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

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

增强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合格公民

增强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合格公民 活动时间:十二月六日 活动地点:六年一班教室 活动主题:增强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合格公民 活动目的: 1、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做合格小公民。 活动准备: 1、准备有关的法律知识材料。 2、收集有关遵纪守法的案例。 活动过程: 1、主持人讲话: 同学们!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规章制度打交道,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只有遵守一系列的规矩才能有条有理,完善和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全体公民都能做到遵纪守法,我们就能在一个文明美好的环境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今天我们召开“遵纪守法”主题班会,目的就是让我们从小学做自觉遵纪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当个合格的公民。 2、了解法律知识: (1)主持人: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2)“我懂法”知识竞赛: 主持人:为了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全体同学课下收集了不少材料。我提议让我们开展一个“我懂法”知识竞赛,看看哪些同学是我们班的小小法学家。 ①竞赛以南北排双方打擂台的形式开展。 ②竞赛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必答题,答对加10 分,答错不扣分;第二部分是抢答题,等主持人说开始之后,再举手。 主持人小结:通过竞赛,我们看到同学们对一些法律知识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 3、辨别是非: 主持人: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

关于怎样维护法律权益怎样树立法律意识的论文

关于怎样维护法律权益怎样树立法律意识的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 一、我国现阶段公民意识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识在建构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存在一些影响公民意识形成的消极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臣民意识的影响 从历史上看,古代中国的基本政体形态是君主专制,维护皇帝的权力、地位和尊严,树立皇帝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乃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出发点。而且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也被皇权的绝对神圣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废法,使古代中国形成了系统严密的官僚体制,这种封建专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适应封建政治文化发展的臣民意识。近代以来,中国曾经有过几次思想启蒙运动,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都是昙花一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权观念、自由与平等、个性解放等现代价值观念统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抛弃,而许多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义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识却一直存在了下来。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思想得到了较大的解放,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长制、特权思想、臣民意识在一部分人的大脑中仍然根深蒂固。 (二)权利意识的淡薄 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极其淡薄。这主要是由于:1.客观上由于自然经济、宗法家族和集权专制三位一体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商品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与之相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与成长。这是传统社会民众缺乏权利意识的客观原因。2.主观上由于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义轻利。受其影响,时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于言利,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居然会因打官司有贪利嫌而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就不是现代公民应有的意识和行为。 (三)公民教育的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证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没有及时转变思路。转变到提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上来。这也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四)社会转型期制度的不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主要表现为:1.存在着制度空场和制度冲突。所谓制度空场,就是制度的供给滞后、不到位,人们有了新的活动却无相应的活动规则。所谓制度冲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比如在法律、法规方面,有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干着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勾当。2.现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无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没有约束力,则是无效。如制度对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行为的规定,基本上是无效的。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有一定约束力,但没有达到制定制度时的预期效果,则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行为的规定。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现了诸如打假者被打、索赔者索不到赔、纳税人竞争不过高逃税等现象。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公民意识的形成起着抑制作用。 二、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及方法 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笔者结合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实际状况,认为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必须创造适宜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所谓外部环境,主要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

强化法纪观念 严格遵纪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任过红军旅长,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案件发生后,黄克功上书党中央,请求上前线戴罪立功。毛泽东亲自批准对其处以死刑,并专门写信给给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写信,“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案件的处理告诉人们,不论是谁都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一、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 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第一,法律意识在完善立法工作,促进有法可依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依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以,没有法,或者法残缺不全,那么依法办事就无从谈起。第二,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常言说得好“已不正,不能正人”、“打铁先要自身硬”,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第三,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第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实现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中,具有重要作用。而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见诸于报端的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给他们的权力,当做自己贪污、腐败的专用工具,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利益而不顾,挺而走险,最终走上不归之路,他们带给自己身边的班子成员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共同犯罪与集体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往往起到了主要作用。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法大于权,而不是权大于法。第五,从法律的监督角度来看,依法治国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的真正实现,来源于他们良好的法律意识,否则,这种监督就会显得苍白无力。 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认识到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是顺利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从行政与司法来看,能否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决于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如果没有他们相应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工作就难以进行。从守法与护法的角度看,公民能否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决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我国的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整体水平还不高,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任务还十分艰巨。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它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总之,认识必须到位,行动必须自觉,工作必须一贯坚持,才能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与士兵爱国爱党演讲稿精选范文汇编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第1 页共5 页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_1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说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个地方演说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别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能够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能够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时期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那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依照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处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那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日子;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微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个地方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个地方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那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进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进展是要依赖法律才干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别遥远,不管是在家庭日子、社会日子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知道法,用法,别犯法。才干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具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别能就是一具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那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尽管,我国目前差不多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说,“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那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尽管距离一具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别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别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翼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别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算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具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真的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别公正,那什么原因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别彻底一致,也就必定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别仅经济实力脚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干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全然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基本上民主政治的产物,基本上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算是遵从人

浅谈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中国传媒大学2012——2013学年 第1 学期 课程编码051030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题目浅谈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学生姓名张淼宇 学号201204313004 班级文化产业管理2班 学生所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任课教师彭珂 教师所属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成绩

当前,“法”对人们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人们主动依法保障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一是归结于中国的司法体系不断地完善,二则依赖于现代传媒为法律的传播提供的有力保障。例如现在最受大家欢迎,被誉为“饭后法律茶点”的《今日说法》,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观看一个小故事,吸收一些法律知识,了解我国基本的法律精神和方向。常年浸润于这样的法律知识传播氛围中,受众们的法律知识可见一斑。再加上国内教育范围的扩大,教育质量的改善和条件的提高,法律知识讲授的范围亦不断扩大,各种媒介都通过其特有的形式传递着法律信息,法律信息填充着我们生存的每个时空,宛如空气般存在,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但纵观当代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不少的缺漏和有待完善之处。首先,引发社会大讨论的活熊取胆事件,从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漏洞。在西方等发达国家早有针对动物的保护法实施,但我国还面临有案件却无法可循的尴尬境地,致使公民行为准则出现不一致性;其次,通过城市治安案件中看出中国的法制进程虽然稳步有序的提升,但影响和传播力度不够,致使边缘人士,如农村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接触不到或者不理解法律条文;此外在一份来自百度文库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中显示:有92.11%的同学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而且有45.11%的同学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有用。所以,培养现代法律意识、建立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结合我国现状,我用分类方法研究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手段。人和人之间存在差异性,但人和人组成的群体中却存在共性,藉此,针对不同人群体现出的不同特性,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方案建议。 首先,我将传播对象做了如下分类:青少年、大学生、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普适大众等。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成长期,在此阶段形成正确良好的价值观对其一生的发展尤其重要。对于所受教育条件和质量好的青少年来说,应力求在日常教育中渗透法制观念的介绍和加强道德建设,正如林肯所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而对于处于边远地区的青少年来说,接受高质量教育不甚现实,所以,需要在思想政治课堂上普及法律的精神和知识。 大学生正处于个人生涯和社会角色的交汇点,正在完成“社会人”的转型过渡,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1、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法律的特点、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 (2)理解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2.情感态度观念 通过学习,培养学生遵守纪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3.运用 要求能够理解法律与纪律的关系,理解法律是怎样伴随我们成长,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中职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形成,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自我控制力不强,他们往往对来自身边的不良诱惑难以抵制,以致带来一些不良后果,影响其自身的发展,既要让学生认识违反法律、纪律的危害,又要注意方法上的指导,而遵纪守法教育的最终成果将落实在学生的实践行为方面,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把树立和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年学生的自觉行动,抵制来自身边的不良诱惑,实现教学目标。因此,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为本课重点。 2.教学难点 (见教学重点) 3.结构线索 本课时从属于第三单元“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的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本课时主题“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授课主要使用与学生生活联系紧密的案例和情景体验,通过讲述、思考和讨论使学生了解法律的特点、法律与纪律的关系,理解法律、纪律的作用以及违

反法律、纪律的危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学情分析 中职生求知欲强,对自己生活的周边世界充满好奇,但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生活经验缺乏,难以准确把握社会生活环境的复杂性,分辨是非善恶、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很容易被不良诱惑迷惑,出现一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中职生处在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意识直接影响他们的以后的成长。加强法制教育,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尤为重要。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情境教学法、行为导向法、讨论法等。教学用具: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课型:新授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近日,浙江金华磐安县某路口,一位老人在斑马线前要过马路,不少机动车却毫无礼让的意思。一辆车违规压实线横过车,替老人挡住车辆,老人才顺利通过马路。事后交警对不礼让行人的7辆车车主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对横车司机的暖心之举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他的违规行为做出了批评教育。(图片内容见课件) 这一事件,你怎么看? 道德弘扬真善美,法律打击假恶丑。引入新课内容。 二、新课教授: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一、纪律保证我们的学习生活秩序(板书) (一)纪律的定义(板书) 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我们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社会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看多媒体课件。观察体味、思考。 <设臵问题> 我们应遵守怎样的上课和开会纪律?你遵守纪律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 挖掘学生日常生活情景,唤起内心对知识的感知以及对自身行为的反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

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

浅谈公民的法律意识

浅谈公民的法律意识 内容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本文将以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和成因分析为线索,阐述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对如何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出了自己的建解。 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写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第三部分写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普法教育 依法治国法制建设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呢?对此,笔者有以下见解; 一、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第一,法律意识在完善立法工作,促进有法可依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依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以,没有法,或者法残缺不全,那么依法办事就无从谈起。第二,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范文最新推荐------------------------------------------------------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 1 / 8

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

增强法制意识 做守法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做守法公民 张雪志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在国家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侵入了我们的身边。你们是否能在这场信息狂潮中将正确与谬误分辨清楚?或许你们中的很多人在扪心自问后将遗憾地回答:不能。 近年来表少年犯罪的案件却在不断增加,有多少青少年犯罪就有多少家庭的悲剧在上演! 从很多案例中可以总结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自控能力差,表现在暴躁、易怒、过份倔强,老师讲的不听、很烦躁,对着干。在现在这个年龄段,同学们都喜欢用自己的思一套思维模式处理问题,将家长、老师、学校排除在外。自认为这样就叫做“成熟”!但因为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还很稚嫩,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为违法或犯罪的行为打开了大门。 2.江湖义气

江湖义气通常以老乡,寝室、班级为背景,形成团体互相支援,把一些本来不大的矛盾扩大化,从而与别的同学斗殴,情节严重的还去冲击老师。有的女同学出现矛盾就叫男同学帮忙,男同学就叫社会青年来帮忙,事情越搞越大,越搞越黑。 同学们,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案例吧。黄某曾是一名来自重点中学的学生,个性外向,擅长体育,也颇有领导能力。但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优点用在创造佳绩或团结同学上,而是搞出了一个“二十一兄弟”的组织。黄某成了“老大”,觉得自己威风八面,连上学都要带着一帮“小弟”。2008年,黄某因为一些言语纠纷,和几个社会青年发生了冲突,很快吵架就升级成了斗殴。这场打斗的结果当然是惨重的——黄某手持木棍,一通乱打,将对方一个名叫李某的青年打成重伤,还没等送到医院,就结束了年轻的生命。黄某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犯,在逃亡了短短一个星期后,还是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在狱中,他流着眼泪写下长达数万字的“悔过书”,在悔过书的最后,他这样写道:“尊敬的法官,此时此刻我多想回到学校去继续我的学业,能给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吗?”但法不容情,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他再也没能重新走回那熟悉的教室。“江湖义气”就这样毁了一个少年,让他从前途无限的优等生变成了锒铛铁狱中的重刑犯。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同学们,我想你们都知道,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黄某也曾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也曾是优秀的好

增强法制意识 做守法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做守法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做守法公民 张雪志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在国家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侵入了我们的身边。你们是否能在这场信息狂潮中将正确与谬误分辨清楚?或许你们中的很多人在扪心自问后将遗憾地回答:不能。 近年来表少年犯罪的案件却在不断增加,有多少青少年犯罪就有多少家庭的悲剧在上演! 从很多案例中可以总结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自控能力差,表现在暴躁、易怒、过份倔强,老师讲的不听、很烦躁,对着干。在现在这个年龄段,同学们都喜欢用自己的思一套思维模式处理问题,将家长、老师、学校排除在外。自认为这样就叫做“成熟”!但因为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还很稚嫩,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为违法或犯罪的行为打开了大门。 2.江湖义气

学生,但正因为他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才最终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这教训是无比惨痛和深刻的。 目前,在我们身边,也有极个别同学不珍惜这段美好的青春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沉溺于网络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你们或许认为,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我却要说,千里之堤往往毁于蚁穴。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 我希望,同学能以这些反面事例为戒,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浅谈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提高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浅谈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提高 内容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法制宣传的问题时曾明确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所以,提高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本文试就提高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原因分析。第三部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普法教育依法治国法制建设 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

和心理的统称,即人们对法律的看法及执法、守法的自觉程度等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提高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提高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呢? 一、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第一,法律意识在完善立法工作,促进有法可依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依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以,没有法,或者法残缺不全,那么依法办事就无从谈起。第二,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常言说得好“已不正,不能正人”、“打铁先要自身硬”,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第三,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

知法 懂法 守法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一、充分认识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遵纪守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遵纪守法,是指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社会公约的遵守,即全体社会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为依据,符合国家法律的基本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作为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只有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社会才能安定,经济方可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也就无从实现。遵纪守法也深刻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具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特征。遵纪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底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每个公民只有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做到明纪、知法、守法、用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二) 遵纪守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高校办学质量的迫切需要 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传承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对青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遵纪守法”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个人对国家道德责任的“底线”,做一个合格公民首先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弘扬和践行遵纪守法方面,高等学校应当走在社会前列,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当前,就社会风气总体来说是好的,青年学生的主流也是积极向上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大量涌入的外来思想文化、正在转型的社会环境、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对社会风气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其中,社会消极面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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