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险通常采取()为承保基础

职业责任险通常采取()为承保基础
职业责任险通常采取()为承保基础

121、职业责任险通常采取()为承保基础。

A、期内发生式

B、期内索赔式

C、期内承保式

D、期内投保式

122、()是保险在理赔过程中应遵循的首要原则。

A、实事求是

B、公平合理

C、重合同、守信用

D、通融

123、某一危险单位发生赔款200万元,分出公司自赔款为300万元,分入公司的赔付限额为1000万元,则分入公司赔付()万元。

A、200

B、300

C、1000

D、以上都不对

124、与陆运险、陆运一切险不同的是,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是以被保险货物到达目的地车站后()为限。

A、10天

B、15天

C、30天

D、60天

125、下列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不保险财产的是()。

A、企业固定资产

B、古玩、艺术品

C、铁路、桥梁、码头

D、土地、矿藏

126、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年。

A、10

B、5

C、3

D、1

127、依保险经营性质分类,保险可以分为()。

A、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

B、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C、盈利保险与非盈利保险

D、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128、()保险才有全损险险种。

A、货物运输

B、船舶

C、汽车

D、飞机

129、下列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的是()。

A、储蓄性保险

B、互助保险

C、社会保险

D、社会救济

130、保险人根据承包商的要求扩展承保保证期,具体类型不包括()。

A、无限责任保险期

B、有限责任保险期

C、扩展责任保证期

D、特别扩展保证期

131、下列关于远洋船舶保险全损险与一切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比全损险大,而且承保的风险也不相同

B、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比全损险大,但是承保的风险相同。

C、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比全损险小,而且承保的风险也不相同。

D、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比全损险小,但是承保的风险相同。

132、物上代位中,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得的利益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归()所有。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以上都不对

133、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当在()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A、12

B、24

C、36

D、48

134、我国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因地区不同规定一定的浮动费率,如上海地区第三者责任险费率的基本险费率表基础上上浮()。

A、20%

B、10%

C、30%

D、15%

135、非比例再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恢复总是在()生效的。

A、合同生效时

B、损失发生时

C、赔款发生时

D、以上都不对

136、如被保险货物遭受偷窃行为所致损失,被保险人必须在提货后()日内申请检验。

A、1

B、10

C、15

D、30

137、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常用险种是()。

A、基本险、一切险

B、基本险、附加险

C、基本险、综合险

D、一切险、附加险

138、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保险和附加利润保险,保险期间内发生火灾,为避免中断营业,租用普通房屋生产,租金50000元,在赔偿期内挽回的营业额为100000元,上年度毛利润率为20%,请问保险人赔偿时的经济限度为()元。

A、20000

B、30000

C、10000

D、50000

139、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同质风险,二是()。

A、多数人的风险

B、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D、风险不是投机性的

140、保险的分摊损失与补偿功能是建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之上的。

A、保险基金

B、保额

C、业务量

D、保险单

141、()是保险的一种派生形式。

A、原保险

B、再保险

C、重复保险

D、共同保险

142、政策性保险的种类包括()。

A、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B、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C、盈利保险与非盈利保险

D、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标准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

责任承保政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责任保险承保政策 总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雇主责任保险类 (5) 一、雇主责任保险(包括雇主责任保险A/B、工伤责任保险) (5) 二、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 (8)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9) 第三章产品责任保险类 (10) 第四章职业责任保险类 (13) 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二、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三、医疗责任保险、免疫接种责任保险、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责任保险、工程(项目)监理责任保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 (14) 第五章公众责任保险类及其他责任保险类 (15) 一、公众责任保险(包括公众责任保险A/B、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5)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17) 三、展览会责任保险 (19) 四、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19) 五、公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20)

第一章总则 一、下列业务应提交总公司审核: (一)超过分公司核保权限或业务管理授权的业务; (二)需要增加自留额或办理临时分保的业务; (三)使用非我公司报备的标准主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的业务; (四)涉及下列产品的核保权: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2、出口产品责任保险; 3、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4、产品召回保险。 (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以下业务: 1、司法管辖为世界范围的责任保险业务(酒店、商业楼宇公众责任险除外); 2、承保基础为“事故发生制(Occurrence Basis)”的产品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 3、保险期间超过12个月的长期业务(不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责任险业务); 4、设追溯期的新保业务; 5、扩展传染病责任的业务;

2020年车险新政策出台.doc

2020车险新政策出台 2019年的车险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车险新政策出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落地受伤,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答: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2、乘客正在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3、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4、车辆出险后,如果需要施救,请问保险公司如何给付

施救费用? 答:对于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施救费用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含未保险的财产,按照应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5、车辆停放时轮胎被盗,该车投保了盗抢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不赔,盗抢险条款约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属于责任免除。 6、货车由于所载货物超宽行驶时与桥洞相撞,货车及桥洞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车损不赔,条款约定违反安全装载是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造成标的车损失为责任免除;桥洞损失属于三者财产损失,按照条款约定扣除10%的绝对免赔后赔付。 7、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8、李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李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

承保指引(工程险)

承保指引(工程险) 一、工程保险特点 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工程保险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区分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工程项目中土建和安装部分所占的比例来确定的。二者的责任范围按针对的风险不同而相应地略有侧重,但基本均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则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工地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中可能因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 二、现行使用条款 目前使用的工程保险条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简称为"95版"条款。 三、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承保前,必须收集必要的承保资料,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实地调查。通过对工程有关文件资料的审阅以及实地风险查勘,可以深化对项目的感知程度,具体掌握项目风险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日后厘定保险费率以及核实投保申请书的内容提供重要的依据。另一方面,保险人掌握了这些资料,也有利于今后指导被保险人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地控制施工风险。 ㈠需收集的主要资料有:⒈工程设计书和主要的结构图。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程的性质、特点、施工方法及其可靠程度、抵抗灾害的能力等。⒉工程地质报告及当地水文气象资料。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邻近地区的环境条件,分析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和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等。⒊工程进度表。可了解工程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进展情况以及施工风险在时间上的分布,包括工程的期限、各个阶段的进度、试车期和保证期的具体要求等;⒋工地略图。可以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为防范风险及确定最大可能损失提供依据;⒌工程承包合同。可了解与工程有关的一些内容,包括工程各关系方的名称、在工程中扮演的角色、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⒍工程金额明细表。可以了解工程的总造价、各个分项的造价、各项物料和机器设备的价值、设计、施工、运输、关税等费用的构成情况等。在收集以上资料的同时,还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了解项目的风险环境资料,为承保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㈡实地风险查勘的主要内容有:⒈工地的地理位置、地势及周围环境。例如工地的位置是居高临下还是位于低洼之处,是闹市区还是乡村,是否靠近江、河、湖、海;工地所处的地势相对于某种自然灾害而言是开放型还是遮蔽型;工地附近现有的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情况,道路和运输条件等等。⒉工地内有无现成建筑物或其他财产,其所处的位置和现有物理状况。⒊储存物资的库场的建筑状况及其所处的位置,物资运输的距离和方式。⒋工地的管理状况及安全防范措施。例如有无设置围墙,有无聘用门卫和巡逻警卫,有无防火、防水、防盗窃的设备和措施,临时工棚的密集度,工地的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允许外人进入等等。⒌工地周围的人文条件。如居民对该项工程的接受态度,附近社区的管理水平,人口密集程度等等。⒍工地的抗灾能力。如对洪水的防御能力,附近的消防站的数量、灭火能力、最近的距离和行车时间,有无自然消防水源等等。⒎施工单位(承包商)的资质情况及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㈢风险分析和总体风险评价根据所掌握的风险资料,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逐一作出识别和评估。⒈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的一般风险?自然灾害及环境灾害。指巨灾性自然灾害、

责任险核保考试

2014年非车险核保人资格考试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根据保险法,对责任保险承保人来说,确定责任保险的(A)是至关重要的。 A.有效期间 B.中止时间 C.起始时间 D.终止时间 2、2013某厂为其生产的高压锅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下列各项中,(B)属于不能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 A.因高压锅爆炸,使用户面部烧伤,支付医疗费用2万元 B.高压锅因爆炸而报废的损失500元 C.因高压锅爆炸致使厨具损失2000元 D.厂家在这场高压锅事故诉讼中支付诉讼费500元 3、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是(B)。 A.造成损害应负的一切责任 B.造成损害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 C.造成损害应负的刑事责任 D.造成损害应负的合同责任 4、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不包括(B)造成的损害赔偿。 A.侵犯债权 B.故意行为 C.某些合同责任 D.侵权行为 5、关于责任保险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责任保险的直接赔偿对象是受害人 B.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先由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赔款 C.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先由被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赔款 D.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权向被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索赔 6、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分别为(C) A. 产品导致用户的人身伤害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B. 产品导致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产品担保责任 C. 产品导致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D. 产品导致用户的人身伤害和产品担保责任 7、责任保险的基础是(B) A.自然灾害的客观存在 B.法律制度的完备 C.侵权行为的发生 D.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 8、关于产品责任保险,下例说法不正确的是(B) A.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B.只有生产商和销售商可以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C.一切可能对产品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害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可以投保 D.产品责任保险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被保险人 9、一个人无论是否有过失或疏忽,只要致使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是(C )。 A.故意侵权 B.过失侵权 C.无过失侵权 D.违约侵权 10、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责任主要是(B)。 A.刑事责任 B.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合同责任 11、责任保险的法律原则中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是(B)。 A.合同关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疏忽原则 D.保证原则 12、忠诚保证保险的发现期从(B)开始。 A.损失开始时 B.保证合同终止时 C.保证合同开始生效时 D.损失被发现时 13、产品责任保险中,有些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得知或发现,例如药品,其承保基础宜采用(C)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实用版

YF-ED-J140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 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 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 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 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 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 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 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 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

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

保险团队管理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保险团队管理心得 篇一:保险业员工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研究和制定出一套提高企业的措施迫在眉睫。保险网点柜面工作是整个保险行业的前沿阵地,是服务人民的第一线,也是真正具体落实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岗位。我作为保险业的一名基层服务的员工,每天都会面对来自各个阶层各个年龄阶段的客户,由于长期从事客服工作,我深刻知道理赔服务在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性。因为它作为财产保险公司检验和履行保险承诺的重要环节,理赔是否处理得恰当,关系着客户群体和社会市场的强烈反响如何;更关系着整个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商誉。将理赔工作做好,不仅可以赢得客户的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更能为公司吸纳更多的客户。所以,如何做好客服岗位工作的服务理赔工作很重要。长期的工作经验让我坚信:只有通过创新方法、提升能力、真诚服务,才能打造我保险业一流成绩。 一、工作思路

(一)创新方法 创新,是我们整个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的灵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创新,就更别提发展和进步了,失去的创新的源泉,也离衰败不远了。同样,做为财产保险行业同样也是如此,创新是我们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也只有通过创新,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将我们的服务工作做到细化;只有不断的创新我们的工作,才能让我们整个企业在强烈的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那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如何创新呢? (一)应该树立明确理赔理念。 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一名理赔员,一定要严格按照保险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工作,决不能因为个人因素就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我们要时刻树立“主动、快捷、求实、合法“的理赔方针,将理赔工作变成联系和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 (二)在理赔方法中进行服务创新 多年的基层经验告诉我,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能够对参保者进行经济补偿,但是整个保险公司的的服务集中体现在理赔服务上。但是目前的保险行业的索赔现象却成为阻碍他们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两点:一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的各种保险标准也变得复杂多样,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一、统一经营理念 1、确立品质优先、效益导向的工作理念;,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和服务为手段,全面提升安邦价值; 2、以效益为中心,保持高品质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优化险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将安邦打造成精致型企业; 3、建立完整的承保组织架构,确立以两核为中心的营销体系,确立分层级的运营管理; 4、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考核机制 二、明确组织架构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1、垂直管理,由总公司车险核保部对全国各事业部、各级机构车险核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实行分级授权,明确各级别岗位职责。前端无风控人员,总部与机构信息十分不对称,对于前端市场风险的掌握不足,市场变化情况也不能及时应对。根据机构规模配备核保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核保负责人必须具备从业经验。 3、保费规模较大的三级机构配备风控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 4、明确二、三级机构车险风控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总公司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所辖机构车险业务的初核、复核工作,对特殊风险、大风险业务要做到现场查勘,并提出承保意见。确保承保单证的质量,确保承保要素的齐全,资料的真实可靠; (3)、负责所辖机构的业务经营分析,经营数据分析,负责所辖机构车险经营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考核; (4)、负责所辖机构的市场调研,为总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机构车险业务签报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6)、负责全辖车险业务检查,包括对机构实地检查以及协会互查等; (7)、负责全辖车险业务培训,包括对核保系列、管理人员、出单系列、销售人

论我国的责任保险及其作用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研究 [摘要]责任保险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险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本文在对我对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进行透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责任保险;风险控制;保险公司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Liability Insurance in China Abstract: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liability insurance is an important signal of social progress and the advanced stage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The essay points out the way of developing liability insurance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 to improve the liability insurance market in China. Key Words:liability insurance; risk control;insurance company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战略目标,责任保险必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壮大,被称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表现。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不仅能使公民在人身受到伤害或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获得经济补偿,有利于及时解决民事赔偿纠纷,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也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责任保险涉及专业服务、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经济社会领域,覆盖面广,保障范围宽,具有很强的公众性和社会管理功能。 一、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给予了责任保险更多的关注,保险业界在发展责任险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责任保险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发展阶段和法制体系下, 我国责任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一)规模小, 发展程度低 从1979 年恢复责任保险业务至今, 我国责任保险仅经历了二十多年, 时间短, 规模小, 发展程度较低。从险种方面看, 我国虽然已经先后设计开发出包括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等数百个险种, 但发达国家已达上千种; 从保费收入方面看, 我国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仅为4%多, 远低于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 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则达到了40%左右; 从损害赔偿方面看, 发达国家保险公司通过责任险给予的损害补偿达到40%左右, 而我国仅为1%左右, 责任保险的功能远未得到发挥。 (二)产品供给不足, 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力小 责任保险全面开展并独成体系是保险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我国现有的责任保险险种主要集中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传统险种上,职业责任保险虽也有推出, 但都没有推广开。责任保险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市场空白点多, 对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渗透力小。而发达国家的责任保险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责任保险产品种类齐全, 已覆盖到产品、公众、雇主、医疗、职业等各个层面的损害赔偿责任, 形成独立的市场体系。 (四)各险种发展不均衡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简易版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保险责任 第一条由于本保险单及明细表中所列被保 险人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 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 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 提出索赔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 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二条被保险人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 费用及其他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费 用,本公司予以赔偿。本公司支付的这些费用 是在损害赔偿金以内的。

二、除外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除本条款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之外,根据其他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2.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对其雇员的赔偿责任; 3.因产品缺陷造成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4.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尚未转移至用户或销费者手中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5. 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6.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因收回、更换或修理有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借鉴国外经验,实行雇主责任保险

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积极在国内推广雇主责任保险 2007年09月23日星期日12:51 引言 雇主责任保险早在十九世纪就在欧美国家中产生。1880年,英国颁布的《雇主责任法》规定,雇主经营业务中因过错致使雇员受到伤害时须负法律赔偿责任,当年即有专门的雇主责任保险公司成立。此后,雇主责任保险在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获得了较快发展。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雇主责任险开始在国内兴办,最初以三资企业为主要业务对象。雇主责任险所提供的保障主要针对投保单位的雇员在受保期间因意外导致的伤、残、死亡或者患职业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雇主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或许是望文生义,雇主责任险从开办之日起就被片面理解成一种只针对存在“雇佣”关系企业的险种,它被列为“涉外险种”,投保对象局限于外资企业。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不仅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其中都包含着形式各异的雇佣关系,其雇主与雇员间都存在着直接的雇佣合同关系,因此都可选择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由此而言,我们应在充分认识和重新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积极采取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其发展,将雇主责任险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变成有效的市场需求。 一、雇主责任险的主要特征 雇主责任险归类于责任险,它与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一起,构成目前我国责任险的四大主力险种。与其他险种相比,雇主责任险主要有以下特征: 1、雇主责任险的业务覆盖对象极其广泛。不仅仅是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只要产生雇佣关系的单位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不仅包括正式员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学徒工等只要在从事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工作中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被保险人根据雇佣合同须负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均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并赔偿。可见,雇主责任险投保对象几乎无所不包,该险种具有独特的集中和分散双重特征。 2、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化险种,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却是一个重要补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企业必须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局办理工伤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保险规定,属于政府性保障。由于政府保障需兼顾社会各层面的保障需求,因此工伤保险的保障程度不高,属于一种低层次的普及性保障。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障程度和范围高于工伤

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导书

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 (2010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全国分公司总经理会议与全国车辆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分解和落实2010年公司车险发展计划与利润目标,强化车险承保过程管控与阶段性考核,全面促进车险产品线风险识别、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快速提升,坚定不移实现2010年车险有效益发展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就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承保政策制定原则 (一)专业化原则。各分支机构应结合2008-2009年车险总体与各险种、各客户群、各渠道实际经营的盈利情况与2010年车险发展与利润目标,结合区域市场竞争特征与行业自律关系,通过对业务分类、费率折扣、费用管控,险种优化组合等承保环节的专业调控与预设措施,提升车险风险识别、选择和控制能力,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标准化原则。通过对车险业务分析方法及承保政策制定思路的统一,实现业务风险识别、风险管控手段的标准化,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三)集中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集中制定承保政策,并对标准化的业务实施集中承保管控。 (四)差异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和公司车险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承保政策,并对不同风险客户群,实施差异化的承保管控和财务资源配置。 二、风险识别-业务风险分类指标及标准 (一)业务分类指标定义及测算方法 1、盈亏平衡赔付率 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1-各机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包含所有费用成本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Y”。 2、基准平衡赔付率 基准平衡赔付率(赔付率J)=1-各机构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的标准保费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除以标准保费得到此费用率,并按上述公式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基准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J”。 3、风险平衡赔付率

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概述 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的制造者包括产品生产者、加工者、装配者;产品修理者指被损坏产品或陈旧产品或有缺陷的产品的修理者;产品销售者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出口商、进口商等各种商业机构,如批发站、商店、进出口公司等。此外,承运人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产品并因此导致产品责任事故时,亦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产品责任。 由此可见,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产品责任,是以产品为具体指向物,以产品可能造成的对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为具体承保风险,以制造或能够影响产品责任事故发生的有关各方为被保险人的一种责任保险。 主要特点 1、保险标的无形: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2、采取“索赔发生制”: 即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果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3、独立处理理赔: 保险公司对索赔处理具有绝对控制权。 4、与“公众责任险”的差异: 事故须发生在被保险人制造或销售场所以外,且产品所有权已转移至用户或销售者。 责任范围

国外环责险制度的经验

国外环责险制度的经验 1.美国的环责险制度 美国是目前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环责险,依据其法律规定,采取强制保险制度。1976年,美国出台《资源保护和赔偿法》(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Recovery Act,RCRA)。RCRA中要求,有害物质加工、存储和处理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持有者,须提供经济赔偿能力证明。同时,RCRA授权国家环保局长在其依法发布的行政命令中,要求业者就日后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关闭估算费用以及关闭后30年内可能引发的监测与维护费用进行投保。这确定了美国的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美国的其他一些法律,也有关于强制投保环境责任保险的规定,如《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CWA)规定,进入美国的船只,必须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以保障潜在的水污染赔偿责任。 美国环责险制度的另一大特点是,承保机构单一且为公办。1988年,美国成立了专门承保环境污染相关风险的保险集团——环境保护保险公司,它由政府出资设立,并受政府的实际控制和监督,在运营中不以营利为目的,没有自负盈亏和必须营利的压力,是美国式的专门的政策性公办保险机构。美国的绝大多数环责险保单,由这个机构负责承保。 从承保的责任范围来看,美国的环责险的责任范围,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在其环责险制度创立之初,只负责承保事故性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导致的赔偿责任,但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需要,因为持续或渐进性的污染所引起的环境责任也被纳入了美国环责险的责任范围之中,例如有害物质渗漏对地下水的渐进性污染责任。 2.德国的环责险制度 德国是最早发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国家之一。德国的环责险,与美国一样,采取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并且被写入法律之中,以严格执行。德国法律《环境损害赔偿法草案》第5条第1款明确规定:“有害环境之营运设施,其营运人负有缔结并维持责任保险契约的义务,以填补因发生第一条第一项之损害及同条第二项之侵害;该保险契约须合于监督官署所核定之一般保险条款”。如果德国的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关闭企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依据法律规定,除投保环责险之外,另一种方式也被允许,即由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且无力承担赔偿时由另一家企业负责赔偿,但就其本质来看,其性质与环责险完全一致。由此可见,事实上,德国实行的就是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德国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大。从承保的范围上看,德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保障的范围和内容,较之其他国家,都相当丰富。例如,不仅保障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赔偿,而且对持续性环境污染也负责赔偿。此外,对私法范畴下的环境污染对他人财产、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以及公法范畴下环境污染国家机构对造成损失方要求对环境进行治理的费用及责任追究,德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也分别有险种对之加以保障。并且,德国的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仍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保险机制不断完善,所能提供的保障水平也越来越高。 3.法国的环责险制度 法国的环责险制度,采取任意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一般企业是否投保环境责任保险由企业自身自由决定,但特定行业的企业则被强制要求投保。例如,法国强制要求从事船舶运输行业的企业,投保油污损害责任保险。并将此写入了1998年5月27日颁布的《法国环境法》。根据该法第218/2条规定,在法国港口注册、运输2000吨以上散装货物船舶之船主,如果无法证明他遵照上述公约规定为其船舶办理了足额保险或经济担保,不得容许其船舶从事商贸活动。 同时,法国通过法律规定的手段,明确了环责险的责任范围。1976年7月19日,法国颁布《有害设施管制法》,该法详细规定了法国环责险的责任范围,即在工厂设施营运下,

技术开发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287-11 技术开发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技术开发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投保的具体流程

一、产品责任保险的定义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二、产品责任保险投保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提供资料至保险公司 第二步:保险公司出具报价单 第三步: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及保险凭证 第四步:采购商确认保险凭证 第五步:缴费 三、产品责任保险范围 1、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2)被保险人为产品责任事故支付的法律费用及其他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 2、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经过特别约定。 (2)被保险人根据劳工法或雇佣合同对其雇员及有关人员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应由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承保。 (3)被保险人所有或照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这种损失应由财产保险承保。 (4)产品或商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其所有权尚未转移至用户或消费者之前的责任事故损失。这种损失应由公众责任保险承保。 (5)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的事故责任损失。 (6)被保险产品或商品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因收回有缺陷产品造成的费用及损失。这种损失应由产品保证保险承保。

(7)不按照被保险产品说明书要求运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承保指引(责任险)

承保指引(责任险) 一、险种特点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它承保的标的是责任风险。现代社会中,不论是企业、社会团体、家庭还是个人,在从事各项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或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由于疏忽或过失等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致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保险就是通过保险的形式,将这种可能发生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责任保险条款中通常列明,被保险人只有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将责任保险赔偿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在法律有规定或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时,也可以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二、我司使用的责任保险条款 1.公众责任险(旧版条款、1999年修订条款同时使用)2.雇主责任险(旧版条款、1999年修订条款同时使用)3.产品责任险(总公司条款)4.电梯责任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5.锅炉及压力容器综合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6.医疗责任险(2000年总公司条款)7.旅馆综合责任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8.广告牌及装饰物责任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9.娱(游)乐场所责任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10.火灾爆炸第三者责任险(1997年分公司条款)11.餐饮场所责任险(1999年总公司条款,取代分公司开发的"食品卫生责任险")12.起重设备吊装责任险(1998年分公司条款)13.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1996年分公司条款)14.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1999年总公司条款)15.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199年总公司条款)16.旅行社责任险(1999年总公司条款)17.供电责任险(1999年总公司条款)18.律师责任险(1999年总公司条款)19.承运人责任险(试行条款) 三、承保中应注意的问题 健全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民法和各种专门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和法规,是开展责任保险的基础。正是由于责任保险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密切联系,我们在承保责任保险时,必须了解与承保的责任风险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风险不但与法律规定密切相关,而且与被保险人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性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承保责任保险,应结合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行业特点,了解其生产、销售等经营状况或日常业务活动的情况,评估其可能可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从而正确的做出判断,制订适当的承保条件。 四、在审核承保资料或进行现场查勘验险时,根据不同责任险的险种特点,要求特别注 意以下问题。 1.公众责任险(1)被保险人拥有的建筑物、道路、装修、机器和设备需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2)营业处所内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3)不同行业的被保险人或不同类型的场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承担的责任风险的特点。 2、产品责任险(1)保险产品必须是经有关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并取得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认证书)的产品。保险产品如属食品,其生产经营企业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保险产品如属药品,其生产(经营)企业须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保险产品如属特种设备,其生产企业须取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doc

编号:_________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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