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了加强宏晟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现场操作的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精神和酒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宏晟公司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3 术语、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

3.3本标准所指的特种作业范围

3.3.1电工作业:指变、配电运行值班;电气设备维修;内、外线安装维修;工程、设备安装;汽车电工、电瓶充电等。

3.3.2起重作业:桥式、龙门、塔式、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轮胎、履带、铁路起重机;货运升降机;各种货运和客运电梯;建筑起重卷扬设备的作业和绑挂指挥作业等。

3.3.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指手工电弧焊、气焊、气割、自动电焊、特种电焊等。

3.3.4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指建筑施工两米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除和建筑起重

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以及类似送变电工程的铁塔架设、大型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

3.3.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指不属于公安交通部门和交通监理部门管理,行驶在厂区范围内的汽车运输、电瓶运输、叉车类;牵引、拖拉、挂车类;翻斗车、平板车类;有轨电动电瓶车类;挖掘、推土、电铲机等机动车辆驾驶。

3.3.6煤气作业:指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人员。

3.3.7压力容器作业:指从事有压力的密闭容器(工作压力≥0.1Mpa;公称直径≥0.15米;容积≥0.025立方米;介质为气体或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钢制容器)的操作人员。

4 职责

4.1宏晟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4.2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协调酒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作业区上报培训计划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4.3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宏晟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建立健全宏晟公司特殊工种档案信息库。

4.4宏晟公司各部门、作业区每年十二月十日前按要求填报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计划,并送交安全监察部,并严格按照宏晟公司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按期复训,保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培训

5.1.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a.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b. 年满十八岁。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 从事本工种一年以上。

e.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f.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和酒钢(集团)公司以及本工种现行的规章制度。

g.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5.1.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5.1.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1.4初次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职业道德、事故案例教学等。

5.1.5培训采用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培训教材和教学大纲。

5.1.6初次培训课时不少于60学时。

5.2考核发证

5.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5.2.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考题和评分标准进行,实行闭卷考试。

5.2.3经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者,发给《操作证》。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培训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必须对其调离原特殊工种岗位。

5.2.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与发证工作接受嘉峪关市安全生产技术监督

局(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酒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办监察。

5.3复训考核

5.3.1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逾期一个月以上未参加复训或复训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

5.3.2复训培训内容:

a.本工种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及测试。

b.采用甘肃省劳动厅指定教材。

c.复训课程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训练、岗位规章、职业道德和事故案例教育。

d.复训培训课时不少于30学时。

e.复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考核部门在其《操作证》上注明复训字样,加盖考核合格印章。

f.复训不合格者,允许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训,培训费自理,仍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必须重新安排进行初训。

5.4特种作业有关职责、规定、要求

5.4.1特种作业岗位所属作业区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职责:

5.4.1.1必须具备一定的特种作业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熟悉或基本掌握国家、省及公司有关特种作业培训的政策和规定。

5.4.1.2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岗位分布,人员状况,持证上岗等情况。

5.4.1.3及时按照宏晟公司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安排本单位受训人

员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并及时了解本单位受训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情况。

5.4.1.4特种作业人员所在作业区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做好申报、送培及复训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5.4.1.5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并在特殊工种培训介绍信上填写实际操作课时、实际操作成绩并签名。

5.4.1.6协助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及培训单位完成特种作业培训任务。

5.4.2特种作业人员职责

5.4.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5.4.2.2主动向作业区负责人告知特殊工种证件复训日期,以便作业区及时更新作业区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

5.4.2.3严格按照作业区及宏晟公司安排时间参加特种作业培训,未经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培训时间。

5.4.2.4 按时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课。

5.4.3 特种作业其他规定、要求

5.4.3.1宏晟公司特殊工种岗位和必须具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见附录1。

5.4.3.2其他工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或本人自愿,可以进行跨工种培训学习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宏晟公司不做硬性规定。

5.4.3.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

5.4.3.4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4.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前一个月,要主动到作业区查询或咨询复训日期安排,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时间参加培训,培训时到本作业区领取培训介绍信并参加培训。

5.4.3.6每期特种作业培训开班前一周由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下发培训通知,各作业区负责人根据通知计划中本单位安排人数到安全监察部领取培训介绍信并负责填写基本信息和实际操作课时、成绩和主考人信息等,并通知特种作业人员领取介绍信并按时参加培训。

5.4.3.7每年的特种作业培训计划公司确定并正式下发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人数安排参加培训,不得少于计划人数。如需要增加培训人数,务必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协调公司进行增加并安排班次,确定后安全监察部再下发培训通知。

5.4.3.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丢失、伪造、涂改或转借。

6 考核

6.1因作业区负责人未及时报送《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或未通知受训职工而造成职工未培训的,每少送培1人次考核作业区负责人各2分。

6.2若因职工个人原因造成的未培训,公司不再安排其培训,因工作需要必须培训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作业区领导签字后报宏晟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协调公司人力资源部特培站安排参培计划,培训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6.3发生计划不准造成漏报或错报时,每人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分。

6.4职工无故不按照计划报名参加培训的,考核职工个人10分,同时连责考核作业区负责人每人次2分。

6.5职工不按时参加培训,经常旷课造成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核职工个人5

分。

6.6职工初训、复训考试不及格,一人次考核1分,补考不及格考核2分,同时一人次考核作业区/值负责人1分。

6.7各作业区必须严格按《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完成计划人数的100%,对年终统计未完成计划数100%的,每差一个百分点,考核作业区主要负责人100元。

6.8作业区负责人不及时报送《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及未建立健全本作业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统计表》,每项次考核2分。

6.9宏晟公司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考核2分;酒钢集团公司检查发现宏晟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承担酒钢公司全部考核。

6.1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安监部每半年进行检查落实,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10分;受到酒钢集团公司考核时,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考核。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7.1酒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7.2酒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暂行管理》

8 记录

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产生周期保存部门保管期限

(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各部门每年12月

10日前

各部门、

安监部

1年

(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各作业区/值每年12月

10日前

各作业区、

各部门、

安监部

1年

(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安监部每年12月

12日前

酒钢公司人力

资源部、

安监部

1年

宏晟电热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信息统计表各作业区/值每月

各作业区、

各部门、

安监部

6年

宏晟电热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信息统计表安监部每月

酒钢公司人力

资源部、

安监部

6年

9 附表/附录:

9.1《宏晟公司特殊工种岗位和必须具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览表》

9.2《宏晟公司特殊工种培训管理流程图》

9.3《(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

9.4《宏晟电热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统计表》

附录1:《宏晟公司特殊工种岗位和必须具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览表》

序号单位工种必须具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

生产一作业区锅炉运行工

1、压力容器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2 汽机运行工1、压力容器操作证

3 TRT运行工1、压力容器操作证

2、电工操作证

3、煤气操作证

4 电气运行工1、电工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6

生产二作业区锅炉运行工

1、压力容器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7 汽机运行工1、压力容器操作证

8 电气运行工1、电工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9 生产三作业区集控运行工1、电工操作证

2、压力容器操作证

10

设备部电气检修工1、电工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11 继电保护工

12 锅炉检修工1、煤气操作证

13 TRT检修工1、煤气操作证

14 天车工1、起重操作证

热控仪表检修工1、煤气操作证

15 起重工1、起重操作证

2、登高架设证

3、煤气操作证

16 焊工1、焊工操作证

2、煤气操作证

附录3:《(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

(部门)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

时间

煤气焊工电工压力容器起重登高架设初训复训初训复训初训复训初训复训初训复训初训复训

例:2007.01 2人:

张三、1人:

王五

14

李四

注:1.宏晟公司各部门、作业区每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填报本单位《特殊工种培训需求计划表》报送安全监察部。

2. “时间”栏填写年月,其他空格内填写“人数:人名”。

附录4:《宏晟电热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统计表》

宏晟电热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统计表

序号职工

姓名

职工

编号

所在

部门

岗位

名称

培训

工种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开始取

证日期

复审

日期

1

复审

日期

2

复审

日期3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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