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用药指导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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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用药指导记录表科室:临床药师: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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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用药情况记录表

用药情况记录表 住院号:床号:姓名: 性别: 年龄: 诊断:上化疗时间:具体化疗方案: 1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详细方案 一、调整北京直辖市(首都)——将天津市、廊坊市区、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并入北京市。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兴安省————由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大庆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海伦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扎鲁特旗、白城市合并组成。省会齐齐哈尔市。 2、调小黑龙江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大庆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海伦市)。省会哈尔滨市。 3、调小吉林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白城市)。省会长春市。 4、调整辽宁省————由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阜新市、鞍山市区、丹东市区、凤城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黑山县。北宁市、通辽市(不含扎鲁特旗)合并组成。省会沈阳市。 5、设立辽东省————由大连市、盘锦市、营口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合并组成。 省会大连市。 6、设立燕山省————由秦皇岛市、唐山市、承德市、朝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区、凌海市、义县和赤峰市合并组成;省会是秦皇岛市。 7、调小河北省————由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霸州市、固安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宁晋县、新河县合并组成;省会是石家庄市。 8、调小山东省————由济南市、淄博市、泰安市、莱芜市、德州市、滨州市(不含沾化县和无棣县)、聊城市、台前县、范县、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鄄城县、郓城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济南市。 9、设立胶东省————由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东营市、沾化县、无棣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青岛市。 10、设立平原省———由邯郸市、邢台市(不含宁晋县和新河县)、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区、濮阳县、南乐县、清丰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邯郸市。 2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办法资料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设于医务科,由黄勇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日常事务的处理。 2.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6)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30% 2.自费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占总药品采购金额≦5% 3.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与强度不得高于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目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7%,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品规和金额)不低于50%。 4.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应当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四大用药原则。 5.遵循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可参考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使用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三、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所有管床医师所下达的医嘱,以抗菌药物、中成药及专科用药等的临床应用

4.13.3.2.A1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总结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7年1月8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明显; 2、大处方问题存在。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加强审方,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有效降低不合格处方率; 2、向医务科及时反馈意见,加强医师处方管理。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药房审核处方严密性增强; 2、药房不合理处方干预方式、方法趋于合理。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8年1月10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依然存在; 2、医师遴选药物合理性有待改善。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增强审方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审方有效性; 2、向医务科反馈不合理处方新问题,强化医师处方合理性。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改善,但还有待加强监管; 2、大处方问题有所控制。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9年1月8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抗生素使用不合理问题明显; 2、药房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有待继续提高。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向医务科反馈抗生素使用问题,建议加强医师抗生素使用培训力度; 2、加强审方、调配、不合理处方干预人员管理与培训力度。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基本杜绝; 2、医师培训力度增强,知识面和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药事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

药事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科室 药事管理小组活动 记录本 科室: 年度: 科药事管理小组 一、目的 为监督、指导本科室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及时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科室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小组。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能 1、监督本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管理规定和本院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本科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定期调查分析本科室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 5、对科室内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指导和考核本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全科人员掌握抗生素使用原则、权限、使用指标、细菌耐药监测、整改措施等,每月上报抗生素使用情况。7.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 护士、医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药事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立即报告医务科、药剂科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2 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应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临床药师工作记录表应用

随着医院药学工作模式和服务职能的改变,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临床药师制度的提出,临床药师以促进合理用药为核心参与临床工作,确保药物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已成为医院药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这项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临床药师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规范统一的模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查房的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文档记录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临床药学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现介绍如下。 1各类文档记录 1.1查房日志查房日志是以随笔的形式记录查房过程中接触到的临床信息,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采用活页形式的记录本,方便查房时以手持方式正反面书写,大小以能装入白大衣口袋为宜,以便随时进行其他操作。查房日志一般以日期为顺序,记录各床号病人的基本情况,是查房工作的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病人诊疗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如新收治的病人需记录病人姓名、病历号、诊断、拟实行的治疗方案。原有病人需记录在诊疗过程中病人症状的改变、当前的检验值(尤其是阳性值和有意义的阴性值)、用药方案、可能的不良反应等。另外,在查房日志中还可记录临床医生对病人诊断、治疗的各类分析,即临床思维,以利于临床药师回去进一步学习;还需记录临床医生咨询的问题、或需进一步查询资料来回答的问题、临床药师认为可能存在用药问题(如药物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不恰当的给药方式等)需进一步与医生沟通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在查房结束后通过继续寻找证据或与医生讨论解决。查房日志是临床药师开展工作的基础,有快捷、及时的特点,在查房日志的基础上,可以建立其他标准化文档。 1.2药历药历是以查房日志为基础,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病例,以治疗时间为顺序,以药学服务为中心内容而归纳整理的一份临床药学工作文件。它不是病历的重复书写,体现药师工作特色是药历书写的主线[1],完整地写出有质量的药历有利于后期的学习和总结。本院以美国SOAP模式药历为参考,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自拟了一份药历格式(见表1,因篇幅所限,主要将表头内容展示出来供读者参考,并非完整表格,以下同),主要包括药历首页、药物治疗日志和治疗药物总结。其中药历首页部分包括病人的体重、既往用药史、诊断、治疗原则等;药物治疗日志则以日期为顺序,记录病人每天的各类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体格检查)以及用药信息与治疗结果,并对所用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用药疗程等进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药物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同时记录临床药师进行用药干预的过程。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第1篇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第2篇不合理处方点评不合理处方干预

一.医院处方点评小组会同药剂科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行点评。住院部用药医嘱的点评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二.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完整准确地记录点评结果,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如果有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复议。 三.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分析及干预对策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分析及干预对策 本文通过分析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探讨干预对策,旨在提高中药饮片处方合理性,确保用药安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促使患者早日康复。 标签: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干预对策 中药饮片相比于西药,配方灵活,针对个体差异,疗效更全面。但是,中药饮片处方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仅会影响临床疗效,而且可能造成不良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安全[1]。对此,本文通过实践,探讨研究了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及干预对策,现进行如下综述。 1 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指中药材依照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所得的中药,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2]。《药典》则将饮片进行如下定义:饮片指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材,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3]。 目前,中药饮片种类繁多,且规格不一,常见的有8种:①极薄片:厚度低于0.5 mm。②薄片:厚度为1~2 mm。③厚片:厚度为2~4 mm。④斜片:厚度为2~4 mm。⑤直片:也称顺片,厚度为2~4 mm。⑥丝:分为细丝与宽丝,细丝宽度为2~3 mm,宽丝宽度为5~10 mm。⑦段:包括短段与长短,短段长度为5~10 mm,长段长度为10~15 mm。⑧块:即边长为8~12 mm的立方块或长方块[4]。 2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 如今,中药饮片在临床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对临床用药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增加用药风险系数,甚至威胁患者生命。在此,根据临床经验,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中药饮片处方的不合理问题。 2.1 诊断不规范 第一,处方未写中医诊断。 第二,处方上,未写中医证型的。部分中药饮片处方上,仅仅標有病名,未标注病种,由于不同证型患者表现不同,治疗药物也不同,若未根据证型对症给药,难以达到理想疗效,甚至加重病情。对此,处方上,应明确标注证型[4]。例如,感冒包括气虚、风热、风寒等证型。 第三,用药与诊断不符。多见于单味药中,例如,肾结石治疗中,应用番泻叶,此药适用于热结便秘,对肾结石无明显效果。

循证药学在临床用药干预中的应用

循证药学在临床用药干预中的应用 目的:分析循证药学在临床用药干预中的应用效果。方法:介绍循证药学在临床用药干预中的具体步骤与实施过程,对实际的案例和临床效果进行分析并总结。结果:循证药学可促进药剂师提高自身的素质,有利于促进医院药学水平的提高。结论:在临床用药管理中运用循证药学,可保证临床用药干预得以正常进行。 标签:循证药学;用药干预;临床用药;应用 循证药学即实证药学,是近些年来发展起来,可有效提高临床用药护理水平的有效性和实践科学性的方法,循证药学的理念是“准确、慎重、明智”,其内容主要指临床药师将病症结的关键词提炼出来,将相关的科研文献搜集出来,并对其文献进行评价,再将制定出来的临床医疗方案做出评估,以此为基础,再结合医疗技术以及医疗人员的经验,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为其制定完整的临床药物治疗决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研究选取的对象是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被我院收治的临床用药干预患者,共36例,其中男21例,女15例,年龄27~65岁,平均年龄为(37.5±5.7)岁,所有患者都由临床药师进行持证药学干预。比较患者基本资料(年龄、性别、症状等)差异不显著(P>0.05),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首先,药师根据患者情况找出其用药不合理的现象,将需要进行干预的内容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确立下来,其过程主要遵循PICO-S方法,然后结合临床实际的需求,再确定患者需要干预并且解决的问题。 其次,寻找干预内容的最佳证据。只有找到证据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根据其问题制定检索策略,搜集相关文献资料。文献检索范围主要选定于所发表的文献中,而文献的信息源主要包括原始研究、通用信息和评价过的相关文献。如果有发现可采集的证据,则可直接采用,如果临床用药无证据,则需要药师自己建立其证据。当找到相关证据后,还需对所找到的证据进行评价并分析。系统评价是对某一问题进行全面的文献综述。循证药学对于药物安全性与疗效研究证据有着一套自己的等级制度与评价体系。其等级共分为五级,第一级是所有随机对照试验的系统评价/Meta-分析。第二级是单个样本量的足够的RCT结果。第三级则是有对照组的对比设计,但没有采用随即分组的方式。第四级是没有设置对照组的对比。第五级是证据来源于例如临床事例和个案报告等类型的描述性问题,对其进行研究。疗效评价是立足于药物安全性、药物经济学以及临床有效性等多方面的综合合理性的考虑。 最后,将经过分析和评价后的证据应用于临床用药干预中,便可达到最终目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不合理门诊处方的及时干预结果分析

不合理门诊处方的及时干预结果分析 【摘要】目的:分析不合理门诊处方的及时干预结果;方法:选择2013年7月——2014年6月我院门诊医师开出的处方6896张,由药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药师针对发现的不合理处方由专职药师立即与开具处方的门诊医师进行沟通,或面谈干预;结果:经药师认真审核,共发现不合理处方328张,约为所有门诊处方的4.76%。其中不规范处方176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53.66%,药物使用不适宜处方84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25.61%,超常处方68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20.73%。针对不合理处方及时干预,干预次数为328次,干预率100%,门诊医师采纳药师建议修改309处,及时干预成功率94.21%;结论:加强对不合理处方的审核并及时干预,能够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关键词】不合理门诊处方;审核;及时干预 合理且质量高的处方是医疗安全的保障1。《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要认真审核处方的适宜性,并在发现处方存在不合理时,及时告知处方药师,并让药师对处方认真分析,再次确认或开具新处方2。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我院于2013年7月——2014年6月,按照对调剂流程的相关要求,增加了门诊处方审核环节,对不合理门诊处方一一审核,并对不合理门诊处方进行及时干预,其效果显著,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7月——2014年6月我院门诊医师开出的处方6896张。 1.2 方法 药师首先借助PASS系统对所有6896张处方中药品禁忌症、超量用药、药品间的相互作用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警示;其次,药师要对处方中个体化治疗、药物使用量以及药效学等方面是否合理进行认真审核;第三,药师发现不合理处方后,必须立即由专职药师与开具处方的门诊医师进行沟通,特殊情况还要与医师面谈以便进行干预3。 2 结果 通过对所有6896张门诊处方认真分析,共发现不合理处方328张,约为所有门诊处方的4.76%。其中不规范处方176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53.66%;药物使用不适宜处方84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25.61%;超常处方68张,约为不合理处方的20.73%。针对不合理处方及时干预,干预次数为328次,干预率100%。门诊医师采纳药师建议修改309处,及时干预成功率94.21%。其具体情况如表1。 表1 不合理处方及干预情况统计表

不合理处方干预分析2013第四季度

门诊不合理处方干预记录分析 (2013第四季度) 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降低医疗差错的发生率,我院门诊药房药师在审核处方的过程中严格审查用药适宜性,发现不规范或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及超常处方,及时与医师联系,请其进行确认、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并建立不合理处方干预记录,进行登记和分析,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资料 此次分析资料来源于我院门诊西药房2013第四季度(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登记的门诊不合理处方干预信息。根据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等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根据类别统计与分析不合理处方,分析干预情况,并就分析结果进行讨论。 经统计,本季度共登记不合理处方干预信息42例,涉及处方42张。具体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1 不合理处方分类统计表 不合理内容处方数所占比率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符 5 11.90%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不符18 42.86%超剂量用药8 19.05%用药剂量偏小 4 9.52%处方书写不规范 4 9.52%门诊处方超7天用量未注明理由 2 4.76%其它 1 2.38%总计42 100.00% 以上不合理处方干预后共改正例,改正率为100%。

2 分析 图1 不合理处方类别占比饼图 从表1、图1的统计数值可以看出,所占比率最大的不合理处方类别为“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不符”,共18例,占干预登记信息的42.86%,占比与上季度相比高出4.89%。应加强对此类不合理处方的干预力度,造成此类不合理处方的主要原因是医师在开具处方的过程中粗心大意,选点药品时未注意药品规格和剂型,或在选点给药途径时点错,造成处方中出现口服药外用、注射剂口服等错误。 其次,占比率较大的不合理处方类别还有“超剂量用药”,所占比例19.05%,造成此的主要原因是输入时漏输小数点等,此类型不合理处方占比比上季度有所增加,经过与医师的沟通,及时得到有效改正,经干预均已更改。 “门诊处方超7天用量未注明理由”共2例,占4.76%,占比与上季度相比略有下降,有些特殊情况下需要长期用药的情况,处方医师忘了注明理由,审核药师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让其注明理由并签字。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符”所占比例也较高,共5例,占总数的11.9%,比上季度占比略有上升。其中造成“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符”的主要原因为医师开具处方时并不重视处方合理性,认为药物用对就可以,也有情况是病人合并两种以

不规范处方干预方案

不规范处方干预方案 (讨论稿) 我院为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北京市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为配合北京市卫生局开展的医疗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今年起,在药品保障中心门诊药局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旨在提高医院的处方质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对点评处方结果实施干预措施,通过与临床医生的互动,切实做好处方点评工作,实现保障患者的用药合理安全。 一.处方干预的目地 处方干预的目的:减少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优化药物治疗,提高处方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强药物安全性,促进患者疾病恢复。二.处方干预的依据 1. 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2.《北京市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 3.药师要掌握丰富的药学知识和技能,掌握药物治疗与疾病的关系。 三.处方干预实施方法 1.坚持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工作,将点评结果定期上报,点评结果应作为干预性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相关临床医生。 2.坚持每周进行不合理处方统计工作,上报点评结果,通过行政干预手段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3.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即时性干预措施,审方时发现处方不规范问题和不适宜问题,及时与相关医生进行沟通,提出修改建议;若在原处方上修改,修改处留医生的签名盖章。 4.若干预与患者出现矛盾,使干预不得不终止时,将原处方留出,再次与医生进行沟通,避免下次出现重复问题,杜绝用药安全隐患。 5.针对性的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6.设立用药咨询专项电话,及时解答临床关于药品规范名称、药品包装规格,剂型,用法用量,药品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等相关药品信息问题,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 四.处方干预重点问题 1. 药品剂量和用法的正确性的干预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措施:医生未按照常规用法用量开具处方的,与医生沟通提出修改意见,若医生坚持诊疗必须执行该用法时,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并在该药品用法用量处再次签名盖章方可有效。2.处方超量的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措施:处方用量若超过规定的常规用量,与医生进行沟通修改处方,若坚持该用量,医生应在处方上注明用药理由,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3.毒麻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问题医生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措施:未按规定开具的处方,药师可拒绝调配,一定与医生进行沟通修改处方不规范处,方可调配。 3.毒麻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问题 医生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临床用药监控体系

临床用药监控制度 为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临床用药监测评价体系。 1.卫生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临床用药的监测、评价及监管,具体由门诊部组织实施,由药房监管。 2.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确定临床专业的药品比例,每月统计相关数据,对用药比例超标的,按规定扣罚科室相应奖金。 3.充分发挥卫生院合理用药监测体系的作用,认真、及时、准确收集数据,重视金额和数量前10位的药品的监测和分析,特别对异常增量使用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发现不合理使用现象应做积极的干顶,并跟踪整改。 4.定期对抗菌药物专项评价,每季度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分析总结,对不合理用药情况及不合理用药医师进行公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5.实施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对当月使用量前三位、连续两个月用量前三位或连续三个月用量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或其它可疑药品,上报药事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结合疾病流行状态、科室用量走势、按病种用量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使用明显不合理的品种给予停用。 6.实施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进行干预。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如血液制品、静脉用输液、中药注射剂、胃肠外营养、抗菌药物、激素辅助治疗药物的临床使用,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用药、围手术期用药等)进行专项点评,制定改进措施。 7.实施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建立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的登记、报告、分析和处理的程序,通过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来预防用药错误,避免用药错误的再次发生,确保患者安全。 8.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时记录、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对严重不良反应建立处理程序及应急预案。药学部每季度对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因果分析,以降低病人用药风险。

药事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

科室药事管理小组活动 记录本 科室: 年度:

科药事管理小组 一、目的 为监督、指导本科室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及时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科室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小组。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能 1、监督本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管理规定和本院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本科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定期调查分析本科室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

5、对科室内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指导和考核本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全科人员掌握抗生素使用原则、权限、使用指标、细菌耐药监测、整改措施等,每月上报抗生素使用情况。7.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 护士、医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药事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立即报告医务科、药剂科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2 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应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 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 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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