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2020)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2020)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2020)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2020)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委托,就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2020ZFJ-FW02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6〕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17〕45号),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2020ZFJ-FW02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对国家、部、省、厅相关政策的研究分析,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四个一”的总体目标,编制《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子系统初步设计》。

(2)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应用支撑平台技术要求》,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及本局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本项目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提出技术要求。

(3)根据本项目数据资源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综合执法子系统篇》。

(4)制定《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用户界面规范》。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3、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0万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政府采购网(略https://www.360docs.net/doc/943464520.html,/)

2020年3月31日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0年4月13日

磋商地点:南京新街口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共语厅(秦淮区秣陵路99号)磋商小组名单:刘昱君、董军、关健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项目成交金额:壹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192700.00元)

六、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关健

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佳、王核

电话(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七、代理费用收取情况: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4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交通运输】江苏省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业核准工作流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处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核准工作,液货危险品、沿海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准工作和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工作。 2 职责 2.1 本处分管处长负责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核准工作,液货危险品、沿海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准工作和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审批工作。 2.2 港口货运管理科分管科长负责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和液货危险品、沿海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准的实质审查工作;包括安排人员对申办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对涉及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还应写出全面资质评估报告。 - 1 -

2.3 港口货运管理科水路货运管理员负责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和液货危险品、沿海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准的咨询服务、受理、形式审查、实质初审、相关文书制作、证件发放、台帐登记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起草上报“申请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的请示文件”。 3 质量要求 3.1 申报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3.2 许可文书和许可程序规范合法。 3.3 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开(停)业、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核准工作,液 货危险品、沿海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准工作和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3.1 港口货运管理科水路货运管理员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实质初审意见,并将申报材料送港口货运管理科分管科长; 3.3.2 港口货运管理科分管科长接到港口货运管理科水路货运管理员递交的申报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提出实质审查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分管处长。 3.3.3 分管处长接到港口货运管理科分管科长递交的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或许可的决定,并将申报材料送港口货运管理科。 3.3.4港口货运管理科水路货运管理员接到分管处长递交的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

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指南

前言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

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体要求 0 一、建设目标 0 二、建设原则 0 三、建设任务 (1) 第二章系统架构 (4) 一、业务架构 (4) 二、数据架构 (4) 三、应用架构 (6) 四、技术架构 (7) 五、系统布局 (9) 第三章建设内容和系统功能 (12) 一、部级系统工程 (12) 二、省级系统工程 (15) 第四章信息资源 (22) 一、数据中心 (22) 二、信息内容 (22) 三、信息采集 (23) 四、信息共享 (24) 第五章基础条件 (34) 一、通信网络 (34)

二、软硬件平台 (34) 三、安全系统 (38) 四、配套场所 (39) 第六章标准规范 (40) 一、标准体系 (40) 二、标准管理 (42) 三、参考依据 (43) 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4) 一、建设管理 (44) 二、需求管理 (44) 三、运维管理 (44)

江苏交通厅文件-江苏交通运输厅

附件1: 参加第三期培训班从业单位(投标人)名单: 1 宝应县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2 常州第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常州环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 常州市华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 常州市环亚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6 常州市嘉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7 常州市武进华夏花木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8 常州夏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9 丹阳市园林工程公司 10 淮安钵池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 淮安市绿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2 淮安市山河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3 江都市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4 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5 江苏大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6 江苏大自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7 江苏江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8 江苏经典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9 江苏山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 江苏省武进公路苗圃 21 江苏现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3 金坛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4 南京嘉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25 南京金埔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 南京玄武湖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27 南京玄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8 南京珍珠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9 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总公司 30 沭阳县苏北花卉有限公司 31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花木有限公司 32 苏州市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 泰州市锦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4 无锡南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5 无锡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36 无锡市天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37 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8 盐城市富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9 扬州花木盆景有限责任公司 40 镇江市古典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41 南京新世纪草坪科技有限公司 42 南京市雨花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3 南通绿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4 苏州市顺和景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45 苏州市平江区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46 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 47 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发展总公司 48 北京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路政、运政、海事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航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系统设计解决方案(一) 系统开发商:成都世帆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述 1.1、执法现状 目前全市全县的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管理水平虽然进行一些提升,但仍然处于较相对较低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 (1)办案效率仍然低下,一份完整卷宗至少需要3小时左右完成。如出现错误,修订装订时间更长。人工签字盖章,手工案卷送达时间长,基本上都需要1天左右,群众办事有时候要等几个小时,很多时候甚至要等一两天,部门流转不方便,领导审阅不方便,盖章时间长,相关人员为了上报文书、文书盖章,每天要来回奔波,整体算下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交通成本。 (2)案卷文书不规范,手工填写容易描述不准确,书写不规范甚至错误,图案制作粗糙,甚至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不准确,有些时候还事后手工篡改。有的案卷是盖章后空白文书放到一线办案人员,如流失到社会,风险很大。无法查询违法记录历史信息,自由裁量不准确。人工处理没有流程点记录,如果没有在卷宗留下记录,很多重要信息将无法保存。虽然有些单位已经可以使用word来制作文书,但是采用传统的word文字替换办法,这就完全可能出现道路信息、人员信息、时间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事实替换不完整,一套案卷瑕疵很多,完全经不起推敲、检查。 (3)办案流程不规范,因为大部分时间,执法单位领导都不在办公室,所以目前全市的案件都是一线办案人员把整个案子办完后,再让领导签字。所以即便是前面办的案件不规范、处罚不适当、自由裁量不适当,单位领导也只有默认认可。由于卷宗是人工送达,由于时间,人员,签章各方面原因,很多卷宗走了非正常流程,风险很高。 (4)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如果要达到完整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则需要引入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模式,至少要做到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四个环节。但实际上目前的排查大部分只能做到前面两个环节,那么这就会造成安全排查有被遗漏的,或者未跟踪后续整改后,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果一旦因安全隐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执法单位是无法推卸责任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题(运管部分,200分值)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题 (专业课,运政类)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1、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2、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至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 32名以上人员参 出示执法证件。 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主体资格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授权。 5 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 6 7 机关提出申请。 8 9 并进行。 10、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实行公开制度 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60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由(C)颁发。 A、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B)提出。

A、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时限从(D)起算。 A、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 B、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 C、收到申请书之日 D、受理申请之日 4、在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受理环节做法正确的是(BD )。 A、申请事项无需获取许可的,当即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B、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范围的,即时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C、申请材料存在更正情形的,让申请人拿回去更正,当场更正无效 D、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五日内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下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上岗资格证(ABC)。 A、驾驶人员 B、装卸管理人员 C、押运人员 D、后勤保障人员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调整的客运经营包括(BC)。 A、出租客运 B、包车客运 C、旅游客运 D、公交客运 7、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ACD)。 A、擅自改装机动车 B、改变车身颜色 C、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D、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8、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处以( C )。 A、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B、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C、责令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 D、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9、运政执法中( D )情况下可以依法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暂扣车辆。 A、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的 B、从业人员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 C、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 D、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 10、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 B )万元罚款。 A、3 B、4 C、5 D、6 11、在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中遇有重大利益关系人的应履行( ABC )义务。 A、通知利害关系人 B、告知申请人 C、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D、举办论证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题库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题库 一、单选题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4月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A 2018年6月1日 B 2018年10月1日 C 2019年6月1日 D 2019年10月1日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为,适用本规定。 A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B行政执法 C路政巡查 D监督检查 3、行政处罚由()的执法部门管辖。 A行政相对人所在地 B 违法行为发生地 C 违法车辆所在地 D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 4、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的执法部门管辖。 A 最先立案 B共同的上一级执法部门 C 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D 共同的上一级部门 5、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部门()。 A 进行确定 B 指定管辖 C 进行管辖 D 协商管辖 6、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或其他有管辖权机关。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监察委员会 D 公安机关

7、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负责人决定。 A 上级机构 B 法制审核机构 C 纪检监察机构 D 所属的执法部门 8、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前,执法人员不得()对案件的查处。 A 停止 B终止 C 继续 D 参与 9、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后,应当回避的执法人员不得再()该案件的调查、决定、实施等工作。 A 停止 B终止 C 继续 D 参与 10、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A 15 B 30 C 45 D 60 11、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人。 A 1 B 2 C 3 D 4 12、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出示(),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检查事由。 A 有效身份证件 B 行政检查证件 C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D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13、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制作(),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A 现场笔录 B 勘验笔录 C 巡查记录 D 检查记录 14、执法人员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履行()义务,不得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江苏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

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申请书)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

填报说明 一、填写实施方案(申请书)以前,请先查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选题指南》内容和有关规定,按照实施方案(申请书)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实施方案(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主管部门是指科技示范工程申请单位实施的依托工程(或工作)所在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等职能管理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或内设机构(省属以上项目)。 三、格式:采用标准A4纸、竖装,于左侧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字体为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 四、申请单位须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43464520.html,),进入“江苏交通运输科技管理系统”,在该系统中按提示注册用户、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后,将实施方案(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每年申请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五、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科技项目管理需要,按相应程序确定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库)。 六、本实施方案(申请书)表格样式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中下载。

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基本信息表

一、概述 包括:(1)科技示范依托项目概述,包括工程类型、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技术特点、工程总投资、进度计划与安排等;(2)基础设施建设类需提供前期工作审批文件;管理服务类工作内容需提供相应文件。(3)科技示范工程的必要性,包括示范的意义和总体目标以及示范后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建设理念创新的促进作用。 二、前期工作和科研基础 包括申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示范工程的配套条件以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包括科技成果的来源、技术特点、技术成熟度、可行性的分析等(附示范应用技术鉴定证书或已取得科技成果应用权利相关文件的复印件);需依托项目进行研究的科技成果。 四、示范的主要实施内容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的内容、方案、规模及组织方式、技术保障措施等,以及在示范过程中需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五、示范项目的考核指标 包括项目的具体考核指标以及最终成果的提交形式等。 六、示范项目的进度安排 分季度说明示范的进度安排及所要达到的阶段目标。 七、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概况 包括单位概况、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及主要参加人员表等。(填写附表1、2、3,在此章节插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苏价规[2013]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4.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价规[2013]7号)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加强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于2011年制定了《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试行以来,对保障全省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试行期间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城市道路(含桥隧),下同)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由车辆救援服务机构提供救援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车辆救援服务收

【心得体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

【心得体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现行分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着机构林立、人员膨胀、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执法经费缺乏保障、社会形象不好等问题。近年来,各地为了纠正执法乱象,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作为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路径,积极探索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强化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从机构改革层面彻底解决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人员素质等问题,为改革创造了宝贵经验。本文在调研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系统分析了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现状。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是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有其所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现行执法体制的形成有其历史发展必然性,对行业管理和发展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林立,人员膨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建立健全的同时,也随之伴生了机构膨胀、人员超编的情况。 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目前,系统内共有7个执法门类。多支执法队伍同时上路、下水,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造成力量分散、执法成本高,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执法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目前地方大部分执法机构都是事业

单位,甚至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且各地执法机构在机构级别、机构名称、权力取得来源等各不相同。 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基层执法机构经费主要靠执法获取,致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趋利执法。 五是社会形象不好。公路“三乱”问题作为一种顽疾,与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关联。多家执法机构上路,处罚标准不一、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问题经常被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情况。国务院自2000年开始提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多次发文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要求和部署,在不同省、市开展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部署,部在系统内部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即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若干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2003年,部根据这一思路开始了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重庆和广东作为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经过多方努力,2005年6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挂牌成立。2007年7月,广东省交通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2010年12月,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牌成立。2014年8月,基于从体制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河南省政府组织启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打造“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船舶 【发文字号】苏交规[2010]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8.20 【实施日期】2010.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工作管理 办法》的通知 (苏交规[2010]2号2010年8月20日) 各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意见》的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长江干线船型 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退出长江航运市场,规范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的 拆解、改造(简称“拆改”)管理及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的拆改以及补贴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的拆改是指在我省注册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实施范围内的通过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拆解、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 舶拆解、三峡库区现有客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和三峡库区单壳油船、单壳化学 品船拆改。 本办法所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拆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对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拆改 给予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补贴资金用于安排符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将船舶拆改的船舶所有人。 第五条江苏省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拆改实行信息化管理,依托江苏运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参考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交通参阅2018-03-16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彩 N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由其所 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 一是机构林立,人员编制矛盾突出。 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 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 五是公路“三乱”时有发生。 公路“三乱”问题与存在多支执法队伍、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的关联性。 对分散型执法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法体制成为大势所趋。 (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1996)。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 4. 2010年后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13)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 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交通运输列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6.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 积极推进包括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 (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广东;福建、河南、桂林改革试点省份 江苏、西藏、四川、浙江、北京等地也对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 (二)主要模式。 三种模式: 一是部门内部小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部分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北京市、江苏省、河南省。 1.北京市 成立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 但路政没有纳入综合行政执法。 2.江苏省 一是推进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二是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3.河南省将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以及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各级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二是部门内部大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领域的大部分乃至全部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9]14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5 【实施日期】2009.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苏政办发〔2009〕1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原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省铁路办公室负责全省铁路建设筹资职责划给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职责。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应急处置的职责。加强全省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民用机场等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题及参考答案(单选、多选、判断)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题及参考 答案 一、单选题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4月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C )起施行。 A 2018年6月1日 B 2018年10月1日 C 2019年6月1日 D 2019年10月1日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 A )行为,适用本规定。 A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B行政执法 C路政巡查 D监督检查 3、行政处罚由( B )的执法部门管辖。 A行政相对人所在地 B 违法行为发生地 C 违法车辆所在地 D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 4、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 A )的执法部门管辖。 A 最先立案 B共同的上一级执法部门 C 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D 共同的上一级部门 5、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部门( B )。 A 进行确定 B 指定管辖 C 进行管辖 D 协商管辖 6、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 D )或其他有管辖权机关。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监察委员会 D 公安机关 7、执法人员的回避,由( D )负责人决定。 A 上级机构 B 法制审核机构 C 纪检监察机构 D 所属的执法部门 8、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前,执法人员不得( A )对案件的查处。 A 停止 B终止 C 继续 D 参与 9、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后,应当回避的执法人员不得再( D )该案件的

调查、决定、实施等工作。 A 停止 B终止 C 继续 D 参与 10、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经过( D )日,即视为送达。 A 15 B 30 C 45 D 60 11、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B )人。 A 1 B 2 C 3 D 4 12、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出示( C ),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检查事由。 A 有效身份证件 B 行政检查证件 C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D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13、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制作( D ),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A 现场笔录 B 勘验笔录 C 巡查记录 D 检查记录 14、执法人员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履行( B )义务,不得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A 保管 B C 保护 D 法定 15、视听资料的存储介质无法入卷的,可以转录入( A )存入案卷。 A、存储光盘 B U盘 C 移动硬盘 D 网盘 16、证据存储介质需要退还证据提供人的,应当要求证据提供人对转录的( C )进行确认。 A 存储光盘 B U盘 C 复制件 D 移动硬盘 17、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 D )。 A 录音 B 录像 C 放弃 D 注明 18、《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 B ),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 A 过目 B 核对 C 签字 D 盖章 19、被询问人确认执法人员制作的笔录无误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上( A )签名或者盖章。 A 逐页 B 签名栏 C 尾页 D 首页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方案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方案

目录 第一章方案背景 (3) 第二章作用意义 (3) 第三章总体设计 (4) 第四章数据中心 (4) 第五章业务功能 (6) 第六章数据整合与服务 (13) 第七章系统部署 (14) 第八章建设成效 (16) 第九章公司介绍 (17)

第一章方案背景 《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对交通行业的整体监管水平。依托各类交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行业管理信息资源,构建和完善交通行业的当前系统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交通建设、养护与运输市场的有效监管,推进公路水路交通‘诚信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某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合作成功,为建设“新北京交通体系”,构成首都“大交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以“北京市交通执法处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结合公司多年来在移动领域的建设实践,十二五期间特别推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解决方案》,以期为中国交通业科学化、智能化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章指导思想 交通执法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是以《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满足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需要为基点,按照“统一规划、业务整合、信息共享”的建设思路,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注重实效,阶段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规划,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强化自身、调研分析、试点建设、分步实施”为工作方针,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数据中心,实现交通执法处罚的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 第三章作用意义 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违章处罚的工作提供快速、科学、准确服务,达到执法程序规范化、透明化和执法业务的综合化、一体化监督,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考核和量化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规范三 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 1 目录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颜色、文字标准 4.外观形象 4.1门楣 4.2牌匾 4.3竖式灯箱 4.4玻璃防撞条 4.5立面色带 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 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3 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 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

GB/T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 GB/T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 GB/T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 GB/T14954—1994 黄铜线 GB15093—-1994 国徽 GB/T17748-1999 铝塑板 GB/T16921—2005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X射线光谱法 QB/T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HG/T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 4 3.颜色、文字标准: 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 5 4.外观形象 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交通执法效果图 公路路政效果图 6 道路运政效果图 4.1门楣 整体效果见图 4.1.1内容 门楣由交通执法徽标、“交通执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组成。 7 4.1.2门楣位置 门楣在办公场所正门上方 4.1.3形状 门楣设置为横向组合,长宽比例以实际情况而定,参照比例如下: 比例12:1 11:1 10:1 9:1 8:1 7:1 6:1 4:1 8 4.1.4颜色 门楣底色主色以蓝色为主加黄白辅助色带,蓝色0.80A/白色0.05A/黄色0.15A比例为,见图:9 4.1.5字体 中文字体为方正美黑简,英文字体为Foiloteemed。中文字体0.25A,英文字体0.067A,见图: 4.1.6徽章

2017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选题指南

2017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选题指南

2017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 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选题指南 依据国家、部省有关“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相关要求,为了支撑江苏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应用为根本,重点推进重大专项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研究,以科技创新促进我省交通运输发展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经需求调研、意见征求等,编制了本指南,供各单位申报选题参考。 (一)技术应用推广(含重大科技专项)(占省预算经费约70%) 1、重大科技专项 支撑腰沙-冷家沙海域通州湾港区开发决策关键技术研究。 通州湾港区位于辐射沙脊群南部的腰沙-冷家沙海域,港区开发已列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推进深水海港建设,针对通州湾港区复杂的水道沙洲系统自然格局和开发现状,研究通州湾港区的开发途径,网仓洪-三沙洪航道建设、港区开发过程中对“腰沙-三沙洪-冷家沙”水道沙洲系统稳定性的影响,以及港区开发实施时序等关键技术问题,为通州湾港区开发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2、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 -1-

根据我省推广应用钢结构桥梁的部署,依托示范工程,解决在设计、施工、养护中的关键技术及标准化缺失等问题。开展钢结构桥梁设计、制造、安装、养护、检测等方面规范和标准研究;研究编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跨航道钢结构桥梁等相关标准化通用图;开展钢结构桥梁制造安装和质量控制体系标准研究;开展钢结构桥梁抗疲劳损伤、腐蚀及涂装防护等技术研究。 3、交通基础设施应用BIM技术 研究制定交通基础设施行业BIM技术应用标准,以及全寿命周期BIM技术应用中的关键技术。依托公路、桥梁、隧道、枢纽、船闸、轨道交通等复杂构造物的建设,开展建设管理、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4、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 科技创新促进“平安交通”建设,在公路水运工程、城市客运、公路水路运输、在役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关键技术以及应急处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方向:公路、水运、枢纽、运输、海事、城市公交等领域系统运行安全监测评价、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技术;危险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技术;营运车辆驾驶员主动安全防控技术;船舶检验与安全监管技术;船闸安全运行管理故障排除等模拟仿真技术;超限运输管理技术。 5、交通运输标准化 以运输服务管理、安全应急、信息化、节能环保、建设养护领 -2-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盐淮高速公路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服[2016]20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6.10.19 【实施日期】2016.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开 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苏价服〔2016〕209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第417号国务院令)及《省政府关于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等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16〕108号)的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以下简称盐丰高速)开征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征站点、站名 盐丰高速公路设置大丰港1个主线收费站,海丰收费站、大丰北2个匝道收费站。以

上收费站点,从通车之日起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范围 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盐丰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外,凡准许通过盐丰高速的其他车辆,均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三、计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分类计收,具体车型划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路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苏价服〔2004〕364号、苏财综〔2004〕159号、苏交财〔2004〕56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货车分类一律按出厂核定的载重吨位分类,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排障车、吊车、清洗车等)按出厂时核定的自重吨位分类。客车按出厂核定的座位分类(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座折算一吨,不足五座及五座按半吨计,五座以上十座以下按一吨计)。 载货汽车(含客货两用车、特种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并对超限部分加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一旦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紧急情况下启用按车型收费,并应及时向省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其他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年限 盐丰高速公路收费性质为经营性,核定收费年限为25年。 五、收费管理 (一)盐丰高速应按规定缴纳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费。盐丰高速公路收费经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苏交质〔2010〕20号 关于对伪造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的有关人员的通报 各市交通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港口局,省大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四桥建设指挥部: 根据省厅苏交质〔2009〕25号文件《关于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厅质监局组织对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总监办、驻地监理组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检查中发现,个别在我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从业监理人员伪造外省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监理业务培训证书。近期,省厅质监局根据总监办、驻地监理组提供的现场监理人员名单明细,与相关省份质监站联系,对有关人员的持证情况予以核查,同时,省厅质监局对个别现场监理员的培训证情况进

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为规范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09)5号)、《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苏交质(2005)66号)有关规定,对伪造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的人员

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涉及此次使用伪造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的企业,将在2010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时予以记录扣分; 2、对杨新文、陈鹏、李焕田、张劲源、黄传乐、罗水清、贾学增、张毅、杨绍北、蒋阳华、陈惠民、张伟、高丽萍、王乃兵等14人予以清除出江苏公路、水运交通建设市场; 3、各相关总监办、驻地监理组尽快组织对上述14人签认的监理指令、通知等监理资料进行重新签认,涉及质量问题的,必须报建设单位确认。 今后,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总监办、驻地监理组进场人员,特别是变更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对伪造执业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同时,各监理企业应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进场,不得随意变更,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资格要认真审查,省厅质监局也将进一步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执业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我省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秩序。 二O一O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交通监理通报 抄送: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市质监站,省交通监理协会,各监理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0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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