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DB50∕T 910-2019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DB50∕T 910-2019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DB50∕T 910-2019

DB50/T 910—2019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常规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2)

4.1 施工准备 (2)

4.2 种植场地整理 (2)

4.3 种植土 (2)

4.4 种植穴(槽) (4)

4.5 植物材料 (4)

4.8 植物种植 (5)

4.9 草坪建植 (6)

4.10 水(湿)生植物种植 (7)

5 行道树种植 (7)

5.1 一般规定 (7)

5.2 种植 (8)

6 立体绿化 (8)

6.1 一般规定 (8)

6.2 屋顶绿化种植 (9)

6.3 立面绿化 (9)

6.4 坡面绿化 (9)

7 极端气温条件下植物种植 (9)

7.1 一般规定 (9)

7.2 气温35℃以上条件的植物种植 (10)

7.3 气温5℃以下条件的植物种植 (1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大树移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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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种植工程及与苗木种植紧密相关的附属设施建设的一般性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特指从工程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阶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T24-1999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DBJ/T50-044 园林栽植土壤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施工技术交底 technical clarification

在某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或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3.2

自然安息角 angle of repose

土壤自然堆积,经沉落稳定时的表面与地平面所形成的夹角。

3.3

有效土层厚度 effective thickness of soil layer

能满足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层厚度

3.4

催芽 pregermination

能引起芽生长、休眠芽发育和种子发芽或促使这些提前发生的措施。

3.5

候平均气温 five-day average temperature

连续5日的平均气温。

3.6

立体绿化 vertical greening

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缘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

DB50/T 910—2019 3.7

立面绿化 facades greening

利用植物的美学、生态学等方面的作用,将植被与建构筑物垂直界面相结合,达到绿化、美化、生态的目的,主要有建筑墙面绿化、立柱面绿化、横梁垂直面绿化、阳台绿化、窗台绿化等所有垂直或接近垂直界面的绿化。

3.8

极端气温条件extreme temperature conditions

夏季气温高于35℃,冬季气温低于5℃的条件。

3.9

大树 big trees

常绿树种胸径大于15cm、落叶树种胸径大于20cm的乔木。

4 常规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4.1 施工准备

4.1.1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园林绿化种植工程应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理解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种管理制度。

4.1.2 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和各项技术交底记录。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发现设计图纸内容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相符合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和意见,按照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重新确认的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单位应组织进行施工设计交底,特别对地质、交通、电源及施工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重点交底。

4.1.3 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4.1.4 施工单位应了解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地形地貌、土质、水源、水质、电源、交通等情况。发现现场实际与设计图纸或施工合同规定内容不相符,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和意见。

4.2 种植场地整理

4.2.1 种植场地整理应符合设计规定,利于地表水下渗、排放和收集利用。

4.2.2 改造的地形坡度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保护措施。

4.2.3 废弃物、垃圾、有害物、杂草应按设计和规定进行清理和处理。

4.2.4 种植土有效土层厚度内不允许出现不透水层,否则应采取措施,保证不积水。

4.3 种植土

4.3.1 种植土壤应疏松、无异味、无明显染色且无石块、建筑垃圾、垃圾等可视杂物,种植土壤质量应符合DBJ/T50-044的规定,否则在绿化种植前须进行客土或改良。使用的肥料不得污染土壤和水源。

DB50/T 910—2019 4.3.2 种植土壤的厚度应满足所种植植物的生长需求,种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种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4.3.3 种植土壤应分层适度压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表层自然平顺,严禁用机械反复碾压。地形土方外形尺寸、相对标高、种植土块粒径和表层平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地形土方外形尺寸、相对标高、种植土块粒径和表层平整度允许偏差

4.3.4 种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路沿石、侧石)接壤处,种植土应低于侧石3-5cm,种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DB50/T 910—2019 4.4 种植穴(槽)

4.4.1 挖掘种植穴(槽)时应避开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等。

4.4.2 树木与地下管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CJJ75-1997的规定和其他安全规范要求。

4.4.3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代号)、规格。

4.4.4 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应垂直下挖,乔木、竹类种植穴的宽度应较根系或土球直径加大至少60cm,深度加深至少20cm。灌木种植穴的宽度应较根系或土球直径加大至少20cm,深度加深至少10cm。

4.4.5 开挖种植穴时应将肥沃的表土单独堆放。

4.4.6 种植穴(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若场地下方为岩石层,应采取扩坑连槽或岩石破碎等方式,处理厚度超过所种植树木要求有效土层厚度50cm以上。

4.5 植物材料

4.5.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采购、验收苗木。合同无约定的按照CJ/T24-1999和

CJJ82-2012标准执行。

4.5.2 严禁使用严重病虫害及各种严重伤害的植物材料。

4.5.3 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5.4 种子应另附品种、品系和出厂检验报告或说明,冷季型草坪种子发芽率达85%以上,暖季型草坪种子发芽率达70%以上。采用草茎铺种的其草茎纯度达95%以上。

4.6 场内转运和假植

4.6.1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在吊装乔木过程中应对树干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起吊带土球(台)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台)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

4.6.2 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应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6.3 带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从车厢尾部向车头依次码放整齐,装车时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软垫层防止磨损树干;转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花灌木转运时可直立装车。

4.6.4 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种植。裸根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挖假植沟假植,根部应用湿土埋实,不得透风,防止根系失水;带土球苗木运到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7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4.7.1 苗木种植前修剪

苗木种植前修剪的一般要求:

a)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以疏枝为主,适当轻剪,保持原有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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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苗木修剪应剪掉病虫枝、断枝、枯枝、内膛枝、徒长枝等。

c)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1cm,剪口应向芽反方向倾斜3mm~5mm;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并涂防腐剂;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

d) 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

e) 嫁接类苗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7.2 乔木类修剪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可视情况剪去枝条1/5~1/3;

b) 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胸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胸径为5cm~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c) 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

d)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有特殊造型要求的乔木例外;

e) 顶端优势明显的树种除设计要求外不得做截干修剪;

f) 对需保持树木原有树形不宜进行修枝的植物可疏叶。一般疏去植物的嫩叶,保留老叶,可疏去植株1/4~1/3的叶片。对叶片长度小于10cm的树木,可直接摘除叶片;对叶片长度大于10cm的树木,剪去叶片的1/2~2/3。

4.7.3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带土球或带宿土裸根苗木及已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枝处理,可适当进行疏叶;

b)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c) 主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修剪;

d) 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应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形修剪;

e) 藤蔓类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4.8 植物种植

4.8.1 植物种植一般规定

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a) 植物种植前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放线;

b) 种植前应去除包土球的不易降解的包装物,并对根部进行杀菌和促生根处理;

c) 种植前应在种植穴内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并回填10cm以上厚度的表土或改良土;

d) 植物种植后可做围堰,当日应浇足定根水,并恰当培土,树穴覆盖物符合设计要求。浇水后树体发生倾斜的,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e) 植物种植应按照乔木、灌木、地被和先里后外的顺序进行施工。

f) 植物主要观赏面朝向合理、丰满完整、姿态美观。

4.8.2 乔木种植

乔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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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落叶乔木宜在休眠期种植,常绿乔木宜在候平均气温10℃~25℃之间种植。特殊品种根据其生态习性及适宜种植的气候选择合适的时间种植。

b)孤植乔木冠幅应基本完整;群植乔木应按高低排列先后种植,林冠线、林缘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c) 种植深度应符合树种生长要求,并应与原种植土痕持平或略高3cm~5cm。

d)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干或树冠重心与重力线平行。

e) 种植带土球苗木时,应逐层覆土夯实,确保土球完整并与土壤密切接触,无空洞;种植裸根乔木培土进行到一半时,暂停培土,将树木稍微向上提一下,将已填入的土向下踩实,再将剩下的心土填入,一直填埋到与地面平齐,使树木树干挺直,与土壤紧密结合。

f) 树干缠绕物应采用麻布、草绳等材料,保证透气透水,并从根颈处缠绕至第一分枝点处。

g) 乔木种植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支撑,分枝较低的乔木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分枝较高的乔木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高度的1/3;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加衬软垫,严禁使用铁丝、铁钉等绑扎固定,绑扎不得伤树干、树皮;支撑物、牵拉物应稳定牢固,保证足够的支撑强度,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规则式种植的支撑设施应一致,支撑高度、长度、角度及方式应整齐划一,方向及位置应统一。

4.8.3 灌木种植

灌木种植区轮廓线符合设计要求。群植、规则式种植灌木、绿篱植物时,株行距应均匀,高矮搭配得当,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4.8.4 藤本植物种植

种植藤本植物前应再次确认种植土壤厚度符合本规范4.3.2表1的规定。需辅助设施的藤本植物,应在辅助设施完成后进行种植,并将植物与辅助设施有效连接。

4.8.5 地被植物种植

地被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与土壤接触,地被植物不得沾泥污。

b) 草坪与树木、花卉、地被植物的边缘设置边埂的,边埂宽窄高矮一致;切边的草坪处边坡角度45°,深度应为10cm~15cm,线条平顺自然。

c) 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d) 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4.9 草坪建植

4.9.1 草坪建植应符合设计要求,坪床土壤在种植前应充分浇水1-2次后,利用滚筒适度滚压,人工采用刮板操作将整个坪床基层处理平整,保证坪床各材料均匀混合,坪床表面平整均一,坪床无下陷。

4.9.2 应选择适合本地的优良草种。种子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并对种子进行消毒、杀菌。

4.9.3 籽播草坪成坪后覆盖率应达到98%以上,且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0cm2。分栽和散铺草坪成坪后覆盖率应达到98%,且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0cm2。草块满铺草坪覆盖率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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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一般草坪种植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一般草坪种植质量要求

4.9.5 有特殊需要的草坪种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10 水(湿)生植物种植

4.10.1

种植苗或块茎、根茎,起苗后至种植前应采取保湿措施。 4.10.2 应根据水(湿)生植物的挖掘和运输状况适当修剪枝叶或不剪。

4.10.3 植物种植后至长出新株期间应控制水位,严防新生苗(株)浸泡窒息死亡。水(湿)生植物入水深度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各类水(湿)生植物入水深度表

单位为厘米

4.10.4 有种植容器的,种植容器防渗设置的高度、尺寸、范围以及与其他部位或岸坡的连接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所采用的防渗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种植容器应固定牢固,与水池协调。种植容器应有补水和溢水装置,容器内不宜采用轻质土或栽培基质。种植土应低于种植容器边口线10cm。种植容器内土层厚度不小于50cm。

5 行道树种植

5.1 一般规定

5.1.1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种植应符合车辆安全视距要求。行道树不得遮蔽交通信号灯、道路标识物等设施。

5.1.2 新栽行道树存活率应达到98%,行道树保存率应为100%,无死株,无缺株,无残株。

DB50/T 910—2019 5.1.3 行道树定干高度宜2.8m~3.5m。种植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带上的树木分枝点应控制在3.2 m以上。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定干高度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同一条道路的相同品种行道树定干高度、外形、树冠大小应基本一致。

5.1.4 行道树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一般树冠修剪呈“Y”字形,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5.2 种植

5.2.1 行道树种植株距宜4m~8m。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不得低于0.75m。

5.2.2 行道树种植前,应埋基肥,埋后回填种植土,并保证基肥距离土球的种植土厚度不低于20cm。

5.2.3 行道树种植后的覆土高度应低于路面或路缘石5cm~10cm。树池(坑)内可设置覆盖材料或用地被植物覆盖。

5.2.4 人流量大的道路若采取硬质盖板覆盖树池时,应采用架空方式铺设树穴盖板,并预留通气孔。

5.2.5 对透气性不好的种植穴(槽),种植时应安装透气管。可在靠近土球旁2/3处插入2~3根直径8cm~10cm的透气管,或将直径8cm~10cm的透气管做成U形,底部贯穿整个种植槽,以提高透气效率。透气管宜采用可降解且具有一定柔韧度的材料。

5.2.6 行道树支撑不得占盲道,要有警示标识,应保障行人安全,并符合本规范4.8.2的规定。

5.2.7 夏季种植后,可采用草绳、麻布等包裹树干,保持树干湿润,调节枝干温度。冬季种植后采用塑料薄膜包干,或用石灰刷白。

5.2.8 夏季种植后,每隔3~5天浇水一次。天气干旱、炎热时,需对树冠、树干进行喷水或喷雾,促进树木恢复生长,在高温干燥季节应搭遮荫棚。冬季种植后,可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浇水,晴天每隔7~10天浇水一次。

6 立体绿化

6.1 一般规定

6.1.1 立体绿化不得影响、破坏建筑物、构筑物强度和结构安全性能及其他功能的需要。不得超过建筑物、构筑物的荷载值。

6.1.2 立体绿化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安全性检测和使用功能试验。

6.1.3 辅助设施应安全、稳固、节能、环保,有利于植物生长。选用钢筋、钢架等易腐蚀设施应做防腐处理。

6.1.4 应做好立体绿化的给排水。灌溉宜用节水型设施。应确保排水设施的通畅性和永久性。

6.1.5 立体绿化藤蔓植物宜选择3年生以上、生长健壮的植株。

DB50/T 910—2019 6.2 屋顶绿化种植

6.2.1 基层防水层侧面应高出屋面种植层10cm~15cm,防水完成后须进行防水试验。

6.2.2 花坛砌筑不应利用女儿墙作外边,砌筑材料应选用轻质材料。花坛、园路应有出水孔,并应与女儿墙排水孔或屋顶天沟连成一个整体。

6.2.3 屋顶边缘应设置30cm~50cm宽的隔离带,屋顶四周应设置防护围栏,高度应不低于130cm。

6.2.4 种植土宜选用轻型基质。

6.2.5 植物材料宜首选容器苗、带土球苗、浅根性苗和苗卷、生长垫、植生带等全根苗木,要求耐旱节水、再生能力强、抗性强,不宜种植枝条易折断的植物。

6.2.6 乔灌木种植主干距屋面边界的距离宜大于乔灌木的高度。

6.2.7 高于2m的植物应有防风固定措施。种植乔木的固定可采用地下牵引装置,应与种植同时完成。自制或采用成套树木固定牵引装置、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撑应牢固。

6.3 立面绿化

6.3.1 立面绿化植物种植应靠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部。

6.3.2 低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围栏前为自然地面,符合种植土标准时,可进行整地种植;立地条件较差,可设置种植槽,种植槽深度净空为50cm~60cm, 宽度净空为50cm以上,槽底每隔一定距离应设排水孔。

6.3.3 建筑物、构筑物或桥体、柱体外立面较为光滑,不易攀爬的地段,若种植攀缘能力较弱的藤蔓类植物,应铺设3m以上的载体,以利植物攀缘。

6.3.4 新植苗木发芽后应做好植株生长的牵引,使其向指定方向生长。

6.3.5 立面绿化在建筑物的门窗处应及时修剪,不得遮挡建筑物的门窗。

6.4 坡面绿化

6.4.1 土壤坡面、岩石坡面、混凝土覆盖面的坡面等,进行绿化种植时,应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6.4.2 陡坡和路基的坡面绿化防护种植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坡面的性质、坡度的大小利用工程措施加固;

b)用于坡面种植层的种植土(基质)应富含有机质;

c)混凝土格构、固土网垫、格栅、土工合成材料、喷射基质等施工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喷射基质不应剥落;种植土(基质)表面无明显沟蚀、流失。

6.4.3 坡面绿化采取喷播种植时应符合CJJ82-2012规定。

7 极端气温条件下植物种植

7.1 一般规定

DB50/T 910—2019 7.1.1 极端气温条件下种植植物时,应挑选长势旺盛、植株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损伤的容器苗,且上容器时间不低于1年,不得使用地栽苗。

7.1.2 土球大小不低于本规范标准要求的上限值1.2倍。

7.1.3 应保证足够的种植土厚度,土质肥沃疏松,透气性和排水性好,并采取相应的杀菌、施肥措施。

7.1.4 对易挥发芳香油和树脂的树种应在移植前一周进行修剪。

7.1.5 在苗木种植时,可分别用杀菌剂、生根剂进行浸穴和喷洒土球(或苗木根部),促进苗木生长。

7.1.6 落叶树宜进行疏枝或强截,多留生长枝和萌生的强枝,修剪量可达3/5~4/5。常绿阔叶树,采取收缩树冠的方法,截去外围的枝条适当疏稀树冠内部不必要的弱枝,多留强的萌生枝,修剪量可达 l/3~3/5。对枝叶茂盛的植物,可视情况摘除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7.1.7 水要随栽随浇,浇透定植后应及时浇定根水。同时,保证苗木根系透气。

7.2 气温35℃以上条件的植物种植

7.2.1 苗木种植宜在阴天或早、晚进行,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7.2.2 在土层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7.2.3 浇水次数要较正常种植的树木多,同时增加树冠叶面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减少水分蒸发。

7.2.4 应对新种植苗木采取草绳、麻布缠干,并适当喷水,保持树干湿度。对整株植物采取遮荫措施。

7.2.5 加强病虫害观测,应相隔3~5天,喷施杀菌剂,防止菌类生长。

7.3 气温5℃以下条件的植物种植

7.3.1 将苗木栽好后应立即浇一次定根水,等表土出现干皮时及时埋成土堆,防止跑墒和刮风摇晃苗木基部及雨水过多人穴引起烂根。

7.3.2 有霜冻的地区,穴土面宜覆盖稻草或地膜保温。

7.3.3 树干应用草绳、塑料薄膜或保温带缠干等方式防风防寒。对耐寒性差的树种,应搭保温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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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大树移植

前期准备

大树选定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树木无严重病虫害、机械损伤,植株健壮。移植大树的机械设备能到达移植现场。

选定移植大树后,应立即对大树进行挂牌、编号并做好登记,以便对号移植。

大树移植应选择适宜的时间。落叶大树在树木休眠期移植为宜,常绿大树一般宜在候平均温度10℃~25℃之间移植,且应错过嫩稍萌发旺盛期。

大树移植前,应对所移植大树生长地的四周环境、土质情况、地上障碍物、地下设施、交通路线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专门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

大树移植前应提前1~2年采取缩根法断根,促须根生长,容器栽培的大树和在本地3年内移栽过的大树可直接移植。

大树移植前,应对树冠进行修剪。落叶树裸根移植一般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条1/2~2/3;带土球移植可适当轻剪,剪去枝条的1/3即可。落叶树修剪时可适当留些小枝,易于发芽展叶。常绿树移植前只修剪过密、重叠、轮生、下垂、徒长枝、病虫枝等枝条,修剪时应留1~2cm木橛,不得贴茎干剪去,剪后涂防腐剂。

大树移植前树干应采取包裹措施,采用麻袋片、草绳或其它材料缠绕,应从根茎至分支点处全部缠绕。

挖掘及包装

移植时应在大树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标明主要观赏面、树木阴、阳面及出土线。

挖掘大树土球时,应先对大树进行支撑。土球掏底时,操作人员的头部、身体严禁进入土球底部;风速达4级以上应停止操作。

休眠期移植大树可采取裸根法移植。

裸根移植开挖根系直径应达到胸径的8~10倍。

裸根挖掘大树应沿所留根系范围外侧垂直下挖作业沟,沟宽60cm宽以上,沟深视根系情况而定,一般为80cm~120cm。

起挖过程所有预留根系以外的根系应全部切断,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从所留根系深度1/2处以下,可逐渐向内部掏挖,切断主侧根后,即可打碎土球,保留护心土。

起挖后应采取喷保湿剂、沾泥浆并用湿草包裹等方法保持根部湿润。

DB50/T 910—2019凡常绿树、珍贵树种和落叶树非休眠期移植或需较长时间假植的树木均应采取带土球法移植。

土球规格应按胸径的8~10倍,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左右,并保证土球完好。

起挖前以树干为中心,按规定尺寸划出圆圈,在圈外挖60cm以上的作业沟至规定深度。挖时先去表土,再行下挖,挖时遇粗根应用锯锯断再削平,避免散坨。

挖掘完成后,将所留土坨修成上大下小呈圆锥台型的土球。土球底部不应留的过大,宜为土球直径的1/3左右。

土球修整好后,用草绳将土球腰部缠绕紧,腰绳宽度视土球土质而定,宜为土球高度的1/5左右。

缠好腰绳后,在土球底部向内挖一圈5cm~6cm宽的底沟,利于打包时兜绕土球底沿。

打包时绳应收紧,用双股草绳以树干为起点,从上往下绕土球底沿沟内再由另一面返到土球上面,再绕树干顺时针方向缠绕,应先成双层草绳,第二层与第一层交叉压花。草绳间隔一般8cm~10cm。绕草绳时双股绳应排好理顺。

打好包后在土球腰部用草绳横绕20cm~30cm的腰绳,草绳应缠紧,围好后将腰绳上下用草绳斜拉绑紧,避免脱落。

完成打包后,视树木大小采用人工或机械将树木按预定方向放倒,遇有直根应锯断。

土球直径大于1.8m时,应采取土台移植。用木箱包装采用土球移植或土台移植应符合CJJ82-2012相关规定。

装卸及运输

大树应使用大型机械车辆装卸及运输,装卸时应选择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且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

装车前,树冠应围拢,树干应做好保护措施。装车时根系、土球、木箱向前,树冠朝后。

装卸裸根树木,应特别注意保护好根部,减少根部劈裂、折断,装车后须固定、靠实,并采取保湿措施。卸车时应顺序吊下。

装卸土球树木应保护好土球完整,不散坨。装车后将土球放稳并卡紧固定,防止滚动。装卸木箱树木,应确保木箱完好。

树冠翘起超高部分应尽量围拢。树冠不能拖地,可在车厢尾部放稳支架,垫上软物用以支撑树干。 种植

大树种植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大树到场下车后,应进行第二次修剪。修剪强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尽可能减小树冠的蒸腾。对于落叶乔木一般剪掉全冠的1/3~1/2,而对生长较快的树种可保留1~2级骨干枝重剪;对常绿乔木应尽量保持树冠完整,对一些徒长枝、枯死枝、过密枝和交叉枝做适当梳剪;对不宜修剪的植物可采取疏叶的方式处理。修剪后剪口用植物伤口涂抹剂均匀涂抹。

DB50/T 910—2019裸根和土球树木的种植穴为圆坑,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cm~80cm,深度加深20cm~30cm。坑壁应平滑垂直。用木箱移植的树木,挖方坑,四周均较木箱大出80cm~100cm,坑深较木箱加深2 0cm~30cm。掘好后坑底部可适量施入充分腐熟基肥后回填20cm~30cm的松散种植土。

树坑内应安装直径11cm以上U形透气管2组,底部贯穿整个种植槽,以提高透气效率。透气管宜采用可降解且具有一定柔韧度的材料。

种植的深浅应合适,一般与原土痕持平或略高3cm~5cm。

大树栽植时,主要观赏朝向相对丰满完整,并注意阴阳朝向,栽正扶植。

种植裸根树木根系应舒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应平滑。

种植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拆除包装物。

种植木箱树木,先在坑内用土堆一个高20cm左右,宽30cm~60cm的一长方形土堆。将树木直立,拆去中间底板,用两根吊绳兜住底板吊入树坑,置于土堆上。树木调整落稳后,撤出吊绳,拆除底板,将树木支稳。坑内填土约1/3处,即可拆除木箱上板四边箱板。树木起吊入坑时,树下、吊臂下严禁站人;调整树木位置时,操作人员应在坑上部作业,不得立于坑内。

树木入坑定位后,应对树木根部、土球施生根和消毒的药物,促使树木生根,防止根部霉烂。

回填种植土应疏松,无明显杂物和污染,可加入适量充分腐熟的营养土,混合均匀。回土时每30cm 一层,分层踏实。

种植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支撑,支撑应符合本规范4.8.2的规定。

后期养护

大树种植后的养护管理应制定具体养护措施,应有专人进行养护管理。

大树种植后,可采用草绳、麻布等包裹树干,保持树干湿润,调节枝干温度。在树体低温休眠期可采用塑料薄膜包干,但在树体萌芽前应及时撤换,避免高温灼伤枝干、嫩芽或隐芽。

大树种植后,前期应浇水三遍。种植完成后浇第一遍水,水量不宜过大,水流速要缓慢,使土下沉,反复多次浇灌,直至浇透。种植后1周内完成第二遍浇水,两周内完成第三遍浇水,水量要足,每次浇水后要注意填土堵漏。

后期管护可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浇水。晴天每隔10天或半个月浇水一次,炎热夏季则须缩短浇水间隔时间。阴雨天要防止根部积水,影响根系生长。天气干旱、炎热时,应对树冠进行喷水或喷雾,降低环境温度,提高叶面空气湿度,促进树木恢复生长。

种植完成后,可在大树主干上采取打吊针方式滴注营养液,促进植物生长。

在高温干燥季节,应搭遮荫棚,要求全冠遮荫,遮荫棚上方及四周与树冠保持50cm以上距离,遮光度宜为70%左右,让树体接受一定的散射光。适宜植物可喷洒抗蒸腾药物,抑制树木叶片蒸腾。

大树移植后应采取补充水分、防失水和促生长等技术措施恢复树势;亦要加强病虫害预防。

DB50/T 910—2019大树移植应建立信息化档案,其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大树档案卡(包括编号、品种、高度、分枝点、胸径、冠幅、树龄、生长状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地点等)、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等。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

定点放线作业指导书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石灰、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 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 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 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0 检查项目 3.1 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挖掘种植穴作业指导书 W/G—04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 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 20~30cm。 2.3 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主。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2.4 对于不能挖掘的植穴,应通知设计人员,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移位挖掘。 2.5 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植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 3.0 检查项目 3.1 树穴规格质量 3.2 变更植穴质量。 3.3 花坛、绿篱植穴质量。 3.4 杂物、石块清理度。 3.5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下基肥作业指导书 W/G—05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等。 2.0 工作内容 2.1 基肥种类:以沤熟的蘑菇肥为主,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可使用其他基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为了给广大市民及游客营造一个舒心、整洁的游园环境,规范养护管理标准、流程,提高绿化养护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2.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3.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4.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队长应每天晚上向区域负责人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参加。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域负责人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队长传达会议内容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区域负责人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区域负责人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区域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摘要: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关键词:园林绿化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及部署 一、施工组织机构: 1、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2、劳务作业层由公司选配的高素质、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组成。 二、施工部署:

1、工期安排 为使该工程尽早完工,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能力,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总体施工方案先水电后绿化,水电完成后开始苗木种植工程,然后施工各项的精细部分 2、施工安排 根据设计要求和本工程的特点,总体施工安排为水电完成后,各分项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土建绿化同时进行。 3、施工部署 种植期间施工车运输苗木,栽植苗木。 施工准备基础设施绿化施工收尾工验收 第二章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方案 一、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定允许的范围内。 2、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的污染,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这种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和罚款。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手册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手册 注:绿化工程译“landscape engineering” 序言 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主要研究园林建设的工程技术,包括地形改造的土方工程,掇山、置石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和园林驳岸工程,喷泉工程,园林的给水排水工程,园路工程,种植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的特点是以工程技术为手段,塑造园林艺术的形象。在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中运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是当前的重大课题。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的中心内容是:如何在综合发挥园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功能的前提下,处理园林中的工程设施与风景园林景观之间的矛盾。简而言之就是探讨市政工程的园林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landscape engineering)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 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上无明显的病虫为害现象。具体要求树木上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绿地整洁,无杂物,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5、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示牌等园林设施清洁、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4.1.2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4.1.3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4.1.4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4.1.5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 4.2.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2.2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4.2.3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4.2.4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4.2.5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4.2.6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4.2.7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4.2.8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4.2.9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 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4.3 项目监理机构: 4.3.1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4.3.2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4.3.3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4.3.4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4.3.5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4.3.6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4.3.7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4.4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4.4.1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4.2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 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4.4.3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样品,提供替代产品的样板、货源及价格信息,并建立和维护样品库。 4.4.4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资料正式下发给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控制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交底。 4.5 物业管理公司 4.5.1参加集团内部对已竣工园林工程的质量复查和验收; 4.5.2对竣工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5. 流程说明: 5.1 前期准备和现场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2. 引用标准 参照CJ/T34-91 GB50180-93 3. 定义 3.1 植树 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2 大树 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 植树工程 4.1 前期准备 4.1.1 现场勘察。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 4.1.2 技术交底。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1.3 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 4.1.4 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 土地整理 4.2.1 填换土壤 4.2.1.1 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 4.2.1.2 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修改)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总则 1、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细则。 2、本规范所称的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绿地、园建设施等工程。 3、主管科室采取巡回督导检查等方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 二、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生产。 2、巡视检查道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制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入场设备资料及施工现场资料等)。 2、施工现场内配备必要的指示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

安全和方便。指示牌上文字采用中文,标示清楚,图示的警告符号符合国家通用的符号。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保证安全的一切工作。 4、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故,要及时处理,作出记录,及时改正,落实到人。 5、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施工单位负责对该项工程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文明施工,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施工现场应有宣传教育制度,建立“二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宣传教育设施。 三、施工现场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封闭施工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道路上进行施工时,做好一切安全设施,设置好安全警示牌,

园林绿化养护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工作,明确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保证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及设施正常投入使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内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园林绿化及设施需要财政出资负担养护管理的,其设施的交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溧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科是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由设施建设单位向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有关园林绿化及设施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要求; 2、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园林绿化设施专业规划和设计要求; 3、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必须符合南京市绿化管理要求; 4、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有关要求于工程竣工后及施工养护期限满前的二个月送达园林绿化及设施专业管理单位;

5、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当按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执行质量保修制度; 6、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完成工程的建设; 7、园林绿化及设施在建设前期、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的关键工序,必须征求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的意见; 8、不能满足后期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将不予接收。 第二章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 第五条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应先向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园林绿化及设施行政管养主管部门将根据设施情况,监管新建设施建设的关键工序。环节包括:1、参与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的认定。2、参与施工期间的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 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验收合格后达到施工养护期限(一般为一年)的工程才具备移交条件,在工程养护期限满的前二个月应申请设施移交。 第六条园林绿化的新、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备齐竣工资料,报送园林绿化及设施管理部门。 竣工资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竣工图; 2、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大地复苏,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我们沈阳zz园林绿化公司20**年的工作也即将开始了。为了更加完善和改革过去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总结发扬历年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克服不足,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实行责任与制度化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施工,质量与安全化生产,奖励与处罚化考核,创新与发明化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降低成本,反对浪费,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加快进度,提高完工后服务质量,建设一个工程立下一处丰碑,现将20**年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大家审议,请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管理办法更加行之有效可行。 (一)领导干部管理。 在今后的领导干部选拨上,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聘任领导干部要实行推荐和自荐的办法,人人可以参预竞聘。主要领导把关定位,领导班子决定任用。并实行试用考核制,鼓励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全身心精力充沛的进行管理和施工。在各项指标考核、员工意见、领导评语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指出缺点毛病,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改正和改进;不能胜任的就地免职,决不顾忌和牵就。破除任命一贯制的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有头脑,有超前意识,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做事公正、公平、公开,没有私欲,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够率先士卒,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业务精通,统率有力,锐意进取,经验丰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管理到位,部下拥护,那我们公司就重用提拨。否则,考核不合格,就地免职,重新就业。要求全体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zz园林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员工管理。 1.员工聘用: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严禁录用童工。聘用本着择优录用、量才而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录用,员工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地工人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强壮,无病,无劣迹历史,录用后必须签定劳务合同,二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装档,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员工培训:新员工要进行培训。 1公司状况,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程序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施工程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了解和制度约束。 3岗位操作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让员工了解应聘岗位的职能和工作强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自身价值。 4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更好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才能。 3.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拥护。 a事业吸引,工作有成就感; b同志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c工作时间心情舒畅,讲究安全,注重质量; d领导信任和器重员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能; e工作条件优越,福利待遇高。让职工体验到家的温暖,亲情的体现,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f根据业绩和技能等多方面考核,按岗位和贡献进行表扬、加薪、奖励。使之体现员工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管理,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及其附属建筑物的修缮工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相关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责)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安排及计划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动态巡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各项规定要求及程序执行。 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按职责范围与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交易管理、合同登记备案、安全质量生产考核、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安全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工作,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五条(项目审核) 建设单位编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含项目选址等文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及性质报市或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在取得立项批准后按项目实际情况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承发包管理) (一)项目报建。园林绿化工程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附属建筑物修缮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立项批准文件后,办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二)承发包交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勘察、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种植前准备 1. 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 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 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 不得倾斜; 2. 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 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 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 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 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 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 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 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 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 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 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 点前和下午15 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 种植胸径5cm 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 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 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 中的内容实施。大树移 植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规范手册

园林绿化工程规范手册(一) 第一章、规范标准 一、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第一章总则 1.0.1 植树工程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统一标准,提高施工质量,使植树工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城市风景林地、防护林带和道桥绿化等植树工程。 1.0.3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干径15cm以下的乔木,高4m或土球直径1.3m 以下常绿乔木,高度 2.5m以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0.4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本市多年来施工经验和技术总结制定的。 1.0.5 为植树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绿化工程中草坪、地被、花卉的施工,应符合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 植树工程:即园林树木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藤本树木。 2.0.2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 2.0.3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的小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附属绿地。 2.0.4单位附属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内部自建的绿地。 2.0.5防护林带:指为城市改善环境,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而营建的林带和片林 2.0.6城市风景林地:自然环境优美,风景名胜集中,具有一定规模、范围的绿地地域。 2.0.7道桥绿化:指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和立交桥区范围内的绿化。 2.0.8绿化工程:即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包括种植树木、种植花卉、种植草坪和地被植物。 2.0.9乔木:主干明显而直立,植株高大的木本植物。 2.0.10灌木:无明显主干或主干甚短,植株低矮的木本植物。 2.0.11常绿树:终年具有绿叶的树木,包括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 2.0.11藤本植物:茎干细长,不能直立,攀附在大树或它物上生活的植物。 2.0.12种植土:宜于植物生长的土壤,土壤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

5园林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云南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此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对绿化养护工作安全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2绿化养护安全负责人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绿化养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能。 2.3绿化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好个人的职责。 3.绿化养护安全管理要求 绿化养护潜在事故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农药喷洒造成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等。 3.1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3.1.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3.1.2上树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1.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3.1.4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1.5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3.1.6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

房地产公司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对分公司在项目园林工程方面的有效管理,规范园林工程的实施程序,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从而提高项目园林工程的整体品质,特制定本“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办法”制定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园林工程施工规范; 2、公司下发的《园林绿化种植现场监督导则(试行)》; 3、公司下发的其他工程管理、招标采购、预结算等制度与管理 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园林工程。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 1、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分公司:本“办法”中对子公司、分公司统称为分公司。 (1)、子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资本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分公司: 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组织。 3、邀请招标:指招标人根据已有的信息,有针对性地邀请数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人,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4、议标:指投标人在发包某些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定招标采购时,直接与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以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第五条“办法”内容 内容包括总则、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附则四个章节,其中第二章包括园林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竣工结算四部分。 第二章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园林设计管理 6.1.分公司应分别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83号文件《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周期标准》之第二部分“市政配套与园林景观工程”、荣盛发展[2004]第45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和荣盛发展[2005]第79号文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工程园林设计单位的选择时间、选择方式(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审批方式和实施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直接委托设计执行上述制度中招标选择设计单位的审批程序)。 6.2.根据公司招标采购制度,对于分公司采用直接委托设计的方式,分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设计委托书,分公司专业工程师予以配合。在下发设计委托书之前,分公司可参照荣盛发展[2004]第66号文件《工程投(议)标人资格审核标准》的规定,完成对拟委托设计单位的预审,并经分公司经理审批。为保证设计方案质量,分公司应要求设计单位完成至少两套设计方案,以备评审选用。分公司必须根据荣盛发展[2006]项字第07号文件《项目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2)》之规定,把设计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分公司认真评审后的设计方案上报公司项目方案评审小组和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核与审批。并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1. 2.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3.引言 1.1.目的 为提升公司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产品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河北绿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使用范围 2.适用于河北绿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配套园林景观工程。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3.1.种子 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重点检查种子的发芽率,种子的配比是否合适。 3.1.1.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乔木应着重检查植物的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分枝点,冠幅),病虫害(蛀干虫、爆发性害虫、根系及树干病害最为重要),土球质量(土球土质、是否散球、是否有假土球),观感质量(破皮、树势等)。花灌木应着重检查高度,冠幅,分枝,叶片质量,茎叶是否有病虫害,根系是否完整,是否有腐烂变质情况 3.1.1.1.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3.2.种植前土壤处理 3.2.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3.2.2.沥青、混凝土、白灰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3.2.3.土壤疏松。 3.2. 4.土壤排水良好,绝对不能出现积水现象。 3.2.5.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地形整 理完成后要仔细检查,数据比对仔细,杜绝出现因施工原因或者图纸原因出现的大面积积水现象。若因为图纸问题要提前与设计监理等沟通。 3.2.6.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 土壤密实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7.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必要时洒水或者防尘网覆盖。 3.2.8.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 度(见表1)。 表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单位:cm 3.3.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3.3.1.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根据土质及地下管线分部合理安排人工或者机械挖掘。 3.3.2.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 显。 3.3.2.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行车道两旁树木可撒整条白灰线, 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3.2.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大全

景观节点做法 置石五类型:园林中的置石依其作用、构成,主要可分为特置、对置、散置、群置、山石器设五类。 特置:选石应体量大、轮廓线突出、姿态多变、色彩突出、具有独特观赏价值,最好有透、瘦、漏、皱、丑、清、玩、拙等特点。特置的选材特别重要,并不是什么石头都可以用来作特置的,要求石材本身应具备一定的观赏价值,能独立成果,或形奇、或姿俏、或花纹绮丽、或雄浑厚重。此外,还要具备一定的体量才行。特置的相地也很讲究:它一般是整体或局部的构图中心和视线焦点。可于入口处作障景或对景,也可置于视线集中的廊间、天井中间、漏窗后面、水边、路口或园路转折的地方,要与周围的环境、尺度、颜色相配。 对置:对置山石的要求、工法仿效特置,在某轴线左右对称布置。其与特置的区别是:特置独立成景,而对置则对称成景。要求对置山石姿态不俗,或体量、形态均相似,或大小、姿态呼应顾盼,共同的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散置:散置在园林中应用的非常普遍,在一般情况下不作为主景,只起点缀、烘托,增加品位的作用。因此,对石材的要求不是很高,但重在组合,组合的优劣决定着散置的成功与否。常用奇数来散置,对石材要求相对要比特置低一些,但要组合得当则要“攒三聚五,散漫理之”。 群置:山顶、池畔、路边、交叉口、大树木,可与特置结合造景跌水处。 实际操作中,常有一些山石体形颇佳,但白璧微瑕,稍有缺陷,或由于运输中保护不善而造成部分损坏。这类山石弃之可惜,可用背景加以衬托,适当配以植物、小品或其他办法加以弥补,弥补的好,常会产生令人惊喜的效果。 景石绿化 1.景石要奇数或三、五块成组搭配。 2.尽可能多地搭配球、草本植物、花卉等来丰富景石。 3.要用植物对景石进行遮掩,做到欲遮还露。 4.景石与主景树的体量搭配要协调,观赏面要自然美观。 5.景石周边植物要富于变化,要有层次,色彩要跳动。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西安国际港务区绿地养护项目 安 全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 ( 包上 ( (钮及 ( 法,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 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3)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 (绿篱 3. ( ( ( ( 时至7 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配比,对人与植物保证安全,严禁使用高毒农药。 (6)喷药车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罐内遗留的药液,解缓罐体腐蚀。

(7)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农药、化肥、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做好使用记录。 4.现场垃圾清理 在绿地保洁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树枝、树叶等杂物,不准将其就地烧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5.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 ( ( ( ( 6. 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须持证操作。 7.现场消防措施 做好绿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港务区绿化养护项目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 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 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纳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 等。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 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五、申请资质审查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 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 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 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 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六)由上级主 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 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 明。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 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 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七、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 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试行证书》使用两年后,城市 园林绿化行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正式资 质审查验收,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验收不 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或予以降级审查,企业应到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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