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风险及规避策略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风险及规避策略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风险及规避策略

房地产合作开发从其开始建设到销售完毕这段时间内,存在大量的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风险,甚至会卷入诉讼或者仲裁之累;同时由于立法上的不成熟,制度上的缺陷,合同内容的不严谨,合作双方之间极易产生纠纷。作为房地产项目的合作方,必须要对其运作模式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有清醒认识,方可保障自己的投资权益。

(一)合同效力风险

(1)缺乏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法律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主体有着严格限制条件,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是房地产企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营业执照,从而获得能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身份和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其次,房地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资质等级。各个资质等级的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

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解释》没有要求合作各方均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但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否则,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无效。这是实践中应当提防的一个合作开发风险。但是,需注意的是,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时间点为起诉前,而非判决做出前。

(2)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解释》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有着本质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果不满足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则合同必然无效。而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不满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合作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事实上,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类合同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有效和无效的情形均可见,这是开发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方面应尽量避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对合作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不可贸然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合作合同做出有效或无效的认定,以防止损失扩大。

(3)审批、许可与登记影响合作合同效力

关于合作建房审批手续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效力的影响,《解释》并没有予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以前的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 年12 月27 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房地产

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该解答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合同,或房屋已基本建成,又无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认定合建合同有效,并责令当事人补办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建设项目审批通过,是合作开发房地产行为的基础。我国对房地产项目实行批准立项制度,建设项目的审批不通过,合作开发就是一纸空谈。虽然《解释》并未规定未经建设项目审批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是,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要经历从立项、规划、用地、施工、销售直到竣工验收的审批登记程序,缺少前一个审批手续,则后续的审批手续往往就无法完成。任何一个程序的审批手续没有完成之前,当事人就进行实际的开发建设,都存在被认定为违法的可能性。“如果建筑属违法建筑,那么所签订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该建设项目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追认之前,肯定是无效的。”

(二)土地使用权瑕疵风险

关于房地产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瑕疵,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不足,比如需预留公共绿化地、规划道路预留地等等,这就造成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投资缩水,同时还可能因为土地面积减少,导致项目开发面积缩小,利润减少。第二种情形是土地使用权的权利瑕疵,比如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因为债务纠纷,其土地使用权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其他第三人对该宗土地享有共有权、抵押权等。

对土地使用权瑕疵风险的规避,一方面合作方在签订合作合同之前应对土地情况充分掌握,应当在开发合同签订前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对该土地上是否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一一排查,完全掌握土地情况后再签订合作合同。

(三)合作开发资金比例约定不明风险

合作开发中的资金分摊方案不明风险主要包括投资约定不明、预算不足、投资不到位等情形。例如,房地产合作开发中,有些合作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式是按事项分摊。比如一方负责提供土地,另一方负责勘探、设计、建筑安装等事项,所需资金各方自行解决。合作进行到一半,发现遗漏了某些事项,比如广告宣传、项目竣工验收等,这些遗漏事项所需的费用由谁来承担?或者说双方虽然约定了按比例投资,但在合作中发现预算不足、资金短缺。如果合同约定得不清晰,可能造成互相推诿,从而对合作项目进行造成影响。

因此,合作方在对投资事项进行约定时,应充分考虑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并将这些风险合理分担,避免因资金不足而产生“烂尾楼”。比较科学的资金约定方式是至少约定一方对项目所需资金承担无限责任,即全额满足项目实际所需资金。当然,对资金承担无限责任的一方,需具备足够融资能力。(四)约定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的风险

先看以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面积为6 万平方米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乙公司在合同订立后2个月内投入资金3000万元;甲乙双方利润分配比利为55:45。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如约履行,而在2个月内乙公司只投入了1500万元。但合作项目的预售情况非常好,短期内预售款即回笼1亿元。后来双方因利润分配产生纠纷诉讼至法院。乙公司主张

预售款回笼已经足够支持项目建设,故其已经无需继续投入,因而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分得合作利润。

上述案例中,乙公司能否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其投资,进而参与利润分配?这一问题即是房屋预售款能否充抵投资的问题。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争议,因为《解释》第二十三条明确给出了答案“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的,不予支持”。为什么在这里将其列为房地产合作开发的风险?

这是因为实践中有些合作开发方会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可以将房屋预售款充

抵投资,从而回避了上述司法解释。从效力上讲,依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这样的约定并无不妥。但事实上,这样的约定潜在着风险:A.如果允许将房屋预售款充抵其投资,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约方仍然会受益。如果预售形势越好,预售款回笼就越充裕,违约方的获利就会越多,这样约定的结果会促使违约行为的出现,为日后纠纷产生埋下隐患。B.房地产开发的利润是通过销售收入减去开发成本得到来的,因此,在理论上,预售款是包括了开发建设成本和合作利润的。如果允许将预售款充抵投资,等于将合作利润作为投资,会让利润分配变得复杂,增加纠纷产生的可能。因此,在合作合同中约定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应当慎重而行。

(五)房地产合作开发利益分配中的风险

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以开发所得的房地产分配收益,是房地产合作开发常用的一种利益分配方式。实践中,容易产生的纠纷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一般情况下,合作双方都是就某一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后,然后再去开展具体工作,这样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房屋的设计图纸尚未出来,双方在合同中只能约定

分配房屋的比例、面积及楼层,而无法进一步明确。只有等到建设工程设计图审定之后,双方才能将各自分配的建筑面积、楼层位置、地下停车场以及按比例承担公共分摊面积等具体落实。第二种情形是:建设过程发生因设计、规划等调整导致建筑面积增减,而双方对此无约定。如此一来,在进行房屋分配时,这两种情形可能就会出现无法操作的问题。

4.规避项目法律风险,保障投资权益

(一)谨慎选择合作开发伙伴,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核心在于合作,合作人之间合作关系如何是合作开发是否顺利的根本。因此,选择合作伙伴成为风险整体预防的关键。一般来讲,房地产合作开发选择合作伙伴时,至少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A、合作各方各自的综合实力和资源的互补。对此方面进行考虑需要对合作伙伴的信息如公司财力、运营能力、土地状况等基本信息充分掌握。

B、合作伙伴之间的经营理念是否一致。经营理念决定一个公司的文化层次,决定其解决风险纠纷的出发点。考察合作伙伴的经营理念,对制订合作方案来讲必不可少。

C、合作伙伴是否诚信。自然人有着可被感知的人格,公司也同样具有可被认知人格。对公司人格的考察,需要特殊的方法,如律师尽职调查。或者从对公司创始人、股东、高管接触了解等也可以窥见一斑,因为这些人的人格会体现在公司人格之中。

对合作伙伴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律师尽职调查不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指定的有业务关系的企业的

规模、资产负债、信用状况、社会评价、出资人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出具专业报告书的一项法律服务。”

对房地产合作开发来讲,律师尽职调查内容的主要包括三块,一是对公司的调查,二是对项目土地使用权属的调查,三是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查。

A、对公司的尽职调查

对公司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拟合作伙伴的综合实力、运营能力等基本情况,其调查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可持续经营能力调查。主要包括:“公司行业性质、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产品情景、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未来发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其调查方法包括询问管理层、查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听取注册会计师意见、查阅公司待履行重大业务合同、分析公司现有资金结构和融资渠道、了解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评估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2)公司潜在风险调查。主要包括:“调查公司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风险,调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风险,以及公司其他方面的或有风险,如是否有海关、税务纠纷以及产品质量保证及承诺等事项。”其调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会议纪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运输工具登记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抵押、出质,向公司开户银行发函询证,确认公司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抵押借款、应收账款等情况。

3)公司治理结构调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了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调查公司在业务、资

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均与公司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资产是否被控股股东占用,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其调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阅验资报告、到工商局调阅注册登记资料、收集公司产品、人事资料,调查分析公司业务独立性、资产独立性、人员独立性等。

4)公司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股权变动、资产重组、股份转让、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其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注册登记、年检资料。

B、对土地使用权属的调查

土地使用权属的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掌握拟开发土地的基本状况,一般适用于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双方进行合伙型联建或新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的情况,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土地要求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部门对该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包括规划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及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文件或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文件;土地利用要求,包括“主体建筑物的性质、附属建筑物的性质及平面布局、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物层数、高度、建筑间距、停车场的大小、停车场建设要求、绿化比率、建筑体型、色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主体建筑的装饰要求、建筑场地平整标高、出入口方位、基础设施完成年限、建筑项目完成年限等。”

2)土地自身权属相关文件,主要包括: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发票、凭证;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情况的证明;土地的查封情况;土地的抵押情况或其他性质的他项权益;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土地及房产的评估文件或类似成交价格文件;土地及项目现状的描述文件,包括交通、场地“三

通一平”情况、上下水、污水、电、燃气、热力、电信、邮政、被拆迁人情况、环保、人防、消防、交通管理、文物、园林、安全、环卫等部门要求或审查意见,以及与市政、公用、供电、电信等部门落实的上下水、电、供热、燃气、电信源头供应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C、项目建设情况的调查

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查,适用于一方已经组建项目公司,另一方增资入股项目公司或进行在建工程收购的情况。其主要调查该项目是否取得以下文件,以及已经取得的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将这些文件进行分类,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1)立项规划审批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规划意见书、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对各阶段设计的批复等。

2)拆迁相关文件,主要包括拆迁协议、与项目土地原使用权人的补偿协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情况及目的调查资料、缴付拆迁补偿费的发票、证明等。

3)工程施工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的相关图纸,包括每层的平面图、该项目的进度报告,如监理公司或工程进度报告、对项目现在进度及情况的其他描述文件、机电工程的费用明细、未来公共区域的精装修标准及装修费用明细、上述工程项目的抵押情况或其他性质的他项权益(包括是否欠付工程款情况)、项目在建工程的查封情况、其他从工程现状到竣工所需投入费用的明细、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报告或土建工程的结算文件等。

4)项目租售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发展方案,包括楼层的功能定位、租售方案、地上地下车位数量等、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的情况表或销售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已销售的楼层、面积、销售价格、

付款方式、购买的客户等,并提供销售合同有关买受人名称、销售房产坐落、单价等信息页的复印件以及一份销售合同的标准文本”等等。

(二)合作项目资金的监控

资金监管是合作中很重要的问题之一,这主要涉及如何保障投入项目中的资金真正应用到项目开发中去,而不被对方私下挪用或者用于其它目的。这是合作方最关心、也是难以控制的问题,尤其在投资方没有决策权时。一般来说,在对某项目决定进行投资时,都会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最新的且经过法定审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从而来掌握该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但该报表只表明投资前的债权债务,而无法解决对注入资金后的资金流向监控问题。

(三)重视合同约定

一个成功的房地产项目合作经营,离不开一个完善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实践中发生的房地产合作经营纠纷,绝大部分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草率、简单化,为今后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1)合同的内容应该合法,禁止假借联合开发之名行融资之实

合作开发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上述的通过联合开发的方式进行企业间的融资,就违反了1996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融资业务”,从而构成合同无效,当事人希望联合开发所欲达到的盈利目的也落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1)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

房地产市场风险浅析

当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继续保持旺盛的房地产有效需求。由于房屋是高价值的耐用商品,市场消费主体的中低收入阶层很难依靠自己的能力购房,必须借助相适应的银行信贷,才能将房地产的潜在需求转换成为真正的住宅需求。单一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蕴藏着巨大的信用风险,尤其是贷款时间长,存在着经济周期波动和地域经济变动引发风险的可能,需要有多种融资形式和贷款担保机制来分散和分担风险。但目前住房贷款抵押手段单一,不仅使银行聚集越来越大的潜在风险,而且贷款门槛较高,限制了部分中低收入居民早日购房的意愿,金融机构和贷款客户普遍感到住房贷款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难以控制。建立和完善住宅贷款担保体系,可以起到分散银行金融风险、降低房地产贷款门槛、刺激房地产有效需求的作用。同时还为房地产贷款证券化提供了基础条件,是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美国和加拿大政府根据当时的需要,都成立了政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贷款进行担保,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在此基础上,由政府推动全社会市场化住宅贷款担保制度的实施,允许和鼓励商业性贷款担保机构的发展,建立政策性

贷款担保机构和商业性贷款担保并存的房地产贷款担保体系,根据不同目标群体,实现合理分工,公平竞争,保证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需要。综上所述,信贷政策既要防止引起房地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又要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扩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覆盖面,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仅仅依靠住房抵押贷款一种方式是不能做到两全其美的,应该开拓思路,寻求新的途径。为了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达到规范、规模化运行,并与国际金融机制接轨,应将个人住房担保制度引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以适应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一、当前房地产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风险分析 1998年以来,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保持了高速增长,直接拉动了住房需求,全国大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购销两旺的形势。但是,在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消费双增长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银行住宅抵押贷款方式使得房贷增长的同时银行金融风险也在聚集和增大

房地产合作开发四种方式比较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四种方式比较分析 案例 A企业2008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后,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商住楼工程。由于A企业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决定与关联单位B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销售协议。协议约定该开发工程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A企业支付,开发产品委托B企业销售,销售合同由B企业与买方签订,但是销售不动产发票由A企业开具,A企业按照该楼盘销售收入的3%支付乙方开发、销售手续费。 实务中,拥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形比较常见,这样与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联建就会应势而生。本案例中,A企业自身不具备开发资质,以自身名义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但是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即便与B企业合作开发,由于此种联建开发的特殊性,也无法直接取得房屋的销售许可。只能在办理完毕产权登记后进行房屋的二次转让。这是本案例中销售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所以该商住楼的销售主体实质是A企业。B房地产企业只是受托代建和代理销售而已。 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形下,该商住楼开发过程中合作双方应当如何税务处理? 我们知道,该商住楼是以A企业名义自行建造的,没有发生土地权属变更以及转移,在工程竣工前与B房地产企业形式上签署的是委

托代建合同。施工阶段除成本费用所签订合同的印花税外,基本没有其他税金。 尽管A企业没有销售资格,如果在工程竣工前已经提前预售,则根据营业税政策的规定也应该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按照土地增值税的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工程竣工A企业办理完毕产权登记后能够转让销售,涉及的也还是“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只不过与预售阶段不同的是这时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企业所得税实际毛利额的调整。 B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涉及哪些税呢?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有最终开发产品的所有权,不属于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享成果的合作经营。其合同形式属于代建房屋。而代建房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必须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并在合同上载明取费依据及标准; 所建房屋的基建计划与立项审批必须是下达给建设单位的,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 以委托方名义与负责施工队结算;不垫付建设资金。假如B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仅仅是利用技术力量帮助A企业管理工程和受托销售,其取得的代建管理费和销售代理费只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产生利润,另行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这种代建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的纳税风险,对于B企业来说,

房地产开发公司风险与对策

房地产开发公司风险与对策 13工管童斌 M 13工管杨娇娇 M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出租。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 1.决策风险 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本阶段,通过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综合分析市场的供需情况、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策略,以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的类型和时机。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受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对房价的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土地供应量的控制、土地使用的约束、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税收的控制等,都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构成风险。项目的开发类型定位对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房地产土建工程一旦完成,很难再就房地产的开发类型进行更改。 2.土地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影响很大。土地所处区域内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行政等因素产生的综合效应,决定着土地的潜在收益能力,是影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土地政策风险来源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更、不确定,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调控制度,以及不同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等。土地要通过公开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在取得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的价格定位、竞标方式的选择等都可能造成土地风险。土地在竞标成功后,一般面临大量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并且涉及许多法律,使开发商面临各种复杂情况。因而,拆迁也会给房地产开发项目带来风险。有的开发商为了战略考虑,对土地进行储备,在土地价格比较低的时候买进土地,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但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可能面临土地收回、土地政策变动等风险。 3.设计风险 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费用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很大,有时能达到75%。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成本10%,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占总事故量的40%。设计风险是指由于设计方案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方案选择不当,导致建筑工程不能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和可靠性要求,以及设计进度不能满足工程要求;还可能因设计方案不合理而造成房地产租售不出去,房产滞销而引起收益下降。所以设计前,要在现场勘查并充分搜集水文和气象等资料后,再提出设计方案。加强设计监理和设计审查,避免频繁的

房地产项目风险分析报告

青岛市李沧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

摘要 为了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做出了这份风险分析报告。在报告中,我们找出了房地产项目中常有的七个风险因素:宏观环境风险、局部环境风险、土地风险、资金风险、设计风险、工程风险、市场风险;然后我们用列表排序法对这七个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处理,并根据其风险级别排序(见表三)和确定风险等级(见表四);最后,我们就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应对措施的力度。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列表排序法

一、项目概况 这是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开发的是其中三栋30层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37610m^2,该地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方便,是一个较好的开发项目。 项目平面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 基于该房地产项目本身是一个相对较复杂的系统,因而影响它的因素有很多,影响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有直接的,间接的,明显的,不明显的;同时,各因素对该项目的影响大小也不相同,这样使得,将所有因素逐一分析存在一定的难度且得不偿失。所以,在该项目中,我们应找出主要的风险因素,并且分析他们影响该项目收益情况的严重程度。项目开发主要的风险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来考虑: 1、宏观环境风险 政治环境风险,指发生战争、工潮和社会动荡等社会性政治事件给项目开发带来的可能经济损失;社会环境风险,社会环境包括社会安定情况、风俗习惯、公众素养等,产品不适合当地环境,会面临消费者不认可的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经济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战略布局、经济发展速度等,经济停滞则房地产市场萧条;政策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土地、住房、金融、税收、城市规划、环保等政策,政策因素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各个层面。 2、区域环境风险

合作开发及项目转让注意事项

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 (4)合作方式; A、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方式 需约定: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比例、时间;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利润分配等; B、合作建房协议方式; 需约定:合作各方的投资方式(包括土地投入的评估)、投入期限、投资比例、合作经营方式、运作机构的组成、利益(权益)分配等。 (5)项目公司成立前后的权利义务的转移(包括项目公司成立前所发生费用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办理等);(6)项目的总投资数额(包括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差异)的投入方式; (7)项目合作建设计划(规模、进度等); (8)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应约定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分担以及合作投资回报的分配方式);(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合作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2、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转让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项目概况(包括:座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 (3)项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性质,获得方式及使用期限;(4)项目现状; 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停建、缓建); C、项目涉及的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情况; (5)项目转让方式; A、以开发项目转让方式; 需约定:转让费用的构成、数额、支付方式,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等; B、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 需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转让比例、价格、支付方式,现有资产的认定,需出示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房地产项目风险分析2010523

长庆油田西峰生活基地住宅项目风险分析 长庆油田西峰生活基地住宅项目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占地667亩,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项目周边尚未开发成熟,属新城新区,生活配套不完善,地理位置较偏。在此区域开发建设如此大规模的大型社区,需要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从而聚拢大量的人气才能使之顺利完成开发建设。就目前该项目的总体设计规划布局以及在开发过程中将要面临的若干问题,我司分析认为存在以下几项开发风险,现概括如下,望领导评估参考。 一、政策风险 1、国家政策调控风险 2010年中国经济势头良好,将趋于稳定。专家预测经济增长量将有10%的冲击点。这说明,类似09年通过房地产来拉动内需,保增长已不再需要。 代之的是随着房价的飞涨,已和人民收入水平严重失衡。就目前的经济形势,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即使房地产市场受到影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不会太大,这应该是本是新政出台前因。 对房价的调控最有力度的政策是金融杠杆。“新国十一条对首付和利率进行调整”这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一次调控!有专家做过计算:“首付每提高10%,将失去20%的购房需求量,加上利率的影响,本次新政将会影响到30%的购房者”。 随着新政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一线城市房价将率先松动,由原来遮遮掩掩的暗降优惠,将演变成直接的折扣促销!而号称不差钱的开发商,在面临成交量大量萎缩情况下,也将降价!一线城市一向是市场的风向标,随着一线城市房价的松动将逐步波及到二三线城市。 我公司认为:415政策治标不治本,采取“一棒子打死”极端手段,警戒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刚性需求或改善型需求何必要急于一时买房,再观望会等到更加合适的房子。 结论:楼市将会进入观望期、调整期;具体时间看政策房大批供应上市,房价出现调整降幅或经济危机仍然继续,需要房地产来拉动投资和内需。

房地产风险与对策

房地产风险与对策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房地产开发公司风险与对策 13工管童斌 13工管杨娇娇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出租。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 1.决策风险 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本阶段,通过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综合分析市场的供需情况、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策略,以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的类型和时机。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受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对房价的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土地供应量的控制、土地使用的约束、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税收的控制等,都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构成风险。项目的开发类型定位对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房地产土建工程一旦完成,很难再就房地产的开发类型进行更改。 2.土地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影响很大。土地所处区域内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行政等因素产生的综合效应,决定着土地的潜在收益能力,是影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土地政策风险来源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更、不确定,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调控制度,以及不同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等。土地要通过公开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在取得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的价格定位、竞标方式的选择等都可能造成土地风险。土地在竞标成功后,一般面临大量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并且涉及许多法律,使开发商面临各种复杂情况。因而,拆迁也会给房地产开发项目带来风险。有的开发商为了战略考虑,对土地进行储备,在土地价格比较低的时候买进土地,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但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可能面临土地收回、土地政策变动等风险。 3.设计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几种方式

合作开发方式 合作开发是否有更好的途径呢?建议双方可以考虑以下的四种方式。 一、规范联建运作 双方可以约定:A企业出地、B企业出资金,双方合作开发。 这是通常运用比较普遍的联建合作模式。该方案需要注意的细节是:项目开发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和各种证件许可。另外B企业投入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并享有最终一定成果。同时,A、B双方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依法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变更登记到B的名下。 项目开发完成后,A企业按照所获得房屋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B企业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价值计算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确定土地入账价值。 该方案合作双方都要视同销售,看似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但以A 企业为开发主体转变为以A、B双方合作名义上的开发主体,符合开发资质要求,项目经营核算以B企业为主,项目涉及的税金也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避免了以A企业名义开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二、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假如在该项目开发过程中,A企业不需要自用开发产品,哪么除联建方式外,A企业可以考虑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给B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以B企业的名义立项开发销售,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

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整个开发过程能够名正言顺。 这种方式下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B企业应当缴纳承受土地使用权契税。 三、以土地使用权投资 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开发以B 企业名义立项。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仍然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对于A企业的影响如下: 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用缴纳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自2006年3月2日起,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探讨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探讨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探讨 作者:郑金海马志强郭华联盟会员:项目管理者联盟转载发布时间:2010-5-14点击:1620 PMB:0【收藏本文】 摘要:依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生命周期,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分为决策风险、土地风险、设计风险、建造风险和销售风险等五类,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房地产行业具有资金投入量大、项目周期长、项目政策性和地域性强等特点,风险因素复杂多样,并且存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因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进而提出防范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分析 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流程,可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依次分为决策风险、土地风险、设计风险、建造风险和销售风险等五类。 1.决策风险。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本阶段,通过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综合分析市场的供需情况、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策略,以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的类型和时机。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受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对房价的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土地供应量的控制、土地使用的约束、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税收的控制等,都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构成风险。项目的开发类型定位对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房地产土建工程一旦完成,很难再就房地产的开发类型进行更改。 2.土地风险。土地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影响很大。土地所处区域内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行政等因素产生的综合效应,决定着土地的潜在收益能力,是影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土地政策风险来源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更、不确定,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调控制度,以及不同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等。土地要通过公开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在取得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的价格定位、竞标方式的选择等都可能造成土地风险。土地在竞标成功后,一般面临大量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并且涉及许多法律,使开发商面临各种复杂情况。因而,拆迁也会给房地产开发项目带来风险。有的开发商为了战略考虑,对土地进行储备,在土地价格比较低的时候买进土

房地产项目开发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房地产项目开发存在的风险及注意 事项 一、前期的项目开发计划确定 房子销售后有部分销售所得需要备案验收后才能使用的,所以开发前必须考虑备案验收的顺利完成 1、项目开发计划必须提前确定,做好销售的计划,如整个项目是一起推出还是分期推向市 场,如果是前后推出的时间不超三个月则不必考虑,如超过三个月的则需分配好一期二期的开发区域划分,报建时需要将规划报建分开申请许可,可以报了总规后申请领取多个许可证的,而施工许可证时则除了根据规划许可的划分外还需考虑不同的总包去申请施工许可。因为备案时是需要收取原件的故为了不影响备案验收需要分多个区域领取多个证 2、除了报建时分证外,第一期开发的工程必须考虑将消防水池、消防控制中心、发电机房、 配电房、开关房、电信用房、生活水池等放到一期中,也就是说小区要完善的所有设施都必须具备才能满足备案条件,如把消防水池放到二期,哪一期就不能顺利进行消防验收,就备不了案,更不具备使用条件,影响业主收楼 二、设计方案前期存在风险 做好设计前的准备,有准确的数据是做好设计方案的前提条件,好的方案能节约很大的建造成本同时也会减少建设的时间,减少开发的周期 1、有拆迁工程的或地块上之前有做过地下基础的,在设计前必须对原有的基础进行查明, 如原来在地下有桩或混凝土,刚好设计出来的图纸中桩与之相遇则处理起来则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对现有的地基岩土的初探,建议20—30米的间距进行网格式探查,了解地下岩土后对 选择桩基础有很大的帮助,且初探资料后面也可以放到扩充地质资料当中,初探后的结果,可以知道有没有强风化缺失,如遇强风化,全风化缺失直接就进入中风化或微风化的话,选择管桩则有可能打下去的桩有50%以上都会断桩;初探除了对选桩型有很大帮助外,对地下室开挖的时候的开挖方案以及基坑支护也会有很大帮助,好的方案对地下室建造成本有可能相差数亿计算 3、要对周边的情况与政府进行提前沟通,做好提资工作,如:供水电接入位置,排污排水 接入位置等提前确定位置后,设计时可以就近设置 4、对周边建筑物情况也要有所了解,如有影响提前做好房屋鉴定也会避免索赔等 5、设计方案可以让外地的设计单位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建议使用中山本地的设计公司进行 设计,因为本地的设计公司对中山本地的地方性规范较为清楚,有时会节省很大的成本,如部分规范性条文在地方执行可能不严的时候则可以不做或设计富余可以适当减少 6、在报规划建设许可时最好能先做园林的设计,不要因为后面的园林设计而影响规划,到 时要变更规划的时间会较长,公示就要一个月,审批的流程更长且还不一定能通过,就算规划过了消防也不一定能过 7、园区设计中消防登高面是硬伤,且消防验收一定要跟图验收还要硬地化,如何设计好位 置对合理利用很重要 8、设计时电梯井道不同的牌子的电梯对井道要求不尽相同,要开工前需要确定电梯品牌, 及早深化电梯的设计图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和注意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和注意问题合作的风险: 当然,不是所有的合作都是一帆风顺的,在合作的过程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以及合作双方对项U的追求点不同,最终导致合作双方反LI成仇的例子也不是很少,总的来说,合作失败主要体现在双方在合作之前签订的合同存有很多的漏洞。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内容繁朵,标的巨大,履行期限长,容易引发纠纷。因此,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一定要谨慎、规范。实践中,在合作开发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不要约定保底条款 联营合同的各方应当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但有很多合作开发合同却约定:不论项LI是否赢利,联营的其中一方均要收回投资或收取固定的利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这种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或联营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无效。 2、加强和完善对“共管账户”的管理措施 在非法人型合作开发合同履行中,为办理合作开发项H的转账结算、投资资金使用资金收付活动,合作各方常常约定设立“共管账户”,以共同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在实践中,因“共管账户”的管理不规 范而产生纠纷的例子很多。有的合作方疏于对“共管账户”的监督管理,“共管账户”完全由另一方控制。为了保护合作各方的利益,需要合作各方在合作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共管账户”的使用管理办法。尤其是预留印鉴中的财务章和人

名章不应山一方掌管,而应山各方分别管理,这样有利于合作各方相互制约和监督。 3、不能借合作开发之名,行借贷之实 例如,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方与土地方约定:投资方仅提供资金,不承担其他义务,山对方在项LI完工后返还出资方的本金及利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资金收取利息,是被禁止的。因此,以合作开发为名,而行借贷之实,也是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出借方只可收回本金,对已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借款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的利息的罚款。对此,房地产合作开发各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加以注意。 4、设定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解除合作开发合同的条件 实践中,有的合作开发项LI因投资方的资金不到位而停工甚至成为“烂尾楼”,而土地方已经提供土地,土地方再想另寻他人合作开发面临着许多实际障碍。由于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解除合作开发合同的条件约定得不明确,使土地方在追究出资方的违约责任及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时面临诸多困难。 5、及时办理项訂建设开发的各项手续,确保项LI的合法性 一个合作开发项LI的完成,涉及到立项、规划、拆迁、开工、销售、验收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并取得相应的批文或许可证书。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合作开发不能顺利进行。实践中,有的合作开发是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盲H开工建设的,由于无法顺利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许可,属于违规建设开发,造成有的合作开发合同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效,有些合作方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此,一方面,合作开发的各方必须高度重视项口开发建设的各种手续的报批工作,确保合作项LI的合法性,另一方

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研究

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分 析与研究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研究 摘要 论文通过对房地产投资基本形式和基本特点的介绍,结合房地产投资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的市场环境分析,阐明了房地产投资的市场前途。建立房地产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现阶段房地产投资机会的选择进行了详细探讨,辨析房地产投资面临的有利因素和不利条件。定性地分析了房地产投资风险问题,辨识风险的特征,并对房地产投资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的主要风险问题以及风险与投资收益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出在风险因素干扰下,评估投资效益的经济技术指标和理论方法。通过一个详尽的房地产投资实例,说明该理论方法在投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以及如何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根据风险评估与决策的实际需要,提出构建风险管理机构的模式,以利于及时调整和保障投资风险决策的正确实施。最后在结论部分,阐述了风险研究的长期性和风险决策的现实意义,对未来投资风险研究的趋势和方向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研究

Abstract The paper through to th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fundamental mode and the essential feature introduction, the unio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next development tendency market environment analysis, has expounded th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market future. The establishment real estate investment should follow the basic principle, and the union work was actual to the present stage real estate opportunities for investment choice has carried on the detailed discussion, debated analyzes the favorable factor and the adverse condition which th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faced. Qualitative has analyzed th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risk question, recognizes the risk the characteristic, and after obtained the land employment right to th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he main risk question as well as the risk and the investment income reciprocity has carried on the analysis, proposed under the risk factor disturbance, appraisal investment benefit economic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theory method. Through an exhaustiv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example, explained this theory method in the investment risk assessment application, how as well as does provide the basis and the suggestion for the 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 According to the risk assessment and the policy-making actual need, proposed constructs the risk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the pattern, favor the prompt adjustment and the safeguard investment risk decision-making correct implementation. Finally were partial in the conclusion, elaborated the risk research long-term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摘要】实践中,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房地产开发的普遍形式,其合作开发的模式主要有合伙型联建、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两种。两种合作开发模式面临共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因缺乏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导致合作合同无效的风险、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影响合作合同效力的风险、审批与登记影响合作合同效力的风险、土地使用权瑕疵风险、资金不足风险、以预售款充抵投资的风险以及合作开发的利益分配中房屋分配约定不明、提前购入风险等。房地产合作开发风险的整体预防,可从实施律师尽职调查、谨慎选择合作开发伙伴、审查资质条件、签订详细完备的合作开发合同等方面来预防。 【关键词】房地产合作开发法律风险权益保障 房地产开发经营具有投资数额大、周期长、资金回流慢的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资金有限,而房地产持续运营需要不断地滚动投入,为了项目的正常运行,金融机构已经不再是唯一的融资渠道,更需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另一方面,基于资本的逐利性,大量社会资金亦积极投入房地产行业。此外,政府这几年逐渐严格控制土地供应,一些开发商遭遇拿地难题甚至频发“地荒”,另外一些企业拥有待开发土地却苦于缺乏资金和资质,合作开发可以使上述企业取长补短,推动了资金和土地的有机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特别是当前,在限购令等背景下,资金紧张已经成了很多房产企业的紧迫问题,甚至部分企业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与其苦苦煎熬到资金链断裂,不如与他人合作开发,通过借力、形成合力,来达到项目顺利开发、实现盈利的目标,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概述 我国现行多部法律文件中都有关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概念,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目录 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 2.制作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注意问题 3.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 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 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6.专题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概念与类型 7.专题二: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的特征及认定 8.专题三: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体资格 9.房地产公司如何选择开发模式 10.房地产合作开发中需注意的问题浅析 =本文较长,建议收藏,阅读时间30mins= 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 1、房地产联建 房地产联建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B企业)与提供土地的一方(A企业)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比例分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并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一般适用有提供土地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立。 双方可以约定:A企业出地、B企业出资金、技术、劳务,双方合作开发。 该方案需要注意的细节是:项目开发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和各种证件许可。另外B企业投入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并享有最终一定成果。同时,A、B双方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依法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变更登记到B的名下。 项目开发完成后,A企业按照所获得房屋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B企业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价值计算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确定土地入账价值。

该方案合作双方都要视同销售,看似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但以A企业为开发主体转变为以A、B双方合作名义上的开发主体,符合开发资质要求,项目经营核算以B企业为主,项目涉及的税金也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避免了以A企业名义开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假如在该项目开发过程中,A企业不需要自用开发产品,哪么除联建方式外,A企业可以考虑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给B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以B企业的名义立项开发销售,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整个开发过程能够名正言顺。 这种方式下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B企业应当缴纳承受土地使用权契税。 3、组建项目开发公司 项目开发公司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的与提供土地的一方以组建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来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合作人即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一般适用于合作双方都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的情形。 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开发以项目公司名义立项并办理有关手续。在合作开发协议中对开发模式、合作开发各方的投资回报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资金监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A土地协议折价入股方式构成合作投资比;B土地评估作价入股方式构成合资投资比例。 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仍然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用缴纳营业税;应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B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契税.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摘要】房地产的开发具有风险较高、周期较长以及过程复杂的特点,而房地产项目不仅与开发商的利益紧紧相连,也影响着老百姓的利益。本文进行了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提出了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应对措施 【abstract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with the risk is higher, with a long cycl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cess is complicated, and real estate projects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developers not only closely linked, also aff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project risk analysis,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risk effective measures. 【keyword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s; Risk analysi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房地产开发的风险贯穿于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土地的获得阶段、建设和销售阶段的全部过程。所以房地产的开发具有风险较高、周期较长以及过程复杂的特点,而房地产项目不仅与开发商的利益紧紧相连,也影响着老百姓的利益。许多企业没有做好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管理,面对突如其来的风险显得举足无措,从而造成较大的损失甚至倒闭,也同时给企业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浪费。因而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颇为迫切的课题。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指一个国家所处的国际国内政治环境变动及相应的政策法律调整,造成房地产开发商经济上的损失。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受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对房价的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土地供应量的控制、土地使用的约束、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税收的控制等,都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构成风险。 2、经济风险 指经济形势(如市场需求、购买力、利率、税率、汇率等)变动,造成房地产开发商经济上的风险。从可行性研究到楼盘上市的时段内,市场需求变动的可能性很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会发生变化。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房地产产品的供求关系随时间而变化。而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地区性,使一个地区空余的房地产并不能弥补另一地区的短缺,这导致房地产开发收益随开发时机不同而异。一般而言,经济发展趋势是影响开发时机的主要因素。同时,开发项目

房地产开发风险分析

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 房地产开发作为一种投资,即可能带来收益又可能带来损失,由于房地产投资数量巨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其风险也多样而复杂。房地产投资风险一旦发生,其所导致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因此应将风险意识的建立、风险的判断分析及处理放到重要地位。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主要由政策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市场周期风险、变现风险等。 政策风险主要包括政府房地产的土地供给政策、金融政策、税费政策、住房政策、价格政策、环保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投资。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应当投资政府鼓励、有政策优惠的项目。 利率风险是指银行利率上调,投资者的贷款利息会增加,并且一定程度抑制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数量,同时导致房地产实际价值减损,利率变化会引起开发商融资压力大而不得不转让项目,退出市场。 通货膨胀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收回的资金与开始投入的资金比较,由于购买力降低或货币贬值带带来的风险。由于房地产投资具有保值增值性,因此此类风险相对较小。 市场供求风险是指投资者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带来的投资风险,一是当供不应求转变为供大于求。如果市场机制完善,房地产价格就会下浮,从而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二是市场产生过剩即投资者面临房地产产品积压与空置,无法收回投资,偿还贷款本息,师投资的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严重时导致投资者破产。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应以市场为导向,认真做好市场

调查,开发适应市场的房地产商品。 市场周期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波动而带来的投资风险。房地产市场周期风险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通常分为复苏、繁荣、衰退和萧条四个阶段。房地产市场周期的变化,常常是投资者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根据中国目前房地产发展情况,正处于繁荣阶段,此类风险相对较小。 变现风险指房地产投资者急于将房地产兑换为现金时由于折价而产生资金损失所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实际上是房地产投资的流动性差和市场性差综合作用的结果。 开发建设风险指从项目正式开工一直到交付使用阶段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成本控制风险、工期控制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规避策略 1、以合同形式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 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2、和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总价合同,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 价增加的风险转移给建筑公司。 3、发行房地产公司股票、寻求合作开发伙伴将风险转移给他 人。 4、通过良好的管理控制风险,项目开发配备一个优秀的项目 经理,对投资开发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风险进行 有效控制。

万科房地产项目开发风险分析报告

万科房地产项目开发风险分析报告

目录 第1章总论 (4) 1.1.项目背景与概况 (4) 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1.3.问题与建议 (7) 第2章项目投资环境与市场研究 (8) 2.1.投资环境分析 (8) 2.2.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10) 2.3.销售预测 (14) 2.4.营销策略 (17) 第3章建设规模与项目开发条件 (19) 3.1.建设规模 (19) 3.2.项目概况现状 (19) 3.3.项目建设条件 (20) 第4章建筑方案 (23) 4.1.设计依据 (23) 4.2.项目设计主题和开发理念 (23) 4.3.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24) 4.4.建筑设计 (25) 4.5.结构设计 (26) 4.6.给排水设计 (27) 第5章节能节水措施 (28) 5.1.设计依据 (28) 5.2.建筑部分节能设计 (28) 第6章环境影响评价 (29) 6.1.编制依据 (29) 6.2.环境现状 (29) 6.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30) 6.4.环境保护措施 (30) 第7章劳动卫生与消防 (31) 7.1.指导思想 (31) 7.2.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31) 7.3.消防设计 (32) 第8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34)

8.1.组织机构 (34) 8.2.人力资源配置 (34) 第9章项目实施进度 (35) 9.1.项目开发期 (35) 9.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5) 9.3.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 (35) 第10章项目招投标 (37) 10.1.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37) 10.2.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因素分析 (37) 10.3.招标依据 (39) 10.4.招标范围 (39) 10.5.招标方式 (39) 第11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 11.1.投资估算 (40) 11.2.资金筹措 (40) 第12章财务评价 (42) 12.1.项目评估依据 (42) 12.2.财务评价基础数据的选择 (42) 12.3.财务评价 (42) 12.4.不确定性分析 (43) 第13章社会评价 (44) 13.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44) 13.2.风险分析 (44) 13.3.社会评价结论 (45) 第14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46) 14.1.可行性研究结论 (46) 14.2.建议 (4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