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设计构思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设计构思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设计构思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设计构思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化阶段,2015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这极大推动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步伐,但同时作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直存在不小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问题下,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设计和治理机制安排两方面提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设计要点和构思。

关键词: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很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和非公有资本的股权结构不明确,依据存在“一股独大”现象,非公有资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理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公司治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旧按照国有企业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决策“一言堂”现象突出,并没有建立实际意义上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分工不明、职权不清,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力制衡体系尚不完善。

三是因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的法定地位,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又往往继承传统国有企业管理思想,

导致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处境尴尬,出现党政干部直接干预和管理企业,造成董事会缺乏人事权、财务权和决策权,矛盾突出;或者是党组织无法履行应尽职能,政治核心作用无法发挥,企业“一团和气”,造成国有资本流失。

四是企业监事会形同虚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事会人员选择采用直接从企业职工中选择,成员往往兼任公司其他岗位,因涉及自身利益,监事会成员往往不会行使监督责任,监督体系无法发挥作用。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构思

公司治理是为股东获取投资回报而进行的一种关系和制度的安排,由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共同组成。治理结构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进行安排,以委托代理关系为核心的结构体系安排,而治理机制则是保障治理结构有效运作的关键。本文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设计构思和治理机制运作构思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治理结构设计构思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一般发达经济的公司治理大致分为“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和“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通过研究两类公司治理的优缺点,本文认为应该从解决以往“内部人控制”和“契约化缺失”问题,妥善处理传统国有企业管理思维和现代企业

制度的权力制衡体系冲突问题为主要方向,在治理结构设计中要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明确董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定位。公司在业务决策上按照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基础,落实委托代理层级,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作为股东履行出资人义务,董事会与股东形成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作为股东会下常设的委托信任机构,重在决策,经理层作为董事会聘任机构,重在执行。

二是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的关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保留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可以通过设立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会成员与董事会通过交叉任职和双向进入方式,处理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

三是合理利用职工代表和监事会监督职责。监事会避免成为摆设,监事会由股东直接委派,委托监管董事会和经理层,监事会成员选择上可通过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的双向任职进行互补,发挥职工监事、监事、职工代表的监督、监管作用。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框架设置构思如下:

图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图(二)治理机制设计构思

公司治理机制是合理明确治理结构各方权力、责任及制衡关系的机制安排,同时也是确保公司治理能够顺畅运行的关键,其包含治理控制权和治理制度两方面内容。

1.治理控制权设计

(1)股权结构及控制权设置要点。股权结构是合理分配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控制权地位的关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将根据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由企业性质和类别合理确定股权结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股权比例降低,国有资本履行出资者义务,在股东会层面保留重大决策权限的比例或设置国有一票否决股,实现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而将主要权力下放董事会,由混合所有

制企业作为具体经营者操作具体事项,进而发挥非公有资本的管理效率和快速市场反应优势;在公益性领域国有资本股权比例提高到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国有资本应尽量相对控股或通过公司章程设定由国有资本实际控制权条款,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通过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互赢互利,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完全履行公益性企业内,要以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为主,确保社会公益性的实现。

(2)董事会职权及人员设计和要点。董事会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如何设置董事会职权成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的难点和要点。在充分竞争领域,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其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在此,我们以国有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研究样本,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所处合作目的和优势地位进行划分:

一是国有资本为延伸产业链上下游,在现有业务领域中引入非国有资本,以提高企业活力为主要目的,国有资本在产业链中的控制程度较高,已形成自身完善的运行体系,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权比例也相对较高。该类企业董事会应在公司法要求下,将决策权下放,合理设置董事会人员组成,压缩董事会规模,按照集团公司的战略方针实施决策,董事长可以采用委派或提名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非国有资本按其入股比例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保障各方利益。

二是涉足新兴领域,国有资本为转型升级和扩张需要,进入非国有资本业务领域(或非国有资本有技术优势等),双方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希望能够在该领域形成快速扩张,寻求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该类企业应适当扩大董事会规模,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将经营权和部分决策权下放经理层,经理层具有更广泛的自主权,有利于调动非国有资本的积极性。董事会保留重大决策事项,在董事会层派遣代表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职工的成员组成,加强监督,以满足多方面的利益诉求。

三是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处于同一行业,双方以优势互补,规模扩张为目的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此类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重点应是对公司发展方向认同,在公司治理中尽量以市场化原则运行,增加独立董事、监事会人员比例。

(3)合理配置设计董事会、党委常委会、监事会人员,是有效保护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的重要手段。在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董事会规模按其分类不同、规模不同来确定董事会规模,除必要的独立董事数量之外,要适当安排代表国有股东、投资者股东、管理层和职工各方利益的董事,使得各方利益都能得到表达和兼顾。

2.治理制度安排

一是激励约束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导人员应该从两方面考虑,以市场化原则下的激励机制措施和以

政治人事权的保障。市场化激励机制可以通过设立年度经营考核、任期责任制管理以及特殊奖励,实现“短期薪酬激励+中长期股权激励+精神激励”组合。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应加快建立“去行政化”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董事会的人事权、决策权以及激励机制上形成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之间的契约精神,调动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政治保障,依靠职业经理人的道德修养自我约束,降低委托的风险和成本。

二是监督机制安排。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制,可以结合其治理结构的设置,考虑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设计,内部监督主要是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所形成的监督机制,该监督机制包括股东对董事会、董事会对高级经理的纵向监督与监管,也包括监事会、职工代表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外部监督可以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所形成的监督机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监督角色应进一步强化,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一是通过党委会委员与董事会的双向任职提高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二是在党委常委会中建立以“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监督国企改革方向,监督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等”,进而形成一个以党组织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三是信息披露机制。由于股东、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在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通过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可以有效保护股东各方利益。其通过建立内外部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提高股东各方的监督范围和力度,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管,进而实现国有股东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本流失的需要,同时也可有效避免非国有股东担心国有资本的“逆向选择”,降低非国有资本的话语权和合理利益问题。

三、束语

从国家近期发布的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来看,发展混合所有制仍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规范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并完善各项治理机制,有利于融合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民营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设计构思为主线,按照分类的逻辑形式,提出了不同形式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设计思路和框架,以求建立更加符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实际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非国有资本利益,同时研究确定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法定定位,解决“新三会”与“老三会”之间的融合问题,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对今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黄速建.2014年.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经济管理.

3.刘斌.2015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几点思考.企业改革与管理.

(完整word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混合所有制的形式从宏观层面来说,就是由单一的公司制经济发展成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互相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在企业的层面上来说多种经济成分之间互相渗透,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出现和发展,现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1、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在之前单一的国有制企业制度下,企业的资本非常固定单一流动性比较差,而且如果想要发展资本的流动速度也是关键所在,资本流动周期越大企业的利益就会越高,如果将国有企业改革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资金的流转,国有资本也会彻底的资本化。 2、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运作:目前我们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起到主导的作用,国有制企业在改革之后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运行的规则,并且运用规则同其他私营企业进行竞争,比如国有企业可以使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将社会上的优势资源集中在自己手里面。 3、利于引进人才:在单一的公有制体制之下企业人员的构成也是比较单一的而且缺乏竞争力,在混合所有制制度下例如实现公司员工控股制度,这样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就和整个的企业息息相关,不会像之前那样干多干少都是一样的,盈利或者亏损都是国家负责的。 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除了传统

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之外,随着生产力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控股经济也将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即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新的有效实现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深层次上的融合;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利益及发展是完全联系在一起的,同兴衰、共进退。 5、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克服国有独资企业的弊端 政企不分、机制不活、效率不高、腐败高发是国有企业饱受诟病的弊端。从深层次看,产生国企弊端的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企业外部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干预,另一方面是来自所有者缺位,缺乏高效的动力机制与约束机制,而且委托代理链条长,客观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管。外部因素是条件性的,内部因素则是决定性的,因而内部改革至关重要,其中产权层面的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今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非公资本的引入,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将得到健全。 6、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增强国有资本的带动力 国有企业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资本带动力,更好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一方面可以将更多社会资本引入到国有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带动大量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将通过向社会资本减持而退出的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优先发展领域,从而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产业发展调节作用。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进行考察,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几点探索求教于同行。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实践起步于90年代初。作为一种微观制度安排,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因而,如何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认识中国的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机遇,避免和减少人为设计、干预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是一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制经济等;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指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的资本联合或相互参股形成的经济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指微观层次上的混合所有制。 二、混改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里边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混改历史沿革 1.国企混改的原因?

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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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精心整理浅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经济成分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私营和个体经济基本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经济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此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转变,私营和个体经济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混合所有制经济随之进步。与此同时,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国有企业由于沉重的计划经济体制“包袱”、高昂的运营成本和用人机制上的弊端等原因导致经营出现困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损失。 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唯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与创新,激发自身活力,创新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 2015年9 “瞻 制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和晋升主要通过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能够帮助企业筛选出更为优秀且合适的岗位人员。而国有企业用人本身存在很强的封闭性,行政色彩明显,二者不同的制度导致改革后的企业难以统一用人机制。 (三)国有企业与非国企的文化融合 国企与非国企有着不同的创业背景和历程、不同的经营管理机制。我国的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意识,其企业文化更倾向于强调企业本身对于社会的价值,行政色彩较浓,用人机制的行政化使得国企员工本身的竞争和风险意识较弱。而非国企单位所承担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较少,以创造利益为首要目标,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非国企单位员工具有很强的竞争和风险意识。在这种企业文化和员工心理的双重差异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着文化融合的重大考验。企业文化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有时仅仅因为一个文化的问题,就可能把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葬送了,甚至因此拖累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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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相关配套改革,协同推进存量和增量改革,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调动和激发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混合所有制企业打造成为各类资本的战略共同体和经济利益共同体。 (二)坚持市场导向,规范操作。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投资决策权,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遵循市场规律,依据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改革,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确保阳光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分类实施,稳妥推进。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鼓励创新实践,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一企一策,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培育发展上市公司 积极培育国有上市后备企业,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通过首发、借壳、分拆等方式实现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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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性投资公司。主要承担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接受政府授权持有并运作国有股权;自主开展资本运营,促进资产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流动和重组。 Q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用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目前有6各部门——分别是研究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投资开发部、财务融资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工作部;公司有3个子公司,现有人员27人。 目前,Q开发投资公司的一把手是新上任的汪总经理,他进入企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企业内部管理的现状,发现企业当前的优势与劣势,并借助外部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的力量,对组织构架及管控模式进行初步调研与分析后,提出了组织构架新的改进方案。 华恒智信专家团队在对Q公司的临时组织——项目专家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职能与管控模式进行分析时,发现这两个临时组织的内部管理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项目专家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模糊,界线不清 Q开发投资公司的专家委员会由两个临时的部门构成——项目专家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两个临时组织的职责范围模糊、界限不清,经常会造成两个部门工作相互重叠的现象。 2.临时性委员会无固定人员维持工作 该开发投资公司总是在出现运营投资项目时,才临时召集专家 组成员组成专家组或咨询专家组参与项目的决策,这些专家组成员并非公司的固定人员,都是公司从外部聘用的兼职专家。因而,当出现投资项目时,临时召集外部专家的工作一直由总经理工作部临时代理。但是随着项目量的逐渐增多,负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析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自中共 中央十五大报告提出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到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 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家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通过 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股权多元 化或股权社会化,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杜天佳(2014)认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 是公有制与市场的结合,即国有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运行,采用市场手 段联合非公有制资本发展,以包容性增长方式推动整个产业健康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也是支持非 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指出,要推动国有企 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根据 黄速建(2014)的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分类进行,平等 对待公有和非公有产权,推动国有企业的“去行政化”管理,解决所 谓“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和“天花板”的问题,建立 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并解决不同企业或投资者在文化管理等方面的 融合问题。鉴于此,文章关注到在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作为 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公司治理方面积累了一定 经验。文章对中国建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过程和公司治理的研 究发现,联合重组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条有效路径,在该 过程中,中国建材集团通过联合重组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并提升 了企业绩效。因此,文章期望通过研究中国建材集团的改革实践为国 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公司治理提供理论借鉴和参考。 一、文献回顾

混合所有制能够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混合所有制能够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并且强调要“完善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直以来,国企改革被公认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究其原因,是在原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运行的产权基础是单一的国有制,政府是国有企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政府作为企业的老板,不可能不关心自己所投资本的回报,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体与之制衡的情况下,政府要插手和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决策,也就理所当然;另一方面,企业靠在政府身上也有诸多便利,如企业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政府一出面,就能顺顺当当地得到妥善处理,企业亏损,也不用自己承担责任,反正有政府帮助筹集贷款和救济职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乐于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吃安逸饭。因此,无论是从政府角度还是从企业角度,都未必真心实意愿意政企分开。然而为了打破国有企业生气不足的情形,便需要依靠混合所有制来转型。 顾名思义,混合所有制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 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国企摆脱行政权干预,能够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对于国企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让国企摆脱行政权力的干预,让市场力量成为主导,实现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等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在于,一是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来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多种资本形成优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好的组织框架,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运行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除了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放大国有资本这一目的,其着力点和重心应放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上。现在民企优点就是机制灵活,而国有企业的最大弊端是机制不活。因此通过更多地引入有实力、有信用的战略投资机构,建立一套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 实际上,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据统计,截止到2012

企业组织机构设计分析.doc

企业组织机构 一、前言 组织机构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组织结构是项目管理的骨架,它担负着沟通信息,下达指令、协调矛盾、统一步调,组织运转和决策的重任。矩阵型组织是是职能型组织和项目型组织结构的混合体,它既有项目型组织结构注重项目和客户的特点,也保留了职能性组织结构的职能特点。一般说来,同时有多个规模及复杂程度不同项目的公司,适合采用矩阵型组织结构。在矩阵型组织中,来自各个职能部门的人员在可以为某一个具体项目专职工作,也可以同时在两个或更多个项目中兼职工作。由于人员属于职能部门,他们能够为适应项目的变化需要而在各项目间流动。例如某个项目因为用户要求暂时停工,或者其它项目进度吃紧时,就可以将项目成员调配到其他项目中去。这样通过在项目间共享人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全面降低公司及每个项目的成本。另外,在矩阵型组织中的基础核心职业技能可供所有项目共享,这样这些技能就能得到很好应用。同时,由于项目团队成员可以通过两条渠道向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反映情况,从而可以更及时的发现问题,提醒注意的潜在危险,提高反应能力。 企业组织结构类型 1、直线型组织结构:组织中每一位管理者对其直接下属有直接职权;组织中每一个人只能向一位直接上级报告,即“一个人,一个头”;管理者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有绝对的职权或完全的职权。优点:1、结构比较简单; 2、责任与职权明确。缺点:1、在组织规模较大的情况下所有管理职能都集中由一个人承担,是比较困难的;2、部门间协调差。 2、职能型组织结构:采用按职能分工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办法来代替直线型的全能管理者;各职能机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可以向下级下达命令和指示,直接指挥下属。优点:1、管理工作分工较细;2、由于吸收专家参加管理,减轻了上层管理者的负担,使他们有可能集中注意力以实行自己的职责。 缺点:1、由于实行多头领导,妨碍了组织的统一指挥,容易千万管理混乱,不利于明确划分职责与职权; 2、各职能机构往往从本单位的业务出发考虑工作,横向联系差; 3、对于环境发展变化的适应性差,不够灵活; 4、强调专业化,使管理者忽略了本专业以外的知识,不利于培养上层管理者。现实不存在 3 、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按照组织职能来划分部门和设置机构,实行专业分工;把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指挥部门和人员,一类是参谋部门和人员;这种组织结构实行高度集权。优点:1、各级直线管理者都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和人员作为参谋和助手,因而能够对本部进行有效管理,以适应现代管理工作比较复杂而细致的特点;2、每个部门都是由直线人员统一指挥,这就满足了现代组织活动需要统一指挥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的要求。缺点:1、下级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受到限制;2、部门之间互通情报少,不能集思广益地作出决策;3、各参谋部门和直线指挥部门之间的目标不统一,容易产生矛盾,协调工作量大;4、难以从组织内部培养熟悉全面情况的管理人员;5、整个组织系统的适合性较差。中、小型组织 4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结合了直线-参谋型组织和职能组织特征 5 、事业部组织结构:集中政策、分散经营;独立经营、单独核算。大型的或跨国的企业 6、矩阵结构:有职能划分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系统的结构;优点:1、灵活性、适应性强;2、集思广益,有利于把组织垂直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组合起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缺点:1、小组是临时性的,所以稳定性较差;2、小组成员要接受双重领导,当两个意见不一致时,就会使他们的工作无所适从。临时性项目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

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臵、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结果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即内部人控制或政府部门的多头干预。 三、股权单一化及解决的途径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单一化,即多是国有独资公司。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一个多元、分散、可流动的股权结构上的组织形态。单一化的股权难以形成制衡,会导致内部人控制。针对这一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学术界提出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的政策和思路。 股权单一化产生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计划体制的遗产。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除少部分私有企业外,多数大型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是通过上市实现的。在家族控制的私有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大众持有的上市公司之间几乎是一个空档,很难找到我们所讲的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是资本主义早期为了筹集资金以满足经济规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现在这一形态在法律上仍存在,但在实际中一般都不再被大公司所采用。其原因:一是由于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可以提供更加方便、有效的集资方式和投资工具。二是不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缺乏有效的市场控制。从组织控制讲,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摘要 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标准的特殊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中关于效率定义的本源出发,重新探讨有关公司治理效率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即公司治理效率的“好”与“差”应该体现于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之差,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两大类9种指标作为衡量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效率

目录 1 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 (1) 1.1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1) 1.2公司治理效率的含义 (2) 2 中国大型国有集团的治理效率指标选择 (3) 2.1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方程 (3) 2.2中国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效率指标选择 (4) 2.3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5) 3 中国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对公司治理效率评价的影响 (5) 4 中国国有大型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体系的构造 (6) 4.1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结构指标 (6) 4.2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机制指标 (7) 5 结论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1 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 以往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考核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对公司内部具体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为依据,采用上市公司的考核办法或者对该办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来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考核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时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们考察企业所依据的理论与法律基础均是建立在西方较为完善的成文法与现代企业理论所形成的适合于私有制前提下的西方企业,其理论与方法经过直接或者改良后都将产生部分失效的现象;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与其他类型大型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集团,利用上述方法所筛选的指标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时,可能导致无法产生较为准确的结果。因此,考虑到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或者设计一套适合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考核指标体系。 1.1 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早期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认为解决两权分离所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如何能更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这构成了最初的公司治理效率的核心内容。这一代理成本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外部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成本和经营者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Jensen and Meckling,1976),建立最优所有权结构的标准就是如何尽可能地实现股权与债券总代理成本的最小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Hart(1995)、Shleifer & Vishny (1997)、Pagano & Roell(1998)等人提出了更为广泛的公司治理内涵。Hart认为公司治理问题存在的两个条件是企业内部存在代理关系,并且面临一个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因此,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能够较大程度地降低公司内部的交易成本与代理成本,从而把公司治理的效率问题由考虑“一元”的代理成本转化成了“二元”的交易成本与代理成本,而Shleifer & Vishny、Pagano & Roell则跳出了所有者与管理之间分析框架,从另外一个角度即控制性投资者与其他分散投资者之间的关系1,提出了所谓的“第二类代理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能够将损害分散投资者利益的“隧道行为”将至最小程度,而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被称为第二类代理成本。随着对公司治理问题关注程度的不断加深,到21世纪初经济学家们已经将公司治理问题由公司的内部拓展到了外部,提出了包括市场治理成本和政府治理成本在内的外部治理成本,外部治理成本的提出增添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新内容,即由内部治理机制扩展为内部和外部双向治理机制。

组织结构设计案例分析报告

组织结构分析: 日产汽车起死回生和华为的危机感 (职业经理人十四期) 第七小组

组织结构设计案例分析: 如何设计组织结构 一、企业的大树模型 随着企业规模和管理幅度的不断扩大,企业有必要重新整合外部资源,系 统性地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和将要面临的问题,由此构建了企业的大树模型。 其中,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是首要性的问题,它们犹如大树的根,决定了企 业能否持续健康地成长。由于企业文化可以为战略实施提供行为导向,企业理念 文化具有独特的激励功能,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约束功能,因此企业文化日益成 为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企业文化必须与企业战略相互适应和协调。从战略实施 的角度来看,企业文化既要为实施企业战略服务,又可能成为制约企业战略实施 的因素。当企业新的战略要求企业文化与之相配合时,企业原有文化的变革速度 却往往较慢,很难马上对新战略做出反应,这时企业原有文化就可能成为实施企 业新战略的阻力,因此在战略管理过程中,企业部新旧文化更替和协调是战略 实施获得成功的保证。 在企业的具体问题中,组织结构是第一步要考虑的,它犹如大树的躯干,决 定了企业能否枝繁叶茂。营销、研发、生产、人力、总务、财务等共同构成了大树 的主枝,同时,将主枝间衔接起来的核心流程的流向又决定于组织结构。以做事 为主线,以各部门、科室、班组、员工为分枝,以岗位责任制(包含岗位工作指引)、标准作业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为叶。 从大树发展的角度来说,若根不够深、躯干不够粗,再好的树叶也会枯萎, 更不要说供应能量给大树了,那么,大树就不能正常生长。企业就好比一棵大树, 不断从土壤中汲取养分,经过严寒酷暑的考验,茁壮成长。 二、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1、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 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 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公司治理】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何在

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何在? ――读《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 张春霖 2005年5月19日,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正式出版了其《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整个文件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正文,是若干条文字简练的原则,共分六章;第二部分释义,是对这些原则的比较详细的解释和论证。和几年前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以及许多其他公司治理行为规范一样,《指引》也是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文件。其目的是就改善国企公司治理问题给其成员国和其他国家的政府提出建议。但它基本上反映了国际上对健全的国企公司治理的一些共识,也集中体现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在管理国企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对现存挑战的应对之策。因此,《指引》对我们考虑如何改善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以它提出的一系列原则为参照系,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看到,为进一步改善国企公司治理,需要朝哪个方向努力,关键何在。 应该说,《指引》的出台本身代表着一种共识,就是国企的公司治理是可以改善的。但是,与其他企业相比,改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的确是一个更具挑战性的任务。这是因为,改善国企的公司治理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改善政府的公共治理。以《指引》所倡导的原则为参照系来看我国国企改革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挑战,这一点非常清楚。 《指引》第一章是关于建立有效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的六条原则,其核心是保证建立一个国企与其他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第一条强调的是政府的所有者职能和其他职能分开,这是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原则。不过,在这些“其他职能”当中,《指引》特别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市场监管,二是产业政策,三是政府采购。在我国,设立国资委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实现政府的所有者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分开,但如果从市场监管、产业政策和政府采购这三个角度看,仅仅成立国资委显然还远不足以实现这种分开,也不足以保障国企与其他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对垄断性国企的监管是其中最突出的例子。这一章的第六条涉及的是国企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义务。其要点是,当国企承担的公共服务义务超过大家公认的正常程度之后,政府应该保证(1)要求国企承担这些义务要有法律和法规的依据;(2)向公众披露相关情况;(3)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以透明的方式实现成本补偿。这三点加在一起,实际上是要求政府和自己的“亲儿子”锱铢必究,把账算在明处。应该说,这个方面的努力对政府改革的意义至少不亚于对国企改革的意义。对国企施加的各种名目的收费和摊派,小到宴请官员,大到赞助工程,实际上是政府官员绕开预算制度和人大监督,随意调用公共财政资源的一条很重要的旁门左道。 《指引》第二章的主题是国家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所有者。其中提到了政府不要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这一条我们已经比较熟悉的原则,也倡导建立“集中化”的所有权代表机构。此外,《指引》还提出了另外两个值得我们重视的建议。一是国家要有明确的、对社会公开的“所有权政策”,明确界定其作为所有者所要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二是所有权代表机构要接受议会的监督。在这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资料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 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

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结果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即内部人控制或政府部门的多头干预。 三、股权单一化及解决的途径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单一化,即多是国有独资公司。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一个多元、分散、可流动的股权结构上的组织形态。单一化的股权难以形成制衡,会导致内部人控制。针对这一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学术界提出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的政策和思路。 股权单一化产生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计划体制的遗产。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除少部分私有企业外,多数大型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是通过上市实现的。在家族控制的私有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大众持有的上市公司之间几乎是一个空档,很难找到我们所讲的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是资本主义早期为了筹集资金以满足经济规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现在这一形态在法律上仍存在,但在实际中一般都不再被大公司所采用。其原因: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 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集中于如何有效强化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一焦点上,是国有资本面向企业外部和社会资本,谋求企业发展和资本集中、重组、扩张的改革。即通过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相互结合,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同时也为社会资本进入国有经济传统领域打开大门。然而,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要认清其内涵和其中的关键问题。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 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内涵分析,需要辨别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的概念。 混合所有制最早来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对传统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经济模式的改良理论——“混合经济”论。混合经济主要源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经汉森、萨缪尔森、科斯、诺斯等人的发展而形成,实质上指的是国家干预的、以私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根据《牛津经济学词典》,混合所有制是关于所有制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各种不同所有制资本,通过多元投资、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混合经济是用于描述一个介于放任自流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的经济,特指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并存的经济。 通过文献梳理和作者分析判断,混合所有制是微观层面的概念,指的是存在不同类别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混合,不仅包括公有制与私有

制的混合,还包括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混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宏观层面的语义概念,它是指国家所有、集体所有、非公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成分,至少两种组合在一起的经济制度,表现形式主要有:交叉持股、股份制、上市,发展而成的微观形态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经济是西方国家的概念,指的是私人经济为主的市场经济加入了国家干预调控,与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的背景和社会体制不同,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从公有制发展而来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在分类改革的推进方面,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目前,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已经完成,29个省(区、市)出台了分类意见或方案,但进行实质性分类改革实践的地方并不多,大多是照搬国家层面的政策。其中,上海和深圳的分类改革实践在全国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具体而言,上海市的改革思路是以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其具体做法是,根据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的不同,兼顾企业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照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和人员等指标的占比情况,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这三种类型。深圳则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包括文化传媒资产在内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并在数年前就根据不同企业特点,确立了分类监管考核的办法,基本实现了“一企一策”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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