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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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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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投资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

投后管理,是指对投资业务融资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投后检查

(一)特点:

1、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融资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投资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2、投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3、投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

1、首次检查

在投资款发放后的30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投资业务的实施情况。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查要形成《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1),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2、全面检查

对投资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投资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形成《投资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2),报告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3、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融资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投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投资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

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投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

1、信息获取

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仓库存货,现场查看建设工地等,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补充、验证。对于个人类客户,要关注其收入的变化情况,必要时上门检查。

⑶从客户之外获取信息:从税务、工商、银行以及其他与客户经营业务相关的部门、客户等处了解情况,了解其竞争对手、主管机关和政府管理部门、新闻媒介、金融行业等对客户的看法,以此修正和补充从客户处获取的信息。

2、综合分析

对通过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投资业务风险控制的各种因素,判断客户风险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通过收集客户借款信息,对客户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内部管理、信用状况、是否有影响债务偿还或难以履约的不利因素、担保有效性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1、检查的主要内容

投后检查包括客户检查、投资业务检查和抵质押担保检查。

⑴客户检查

A、基本情况:主要指客户主体资格是否仍然符合要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客户的组织形式、资本构成、经营范围等构成主体资格的因素有可能发生变动。因此,应随时关注客户主体资格各种因素的变动,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a、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年检意见中有无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

b、贷款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通过,年审意见中有无对其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如何;

c、客户的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投资业务安全的影响程度;

d、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

e、客户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分析其出资人变更或增、减资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

f、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分析其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投资安全的影响程度。

B、经营状况。通过了解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

a、国家对客户所在行业和主产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及其对客户的影响程度;

b、客户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渠道的变化情况,以及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

c、客户生产是否正常进行,机器设备是否满负荷运转;

d、客户的主要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动及对其经营效益的影响程度;

e、客户的上下游集中程度以及客户对他们的依赖程度;

f、其他经营状况。

C、客户内部管理水平,分析客户的管理层素质、经验、稳定性、经营思想、内部控制与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作风,员工素质等。

D、投资资金的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检查客户融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无挪用或其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行为,实际还款来源与合同约定还款来源的差异。此外,还要对客户的还款意愿和信用进行判断、如是否按期还本付息、是否执行投资合同的有关要求、是否配合投后检查、是否被列入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黑名单”(指人民银行的“恶意欠息企业名单”、“逃废债企业名单”、“由外管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录”等)、是否被媒体曝光、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等。

E、财务状况。应结合客户所在行业、地区的企业财务状况平均水平,以及客户自身历史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衡量和预测客户的偿债能力。进行财务指标的分析,主要关注以下指标:

a、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b、杠杆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负债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

c、效率指标:应收帐款回收期、存货及其他各类资产周转率等。

d、盈利指标: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等。

e、现金流指标:经营活动现金流占总现金流的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利息或本金的支付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流动资产的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例等。

F、重大事项。客户发生改制、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诉讼等重大事项,将对其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还款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重点关注客户发生的下述重大事项:

a、拟进行或正在进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b、拟进行或正在进行对外投资情况。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比重较大的客户,要检查其主营业务状况;对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要分析评估其投资业务的风险程度;

c、拟进行或正在进行合资、重组、承包兼并、破产、收购、股份制等改制情况,严防客户借资产重组之机剥离资产逃避还款责任;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情况;

e、是否卷入重大法律诉讼,了解并分析其原因。密切注意客户诉讼事项,分析其对借款业务安全的影响;

f、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原因;

g、企业经营策略的变化情况;

h、其他对借款可能造成风险的情况。

(2)借款业务检查

贷后检查过程中,除重视客户资格有效性和整体经营状况外,对于客户融资所针对的事项,要进行严密的监控,提前预警业务风险。

①固定资产类借款

A、项目建设期检查内容: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项目总投资中各类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技术、市场条件是否发生突变,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和项目建设的质量如何,是否出现较大事故等。

B、项目生产期检查内容:生产经营管理者是否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和适当的营销手段,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能否达到项目评估报告中相关指标(如产品价格、成本、销售量等)的要求。

②流动资金类贷款担保

A、如果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需要重点检查客户采购、生产、销售的整个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影响流程正常运转的内外部风险。

B、客户将借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占用,则要分析占用期产生现金流的能力是否与还款期和还款金额相匹配等。

(3)抵质押担保检查

抵质押担保是对客户的信用支持,是借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在贷后管理中应经常检查抵质押担保情况,分析担保人代偿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检查和预测一旦出现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以偿还全部的贷款本息或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是否能有效地行使担保权。

①对担保人的检查参照对借款客户检查的内容进行。

②对抵质押物的检查:

A、抵质押物的状况(如是否损失);

B、抵质押物市场价格变化和变现能力;

C、抵押人有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

D、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

E、是否出现其他债权人不应却优先于抵质押权人受偿债权的情况;

F、经抵质押权人同意处置抵质押物时是否未将处置所得资金偿还担保债务;

G、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需续保,以及抵(质)押物损坏或灭失后的理赔情况;

H、对抵(质)押物的保管、续保、估价方面是否存在漏洞;

I、抵质押物是否被重复抵质押。

(4)其他检查事项

①及时督促客户归还投资款。投资款应还本金到期前的15个工作日,要向客户提醒和催促,督促客户准备资金。

②及时准确登记台帐。要按照规定的台帐格式,在投资业务发生时及还本付息等业务发生时,于业务发生的次日,将业务变化情况及时登记台帐。

③及时将有关资料归档。

④逾期催收。当客户拖欠债权本息,要在逾期发生后一周内(含5个连续工作日),向客户、担保人、抵质押人发出“还款逾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标明催收对象、合同编号和金额、期限,欠本欠息等关键要素,要求融资人、担保人、抵质押人立即还款或履行义务。该通知书要由客户、担保人、抵质押人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签字盖章

后交公司存档。对于不配合公司催收的客户,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等方式。

⑤客户提出展期、续融要求,视同新发生业务处理。

(五)投后检查报告

1、重点分析新的风险点、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撰写格式和要求

⑴项目负责人每次进行投后检查时,均须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主要分析自投资业务发生日至第一次检查期间或以后各次检查期间,与公司审批时或上一次检查报告中已掌握的相应情况发生变化的内容,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相应对策。对于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除按照全面检查报告的上述要求撰写外,还要特别就重大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⑵一般情况下,应于每次投后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投资业务投后检查报告》。出现紧急事项,并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完成上述报告。

第三节风险预警和处置

预警信号是指出现了可能导致融资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履约的不良情况或征兆。预警信号发生时,客

户可能已经有利息或部分本金出现逾期。在投后检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识别客户是否已经或即将出现对投资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预警信号,及时向风控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并尽早采取相应措施。

(一)预警信号的表现

1、已经拖欠到期本金或利息。

2、客户还款风险分类结果下调级别。

3、无法解释的应收款、存货增加。

4、客户、供应商、产品过于集中。

5、债务增长迅速,特别是短期债务增长超过正常需要。

6、销售额增长但利润减少。

7、产品严重积压滞销、长期停工停产。

8、净现金流量大量减少或出现负值,不足以支持正常业务。

9、关联企业间非正常地大量转移资金。

10、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11、坏帐损失增加。

12、转盈为亏,亏损额呈增加趋势。

13、长期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名存实亡。

14、已经或准备申请破产或清盘,以及正在破产清算。

15、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可能或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和债务清偿能力。

16、准备实施重大的经营政策变化。

17、兼营不熟悉的业务、新业务或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18、政府出台了不利于企业经营的法规、政策。

19、私营企业主突然不明原因出国或失踪。

20、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济纠纷,不能正常经营和还贷。

21、准备进行兼并、收购、分立、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改制。

22、所属行业或与之相关的行业的经营策略出现较大的调整。

23、对外提供大额的担保,接近或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

24、借款人和担保人资产大量被抵押。

25、金融机构,特别是曾提供较大额度授信、合作历史较长的授信银行突然退出。

26、投资业务用于建设的项目被取消或停缓建。

27、投资业务用于项目的建设条件、技术条件、产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28、担保人出现财务风险或支付风险。

29、未经债权人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的。

30、无法与融资人取得联络。

3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正意见持不理睬或应付态度。

32、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投后检查。

33、因较为严重的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介披露。

34、有意拖欠借款本息,信誉极差。

35、以兼并、分立、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与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假破产、藏匿和转移资产等形式悬空或逃避债务。

36、不按投资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款,逃避监督,将投资款挪作不正当用途,以及从事违法等活动。

37、企业及其核心管理人员有违法行为。

38、被吊销(或停止使用)贷款证、法人营业执照、专营权、主导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被勒令停产整顿,被查封、冻结资产。

39、被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等权威机构列入黑名单。

(二)发现预警信号后的处理方法

发现客户出现预警信号,应立即通过有关途径加以核实,并查明原因。对于确认已出现对借款产生较为

严重影响的预警信号后,应迅速向风控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对于融资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要限期要求客户纠正。不能限期纠正的,可根据《投资合同》约定由收回全部投资款,并根据合同约定予以追究。

2、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融资方,应与融资方进行磋商,要求其提出偿还投资本息方案,并督促其确保方案实施。

3、对于缺乏还款诚意的客户,应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手段向其施加影响,必要时可通过媒体曝光、将客户列入“黑名单”等手段督促其履行债务。

第四节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

2、《投资业务检查报告》

3、《还款逾期通知书及回执》

附件1:

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

编号融资人

融资金额融资期限

1、至检查日用款金额

检查内容2、用款明细情况:

3、履行投资合同情况:

4、对投后检查的态度:□配合□一般□不配合

特别

说明

检查

结论

风控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附件2

投资业务检查报告

编号:

(年第次检查总第次检查)

一、投资业务发生情况

1、融资记录

融资金额:

融资期限:

投资余额:

2、投资业务状态记录

序号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还款情况投资余额欠息情况备注

合计

(注:上述内容第一次检查时须全部填列,后续检查可只填列变化的情况)

二、不利于客户偿还投资款或履约的变化情况。

1、客户状况及变化。

包括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资金使用及客户信用状况、重大事项及不利变化。

2、业务风险状况及不利变化。

3、抵质押担保状况及不利变化。

三:结论及建议

1、简要概述影响还款履约的不利和有利因素,估计客户违约可能性。

2、提出拟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

市场部负责人意见: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外部规范与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投资行为。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投资分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 1.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目的 1.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 第六条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 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2.长期投资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的职业分离 1.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2.负责证券购人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3.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4.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与负责有价证券盘点工作的人员分离。 5.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1.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2.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3.公司的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按短期投资规模和投资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范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范围 2.1项目范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17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 2.2人员范围 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 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 财务部负责管理。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 工推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 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 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 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 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 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 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 (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姓名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 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跟投员工享有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建议权, 项目公司有义务向本项目跟投的全部员工及时准确披露项目经营状况。4跟投人员及其权益 跟投比例(项目跟投比例包括招拍挂项目和收并购项目) 员工跟投比例表 序号职级/对象跟 投 类 型项目 跟投 比例 备注 集团 1总裁强 投 3%3% 2其他副总裁强 投 1%每人1% 3中心总经理强 投 %每人% 4中心常务副总、副总经 理 强 投 %每人% 5中心总监强 投 %每人% 备注:集团派驻项目资金财务部负责人在区域跟投;集团总监及以上要求强投,其他人员选投。 项目 1项目公司总经理强 投 1% 2项目副总、市场营销负 责人、拓展负责人、资 金财务负责人 强 投 % 3融资、设计及成本负责 人 选 投 % 4其他核心岗位人员选 投 剩余 部分 项目跟投比例3% 备注: 1、项目3%为项目固定的跟投比例,强投比例为下限值,项目公司总经 理有项目内部选投比例的分配权,总比例要求达到3%; 2、集团拓展获得的地块,则项目拓展负责人非强投。 地摘牌日为准),转正人员名单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提供;项目强投人员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投后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版)

XX基金 投后管理部工作指引 投后管理部制 2016年1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现有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2、创新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架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1、组织架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2、部门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工作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1、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2、投后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前跟踪错误!未定义书签。 4、对接进驻错误!未定义书签。 5、投后治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6、日常监管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定期走访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财务信息收集与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3)突发或重大事项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4)竞争分析及运行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 7、决策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8、增值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9、档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10、分级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汇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投资退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一般性条款(持续更新中)错误!未定义书签。 1、投后管理核心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财务汇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概述 长期以来,VC/PE经过多年的耕耘,建立了完善的资金募集及投资流程,形成了各自的风格和特点。在募投管退四大流程中,募集、投资已经非常成熟,退出在策略上已经融合与投资交易结构设计之内。相

对的,在投后管理方面,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如果VC/PE不为所企业做投后管理的话,一方面是对自己和投资人不负责任,有可能钱投进去却打了水漂;另一方面是对企业不负责任,多数企业并不仅仅需要VC/PE单纯做股东,更多的是需要VC/PE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来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有效增值,而这恰恰是VC/PE企业实力的体现,也是VC/PE投资价值所在——无论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施稳健的财务策略,还是帮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最终不仅实现的是企业的利益,更会在股东和投资人利益上实现最大化。所以投后管理的精耕细作将成为机构软实力的一种展现。除资金规模增长与业务领域的拓宽外,VC/PE机构开始日渐重视自身软实力的培养,投后管理已日渐成为机构核心竞争力之一。 随着VC/PE市场竞争的白热化,项目获取时越来越比拼VC/PE的品牌、资金实力、成功案例、资源,其核心在于带给项目公司的增值服务能力。不少业内有识之士提出未来VC/PE竞争的重点将在于投后管理业务。在项目获取端,基于价值提升理念的投后管理及服务,更容易打造创投企业的管理特色,进而增强投资环节的项目获得能力;在项目退出端,不断提升企价值的投后管理业务,使得企业上市成为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之事,并且通过对上市中介机构的遴选和协调,选择最匹配的机构、最合适的退出方式及最恰当的退出时机,会形成为资本赢利性和安全性进行双重保驾护航的效果。 1、现有模式 目前,活跃于中国市场中的VC/PE投资机构在负责项目投后管理的人员配置大致可分为两类:投资团队负责制以及投后团队负责制。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007年颁布,2009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投资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管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电广传媒《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创投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规范及指导制度。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公司内部的最终决策。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董事会指定成员担任。投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解释,并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进行评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及考核,实施奖罚。 第五条部门职责 创投部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外进行项目的收集、筛选、沟通、谈判、签约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对内按公司管理规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风控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和投委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直接对投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代表投委会对投资流程监督、把关,项目的风险监控调查及投资相关事宜的管理。 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及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六条创业投资项目遵循以下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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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具体投资流程及管理规定 第七条项目信息收集、筛选 创投部门投资经理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的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所有者资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 投资经理依照自身经验,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继续跟进价值的项目报部门立项讨论。 投资经理从项目开始接触到最终投资需全程记录《尽职调查底稿》(附件一)。 第八条部门立项 创投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立项的责任人。 投资经理根据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尽调及和企业方初步沟通结果,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对项目立项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达到或超过2/3人数同意,部门立项通过,投资经理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同意人数未达到2/3的项目,部门立项不通过,部门投资总监可要求投资经理对项目重新调查或放弃项目。 部门投资总监拥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放弃项目或暂缓立项。 部门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参会成员必须在会议纪要上明示其意见(即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进一步尽职调查 部门立项通过后,项目进入进一步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经理是进一步尽职调查的责任人,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调研和考查。 在进一步尽职调查中,投资经理须注意按照公司行业划分的指导意见,与项目所属行业的投资总监充分合作,对项目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不合格的项目经部门投资总监批准后终止。 尽职调查符合公司要求,投资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附件二)。 第十条投委会立项初审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股权投资业务运作,保证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股权投资业务在运作过程中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风险,增强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整体竞争能力。 第二条公司股权投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对项目的审慎调查、核实的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股权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负责管理的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第四条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股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的直投基金。首期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规模为2亿元,未来可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增加资金规模。投资项目退出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可用于再投资。 第五条投资区域 本股权投资业务原则上投资于在区内注册的或其核心业务主体

在区内的企业。 第二章管理架构 第六条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由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投资管理部和法务风控部等共同管理和执行。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为股权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增加或缩减股权投资业务资金规模,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并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评审及决策。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所有项目的评审及决策。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行业及投资领域的专家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公司董事长和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为常设委员,每次投资决策会议需至少两名常设委员参加;而行业及投资领域专家委员则根据所审议项目情况从专家委员库中选择。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会议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投资领域外部专家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主持投资业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投资项目开发、筛选、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与谈判、投资执行、后期管理、项目退出等。投资管理部实行投资经理负责制,每一项目由两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投资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 投后管理,是指对投资业务融资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投后检查 (一)特点: 、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融资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投资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投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投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 、首次检查

在投资款发放后的 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投资业务的实施情况。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查要形成《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 ),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全面检查 对投资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投资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形成《投资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 ),报告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融资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投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投资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投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 、信息获取 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2) 第四章投资标准和投资限制 (4)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5)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七章附则 (8) 附件一:投资工作流程图 (10) 附件二:项目概况表 (11) 附件三:立项申请表 (13) 附件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14) 附件五:合同签署审批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及公司开展的其它类型投资业务。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经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经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

2019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2019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集团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促进员工由职业人向事业人角色转变,与集团事业共同成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将项目运营效益与跟投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集团成立“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运营副总、工程副总、营销副总、财务副总及项目负责人。在实施中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集团另 行公布。 第四条“项目跟投委员会”对员工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员工跟投项目,在投资决策、投资管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利润分配、投资进退、纠纷解决等“跟投”制度涉及的所有问题拥 有最终裁决权。 第五条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时,应将“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享有最终裁决权写入合伙协议,如有争拗,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按照相关法律解决。 第三章跟投项目 第六条跟投项目范围适用于集团2018年12月31日后新拓展的销售型项目。 第七条如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制度规定的跟投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必须经过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不执行本制度。 第四章项目合伙人与金额 第八条项目合伙人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其中,自愿跟投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申请成为强制跟投人员或者自愿跟投人员。 第九条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 第十条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项目合伙人合计持有跟投项目股权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跟投项目合伙人的跟投,满足强制跟投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的,方可由自愿跟投合伙人进 行跟投。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XX银行XX分行投行业务准入标准实施细则》和《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组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范的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 (一)理财类:以我行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方式。 (二)代理信托类: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提供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资金收缴、资金退付、信托期满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投融通类:指我行通过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结构化设计,充分利用表外资金,提供多元化投融资选择,并利用融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结构化增信措施,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四)其他:其他利用我行网络渠道和客户资源,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可能对我行声誉造成影响的,均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各级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行业务,切实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积极保障客户和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中发起原则。投行业务由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由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集中发起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辖内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投行业务。 第五条科学与集体决策原则。投行业务决策采取集体审议方式,确保独立运作、专业化和客观公正。 第六条流程化管理原则。投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三章准入标准 第七条理财类准入标准 开展理财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第三方合作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等。 第八条代理信托类准入标准 开展代理信托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信托公司准入标准。 第九条投融通类准入标准 开展投融通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融资方、出资方准入等;

投后管理制度(修订案)

贵州省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投资收益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经完成划款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的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负责人,是指财务内控部负责人(包括下属内控人员和财务人员)、业务部投资总监(包括下属投资经理和助理)和本公司派出的董监事等人员, 组成投后管理小组,由财务内控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牵头组织投后管理 工作,其他人员为组员,共同进行投后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第二章至第四章为核心条款,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保证投后管理的顺利推进和对接开展。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方和投资方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的投后管理小组成员、项目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 有以下三项内容: (1)投后管理小组组长与项目方核心高管进行友好交流会晤; (2)阐述项目的投资理念和对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3)明确项目方行政部门负责人(如董秘)、财务部门负责人(如财 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七条投后管理小组定期由组长牵头召开项目投后管理讨论会,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重点讨论项目季度投资分析报告〔包括项目竞争分析报告、项 目总体运行状况评估报告(含项目季度财务分析)〕,并出具相关报告呈交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 第八条财务信息收集与分析 (1)业务部人员应定期收集项目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抄送投后管理

小组各成员,收集时间分别为月度结束后的10天内、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 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 (2)财务内控人员对收集的财报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项目季度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确认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是否按投资计 划正常运转,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恶化,应及时组织召开投后管理小组会, 商议对策,并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书面汇报。 第六条定期走访 (1)投资总监每两月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后管理小组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投资总监应拜访项目方研发、生产、 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变化等信息; 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2)财务内控部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核实项目提供的财务数据、生产经营情况,为季度、年度报告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第八条突发或重大事项处理:如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投资总监应立即提议并组织召开投后管理小组会,形 成投后管理小组处理对策决议后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审 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2、项目单项投资亏损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或虽不足500万元但投资亏 损额达到账面投资额20%以上的; 3、未能按照合同完成预定利润目标的60%以上的; 4、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 经济承受能力的,导致银行到期资金不能归还的; 5、参、控股股权比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制权转移的; 6、项目方严重违约,出现损害投资人利益的。 7、对外进行抵押、担保、诉讼等重大影响生产经营的事项。 投后管理小组针对突发事件进行个案查核,全面研究,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教 训,制定应对策略。 第九条项目竞争分析及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评估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修订记录

1目的 为了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集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共同成长,促使各级经营者从项目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经营项目,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利己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最新年起所有地产类新拓展项目。 2.2跟投人员限为本集团员工,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类。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集团执董会:是监督和指导本制度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 4.2经营发展部:是本制度及其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执行归口机构。 5关键活动描述 5.1投资架构及出资管理 5.1.1本制度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架构进行运作。跟投人的投资份额为单个项目的虚 拟股权,跟投人优先享受项目收益分配但无项目决策表决权。 5.1.2单个项目的股权总份额:按照项目启动会所确认的项目资金峰值作为项目股权总份额。跟 投人投资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人投资份额之外的项目股权份额由集团出资。 5.1.3项目跟投人投资总份额:单个项目所有跟投人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股权总份额的 5%—10%(具体跟投资金峰值比例由项目启动会决策)。 5.1.4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项目所在一线公司总经理及项

目负责人等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其他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25万。自愿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万。 5.1.5跟投人认购的跟投份额超出公司限定额度时,除强制跟投人员所认份额外,原则上以个人 缴款先后顺序确定跟投人资格,最终认定资格方案由执董会确认。 5.1.6对于自愿跟投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5.1.7跟投资金缴纳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启动会后30个自然日内。具体按每个项目的操作方案 执行。 5.2项目收益分配模式 5.2.1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0时:集团高管以下员工执行保本原则,由集团确 保对跟投人所投入资金支付本金;集团高管则按风险共担、共负盈亏原则(不保本),跟 投人年化收益率按项目年化收益率执行。 5.2.2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0%小于等于8%时:所有跟投人年化收益率均按项目年 化收益率执行。 5.2.3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8%时:为了更好的激励跟投人员为项目创造超额收益, 在跟投人按股权比例所应获的收益外,对超出8%的超额收益部分集团将给与额外激励。 对集团高管和高管以下员工的跟投人收益分别按以下公式执行: (1)集团高管以下员工收益: 跟投人收益率 = 项目年化收益率 +(项目年化收益率 - 8%)* 1 (2)集团高管收益: 跟投人收益率 = 项目年化收益率 +(项目年化收益率 - 8%)* 2 ●项目年化收益率 = 项目净利润/项目资金峰值/投入本金回收周期 ●投入本金回收周期:跟投资金缴纳截止日至投入本金全部回收日的时间(折 算为年)。 5.3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及结算 5.3.1当项目累计净现金流为正时,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经集团总裁办公会同意,集

公司金融产品投后管理规定

公司金融产品投后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金融产品投后管理办法 一、目的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金融产品投后管理方法与决策流程,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持续监督与退出机制,从而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原则 1、以公司资产配置计划为基础。 2、秉持投资组合两大信条——逆向选择与长期行为。 3、主张通过持续监督与勤奋研究能够基本判断当前金融产品对市场的适应性以及中长期金融市场趋势,但无法准确判断市场短期波动。 4、公司采取被动的方式管理较为广泛的金融产品,同时辅以积极的跟踪与研究,避免频繁买卖以防追涨杀跌和增添不必要的认购成本。 三、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已投但未收回的所有短期金融产品,着重管理以公允价值变动计量、具有固定开放赎回期的产品,如阳光私募基金、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 四、实施条例 1、总则 公司将在每年年初(1月30日之前)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总体方案,年中(7月10日之前)根据市场的具体变化进行预期调整(每类风险等级金融产品调整比例维持在+10%),具体参见《公司资产配置实施准则》。 持续关注市场各类金融产品动态信息,每月(月初8号之前)对已投资金融产品实施业绩归因分析。对预期偏离公司初期筛选初衷的金融产品实施动态赎回机制。 建立各类优秀投顾动态跟踪筛选池(每类至少有3家),要求各个投顾投资风格有所差异,并尽可能有所互补。从而能够随时根据市场风格转换启动金融产品申购赎回机制,或者组合投资成FOF有效分散风险。

2、细则 A.业绩跟踪与分析 ?日流动性型(股票、公募债基) 每日关注股票与债券市场走势,对与公司有关的影响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上报资产管理组。定期阅读相关更新研报,挖掘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后续波动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定期开放赎回型(阳光私募、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等) 编制月度投资报告,参考同类金融产品业绩波动情况,进行业绩归因,若产品业绩波动过大或者与市场同类产品业绩差异较大,则在自身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与投资管理人或外部专业机构沟通等形式解释原因,并出具具体解决方案上报海悦投资委员会进行内部表决。 ?被动投资退出型(信托、专项资管、定增、长期股权投资等)阅读项目投资管理报告,尽可能挖掘预期影响项目退出的重要因素,与投资管理人进行沟通。若项目出现重大不利事件,应第一时间与投资管理人商讨解决方法,将预期亏损最小化。 B.主动投资赎回机制 金融产品主动投资赎回总结为两类因素:公司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可分为公司资金紧急性需求和资产配置动态性调整,外部因素可分为投资管理公司运营层面和投资管理层面两类问题。具体如如下图所示: ?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推进项目成就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凝聚公司核心高管、核心管理员工及技术工作人员,建立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 第二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更充分激励公司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参考市场通行做法,特制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员工跟投计划,一类为董监高跟投计划。跟投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真正实现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公司推行的员工跟投计划和董监高跟投计划(以下统称为“跟投计划”)将通过分别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跟投企业(为跟投计划成立的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为“跟投企业”)形式予以实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由第五条和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人员担任。 第五条员工跟投计划根据跟投项目人员的分工,具体分为三类投资人: A类投资人——投资核心高管、项目经营管理层、项目核心利益相关人员;

B类投资人——项目运营各业务线负责人、项目立项核心关键人; C类投资人——项目核心员工、项目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员工跟投计划中参与人员按照A类>B类>C类的原则确定权利义 务标准。 A类投资人:必须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 B类投资人:选择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二优先购买权; C类投资人:自愿跟投;在超募时,需在满足A、B类投资人跟投额度后的剩余额度内进行跟投。 参与员工跟投计划的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第四条约定的普 通合伙人GP组成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企业”)。 若前述参与员工跟投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的职位发生变动时, 普通合伙人GP将遵照以下原则对有限合伙人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员工跟投企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因跟投员工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公司员工跟投计划要求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已投资的跟投项目的所有权益均继续存续,但退休后或职位变动后将不再投资新的跟投项目。该员工已投资的跟投项目全部完成财产分配后,其应从员工跟投企业退伙; 2、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有员工因从公司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该员工应立即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GP,并立即退出员工跟投企业。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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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 XX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及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办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评审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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