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重点总结(总论)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总结(总论)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总结(总论)

一、总论

1、财务报告的目标: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应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2、会计基本假设

(1)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2)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进行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持续经营是会计分期的前提。

(3)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划分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4)货币计量,是指企业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已货币计量,反应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

3、会计基础

(1)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收付实现制,我过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

(2)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以可靠性为基础的,两者统一,并不矛盾。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无论纵向比较,还是横向比较,只要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就具有可比性。

(5)实质重于形式,商品已售出,企业为确保到期收回货款而暂时保留商品法定所有权(该权利不影响客户对商品的控制权),在满足收入其他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6)重要性

(7)谨慎性,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条件的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负债等。

(8)及时性,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制约因素。

5、资产的账面余额、账面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区别

(1)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既原值或原价),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减值准备等)的金额。

(2)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科目金额后的净额;

(3)资产的账面净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除减值准备以外的备抵项目金额后的净额。

6、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

(1)收入与利得,收入与日常活动有关,利得与非日常活动有关;收入是经济利益总流入,利得是经济利益净流入;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权益投入资本无关。

(2)费用与损失,费用与日常活动有关,损失与非日常活动有关;费用是经济利益总流出,损失是经济利益净流出;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7、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取得资产时一般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量;

(2)重置成本,盘盈的实物资产按重置成本计量;

(3)可变现净值,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4)现值,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购入资产;

(5)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期末用公允价值计量。

8、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内容 第一章总论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会计的基本理论,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计量等内容。 本章应重点掌握如下知识点: 1.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实务应用; 2.资产、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的实务辨认; 3.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 4.会计要素变动的实务辨认。 第二章存货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存货在购入方式、委托加工方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债务重组方式、自行生产方式及盘盈方式下初始计量原则及会计处理方法,继而对存货的期末计价方法作了相应地案例解析,着力解析了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及减值的账务处理。 考生应重点掌握: 1.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特别关注外购方式、债务重组方式、非货币性交换方式、委托加工方式下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指标计算;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3.存货盘盈、盘亏的科目归属 第三章固定资产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从购入方式、自行建造方式、租入方式、投资转入方式、非货币性交易方式和债务重组方式逐项解析了其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则重点案例解析了折旧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最后讲解了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考生应重点关注如下考点: 1.固定资产购入方式下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数据计算,尤其是购入生产设备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时各单项固定资产的分拆处理原则; 3.分次付款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的计算、各期利息费用的计算及期末“长期应付款”现值的计算; 4.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时入账成本的推算,尤其是挪用生产用原材料或产成品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5.高危行业企业专项储备的会计处理; 6.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各期租金费用的推算; 7.弃置费用的处理原则; 8.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下折旧的计算,尤其是减值计提与年限平均法的结合处理; 9.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复核的会计处理原则; 10.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原则及改良后固定资产原价和折旧额的推算; 11.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考研笔记、考研重点 考研心得体会考研重点总结、考研参考书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 育明教育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52921508.html,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考研笔记、考研重点总结、考研参考书 【育明教育独家提供】 【考研参考书】 参考教材是考研中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复习资料!在备考中,只要能把参考书上的知识融会贯通,理解记忆住重点考点,那么考研一定成功!虽然人大法学考研没有指定教材,但是按照惯例,就是二十一世纪的系列教材!下面有具体的参考书介绍! 第一:通常应该买最新版的教材,因为现在的法律制度处于不断健全中,很多法律的颁布或者修订,给法学教材的与时俱进提出了要求,所以,只有最新版的教材,才能更真切的反映当下的法律制度。 第二:由于人大教材出新版的速度很快,所以请大家不必为是不是会出新版教材而担心,因为重点的基础知识还是那些。比如第四版的民法比第三版的民法只多了一章继承法部分,其他部分都是完全一样。 参考书目 一、法学理论 朱景文:法理学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三版 许崇德:宪法,四版 二、法学综合考试 王利明:民法,四版 王作富:刑法,四版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 育明教育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52921508.html, 2 江伟:民事诉讼法,四版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二版 史际春:经济法,二版 周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二版 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三版 郭寿康、赵秀文:国际经济法,三版 章尚锦、徐青森:国际私法,三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四版 更多参考书目: 法理学 朱景文:法理学研究,人大 朱景文:比较法总论,人大 朱景文:比较法学专题研究,人大 朱景文:法社会学,人大 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人大,十五规划,不是21世纪那本 法制史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赵晓耕: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人大 林榕年、叶秋华:《外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十五规划,不是21世纪那本叶秋华、王云霞:大陆法系研究,人大 宪法与行政法 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李元起:中国宪法学专题研究,人大

2020最新药理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精选疫情防控及教育类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最新药理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亲爱的考生们,由于考试即将临近,我呕心沥血总结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绪论 药物:是指可以改变或查明机体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状态,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物质。 药理学: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规律的学科 第二章药效学 药物效应动力学(药效学):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的生物资源科学。 药物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的初始作用,是动因。 药理效应:是药物作用的结果,是机体反应的表现。 治疗效果:也称疗效,是指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病人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 对因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对症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 1、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可以预知但是难以避免。 2、毒性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机体发生的危害性反应,比较严重,可以预知避免。

3、后遗效应:停药后机体血药浓度已降至阈值以下量残存的药理效应。 4、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现象,双称反跳反应。 5、变态反应: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又称过敏反应。 6、特异性反应: 以效应强度为纵坐标,药物剂量或药物浓度为横坐标作图可得量-效曲线。 最小有效量:最低有效浓度,即刚能引起效应的最小药量或最小药物浓度。 最大效应:随着剂量或浓度的增加,效应也增加,当效应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若继续增加药物浓度或剂量而效应不再继续增强,这一药理效应的极限称为最大效应,也称效能。 效价强度:能引起等效反应(一般采用50%的效应量)的相对浓度或剂量,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 质反应:药理效应不是随着药物剂量或浓度的增减呈连续性量的变化,而表现为反应性质的变化。 治疗指数:LD50/ED50,治疗指数大的比小的药物安全。 受体:一类介导细胞信号转导的功能蛋白质,能识别周围环境中某种微量化学物质,首先与之结合,并通过中介的信 息放大系统,出发后续的生理反应或药理效应。能与受

中级会计实务笔记全.doc

中级会计实务讲义 第一章 总 论 一、会计 管理会计(将来时) 企业会计 → 权责发生制 财务会计(过去时) 行政单位:收付实现制 预算会计 → 事业单位:事业活动(收付实现制) 经营活动(权责发生制) 非营利组织:权责发生制 二、财务目标 1、目标:为决策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为决策者提供帮助。 2、两种观点: ⑴ 受托责任观:更多强调可靠性,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站在经营者角度。 ⑵ 决策有用观:更多强调相关性(有用),采用其他的计量方法,站在投资者角度。 3、使用人: ⑴ 投资者 ⑵ 债权人 ⑶ 政府(工商、税务、银行、财政、证监会、保监会) ⑷ 社会公众 三、会议基本假设(4个):是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基础 确认 → 确定认可,是不是收入 计量 → 计算、量化、是多少 报告 → 反映 主营业务收→营业收入 收付实现制 1、会计确认基础: 权责发生制 历史成本计价 重置成本 2、会计计量基础: 可变现净值 现值 公允价值

例:下列项目中,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有(B D) A、商誉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无形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个,无权责发生制) 1、可靠性:真实、受托责任目标、是会计的灵魂 2、相关性:有用性、决策有用目标,相关性以可靠性为基础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 横向可比→同一时期,不同企业(可比性) 纵向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一贯性) 5、实质重于形式:经济实质、法律形式 ⑴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⑵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 ⑶售后租回不确认收入 ⑷分期付款购买商品 ⑸长期股权投资中,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判断标准 6、重要性:通过性质、金额大小来判断 7、谨慎性: 不高估资产、收入和利润,不低估负债、费用和亏损 或有资产:基本确定 或有负债:很可能 ⑴减值准备的计提 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摊销 ⑶预计负债的确认 基本确定:95%<X<100% 可能: 5%<X≤50%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备考参考书目汇总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备考参考书目汇总 一、理论法学 朱景文:法理学,这本是基础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三版 许崇德:宪法,四版 二、应用法学 王利明:民法,五版 王作富:刑法,五版 江伟:民事诉讼法,五版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二版 史际春:经济法,二版 周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二版 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四版 郭寿康、赵秀文:国际经济法,三版 章尚锦、徐青森:国际私法,四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四版 以下是各科专业课参考书,都是问各科研究生后整理出来的,仅供参考,如有谬误欢迎指出,如有更好的书欢迎补充。以下书大家自己找找最新版,看书量力而行。重复的书只需要挑一本就行了。 法理学 朱景文:法理学 朱景文:法理学研究,人大 朱景文:比较法总论,人大 朱景文:法社会学,人大 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人大,十五规划,不是21世纪那本 法制史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三版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赵晓耕: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人大 林榕年、叶秋华:《外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十五规划,不是21世纪那本 叶秋华、王云霞:大陆法系研究,人大 宪法与行政法 许崇德:宪法,四版 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李元起:中国宪法学专题研究,人大 胡锦光:《行政法专题研究(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杨建顺:《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刑法 王作富:刑法,四版 冯军、肖中华:刑法总论,人大 谢望原、赫兴旺:刑法分论,人大 高铭暄:刑法学原理(共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商法 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人大 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人大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人民法院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上、下),人大 杨立新:债法总则研究,人大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一、二),人大 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上、下),人大 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法律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人大 范建:商法,高教 赵中孚:商法总论,人大 叶林:公司法研究,人大 叶林:证券法,人大 贾林青:保险法,人大 王欣新:破产法,人大 知识产权法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四版,人大2009 李琛:知识产权法关键词,法律 李琛:论知识产权的体系化,北大 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人大 诉讼法 江伟:民事诉讼法,四版,人大2008 江伟:民事诉讼法专论,人大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二版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人大 陈卫东:程序正义之路 王新清等:刑事诉讼程序研究,人大 何家弘、张卫平:简明证据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何家弘:证据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经济法 史际春:经济法,二版 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三版,人大2008 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20药理学必考知识点总结

精选考试类应用文档,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 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药理学必考知识点总结 亲爱的考生们,由于考试即将临近,我呕心沥血总结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绪论

药物:是指可以改变或查明机体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状态,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物质。 药理学: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规律的学科 第二章药效学 药物效应动力学(药效学):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的生物资源科学。 药物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的初始作用,是动因。 药理效应:是药物作用的结果,是机体反应的表现。 治疗效果:也称疗效,是指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病人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 对因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对症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 1、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可以预知但是难以避免。 2、毒性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机体发生的危害性反应,比较严重,可以预知避免。 3、后遗效应:停药后机体血药浓度已降至阈值以下量残存的药理效应。 4、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现象,双称反跳反应。 5、变态反应: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又称过敏反应。 6、特异性反应: 以效应强度为纵坐标,药物剂量或药物浓度为横坐标作图可得量-效曲线。 最小有效量:最低有效浓度,即刚能引起效应的最小药量或最小药物浓度。 最大效应:随着剂量或浓度的增加,效应也增加,当效应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若继续增加药物浓度或剂量而效应不再继续增强,这一药理效应的极限称为最大效应,也称效能。 效价强度:能引起等效反应(一般采用50%的效应量)的相对浓度或剂量,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 质反应:药理效应不是随着药物剂量或浓度的增减呈连续性量的变化,而表现为反应性质的变化。 治疗指数:LD50/ED50,治疗指数大的比小的药物安全。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通俗易懂版) 关于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大家总分不清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其实也比较简单,所得税是什么?是你应该交给税务局的税款,就相当于是你孝敬给婆家的见面礼一样,见面礼是谁说了算呢?是税务局说了算,因为规矩肯定是婆家定的,或者说婆家这个行业里面的规矩啊。交多少税是税务局说了算了,因此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得税费用相当于是娘家,就是当期认可的费用,首先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影响的是净利润。也相当于是娘家给你的钱,然后你拿着这钱去给婆家见面礼。婆家和娘家毕竟还是两家,所以两家的规矩肯定不一样,娘家给的钱不是多了肯定就是少了,一般情况正好的情况少,这也就是税法和会计经常有差异,然后需要纳税调整的原因。 所以从上面就可以看出来,所得时其实是税务局方面要求当期缴纳的税款,所得税费用是当期会计上应该确认的费用,也就是说税务局让你交多少钱,不一定都是你当期的费用,原因就在于税务局和会计处理有的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情况都是需要纳税调整的。这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谓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资产和负债的余额概念问题,既然会计和税务上处理有差异,那么确认的资产和负载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也会有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范畴一般会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形式来体现。为什么有个递延所得税科目呢?就是因为会计上不一定全部认可当期应交所得税。 所以有了下面的公式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实这个公式是可以简化一下的。 应交所得税=(企业会计利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所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利润*所得税率(会计利润为调整完永久性差异之后的会计利润) 关于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顾名思义就是暂时是存在差异的,言外之意就是最终会殊途同归,“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因此判断一个差异是不是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最后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是不是一样了,是不是最终原则是一致的。比如一项收入确认,是不是最终都要确认收入,仅仅是暂时会计和税法有争议呢。那怎么进一步去理解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呢?那应该从科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方面去理解。 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会计上当期计提了折旧100万,风风火火到税务局报税了,税务局一看觉得100万太多,想让税务局今年喝西北风去吗?不行,少计提一点,直线法50万吧会计一听就急了,怎么不让我扣除呢?讲出个道理来!税务局就说了:别急,这是可以抵扣的,现在不可以,以后会让你扣除地。所以科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就是说当期税法上不允许会计扣除,允许以后在税前扣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会计上多计提了费用或者少确认了收入。比较经典的一些案例:会计多计提折旧;售后回购(会计当期不确认收入,但税法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都是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资产减值来说,税法上不认为资产减值了,因为会计上都是自己估计的,没有什么依据,估计这个东西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为了防止扯皮,税法就一概不予以承认,

中级会计实务总论练习题

中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是( )。 A.计划购买的原材料 B.待处理财产损失 C.委托加工物资 D.预收款项 2. 下列项目中,使负债增加的是()。 A.发行公司债券 B.用银行存款购买公司债券 C.发行股票 D.支付现金股利 3. 以下事项中,不属于企业收入的是( )。 A.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B.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C.出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流入 D.出租机器设备取得的收入 4. 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的基本前提是( )。 A. 持续经营 B.会计主体 C.货币计量 D.会计分期 5. 会计分期的前提是( )。 A. 持续经营 B.会计主体 C.货币计量 D.会计分期 6.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体现会计核算质量要求的是( )。 A.及时性 B.可理解性 C.相关性 D.可靠性 7.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这体现了会计核算质量要求的是( )。 A.相关性 B.可靠性 C.可理解性 D.可比性 8. 强调某一企业各期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的会计核算质量要求的是( )。

A.可靠性 B.相关性 C.可比性 D.可理解性 9. 企业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这是为了满足( )要求。 A.可靠性 B.可比性 C.相关性 D.重要性 10.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这体现的是( )。 A.及时性 B.相关性 C.谨慎性 D.重要性 11.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这体现的是( )。 A.相关性 B.可靠性 C.及时性 D.可理解性 12. 企业将劳动资料划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是基于( )会计核算质量要求。 A.重要性 B.可比性 C.谨慎性 D.可理解性 13.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 )为基础。 A.权责发生制 B.实地盘存制 C.永续盘存制 D.收付实现制 14. 企业确认资产或负债应满足有关的经济利益( )流入或流出企业的条件。 A.可能 B. 基本确定 C. 很可能 D. 极小可能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项目中不应作为负债确认的有( )。 A.因购买货物而暂欠外单位的货款 B.按照购货合同约定以赊购方式购进货物的货款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及重点总结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及重点总结 864法学综合1(刑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考试大纲: 1.考试要求 ①了解本大纲所包含的刑法总论与刑法各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罪名的犯罪构成。 ②理解和掌握刑法的概念与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犯罪构成的四个基本要件、故意犯罪过程中停止形态的具体表现、刑法中的正当行为、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刑罚的功能与目的、刑罚裁量与刑罚执行制度、刑法分罪重点罪名的区别与联系。 ③运用刑法基本原理、刑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正确分析和判断司法实践中的各种犯罪现象。 ④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 2.考试内容 ①刑法总论:刑法的概念与性质、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的四个基本要件与刑事责任。正当行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罚的概念、功能与目的。刑罚的体系与种类。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②刑法各论: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3、刑法学考试题型分值 1)简述题30分 2)论述题30分 3)法条评析15分 4、参考书目 刑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2010年

民法学考试大纲 1.考试要求 ①了解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理解并掌握我国民事主体的类型及其相关制度,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内容。 ②理解有关物权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熟知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概念、特征及相关基本制度,了解他物权的各种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③掌握债的概念、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基本内容。理解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的相关内容。能区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与其他民事行为的区别。 ④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内容,掌握具体人格权的类型。掌握身份权的概念和类型。 ⑤熟悉侵权行为概念和特征,掌握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明确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区别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了解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其归责原则。区分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不同。 ⑥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⑦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 2.考试内容 ①总论: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限。 ②物权:物权概述;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③债权: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④人身权:人身权概述;人格权;身份权。 ⑤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3、民法学考试题型分值 1)简述题30分 2)论述题30分

药理学复习、总结很好。

第一章药理学总论 -绪言 【目的要求】 掌握药理学、药物、药效动力学、药代动力学的概念。熟悉药理学的学科任务。 了解药物与药理学的发展简史。 【教学内容】 (一)药理学的性质与任务 1.药理学(pharmacology)是研究药物与机体之间相互作用和规律及原理的一门学科。 2.药物(drug)是用以防治及诊断疾病的物质,在理论上指凡能影响机体器官生理功能及(或)细胞代谢活动的化 学物质都属于药物的范畴。 3.药效动力学(药效学,pharmacodynamics) 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作用规律及作用原理。 4.药代动力学(药动学, pharmacokinetics)研究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及作用规律。 5.药理学的学科任务 阐明药物作用机制;提高药物疗效;研究开发新药;发现药物新用途;探索细胞生理、生化及病理过程。 (二)药物与药理学的发展史 1.药物学阶段中国的《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为药物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药理学的发展 德国化学家 F.W. Serturner(1783-1841)分离吗啡;后来相继发现士的(1819),咖啡因(1819),奎宁(1820),阿托品(1831);德国微生物学家P. Ehrlich(1906)发现新胂凡纳明;德国R. Buchhneim(1820-1879)建立第一个药理学试验室;J N. Langley(1905)提出受体学说;20世纪药理学新领域及新药的发现:抗生素、抗精神病药、抗高血压药、镇痛药、基因药等。我国药理学家在麻黄碱、吗啡镇痛作用部位及青蒿素的研究方面做了重要贡献。 3.药理学从实验药理学到器官药理学,进一步发展到分子药理学;并出现了许多药理学分支如临床药理学(Clinical pharmacology)、生化药理学(Biochemical pharmacology)、分子药理学(Molecular pharmacology)、免疫药理学(Immunopharmacology)、心血管药理学(Cardiovascular pharmacology)、神经药理学(Neuropharmacology)、遗传药理学(Pharmacogenetics)、化学治疗学(Chemotherapy)等。 (三)药理学在新药的研究与开发中的作用 新药包括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品新药研究过程分临床前研究包括药学、药理学研究临床研究售后调研(四)学习药理学的参考书 1.杨世杰主编.药理学一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2.杨藻宸主编。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2000,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3.Katzung BG. Basic and Clinical Pharmacology. 7th edition. Stamford, Connecticut, USA: A Simon and Schuster Company, 1998. 4.Hardman JG, Limbird LE. Goodman ﹠Gilman’s .The Pharmaco logical Basis of Therapeutics, Tenth edition, USA: McGraw-Hill Company,New York, 2001. 附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 处方药 (1)疾病必须由医生或试验室确诊,使用药物需医师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 ⑵可产生依赖性的药物:吗啡类、中枢性药物等。 ⑶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肿瘤药。 ⑷刚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 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s, over the counter drugs, OTC ) 二、药品名称 1. 中文采用中国药品通用名称(药典名称) 2.英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 INM) 3. 商品名(trade mark name) 例:中文名:普萘洛尔 英文名:Propranolol 商品名:心得安,恩得来,萘心安,inderal , angilol, cardinol. 第二章药物效应动力学 【目的要求】 1.掌握药物的基本作用及治疗效果。 2.掌握药物作用的量效关系。 3.熟悉药物作用机制。了解构效关系。 4.掌握药物与受体相互作用的相关概念。了解受体类型及第二信使。 【教学内容】 (一)药物的基本作用和效应 1.药物作用与药理效应

中级会计实务教材重点和难点分析

中级会计实务教材重点和难点分析,冲刺阶段看看那些问题没有梳理清楚 教材重点、难点内容提示 中级会计实务的学习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把握重点和难点知识继续吃透,把握中大部分的分数;把非重点知识再巩固一遍,把握好多选和单选题,让我们的分数锦上添花。大家检验一下哪些知识还没有学好,哪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一章:会计基本理念。不需要花费过多的时间,着重掌握一下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和谨慎性要求就可以了,这是以后经常会用到的。比如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运用: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售后形成融资租赁什么情况都不确认收入;谨慎性要求: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果不能区分是更新改造还是修理的,按照谨慎要求就是要确认为当期的费用,按照修理处理。 第二章:存货。本章主要掌握一下存货外购的成本构成,能够计入到成本中的费用支出,其中要对于采购员的差旅费支出一般是要计入到当期管理费用中的,存货入库的时候合理损耗和非合理损耗如何处理等等,以及存货在保存过程中的费用支出问题,以及发生存货正常和非正常毁损如何处理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增值税的进项转出的处理;另外盘亏和盘盈存货的处理以及后来的存货发出的处理,了解计划成本法的运用和成本差异分担的计算。存货发生减值的处理和转回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比较重要的章节,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到最后的处置等涉及到很多重要问题。初始计量中着重掌握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确定,另外了解一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确定,会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和摊销;后续计量中考虑折旧计提的时间和方法问题,发生减值以后折旧如何计提;折旧方法或者年限等估计变更以后折旧如何计提等;以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计算和处理,以及最终处置的时候的分录处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掌握类似于固定资产。着重掌握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时间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间的差别,另外对于后续计量一定要记住不存在资本化的问题。 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类似固定资产的处理,后续计量中需要考虑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的处理差异。成本法下需要计提折旧,基本处理类似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法下则是比较新的处理,考虑公允价值变化的处理,以及其中涉及的所得税问题,因为税法上对于公允价值是不予以承认的。另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候的会计处理,核算方法成本法转换为公允价值法的追溯调整问题,以及其中涉及的递延所得税问题。重点掌握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候的分录处理,适当能够结合所得税的处理。最后处置的处理基本可以参照固定资产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最终处置的时候还需要把之前的公允价值的累计变动重新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这个处理同时也是税法上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候。 第六章: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也是新增内容,其中思想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容易混淆,要掌握各自的核算除了需要彼此独立掌握之外,还需要相互对比和区

中级会计实务,总论,章节练习-

中级会计实务,总论,章节练习| 第一章总论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会计基本假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和权责发生制B.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C.会计分期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D.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2.下列关于会计基础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B.权责发生制是指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C.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D.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都必须采用收付实现制 3.企业于7月初用银行存款3000元支付第三季度房租,7月末仅将其中的1000元计入本月费用,这符合()。 A.配比原则 B.权责发生制原则 C.收付实现制原则 D.历史成本计价原则4.下列项目中,不属于企业资产的是()。 A.商誉 B.预付的货款 C.经营租入的设备 D.融资租入的设备5.下列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来源的是()。 A.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B.留存收益 C.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D.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6.以下事项中,不属于企业收入的是()。 A.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B.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C.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D.出租机器设备取得的收入7.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是()。 A.发出存货计价所使用的加权平均法 B.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C.固定资产折旧 D.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8.下列不属于损益类科目的是()。 A.资本公积 B.投资收益 C.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D.资产减值损失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会计分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分期就是企业生产周期 B.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C.会计分期假设的主要作用在于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 D.折旧和摊销的会计处理体现了会计分期假设2.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是财务会计系统的核心与灵魂 B.在受托责任观下,会计信息更多地强调相关性,如果可以采用其他计量属性能够提供更加相关信息的,会较多地采用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其他计量属性 C.因为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的存在,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一定的方法计提折旧 D.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以及适度引入公允价值等,都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进而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3.下列会计处理中,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实质重于形式的有()。 A.企业对售后按照固定价格回购的业务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确认收入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进行核算 C.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D.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4.下列各项中,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要求的有()。 A.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B.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C.固定资产大修理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D.企业设置秘密准备 5.下列各项中,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第一章商法总论 名词解释1、商事关系: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三个条件;1、实施商行为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3、以事实商行为为常业3、商行为:就是使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性行为4、形式商法:形式商法,最典型的就是独立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这种立法体例称为民商分立制。5、实质商法;英美法系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因而不存在民商分立于民商合一的问题,此外法院的判例和民间的自治规章也是重要的商法渊源,总第来说,英美商法的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6、公示原则:在涉及公众或多数当事人的场合,商法实行公示原则,要求将有关事实公诸于世。7、外观法则;对于商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各国商法都采用客观主义的认定方法,即有关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即使这种解释表意人也不得推翻。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简述题1、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共同之处,即他们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但是二者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民法是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内的一般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而商法则是市场经济领域的特定财产关系的特殊规定。民法对商法来说,具有统领和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来说,具有补充、变更或限制的作用。2、商

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二者的联系,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试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存在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法的规定吸收经济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经济法有如下特征;1、国家意志的政府职能的介入。 2、多种法律部门的综合调整。 3、国家政策的指导作用。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传统商法受契约自由的原则支配。。8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强化企业组织原则1、提高企业素质2、完善企业结构产权的保护二、提高经济效率原则1、产权的保护2、信用的维护3、交易的便捷三、维护交易公平原则1、平等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四、保障交易安全原则1、强行主义2、公示原则3、外观法则 4、严格责任 5、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5维护交易公平的意义何在?商法如何体现这一原则?答:意义,首先, 是设立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从而建立市场竞争的 正常条件。其次,就是依据这些行为准则以及时一

药理学重点汇总笔记全

药理学一、名词解释: 1不良反应:对机体带来不适,痛苦或损害的反应。 2血浆半衰期:是指体内血药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是表示药物消除速度的一种参数。 3选择性作用:在一定剂量范围内,多数药物吸收后,只对某一.两种器官或组织产生明显的药理作用,而对其它组织作用很小甚至无作用,药物的这种特性称为选择性。 4激动剂:药物与受体有较强的亲和力,也有较强的内在活性。它兴奋受体产生明显效应。 5拮抗剂:药物与受体亲和力较强,但无内在活性,故不产生效应,但能阻断激动药与受体结合,因而对抗或取消激动药的作用。 6部分激动剂:本类药物与受体的亲和力较强,但只有弱的内在活性,能引起较弱的生理效应,较大剂量时,如与激动药同时存在,能拮抗激动药的部分效应。 7半数致死量(LD50):如以死亡为指标,则称为半数惊厥量或半数致死量。 8安全范围:有人用1%致死量与99%有效量的比值来衡量药物的安全性,5%致死量与95%有效量之间的距离称为药物的安全范围。 9生物利用度:指药物吸收进入血液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生物利用度高,说明药物吸收良好,反之,则药物吸收差。10首关消除:口服某些药物时,在胃肠道吸收后,经肝门静脉进入肝脏,在进入体循环前被肠粘膜及肝脏酶代谢灭活或结合贮存,使进入体循环的药量明显减少。称首关消除。 12.首过效应:口服经门静脉进人肝脏的药物,在进人体循环前被代谢灭活或结合储存,使进人体循环的药量明显减少。 11肝肠循环:药物自胆汁排泄到十二指肠后,在肠道被再吸收又回到肝脏的过程 12量效关系:在一定的范围内,药物的效应与靶部位的浓度成正相关,而后者决定于用药剂量或血中药物浓度,定量地分析与阐明两者间的变化规律称为量效关系。药物剂量与效应之间的规律性变化为量效关系。 13有效量:出现疗效的剂量。 14肝药酶诱导剂:是指有些药物长期使用后能加速肝药酶的合成并增强其活性,这类药物就称为肝药酶诱导剂。15最小有效量:在一定剂量范围内, 随剂量的增加药物效应逐渐增强,出 现疗效的最小剂量称为最小有效量。 16耐药性:是在长期应用化疗药物 后,病原体对药物产生的耐受性。 17身体依赖性:是由反复用药造成 的一种适应状态,中断用药产生一系 列痛苦难以忍受的戒断症状。 18抑菌药:指仅有抑制病原菌生长繁 殖而无杀灭作用的药物 19首剂现象:即部分患者首次给予哌唑 嗪(2mg以上)后出现直立性低血压、 心悸、昏厥等。 20稳态浓度:按一级消除动力学规 律,如恒速静脉滴注药物,血药浓度 平稳上升,没有任何波动,约经5个 半衰期达到稳态浓度,此时给药速率 与消除速率达到平衡,其血药浓度称 为稳态浓度。 21反跳现象长期用药因减量太快或 骤然停药所致原病复发加重的现象。 22半数有效量:是指药物在一群动 物中引起半数动物阳性反应的剂量 23二重感染:正常人体内的菌群处于 一种平衡共生状态,长期应用广谱抗生 素后,使敏感菌受到抑制,不敏感菌乘 机在体内繁殖生长,造成新的感染,称 为二重感染。 24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已 降低到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 25抗菌谱:抗菌药物的抗菌作用范围。 26抗菌活性:抗菌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 微生物的能力称为抗菌活性 27钙拮抗剂:主要通过阻断心肌和血 管平滑肌细胞膜上的钙离子通道,抑 制细胞外钙离子内流,使细胞内钙离 子水平降低而引起心血管等组织器 官功能改变的药物。 28治疗指数:药物的半数致死量 (LD50)和半数有效量(ED50)的 比值,用以评价药物的安全性,治疗 指数大的药物相对较安全。 29替代疗法:用于补充身体内生理 剂量不足的治疗方法,用于治疗急慢 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脑垂体前叶 功能减退症及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 30细菌耐药性:细菌耐药性是细菌 产生对抗生素不敏感的现象,产生原 因是细菌在自身生存过程中的一种 特殊表现形式。耐药性可分为固有耐 药和获得性耐药。 31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 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 来不适或痛苦。 药理学: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相 互作用规律及其原理的科学。 药效学:药效学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 用或在药物影响下机体细胞功能如何发 生变化。 药动学:药动学是研究药物的吸收、分 布、生物转化和排泄等体内过程的变化 规律。 药物:指用以防治及诊断疾病的物质。 在理论上,凡能影响机体器官生理功能 及细胞代谢的物质都属药物范畴。对药 物的基本要求安全,有效,故对其质量, 适应症、用法和用量均有严格的规定, 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才可供临床应用。 制剂:是药物经加工后制成便于病人使 用,能安全运输,贮存,又符合治疗要 求的剂型如片剂、注射剂、软膏等。 效能:药物所能达到的最大效应的能力 就是该药的效能,即最大效应。如再增 加药物剂量,效应不再进一步增强。 效价强度:产生相同效应的各个药物在 其达到一定治疗强度时所需要的剂量。 最小有效量:刚能引起效应的剂量称最 小有效量,亦称阈剂量。 半数有效量:能引起半数实验动物阳性 反应的剂量。 半数致死量:引起50%实验动物死亡的 剂量。 对因治疗:应用药物消除致病原因的治 疗。如抗生素杀灭体内的致病微生物。 对症治疗:应用药物来减轻或消灭疾病 症状的治疗。如发烧时的解热作用。 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 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 毒性反应:由于用药剂量过大而产生的 药物中毒反应,对机体有明显损害甚至 危及生命。可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急 特殊毒性。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已降到 阈浓度以下时所残存的生物效应。 变态反应:人体对药物过敏所引起的反 应,与用药剂量无关。 选择性作用:治疗剂量的药物吸收入血 后,只对某个或几个器官组织产生明显 的作用,对其他器官组织作用很小或不 发生作用。 质反应:药物效应以阳性或阴性表示的 反应。 量反应:可以数量分级表示的药理效应 如血压、心率、呼吸等。 治疗指数:指药物安全性的指标,以 LD50/ED50的比值表示,此值越大越安 全。 安全范围:指ED95与LD5之间的距离。

2013年商法总论学习笔记

2013年商法总论学习笔记 一、简答题 1.简述商法的特征。 商法的特征是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是商法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多数学者认为,商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种:(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商法的公法性;(5)商法的国际性。 2.简述商法的基本原则 商事交易的目标在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而资金与商品的流转频率与其所获得的效益成正比。由此,商品流转规律客观上要求法律应充分保证商品交易的简便、迅捷。这个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 (1)交易简便:各国商法在商行为方面一般采取要式行为方式、文义行为方式,并通过强行法和推定法对其内容预先予以确定。 (2)短期时效:商法对于各类商事请求权普遍采取不同于民法上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短期时效制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迅速行使权利,以保证交易的迅捷。 (3)定型化交易规则:权利证券化和权利义务格式化是商法的又一个重要特点。通过法律行为标准化、定型化,从而简化了权利转让和权利认定的程序。 3.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商法独立性的关键所在。一般说来,它们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而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即都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为主构成的法律。但是,民法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商法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法律关系。因此,民法是私法规范体系;商法是以私法规范为主体,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范围有限,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那部分,或仅仅适用于民事行为中与营利相关的那一部分行为。 4.简述商主体的法律特征。 商主体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的法律特征: (1)从本质上说,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 (3)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上述特征,构成了商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及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商事组织内部机构或商事行为辅助人之间的本质区别。 5.简述商合伙的法律特征。 商合伙作为商主体的一种形态,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合伙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组建。 (2)商合伙设立的基础是合伙合同。 (3)商合伙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4)商合伙所从事的商事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为之,也可以共同委托一位或数位合伙人代理为之;各合伙人对事务之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在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予以清偿。 6.简述经理权的特点。 是经理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从性质上说是一种特殊的代理权,其具有如下特点: (1)经理人是被商人通过特殊方式授予经理权的人,是典型的直接代理人,他以被代理商的名义为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