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员配备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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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

标准化治理体系文件

第二册

人员配置标准化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 监理人员配备

2.2 监理人员资质

2.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4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2.5 监理组织机构

3 监理站(项目部)治理

3.1 监理站(项目部)选址要求

3.2 监理站(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3.3 监理站(项目部)标识标牌

4人员培训及考核

4.1 人员培训

4.2 人员考核

1 总则

1.1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依据监理投标承诺、《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TB10402-2007),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和不同施工时期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并优化组合,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养较高,形成结构层次分明的高素养监理团队。

1.2本篇规定了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监理站(项目部)应及时确认进场监理人员的到岗时刻、专业、数量,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报公司审核批准,未经公司及建设单位批准,不得更换要紧监理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监理人员必须同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站(项目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铁道部、路局、建设指挥部、公司等组织的培训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自培工作,加强对监理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监理人员提高贯彻执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治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监理人员配备

2.1.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2.1.2 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5岁,且躯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2.1.3新建一般单线铁路每公里0.3~0.5人,依照监理工作内容确定,双线增加20%;客运专线按一般双线增加20%;增建二线工程、电气化改造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参照上述标准,依照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房建、市政工程以及零小项目依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实际监理工作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2.1.4 项目开工前公司应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托付监理合同、主持监理站(项目部)的监理工作,同时将总监的任命书和监理工程师名单书面通知建设指挥部。

2.1.5监理人员上岗时应穿着公司统一下发的工作服、安全帽;佩戴统一编号和样式的上岗证。

2.2监理人员资质

监理人员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或建设单位的要求,一样情形下应具备以下条件。

2.2.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省部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大型铁路建设体会、具备相当的治理组织和谐能力的高级工程师;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通过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相关知识培训。

2.2.2副总监理工程师

⑴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具有建设部、铁道部或其他省部级监理

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岗位证书、铁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大型铁路建设体会的工程师担任。

⑵副总监理工程师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益。

2.2.3监理组长

⑴监理组长必须持有建设部、铁道部或其他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监理从业资格;监理组长不仅应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体会和大型铁路的建设体会,而且还应有一定的组织和谐能力。

⑵监理组长是总监助手,受总监托付,完成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归口治理其分管里程的监理工作及本组内的治理工作,按照总监或副总监的工作布置,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本组监理人员完成分管的各项监理任务。

2.2.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⑴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铁道部或其他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监理从业资格。

⑵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省部级或国家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环保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省部级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方能上岗。

⑶试验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试验工程师证书,并在规定的试验检测范畴内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⑷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场后、上岗前必须通过监理站组织的岗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熟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并经相关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2.5 监理员

监理员须经相关监理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2.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3.1总监岗位职责

⑴组建监理站(项目部),主持监理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托付监理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⑵确定监理站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指挥部和施工单位。

⑶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谐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依照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形调配人员。

⑷检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⑸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站的文件和指令。

⑹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打算等文件。

⑺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⑻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⑼依照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⑽调解建设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⑾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⑿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⒀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⒁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⒂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2.3.2 副总监岗位职责

⑴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⑵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益。

⑶负责分管范畴内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签字权。

⑷组织现场监理人员执行监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

⑸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监理站监理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领导、组织本监理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检查落实情形;

⑹组织收集和整理其分管工程监理资料和专题报告,提供监理月报的资料。

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依照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形,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幸免阻碍按期验工;

⑻组织研究监理站监理工作问题,组织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理工程师,交由设计部门发放变更设计或技术联系单;

⑼提出本监理站范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⑽组织参加监理站、分项的抽检和初步竣工验收;

⑾组织监理站专业监理工程进行监理业务技术学习及交流体会;

⑿组织监理站专业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站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做工作汇报;

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托付副总监理工程师:

⑴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⑵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

⑶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⑷调解建设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⑸依照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形调配监理人员。

2.3.3监理组长职责

⑴同意总监的委派和授权,主持所管监理组的日常治理工作,领导全组监理人员对本组监理范畴的工作全面负责。

⑵同意总监领导并对其负责,对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治理、

检查和和谐,严格执行各项治理制度。

⑶参加《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

⑷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审核意见。

⑸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参加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审核。

⑹对现场变更设计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⑺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巡视检查、抽检和突击检查,及时发觉、处理问题,对重要部位和工序组织旁站监理;在取得总监同意后,有权更正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⑻主持召开本组工作会议,组织落实监理例会形成的决议。

⑼编制本组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及工程竣工时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负责向监理站提供本组监理资料。

⑽主持做好本组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3.4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桥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格工程数量计量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负责编制桥梁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负责桥梁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核对桥梁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⑸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桥梁专业的施工打算、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⑺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检查其运行情形。

⑻对桥梁工程施工中显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

⑼对桩基、墩台身、梁部的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发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

⑽对桥梁基坑的地质情形进行确认。

⑾负责桥梁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藏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钻孔桩、移动模架制梁、连续梁合拢、钢管拱安装的施工质量。

⑿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形,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⒀负责桥梁专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⒁负责本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⒂做好监理日记。

2.3.5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路基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负责编制路基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负责路基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核对路基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⑸审定专门地基处理隐藏工程检查记录。

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路基专业的施工打算、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⑺对施工单位的复测数据进行检查,专门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数据、桩橛等是否交接清晰,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穿情形、中线及水平桩设置、固桩进行审查。对重点部位的水平、中线进行复测发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

⑻重点检查路基基底处理的换填施工、管桩、高压旋喷桩、CFG 桩、强夯置换碎石桩、搅拌桩、塑料排水板,基床以下路基,过渡段,路基两侧锥体填筑,基床底层,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施工质量。

⑼负责路基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藏工程验收。

⑽检查进场填料、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形,对进场填料、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⑾负责路基专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⑿负责路基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⒀做好监理日记。

2.3.6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隧道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格工程数量计量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负责编制隧道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负责隧道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核对隧道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⑸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施工所需的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

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隧道专业的施工打算、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⑺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检查其运行情形。

⑻对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数据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对量测数据进行整理、绘图分析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支护参数。

⑼重点检查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形、光面爆破操纵、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仰拱、衬砌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形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检测和通风、火工品治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形等。

⑽负责隧道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藏工程验收。

⑾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形,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⑿负责隧道专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⒀负责隧道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⒁组织召开隧道安全分析例会,集中梳明白得决隧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隧道施工安全分析记录薄”并做好记录。

⒂做好监理日记。

2.3.7 铺轨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铺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格工程数量计量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负责编制铺轨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负责铺轨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核对铺轨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⑸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铺轨专业的施工打算、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⑺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检查其运行情形。

⑻对施工中显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

⑼负责铺轨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⑽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

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形,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⑾负责铺轨专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⑿负责本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⒀做好监理日记。

2.3.8 四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四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通信、信号、电力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格工程数量计量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负责编制四电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负责四电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核对四电专业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⑸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四电专业的施工打算、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⑺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检查其运行情形。

⑻对施工中显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

⑼负责四电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藏工程验收。重点对交接试验、试运行、电缆接续、联锁试验等监理规范要求的重点项目进行

旁站监理。

⑽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形,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⑾负责四电专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⑿负责本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⒀做好监理日记。

2.3.9 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对全线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的监理人员,其贯穿(操纵)测量、中线放样等申报数据具有签字权。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⑵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中测量内容;负责编制测量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参加建设指挥部组织的设计交桩,并对复测、操纵测量工作采取见证监督。建设指挥部有平行测量要求的,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平行测量。

⑷对施工单位的复测数据进行检查,专门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数据、桩橛等是否交接清晰,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穿情形、中线及水平桩设置、固桩进行审查。

⑸对重点部位的高程、中线进行复测,发觉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

⑹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贯穿测量成果工程报验申请表”,

对测量精度、平差结果等内容进行审查,合格后进行签认,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⑺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实施进展情形,会同桥梁、路基、隧道轨道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工程的中线测量放样、高程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或平行测量。

⑻不定期对路基沉降观测桩、隧道变形检测情形进行抽查。

⑼指导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对小型构筑物位置、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检查。

⑽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⑾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⑿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⒀做好监理日记。

2.3.10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专门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⑵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相关内容;负责编制安全监理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应急预案》等。

⑶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⑷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中人员、设备、测量等附件数据,并签署审查意见。

⑸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动态等统计数据或治理图表。

⑹审核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⑺审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技术鉴定书。

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⑼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⑽做好开工前的现场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中的安全检查,并签署安全验收记录。

⑾做好监理日记。

2.3.11 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受总监理工程师托付,负责监理范畴内的试验治理和业务工作。

⑵认真熟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指导监理范畴内的试验工作。

⑶负责编写《试验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⑷按照有关标准公平地监督施工单位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以及其它相关检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要求整改。

⑸依照“验收标准”要求,对原材料、各类试件进行平行抽检和见证检验,超出自身试验范畴的,按照投标承诺进行委外试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⑹负责对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和检测进行监督或抽检。

⑺负责对监理范畴内的监理人员进行试验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⑻对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标定、使用、修理和保养,建立操作台帐,确保运行良好。

⑼参与讨论工程检测和试验方案的编制或审核。

⑽参与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缘故分析和讨论,提出相关意见。

⑾整理各类检测、试验资料,按照要求归档和移交。

⑿负责编写试验工作总结。

⒀做好监理日记。

2.3.12 投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漏验,严格按现行档规定办理验工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手续齐全。

⑵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建设指挥部报送一次,每季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数据报送建设指挥部一份。

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计价。

⑷按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2.3.13 合同治理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负责编写合同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⑵主动收集、整理各项合同数据,按规定进行存盘。

⑶审查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资质。

⑷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宜。

2.3.14 进度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操纵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进行分析缘故,采取措施。

⑵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指挥

部报告施工打算执行情形、工程进度及存在问题。

2.3.15 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参与编制环保《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环保监理细则》。

⑵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环保施工方案》。

⑶监督施工单位环保操纵措施的具体实施。

⑷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环保体系,并检查其执行情形。

⑸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环保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

⑹研究分析施工与现场环保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预想,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解决方案。

⑺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在环保方面实施的具体工作。

⑻参加工地例会,并针对环保工作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3.16 信息数据员职责

⑴参加工地会议和监理例会,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

⑵主动收集、整理各项工程技术数据,按规定进行存盘。

⑶协助建立监理信息沟通系统,及时发出工程各种文件、报告、报表,并负责登记。

⑷负责收集有关报表、文件,并将资料分册装订。

⑸预备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协助统计汇总资料,起草监理月报。

2.3.17 试验员岗位职责

⑴学习把握各项试验检测的操作规程,试验规程,独立完成试验检测项目。

⑵认真作好试验原始记录,运算并填写试验报告。

⑶对室内试验仪器进行合理使用及时清洁、整理、保养。

⑷接收登记试验样品标识,及标识转移工作。

⑸协助作好数据文件工作。

⑹按规程进行现场抽检工作。

⑺按规定留样,并及时检查、清理。

⑻发觉平行检测或抽检中的不合格,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指示及时处理、闭合。

2.3.18 监理员职责

⑴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要紧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⑶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截了当猎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⑷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⑸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并作好记录,发觉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⑹做好监理日记。

2.4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工程施工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地产公司人员配置标准

房地产企业项目人员配置标准探究 2014-08-14 人力资源配置是指在具体的组织或企业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而实行的对组织或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人力资源配置分析涉及人与事的关系,人自身的各方面条件和企业组织机制及行业现实等要素。房地产企业对项目人员配置一般由项目特点、管控模式等因素决定。 一、项目人员配置标准的影响因素 (一)项目特点 多角度分析项目特点,包括物业形态及其复杂程度、产品创新要 求、项目周期、区位、开发规模、同期设计开工面积、合作单位能力等,并针对这些特点向各专业负责人征询意见,了解其对人员配置的影响程度。 (二)管控模式 对项目进行细分,分成特殊项目和普通项目。特殊项目是企业从 未开发过的区域、物业类型、地标建筑、高端建筑或重点项目,需要企业全权参与项目开发全过程的管控。普通项目是企业可适当将操作权限适度下放,对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审核,给与项目更多的操作灵活性。在调研时,应了解各专业领域对项目管控方式的建议,确定总部和项目

负责的关键节点各有哪些,且对人员配置有哪些影响。 (三)业务外包 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之一就是资源整合能力,设计、营销、成本预算、财税等业务均可外包。在考虑人员配置前,管理层及各专业领域应通过市场调研和专业论证,确定有哪些业务计划实施外包,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员配置的数量。 (四)开发阶段 房地产项目开发分为项目论证、项目策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 营销管理和入伙阶段。其中设计管理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次级阶段,工程管理阶段包括施工准备、地基及基础、主体施工、装修工程、竣工验收5个次级阶段,营销管理阶段包括营销策划、营销准备、销售阶段。通过这六大阶段及次级阶段划分,研究各阶段各专业所需的人员数量、结构以及隶属的组织机构;需要哪些人员全部投入到项目,哪些职能可由总部人员兼职,分析这些人员进入和退出项目的时间,所需投入的实际工作量。 (五)人员职责 各专业人员的职责主要由项目各专业所承担的职能决定,但在调 研过程中也需了解各专业对其他专业人员职责的要求,以利于项目开发团队的工作配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1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路、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2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项目部设置于峡江县。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征拆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等。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原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及数量的架子队和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

人员配置标准

2017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 1、公寓类(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 2)建筑面积15—30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9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建筑面积30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900万元以上或平均物业管理费在3.8元/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别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6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称人数(名)备注 1 经理兼该岗位配兼职经理1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6万㎡或6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2个。 2 副经理 1 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1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项目。 3 经理助理 (2)建筑面积6—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称人数(名)备注 1 经理或副经理 1 配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1名,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职其他项目。 2 经理助理 1 (3)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8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号岗位名称 人数 (名) 备注 1 高级项目经 理或经理 1 高级项目经理监管的项目面积在15万㎡以内的项目 原则上不超过3个。 2 经理或副经 理 1 3 经理助理2 建筑面积在15万㎡以上的,每增加5万㎡可增配副 经理或经理助理1名;每增加10万㎡可曾配经理1 名。 二、综合类人员配置标准 1、二级综管: (1)住宅项目:≥1200户以上配置专职1名;<1200户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住宅类型服务等级配置人均面积M2/人(R1)人员配备调整系数(R)2 高层一级1900 1.5 高层二级2200 1.5 注: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50%(30000M2以下); 5.容积率在3.0以下可适当上浮5%. 一、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M2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M2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M2以上写字楼) 二、其它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依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M2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

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M2增加1人; 3、保洁人员:每10000M2配置1人,设班长1人,商务楼每5000M2配置1人; 4、绿化:按建筑面积8万M2(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M2——30万M2设班长1人,30万M2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3.5以下可增加设1人。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定岗定编的数量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机构的设置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计算,大致为:多层房屋配6人,高层大楼配8人,不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人。 一、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3.6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 1、管理人员:主任,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设1人,10~20万平方米,设一正一副,25万以上,设一正二副;助理,总建筑面积10万以下设1人,在1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1人;社区文化设一人,活动中心、场所的值班人员另计;管理处财务相对独立,一般设出纳、会计各一人,但可以兼职;其他人员如资料员、接待员、仓库管理员可根据物业的大小和工作需要来设置。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人员配备要求

附件1:湘建建【2010】109号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附件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人员配备标准化

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建设沪昆客专,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建设目标,根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 号); (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三)《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四)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五)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第三条为保证建设世界一流客专铁路的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及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的相关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各层面、各环节配备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第四条本标准是对项目分部的基本要求。各项目分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各主要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进一步健全全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促进参建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下设两个项目分部、若干个专业架子队(作业队)三级机构对施工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部机构设置 第六条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图(附图一) 第七条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局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区段划分,成立子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测量队五部一室一队职能部门,负责

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分部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分部是专为完成沪昆客专土建工程施工任务而组建,代表项目经理部直接管理施工管段。 (一)项目分部须根据施工区段的划分、施工任务量的大小,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工程类别,挑选精兵强将,配足施工管理和生产人员,组成施工队伍。 (二)项目分部的领导层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处理工程施工风险的能力,施工管理有全局观念、大局观。 (三)项目分部的管理人员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施工经验,精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能指导一线施工生产,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工程质量责任感。 (四)参建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责任心,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五)"架子队"必须纳入到项目分部的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架子队" 中必须由在职职工担任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领工员、工班长,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按计划完成。 第九条项目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一)项目分部经理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2. 具有 8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 2 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段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 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项目分部安全总监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物业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人员配置标准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物业人员配置标准 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宇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干部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 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 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 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 3 .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 .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 .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4人。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 .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养活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 .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 每个高压配电房值班电工3人。 2 .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 .电梯工每10部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干部配置标准: ★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 .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四.清洁人员劳动定额 1 .梯级清扫:14层/小时/人。 2 .地面清扫:300平方米/小时/人。 3 .拖楼梯:13层/小时/人。

标准化人员配备制度

第一章总则 总则 项目治理是施工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养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项目治理要“以人为本”,人员标准化配备是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治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企业确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养决定了施工治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现标准化治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确实是依照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治理要求,人员素养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项目分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建立健全治理机构,规范施工治理,全面落实“六位一体”治理要求,实现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本篇依照投标承诺和工程项目实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特点,从满足成贵铁路建设需要的角度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配备标准作差不多规定。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按三个治理层次设置,对项目经理部的职责,

人员配备标准、培训教育以及考评方法等提出要求。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架项目部经理部组织结构框架图见下页。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架

作业架子队岗位设置

第三章岗位设置 (一)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书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部设置“六部一室”,即工程治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打算合同部、财务部、综合治理部、

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下设项目分部和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 (2)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架子队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操纵,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架子队治理体系、治理制度,落实架子队治理责任。 (二)项目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公司明确施工任务后,按投标承诺书和上级要求及时组建项目分部。 (2)项目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施工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原则上设置“六部一室一队”,即工程治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合同成本部、财务部、综合治理部、周密测量队和工地试验室,项目分部下设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

物业人员配置标准参考

物业管理各岗位人员编制标准(推荐、仅供参考) 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宇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干部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 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 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 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 3 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 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 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4人。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 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养活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 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 每个高压配电房值班电工3人。 2 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 电梯工每10部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干部配置标准: ★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 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 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四.清洁人员劳动定额 1 梯级清扫:14层/小时/人。 2 地面清扫:300平方米/小时/人。 3 拖楼梯:13层/小时/人。 4擦楼梯扶手、通花铁栏、地脚线:12层/小时/人。 5 洗地毯:360平方米/小时/人. 6 刮玻璃:4平方米/分钟/人. 7 清洁电梯轿箱(抹钢油):1个/10分钟. 8 8层以下楼房(无电梯)1梯10栋/人;9层以上楼房(带电梯):1梯8栋/人. 8 干部配置标准:1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20-50万平方米,配置主管1人,技术员1人,班(组)长2人;5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20万平方米增设班(组)长1人 9 保洁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8000-10000平方米,配置1人.. 五.园林绿化部人员劳动定额 1 绿篱及灌木修剪 (1)墙状绿篱:人工20米/小时;机剪:50米/小时;

人员配备标准化规范

前言 标准化管理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项目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是又好又快地实现大规模铁路建设的保障。 为全面推行“四个标准化”管理,深化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标准化建设,切实将标准化管理工作贯穿于敦格铁路建设的始终,形成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整体推进局面,全面顺利地完成敦格铁路的建设施工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在敦格铁路项目推行管理模式创新的要求,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经反复研讨,以国家、铁路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以规章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框架,组织编写了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标准化管理文件体系中,规章制度篇重点是工程指挥部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人员配备篇主要对工程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培训和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现场管理篇重点规定施工现场的管理标准,通过对现场的有效管理,使得现场场容文明整洁、材料管理有序、现场作业有条不紊、内业资料规范齐全。过程控制管理篇重点是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对施工全过程的控制标准进行规定。 同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点卡片、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工种及设备操作规定等作业标准。 本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共包括以下七个分册: 一、《规章制度标准化》 二、《人员配置标准化》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 五、《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要点卡片》 六、《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工种及机具设备操作规定》 七、《岗位工作手册》 创新管理理念,追求卓越品质。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全面深化标准化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把敦格铁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铁路,百年不朽工程!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O一三年三月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

目录 第一章指挥部人员配置标准化 (1) 1.1组织机构设置 (1) 1.2编制定员 (1) 1.3人员选配 (1) 1.4指挥部主要人员任职条件 (2) 1.5职能部门职责 (6) 1.6关键岗位人员职责 (11) 第二章工区人员配置标准化 (24) 2.1组织机构设置 (24) 2.2编制定员 (24) 2.3人员选配 (24) 2.4主要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4) 2.5部门及岗位职责 (29) 第三章架子队人员配置标准化 (30) 3.1架子队岗位设置 (30) 3.2架子队人员配置 (30) 3.3架子队关键岗位人员选配 (30) 3.4架子队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30) 3.5架子队关键岗位职责 (32) 3.6劳务作业人员选配 (36)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考核 (37) 4.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37)

4.2关键岗位大员的培训 (37) 4.3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37) 4.4技术工人现场岗位培训 (37) 4.5施工工程质量控制培训 (37) 4.6安全生产培训 (37) 4.7外部劳务人员的培训 (37)

第一章指挥部人员配置标准化 1.1 组织机构设置 指挥部设“六部一室”,即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和中心试验室。 1.2 编制定员 指挥部定员35人,超定员须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1.2.1 领导班子定员 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定岗定员9人(考虑交叉任职和兼职), 设指挥长、书记各1人,副指挥长(兼工区经理)3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兼工会主任)、总经济师、安全总监各1人,其中必须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成本管理。 1.2.2职能部门定员 工程管理部定员4人,部长1人,部员3人; 安全质量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物资设备部定员4人,部长1人,部员3人; 计划合同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财务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综合管理部定员2人,部长1人,内业1人。 指挥部管理用车司机、食堂炊事员不超过7人。 1.2.3 中心试验室定员 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测试中心以委托参建工程公司单独组建,配置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其人员不列入项目机构定员。 1.2.4助勤人员。指挥部管理的在业主助勤人员不列入项目机构定员。 1.3 人员选配 1.3.1指挥长、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项目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总监等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员,由集团公司选派或采取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形式确定。 1.3.2指挥部其他工作人员由集团公司从公司机关选派或由指挥部提出用人

DB 37T 3080—2017山东省特种设备人员配备标准

ICS13.110 C6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080—201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s equipped with standard 2017-12-20发布2018-01-2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金特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怀祥、刘丹、张彤、贾廷辰、张冰、李超、熊兴荣、孙继虎、林卫平、孙景强、马新、李士波、黄元风、桑森、黄一声、李树锐、胡薇薇。

引言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合理配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设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与项目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的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的配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 R4002-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TSG N0001-201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54号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7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Sepcial Equipment Operator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包括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3.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本标准所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中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 4 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4.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和人员管理台账,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 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 标准化治理体系文件 第二册 人员配置标准化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 监理人员配备 2.2 监理人员资质 2.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4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2.5 监理组织机构 3 监理站(项目部)治理 3.1 监理站(项目部)选址要求 3.2 监理站(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3.3 监理站(项目部)标识标牌 4人员培训及考核 4.1 人员培训 4.2 人员考核

1 总则 1.1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依据监理投标承诺、《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TB10402-2007),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和不同施工时期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并优化组合,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养较高,形成结构层次分明的高素养监理团队。 1.2本篇规定了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监理站(项目部)应及时确认进场监理人员的到岗时刻、专业、数量,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报公司审核批准,未经公司及建设单位批准,不得更换要紧监理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监理人员必须同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站(项目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铁道部、路局、建设指挥部、公司等组织的培训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自培工作,加强对监理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监理人员提高贯彻执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治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监理人员配备 2.1.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模板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第二册 人员配置标准化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 监理人员配备 2.2 监理人员资质 2.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4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2.5 监理组织机构 3 监理站(项目部)管理 3.1 监理站(项目部)选址要求 3.2 监理站(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3.3 监理站(项目部)标识标牌 4人员培训及考核 4.1 人员培训 4.2 人员考核

1 总则 1.1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依据监理投标承诺、《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TB10402- ) , 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和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 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 并优化组合, 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 形成结构层次分明的高素质监理团队。 1.2本篇规定了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监理站(项目部)应及时确认进场监理人员的到岗时间、专业、数量, 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在监理人员进场前, 应按照公司相关要求, 报公司审核批准, 未经公司及建设单位批准, 不得更换主要监理人员, 拟更换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监理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站(项目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铁道部、路局、建设指挥部、公司等组织的培训班,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自培工作, 加强对监理职业道德教育, 切实提高监理人员提高贯彻执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2 监理人员和组织机构 2.1监理人员配备 2.1.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 监理人员

物业公司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 定岗定编的数量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机构的设置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计算,大致为:多层房屋配6人,高层大楼配8人,不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人。 一、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1、管理人员:主任,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设1人,10~20万平方米,设一正一副,25万以上,设一正二副;助理,总建筑面积10万以下设1人,在1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1人;社区文化设一人,活动中心、场所的值班人员另计;管理处财务相对独立,一般设出纳、会计各一人,但可以兼职;其他人员如资料员、接待员、仓库管理员可根据物业的大小和工作需要来设置。 2、维修员:建筑面积每4万平方米设置1人。 3、绿化员:绿化面积每4000平方米左右设1人。 4、保洁员:每140户设1人。 5、保安员:每120户设1人。 6、车管员:根据道口或岗亭设置,车辆流量大的每班设2人,流量小的每班设置1人,一日3班。 二、高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高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

配置~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1、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设主任1名,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副主任1名;助理每350户设1人;社区文化设1人,活动中心、场所值班人员另计;会计、出纳各设1人;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机电人员:高层住宅楼宇机电设备设施一般都有电梯、消防、供水、供电设施,要相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楼宇每1万平方米配人。 3、保洁、绿化人员:建筑面积每7000平方米左右或90~100户配1人;公共场所或商业场所可适当调整人员。 4、保安人员:每40户配1人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配1人。 5、车辆管理人员:依据岗亭或道口设置,车辆流量大的每班每岗设2人,流量小的每班设1人,一日3班。 三、高层写字楼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高层写字楼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15~18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 1、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设主任1名,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设副主任1名;助理每2万设1人;社区文化设1人,活动中心、场所值班人员另计;会计、出纳各设1人;其他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 2、机电人员:高层写字楼要增设空调通风系统,其他类型设备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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