致的。我曾在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一年,走访了许多澳洲的中小学校,他们都没有中国式的家长委员会,建立的都是“父母教师协会”。国际经验的启迪,让我们新教育人思考如何建立一种新型的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护和发展需要一个新的载体,“家校合作委员会”应时而生。新教育实验核心团队在朱永新教授的带领下,通过一年的研究,最近基本形成了《家校合作委员会章程》。这个章程将在今年年会上正式公布,提供给全国所有新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参考。

今天我们探讨家校合作共育,不仅要考虑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家校合作中的一部分研究内容,我们更多地要研究合作、研究共育。为什么要研究合作和共育呢?现在,全社会都十分重视家庭教育。2015年2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

重要讲话,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2015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什么现在这么重视家庭教育呢?想想我们小时候,兄弟姐妹三四个、五六个,七八个都有,那时国力贫弱,还没有能力想到重视家庭教育。那时候父母们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缺乏科学理念的指导和引领,生活贫困,让孩子吃饱穿暖是主要任务。现在,中国的家庭结构完全变了,最早的一代独生子女,也早就为人父母。当下中国的家庭,父母的学历水平也是历史上最高的,而且在互联网背景下教育知识的获取变得非常便捷。但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教育素养普遍缺失,或许不能说是无知的。一个合格的父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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