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概要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汽车运价管理,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境内道路运输管理及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汽车运价根据运输性质、运输形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和调整具体执行价格。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确定或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六条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应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道路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考虑运输条件的差别,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价格水平。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七条道路班车客运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制定上限运价 和上限票价的管理方式。 加班车、定线旅游车客运价格按照道路班车客运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八条农村道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

农村道路客运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的客运班车(线。 农村道路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关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 第十条 7座以下道路班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双方根据车型、车辆等级、里程等协商确定。 竞争充分的线路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充分的线路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由运输企业按照客运线路起点、终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运价水平协商确定。同一条客运线路上的相同车型、相同等级客车的票价水平应当基本一致。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四舍五入。

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XX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物资监察与物资纪律 第四章物资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六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第七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一节物资仓库设施 第二节物资验收 第三节物资保管 第四节物资发放 第五节物资装卸搬运 第六节仓储安全 第八章物资管理过程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管理 第九章工地物资管理 第一节定额管理 第二节专项物资管理 第三节工地物资核算管理 第四节协作队伍的物资管理 第五节文明工地管理 第十章物资节约管理 第十一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十二章物资管理检查评比与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附件:物资部门单据、表格、帐卡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公司各单位物资部门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监察、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施工、生产、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公司物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即全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统一领导,采购、仓储、消耗、使用和核算根据分工和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第四条物资管理是公司职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资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为前提,以加强过程控制为手段,以节约料费支出降低工程成本为目的,努力创造物资管理效益,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第五条本办法由XX公司物资管理部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物资管理部,是公司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总体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物资管理政策和法规,编制、修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对公司项目工程队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推动物资管理工作的持续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甲供材料及时供应,确保甲供材料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降低工程材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 三、管理职责分工 1、采购部是甲供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的采购、移交管理等工作;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投入使用的材料质量的监控工作; 3、成本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进场数量与工程量核算数量,竣工后结算。 第二章、甲供材料管理 一、甲供材料计划管理 1、采购部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主材范围、供货厂家、主材单价和数量进行采购,保证所购材料能够满足质量及使用等要求。 2、用料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按周期(周或月)提前15天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进行提报(部分甲供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提报时间),项目部对进场计划进行核审后,递交采购部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甲供材料提料单》见附表。 二、甲供材料现场管理 1、用料单位在接到材料进场通知后,提前做好场地规划、清底、平场、疏通道路、安排上、下车劳动力及相关机具等准备工作,用料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与甲方对接,进行验收及数量签字确认,出具指定此人收料签字确认有效证明。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及用料单位共同对进场甲供材料按照来料凭证、材质证书进行检查验收,包括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标识,对来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来料的数量进行计量统计,检查材料证书资料是否齐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注明,不得有修改。《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见附表。 3、验收合格后,采购部与用料单位办理材料交接手续、签认、凭证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建立台帐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甲供材料移交单》见附表。 4、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现场做好记录,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采购部协调沟通供料厂家办理退场工作。 5、用料单位根据材料的性能、现场条件、季节变化对存放材料进行科学的保管和保养。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汽车运输价格行为,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本省汽车运输价格制定的依据。凡在本省境内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除外)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输价格、汽车货物运输价格以及相关服务收费。 第四条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以适应运输市场的发展,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比价关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五条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六条农村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农村道路班车客运是指县(市、区)内或者毗邻县(市)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镇(含行政村、自然村)的客运班车(线)。

第七条卧铺客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第八条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竞争充分的班线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或对开双方根据里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包车客运可分为计程包车和计时包车,具体规定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交运发[2009]275号)执行。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由下达指令性任务的同级政府或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定线旅游包车、加班车客运运价按照班车车型运价执行。 第十一条跨省班车客运运价按省际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也可按起、讫点省份运价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按四舍五入进整为l千米。 二、里程确定:道路班车客运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营运里程

贵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贵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贵重物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贵重物资的管理,明确各单位贵重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和要求,规范申报、审批、采购、存放(保管)、加工、领用、交接及报废、核查流程,规范各管理环节的操作,从而达到保障生产,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和杜绝非法占用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重物资的申购和加工、领用、存放和建帐、使用、交接、退库以及处理、核查。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分厂内使用的漏板、铂金套管、铂金热电偶丝、铆钉、探针、托砖、钼电极、铜排、铜夹头、铜压锟、铜棒、导纱轮、冷却器、排线、排线轴、电缆及不锈钢制品(油斗、漏板框架、放料漏板、不锈钢桶、水包、托梁)等。 3职责 3.1各工段负责本单位贵重物资的采购申请、保管、建帐、使用、废旧物保管等工作。 3.2各分厂生产考核科根据工段采购申请,负责编制漏板申购表。 3.3各分厂负责对工段贵重物资申购审批、使用检查,确保贵重物资的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3.4仓储中心负责相关贵重物资的进出库管理及部分废旧物资的保管、配合处理工作。 3.5动力分厂机修工段负责相关贵重原材料申报及加工制作。 3.6供应公司负责相关贵重物资的采购及部分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 3.7供应公司废品回收组负责相关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废屑、无利用价值零短料的处理工作。 3.8管理监控部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与要求 4.1申购、加工 4.1.1漏板:由各工段每月底填写申报表,交分厂生产(生技)科,由生产科(生技科)报分厂厂长审批后交金石公司进行加工。 4.1.2铆钉、探针、放料漏板、铂金套管等:由各工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由分厂厂长审批后交金石公司铂加工工段进行加工。 4.1.3热电偶(含铂金丝):由各工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由分厂厂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公司采购。 4.1.4钼电极:由分厂提出采购计划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公司采购。 4.1.5铜排、铜夹头、冷却器等:由各漏板安装队即时填写申报表并交分厂厂长审批后交供应公司,需加工的,申购后由分厂领出,动力分厂机修工段制作(新产品须附图纸)。 4.1.6铜压辊、导纱轮、铜棒、铜丝:由各工段即时填写申报表,由分厂仓库管理员交分厂厂长审批 后交供应公司,需加工的申购后由分厂仓库管理员通知各工段领出,动力分厂机修工段制作(新产品须附图纸)或由各工段自已制作。 4.1.7不锈钢制品(如漏板框架、不锈钢桶及油斗等):由各工段或专业队按需求填写申报表并交分 厂厂长审批后,交供应公司采购(不锈钢制品如需制作,须附说明及制作图纸)。 4.1.8其它贵重物资及电缆:根据各分厂需求计划进行申报,经分厂厂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供应公司按要求采购。 4.1.9在加工贵重制品时,加工者必须做好加工过程中的保存工作,人需暂时离开,应采取一定措施;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放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一、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①罐车检验前,罐内液化气必须处理干净,并用氮气或水蒸气置换。 ②蒸汽吹扫后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其罐体内残余液化石油气含量小于0.4%。 ③罐内气体检测合格后,打开人孔盖,清扫罐内污物,在进罐前要测定罐内氧气含量,应保持氧气含量在1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罐内清扫的污垢主要是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氢腐蚀罐壁所形成的硫化亚铁,这种物质会与空气中的氧结合,迅速起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当氧气充足时,会发生连续的氧化反应,使热量积聚,造成自燃。因此,在罐内未经蒸汽吹扫合格之前,严禁用空气进行置换。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安全地段深埋或烧掉,不得在检验现场堆放。 ④卸下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拆卸清洗后以备检验调试。 ⑤需全面检验的罐车对外表面进行除锈,罐内焊缝表面及两侧也应进行除锈打磨,直至裸露金属光泽。 ⑥为了保证罐内检验、维修人员的安全,罐内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罐外应有专人监护。 ⑦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汽车罐车的年度检验

1.汽车罐车技术档案资料审查 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及资料,汽车罐车使用证、准驾证、押运证、准运证;历年来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运行记录等。 2.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验 罐车罐体外表面应为银灰色,沿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表面交线对称涂刷一条150mm的红色色带,罐体两侧中央部位涂刷 250mm×250mm的带有“易燃气体”的菱形标志图形。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书写红色“液化石油气”字样,字高200mm,字体为仿宋体。在“液化石油气”字样对应的色带下方书写“罐体下次全面检验日期: ××××年××月××日”。字色为黑色,字高100mm,字体为仿宋体。 3.检查罐体的内外表面 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损伤等缺陷。 在罐车的年度检验中,对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主要是靠肉眼直观检查或辅以低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无损探伤检查。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指挥部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天池能源技改指挥部(或由公司指定某部门负责),其他关联部门为法律部、审计部、财务部、审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技改指挥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大小,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技改工程部(或指定的其他部门):技改工程部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

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业主方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由技改工程部协同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通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等,确保甲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 2、询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咨询以及和各兄弟单位对接,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性价比分析,同时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将资质等级高、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纳入邀标或议标的范围。 3、审批程序:完成前期的调查、询价以及对各供应商的考察后,将所有的资料汇总后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审批。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活动。 4、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要说明,2、货物的详细说明,3、供货方式,4、供货期限,时间要作详细要求,并有奖罚措施, 5、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条件,投标单位不少于3-5家,将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严格要求, 6、投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7、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考察施工现场,由工程部、审计、造价等相关部门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8、招标材料的资金及付款情况说明 9、招标文件内容、目录、格式、资料等作统一说明和要求,10、招标

物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兴翟沟(新密)煤业 物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入库管理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 厂家送货后, 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二、物资仓储管理 1、库房管理 (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 . 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 对号入库, 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 . 即库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 达到横看成行, 竖看成线. 特殊物资摆放要合, 要达到正面整齐. (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 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 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 (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 保证物资的完

好. (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 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 通道无杂物. (六)防火设施齐全. 库房严禁烟火, 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 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 严禁失效. (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 要做到人走灯灭. 2、物资的盘点 (一)每月月底, 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 并做好盘点记录. (二)每季末, 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 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每年年底, 由审计科牵头, 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 并做好记录, 填写盘点清册, 送矿长审阅. 三、物资的发放管理 1、所有物资的发放, 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 无计划, 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 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 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 2、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 凡属交旧领新围的物2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8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要保证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行,除了选择合理的结构,严格控制制造质量,采用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罐车的充装、使用、运输和检验,应根据《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从人员、充装、使用、运输、日常维护和定期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系统规定

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7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 1.1发包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 1.1.1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及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供总包单位提 量使用。 1.1.2建设单位采购部具体负责监督各方工作,划分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提出报量 时间要求,审核监理单位审定后提、报量,及现场实测耗量签订供货合同,审核发料、领料汇总表,随时监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库存及材料、设备的发放情况,督促供货单位按计划到货,按总包报表补货,提供发料预算量参考表,拨付到货款并组织竣工结算;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处罚。 1.2监理单位: 1.2.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审定总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提、报量及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 的实测耗量,如审定后的提、报量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1.2.2监理单位监督发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协助总包单位验货并在验货时最终对进 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有最终质量否决权),监控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1.3承包单位(以下称总包单位): 1.3.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负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提量、统计工作(此工作应满足 现场材料、设备招投标和实施工程之用),并应核实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表JG-1及附表JG-2。统计好数量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若总包单位提量或管理责任,使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结算时,承包单位按损失金额的2倍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1.3.2接货、验货(相关试验)、收货、保管、发货、跟踪、报表、盘点等材料、设备的管 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使用单位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部位、安装节点、细部做确与否;检查对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已安装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情况等的管理;对合同审核会签;提供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实测耗量,此量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定并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执行;参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结算等工作; 在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上直接对监理负责。 1.3.3建设单位将安排部分材料、设备由独立供应单位负责供应而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总 包须与独立供应单位联系,协调有关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及复核提供所需的数量等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不会对总包工程造成任何延误,总包须对其工程进度总计划表中表示有关材料、设备应运至现场的时间,供建设等单位审阅。 1.3.4总包单位应须做好存放材料、设备的库房准备;对材料、设备的存放及保护方法作详 细的安排,并书面呈送建设单位审核及认可,若现场未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则总包须安排工地以外的仓库存放,对此而产生的仓租、保管、二次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3.5总包须提前为材料、设备运输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畅通及设备与 基础相互匹配;包括设计阶段考虑设备吊装口及运输路线、校核沿线结构荷载,施工阶段对运输路线的及时形成或施工预留,及材料、设备运至现场后的水平、垂直运输(将材料、设备运至各相关现场),以及在必要的部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等,费用由总包负责。 2报量、接收及发放 2.1统计报量:总包单位根据设计信息(图纸及变更)、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包括:

公路运价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物价局(委员会): 现发布《汽车运价规则》,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正确执行《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政策,促进汽车运输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凡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货物运价、汽车旅客运价。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遵循价值规律,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内部的比价关系,并考虑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 出入境汽车客货运价的制定和调整还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计费重量 一、计量单位 (一)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二)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三)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二、重量确定 (一)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 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千克,尾数不足100千克的,四舍五入。 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 (二)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 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 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计算重量。 (三)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 (四)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五)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重量换算标准计算重量。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进整为1千米。 二、里程确定 (一)货物运输的营运里程,按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执行。《营运里程图》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3.1 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3.1.1物资供应商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包括:材料供应商,周转料具供应商,办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和租赁供应商等(以下统称物资供应商)。建立《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为的是建立战略上的双赢合作伙伴队伍,并且方便系统资源共享。 3.1.2《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由公司和事业部两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定期组织评价管理,在本公司内资源共享。事业部每年一季度末必须将年审后的合格和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上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3.1.3合格物资供应商录入的基础是根据已获得公认信息来确定,对“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获得地方政府使用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公布免检产品的厂家”,可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同时,通过招投标获得的供应商信息,通过评审录入。 3.1.4合格物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产品质量合格、环保性能达标、价格合理、供货能力强、安全性能高和社会综合信誉好”,还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1.5周转料具租赁供应商的条件,除了具备物资供应商同样条件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料具出厂质量文件、定期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

3.2供应商的评价 3.2.1评价范围:A、B 类物资供应商应纳入评价范围;现场 使用的零星物资可以由项目采购人员直接择优采购,但批量供应的必需经过评价。 3.2.2 评价权限:A、B类物资的供应商由公司或事业部组织 评价,C类物资中的零星材料由项目部组织评价,但事业部必须参与。 3.2.3 评价时机 1、事业部每年的第一季度对物资供应商进行集中评价(即复 评),主要评价现有供应商的持续供应能力,更新评价依据资料。 2、选择新的物资供应商时,在采购前评价; 3、同一供应商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供应物资不合格或者不合格 批量较大时,应重新评价; 4、以下情况发生时,直接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且一年内不予合作: 1)发生质量事故; 2)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环保、安全不符合项; 3)不履行合同义务; 4)供应能力出现问题,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5)合作中未按承诺及时提供最新资料; 6)发生违规行为,如行贿、串标等。 3.2.4评价内容 1、物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是否满足采购需要,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是否有效。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 度执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 门推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

存各家单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公路运输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汽车运价规则》(发布日期:1991年2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4.02.06 【实施日期】1984.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协调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运价,发挥汽车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城乡物资交流和人民生活服务。本着运价基本上要和价值相适应,在提高运输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行簿利多运和按不同运输条件分别计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客货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汽车运价规则是计算公路汽车客货运

费的依据。凡在国内从事公路和城市营业性汽车运输发生运费结算关系者,一律按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根据运价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汽车客货运价率、费率。按省、市、自治区物价管理权限批准后,报送交通部备案。 第四条经济特区,涉外运输、国际联运和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费收规则,另行规定。 货物运输的计费重量 第五条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十公斤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公斤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十公斤,不足十公斤者按十公斤计费,超过十公斤者,以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一公斤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重量确定 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实际毛重计算。 轻浮货物:是指一公斤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或每立方米重量不足二百五十公斤的货物。按下列规定计重: 整车运输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和长度不得超过监理部门规定的限度,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 零担运输以货物包装最高、最长、最宽部分计算体积,按每四立方分米折算一公斤或每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鉴于物资管理在项目成本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总公司和局相关管理要求,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有效降低物资成本,提高管理效益,特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二级机构及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1.3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物资(含设备租赁)计划、采购、验收、消耗核算、调拨、回收、处置等日常工作,是公司物资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南。 2 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法律事务部归口管理全公司物资相关业务,设分管副部长一名、资产及物资内业主管一名。 2.2 分公司设物资部,编制为2~3人,岗位为部门经理、内业管理员、采购管理员,各分公司根据规模情况设定。 2.3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采购部,一般项目设采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1~2人,具体以项目组建时审批人数为准。 2.4 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主管部门职责,详见管理手册。 2.5 项目采购员职责 2.5.1 根据物资需用计划,负责物资市场资源调研和询价。 2.5.2 牵头供方的现场考察、招议标、推荐、选择、评价。 2.5.3 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工作,组织采购合同交底工作,负责公司和分公司集中采购合同在项目的实施,建立采购合同台帐和物资进出场台帐。 2.5.4 根据物资需用计划和工程进度组织材料进场和供应,牵头工程用材料的资料提交和监理业主认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取样送检工作。 2.5.5 负责材料限额领料、材料盘点、材料耗量分析、材料报表、材料成本分析工作。负责项目物资设备信息化工作。 2.5.6 负责项目过程中可周转物资设施的管理与调拨,剩余材料的回收、调拨、废旧物资报废申请。 2.5.7 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计划和供应管理,及时与业主方核对确认数量和价格;负责对分包单位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备案验收工作。 2.6 项目收料员职责 2.6.1 负责项目所有进场物资的实物验收工作。 2.6.2 根据采购合同和材料验收规程的要求,会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把关。 2.6.3 会同采购员、工程部、分包队伍材料人员认真清点数量,及时办理物资验收凭证。 2.6.4 负责进场物资的保管、标识、发放。 2.6.5 负责对供方的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结算工作,及时核对和回收相关签收单据。

罐体车检测报告

报告书编号: SZ-GCD-2013-12-00963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 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张家港沿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罐车名称:重型罐式半挂车 行车执照号:冀JJS015挂 使用证编号:CGZJG1923 罐体编号:11Y014L-0056 检验类别:事故检验 检验日期:2013年12月14日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报告编号:SZ-GCD-2013-12-00963 报告目录 序号检验项目页码附页、附图页码 1 罐车检验结论报告 1 2 罐车基本情况检查报告 2 3 罐车安全检测报告 3 4 罐体壁测定与外观检查报告 4 5 罐体气密性试验报告 5 6 压力试验报告 6 7 焊缝线检测7 8 置换检测报告8

报告编号:SZ-GCD-2013-12-00963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检验结论报告 使用单位 张家港沿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罐车名称 重型罐式半挂车 罐车车号 冀JJS05挂 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 主要检验依据: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8564.1—2006《道路运输液体货物罐式车辆》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 无 检验结论: 继续使用 允许/监控运行参数 (监控或报废依据): 介质:苯 酮 醇类 行驶证核定充装量:33500Kg 下次检验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机构核准证号:TS7110213-2015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章)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检验:孙军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审核:魏苏文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签发:陈公义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程序。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建设项目。2职责 2.1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方供货范围,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 2.2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及货物发放。 3工作程序和要求 3.1 本公司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变更、签证、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甲方供货范围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委托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编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并提交相关采购技术协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经工程管理部项目代表、工程管理部领导盖章确认后发物资采购部。 3.2物资采购部依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设备、材料委托采购计划,按照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要求,经平衡库存后,以合理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或委托招标采购所需工程设备及材料等工程物资。 3.3施工承包商根据所承担的施工任务,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图纸、变更、签证,按照附件二的格式测算并填写《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注明领用单位,提交工程管理部。

3.4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审核《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施工范围、材料用量,经同意后加盖名章确认,后提交工程管理部领导审批生效。 3.5施工承包商以施工费结算单位的名头,用本公司的物资调拨单,到物资采购部办理甲供设备、材料的领用手续(具体领料程序及地点按本物资采购部设备、材料领用程序执行)。物资采购部以批准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为发料的依据,办理出库手续。 3.6施工承包商领用《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上没有或超量的设备、材料,需补办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否则,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或按照乙供材料出库。 3.7确定为甲供材以外的施工用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称乙供材)。确定为乙供材范畴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申请须经物资采购部领导许可并签字后方能实施该乙供材采购。否则,工程预决算部将对该部分乙供材不予结算。 3.8技改及建设工程甲供设备安装验收后经项目监理确认,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和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在安装单位提供的本公司物资调拨单(第五联设备记录)上盖章确认。公司财务凭有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盖章的物资调拨单记入工程费用并核销乙方挂帐。 3.9预算结算主材量审核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3.10工程物资调拨单的填写应规范。对填写不规范的领料票,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

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参考Word)

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 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道路运输价格计算办法,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制定汽车运价应当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的比价关系。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四)国际道路旅客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折算为人民币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1、营运线路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应当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2、城市市区里程按照实际里程计算,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3、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关国家(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 1、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乘车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区间里程计算。 2、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驶抵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由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至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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