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

办法

据深圳市人社局消息,12月1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全文见下文。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20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20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

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

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

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20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解决外地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工作关系,武汉市以外县市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 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三、具体要求(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2公司未提供宿舍; 3.3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 另: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五、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5.1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部门主管及经理 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签字确认,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复核相关信息,最 后总经理审批。 5.2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信息等相关材料; 5.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并按月 随工资发放; 5.4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六、住房补贴规定: 6.1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给 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6.2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如房租高 于补贴金额部分则以补贴金额为准,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支付; 6.4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 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 司通报批评处分。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暂行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2020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受理条件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材料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填报须知 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受理标准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量化表 网上办理流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管理,适当减轻员工住房生活困难,公司对在外租房的外地员工实行租房补助政策,为保证政策实施,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实习、兼职的员工); 2.2因住房原因导致上班交通不便而自行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3补助计发办法 3.1 租房补助标准 3.1.1 普通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300元/月;主管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400元/月;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500元/月。如房租低于补贴金额,则按照实际房租发放补贴; 3.2补助发放时间:补助按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3.3 补助终止时间员工离职,租房补助自动终止,离职当月根据考勤天数折算补助。 4补助申领程序 4.1 首次申请租房补助:需填写《租房补助申请单》(附件1),后附租房协议复印件。 4.2 享受租房补助期间,员工因职位并更而租房补助变化的,应填写《租房补助标准变更申请单》(附件2)。 5其他

5.1 外派员工不享受租房补助,因工作原因回到公司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5.2 员工若因任何原因停止租房,不再发生租房费用,应在一个月内向公司说明,停止领取租房补助,由于滞后多发放的补贴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3 租房补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严禁员工对公司有欺瞒行为而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一经发现,经核实后公司将全额收回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情节严重者降职减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5.4 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应实时了解本部门员工租房居住情况,协助公司做好租房居住员工的管理工作。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租房房屋补贴的政策以及标准

公租房房屋补贴的政策以及标准 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排队等公租房现房,排队人太多。今后,郑漂还可以直接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在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即3300元】、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货币化补贴。未来,保障房将以货币化补贴为主。 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有一个严格的计算公式,即“补贴额度计算公式:货币化补贴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申请人口×补贴系数”。 根据新政策,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目前补贴标准为1人1个月12元/平方米。 补贴系数根据收入不同也不相同: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 持有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至2.5倍(含)【即1100元到1375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9;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含)【即1375元到2200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5;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4至6倍(含)【即2200元到3300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3。

此外,补贴面积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为20平 方米/人,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 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 粗略算一笔账,如果按照三口之家都是低保计算,可以领取720 元的租房补贴。另外,单个家庭每月领取货币化补贴低于200元的, 其货币化补贴额度统一按每个家庭每月200元发放。 两类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申请条件不一样 “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但是申请条件不一样。”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具体情况如下。 a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b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持有居住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同时,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 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另外,从申请到审核,需要哪些流程?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管委会)民 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最快需要44个工作日。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 紧缺人才目录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奖励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1)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1)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2)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福利水平,减轻外地员工的租房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房补贴是公司资助员工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租房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补贴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员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分公司内勤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员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且员工目前租房居住的。 第三章租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租房补贴标准为:分公司300元/月;三级机构260元/月,四级机构200元/月。 第四章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租转账凭证或暂住证等相关材料; (三)各级机构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四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进行复核; (四)三、四级机构需将员工租房补贴申请单上报分公司综合管

理部,由分公司综合部再次审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上报至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随当月工资发放补贴; (五)各级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员工需配合审核要求提供。 (六)员工需提供完整材料方可申请租房补贴,对于未及时申请或因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审批的,审核通过后不予补发未审核期间的租房补贴。 第七条停止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拿到房屋钥匙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二)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若停止租房,在停止租房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停止租房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三)对于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租房合同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自新协议提供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房补贴,但停发期间租房补贴不予补发。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员工对于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 第九条租房补贴由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复核一次。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停止租房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购买住房取得房屋钥

某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住房补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达到公司规定的职务级别;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存在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 2、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续签劳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 补贴金额补贴年限 合同年限总监以上(含副总)5年1000元/月10年10年经理(包括副经理)8年800元/月8年6年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8年600元/月6年5年(二)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主要工作地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车间班组长;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 人才); (4)补贴期间存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实际情况。 2、租房补贴标准: 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租房补贴补贴金额经理以上(含副经理)2年400元/月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2年300元/月普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年200元/月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 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 月进行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 (1)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交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申请人已购房;

《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 《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总结了近年留学人员引进工作经验,并结合近期对留学人员引进流程的改革,起草了《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背景说明和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引进人才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2016年我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10509人,其中办理入户深圳手续6781人,累计引进留学人员超过8万人。留学人员引进数量屡创新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为了给留学人员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我局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模式要求,对现有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并草拟该《办法》将优化后的内容予以明确,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为了给留学人员办理引进业务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引,《办法》从申请条件、申办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后续迁户手续等方面进行规定,体现了对原有办理流程的优化,包括增加个人申报路径、后置审档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和压缩办理时限等。 (一)关于增加申报途径。 优化前,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只可通过所在用人单位或委托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新区)和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引进申请。由于业务量激增,现有市、区级各代理机构的资源配备无法满足留学回国人员需求。留学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方面通过不同的途径集中反映代理机构业务办理周期长、预约办理时“一号难求”、甚至“黄牛”倒卖预约号等现象。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同时贯彻落实我市“放管服”改革,《办法》新增了留学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市、区(新区)和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引进申请这一申办方式。 (二)关于审查人事档案。 根据“放管服”的要求,《办法》对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申办流程进行优化和创新,把审档环节后置。如申请人有人事档案,可选择在办理引进业务结束后再商调。由于档案商调最短需时一个月,多则几个月,通过这一改革,办理时间至少可缩短一个月左右。 (三)关于简化申报材料。 2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理人 才引进申请手续。 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户手 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 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 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办 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 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 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 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在 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深圳人才引进信息表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龙华分部201703版 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 个人基本信息(请按要求准确、详细地逐栏填写以下信息)□毕业生接收□调干□招工□调工□留学生姓名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 身份证号性别户籍所在地户籍类别□农业□非农业迁出地登记机关公安局派出所户口落户迁入地登记机关公安局派出所本人或配偶当前是否怀孕:□是□否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复婚□再婚□离异□丧偶结婚(离异)时间通讯住址社保电脑号 手机号电子邮箱\QQ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历证编号学位学位证编号 毕业生信息(毕业生接收必填) 生源类型□深圳生源□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生源□广东省外生源修业年限户口是否迁入学校□是□否家庭成员信息 配偶姓名户口市县(区)身份证号电话 子女情况姓名性别户口地身份证号□是□否随迁姓名性别户口地身份证号□是□否随迁姓名性别户口地身份证号□是□否随迁 本人简历(请从高中/中技/中专开始填写直至最近进修的学历,工作经历务必按社保填写到最新单位,其中包括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经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单位专业/岗位/职务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档案调出主管部门名称(与公章一致)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所在地 技能证明 1、执业资格:签发日期:发证机关: □广东省发证□国家部委发证□其他省市发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签发日期:职称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 发证机关:□广东省发证□国家部委发证□其他省市发证书 3、职业资格名称:证书号:签发日期:工种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发证机关:□深圳发证□广东省厅发证(深圳考试) □国家部委发证(深圳考试) □其他能过深圳综合水平测试 本人承诺 本人对表格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虚假、无效信息导致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年月日

人才租房补贴协议

附件4 协议编号: 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 甲方(住建部门):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乙方(人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甲方会同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就乙方申报的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无异议,乙方符合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人员共名(具体名单见附件)。双方就租房补贴发放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标准: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 - 1 -- 1 -

2、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 3、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 4、全日制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300元。 第二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人才住房租房补贴一年发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专科不超过三年)。新核准的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从当期批次发放月当月起算,在下个补贴发放月开始发放。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每次补贴发放前,应再对乙方的住房信息进行再次核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与本协议附件中人才名单不符合时,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为准进行发放。 2、甲方有权按照《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规定,根据掌握或乙方反馈的情况,会同属地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停止或继续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决定; 3、甲方应按时、足额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 4、乙方人才发生离职及购房情况的,乙方应向用人单位提出“暂停及终止”人才住房补贴协议,用人单位应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暂停及终止协议”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其申报核准对 - 2 -- 2 -

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

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 1单位用户与个人用户管理 1.1单位用户注册 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系统的单位用户账号,基于人才引进系统的单位用户来进行管理,如果要登录专技单位审核子系统,必须在人才引进系统存在用户。 人才引进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25532174.html,/rcyj/,在首页如图: 填写单位的基本信息,系统校验通过后则单位的管理员用户注册成功。如图:

单位管理员注册成功后,回到专技申报系统的引导页面,点击单位审核系统入口,如图: 单位管理员登录专技单位审核系统,如图:

登录系统后,即可以进行初次认定等业务的评审与创建初次认定申报者账户。如图: 1.2申报者用户创建 单位的管理员登录单位审核子系统后,点击新增申报人员,可以为本单位的初次认定的申报者新增和维护账号及基本信息,如图: 点击新增申报人员后,填写申报者的基本信息和账号密码,如图:

申报人员的账号信息创建成功过后,即可以使用此账号信息登录个人申报子系统。2申报者登录 2.1登录 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员后,个人申报人员通过专技申报系统的引导页面,选择个人申报系统入口,进入系统登录的页面,如图:

个人申报子系统登录: 个人申报者登录申报子系统后,首先需要选择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初次认定业 务,如图:

3初次认定申报 3.1初次认定个人申报首页 进入初次认定申报后,首先看到的个人申报首页,申报者可以看到过往的申报情况,也可以开始新申报,如图: 申报中的信息,表示一次初次认定申报还没有完成,可能在还没有上报或者后续的单位审核、业务部门受理和核准等还没有处理完成。 已申报的信息,表示之前已经完成的初次认定申请。完成可以是正常完成,如已经核准通过的初次认定申请,也可以是非正常的申报完成,如申报人终止申报、业务部门核准不通过等。 申报人员可以通过预览申报表的方式,查看所有的填写的信息。

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xx银行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本行福利水平,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非本市员工且在本地区无房产,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开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本行工作期间,享受租房补贴,若夫妻有一方为本地区人员,不享受租房补贴。 注: 1、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本行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己承担。 2、本行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的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办理退宿手续,报行领导审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财务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 (五)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第六条对于员工享受租房补贴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八条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企业合作建房和已经享受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或企业福利住房的员工,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第九条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资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行通报批评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市2019年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模板】

XX市2019年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二批)申报指南 特别提示:请用人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把申报指南、政策办法打印张贴在本单位公共场所显著位置。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须仔细阅读指南及附件全部内容,并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不按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名称 XX市2019年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二批)申请。 二、申请依据 《XX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 三、个人申请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28日。 四、申请项目、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项目之一: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5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XX连续 —1—

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住房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XX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已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②2018年5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XX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④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⑤无本市户籍限制。 (二)申请项目之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XX连续 —2—

(20140917修订)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志愿者(义工)服务奖励加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才引进志愿者(义工) 服务记录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人才引进志愿者(义工)服务记录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2013年12月30日发布),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参加志愿服务是其中的一项指标,非深户人员参加志愿服务累计达到一定时间,可依程序申请志愿者(义工)服务记录认定,积分标准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为准。 第三条志愿服务记录认定工作按照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二章办理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申请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的志愿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深圳注册志愿者(义工),在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 (四)以申报时间五年内参与的志愿服务为准; (五)已注册志愿者(义工)满6个月。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志愿者(义工)可向有关单位、团体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经有关单位、团体审核通过后,向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提出申请。 市义工联接受志愿服务单位、团体的范围包括以下4类:各区(新区)志愿者(义工)联合会、市直各单位及各驻深单位、市义工联团体会员单位、市义工联直属服务组,具体申请的管辖关系如下: (一)隶属各区管理的志愿者(义工),向各区级志愿者组织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 (二)隶属市直各单位、各驻深单位志愿者组织管理的志愿者(义工),向所属市直单位、驻深单位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 (三)隶属市义工联各法人团体会员单位(不含上述两类)管理的志愿者(义工),向各法人团体会员单位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隶属市义工联各非法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的志愿者(义工),向该志愿者组织所属法人单位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 (四)隶属市义工联直属服务组管理的志愿者(义工),向各直属服务组提出志愿服务记录认定申请。 以上4类单位或团体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单位签章负责,同时须在市义工联备案不少于2名的材料审核责任人,对本

深 圳 市 人 才 引 进 目 录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 (特殊类、紧缺类) 2008.10

目录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使用说明 (2) 第一部分重点项目 “大运会”专项人才目录 (3) 轨道交通专项人才目录 (5) 第二部分重点支柱产业等 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等) (8) 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文化旅游会展业、社会公共服务业) (18) 先进制造业 (41) 基础产业 (42) 优势传统产业(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包装、珠宝) (43) 第三部分高端服务业 通用人才 (48) 创新金融 (48) 现代物流 (49) 专门专业 (50) 网络信息 (52) 服务外包 (53) 创意设计 (54) 高端旅游 (55) 高端文化艺术 (57) 1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特殊类、紧缺类)》使用说明 1、《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特殊类、紧缺类)》(以下简称《目录》),适用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拟引进在职人才应符合《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规[2008]6号)等人事人才政策中关于年龄上限、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规定。 2、《目录》中“紧缺类”,指在知识结构和实际业绩等方面属于高端、必须通过长期专业实践培养、 在全国和整体产业内属稀缺、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特殊类”,指具备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殊技能(才能)或发展潜质,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每一产业的“综合管理类”人才,指该产业内各行业通用的人才。“ 3、《目录》中“学历、知识结构”中的专业背景,一般只标示一级专业目录,如:“理工类”、“法学 类”等;在表述中,凡标明“以上”的,均包含本级,如“1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分别包含满1年、大学本科;“高层管理人员”,凡未特别说明的,一般指担任用人单位(总部)副总经理以上、进入决策层的管理人员。“归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4、《目录》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更新重新发布之日止。 5、本《目录》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外地员工租房负担,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非公司所在市户籍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非公司所在市户籍且在当地没有购买房产; (四)服从公司调动安排去外市县工作且公司未提供宿舍的。第四条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第五条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其租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另行决定。 第七条租房补贴规定 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的,按高级别享受一方补贴; 2、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网费、收视费、电话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3、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 任; 4、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

若租金高于补贴金额时,差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 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总经理审批同意; (五)财务部按审批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三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十条若员工兼任两个公司岗位的,租房补贴不能重复申请,原则上在发放工资的公司申请。 第^一条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 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综合管理部对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了解补贴人员房产情况。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员工交通补贴与租房补贴试行方案

员工交通补贴与租房补贴试行方案 一、目的: 为减轻员工生活负担与压力,让员工受惠,提升满意度与幸福指数,同时激发员工对公司的信赖感,更能积极高效地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特制定以下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建议: 1、交通方面: 为了有效解决公司办公车辆紧张问题,公司现决定取消班车发送,改为对员工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 1)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元/人。 2)补贴金额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计入个人工资总额。若员工离职,当月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 3)缺勤或出差7 (含7天)--15天的扣发当月50滋通费;每月缺勤或出差15 天以上(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员工在产假期间,暂停发放。 2、住宿方面: 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生活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以下办法。 1)公司采用员工宿舍与租房补贴双项政策。 在公司附近小区租用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公寓套间(标准为1000元/月),2人/间,公司承担租房费用,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公司对在外租房员工提供租房补贴,由员工自行申请,经公司调查审批,核准后发放租房补贴。 2)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公司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 ②非公司所在地(郑州市)户籍;

③在公司所在地(郑州市)无固定住所的。 3)租房补贴标准: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补贴500 元/月;普通员工补贴300 元/月。 4)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 ①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③公司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 ④租房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⑤员工租房情况每半年复核一次。 四、责权问题 1、交通方面员工上下班期间应注意乘车安全,不能因路况问题影响到岗时间。迟到、早退均按《考勤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住宿方面 1) 员工宿舍员工应服从宿舍管理,注意居住安全。 2) 在外租房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公司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五、附件附表:租房补贴申请表 综合管理部 年11 月12 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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