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164 HUANJINGYUFAZHAN ▲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唐军,杜容山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 宜昌 443005)

摘要:手工监测是环境管理和自动监测的基础,功能区噪声监测是城市常规噪声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技术

规范比较粗放,依据宜昌市噪声功能区分布及噪声手工监测数据,对功能区点位布设进行了优化探讨,较好地反映宜昌市功能区噪声环境

状况。

关键词:功能区;噪声;点位布设

中图分类号:X8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1-0164-02

DOI:10.16647/https://www.360docs.net/doc/9317469255.html,15-1369/X.2019.01.097

Discussion on the layout of monitoring points in the noise function region of Yichang

Tang Jun,Du Rongshan

(Yicha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Yichang Hubei 443005, China)

Abstract: Manual monitoring is the basis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automatic monitoring. Noise monitoring of functional area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routine noise monitoring in urban environments. At present, the technical standardof noise point layout is relatively approximatein the functional area. According to the noise function area distribution and noise manual monitoring data inYichang City, the optimization of point layout offunctional area was discussed, which?can?better?reflect?the?noise?environment?of?the?functional?area?inYichang.

Key words:Functional region; Noise; Point location

噪声妨碍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及语言交流,长时间的噪声污染会损伤人的听力、引发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等。噪声监测是噪声污染治理的基础工作,我国城市常规噪声监测主要有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交通噪声监测和功能区噪声监测。其中,功能区噪声监测备受环境主管部门和环境学者的关注,功能区噪声监测分为手工监测[1]和在线自动监测[2-3]。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全天候、长时间连续监测的优势,在城市噪声监测中得到重视。环境主管部门和研究工作者对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点位布设进行研究,期望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4-5],但前提是获得科学的手工监测数据;而且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投资昂贵[6];另外,较快的城市建设改变了城市空间布局、人们晨练和夜生活时间延长等均对噪声排放产生较大的影响,相同的功能区噪声值差异可能较大。因此,为了客观、准确反映所有功能区的噪声排放特点和变化规律,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防治噪声污染,依然需要开展噪声的手工监测。

区域环境噪声的网格化布点和交通干线的点位设置规定比较明确,功能区噪声点位设置的技术规定较为粗放,依据《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等技术规范,结合宜昌市在本次功能区噪声点位优化工作中遇见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应的探讨,供噪声功能区的点位设置参考。

1?功能区噪声的基本特征

功能区噪声是指政府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征和环境质量要求确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各功能区内噪声质量水平,根据《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噪声功能区分为0、1、2、3、4类。0类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位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城市功能区噪声是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政府以环境功能确定噪声控制目标,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改善声环境质量,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2?布设监测点位

2.1?监测点位的数量

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简称规范)中6.2.3的点位数量规定,巨大、特大城市≥20个,大城市≥15个,中等城市≥10个,小城市≥7个;城市规模通常指城市人口的数量,按市区常住人口,巨大城市为大于1000万人,特大城市为300万人~1000万人(含),大城市为100万人~300万人(含),中等城市为50万人~100万人(含),小城市为小于50万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我们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俗称统计年鉴)中查询不到市区近几年的常住人口,而且我市城区有一个县改区,存在大量的农村,国土面积基本等同宜昌的主城区,故该行政区只考虑原来县城区域,否则按照面积及代表性设置点位,不能准确反映城市功能区噪声的质量状况。

人口数量的统计可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是上述规范规定了点位设置数量下限,没有规定上限;二是现阶段城市的快速发展,提高点位数量满足环境监管面临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这在人口数量处在中、大城市的节点上尤为重要。

2.2?监测点位的类别分布

随着环保考核指标增加和工作内容细化,各地环境主管部门均高度重视功能区噪声点位的设置。在点位分布设置中主要考虑各行政区的规划(住宅、商业、旅游、工业)定位,并结合各个行政区的功能区类别在规划中的占比。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没有具体规定0、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 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低频噪声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15173声校准器 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 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频谱分析 时使用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频率覆盖范围为22Hz~ 707Hz。 3.2低频噪声LowFrequencyNoise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低频噪声的频率范围的认定不尽相同,我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规定固定设备结构传播的低 频噪声范围规定为31.5~500Hz。 3.3噪声评价数noiseratingnumber(NR) 是一种噪声评价方法,它通过一系列频谱曲线(NR噪声评价曲线)来反映不同声级和频率的 噪声对人造成的听力损失、语言干扰或烦恼的程度。曲线的NR值等于中心频率为1000赫的倍频 程声压级的分贝整数。为了弥补A声级在评价室内低频噪声污染方面的不足,本标准引入噪声评 2 价数NR。 4现场监测测量条件 4.1测量仪器 4.1.1声级计与滤波器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及观测施工方案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及观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 2、建设单位提供的沉降观测基准点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5、建筑单位提供的二个沉降观测控制点:BM1、BM2。其高程分别为:2093.185米、2093.929米。 二、工程概况 D-1#楼、D-S1#楼、D-3#楼、车库四。D-1#楼建筑面积23410.99m2,D-S1#楼建筑面积2319.21 m2,、D-3#楼建筑面积21884.73m2,车库总建筑面积51307m2。各工程项目概况如下表: 项目概况、名称D-1#楼D-S1#楼D-3#楼车库四标段 建筑层数地下3层,地上 27层地上3层地下3层,地上27 层 地下2层 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建筑工程等级一级二级一级一级 设计使用年限50年50年50年50年 建筑分类一类二类一类特大型汽车库 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地下一 级二级地上一级,地下一 级 地上二级,地下 一级 建筑性质高层商住楼多层商业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7度7度7度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丙级甲级乙级 基础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 桩筏基础现浇钢筋混凝 土条形基础 现浇钢筋混凝土桩 筏基础 现浇钢筋混凝土 条形基础 地基持力层端承摩擦桩,桩端 持力层4层砂砾3层砂砾端承摩擦桩,桩端 持力层4层砂砾 3层粘土层

三、人员及仪器的配备 1、测量人员配备 为了满足本工程测量全面、有序的开展,将投入以下测量人员,组成本工程施工 测量组。 序号姓名学历施工年限职务近期施工工程 1 大专11年组长 2 大专3年测量员 3 大专4年测量员 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测量工作的监督实施。 2、测量仪器配备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沉降观测精度要求,平面控制盒建筑物的定位采用全站仪,轴线投设用经纬仪,高程测量用水准仪,本工程拟投入测量仪器如下表: 仪器名称型号数量是否检定用途 经纬仪TDJ6E 1 已检定,证书编号:14121103 角度测量水准仪AT0-32 1 已检定,证书编号:14122502 沉降观测 注明:仪器必须在检定证书规定的有效日期内使用。 四、观测点的设置 1、制作方法 沉降观测点大样见下图:

噪声功能区划

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环境规划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分

一、功能区划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如表1。该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表2 噪声功能区划分及适用范围表 依据以上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适用范围,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的运动场、朝阳楼、食堂、校门口马路、商业街、公寓中心、灯光球场、教学楼中心点等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数据处理统计如表3所示: 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区域 功能划分 适 用 范 围 0类标准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 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 执行。 1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 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 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 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 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 该类标准。

表3 监测数据表 根据实测数据结合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将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功能区划如表4。 类别 区域 0 无 1 无 2 朝阳楼、教学楼 3 公寓、运动场、商业街、灯光球场 4 交通干线、食堂 表4 功能区划 功能区划图见附页一。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 4类区域:交通干线、食堂 (一)交通干线防噪措施 地点 昼间平均值 夜间平均值 一期 运动场 64.3 60.2 朝阳楼 55.4 63.1 食堂 73.2 65.8 校门口马路 75.8 76.1 商业街 63.5 61.4 公寓中心 65.3 66.5 二期 灯光球场 62.3 62.1 教学楼中心点 58.2 65.2 校门口马路旁 72.5 71.3 公寓中心点 65.5 67.4 食堂 74.7 63.1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1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 原则上沿隧道中心线平均以50米布设,重要道路(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布设横断面测点,一般5~7个测点。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 1.2 管线沉降测点 根据地下管线图和管道两接头之间局部倾斜值的控制标准布设测点,分清煤气、供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一般沿管道走向40~50米布设,重要的管道按30米布设。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1.3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 原则上测点应布在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测点埋设在建(构)筑物的竖向结构上,每栋布设4~6点,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1.4 地下水位测点 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布设3~4组。在区间隧道的测孔沿线路两侧高大及重要建筑物前布设。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1.5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 通过对建(构)筑物的裂缝调查,对裂缝摄影及描述,建立建(构)筑物的裂缝状况档案。在此基础上于裂缝两侧做好1~3组标志,对所有裂缝宽度、长度定期观测记录。 2监测标准与频率 2.1、地铁环境变形监测各类变形的最大变形值的标准按表1执行,表中未列的项目请参照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2.2一般当实际变形值达到最大允许变形值的80%时,须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当达到最大变形允许值时,应发出报警,当首次报警后,若测点以较大的速率继续下沉变形,应视情况继续报警。监测控制标准及警戒值列在表1中: 表1 2.3、监测频率 2.3.1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参照表2、表3、表4确定。 (1)、暗挖隧道施工段

噪声测量三种方法

噪声系数测量的三种方法 本文介绍了测量噪声系数的三种方法:增益法、Y系数法和噪声系数测试仪法。这三种方法的比较以表格的形式给出。 前言 在无线通信系统中,噪声系数(NF)或者相对应的噪声因数(F)定义了噪声性能和对接收机灵敏度的贡献。本篇应用笔记详细阐述这个重要的参数及其不同的测量方法。 噪声指数和噪声系数 噪声系数有时也指噪声因数(F)。两者简单的关系为: NF = 10 * log10 (F) 定义 噪声系数(噪声因数)包含了射频系统噪声性能的重要信息,标准的定义为: 从这个定义可以推导出很多常用的噪声系数(噪声因数)公式。 下表为典型的射频系统噪声系数: *HG=高增益模式,LG=低增益模式

噪声系数的测量方法随应用的不同而不同。从上表可看出,一些应用具有高增益和低噪声系数(低噪声放大器(LNA)在高增益模式下),一些则具有低增益和高噪声系数(混频器和LNA在低增益模式下),一些则具有非常高的增益和宽范围的噪声系数(接收机系统)。因此测量方法必须仔细选择。本文中将讨论噪声系数测试仪法和其他两个方法:增益法和Y系数法。 使用噪声系数测试仪 噪声系数测试/分析仪在图1种给出。 图1. 噪声系数测试仪,如Agilent公司的N8973A噪声系数分析仪,产生28VDC脉冲信号驱动噪声源 (HP346A/B),该噪声源产生噪声驱动待测器件(DUT)。使用噪声系数分析仪测量待测器件的输出。由于分析仪已知噪声源的输入噪声和信噪比,DUT的噪声系数可以在内部计算和在屏幕上显示。对于某些应用(混频器和接收机),可能需要本振(LO)信号,如图1所示。当然,测量之前必须在噪声系数测试仪中设置某些参数,如频率范围、应用(放大器/混频器)等。 使用噪声系数测试仪是测量噪声系数的最直接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最准确地。工程师可在特定的频率范围内测量噪声系数,分析仪能够同时显示增益和噪声系数帮助测量。分析仪具有频率限制。例如,Agilent N8973A可工作频率为10MHz至3GHz。当测量很高的噪声系数时,例如噪声系数超过10dB,测量结果非常不准确。这种方法需要非常昂贵的设备。 增益法 前面提到,除了直接使用噪声系数测试仪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测量噪声系数。这些方法需要更多测量和计算,但是在某种条件下,这些方法更加方便和准确。其中一个常用的方法叫做“增益法”,它是基于前面给出的噪声因数的定义:

地铁工程施工中监测点的布设以及监测方法

地铁工程施工中监测点的布设以及监测方法 摘要:随着地铁建设力度的加强,安全问题备受重视,监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监测点的布设和检测方法的选择,更是重中之重。文章结合实际案例,对这两大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地铁工程;监测点;监测方法;沉降 地铁作为当前城市最重要的交通形式之一,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噪音少等诸多优势,在缓解城市交通、改善环境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多建于市区,周围建筑物较多,且地下管线网复杂,施工有很大难度。在基坑开挖、结构支护上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延误施工进度,且容易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必须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包括支撑体系、维护体系、水文地质变化等,然后对监测数据加以分析,掌握施工的安全状态,进而可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 实际案例分析 某市地铁12号线A站位于市区两个繁忙道路交叉口偏西处,是该线上的第8个站点。A站呈东西方向而建,长180 m,标准段的宽度为22.5 m,东西两端宽度均为26 m,高度为13.5 m,采用单柱双跨二层矩形框架结构形式。施工时直接明挖,对施工范围内的地基土状况进行勘察,分析后发现,土层有填土、砂质粉土、粉土和砂质粉土加砂粉几层,局部含有淤泥质粘性土。开挖区域一砂质粉土为主,强度较低、含水量大,可能会出现基坑涌水、边坡失稳的情况,破坏工程质量。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须做好监测工作,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 2 准备阶段 首先要选择相适应的监测工具,需用到全站仪、测斜仪、钢尺、水位计、水准仪、钢筋计等仪器,并制定合理的方案和流程,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对A站的各个部位及其影响范围进行监测。此次施工所选择的测量仪器有BF515型测斜仪、数字式读数仪、徕卡NA2型精密水准仪,以及来自美国SLOPE INDICATOR 公司的水位计等。 其次是确定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支撑轴力、围护结构的土压力、基地回弹、位移和沉降量、地下水位变动情况、围护结构钢筋强度、地表裂缝、地下管道、周围环境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监测,实时了解各自所处状态。对各方面加以协调,保持整体工作安全稳定地开展。如若发现实际和设计不相符的情况,要立即分析原因并加以调整。 3 地铁施工中监测点的布设 遵循一般原则,应按设计方案进行现场监测点的布设,结合实际情况,测点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4-90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 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 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 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 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 3.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 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 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按定义此量为: (1) 式中:LA(t)棗某测量时刻t的瞬时A声级,dB; T-规定的测量时间,s。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修改-0909

大连地铁监控量测标准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3、《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 11/490-2007) 4、《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 10121-2007 J721-2007) 二、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 一、区间: 盾构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地质较差段(破碎断裂带、软弱夹层段等)、埋深较浅(埋深不大于1.5D,D—开挖宽度)时纵向间距适当加密,调整为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区间联络通道、泵房等位置应加设测点。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暗挖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10~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具体如下:以d表示隧道开挖跨度,隧道埋深<0.5d时纵向间距取10米,埋深0.5d~1.0d时纵向间距取20米,埋深1.0d~1.5d时纵向间距取30米,埋深1.5d~2.0d时纵向间距取40米,埋深2.0d~2.5d时纵向间距取50米,埋深>2.5d 时根据周边环境设置适量监测点。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监测点加密。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区间大断面(如渡线段)、联络通道、泵房、风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明挖区间:参照明挖车站执行。 二、车站

明挖车站:沿基坑周边20m范围布设两排测点,第一排测点距离基坑边缘3~8米,第二排测点距离第一排测点10m,每排测点距离10~30m。基坑走边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增设监测点。 暗挖车站:沿车站中心线平均以纵向10~30米间距布设断面,每个断面测点间距3~5m,测点布设在车站外轮廓线以内。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车站风道、竖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地面沉降测点应深埋于土层,反映地层沉降,不得埋设在硬化地面上。 1.2 管线沉降测点 管线沉降监测应分清煤气、给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重要管线由产权单位提出控制标准,管线位置以现场实际位置为准。原则上只对有压管(如煤气、给水等)和大直径管(如污水管)进行沉降监测。 管线沉降测点主要设置在管线接头、窨井处,其余地段可尽量利用地面沉降点,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1.3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 原则上测点应布置在车站和区间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明挖车站和区间影响范围按2倍基坑深度控制,暗挖车站和区间按滑裂面确定影响范围。 测点一般布置在建筑物角部或结构变化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1.4 地下水位测点 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按30~50m间距布设,区间隧道原则上仅在沿线路两侧重要建筑物前布设,孔深至中风化岩面。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1.5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

噪声检测标准要点样本

A 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用L A表示, 单位dB( A) 。等效连续A 声级: 简称为等效声级, 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用L Aeq, T表示( 简写为Leq) , 单位dB( A) 。除特别指明外, 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 用L A max表示, 单位dB( A)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 A) 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 A) 的噪声。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 A) , 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 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量结果修正: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 A) 以上时, 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 A) ~10dB( A) 之间时,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 按表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 A) 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 视情况执行; 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 应按环境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噪声和铁路噪声需修正, 工作场所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不进 行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噪声监测方案

太原市英赛特科技有限公司工矿用自动化监控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 监测方案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王答乡董家营村村北元跃物流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制造工矿用自动化监控设备30台(套),总投资156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22.8亩。项目西侧紧邻S316省道。 二、标准 1、声环境标准 本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 类标准。 2、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昼间60dB(A)、夜间50dB(A))和4级(昼间70dB(A)、夜间55dB(A))排放标准。 三、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 在厂界四周每边及那村均布1个噪声监测点进行测量,具体布点位置见附图1。 (2)监测项目 L10、L50、L90、L eq。 (3)监测频次 连续一天,昼夜各一次,昼夜监测在8:00~12:00和14:00~18:00进行,夜间监测在23:00~次日晨5:00。了解该区域噪声本底值,同时记录测点周围的主要噪声源及环境特征。

(4)监测气象 监测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 (5)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进行,使用HS-6288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6)评价方法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用等效连续A声级LAeq作为评价值,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评价区内现在的噪声情况进行现状分析评价,为评价区环境噪声预测提供背景值。

(完整版)噪声监测试题集..

噪声监测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测量仪器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仪器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量,测点应选在主要交通干道两路口之间,道路边人行道上,离车 行道的路沿20cm处,此处离路口应大于50m,主要交通干道是指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主、次交通干线。 4、噪声测量应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力大于5.5m/s(四级)时停止测量。 5、设备噪声测量一般在设备外1m包络线上,在设备四周区测量点,特殊发声部位及操作 部位应专门布点测量,以及测点噪声均值表征设备噪声,各侧点声级值相差5dB(A)以内用算术平均值表示,声级值相差大于5dB(A)时用能量平均值表示。气流噪声监测,如进出风口等,测点应取风口轴向45°方向。 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分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四个施工阶段。 7、绿化林带并不是有效的声屏障。密集的林带对宽带噪声典型的附加衰减量是每10m衰减 1-2dB(A);取值的大小与树种、林带结构和密度等因素有关。密集的绿化带对噪声的最大附加衰减量一般不超过10dB (A)。 8、声级校准器发出1000Hz 94dB(A)的恒定声压。 9、用94 dB (A)的声级校准器校准配有1/2英寸传声器的积分声级计时,仪器应该指示 93.8dB(A),如不是,应用小起子调节校准器电位器。如果声级校准器不是94dB(A),则按 声级校准器的标准声压级减去0.2作为校准值。 1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中测点应选择在铁路边界高于地面1.2m,距离反射 面不小于1.0m处。 11、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或住宅与噪声源楼层相连受楼内噪声或固 体传声影响时,可在室内测量,测点应设在室内中央,开窗,室内标准限值应比标准值严格10 dB (A)。 12、声级计校准方式可分为声校准和电校准两种;当两种校准方式校准结果不吻合时,以声 校准结果为准。 13、声压级常用公式为L p=2lg(P/P0)表示,单位为dB (或分贝)。

基坑围护结构监测点布设方案设计

第五章监测点布置和埋设 5.1 监测点布设原则 1.以设计提供的《主体围护结构监测平面图》为参考。 2. 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设位置及密度应与基坑开挖顺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特性相配套。同时为综合把握基坑变形状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应保证每一开挖区段内有监测点。遵循规范结合实际,参照围护体布置及开挖分区等参数,进行测点布置。 3. 基坑监测点总体布设原则: 1)监测点应充分结合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基坑设计参数特性和基坑施工参数特性进行合理布置。 2)监测点布置应最大限度反映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受力和变形的变化趋势。 3)基坑围护结构侧边中部、阳角处、受力(或变形)较大处应布置测点,重点区域应加密监测点。 4)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便于数据比对。 5)监测点间距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相关单位的合理要求。 6)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需兼顾基坑分块施工特点,确保每分块开挖施工中,均有对应测点有效工作,从而为分块施工过程提供数据信息。 4. 区间隧道监测点布置每10 环在管顶和管底各设置一个,盾构始发井和接受井部位各设置一个断面。收敛监测布置间隔同隧道内管片沉降监测。 5.2 围护结构体系观察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整个基坑工程施工期内,与仪器监测频率相对应,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形成书面巡视报表。 巡视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四部分:围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和监测设施。

现场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每日由专人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5.4 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基坑开挖期间大面积土方卸载,围护结构将产生一定水平位移,为掌握围护结构顶部位移信息,布设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值亦可作为测斜自管口向下计算时的管口位移修正值。 测点布置与围护结构测斜孔位置一一对应。 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一般直接布设在顶圈梁上,依据测点布设时机相对圈梁浇筑混凝土时间,可区分为先埋和后埋两种方式。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前言 目前我国环保系统实施噪声监测主要有两类,一是各监测站开展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各类功能区监测,这类监测是每年《中国环境质量报告》中声环境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各相关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噪声监测,如:环评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噪声排放监督监测及噪声纠纷的仲裁监测等等。噪声监测为我国环境噪声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环境管理的深入与认识的不断提高,当前的噪声监测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常规的声环境质量监测中城市区域监测的声源统计代表性不全,缺乏夜间噪声总体水平监测。噪声监测与评价侧重于常规监测,针对性噪声监测特别是监督性监测相对薄弱,且尚未纳入统计与评价内容。噪声监测能力建设薄弱自动化程度低。这些情况造成现行的监测数据难以进行声环境质量深度分析,当前的噪声监测不利于对噪声的管理及声环境质量的改善。 为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精神,改进噪声监测工作,引领环境噪声监测方向,使噪声监测工作不断接近公众需要,体现降噪效果,满足管理需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一、环境噪声监测目的 掌握我国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噪声污染防治与降噪效果、监督与评判噪声污染排放;为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噪声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依据;通过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促进我国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二、噪声监测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使噪声监测工作体现科学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噪声监测技术路线在兼顾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注重与管理需求结合与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 三、总体目标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 为提高声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推进噪声自动监测进程,满足环保系统建设实施噪声自动监测的需要,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实施噪声自动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结果评价、数据报送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声环境质量监测中各城市所开展的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 道路交通噪声实施噪声自动监测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2.1 原始数据 以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定的最小测量时段测得的数据,是其它各时段统计和分析的基础数据。(该数据根据使用仪器功能的不同,可以是瞬时声级或等效声级、频谱、气象数据等。) 2.2 有效采集率 原始有效采集率(Activity ,简称Act )是在监测时段内实际采集有效数据的次数与理论上应采集数据的次数之比的百分数: %100?=N n Act 式中:n —在监测时段内实际采集有效数据的次数; N —在监测时段内理论上应采集数据的次数。 统计有效采集率是在统计时段内参与统计的各分量有效采集率之和与理论上应参与统计分量的个数之比: N Act Act i ∑= 式中:Act i —在统计时段内各分量的有效采集率; N —在统计时段内理论上应参与统计分量的个数。 2.3 等效声级 等效连续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当采用A

声级测量时,用L Aeq,T 表示(简写为L eq ),单位dB (A )。 2.3.1 连续积分等效声级 当采用连续积分方法测量时,等效声级表示为: ?? ? ??=?T eq dt L T L i 01.0101lg 10 式中:L i —t 时刻的瞬时声级,单位:dB ,(下同); T —规定的测量时间,单位:秒,(下同)。 2.3.2 等间隔采样时的等效声级 大部分仪器均采用等间隔采样的方法进行噪声测量,此时可用下式表示等效声级: ?? ? ??=∑=N i L eq i N L 110/101lg 10 式中:N —规定的测量时间T 内的采样次数; L i —单次采样的瞬时声级或等效声级。 2.3.3 考虑有效采集率的等效声级 在噪声自动监测时,因仪器、通信故障和气象环境等影响有效数据采集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应考虑数据的有效采集率来计算等效声级: ()??? ? ???=∑∑Act Act L i i eq L i 101.0lg 10 N Act Act i ∑= 式中:L eq 为总时段的等效声级; L i 为分时段的等效声级; Act 为总时段的有效数据采集率; Act i 为分时段的有效数据采集率; N 为分时段的的个数,即理想情况下应参与计算的L i 的个数。 2.4 小时等效声级 1小时内由原始数据统计计算的噪声能量平均值。 ?? ? ??=∑=n i L i n L 110/101lg 10小时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点位布设、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测量记录和数据处理等。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 2 术语 2.1 高速公路 专供汽车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2.2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 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所产生的噪声。 2.3 A 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为分贝(dB)。 2.4 累计百分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有N%时间的声级超过某一噪声级L A,这个L A值叫做累计百分声级,用L N表示,单位为分贝(dB)。累计百分声级用来表示随时间起伏无规则噪声的声级分布特性。常用的是L10、L50和L90。 2.5 等效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表示,单位为分贝(dB)。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1) 式中:——时刻的瞬时A声级,单位为分贝(dB); ——规定的测量时间,单位为秒(s)。 当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2) 式中:——第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单位为分贝(dB); ——采样总数。 2.6 昼间等效声级 昼间A声级能量平均值,用L d表示,单位为分贝(dB)。其数学表达式为: (3) 式中:L Aeqi—昼间第i 小时的等效声级,单位为分贝(dB); 16 —昼间规定的测量时间(小时)。 2.7 夜间等效声级 夜间A声级能量平均值,用L n表示,单位为分贝(dB)。其数学表达式为: (4) 式中:L Aeqi—夜间第i小时的等效声级,单位为分贝(dB); 8 —夜间规定的测量时间(小时)。 2.8 昼夜等效声级 昼夜等效声级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dn表示,单位为分贝(dB)。 一般情况下,考虑到噪声在夜间比昼间对人的干扰更大,故计算昼夜等效声级时,需要将夜间等效声级加上10 dB后再计算。昼夜等效声级为: (5)

噪声常规监测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3.2.5环境噪声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一、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注:现场普查达到Ⅲ型仪器要求,一般现场测量达到Ⅱ型仪器要求)。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 /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快慢档要求视周围主要声源而定)。 二、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开窗情况下测量。 三、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m/s 以下时进行。 四、监测类型与方法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A.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 A.1 监测目的

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质量,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特征。 A.2 定点监测法 A.2.1 监测要求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噪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d、Ln和最大声级Lmax。用于噪声分析目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等。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A.2.2 监测结果评价 各监测点位测量结果独立评价,以昼间等效声级Ld和夜间等效声级Ln作为评价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基本依据。一个功能区设有多个测点的,应按点次分别统计昼间、夜间的达标率。 A.2.3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定点监测) 全国重点环保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宜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的连续自动监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由自动监测子站和中心站及通信系统组成,其中自动监测子站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智能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数据传输设备等构成。 A.3 普查监测法 A.3.1 0-3类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 A.3.1.1 监测要求 将要普查监测的某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且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 个。测点应设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测点条件为一般户外条件。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和夜间22:00-24:00(时间不足可顺延)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工程基坑监测点布设方案

工程基坑监测点布 设方案

第五章监测点布置和埋设 5.1监测点布设原则 1.以设计提供的《主体围护结构监测平面图》为参考。 2.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设位置及密度应与基坑开挖顺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特性相配套。同时为综合把握基坑变形状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应保证每一开挖区段内有监测点。遵循规范结合实际,参照围护体布置及开挖分区等参数,进行测点布置。 3.基坑监测点总体布设原则: 1)监测点应充分结合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基坑设计参数特性和基坑施工参数特性进行合理布置。 2)监测点布置应最大限度反映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受力和变形的变化趋势。 3)基坑围护结构侧边中部、阳角处、受力(或变形)较大处应布置测点,重点区域应加密监测点。 4)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便于数据比对。 5)监测点间距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相关单位的合理要求。 6)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需兼顾基坑分块施工特点,确保每分块开挖施工中,均有对应测点有效工作,从而为分块施工过

程提供数据信息。 4.区间隧道监测点布置每10环在管顶和管底各设置一个,盾构始发井和接受井部位各设置一个断面。收敛监测布置间隔同隧道内管片沉降监测。 5.2围护结构体系观察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整个基坑工程施工期内,与仪器监测频率相对应,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形成书面巡视报表。 巡视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四部分:围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和监测设施。 一般现场巡视内容汇总表

现场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每日由专人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其它相关单位。 5.4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基坑开挖期间大面积土方卸载,围护结构将产生一定水平位移,为掌握围护结构顶部位移信息,布设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值亦可作为测斜自管口向下计算时的管口位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文件编号:LSZD—2005 №: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第一版) 2010年8月11日发布 2010年8月12日实施起草人: 石磊审核人: 范庆宝批准人: 张伟 起草日期: 2010.8.8 审核日期: 2010.8.10 批准日期: 2010.8.11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1目的 严格操作,减少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误差,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 2 适用范围 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术语 3.1 极性:指电池的正或负极 3.2 声级计:噪音测量设备 4引用标准 4.1 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4.2 WS/T 69-1996 《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 5技术要求 5.1 测点选择: 5.1.1 作业场所:测点应在工人工作地点 5.1.1.1 若作业场所内,声场分布均匀,工作地点很多,一般选3-5点。 5.1.1.2若作业场所为起伏噪声,根据声级起伏幅度或变化规率相近的原则来划分声级区,每个区域内,选择1个测点。 5.1.2厂界:测点选在法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5.2 测量前准备: 从携带箱中取出声级计,推开背面电池盖板,按电池盒内所标极性放入三节一号电池,推回盖板,从小方盒中取出传声器,并旋到声级计头部,使长六边形开关置“电池检查”位置,约过30秒钟后指示灯发红色微光,由电表指示检查电力,电表指针应指示在红线范围内。(如低于红线表示电力不足,应更换电池)。将开关放在“快”或“慢”,仪器即能正常工作。 5.3 校正:使用声级校准器校正: 5.3.1 被校仪器接通电源,量程开关置于“90”,“计权网络”开关放在A计权位置。 5.3.2将被校仪器的传声器塞入藕合箱开口。 5.3.3 按下声级校准器的按键开关,调节被测仪器的灵敏度,使指示值与产生的声压级相同。 5.3.4 声级校准器声压级为94,则将仪器指示值调到93.4dB(A)。 5.4声级计使用: 两手平握声级计两侧,并稍离人体,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使“计权网络”开关放在“A”位置,透明旋钮(输出衰减器)顺时针旋到底,调节“输入衰减器”透明旋纽,使电表有适当偏转,有透明旋钮二条红线所指量程和读数,即获得被测声级。电表阻尼根据需要选用“快”

噪声检测标准要点

A 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A 声级: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用L Aeq,T 值皆为等效声级。 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表示,单位dB(A)最大声级: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 A max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噪声。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量结果修正: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

视情况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噪声和铁路噪声需修正,工作场所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不进行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55。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F)档。 测点布设: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高度 m 以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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