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如何改革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如何改革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如何改革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如何改革

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班级:2011级财政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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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发展历程与取得的成就。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三、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完善方法

四、结束语

[附]参考文献

[摘要] :税收制度是我国经济管理的核心部分,它伴随着我国经济运行状况及经济管理制度和方法变换

而变化;税制改革,就是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观,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无疑成为最为关键的因素。本文针对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提出改革思路,针对出现的弊端,我们应该结合国情,具体分析,加以解决,协调推进我国税收体制改革。

[关键词]:税收体制;税收管理;改革;问题;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发展历程与取得的成就。

我国财政税收制度从 1950 年到 1994 年期间共进行了五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1950 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总结老解放区税收经验的同时,清理了旧中国不合理陈腐的税收制度,建立符合新中国建设的税收制度。第二次进行税收制度改革是在1958 年,目的是为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和以后经济管理体制发展形式的要求。第三次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是在1973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进行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收制度。第四次税

收改革是在1984 年进行的,改革目的是为了适应当时的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最后一次税制改革是在1994 年,主要是对工商税收制度进行全面整顿,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财政税收制度的整改,我国在财政税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不仅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并且促进了我国预算体制的完善,最终实现了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全面转型。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1、税收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在我国,没有关于纳税人权利的相关规定,只是在宪法第56 条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目前我国各个税种的法律层次来看,我国税种大多是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

式出现,而不是由立法机关来立法,立法的层次很低。

2、相关体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起步比较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相关财税体制的发展与改革。甚至出现税收体系存在缺陷非税收入没有纳入政府收入体系的管理范围的情况。在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形下,漏掉了许多有利于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重要税种,难以做到充分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分配。

3、税收管理中虚假的财务核算和对税收监督管理的不到位。

税收管理过程中出现偷税逃税的社会化和普遍化的现象,税收之间的差额也比较严重。税收的差额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进行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4、企业的纳税和服务意识不够高。

税务机关在整个实践的过程中对于纳税的服务意识不够强烈,对于纳税服务的理解没有上升到一定的层次和深度,都比较狭隘,没能够真正的从纳税人的需求和导向来为他们提供服务。

5、我国财税转移支付方面缺乏规范性。

目前,我国财税转移支付包括三大类支付方式,即专项支付、财力性支付、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支付。中央政府通过这几种支付方式来改善由于经济发展差异造成的财政补贴不均衡现象。但在转移支付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监管制度,使一些腐败官员有空可钻,乱用资金,使得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原则失去了原有效力,无法缩短各地方的经济差距,制约了我国在公共服务方面均等化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完善方法

1、税收管理体制,应通过法律形式公布和实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正式立法,以体现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律严肃性、统一性,保证税收管理体制实施的效率。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税收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的权限。

规范国家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在财政支出方面的责任,使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转移支付财政制度方面更加完善,理顺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体制,使各地方政府的财权与政权相匹配。

2、建立财政税收分级、分权管理体制。

结合我国国情,适当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的预算管理体制,在进一步合理划分税种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地方税实行分类管理,清晰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基本的税收政策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但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税收管理权。这样合理的划分各级政府财政税收体制,有助于调节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财政税收比例,强化政府间财政收支平衡,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的监管压力。

3、,我国国税、地税的征管范围应该加以清晰界定,避免出现对纳税人的交叉管理难的现象,根除地方对中央收入征管的行政干预。从根本上解决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从行政性分权、经济性分权、法律性分权等方面解决。

4、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

政府财政部门应该将转移支付款项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合理搭配款项支付方式,不但可以稳定资金来源,并且可以较为合理的分配资金。首先,政府财政税收管理部门要提高一般性支付的比例、适当调整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合理按排转移支付款项的比例。其次,要从改革财政税收返还和增值税税收分享的角度来稳定转移支付所需资金的来源渠道。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体系,公开、透明的分配财政税收。

四、结束语

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比如税权高度集中对地方的不利限制、税务机构分设带来的征纳成本上升、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弱等。通过采取合理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税收征管范围,以法律形式公布和实施税收管理权限等改革措施,不但可以调动政府管理部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也利于确保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要从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来认识和把握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全面深化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的改革,不断提高我国在财政税收方面的管理水平,确保我国经济发展的健康平稳,促进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附]参考文献

[1] 苗瑞,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现代商业,2011,(7)

[2] 王德平.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初步构想[J].税务研究,2008,(2).

公平与效率理论及其对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启示

公平与效率理论及其对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启示 公平、效率原则是现代税收的两个重要原则,理论上的最优税制既要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只有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才是最好的税制。随着形势发展,我国现行税制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试图通过分析公平与效率理论,对我国目前税收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效率;公平;税收制度;改革 1效率与公平理论 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公平原则,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效率原则,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水平、价格水平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对于指导税制设计有帮助的,最优税收所体现的还是公平和效率两个因素,所谓最优税收也就是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税收。 2形势变迁与我国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与时俱进,适时改革,是维系政策强大生命力的有效保障。我国现行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当时税制设计的基本思路相对于现在的经济形势已经有所不适应。 (1)1994年确立的税制已历经近10年基本上达到了既定目标,也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随着形势发展,1994年税制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这是因为: ①国情变迁。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计划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已基本确立,经济转型进入最重要的阶段。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现象,如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等。其次,为适应WTO的“游戏规则”以及经济全球化,必须运用市场机制等手段包括税收手段来吸引和获取世界性资源,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再次,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越来越显现出强大的带动作用。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不仅是优化我国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必由之路。因此,有悖市场机制与竞争机制的现行税收制度已难适宜新的形势要求,应代之以规范市场机制及平等竞争机制的运行、提高市场效率的新的税收制度。 ②市场变迁。 “短缺”局面已为需求不足、通货紧缩所替代,“短缺”时期形成的税制对经济

税务管理制度57429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各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公司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要求如下: (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二)速传物流、象屿农产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公司税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各单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 (四)各级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1.股份公司税务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公司及股份单体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 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

浅谈国家税收制度的改革

浅谈国家税收制度的改革 浅谈国家税收制度的改革 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税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必须以和谐民生为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的。后来,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著、影响最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 一、不断创新思想理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杠杆之一。税收工作不能就税收论税收,必须把税收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过去,我们的税收观念比较单一,偏重于强调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发挥税收调控经济、促进科学发展方面滞后于现实要求。加快发展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各级的思想解放不深入,观念认识跟不上;面前的机遇认不准,抓不住;面临的形势看不清,吃不透。这就可能丧失一个又一个的发展机遇。所以,观念更新的任务十分紧迫,既要做好“破”的工作,又要积极开展“立”的探索。要破除求稳怕乱的思想,树立紧跟形势发展的时代紧迫感,找机遇,抓机遇,抢机遇,把各种机遇转化为国税

建设的动力;要破除自我满足、自我感觉良好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的思想观念,树立差距意识和忧患意识,找差距,查不足,确定新的起点,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奋发有为的精神;要破除只囿于自我发展、自我评价的思想,树立全面发展和全面竞争的意识,不断地审视周围的发展环境和竞争动态,保持“爬坡”状态,形成自我加压的态势,只有奋进才不致于后退。 二、强化基础管理 健全税收岗责体系。优化简化流程,建立普遍适用的业务操作规程,促进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规范流程节点设置。做到受理、调查、核批在股室间严格分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跟踪监测,及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异常举动,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一旦发现疑点,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把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消除在萌芽之中;改进所得税管理方法。要加强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着重抓好规范收入确认、税前扣除两大环节;对一般税源企业突出行业评估,要完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加强所得税的后续管理,全面提升所得税管理水平;强化涉外税收和出口退税管理。要认真分析涉外税收的新特点、新趋势,研究把握国际税源流动规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涉外企业申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日常控管、与反避税融为一体的跨国税源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反避税工作的新领域。同时,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完善征退联动机制,简化优化退税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支持出口企业发展的同时防范管理风险。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模式(doc 16)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

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整理版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 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第1页共4页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4.2.7 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错填;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论文网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演越烈,传统的财税体制也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财税工作力度,分析原有财税体制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有效的举措来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体制,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财税体制是关于社会资源和收入在人民和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安排,它对社会经济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现行税收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减免税制度,企业享受了各种各样的减免税待遇,就更可能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去追求跨行业的经营。其次,现行税收制度的另一特点就是企业按其隶属关系交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中央企业向中央政府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地方企业则向地方政府交纳所得税。这个政策在客观上鼓励了地方保护行为,对于本地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再次,现行税收制度具有社会行为规范意义,政府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征税,可以为社会树立行为典范,可以有力地促进政府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管理。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 1.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家的财政管理水平,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

了基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方面的成就,主要表现为改进了财政支出制度和加强财税绩效管理,实行由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统一支出;对于财政支出也要进行评估,与税收绩效挂钩。二是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就,主要表现为加强了预本文由收集整理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单一账户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是实行税制转型,主要表现为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改革,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以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实行分税制度,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进行限定。 2.我国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不足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仍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财税管理难以控制,主要表现为有关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有效控制,现行的财税体制缺乏监督机制,财税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监督监管不到位,财税管理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部分地方甚至没有设立财税管理机构,当然也没有专业的财税管理人员。三是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许多地方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四是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不够规范,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存在着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等现象,虽然中央政府实施了分税制度来缓解这些问题,但是仍然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五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税地税合并备受关注。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之后,中国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再次重大改革。这一重大变革对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夯实国家治理的财力基础,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税收征管机构从分设到合并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变迁,可以说每次重大变革都是由当时的客观情况决定的,是时势推动的结果。 先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改革开放后,中央实行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各种财政包干制,这一改革大大调动了地方的发展积极性,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的22%。中央宏观调控所需财力严重弱化,甚至一度出现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款的现象。1993年7月,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提分税制,并于1994年推行。在当时背景下,很难将省级以下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直接转变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机关,而如果仍继续由地方税务机关来为中央和地方筹集收入,在央、地间财政关系没有彻底理顺的情况下,要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几乎不可能。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借鉴国际经验,在征管体制上在各地分设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前者隶属于中央,后者隶属于地方,独享的税种各自征收,共享的税种视情况划分征收。 国地税机构分设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机构分设后,随着新税制的顺利实施,我国税收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迅速上升,从1993年的22%迅速提升至1994年的55.7%,显著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所需的财力。但在运行过程中,国地税机构分设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弊端也越发明显,包括国地税机关之间征管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机构设置重复、纳税人办税不够便利、税收征纳成本高等。 在这个大背景下,再看2018年的国地税机构合并,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必要性。其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加剧了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必要性。2016年5月1日“营

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六章??? 税务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中国税制改革

一、WTO给中国税制带来什么压力? 1、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与WTO要求中国的税制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但是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内容是今年完不成的,因为立法需要很长时间,比如所得税“两法合并”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改革还应是早点好,至少不应该拖得太迟,否则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了。 WTO规则对于一国税制的要求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对外商歧视。在20多年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唯独税收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很不同——税收方面是一直优惠外资的。现在税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对外资歧视,而是对内资歧视。 中国关于WTO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取消和降低重要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要求你拆掉篱笆。加入WTO后,外资市场准入的自由权肯定比现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优惠外商,外商企业可能享有市场开放和税收优惠的双重优惠,但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则变成了税收和市场的双重负担。 我们的税制基本上是符合WTO要求的,并不是说中国加入WTO就逼着你立刻进行税制改革。外方对我们给出的税收优惠从不拒绝,问题是我们自己要不要继续实行这套政策。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毕竟不是让外资打垮本国企业。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企业轻装前进。 2、除了企业所得税,决定或影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税收因素还有那些? 决定企业内在竞争力的很多因素中,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素之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和发达国家惯例相比仍然是退税不足。原因在于我们是生产型窄范围的增值税,产品中还含营业税。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其实仍然征了很多税。从税制上无法实现真正的出口产品零税率原则。所以要真正解决出口产品含税问题,除了提高退税率、扩大退税空间,还需要增值税转型。最好不要通过提高退税率,超过法定征税率,如征17%退18%的办法,那会为人家诟病。改善税制才是正路。不改税制,通过退税硬性实行外贸补贴,结果是两边都扭曲。 3、近来启动的税制改革,是一次与1994年类似的全局性税改,还是局部税种的调整?此次税改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目前是不是改革的良机?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类似1994年那样大规模税制改革的条件。不过,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包括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投资需求不足等新情况,尤其是加入WTO。理论界对税制改革建议的重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等,几乎涉及了税制的所有方面。 4、为什么目前的税改不是一个全局性的改革,却又涉及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税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从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说,中国已经从当时通货膨胀转变为现在的通货紧缩。1994年税改的核心方针是抑制通货膨胀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中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剖析

中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剖析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只有全面实施财政税收改革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平稳增长。 财政税收体制对具体工作实施有着重要影响,只有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从财政税收的作用来看,财政税收的实施可以优化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平衡协调、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我国在财政税收体制的引导下可以更好的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因此财政税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财政税收的政策体制关系到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完善,只有拥有完善的财政税收体制,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顺利推向前进,我国未来才会拥有更加繁荣的景象。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可以更好的维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一、财政支出、预算体制、税制转型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了一系列工作的完善和发展,其中主要体现是国库支付方式发生改变,采取了集中模式,集中支付方式对国库的优化提供了重要思路和途径。 政府米购一直是各级部门关心的大事,通过财政体制改革,政府米购的相关政策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米购过程更加透明,米购模式更加先进

[1] 因此对财政体制改革对深化政策采购制度改革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财政绩效管理一直是政府财政改革的焦点问题,通过财政改革促进政府财政绩效考核的完善,对政府财政绩效考核的力度更大,实施方案更加明确,因此财政制度的优化发展对我国政府各项事业都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必须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达到优化政府各项事业的最终目的。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得到很好的优化,其改变传统的采购模式采取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为政府采购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政府绩效考核的力度加大,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合理的体制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很难实现事业上的突破,根本原因是体制出了问题,没有良好体制的支撑,各项事业很难得到发展。 因此为促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目标迈进,必须不断进行体制改革,只有体制不断完善,才能更好的带动其他事业向前发展。 伴随着我国财政支出体制的完善,支出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调整,我国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主要表现在公共基础设施财政投入加大,科技教育人文方面得到空前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服务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大。 一系列的财政投入改变了我国以往的社会面貌,加快了我国全面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习题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 本章重点难点 1中国现行税收管理权限有哪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如何划分 2如何理解分税制 3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内容 学习目的 1 掌握税收管理体制与税制 2 能分析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因、内容和具体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民族自治区的管理权限的是() A、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税收,可以根据全国统一税法规定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区的税收方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B、个别纳税单位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因生产经营价格等发生较大变化,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C、工业企业利用“三废”和废旧物品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D、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县办“五小”企业,在开班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减半或免征工商税一年 2、下面不属于制定税收管理体制的原则的是() A、节约原则、经济原则 B、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C、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D、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财政体制、保持一致的原则 3、下面不属于国务院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税法的颁布和实施 C、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D、税收政策的指定或改变 4、下面不属于财政部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指定涉外税收的有关规定 C、规定实施细则和解释说法 D、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5、税收立法权全部集中在() A、中央 B、地方 C、财政部 D、中央银行 6行业性的减免税,较大范围内对某种产品的减免税,管理权集中在 () A、中央 B、中央银行 C、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政府 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A 2、A 3、A 4、D 5、A 6、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税收管理权限的是() A、税收立法权 B、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 C、税种的开征活停止权 D、税收的调整权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 ;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

变的财政分水岭。 ;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权的划分有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的区别。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二是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是如何划分的。税收立法权的明确有利于保证国家税法的统一制定和贯彻执行,充分、准确地发挥各级有权机关管理税收的职能作用,防止各种越权自定章法、随意减免税收现象的发生。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可按以下不同的方式进行: 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如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地方税类来划分。有关特定税收领域的税收立法权通常全部给予特定一级的政府。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任何税种的结构都由几个要素构成: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目、纳税环节等。理论上,可以将税种的某一要素如税基和税率的立法权,授予某级政府。但在实践中,这种做法并不多见。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这是一种传统的划分方法,能适用于任何类型的立法权。根据这种模式,有关纳税主体、税基和税率的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更具体的税收实施规定的立法权给予较低级政府。因此,需要指定某级政府制定不同级次的法律。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其中,中央税是指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具体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经济资源包括税源都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状况给全国统一制定税收法律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随着分税制改革的进行,有前提地、适当地给地方下放一些税收立法权,使地方可以实事求是地根据自己特有的税源开征新的税种,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发挥当地的经济优势,同时便于同国际税收惯例对接。 具体地说,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层次是这样的: 1.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即包括全部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记忆口诀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关系 1.税务机关的权利 (1)法规起草拟订权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利(对纳税人的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法予以审批的权力、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力、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力、上诉权等) 2.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 (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6)陈述权、申辩权 (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口诀:税务机关:先起草再管理,征收检查加处罚,保证权利的行使。 纳税人:关键维护自身利。 二、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口诀:开户领票是提供,减免退延是出示,外出停歇也出示。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经济084班前言:我国有四千多年的赋税发展史,古代先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税思想。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对税制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代税收原则遵从“轻徭薄赋和公平税负”,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财政思想引入,为中国确立新的税收原则提供借鉴。新中国成立后,结合社会主义特点,在不同时期税收原则有不同特点。文章通过介绍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得出了其对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启示。这些历史启示对于探寻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税收制度,对当代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安康及国家政权稳固强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税收税收原则税收制度税收改革 一.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税收的发展以及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一部税收史。在这一部分,将通过税收原则的演变,叙述我国税收的发展。其中,税收原则,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古代: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远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秦汉时,分别征收土地税、壮丁税和户口税。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 因此,西周、春秋战国、汉、唐这四个阶段的赋税制度体现“轻徭薄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2.近代:清末时期,内官场腐败,外强国入侵,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割地赔款、官员腐败需要征收大量的税收以保证支出,所以实行重税负原则。北洋政府时期期处于军阀割据时代,战乱频繁,政府并没有处理好计划中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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