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利率形成机制的国际比较及对SHIBOR的借鉴_盛朝晖

同业拆借利率形成机制的国际比较及对SHIBOR的借鉴_盛朝晖
同业拆借利率形成机制的国际比较及对SHIBOR的借鉴_盛朝晖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据此要求2019年8月20日起,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但2019年8月19日前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可适用。 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 之前有效。

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 之前有效。 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 之前有效。 6、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7、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8、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05%,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水平影响因素研究

Analysis on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 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它方式合理使用学位论文,或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相关数据库供检索;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导师签名:年月日

摘要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以银行为主的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融通资金来调节资金头寸,解决短期资金的需求。而同业拆借利率是社会金融体系运行重要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银行间的流动性余缺程度并间接反映出全社会金融体系内的资金价格。通过对我国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的研究,有助于中央银行有效地制定经济金融政策,保障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助于各商业银行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金融资产配置;同时也有助于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展。 本文通过建立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对通货膨胀、广义货币供应量、人民币汇率以及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等影响我国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的因素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并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等技术,分析了各因素之间对利率影响水平的显著性。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的重视程度,有助于银行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做出合理配置,在提升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增强盈利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关键词: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SV AR模型,利率风险 I

新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新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据此要求2019年8月20日起,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但2019年8月19日前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可适用. 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

布LPR之前有效。 2、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 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6、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7、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

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附件 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的发行交易,确保大额存单业务有序开展,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大额存单是指《办法》规定的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机构、机构团体,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根据《办法》规定就大额存单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发行人与投资人开展大额存单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不得通过大额存单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章产品规则 第五条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 页脚内容- 9 -

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第七条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第八条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第九条发行人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时应统一按照本细则规定的产品要素(见附件1)及相关定义执行。 第三章发行人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首次发行大额存单前,应向自律机制秘书处提交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以及已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经自律机制评估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于每年首只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见附件2)。发行人若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向人民银行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注册当年发行额度。当年发行额度应与发行人向人民银行备案的年度发行计划中的 页脚内容- 9 -

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走高原因分析

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走高原因分析 6月23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年内首次突破8%,各项利率再次走高,今天,7天期SHIBOR创出年内新高,达到8.8350%,1个月期SHIBOR也进一步摸高至7.5683%,直逼8%。与此同时,昨日央行发行的1年期央票利率也再次调高9.61个基点,同时并未开展正回购。面对资金紧张的态势,一些大行开始向基金等行业拆入资金,同时各家上市公司也纷纷放下之前的不融资承诺,再度在资本市场上寻求现金流。根据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本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持续走高有以下原因: 1、今年6月1日起,为了规范市场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存贷比要按照日均来进行考核(之前是按季度末、月度末考核)。由于并没有改变存贷比,只是增加了监管频率,所以对于存贷比偏低的大型银行影响不大,但是由于中小银行头寸较少,甚至有些银行的存贷比已经接近规定上限,一旦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上调可能会对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有分析预计新措施实施之后,中小型银行的新增贷款规模可能减少5%。因此,有些银行可能采取高息揽储、有奖储蓄等暂时性的大幅提升存款额,或者是发行理财产品应对存贷比月度日均考核。 2、6月20日,央行年内第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本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冻结约3700亿元流动性。受政策调整影响,使原本颇为紧张的银行间市场资金面雪上加霜,再加上季末考核等因素影响逐步加强,预计月底之前资金紧张形势难以缓解,资金利率再次飙升也在所难免。顺德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欧志翔对此分析认为,虽然加息在应对通胀压力上会有更好的效果,但出于对经济下滑的忧虑,央行在货币政策的选择上显得更为谨慎。此外,央行希望通过抬升市场利率抑制表外融资需求。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随着货币政策的持续紧缩,金融脱媒化的趋势持续扩大,货币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效果也有所降低。上调准备金可以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从而提升通过信托理财等途径进行表外融资的资金成本,抑制房地产等受调控行业的资金需求。 3、来自券商的债券研究人士认为,导致货币市场利率飙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紧缩预期并没有因为准备金率政策出台而消减,相反市场对于加息的预期渐趋强烈,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银行间市场除了短期利率飙升外,中长期利率同样大幅上升。 4、由于银行业内的资金普遍出现紧张态势,银行间拆放利率已经达到了年内新高,从业内拆入资金的难度加大。银行往往采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向保险公司、基金及券商处融入短期资金,而由于近期资

同业拆借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 ...

同业拆借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根据借贷关系同业拆借的参与者分为资金拆出方及拆入方,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 二、同业拆借利率的确定 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双方自由议定的。通常交易双方可参考利率为Shibor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交易双方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通过直接协商确定拆借利率。 三、同业拆借的意义及作用 (1)满足资金调剂需求,在保持足够流动性以满足支付需求的同时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 (2)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实现最优的资产期限和种类组合。

(3)流动性风险缓冲,一旦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临时流动性需求,金融机构可在不必出售那些高盈利性资产情况下,很容易地通过同业拆借市场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短期资金来获得流动性。这样,既避免了因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的危机,也不会减少预期的资产收益。 (4)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通常被当作基准利率,对整个经济活动和宏观调控具有特殊的意义,同业拆借利率的高低灵敏地反映着货币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 四、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开展情况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目前已取得16家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授信额度达到56亿元,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同业拆借交易,今年前5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达98亿元,极大地提高了公司服务集团主业的能力,提升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资金结算部 2013年5月30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互换交易确认细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互换交易确认细则 (2012年8月修订) 本细则旨在规范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参与者(以下简称“交易成员”)使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确认的行为,明确交易双方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的利率互换交易术语定义。除非本细则另有规定,交易系统、交易成员、系统用户、成交单、交易要素的定义适用《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 交易中心不保证本细则所载文字、公式、说明、陈述及任何其它项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交易中心对因使用或信赖本细则中任何所载内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特定的、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可意识到的各种收入或盈利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细则及所附《利率互换交易确认书》模板的著作权归属交易中心,交易成员可在交易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予以部分或全部引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基于非营利性目的可予以摘录、引用,但必须注明出处。除上述使用方式外,未经交易中心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经营、复制、翻译或分发本细则的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版本。 交易中心将在不作特定通知的情况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市场发展变化、市场建议、系统升级等情况不定期更新或修订本细则及附件并及时公布最新版本,并对最新版本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 版权所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2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Copyright ? 2011China Foreign Exchange Trade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修订说明 1、3.1修改为“支付日:若存在前端残段,则首个支付日与首期起息日相同,之后所有支付日根据首期起息日与支付周期进行推算。若不存在前端残段,支付日根据起息日与支付周期推算。当支付日按支付周期推算,且支付周期为整月或月的倍数时,支付日为按照该支付周期推算的相应月份中与首期起息日相同的一日(若按照该计息期推算的相应月份中找不到与首期起息日相同的一日,则为该月的最后一日)。支付日根据约定的营业日准则调整。” 2、3.5修改为“重臵日:就一个计息期而言,重臵日从计息期首日按重臵频率依次推算,但重臵频率与支付周期相同的,则计息期内不发生重臵。重臵期为整月或月的倍数且在计息期内发生重臵的,重臵日为按照该重臵频率推算的相应月份中与本计息期首个重臵日相同的一日(若按照该计息期推算的相应月份中找不到与起息日相同的一日,则为该月的最后一日)。” 3、3.6修改为“重臵期:就一个计息期而言,指相邻两个重臵日间隔的天数。若约定计息期按实际天数调整,则(1)首个重臵日为该计息期的第一日,且(2)该计息期内的最后一个重臵期应随所在计息期结束而结束。若约定计息期不按实际天数调整,且实际支付日根据营业日准则进行了调整,则(1)首个重臵日为该计息期的第一日,且(2)该计息期的最后一个重臵期应于紧接于计息期的未经营业日准则调整前的原浮动利率支付日(不含)结束。 若该计息期仅有一个重臵日,则重臵期等于计息期。” 4、3.9修改为“前端残段:交易双方约定的不可整除支付周期的首个计息期。若起息日与首期起息日不在同一日,起息日(含)至首期

同业拆借利率影响因素问题研究

同业拆借利率影响因素问题研究 【摘要】同业拆借利率是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它及时体现了资金供求关系状况,是最为敏感的市场利率。同业拆借利率是商业银行决定存贷款利率的重要标准,也是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监控,制定货币政策的有效依据。本文通过从资金供求状况、同业拆借替代融资渠道以及拆借行为动机三个直接影响我国同业拆借利率的角度进行研究,对丰富当前我国同业拆借利率影响因素研究具有理论意义,研究结论对完善我国同业拆借利率,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因素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作为金融机构之间互相融通资金的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业拆借利率的相关研究一直是金融界关注的主题,特别是对同业拆借利率影响因素的分析已成为学术界研究货币市场利率的热点问题。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自1996年推出以来,从最初的混乱、分散、无序一步步走向规范、统一和有序,但由于同业拆借市场是充满不确定性的要素市场,信息、资金的快速流动会使同业拆借利率频繁变化,引起市场剧烈的波动导致同业拆借市场价格机制的扭曲,阻碍同业拆借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全面分析同业拆借利率影响因素对完善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推动同业拆借利率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同业拆借概述 同业拆借市场其实质是因资金在银行间分布不均匀而形成的,它的主要作用在于调节商业银行的短期流动资产。正常情况下,平均同业拆借利率应该在平均存款利率、平均贷款利率之间,并受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同业拆借市场是我国货币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主要拆出者是国有商业银行,占整个市场量的60%以上,主要拆人者是各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就是指拆出银行向拆人银行收取的利息。 同业拆借利率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重要成本标准,也是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的重要标准。除了向国外借款、在同业拆借市场借款外,商业银行还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得短期资金来维持短期流动资产率。比如,回购市场、国债银行间会员市场等等,这些市场能够获得的资金量影响同业拆借市场的需求。同时商业银行的机会成本直接影响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持有量,进一步影响同业拆借市场供求关系。 2.货币市场资金供求影响同业拆借利率 影响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主要因素有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回购利率以及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与存款总额比值,货币流动性比例等相关指标。 2.1货币流动性比例

基于VAR模型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

基于V AR模型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关于基准利率的选择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利用2004年1月到2013年6月的月度数据,采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方法对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根据实证分析的结论提出一些政策和建议。 关键字:拆借利率;回购利率;协整检验;方差分解 一、引言 2013年7月20日央行宣布,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七折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与此同时,央行还表示在适当的时机,也会放开存款利率上限。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关于基准利率的选择问题,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关注。在我国货币市场上,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都占据着主导地位,关于他们谁最适合作为基准利率有待研究。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一方面,由于回购利率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因此,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的走势相反。当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升时,投资者转向回购市场融通资金,当回购利率上升时,投资者转向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另一方面,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都是货币市场上重要的利率,是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的风向标,当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升时,意味着市场资金流动性减少,整个市场对资金的需求相应的上升,所以回购利率会跟随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呈同方向的变动。 基于以上理论,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希望找出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回购利率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判断当前谁最适合作为我国的基准利率。另外,影响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最直接的因素就是货币供给量的增减。当货币供给量减少时,市场上货币流动性减弱,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上升;当货币供给量增加时,市场上货币流动性增强,从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下降。因此,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成负相关关系。由于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成负相关关系,所以本文在进行实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知识问答 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 二0一二年五月

1、什么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2、Shibor品种有哪些? 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共八个品种。 3、怎样理解Shibor报价银行? 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 4、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过程是什么?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

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 5、报价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资格或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 (二)货币市场交易活跃,即交易量较大、交易连续性较好、价差较小。交易量指报价行在中国货币市场所有交易的总量,包括公开市场交易、同业拆借交易、债券回购交易、现券交易、货币市场衍生品交易等; (三)信用等级较高; (四)已建立内部收益率曲线和内部转移定价机制,具有较强的利率定价能力; (五)通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73747651.html,)等工作小组指定的媒体每年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年度报告; (六)有利于开展报价工作的其它条件。 6、报价行的职责是什么? 提供拆入、拆出的双边报价。该报价是基于市场情况的报价,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报价行当日货币市场交易利率都以其报价利率为基准。报价行应独立报价,当日不得相互参照报价。 7、推进Shibor发展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Shibor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是货币政策价格调控的基础,是货

埃森哲:2019年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调查报告

埃森哲:2019年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调查报告埃森哲(Accenture)的一份新报告显示,虽然大多数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计划在2021年底逐步取消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但只有不到一半的受访者(47%)相信到完成过渡时他们才能拥有这样的能力。 LIBOR是全球主要银行相互借贷的平均利率,与大约400万亿美元的金融工具挂钩,包括信贷违约掉期、证券、学生贷款和抵押贷款。 埃森哲对全球127家金融服务机构和50家公司的调查发现,84%的机构已经制定了LIBOR过渡计划。但是,4/10的受访者(41%)承认缺乏跨业务的统一方法;只有1/5的受访者(20%)认为已经为过渡做好了准备;只有少数机构(18%)将他们的LIBOR过渡计划描述为“成熟的”。 缺乏对支出优先顺序的详细规划以及整个企业的统一规划方法是阻碍过渡的主要原因。例如,近1/4的受访者(23%)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将资金分配给产品设计,只有17%的受访者计划将资金分配给运营和风险模型,这些领域在过渡期间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报告还指出,金融服务组织内部的具体职能似乎没有为过渡做好充分准备。只有1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的法律团队已准备好处理大量的合同补救和交易重组活动,只有14%的受访者相信自己的风险管理团队对过渡活动及其对风险管理的影响有详细的了解。此外,企业还缺少跨地域的一致性。近一半的受访者(47%)承认自己对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监管规定没有信心。 尽管监管机构敦促企业迅速摆脱LIBOR,但受访者认为2021年的最后期限可能是灵活的。例如,1/4的受访者(23%)预测LIBOR将在2021年后逐渐停止,一半的受访者(51%)预计监管机构会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为他们的组织提供救济。 具有“成熟”过渡计划的机构看到了收入机会。大多数受访企业都在采取谨慎的过渡方法,但具有“成熟”计划的公司可能更具有战略优势。超过9/10的公司(94%)将LIBOR转型视为战略机遇;91%的公司认为转型产生的增量收入可以在未来三年抵消补救成本。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动态发展文献综述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动态发展文献综述 0引言 短期利率是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传导工具,并且在金融衍生品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在研究短期利率的动态模型中,最早提出的是单因子模型如Vasicek、CIR、CKLS以及Ait-Sahalia[1-4]等,它假设短期利率的动态过程完全由漂移项和扩散项决定。虽然这些模型能基本描述短期利率的均值回归和扩散运动,但是仍无法解释市场利率变动的一些更重要经验事实如利率变动的非正态性,尖峰性以及波动的聚类效应(洪永淼和林海[5])。为了解释这些现象,一些学者提出了许多更为复杂的模型,如Brenner等[6]在扩散项中引入了GARCH效应,Andersen和Lund[7]、Ball和Torous[8]在CKLS模型中引入了随机波动效应。但研究发现引入ARCH、GARCH和随机波动虽能显著提高短期利率的样本内拟合效果,但波动效应持久不衰,甚至随机波动效应还呈爆炸似扩张。正如Lamoureux和Lastrapes[9]、Chapman和Pearson[10]等所证实,信息、政策和异常事件冲击必然会引起利率发生跳跃和结构变化,未考虑跳跃或结构变化会使模型存在误设的可能,从而错误地夸大了波动的持久性。因此,在模型中引入跳跃或机制转换就非常必要。如Cai、Gray[11-12]分别在ARCH、GARCH模型中引入机制转换,Smith、Kalimipalli和Susmel[13-14]在随机波动模型中引入机制转换。他们都发现引入机制转换后模型拟合能力不仅有较大提高,而且波动的持久性也显著下降。Johannes[15]发现跳跃行为在利率的变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对利率衍生品定价产

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 稽核。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 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 活动。 概述 同业拆借,或同业拆款、同业拆放、资金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一些 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 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 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 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 拆借的需求。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 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入大 于资金拆出叫净拆入;反之,叫净拆出。 利率 同业拆借市场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 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 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 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 平的接受者。 目前,国际货币市场上较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以下四种: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同业拆借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 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 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当同业拆借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 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 况相反。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飙升的外行分析 进入6月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迅速攀升,其中隔夜拆借利率涨幅尤为迅猛。从4.5%起步,盘中先后攻破10%、20%、30%大关,不断刷新银行间市场成立以来历史纪录。在它的带领下,1个月以内的中短期资金价格全线飙升,7天期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周四涨至11 .6217%,也创下2007年银行间市场成立以来的新高。 笔者做为一个外行,就我所能想象的情况分析如下:(外行就是外行,不对的地方,请各位多多指正呵) 一、同行拆借利率大于其它中长期利率,是不正常的,并且无法长期存在。因为如果长期存在,就会出现一种无风险套利模式(借入长期债务,贷出同行拆借)。所以现在的这种情况是事件的初始形态,必将还会继续发展。至于怎么发展,取决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飙升如果系6月底各项税金缴纳入国库及需向央行缴纳存款保证金导致。那么在7月份,相关的拆借利率将会回落,但这说明各银行的准备金充足率低于央行规定的准备金率,危机虽然过去,但是并没有结束,这种情况会延迟到一下次缴纳存款保证金的时点再次出现,最终导致利率全线上升。 三、该情况系因银行缺乏流动性所致,那么同业拆借利率不变,其它利率逐步上升,最终与同业拆借利率相匹配。最终也是利率全线上升。 四、央行无论是降准,增发贷币,还是加息,减息,均对上述事件的最终结果无任何影响,降准和增发货币可以暂时缓解上述情况,但是仅仅是缓解,无法根治。至于加息,减息,因为上述同业利率代表无风险利率,加息和减息仅仅是使社会名义利率接近或远离实际利率,其它并没有任何作用。 接下来,通货紧缩,当企业的贷款利率小于同业拆借利率,任何银行均不会贷款给企业,银行只收贷,不放贷,这种现象一旦存在三至五个月,任何正常的企业,行业均无法获得正常的经营所需的资金。整个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开始收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构建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构建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有关事宜的通 知 【法规类别】利率 【发文字号】银发[2006]316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6.09.06 【实施日期】2006.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构建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6]316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 为提高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指导货币市场产品定价,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报价制的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定义和名称。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是根据信用等级较高

的银行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该利率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并发布,命名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z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 二、制定下发Shibor实施准则。《Shibor实施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见附件1)规范了Shibor的形成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请各有关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三、组建报价银行团。根据商业银行是否具有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以及各商业银行的货币市场交易量、信用等级、定价能力、信息披露等条件,在试运行期间初步选择16家商业银行组成首批Shibor报价银行团(具体名单见附件2),负责在每个交易日向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提供各期限档次的拆出、拆入双边报价。根据报价质量,对报价行按年实行末位淘汰制。 四、授权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和发布Shibor。授权同业拆借中心为Shibor的指定发布人,负责Shibor的报价、计算、信息发布、信息监控和备份等相关技术系统的开发,以及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的日常维护;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按照《准则》的要求计算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 五、Shibor的品种。Shibor由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共8个公布品种和3周、2个月、4个月、5个月、7个月、8个月、10个月、11个月共8个参考品种组成。利率品种代码按期限长短排列为O/N、1W、2W、3W、1M、2M、 3M、4M、5M、6M、7M、8M、9M、10M、 11M、1Y(O/N代表隔夜,W代表周,M代表月,Y 代表年)。 六、分步实施Shibor的构建工作。发文之日至2006年9月30日为构建Shibor的筹备期,做好Shibor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2006年10月8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

简析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一)

简析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一) 摘要:银行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的不足或准备金不足而在相互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剂市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我国金融市场需要大力发展货币市场,而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在货币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更应得到优先 发展,以早日建成成熟的货币拆借市场,服务于整个金融市场? 关键词: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 1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1.11984年-1995年底:初始阶段 我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1984年前,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银行间的资金余缺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纵向调剂,不能自由地横向融通?1984年10月,二级银行体制已经形成的新的金融组织格局,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也实行了重大改革,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1988年9月,面对社会总供求关系严重失调,国家实行了严厉的“双紧”政策,治理整顿宏观措施,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规模大幅度下降?到1992年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趋于好转,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1993年7月,针对拆借市场违章拆借行为频生,国家开始对拆借市场进行清理,市场交易数额再度萎缩?1995年,为了巩固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的成果,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了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奠定了基础? 1.21996年1月-1998年:规范阶段 为了改变同业拆借市场的分割状态,更好地规范拆借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1996年1月3日,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这个市场由两级网络组成:一级网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进行交易,由各类商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牵头的融资中心参加;二级网由融资中心牵头,经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交易? 1.31998年至今:发展阶段 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决定逐步撤销融资中心,致使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出现交易量大幅度下降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人民银行主要从网络建设、扩大电子交易系统、扩大交易 主体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2002年6月1日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金融机构办理外币拆借中介业务?统一、规范的国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将正式启动?2006年底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金融机构总共703家,拆借市场迎来了历史性的突破?与10年前相比,2006年底机构规模已经增加12.8倍;1998 年全国拆借总量不足2000亿,2006年已经突破2万亿,而2007年总量有望达到6万亿?2006年9月央行计划每日发布“上海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新的金融产品提供基准利率?这成为中国监管部门努力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信贷体系的最新举措,为中国尚处萌芽状态的货币市场呈现清晰的借贷成本? 2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交易行为相仿 目前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大银行资金较为宽裕,中小银行及其他机构往往是资金的需求者?前者不缺钱,后者常常需要拆入资金,但由于中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等问题,拆入资金会受限?另一方面就是政策规定中资银行同业借款比率不得超过4%,由于银行是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交易主体,这必然限制了市场的活跃性? 2.2拆借金用途缺乏有效监管 在银行间市场中,存在着偏离拆借本身临时性头寸调剂本职能的违规行为,譬如有的市场成员用拆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弥补贷款日,外资银行组织大量资金外逃等等?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造成拆借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

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在未来三个月内上升还是下降

SHIBOR in the coming 3 months will decrease 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is the short-term of the capital borrowing and lending rates between the different banks.It contains two rates, one is borrowing rate which banks are willing to pay. Another is the lending rate which banks are willing to loan. A bank’s borrowing means another bank’s lending. A bank’s rate difference is the bank’s profit. Loaning and gaining the interest rate is the main profit of banks.Although there many people going to deposit, the banks are not always have the adequate capital to loan. In this moment, the interbank lending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Banks with enough money may lend them to other banks which are lack of money on the markets. And then after borrowing enough money from other banks,the banks have the probability to lend loan to customers. From an overlook of now China finance market, I think that the SHIBOR in the coming 3 months will decrease. There are lots of reasons reveal that. First, in the bonds market, default has taken place in many times recently. The risk of default leads to the escape of currency from bond market. In this case, the demand of bonds will decrease in a way and further the price of bond will also decrease, which leads to the fall of market interest rate. Secondly, in the past some months, our country has encounter a finance cris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met with resistance. So for the enterprise the demand of currency will decrease. Therefore the SHIBOR will decrease because enterprises don’t need much money to invest due to the bad economic environment. Thirdly, SHIBOR is closely linked to the other interest rates in the market. We have known that interest rate means the value of currency. Whe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HIBOR and market interest rates appears sharply, the phenomenon of interest arbitrage happens.Now the market interest rate is low and will remain this condition in some time.

经济金融常见术语解析——银行同业拆借

经济金融常见术语解析——银行同业拆借 银行同业拆借(Inter bank offered credit)指银行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一般均为短期,常常是今日借,明日还。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 一、特点: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制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同业拆借作为临时调制性借贷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期限短。 同业拆借的交易期限较短,属临时性的资金融通。我国目前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一般为1天,7天,14天,21天,一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2、利率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 3、同业拆借的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 二:拆借原则: 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自主性原则 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在进行拆借资金交易时,必须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 偿还性原则 对拆出方来说,由于拆出的是本行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有一定期限限制,因此必须按期收回。对拆入方来说,拆入资金只是拥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并不拥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也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因而必须到期如数偿还。 短期性原则 同业拆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期限短,属一种短期融资。从拆出方看,拆出的资金是银行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从数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资金运用必须是短期的。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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