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2008年7月第29卷第4期

外语教学

F oreign L anguage Educa tion

July.2008

Vol.29No.4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廖永清,张跃军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摘 要:对于美国人而言,上路旅行不仅是自由和美国梦的隐喻,而且是实现“显明的命定”(Manifest Destiny)的物质手段和方式。本文以惠特曼的《草叶集》和克鲁亚克的《在路上》等作品为例,说明旅行以及过路仪式表现了典型的美国经验,表达了对美国梦的追寻、实现和传播,成为美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旅行;美国梦;《草叶集》;《在路上》

中图分类号:I71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544(2008)0420062204

Abstract:For the Americans,travel not only i m p lies freedom and the American D ream,but is als o a material means t o a2 chieve Manifest Destiny.This article takes as exa mp lesW hit m an’s L eaves of Grass,Ker ouac’s O n the Road and other texts, t o show that travel and ritual of passage rep resent typ ical American experience,exp ress the pursuit,realizati on and s p read of the American D rea m,and become part of the American cultural traditi on.

Key words:travel;American drea m;L eaves of Grass;O n the Road

道路将人们从一地引向另一地,它是不同地点彼此沟通的不可或缺的桥梁。原本各自独立、互不关联的两地因而被连接起来,,拥有了更加丰盈的生命。几乎所有的文化都赋予道路以特别的价值,对之倾注了连绵不断的情感。在美国,道路四通八达,如同一张网把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而由于美国人生性“不安分”,不愿久居一地,加上酷爱户外活动,上路旅行便成了美国生活的一种实现方式,同时也成为美国文化的一大隐喻。这一隐喻对于美国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美国毕竟是由旅行者创建的:当初,清教徒远离家国,跨越大西洋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后来,他们从偏居美利坚东北一隅的新英格兰逐步西进,扩展畛域,奠定今日美国之格局。毫不夸张地说,道路在美国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此外,美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加上经济繁荣,汽车工业发达,美国成为举世闻名的车轮上的国家。出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美国人花费不少的时间“在路上”,驱车出行几乎成为他们的必需。

旅行不仅是指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跨越,而且常被视为对某种历程的经历,例如,它可以象征性地指代个人的成长,或者是对某种信仰(如宗教信仰)的追寻。穿越全美、尤其是跨越大片未开发地区的旅行,是勇气和冒险精神的体现,这种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伴随着美国向西部的扩张而被放大甚至神化。“在路上”之于美国有着异常丰富的内涵,它包括美国梦的发现、追寻、实现和拥有。自早期的清教徒开始,美国人便一厢情愿地、虔敬地相信脚下这片富庶的土地是天意所赐,他们以宗教的虔心笃信“显明的命定”(Manifest Destiny)。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指出的,这种观念让他们毫不怀疑自己“有权利极度扩展并拥有上天赐予我们的整座大陆,以发展自由的伟大试验,以及联邦政府的自治”(这是历史学家John L.O’Sullivan早在1845年的说法,参见Stephans on,1995)。在宗教般先验的逻辑之下,疆域的扩张、政权的发展与天意的召唤巧妙地实现了结合与置换,这是信仰之作用于物质以及政治行为的一个多么令人信服、同时又令人心悸的例证!

该历史学家在同一篇文章中声称,美洲“整座大陆”都是上帝赐予美国人的礼物,而他们扩张疆域的目的,是为了推广自由的准则。美国人深信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第一个建立于自由准则之上的国度。于是,“显明的命定”仿佛顺理成章地演化成为独特的美国哲学。也曾有过其他国家打着种种旗号侵略邻邦、占领异域土地的举动,但冠冕堂皇地以自由、自治为名实现扩张似乎只是美国佬的行为。有些人,例如美国本土的印第安人,或许会说“显明的命定”是一种文化帝国主义。然而,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将“显明的命定”理解为将自由的理念推向整个美洲大陆甚至全世界的使命感。事实上这是宗教的、政治的和文化的使命感,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美国作家,使他们与之产生共鸣。此外,“显明的命定”是与美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美国梦最早的清晰描写,或许出自阿吉尔(Horati o Alger, 183421899)笔下具有美国意识的几乎超人般的人物。阿吉尔的那些虽然文学价值一般但情节生动感人的小说(di m e no2 vel)多围绕着青少年的形象展开,与美国梦似乎并无直接和具体的联系。然而,这些作品贯穿始终的主题是,任何美国人都可以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只要他或她愿意“动身上路”。因此,不妨说,旅行内在于阿吉尔对美国梦的刻划(Gable&

Handler,2005:1242132)。这和“显明的命定”一起,为美国文学奠定了上路旅行的背景。

美国作家中,沃特?惠特曼(WaltWhit m an,181921992)大概是最早运用“在路上”的比喻来象征美国梦寻这一浪漫主题的,《草叶集》(Leaves of Gr ass,1892)中有许多讴歌上路旅行、或歌颂以道路将美国的不同地方联结为一体的例子,虽然他似乎不曾直接、明确地指出,上路旅行对于他来说意味着美国梦的实现。但他在作品中把美国不同地方、或把道路本身反复地浪漫化,旅行也是出现于他笔下的一个常见主题。旅行,以及美国的不同地区,被诗人以美丽而浪漫的语言加以描绘,其中的一个隐含义便是,踏遍美国的旅行充实了个体以及作为一位美国人的心中的内在性。这仿佛是一种高尚而以美国为中心的主张,正如惠特曼在一首诗中所表达的:

我将答谢同时代的土地,

我将追踪地球上所有的地方并向每一大小城市亲切致意,

我将把工作纳入诗歌中使之与你一起成为陆地与海洋上的英雄主义,

我将以一位美国人的视角来报告英雄主义(Whit m an, 1990:21)。

该引文的第一行,“我将答谢同时代的土地,”显示出惠特曼以所在时代不常见的态度来对待旅行,即以谦逊的姿态答谢、颂扬土地,而不是像霸权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那样,不由分说地摆出一副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态度。如此,他对于旅行的立场则必然有别于帝国主义立场的追随者。这一点在引文的最后一行“我将以一位美国人的视角来报告英雄主义”中既得到验证,又被反驳。该行强化了“美国人具有某种独特的美国品质”的观念;与此同时,“以一位美国人的视角来报告英雄主义”,这从内在逻辑上而言显然是帝国主义的,因为它暗含着对其他视角的合法性和可能性的否定。而综观上下文,我们认为惠特曼的立足点应该在于:美国人对待土地,是要去答谢和称颂,而不是征服和操控。我们以为,也许这正是惠特曼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英雄主义被广为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他的英雄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不是霸道的沙文主义,他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宽广的国际主义情怀。在惠特曼那里,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世界主义不是水火不容的对立面;反之,它们并行不悖,相得益彰。诗人“追踪地球上所有的地方并向每一大小城市亲切致意”,他满怀激越的豪情希望“成为陆地与海洋上的英雄主义”,这正是国际主义的明证。而旅行无疑是“追踪地球上所有的地方”的必要手段和实现方式。

在《献给你,啊民主》一诗中,惠特曼以诗的言说方式,几乎是在解说那所谓“显明的命定”的准则:

来啊,我要使美洲大陆溶为一体,

我要溶合太阳照过的最光荣的种族,

我要溶合神圣而引人的土地,

用同伴的爱,

以终身的同伴的爱。

我要把博爱密植如森林,沿着美洲所有的河流,沿着

五大湖的岸边,且遍布在大草原上,

我要联合大都市与大都市,以它们的手臂拥抱着

对方的颈项,

以同伴的爱

用丈夫气概的同伴的爱。

为你,我献出这些,啊民主,来为你服务,

为你,为你我此刻唱这些歌声(林以亮,1989:71)。

显然,这首诗中“民主”的主体应该是美国,因为美国是惠特曼惟一真诚的所指。如此,该诗明显地打上了帝国主义的标签。“我要溶合太阳照过的最光荣的种族”:这是典型的美国化的言说方式,诗人是在为“显明的命定”———已然定型在人们心目之中的集体无意识———添加注脚。“我要使美洲大陆溶为一体”:他要征服这片土地,这种欲望打上了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烙印。在诗的结尾处,他对这种提法作了强调并加以解释,称这种形式上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其实是对同胞之爱,而且是以民主的名义。该诗把“显明的命定”说与关于美国各独特之处的浪漫主义想象及其浪漫的情调结合起来:“沿着美洲所有的河流,沿着/五大湖的岸边,且遍布在大草原上”,并以此把“显明的命定”说和上路旅行联系在一起。

在《我听到美国在歌唱》中,惠特曼罗列了美国各地不同行业的人们,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快乐地歌唱着。该诗的标题“我听到美国在歌唱”几乎必然意味着诗中所写的景象发生在美国各地,而当我们结合诗人的其他诗篇来理解该诗,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这些职业结合在一起,便构成对美国梦的追寻。因为毕竟,对于美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对美国梦的追寻和实现更重要呢?该诗与旅行相关,因为对于惠特曼和其他任何人,为了听到诗中所有人的歌唱,他们必须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长时间地旅行。

例如,在《对加利福尼亚的许诺》中,惠特曼写想象中的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和其他一些西部州的旅行:

许诺发出给加利福尼亚,

或者内地的田园般的大草原,而后是美丽的普盖特和俄勒冈;

在东部逗留一会儿,我很快会走向你,停在那里,

教导充沛的美国之爱,

因为我很清楚我和充沛的爱属于你,在内地,

又沿着西岸的海洋;

因为这些州朝向内陆又濒临西岸,而我也将一样(Whit m an,1990:108)。

在文学作品和电影中,加利福尼亚经常成为美国梦的最终归宿的上佳譬喻,因为1号公路沿着美国西部海岸线自北向南纵贯全美,并把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连接起来。

这也使加州成为“显明的命定”的象征。在《对加利福尼亚的许诺》中,惠特曼并没有深入发掘加州之于旅行的文化内涵,他更多的是以加州作为自己西部旅行的目的地。正如他本人在诗中所写的那样,在前往加州等地的旅行设想中,他旨在“教导充沛的美国之爱”。这再次表明惠特曼对他心目中具有美国特性的文化因素的关注,不管这些因素是否真正具有独特的美国性。这首诗体现了美国西部扩张与美国之爱的融合,并借此展示出西部扩张中所蕴含的文化自觉。该诗也显示出,美国旅行与美国理想或美国梦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加州所代表的粗犷、充满野性和神秘诱人的品质,强烈诱惑着惠特曼,而他的不安分、浪漫气息和不竭创造力也似乎在应和着加州的感召。1874年冬,惠特曼因长期精神紧张,导致身体欠佳,便住在弟弟家中疗养。他从费城的商业图书馆中查到有关加利福尼亚红杉的资料,从被伐倒的红杉树联想到自己的染病之躯,心中不免萦绕着淡淡的凄苦与感伤。但他旋即恢复一贯的乐观与自信:赶车人和伐木者号称听觉敏锐,却很难听到枯死的红杉树之歌唱;凭着对脚下热土和这片土地上的生命的热爱,以及诗人超人的感知力和想象力,他却仿佛能听到,想到此,他不禁颇感欣慰。诗人告诫自己和世人不要徒自悲伤;不仅要为曾经的荣光而骄傲,还要满怀信心地把明天传给一代新人。

处写道:

,真实和理念之子,

正在降临于巾帼长期准备的、真正的新世界,

它将为广大人类,为真正的美国这个过去如此伟大的子孙,开辟道路,

以创造更加伟大的未来(惠特曼,1994:362)。

该诗立足于诗人想象中的西部之旅,是想象的结晶,是诗人“心游八仞”的产物。这里并没有可以实际踏足其上的道路,但必然有一条看不见的道路萦绕在诗人的心头,挥之不去。这样譬喻意义上对道路意象的使用,在惠特曼诗歌中并非个别现象。组诗《路边之歌》计有39首诗,写的是沿着人生的康庄大道旅行途中的种种观察与感怀,如《思索》:“关于服从、信仰和友情;/当我站在局外观察时深感惊异的是,广大群众竟听从不相信人的那些人的教导。”(惠特曼, 1994:188)可谓言简意赅,一针见血。《在人迹未到的小路上》(惠特曼,1994:188)也是以比喻的手法写心中所见,称只有到了“人迹未到的小路上”,才真正找回自我,“摆脱了迄今为止公认的准则”,甚至也看清了尚未公认的准则。只有当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才使人神清气爽,他因此深深喜爱上了“这销声匿迹、却包罗万象的生涯”。诗中所包含的深刻的哲理昭然若揭。

表现旅行与美国梦相联系的最著名的作品,无疑是克鲁亚克(Jack Ker ouac,192221969)的《在路上》(On the Road, 1957)。这部表现“垮掉的一代”的名作以20世纪60年代特有的反叛姿态,对美国理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作者用以描写美国的语言浪漫而堂皇,仿佛倒有了几分虚假的成分。然而,其中的叙事主人公塞尔?派若代斯(Sal Paradise,此人的姓氏意为“天堂”)对生活和美国感到无比兴奋,这便使夸张的语言平添了不少可信度与逻辑性。克鲁亚克对普遍状况的描写多体现为地方性的特征,例如在小说结尾处的段落:“因此在美国,当太阳落山,我坐在老衰的河流码头,看着新泽西上方长长的天空,感受着整块未开发的土地以不可思议的巨大的鼓包状滚向西海岸,整条路往前伸展,所有的人梦想着,在爱荷华我知道到如今孩子们肯定在一片允许孩子哭的土地上哭着,今夜星辰无影踪,你难道不知上帝是噗噗熊?”(Ker ouac,1991:307)

这段颇有意识流韵味的文字告诉我们,在克鲁亚克心目中,美国同时表现出众多个体各自独立存在时的多元性,以及它们共存时的整一性;而这两种状态又是同时存在的,即:一个和多个并生共存。虽然作家把美国分成几部分———新泽西,西海岸和爱荷华,他的笔下也出现了“在美国,当太阳落山”,仿佛太阳在美国各地同时落山。事实上,即使是他提到的三个地方,太阳降落的时间也是大相径庭的,全美的“太阳落山”更不会有统一的步调。然而,该意象把全美各地连接了起来,把它们统一在美国梦的旗帜之下。这一事实由于“在爱荷华我知道到如今孩子们肯定在一片允许孩子哭的土地上哭着”而得以强化;否则,这一事实会变得可笑。放在整部作品之中,该说法暗示,让孩子哭是一件浪漫并几乎是梦想成真的事情。如果孩子被允许哭,他们肯定会哭,因为这是他们表达自由的方式。尽管这段文字并不旨在连接上路旅行与自由,也不旨在表达自由,它却以有趣的方式实现了对两种意义的表达。孩子的哭泣是一例,“你难道不知上帝是噗噗熊”的问句是另一例。仿佛上帝是“噗噗熊”(Pooh Bear,即维尼熊W innie the Pooh,一只笨笨的玩具熊,深受小朋友的喜爱),因为上帝在美国可以是“噗噗熊”。克鲁亚克暗示,今晚上帝如同噗噗熊一般笨拙,他以此来嘲讽戏谑上帝,这也反映了“垮掉的一代”的宗教观和对待威权的一贯态度。

旅行与自由的关联从《在路上》的许多部分都可以见到。临近末尾处,当迪恩?莫利亚蒂(Dean Moriarty)即将与塞尔分手,迪恩问塞尔,“伙计,你的是什么路?———纯情小子路,疯子路,彩虹路,虹鳉路,任何路。随便谁随便怎样的随便什么路”(Ker ouac,1991:251)。小说中,迪恩曾直截了当地告诉塞尔,一个人可以选择他喜欢的任何路,并可能因此而发迹。这是关乎选择的事;选择当然是最大的自由,克鲁亚克明白无误地指出道路给人任何可能的选择———这事实上也是规范一个人自己的道路的自由。惠特曼也表达过同样的思想:

赤着脚我心情愉快地上了公路,

我健康,自由,世界为我展开,

眼前褐色的路把我引向所选择的任何地方(Whit m an,

1990:120)。

惠特曼在此的立场与克鲁亚克是相同的。路通向“所选择的任何地方”,因此选择道路便意味着选择自由。这自然令人联想起弗罗斯特的名篇《未被选择的路》(Bay m et al,1985:1020),虽然二者的差异性更为突出。生活于美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弗罗斯特对美国工业化的进程充满忧虑,他执著于自己的选择,坚守传统,以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风情入手,并进而超越狭隘的地域局限,达到普遍性的诉求。正如他对于诗歌“始于喜悦,终于智慧”的理解一样,弗罗斯特虽以农民自居,并保持着普通农民的生活方式,这位“新英格兰的苏格拉底”(Yankee S ocrates)的文字却总是以睿智和哲思省人。独特的生活方式以及不拘一格的写作风格,正是诗人不落俗套的选择。和惠特曼充沛的激情和乐观情绪不同,弗罗斯特笔下淡淡的愁绪和挥之不去的沉郁更凸显出“选择”的不堪承受之重。《未被选择的路》富含象征韵味,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因为它远非新英格兰某一乡间小路的十字路口所发生的故事,它揭示了诗人面对时代抉择时的心声。对于惠特曼来说,则“世界为我展开”,他步履轻快,踌躇满志,仿佛世界之大任其驱驰。当选择不复成为问题时,诗人笔调昂扬不羁,其轻松自在之情跃然纸上。之所以如此,在于惠特曼衷心认同时代的选择,他为美国的飞速发展而欢欣鼓舞,他愿以自己的诗笔抒写时代的最强音。

两位诗人对不同“旅行”路向的选择,出于他们对于时代演进的不同态度。无疑,他们对于“选择”主题的表现都是象征性的,而美国诗歌史上表现旅行和选择的具有象征意味的名篇,狄金森的《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神》(Johns on,1960:350)当是扛鼎作之一。诗中,主人公浑然不觉间跟随死神化身的马车夫一起上路,途经象征着人生不同阶段的驿站:孩子们嬉戏的操场、谷穗低垂的田野和夕阳西下的场景,抵达“几个世纪”后方恍然大悟的一片墓地。无需指出,任何的旅行皆意味着选择,正如弗罗斯特诗中所写,不同的路向带来迥然有别的景致和结局。《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神》通过死亡之旅,写出诗人淡然处之的生死观;不明就里中实现的旅行似乎表明诗中主人公的选择是无奈的,但该诗却反映了诗人对待死亡的一贯态度。和弗罗斯特一样,狄金森借偶然和个体表现普遍和整体,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种对选择的表现,其实是对美国诗歌中自我与迷茫这一中心矛盾的反映,这在许多美国诗人那里都有所体现(Parini,1993)。

由于克鲁亚克的《在路上》围绕着路途中发生的事件、围绕着“在路上”来展开,他把道路和许多事物联系了起来,并因此坚实地揭示出美国道路的美国性。除此之外,他还把旅行与过路的仪式结合起来。过路即地理意义上的穿越,它意味着一种经历和阅历,不仅是个人的,而且是个人所处的文化的;因此它超越了个体,进入到集体无意识的范畴。某种东西要成为表现过路的仪式,它必须怀有文化的背景,并且在文化层面上被接受。在小说的较早部分,作者写道:“随后春天来了,旅行的大好季节,四散的人们都已准备好,出去旅行一两次。我正忙着写小说,到了中间的地方,[……]我准备好生平第一次赴西部旅行”(Ker ouac, 1991:6)。作者把春天称为“旅行的大好季节”,暗示着如果不是每人都外出旅行,至少许多人如此。这“旅行的大好季节”充满诱惑性,驱使塞尔出游。小说的后面部分显示,这次赴西部的首次旅行对塞尔而言的确是一种过路仪式,是他的成长历程中的重要一环。因为西部是美国文化最活跃、最外向、也最“左倾”的地区;旧金山和洛杉矶作为美国西部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城市,和纽约等东部都市不同,因为后者秉承了新英格兰地区对美国文化母体———英国和欧洲文化的依赖,显示出更大的保守性和守成倾向,而亚裔移民由此登陆美利坚的西部地区,则以开放的胸怀和容纳百川的气度孕育着文化的多元性。旧金山之成为“垮掉的一代”事实上的大本营,并策源了不少如反越战这样反精英文化的标志性事件,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塞尔赴西部旅行,是为了吸收离经叛道的精神营养,从而进一步强化他的“垮掉”品质。上路旅行的想法深深植根于美国意识之中,而塞尔的西部旅行其实也象征着他这一代人的一段成长经历。

上路旅行是实现美国梦的象征性的、也是最简单的途径。许多美国文学作品都以不同方式对此惯常意象加以表现,惠特曼和克鲁亚克只是其中的两个例子。这些美国作家把道路旅行作为一个隐喻,通过对“在路上”旅行这一意象的平面白描或对其深层的象征意蕴的开掘,表现了典型的美国经验,暗示着自由以及过路仪式,表达了对美国梦即美国理想的追寻、实现和传播,从而成为美国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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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林以亮.美国诗选[M].北京:三联书店,1989.

作者简介:廖永清,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张跃军,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文学理论。

收稿日期 2007212202

责任编校 采 玉

湖北师范大学 美国文选论文 从18世纪的美国文学看“美国梦”的特点

从18世纪的美国文学看“美国梦”的特点“美国梦”从广义上讲,指作为”民主,平等,自由”国家的理想;从狭义上讲,指个人通过自我奋斗获得成功的梦想。”美国梦是一个被众多美国人普遍信仰的信念。 美国梦作为美国特有的精神追求,作为美国人民特殊的精神力量,有着丰富的内涵,它涵盖了美国文化、历史、社会、宗教、文学艺术等领域,是贯穿美国文学始终的重要的主题。 300年前,当英格兰移民乘坐着”五月花”号横穿大西洋来到马里兰,寻找一块清教徒能居住的“净土”时,“美国梦”已开始悄然萌芽——美国给了全世界每一个人均等的机会,只要努力奋斗,都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一般而言,“美国梦”包含几个要素:美国提供了人人都能成功的机会;成功取决于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而不是家世和背景;人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这些要素是与历史密不可分的,也必须和时代背景结合起来看。 18~19世纪的欧洲,贵族尚未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等级森严、财富分配不公、宗教歧视严重……孟德斯鸠、笛卡尔等启蒙运动的先驱,开始对美国这块神奇的土地赞颂不已,这也燃起了弱势群体的“美国梦”。 18世纪来到美国的移民都是欧洲的弱势者,当他们来到还是殖民地的美国时,政治平等的要求就格外强烈,也自发地落实了民主。于是,“平等权利”成了“美国梦”的一个内涵。 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开始了工业化。欧洲来的移民更多地进入纽约、芝加哥、底特律等新兴的工业城市。从此,“美国梦”有了新的内涵。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奋斗起家的工商业巨子。比如依靠个人发明而创立通用电气公司的爱迪生,采石油的洛克菲勒,搞银行的摩根,发明汽车生产线的福特。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起家寒微,但通过勤奋终于创立了自己庞大的事业,成为传奇人物。 到了21世纪的信息时代,微软的比尔·盖茨、雅虎的杨致远以及GOOGLE的三个创立者变成了“美国梦”的新偶像。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年纪轻轻就积累了数百亿美元的庞大资产。他们活生生的故事似乎表明,只要有智慧,有天才,在美国就可以成功。 乐观主义与《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乐观主义" 选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为代表. 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北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他在家中的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烛和肥皂制造的小商人。富兰克林少年时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困顿,被迫辍学,12岁时,父亲让他到哥哥的印刷铺里当学徒。学徒的日子是艰难的,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自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地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开始在费城独立经营印刷工厂。从此,富兰克林的事业生涯开始蒸蒸日上,开始创造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报》;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型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与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而当美国制宪会议因为联邦体制问题争论不休时,富兰克林又欣然前往,进行调解。1771年,他出版了改变无数年轻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地记叙了富兰克林的成长历程,告诫年轻人积极向上,在世界上影响深远。一个人在如此众多的领域成就斐然,美国历史上几乎无人能及。 富兰克林既相信社会秩序又信奉人有自然赋予的权利, 既渴望社会安定又向往为革命

American Dream and Chinese Dream 中国梦和美国梦

II. What American values does the movie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reflect? And what is your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American Dream and Chinese Dream? Answer: Through the movie,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expressed the main American cultural values, and the core value--individualism--it proposals self-hardworking and diligence to change one’s life letting them become the protagonists of their own life. The individualism has emphasized the American as a self-reliant, self-dependent individual, controlling his own life, and being responsible for anything he does. And the orientation to action which is the key point of Americans, effort, optimism, motivation and measurable achievement are also presented in the movie.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American Dream means "Life should be better, richer and fuller, with opportunity for each one". And it varies with the change of epoch. Nowadays, people are looking toward a new American Dream with less focus on financial gains and more emphasis on living a simple and fulfilling life. In a word, the American Dream is the pursuit of democracy, liberty, equality and happiness. Chinese people used to pursue their dreams in US years ago, of course, it is still going on--travel across Pacific Ocean and come to US. But now, most people from other countries begin to pursue their dreams in China.The common people’s Chinese dreams may includes a big house, an expensive car, a big fortune, a happy marriage, a harmonious family and traveling around the world while the big Chinese dreams perhaps refers to super power, a stable society and continuous development in economy. It is obvious that the important reasons why American and Chinese Dreams are induced is triggered by social changes and economic factors. Whether you refer to the phenomenon as an American Dream or Chinese Dream, its meaning is enriched by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s. From the initial pursuit of freedom, to the pursuit of material satisfaction, resulting in being successful in the eyes of others, the American Dream and the Chinese Dream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means that achieve the same end.

美国梦与中国梦有何区别

美国梦与中国梦有何区别? 来源:郎仁斌的日志 美国梦是希望之梦、成功之梦、平等之梦、幸福之梦。 据有关学者的归纳:“ 所谓的美国梦(American Dream),是一种相信只要在美国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亦即人们必须透过自己的工作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通常这代表了人们在经济上的成功或是企业家的精神。许多欧洲移民都是抱持著美国梦的理想前往美国的。尽管有些人批评美国梦过度强调了物质财富在衡量胜利和快乐上扮演的角色,但许多美国人的确认为,这种获致成功的机会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是找不到也并不存在的。因为与其他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拥有的经济自由相当多,政府扮演的角色相当有限,这使得美国的社会流动性极大,任何人都有可能透过自己的努力迈向巅峰。” “依据历史学家的说法,美国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工业扩张并非只是因为美国的自然资源丰富,更是因为所有人都有机会藉由自己的奋斗获取财富。美国梦成

为了吸引世界各地人民移民美国的主要原因—无论过去或现在。在今天,每年有超过一百万的人成为美国公民,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移民地点。” 美国梦的核心是:“ 美国提供了人人都能成功的机会;成功取决于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而不是家世和背景;人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 美国梦的代表人物有:爱迪生、洛克菲勒、福特、比尔盖茨、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杨致远、赵小兰、朱棣文、施瓦辛格、林肯、罗斯福、里根、肯尼迪、克林顿、奥巴马…数不胜数。 而中国人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中国梦,例如现在,大家的梦想就是“我爸是李刚”和“中五百万”大奖。这些梦想都是只要结果,不要过程;只要收获,不要付出的梦想。 如果要找出一个中国人都希望达到的目标的话,就是“升官发财”。追求权力和财富,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从孔子的“学而优则仕”,到当今的“一切向钱看”,无不始终贯穿着权力和金钱占有欲,而丝

美国文学的“美国梦”情结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43522309.html, 美国文学的“美国梦”情结 作者:杨君 来源:《消费导刊》2009年第22期 [摘要]本文就“美国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梦”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从历史与文学角度对“美国梦”的演变过程作一番追溯与总结。 [关键词]美国梦美国文学情结 每个具有独特文化传统的国家和民族的文学都有自己的情结。对于美国文学来说,这个情 结就是“美国梦”。本文就“美国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梦”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从历史与文学角度对“美国梦”的演变过程作一番追溯与总结。 一、金色“伊甸园”中玫瑰盛开 “美国梦”是一个被众多美国人普遍信仰的理想主义信念,是对机会均等、人人都有成功希望和创造奇迹可能性的乐观自信。它像是神圣的伊甸园中盛开的绚丽的玫瑰花,令人们无限向 往。300多年前,一群饱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离开了世袭制度盛行的欧洲大陆,将自己放逐到了 美利坚,想要在这块美丽的“新大陆”上建立一个完美的“伊甸园”。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西部“淘金潮”的出现,也为“美国梦”抹上了浓厚的金黄色彩。人们越发相信: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人人都可以获取成功。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和文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他用自己的怀揣一元钱独闯天下艰苦创业的成功经历完美的阐释了美国文学中“从破衣烂衫到腰缠万贯”的“美国梦”的实现。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强调的自力更生、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现代精神,构建了美国人自我奋斗的传统。这种精神恰好符合当时美洲新大陆的需要,它驱使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凭借个人奋斗的魔力去创建美洲土地上的“伊甸园”。19世纪中后期,以惠特曼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文学,以粗犷的豪情和热烈的梦想歌唱美国。其代表作《自我之歌》全篇歌 颂的“自我”既是诗人又大于诗人,是具有美国民族特征和民主理想的巨人形象。这些作品向世人宣告:只要勤奋、乐观、有志向、有信心,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国获得成功。 二、“镀金”时代里的玫瑰“褪色”

外国人眼中的中国留学生

外国人眼中的xx 留学生 在美国学习的外国学生, 2011 年中国占世界第一位: 总人数 12.8万,中国留学生带来的花费大概 31 亿美元,随着人数的增加,影响力和出事率也增大。 前几天,有感于加拿大华裔留学生林俊惨案的启发,写了博文: xx 留学生在海外该怎样保护自己? 很多博友在评论区踊跃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很多人提到,中国留学生在海外是一个弱势群体,同时有些留学生也很难融入当地社会,这其中,有地域文化的差别因素,也有留学生自身的问题。 留学生到了国外,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应,有些人如鱼得水,游刃有余,有些人很不习惯,度日如年。 学业的繁重,生活习惯截然不同,文化难以融合,再加上语言问题,导致有些留学生困在自己中国同学的圈子里,没法融入到美国当地的文化中。 问题到底出在哪?俺高娓娓不是社会学家,也不是专家学者,只是听到一下说法,看到一些报道。 那些中国留学生身边的老外们,是怎么看中国留学生的呢?或许我们也能从他们的眼中看到自己的不足。 看到 yahoo 上一篇报道,讲几点老外关于中国留学生的评价,不完全准确,但很有意思。 评价一: 读书用功,看重成绩,却缺乏创造力 美国学生认为中国学生学习太用功,对考试过于重视,对创造力和独立思考却不注重。只顾埋头学习,却对自己的人生和将来缺乏思考。 有一个老外说,中国学生都是“用功狂”。他们学校的老师有时候会列出一些建议阅读的书目,但经常都是只有中国学生会认真看完的。而且中国学生的总分却还是

比不上外国学生,因为他们不会积极地参加课堂讨论,那也占分数的 50%。 我有几个教授朋友,他们也和我聊过,说中国学生不太喜欢在课堂讨论不太喜欢发言。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他们不知道说什么,而是不敢说。网上有一个留学生说: 课堂讨论时,我经常知道问题答案或有个不错的点子,但憋死也不举手说,当老师把目光转移到我身上时,我却或装痴呆状,或做羞涩状,等到老师把这个话题结束了,才后悔刚才没说两句露露脸儿。

评价二: 缺乏幽默感,开不起玩笑

美国人很喜欢聚会,经常在自己或朋友家开办各种派对,各种主题,各种玩法,其中免不了喝酒和整人逗趣的小游戏。但奇怪的是,很多老美学生,很少邀请中国留学生参加这种聚会。

因为他们担心中国留学生会不习惯他们的玩法。毕竟,大多数中国学生思想还是非常保守。

近代史 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

西方国家关于中国的一些论调 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 自两汉以来,中国就与西方世界有了初步的交往,西汉张骞出使西域,联络了中国与中亚、西亚等国的关系,东汉甘英最远抵达波斯湾,虽然从地理上相对来说也是中国的西方,但还不是我们今天通常意义上的西方。直到公元166年,大秦(古罗马帝国)安敦王朝派遣使者来到东汉首都洛阳,中国与西方才算有了直接的接触。此后,中国历代王朝与西方世界也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联系,尤其是唐宋、元明清时期。但这些时期内,由于古代世界生产力与交通的制约而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加上中国古代后期统治者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中西交往的广度与深度均大大受限,双方对于各自的印象基本上处于一种想象,尤其是西方对于中国的印象,更是由于时代转型的需要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因此,在前近代,中西双方,尤其是西方对于中国的印象处于一种虚幻的状况,直到19世纪通过武力打开中国国门。 19世纪是中西交往史上的一个关键节点,这一时期西方世界已经确立了对东方世界的优势地位,技术的发达和实力的强大使得西方得以直接有力深入东方世界,作近距离以至零距离的观察,从而改变了之前对于中国的美好想象,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虽不无感性也更为理性的更为真切的印象。这是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定型的关键时期。 在《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一书中,人们可知,在18世纪,“欧洲对中国的崇拜达到了异乎寻常的高度”,受耶稣会士报告影响的启蒙思想家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宽容推崇备至,还特别赞美中国的手工制品,尤其是陶瓷。这些主要体现在18世纪的法国,而同时期的英国虽然也出现了类似推崇中国的现象,但热烈程度稍低,甚至还出现了与此对立的声音。这与英国在中国贸易中受到的挫折有关。此后,由于工业革命的开展,英国更加迫切打开中国市场,而中国的闭关锁国状态严重阻碍了英国意愿的达成,尤其是18世纪最后几年马戛尔尼访华目的的落空之后,西方对中国不再是像以前那样充满梦幻的盲目推崇,而是多了批判的眼光,尽管这种批判是基于个人在中国的体验。 19世纪中西交往的标志性事件——马嘎尔尼使团访华,初步反映了西方人对中国及中国人的近距离观察得出的印象。这样的初次中西正式直接的接触即反映了不同文化的差异的影响,例如乾隆皇帝赏赐给马戛尔尼的玉如意在中国文化中是极具尊贵意义的,但对他来说却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价值。巴罗的游记就直接指出中国人总的特征是“傲慢和自私的,伪装的严肃和真实的轻薄以及优雅的礼仪和粗俗的言行的牢固结合”。 而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生活的观察主要局限于在当时的通商口岸,诸如广州、汉口、宁波、福州等地。《泰晤士报》特约记者柯克发现广州的房子并不十分高大,

美国文学名词解释

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又称:迷失的一代。 西方现代派文学的一种。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于美国的一个文学流派。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有一批青年作家陆续登上文坛。他们不仅年龄相仿,而且经历相似,思想情绪相近,在创作中表现出许多共同点,逐渐形成一新的文学流派。 代表作家有海明威(1899—1961)、福克纳(1897—1962)、约·多斯·帕索斯(1896—1970)、菲兹杰拉德(1896—1940),和诗人肯明斯(1894—1962)等。 他们曾怀着民主的理想奔赴欧洲战场,目睹人类空前的大屠杀,经历种种苦难,深受“民主”、“光荣”、“牺牲”口号的欺骗,对社会、人生大感失望,故通过创作小说描述战争对他们的残害,表现出一种迷惘、彷徨和失望的情绪。这一流派也包括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对前途感到迷惘和迟疑的20年代作家,如菲兹杰拉德、艾略特和沃尔夫(1900~1938)等。特别是菲兹杰拉德,对战争所暴露的资产阶级精神危机深有感触,通过对他所熟悉的上层社会的描写,表明昔日的梦想成了泡影,“美国梦”根本不存在,他的人物历经了觉醒和破灭感中的坎坷与痛苦。沃尔夫的作品以一个美国青年的经历贯穿始终,体现了在探索人生的过程中的激动和失望,是一种孤独者的迷惘。迷惘的一代作家在艺术上各有特点,他们的主要成就闪烁于20年代,之后便分道扬镳了

意象派诗歌 意象派(Imagists)是1909年至1917年间一些英美诗人发起并付诸实践的文学运动,它是当时盛行于西方世界的象征主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其宗旨是要求诗人以鲜明、准确、含蓄和高度凝炼的意象生动及形象地展现事物,并将诗人瞬息间的思想感情溶化在诗行中。它反对发表议论及感叹。意象派的产生最初是对当时诗坛文风的一种反拨,代表人物是埃兹拉·庞德。 由于意象派诗人大多经历了象征诗歌创作,所以理论界也有人将意象派看做象征主义的分支,实际上意象派和象征主义诗歌有极大的本质差异。意象派不满意象征主义要通过猜谜形式去寻找意象背后的隐喻暗示和象征意义,不满足于去寻找表象与思想之间的神秘关系,而要让诗意在表象的描述中,一刹那间地体现出来。主张用鲜明的形象去约束感情,不加说教、抽象抒情、说理。因此意象派诗短小、简练、形象鲜明。往往一首诗只有一个意象或几个意象。虽然,象征主义也用意象,两者都以意象为“客观对应物”,但象征主义把意象当做符号,注重联想、暗示、隐喻,使意象成为一种有待翻译的密码。意象派则是“从象征符号走向实在世界”,把重点放在诗的意象本身,即具象性上。让情感和思想融合在意象中,一瞬间中不假思索、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

中国梦和美国梦的区别

中国梦与美国梦的差别 读到一篇解释中国梦与美国梦不同的文章,其中提到,二者的不同是“是价值观上的差别”,“要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就必然奉行集体价值,以集体主义为哲学基础,追求的是集体的整体利益;相反,美国梦奉行个人价值,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追求的是个人的物质利益。也就是说,中国梦有着家国情怀的特征,而美国梦则更多个人奋斗的色彩。”这种看法似乎正在成为理解眼下“中国梦”的基调。 德国神学家,被称为德国教会良知的反纳粹宗教人士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说过,“人们在比较自己与从别人那里学到的东西时,特别容易高估自己的成就。”美国梦真的只是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吗?真的就没有与共同体有关的“情怀”? “美国梦”最早由历史学家亚当斯(James Truslow Adams)在《美国史诗》(The Epic of America,1931)中提出,成为一个流行的说法。他写道,“上个世纪,那个将千百万人从别的国家吸引到我们国家来的美国梦,并不仅仅是由于物质的丰富(尽管这也非常重要),而是要远远超过这个。这是一个让每个人都能充分得到发展的梦,这个梦要摧毁的是那些在老旧世界中竖起的壁垒,……要颠覆的是那些只是为某些阶级自私利益服务的社会秩序。”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千千万万人从“老旧世界”到美国这个“新世界”来追寻他们在自己“祖国”不能实现的希望。每个国家都有可能的梦想机会,但只有美国才是给外来者提供梦想机会的国家,在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梦是很难在其他国家复制的。 美国吸引许多别的国家人们来寻梦和圆梦,首先是因为它拥有许多人向往的民主制度和自由、平等价值观。例如,德意志1848年革命在军事镇压下失败,数千名中产阶级的自由主义者被迫逃走,大多去了美国。对这个没有贵族特权等级,没有专制政府权力的国家,其中一位如此写道,“德国移民来到一个新的国家,那里没有专制权力,没有建立在垄断、苛捐杂税上的特权秩序,没有对信仰和良心的钳制。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到处旅行、定居。不需要身份证,没有警察来干涉他的私事或监视他的行踪。……任何人只要尽职和能干,就能得到荣誉。穷人和富人都是平等的,学者一点也不比最贫寒的工匠身份高。随便干哪一行都不用觉得丢人。……拥有财富和房产的人,一点也不比最穷的公民拥有更多的政治权利。没有贵族,没有特权阶级,没有军队在肉体和精神上镇压人民,没有大批不干事的官僚吮吸人民的血汗。更重要的是,没有君主和腐败的法庭,……在这样的国家里,一个人只要有才能,精力旺盛,坚韧不拔,就能得到远远超过在君主制国家里的机会”。 并非每一个到美国来寻梦和圆梦的人都能成功地如愿以偿,但美国梦却一直还是一种有力的召唤力量,为什么是这样呢?亚当斯解释说,那是因为美国梦代表的是一种关于社会秩序的公正理想,“一直就有这样一个美国梦:在这片土地上,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变得更好,更富足,每个人都能以他的努力和成就找到自己的机会。欧洲的上层阶级很难恰当地理解这个梦,而我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厌倦了或不再信任这个梦。这不只是一个关于汽车、房子或高工资的梦,而且是一个关于社会秩序的梦。在这个社会秩序里,每个男人和女人都凭借自己的内在能力得到最大的尊重,不论出身是贫贱还是富贵,可以一样受到他人的承认。”

“美国梦”的形成及与“中国梦”的对比研究

摘要:本文按照美国历史分期,对“美国梦”的孕育、发展、形成过程和内涵变化进行了论述,进而分析了其与“中国梦”在提出时间、内涵、持有者、层面、包容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最后指明,“中国梦”有“美国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关键词:“美国梦”;“中国梦”;内涵变化;对比 一、引言 二、“美国梦”形成历时研究 我们按照美国国务院出版的《美国历史纲要》(outline of u.s. history),对早期“美国梦”的形成与内涵发展进行分段分析研究。分期主要按照“美国梦”术语提出之前的重要历史事件为分隔点。 1. 美洲早期(1492―1600)――发现生存之梦 早期的美洲大陆还没有“美国梦”。在欧洲人特别是英国人到来之前,居住在北美的是原住民。他们形成几百个部落、种族,靠采集狩猎为生。以游猎为主的部落常年迁徙,居无定所,不同种族间的战争时有发生,也主要是为食物和牧场的争夺。这些原住民对土地感情深厚,其表现就是把对自然和环境的认同与崇拜融入到他们的文化信仰当中。如基奥瓦人对太阳的崇拜。(momaday, 1976)因此,美洲早期原住民的梦想,无非就是在自己崇拜的神灵保佑下,获得足够的食物和完好的能遮风挡雨的住处以供生存。 北美对于欧洲人而言则是一系列的发现梦。到达北美的有据可考的第一人,应该是1001年曾到过加拿大东北海岸的挪威人红魔埃里克的儿子雷夫。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五年后登陆纽芬兰。1513年,由胡安?庞塞?德莱昂带领的一个船队在佛罗里达海岸现今的圣奥古斯丁市附近登陆,拉开了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陆探险的序幕。1539年,埃尔南多?德?索托率远征队在佛罗里达登陆,深入今天的美国东南部探宝,最远到达密西西比河。1540年,另一名西班牙人弗朗西斯科?巴斯克斯?科罗纳多到了大峡谷和堪萨斯。法国人雅克?卡蒂埃沿圣劳伦斯河的远征,奠定了法国在北美拥有的主权。从墨西哥、加勒比和秘鲁的殖民地流向西班牙的巨大财富,激起了其他欧洲大国的强烈兴趣。1585年,沃尔特?罗利在北卡罗来纳沿海的罗阿诺克岛建立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但它后来被放弃了。 从以上分析可知,美洲早期内部居民即原住居民的梦想就是生存梦;而外部世界对于北美的梦想则是发现梦。这两个梦想表面没有关联,本质上却为以后旧世界与新世界的冲突埋下了伏笔。原住居民的生存梦主要是自给之需,种族间虽有冲突,但战胜后生存无碍,争夺即止。外部世界的发现梦,却是要探险掠奇、获取财富,因此争夺永无休止。 2. 殖民时期(1600―1733)――个人自由之梦 到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北美大陆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欧洲人的世界和印第安人的世界开始正面接触。以往间歇性来北美探查、捕鱼、贸易的欧洲人在北美永远定居下来。1607年5月英国伦敦公司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后来发展为弗吉尼亚州。约翰?史密斯于1614年对切萨皮克湾以北、圣劳伦斯河以南的地区进行了考察,并将它命名为“新英格兰”。1620年“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此后的一百多年,美国最初13个州的早期殖民地相继建立。主动来到这片土地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以发财致富为目的的探险家和百姓;另一类是为了逃避国内政治和宗教迫害的人,如英国的清教徒。发财致富的人也有不同的身份:有钱的业主;自由的贫穷者;契约奴。不管哪种身份,来北美发财、获得物质自由是他们的梦想。这个梦想也得到了欧洲国家的支持,同时也深深吸引着所有欧洲人。开拓殖民地,对落后国家和地区进行掠夺,是欧洲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共同特征。欧洲各国的“新大陆梦”本身强化了移民来北美发财的梦想。这个梦想贯穿着整个殖民时期。1600到1680年间,英国是移民的主要来源。此后,苏格兰人和北爱尔兰人成为主要源泉。追寻自由的移民主要是英国清教徒和1680年后逃避战乱和压迫来北美的西北欧人。当然,当他们来到

外国人眼里的中国汉字故事

外国人眼里的中国汉字故事 刘为:林西莉女士是一位作家和汉学家,她来自瑞典。她写了一本畅销书《汉字王国》,讲述中国人和他们的汉字的故事。在瑞典很少有人不知道这本书,并且它出版以后,很快就被翻译成英文、德文、法文,还有芬兰文和挪威文,现在又有了中文版,这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下面我们想先请林女士谈一下她怎么对汉字发生兴趣的。 林西莉:我现在依然记得很清楚,在我七八岁的时候,我妈妈送给我一把伞,在伞的顶端印着一些非常漂亮的汉字,跟我们所用的字母比较,这些汉字真是漂亮极了。后来我跟瑞典著名的汉学家高本汉学习汉字,他教给我有关汉字的构成以及起源等方面的知识,使我对汉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61年我第一次来到中国学- 习汉语,对汉字的兴趣也大大增加了。在这之前我还学过中国的艺术史和考古学,这些都为我以后研究中国的汉语打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因为汉字本身就是一门艺术,非常地美,而学习中国的历史、艺术也是我学习汉字的一种途径。 刘为:看起来你学习汉语的方式确实和其他人不一样,也就是 说你是从汉字人手来开始学习汉语?

林西莉:对,非常地对。因为我的老师高本汉他一句汉语也不会说,他在中国只待过二三年的时间。但是他的汉字知识非常地渊博我记得在50 年代末的时候我跟着高先生学习汉语,我们学习 了孔子、孟子等等,我们不说汉语,只是对汉字本身进行分析。我们朗读其中优美的句子,比如说有关如何做人、如何生活以及行为准则等等。但是我们从来不说汉语,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只学习汉字。 刘为:这的确是一种非常非常有趣的学习汉字的方式。 林西莉:对。从70 年代开始,我开始教授别人学习汉语和中国 的历史。我发现对汉字的起源讲得越多,比如说像甲骨文和金文,而学生就越容易记住这些汉字,并且对汉字产生更大的兴趣。我的这些学生经常对我说,你能不能多讲一些汉字的知识?例如它们最初是什么样子的?因此我开始进一步地研究汉字,以便能够回答学生的提问。同时也因为我个人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也是这本书创作的初衷。 15 年来我一直在搜集资料,我每年都要到中国到处看一看,拍一些照片,采访一些学者,买一些相关的书。15 年后我对自己说,行了,

美国梦与中国梦讲解稿

American dreams and Chinese dreams Good afternoon,ladies and gentlemen.I am honored to stand here and represent my group to show my presentation .First,Let's think about a question:What is dream? Dream is our goal to avoid getting lost in the pursuit of our life.Dream is our beacon when we have a long and lonely voyage at sea. Dream is a word showing the strongest desire of someone’s inner heart . Today,our theme is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f American dreams and Chinese dreams .Now, let’s start with the American dreams first. The term American dream was first mentioned by James Truslow Adams in his book 《The Epic of American》which was written in 1931.He states in his book :“the American Dream is a dream of land,each person has a better, richer and more fulfilling life,and those who have the ability or achievement are always full of opportunities.” So what is the real meaning of American dreams? I think most of you have your own conception. Is it FREEDOM,or EQUALITY.Is it INDINVDUALISM or MOBILITY,and what about DEMOCRACY? Yeah,we can conclude six basic beliefs from American dreams: individual freedom self-reliance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competition material wealth hard work The American Dream is the dream of a land where all people can succeed through hard work. It is also an idea that suggests that all people have the potential to live happy, successful lives.

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2008年7月第29卷第4期 外语教学 F oreign L anguage Educa tion July.2008 Vol.29No.4美国文学中的旅行与美国梦 廖永清,张跃军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摘 要:对于美国人而言,上路旅行不仅是自由和美国梦的隐喻,而且是实现“显明的命定”(Manifest Destiny)的物质手段和方式。本文以惠特曼的《草叶集》和克鲁亚克的《在路上》等作品为例,说明旅行以及过路仪式表现了典型的美国经验,表达了对美国梦的追寻、实现和传播,成为美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旅行;美国梦;《草叶集》;《在路上》 中图分类号:I71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544(2008)0420062204 Abstract:For the Americans,travel not only i m p lies freedom and the American D ream,but is als o a material means t o a2 chieve Manifest Destiny.This article takes as exa mp lesW hit m an’s L eaves of Grass,Ker ouac’s O n the Road and other texts, t o show that travel and ritual of passage rep resent typ ical American experience,exp ress the pursuit,realizati on and s p read of the American D rea m,and become part of the American cultural traditi on. Key words:travel;American drea m;L eaves of Grass;O n the Road 一 道路将人们从一地引向另一地,它是不同地点彼此沟通的不可或缺的桥梁。原本各自独立、互不关联的两地因而被连接起来,,拥有了更加丰盈的生命。几乎所有的文化都赋予道路以特别的价值,对之倾注了连绵不断的情感。在美国,道路四通八达,如同一张网把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而由于美国人生性“不安分”,不愿久居一地,加上酷爱户外活动,上路旅行便成了美国生活的一种实现方式,同时也成为美国文化的一大隐喻。这一隐喻对于美国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美国毕竟是由旅行者创建的:当初,清教徒远离家国,跨越大西洋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后来,他们从偏居美利坚东北一隅的新英格兰逐步西进,扩展畛域,奠定今日美国之格局。毫不夸张地说,道路在美国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此外,美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加上经济繁荣,汽车工业发达,美国成为举世闻名的车轮上的国家。出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美国人花费不少的时间“在路上”,驱车出行几乎成为他们的必需。 旅行不仅是指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跨越,而且常被视为对某种历程的经历,例如,它可以象征性地指代个人的成长,或者是对某种信仰(如宗教信仰)的追寻。穿越全美、尤其是跨越大片未开发地区的旅行,是勇气和冒险精神的体现,这种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伴随着美国向西部的扩张而被放大甚至神化。“在路上”之于美国有着异常丰富的内涵,它包括美国梦的发现、追寻、实现和拥有。自早期的清教徒开始,美国人便一厢情愿地、虔敬地相信脚下这片富庶的土地是天意所赐,他们以宗教的虔心笃信“显明的命定”(Manifest Destiny)。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指出的,这种观念让他们毫不怀疑自己“有权利极度扩展并拥有上天赐予我们的整座大陆,以发展自由的伟大试验,以及联邦政府的自治”(这是历史学家John L.O’Sullivan早在1845年的说法,参见Stephans on,1995)。在宗教般先验的逻辑之下,疆域的扩张、政权的发展与天意的召唤巧妙地实现了结合与置换,这是信仰之作用于物质以及政治行为的一个多么令人信服、同时又令人心悸的例证! 该历史学家在同一篇文章中声称,美洲“整座大陆”都是上帝赐予美国人的礼物,而他们扩张疆域的目的,是为了推广自由的准则。美国人深信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第一个建立于自由准则之上的国度。于是,“显明的命定”仿佛顺理成章地演化成为独特的美国哲学。也曾有过其他国家打着种种旗号侵略邻邦、占领异域土地的举动,但冠冕堂皇地以自由、自治为名实现扩张似乎只是美国佬的行为。有些人,例如美国本土的印第安人,或许会说“显明的命定”是一种文化帝国主义。然而,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将“显明的命定”理解为将自由的理念推向整个美洲大陆甚至全世界的使命感。事实上这是宗教的、政治的和文化的使命感,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美国作家,使他们与之产生共鸣。此外,“显明的命定”是与美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美国梦最早的清晰描写,或许出自阿吉尔(Horati o Alger, 183421899)笔下具有美国意识的几乎超人般的人物。阿吉尔的那些虽然文学价值一般但情节生动感人的小说(di m e no2 vel)多围绕着青少年的形象展开,与美国梦似乎并无直接和具体的联系。然而,这些作品贯穿始终的主题是,任何美国人都可以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只要他或她愿意“动身上路”。因此,不妨说,旅行内在于阿吉尔对美国梦的刻划(G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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