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

(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

30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控,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

第三条动态监控系统至少具备以下功能:能够覆盖影响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各项业务数据,能够动态计算净资本和流动性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阀值和监控标准对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

进行自动预警;能够生成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报表。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评估纳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并根据市场、业务发展、技术、监管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功能完备、运行正常、相关制度健全,能有效支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工作。

第二章系统的组织与制度保障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工作的组织体系,指定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系统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报告要求等。建立健全岗位分离和监督制约机制,对动态监控系统用户实行适当的授权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指定独立于业务的部门牵头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协调解决动态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中的问题;

(二)负责或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的采集、录入、整理,并实施动态监控,编制动态风险监控报告等;

(三)负责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后续检查。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操作、运维和监控,相关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券公司应组织对动态监控系统的运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的录入依据、口径、复核规程,特别是人工维护数据的录入规范,防止因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导致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计算出现较大误差。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风险控制指标分级预警及跟踪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对各类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分级预警的具体标准,最低预警标准应等于或严于监管要求的预警标准;

(二)不同级别预警信息的报告对象、方式和流程;

(三)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对所收到的风险预警报告的处理责任及响应时限,风险预警报告中涉及的风险事项处理的跟踪监控责任;

(四)风险事项处理情况、报告与反馈的流程。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档案制度,对监控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规范,监控档案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0年。

监控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监控日志、动态监控数据、动态监控报告等。

第三章系统运行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确保动态监控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动态监控系统应能够对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性的测算和报告,每日形成相关报表。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应根据设定的分级预警标准在动态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监控阀值,通过系统的预警触发装置自动显示并发送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通过动态监控系统采集财务数据、交易清算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对可以实现系统对接的数据应进行自动采集,对不能由系统自动采集的或由于不可预料情况导致自动采集失败的数据,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手工数据的及时准确录入,并保留录入数据来源的原始资料。

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所采集的数据的检查

及校验。

第十六条动态监控系统应设置并开启系统留痕功能,确保动态监控日志的完备性。

日志包括操作日志和系统日志,操作日志内容包括用户登录尝试、手工数据录入、手工数据修改等。系统日志内容包括管理登录尝试、系统事件、网络事件、错误信息等。

第十七条动态监控系统处理时间应统一为:T日数据,T+1日完成填报,并能够动态显示和监控(T为交易日)。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的权限和密码管理,用户权限的设置、变动以及密码的修改应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并保留完整的记录。

第十九条动态监控系统应具备可扩展性,以适应监管要求的变化、业务范围的增加和数据量的增长,并保留系统历史纪录。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指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管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34号)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规则、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风险准备的计算比例、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本办法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某项业务的风险准备计算比例进行适当调

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开展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二章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九条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自营证券、应收款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等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问题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问题 [提要]本文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现状入手,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体制 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概述 风险控制机制是指公司为了避免或减小损失、实现收益最大化、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化的行为方式方法。随着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当风险发生后,按照预定的方案实施,可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内。风险控制的本质就是减小损失发生的概率和降低损失的程度。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市场风险。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是公司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如果证券市场发生波动,就会影响交易佣金的收入,营业部也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经营状态。自营及资产管理业务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由于对行情判断的失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时机不对,又或者证券投资的组合搭配不合理等等,都会遭受损失。 二是信用风险。以目前很多证券公司的规模实力根本无法参与国际投资银行业的竞争,总体力量还是非常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弱。 三是营运风险。现阶段证券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风险控制体系初步建立上,很多工作属于起步性和基础性的,风险管理能力相当薄弱。 四是信息技术风险。信息技术在现代证券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也均依赖于电脑系统、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管理软件的支持,电脑系统不可靠和网络技术不完善等问题对证券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会有很多影响。 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证券资产价格存在的问题。证券资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损失。证券资产价格风险主要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和所投资证券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自营投资、资产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投资涉及证券价格风险、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大宗商品价格风险都属于市场风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度高度相关,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和建议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和建议 【摘要】视频监控系统功能优劣、用户是否愿意接受、能否很好的完成安防监控任务,完全取决于系统配置的技术合理性及经济性。这是我们做系统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视频监控;选型;建议 0.前言 视频监控系统发展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段:第一代模拟闭路视频监控系统、第二代模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第三代全网络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相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化、高清化、智能化会一直是主导行业发展的一个肯定的趋向。 1.视频监控系统的发展 第一阶段:2000年以前,主要是以模拟设备为主,含摄像机和磁带录像机的全模拟电视监控系统,也被称为第一代模拟闭路视频监控系统(CCTV);采用摄像机通过专用同轴缆输出视频信号,再由线缆连接到专用模拟视频设备,如视频画面分割器、矩阵、切换器、卡带式录像机(VCR)及视频监视器等,系统性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二阶段:2000年以后,随着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提高和视频技术的发展,人们利用计算机的高速数据处理能力进行视频的采集和压缩处理,利用显示器的高分辨率实现图像的多画面显示,从而大大提高了图像质量,由于传输依旧采用传统的模拟视频电缆,所以被称为第二代模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DVR)。系统为以数字硬盘录像机DVR为核心半模拟-半数字方案,从摄像机到DVR仍采用同轴缆输出视频信号,通过DVR同时支持录像和回放,并可支持有限IP网络访问。由于DVR产品五花八门,没有标准,所以这一代系统被认为是非标准封闭系统。DVR系统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复杂布线“模拟-数字”方案仍需要在每个摄像机上安装单独视频缆,导致布线复杂性。DVR一次最多只能扩展16个摄像机,需要外部服务器和管理软件来控制多个DVR或监控点等。 第三阶段:从2004年开始,随着网络带宽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硬盘容量的加大和中心存储成本的降低,以及各种实用视频处理技术的出现,视频监控步入了全数字化的网络时代,并且依靠强大的平台软件实施管理,被称为第三代全网络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优势是摄像机内置Web服务器,并直接提供以太网端口,供任何经授权客户机从网络中任何位置访问、监视、记录并打印。全IP视频监控系统完全不同于前面两种系统,简单的系统结构和方便的远程监控能力,注定是它快速发展起来。 2.视频监控系统组成及应遵循的原则 2.1监控系统的组成通俗的说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2.1.1前端设备 在每个监控点根据监控环境的不同选用普通枪机、红外枪机、红外半球和高速球等不同的机型安装摄像机及其配套的支架、防护罩、镜头等装置。用来完成系统视频信号采集和转换工作。 2.1.2传输设备 根据摄像机到监控中心的距离选择传输方式,距离近的(400米以内)通过网线或者同轴电缆和交换机级联进入监控中心,距离较远的主干采用光纤经光纤

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根据《人民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用风险指因融资、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 (二)互换、场外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等场外衍生品业务; (三)债券投资交易(包括债券现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债券借贷业务等债券相关交易业务),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债、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

(四)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 (五)其他涉及信用风险的自有资金出资业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部制衡、全流程风控”的原则组织进行相关业务。 (一)全面性原则: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包含所有表外和境外业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部制衡原则:证券公司应确保前、中、后台的职责分离,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防利益冲突; (三)全流程风控原则:证券公司应对信用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谨、审慎判断,对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应贯穿业务全流程,完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应对及全程管理,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可持续经营。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纳入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信用风险管理全覆盖。 第六条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规要求,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与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

综合监控系统

1综合监控系统 综合监控系统(简称ISCS)集成以下管理平台与系统: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及一卡通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紧急告警与求助系统、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交通控制系统)、IBMS管理平台(含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能疏散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实现信息集成、管控集中的功能,实现值班人员对各系统的统筹管理。 1、2、1基本性能 人性化操作界面,支持多种格式图片、动画与声音文件。 丰富的图元、控件属性应用,轻松实现多种动作。 功能丰富的报警机制、支持事件处理记录、实时与历史数据存储。 强大的脚本应用,可实现复杂的逻辑操作与运算处理。 数据库点表支持CSV文件导入,支持Excel编辑,十分便捷实现工程变量导入。 支持C/S与B/S构架,自动打包Web数据,本地IIS发布,轻松实现远程浏览。 平台全加密机制,平台组态、运行与数据库采用硬件狗加密,保证系统安全、稳定,拒绝非法用户操作。 方便的配方管理模块,简单高效实现导入导出配方数据。 完善的驱动集成,支持ModBus RTU/TCP、DLT645、标准OPC与BACnet驱动。 性能稳定的安全容器,支持第三方ActiveX控件使用。 丰富的报表设计,自带报表设计器实现多类报表文件的设计。 十分实用的模版功能,实现画面的重复使用。 综合监控平台及设备就是可靠的,并能适应连续7×24小时不间断地运行。 综合监控平台就是灵活的,系统扩展时做到不影响已有设备的运行、软硬件增加较少。

综合监控平台的设备就是便于安装、操作与维护的。 故障情况下,网络切换处理时不超过200ms,热备服务器的切换时间不超过1秒。在故障恢复后,故障点的正常监视与控制功能正常,且数据不会出现丢失。 综合监控平台的任何故障、电源故障或者故障切换都不引起被控系统的设备的误动作。 1、2、3系统构成 本系统由用服务器、存储设备、管理工作站、IBP盘、打印机等设备构成。 应用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兼顾集中告警,实时数据采集,历史数据存储、备份与灾害恢复等管理功能。 管理工作站可以对综合监控系统集成的主要监控设备进行管理,控制与监视各被监控对象、被集成互联系统,操作命令可以通过网络发送到各被监控对象及各互联系统,从而帮助运营管理与维修人员更方便、更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综合监控中心配置4台管理工作站,其中:1台为管理工作站,2台为设备监视工作站,1台为维护工作站。分控中心2配置两台管理工作站,均作为设备监视工作站使用。 综合监控中心(及分控中心)预留一定数量的的1000Mbps交换机路由端口,用于与地铁1、7号线、国铁站房等的信息与监控系统的接口。 1、3主要功能要求 1、3、1通用功能要求 1、3、1、1 I/O 处理 ISCS系统I/O处理能力包括:模拟量处理;开关量输入点处理;非测量数据点。 ?开关量输入 开关量类别:单位开关与双位开关。每个单位开关点具有0与1两种输入状态;每个双位开关点具有00、01、10与11四种输入状态。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06 年7 月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 年6 月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 年6 月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从总体上看,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才起步不久,整体状况比较差。目前各证券公司普遍存在对风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或即使设立也仅是为了应付检查、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覆盖面比较窄、风险管理手段落后、风险管理报告不受重视等问题。 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处于剧烈变革的年代,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多年积累的问题亟待解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日期也不断临近。这些都促使证券公司急切地想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文分析了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政策。 目前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导致证券公司某一头寸或组合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些市场波动包括: (1)利率、汇率、股价、商品价格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的波动;(2)收益曲线的变动;(3)市场流动性的变动;(4)其他市场因素的变动。此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掉期、期权交易及在结算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公司遭受的潜在损失。这些合约包括:(1)按时偿还本息;(2)互换与外汇交易中的结算;(3)证券买卖与回购协议;(4)其他合约义务。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地卖出或将该工具转手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不能对头寸进行冲抵或套期保值的风险。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或缺乏必要的后台技术支持而引致的财务损失,具体包括:(1)操作结算风险;(2)技术风险; (3)公司内部失控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来自交易一方不能对另一方履行合约的可能性,是指因不能执行的合约或因合约一方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性以及对方无权签订合约的可能性。 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 (1)因单个公司倒闭、单个市场或结算系统混乱而导致金融机构相继倒闭的情形;(2)引发整个市场运行困难的投资者“信心危机”。系统风险包括因单个公司或单个市场的波动触发连片或整个市场崩溃的风险。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策略 树立起科学的风险控制理念。业务的风险不在于业务本身,而在于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是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在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将有助于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同时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个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每个证券公司都应该有一整套风险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的管理、重要业务的管理以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是必不可少的。 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很多都是分支机构违规操作或越权经营造成的,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明确其业务范围,才能控制分支机构产生的风险。对营业部经理、财务主管、电脑主管重要职位,从人事组织上进行三权分离,直接对公司的总部负责,其任免、工资等与营业部全部脱钩。 在重要业务的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证券承销及资产经营业务管理制度、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健全重要的管理制约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电脑通信系统管理制度、稽查审计制度等。 有效的制度是必要的,但有效的制度监督机制同样必不可少。执行制度比编制条文更重要,应把更多精力放在执行制度的检查监督上。 加强员工的风险控制。在风险管理中人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远程手机APP综合监控系统解决设计方案

机房远程APP综合监控系统主要是对机房设备(如供配电系统、UPS电源、防雷器、空调、消防系统、保安门禁系统等)的运行状态、温湿度、烟雾、振动、红外、水浸、供电的电压、电流、频率、配电系统的开关状态、测漏系统、环境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历史数据 机房监控(机房动环系统)APP软件是怎样的,机房监控,机房动环系统 一、系统概述 机房远程APP综合监控系统主要是对机房设备(如供配电系统、UPS电源、防雷器、空调、消防系统、保安门禁系统等)的运行状态、温湿度、烟雾、振动、红外、水浸、供电的电压、电流、频率、配电系统的开关状态、测漏系统、环境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历史数据,同时将机房设备的工作状态的进行实时的视频监控,实现对机房远程监控与管理功能,通过手机APP可对上述全部监控对象进行可靠、准确的监控与控制。使机房无线远程监控达到无人或少人值守,为机房高效的管理和安全运营提供有力的保证。 机房远程APP综合监控系统支持市面全系列安卓手机,手机终端可以通过4G/3G/GPRS/WIFI远程进行监控与控制,是目前无人值守管理人员最不可以缺少的系统组成部分之一,从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机房系统运作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二、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设计坚持“技术先进、使用方便、经济合理、超前考虑”的原则,系统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可靠性、开放性,同时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稳定可靠,具备良好的整体升级、扩展能力和方便维护,符合机房间远程APP综合管理控制的需要,系统设备选型在符合系统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的考虑了性能指标、规格统一性及性能价格比。 可靠性 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即不会出现因为某一个设备发生故障而造成整个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现象。 系统的接入不会影响现有通信设备和网络的正常工作。 系统将正确反映监控内容的实际情况。 系统的运行和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实时性 保证系统能实时的反映通信设备运行情况,一到那出现异常情况是能够及时报警。 安全性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具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风险官,由其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发生重大业务事项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监管部门要求,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结果显示风险超过证券公司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证券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业务规模或降低风险。 第八条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__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金率应均不低于()。 A. 50% B. 80% C. 100% D. 200%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2.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在每月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报表。 A. 5 B. 7 C. 10 D. 15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3. 证券公司应对首席风险官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要的 ()。 A. 参与权 B. 知情权 C. 决策权 D. 选举权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4.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净稳定资金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证券公司的净稳定资金率应不低于100%

B. 净稳定资金率与可用稳定资金成正比 C. 净稳定资金率与所需稳定资金成反比 D. 净稳定资金率是指所需稳定资金与可用稳定资金之比 您的答案: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5.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流动性覆盖率指压力情景下公司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的现金净流出量之比 B. 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应不低于80% C. 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应不低于100% D. 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规定标准 您的答案:A,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6.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合理设定应急计划触发条件 B. 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明确各参与人的权限、职责及报告路径 C. 列明应急资金来源,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充分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确保应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D. 证券公司应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演练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 您的答案:B,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7. 优质流动性资产包括()。 A. 货币资产、结算备付金 B. 未被冻结或质押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信用评级AA-及以上信用债 C. 固定资产 D. 未被冻结或质押的上海180指数、深圳100指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其折算后金额不超过优质流动性资产总额的15% 您的答案:B,A,D 题目分数:10

(设备管理)监控系统设备选型

监控系统设备选型 1. 什么是CCD摄像机? CCD是Charge Coupled Device(电荷耦合器件)的缩写,它是一种半导体成像器件,因而具有灵敏度高、抗强光、畸变小、体积小、寿命长、抗震动等优点。 2. CCD摄像机的工作方式 被摄物体的图像经过镜头聚焦至CCD芯片上,CCD根据光的强弱积累相应比例的电荷,各个像素积累的电荷在视频时序的控制下,逐点外移,经滤波、放大处理后,形成视频信号输出。视频信号连接到监视器或电视机的视频输入端便可以看到与原始图像相同的视频图像。 3. 分辨率的选择 评估摄像机分辨率的指标是水平分辨率,其单位为线对,即成像后可以分辨的黑白线对的数目。常用的黑白摄像机的分辨率一般为380-600,彩色为380-480,其数值越大成像越清晰。一般的监视场合,用400线左右的黑白摄像机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对于医疗、图像处理等特殊场合,用600线的摄像机能得到更清晰的图像。 4. 成像灵敏度 通常用最低环境照度要求来表明摄像机灵敏度,黑白摄像机的灵敏度大约是0.02-0.5Lux(勒克斯),彩色摄像机多在1Lux以上。0.1Lux的摄像机用于普通的监视场合;在夜间使用或环境光线较弱时,推荐使用0.02Lux

的摄像机。与近红外灯配合使用时,也必须使用低照度的摄像机。另外摄像的灵敏度还与镜头有关,0.97Lux/F0.75相当于2.5Lux/F1.2相当于 3.4Lux/F1. 4。参考环境照度:夏日阳光下 100000Lux 、阴天室外10000Lux、电视台演播室 1000Lux 、距60W台灯60cm桌面 300Lux 、室内曰光灯 100Lux 、黄昏室内 10Lux、20cm处烛光 10-15Lux 、夜间路灯0.1Lux 5. 电子快门 电子快门的时间在1/50-1/100000秒之间,摄像机的电子快门一般设置为自动电子快门方式,可根据环境的亮暗自动调节快门时间,得到清晰的图像。有些摄像机允许用户自行手动调节快门时间,以适应某些特殊应用场合。 6. 外同步与外触发 外同步是指不同的视频设备之间用同一同步信号来保证视频信号的同步,它可保证不同的设备输出的视频信号具有相同的帧、行的起止时间。为了实现外同步,需要给摄像机输入一个复合同步信号(C-sync)或复合视频信号。外同步并不能保证用户从指定时刻得到完整的连续的一帧图像,要实现这种功能,必须使用一些特殊的具有外触发功能的摄像机。 7. 光谱响应特性 CCD器件由硅材料制成,对近红外比较敏感,光谱响应可延伸至1.0um 左右。其响应峰值为绿光(550nm),分布曲线如右图所示。夜间隐蔽监视时,可以用近红外灯照明,人眼看不清环境情况,在监视器上却可以清晰成像。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16 【实施日期】201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证券公司风险应对

证券公司风险应对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 (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

机房综合监控系统方案()

机房动环综合监控系统 解决方案 北京纳米德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6-14

一、系统概述 1.1概述 机房是整个信息网络工程的中枢,是数据传输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因此机房的环现场境设备必须为计算机系统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一旦机房环境设备出现故障,就会影响到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对数据传输、存储以及整个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构成威胁,若事故严重又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就可能损坏硬件设备,造成严重后果。尤其对需要实时交换数据的单位的机房,机房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一旦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建立远程环境监控系统可以大大降低人员维护成本和人员投入,为企业带来巨额汇报。 1.2项目需求 机房需要建立环境、动力、消防联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中心控制中心。前端系统可以接入网络温湿度监测系统,实现对机房温湿度信息的采集。中心控制室具备前端所有监控网点集中管控功能,并通过中心大屏轮巡显示各网点监控信息,做出报警预警统计、联动等功能。 1、动环监控系统需提供机房温湿度监控、配电柜电量监控、配电柜开关监控、UPS监控、漏水监控、消防监控、空调监控、蓄电池、烟感监控、发电机监控等功能; 2、全部监控在信息中心集中监控,要求具备手机短信、电话、声光等报警功能; 二、建设目标 机房建立包括环境温湿度的监测系统,主要监控对象包括:机房全覆盖温湿度监测,实现全面集中监控和管理,保障机房环境及设备安全高效运行,以实现最高的机房可用率,并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机房监控管理平台要能实现四个目标: 为机房内各系统及设备运行提供高度稳定可靠的监控信息资源; 节省机房运行管理费用,达到短期投资长期受益的目的; 确保提高机房管理工作效率并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系统软/硬件均采用模块化结构设计,适应发展需要,做到具有可扩展性、可变性,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工作性质的多样化。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 则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中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20xx年6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办法》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

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稿)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保障证券行业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证券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第五条 [风险文化]证券公司应当在全公司推行稳健的风险文化,形成与本公司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价值准则、职业操守,建立培训、传达和监督机制。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证券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推进风险文化建设; (二)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四)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 (五)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 (六)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相关专业委员会履行 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第八条证券公司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提供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的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半年度、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在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净资本计算表和风

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四条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股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获得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月的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抄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按周或按日编制并报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八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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