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制度

帮教制度
帮教制度

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村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村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工作。

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村级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协调各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岗位责任制度

1、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镇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镇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各村委会的帮教小组组长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衔接制度

1、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村委会。

2、督促村帮教小组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检查、考核制度

1、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

2、每半月对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村级帮教组织、制度、措施落实。凡缺一项从年终考核中扣除10分。

4、凡年度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对所在村委会的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扣10分。

5、为帮教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从而稳定其思想的帮教小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6、凡检查中发现有歧视帮教对象的,取消其评选先进的资格。

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镇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常设专项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镇各村、各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研究、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

落实。

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调和推动解决。

四、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讨,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

五、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重大问题向

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各部门工作职能另行规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每月各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全镇有关安置帮教工作重大问题;听取工作汇报;审查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全镇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并明确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要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的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

四、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领导小组年初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年底要进行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工作小组对成员单位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六、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制度和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工作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辑,并不定

期向成员单位提供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专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制度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职责,更好地推动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特就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二、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全镇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重大问题;听取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全面工作;审议有关事项。

三、领导小组会议时间及会议议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个星期通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殊情况除外。

四、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成员单位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并按各自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

六、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

应向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请假,说明原因并委托本单位相当级别的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七、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的,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八、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一次。

九、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综合,并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联络员制度

为了明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的职责,加强工作的联络、沟通,特就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领导干部任联络员。

二、联络员的职责是: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进行具体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参加联络员会议。

三、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若干次。

四、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传达贯彻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

五、成员单位联络员是领导小组成员的助手,受成员单位委托对本系统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及时向成员报告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帮教安置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确保我街道的帮教安置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联席会议通常由司法所召集召开,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自已的工作需要召集召开。

二、通知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不得借故推辞,小组成员必须亲自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制定镇安置帮教工作年度计划或方案;

(2)、听取司法所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汇报;

(3)、审议、检查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4)、向各单位布置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5)、讨论对安置帮教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不能少于四次。

五、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各单位须认真对待和完成,并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性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事件的界定

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非正常死亡,正在或可能发生的行凶、闹事、自杀、非正常上访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设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突发性事

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指挥由龚以海同志担任,负责指挥全镇社区矫正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成员由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指挥部设在综治办。

(二)指挥部下设两个行动组

1、联络组。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命令;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通知指挥部成员和调查组人员到指挥部集结;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进行全程记录,并向指挥部报告。

2、调查组。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突发性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向指挥部报告。

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迅速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到达现场。镇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排查走访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排查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布置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帮教责任人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同时将处置方案和结果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布置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帮教责任人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后,应设法查找。查找未果的,应书面报告公安机关要求协助查找、追逃和监控,同时将司法所查找和公安机关协找情况书面报告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动态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及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加强重大事件处置的协调配合。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控制和教育疏导工作。重要敏感时期,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五)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始终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扎扎实实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管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不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不参与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

最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

三违帮教分析记录

选煤厂1月份“三违”及不安全行为帮教分析记录时间:2012年1月25日 地点:选煤厂小会议室 帮教人员:安敬民、张胜利、宋文、陆具先、靳明俭 分析内容: 一、违章的基本情况 1月20日中班,选煤厂安敬民检修时,没有及时修好管路瓦垄,造成跑冒滴漏现象,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0条规定;1月20日早班,现场提问宋文手指口述回答不合格,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80条规定;1月20日中班,选煤厂张胜利上岗时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规范,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6条规定;1月19日早班,现场提问选煤厂陆具先指口述回答不合格,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74条规定;1月25日早班查,选煤厂靳明俭安全确认不到位,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6条规定。 二、违章原因 1、张胜利、宋文、陆具先、靳明俭工作中图省劲、怕麻烦,开工安全不确认,安全意识差,是违章的直接原因。 安敬民工作检修时,不能够认真负责,工作不细心,安全文化建设理念查,是不安全行为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班组长不及时盯靠现场,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责任,是这起违章的重要原因。 三、违章危害和后果

即不安全行为的意向也会对不安全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他们的不安全行为,也影响我厂安全文化建设,给我厂安全生产也带来隐患,个人的不安全行为也给班组带来负面影响,经济也受到损失。 四、违章教训 (1)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提高人们的安全技术素质,使之达到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法规,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 (3)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后顾之忧。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5)加强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管理。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在单位须建立相应的档案,调换岗位,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6)制定检修的应急方案并加以演练,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7)强化职工学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接受违章教训,杜绝类似违章发生。 (8)利用班前班后会给职工讲述,违章作业的严重性及违章产生的后果,使职工明白在工作中只能按章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参加分析人员:支部书记: 当班安全班长: 违章责任人:

最新重点人员帮教措施

重点人员帮教措施 2011年的帮教安置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实现“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1、帮教小组将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帮教小组要在镇街帮教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月2至3次谈话,重点对象3至4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⑶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①通知书;②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③谈话记录;④跟踪考察表;⑤安置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

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严重“三违”人员帮教制度

严重“三违”人员帮教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规范“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行为规范,促进“三违大王”向“安全标兵”转化,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实现“操作零违章”目标。 一、目的意义 其目的和意义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规范严格的安全帮教工作流程,强化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操作行为养成,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安全思想、安全理念成为广大职工群众认同和接受的价值观,使公司安全法规、安全制度、作业规程的行为养成深入人心,成为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主动抵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自身应有的安全和健康权利自觉进行维护,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他律”为“自律”,从而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安全帮教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安全副总工会负责人 成员:党工部宣传部安全部工会等单位有关成员各安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违”帮教及心理疏导办公室,地点设在党工部,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帮教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

三、主要内容 严重“三违”帮教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帮教“过五关”工作流程。 对职工出现违章行为,安全部事故组要根据违章性质、事故责任确认被帮教人员,并以书面形式出具安全帮教通知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三违帮教”的第一责任人,陪同被帮教人到“三违”帮教办公室备案,开始启动帮教程序,要严格执行帮教工作流程,着力形成闭合的帮教工作格局。 1、是谈心疏导关;首先要了解严重“三违”人员违章成因及心理状况,然后由专门心理咨询师、宣传部长、党工部长、各单位安全负责人组成谈心小组,与“三违”人员谈心进行心理疏导,深挖思想根源。 2、是班组检查关;在各单位班前会上,“三违”人员要讲“三违”经过、危害、后果、教训和改进措施,并现场宣读承诺保证书。此项工作由各单位安全负责人主持实施。 3、是安全培训关;安全部根据“三违”性质,确定被帮教人员学习培训时间,被帮教者要按照规定时间内到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班”报到确定,安全部要根据“三违”类型及培训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培训计划,进行规程制度学习、案例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此项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实施。 4、是亲情帮教关;要充分发挥家属协管的“二道防线”作用,设立亲情帮教工作恳谈会机制,让职工家属帮助三违人员从思想上提高对三违行为严重性的认识,要着力倡导“丈夫儿子不遵章、亲人脸上也无光”的安全亲情理念,用亲情使其认识到违章给家庭、给亲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亲情帮教可采取上门访谈或邀请被帮教者家人到现场帮教的形式,此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 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 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 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 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四、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常识方面的教育,巩固其改造的成果,端正其思想。 2、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 3、每年要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五、会议制度 1、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领导小组会议。 2、街、镇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研究会,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通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刑释动态。

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 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选矿厂安全环保会议精神,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选矿厂关于从严处罚违章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制 度,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 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

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 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 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 认真加以纠正。 5、生安办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厂办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生安办、厂办、机动办三个职能科室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6、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建功立业”素质工程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7、工会、青工委、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 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8、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 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 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第三条“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 方针,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现 象,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根据《劳 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 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 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我矿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三违”根据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 “三违”两类,分类及处罚标准见《“三违”处罚规 定》。 2、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三违”时,必须立即制 止,对责任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帮教,由责任者现场签字,

并按处罚规定进行罚款。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的,与“三违”者同样处罚。对严重“三违”者除按规定处罚罚款外,还必须执行程序帮教。对因“三违”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3、制止“三违”者上井后必须将“三违”人员名单、“三违”内容、处罚意见填在井口信息站的“三违”统计本上,并把带有“三违”人员签字的检查表交井口信息站,经审查后由井口信息站出具罚款单。 4、对所有“三违”罚款实行交现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实行罚款交现金管理规定》。 5、在对“三违”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做好教育和帮教工作,由安监站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定期召开“三违”家属座谈会,签定亲情帮教单和亲属共同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一般“三违”季度内不再违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513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 Responsibilities of resettlement educati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安置帮教 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 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

作。 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 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 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黄南州制定八项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

黄南州制定八项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 【字体:大中小】2013年01月24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黄南州委州政府出台了《黄南州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工作衔接制度。一是建立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制度。对移交地方重点人员,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及时与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由其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并办理登记手续,实现无缝衔接。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战、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工会、团委、妇联等帮教管理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核对重点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同时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帮教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例会制度。由乡镇(社区)司法所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帮教管理措施,掌握汇总相关信息。 (二)建立登记建档制度。由乡镇(社区)负责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填写《黄南州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和帮教管理考评情况表》,由乡镇司法所按职能分工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档案,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控。 (三)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对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客观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分类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风险类对象实施严管,对中风险类对象实施普管,对低风险类对象实施宽管。

(四)实施“三帮一”制度。对每名重点人员由所在乡镇分别安排三人进行帮教管理:即对失足的在校学生,由乡镇干部、学校班主任、家长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农牧民、社会闲散人员,由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宗教教职人员,由乡镇干部、寺院管理局(或寺管会)成员、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恶习较深、改造难度大,且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由乡镇党委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帮教工作,并与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乡镇帮教管理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落实帮教管理各项措施、填报管理登记台账、对重点人员进行日常帮教管理和年度考评等工作。 (五)实施定期谈话制度。乡镇(社区)帮教管理人员要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现实表现,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为:了解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形势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重点人员认识错误,矫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正确的幸福观,以乐观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对高风险类人员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谈话,并与公安部门联络员建立每周沟通机制;对中风险类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谈话;对低风险类人员每两个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 (六)建立培训帮扶机制。采取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方法,把日常个别帮教与定期集中培训相结合,把监督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寓监督管理与帮助服务之中,通过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教育培训和扶持,努力把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宣传部门负责形势政策、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在做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训的同时,随时掌握重点人员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注意及时协调化解特殊人员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以及与村(社区)其他人员的矛盾纠纷,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统战、民族宗教、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存有心理危机或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员定期进行医疗服务、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增强生活自信心,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就业部门负责创业技能培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三违人员帮教措施

针对三违人员的具体管控措施和预防措施 从事煤矿生产工作,安全是头等大事,在工作中我们要杜绝“三违”确保人身安全保证安全生产。针对王彦龙、在工作中图方便省事停车不熄火,冯计永在井下不带好安全帽,崔永福酒后上岗。暴露了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时粗心大意,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去认真执行。队委会决定对王彦龙、冯计永、崔永福三名员工不安全行为作出如下管控措施及不安全行为预防措施: 1、由于王彦龙在工作中图方便省事停车不熄火,冯计永在 井下不戴好安全帽,崔永福酒后上岗。暴露了相关人员 在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时粗心大意,没有按照相 关规定去认真执行。给队里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对三名 员工罚款500元; 2、针对三名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光处罚并不是目的,使其改 正工作态度,消除安全隐患才是最终目的,由当班班长 及副队长对三名员工进行帮教,并且停工三天进行学习 培训教育。 3、三名同志深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工作中粗 心大意,安全意识差,工作中图方便省事存在侥幸心理。 三名同志主动写了“三违”反思书。

4、由队委会对两名员工进行两个月的观察,如果其在工作 中粗心大意不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再次出现不安全行为,将对其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 5、对全员进行培训教育,以此为案例进行讨论学习反思, 再一次针对司机学习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班组长以上干部加大员工的监管力度,每天值班队长对上班员工精神面貌要仔细观察,班长要多对自己本班员工的精神面貌是否良好,是否饮酒,衣冠是否整齐,帽子是否带好。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 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 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 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 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 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 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 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 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

安置帮教相关法律

安置帮教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79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Three violation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职责 3.1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三违”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1)检修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22)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23)检修电器设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2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26)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违“申诉和亲情帮教工作的补充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违“申诉和亲情帮教工作的补充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三违”申诉和亲情帮教工作,巩固“三违”亲情帮教成果,确保“三违”人员经矿培训和亲情帮教后不再发生“三违”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肃“三违”申诉。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对矿查“三违”人员要求申诉、仲裁的,要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对确需申诉、仲裁的,由单位党政正职一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申诉、仲裁。若在“三违”仲裁中维持原处理意见的,给予单位正职通报批评。 二、凡单位有“三违”职工参加矿亲情帮教会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必须有一人参加矿亲情帮教会。如缺席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经济处罚500元/次。 三、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参加矿“三违”人员亲情帮教会后,要全面加强本单位当期“三违”人员的跟踪教育,确保其返岗后按章作业,不再发生“三违”行为。如被帮教人员六个月内再次发生矿查“三违”行为的,给予参加当期矿亲情帮教会的单位党政正职经济处罚500元/人次。 四、基层单位领导参加矿“三违”人员亲情帮教会后,要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同类型的“三违”现象再次发生。如三个月内本单位人员再次发生与本期帮教同类型“三违”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经济处罚500元/人次。 五、基层各单位要相互借鉴,吸取“三违”教训,举一反三,共反“三违”,确保其他单位发生的“三违”类型在本单位不再重复发生。

六、职工亲属参加矿“三违”人员亲情帮教会后,要多吹“枕边风”,确保被帮教人员返岗后按章规范作业,不再发生违章行为。如被帮教人员六个月内再次发生“三违”行为的,一律待岗。 七、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Ⅲ-69-1) 社区关于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的情况说明

关于XX社区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的说 明报告 X X社区充分认识加强重点人员等特殊人群 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高度,认真开展排查,切实抓好重点人员管控,社区从以下几方面就行工作。 一、建立工作衔接制度 社区与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衔接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核对重点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同时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帮教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帮教管理措施,掌握汇总相关信息。 二、建立登记建档制度 由社区负责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填写《X X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记录册》,由社区按职能分工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档案,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控。

三、建立风险评估制度 由社区帮教管理人员对重点人员定期进行 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客观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分类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风险类对象实施严管,对中风险类对象实施普管,对低风险类对象实施宽管。 四、实施定期谈话制度 社区帮教管理人员要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现实表现,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为:了解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形势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重点人员认识错误,矫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正确的幸福观,以乐观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对高风险类人员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谈话,并与公安部门联络员建立每周沟通机制;对中风险类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谈话;对低风险类人员每两个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和所有员工。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负责编制《“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 3.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对该制度的执行。 4、工作程序 4.1、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查“三违”现象,查事故隐患,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无“三违”,无隐患。 4.2、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查处“三违”现象,日常安全检查中也要查处“三违”现象。 4.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现象后,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认真做出检查。经过对“三违”人员的处理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4、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查岗人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重犯。 4.5、发现“三违”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查明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6、凡出现“三违”现象,“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和本人认识清楚后,方可允许安排工作。 4.7、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9、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安全就是公司的目的。 4.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

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

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章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第一条各在建项目或机关部室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第三条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第四条各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现场协调会、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第五条各项目部安全部门要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各项目部党群宣传部门和工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第七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安监部、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第八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基础设施事业部各在建项目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基础设施部《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以及结合本项目部生产安全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九条各级项目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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