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宗法制与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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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宗法制与中国文化

历史文化与民族学院历史学1班 201016031135 廖勤

【摘要】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宗法制的产生为其又添一份色彩,不仅中华文化内涵丰富,就其宗法制的内涵也耐人回味,影响深远,尤其是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延续至今。

【关键词】宗法制、中国文化、影响

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重要社会制度。它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学术界很多学者对其有深一步的研究,下面是对宗法制、中国文化、及其宗法制对中国文化影响的浅析。

一、宗法制的形成及其性质特征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1,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宗法制源于父权家长制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

宗法制也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础,是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西周统治者之所以制定宗法制,其目的在于使各级贵族的爵位持续不坠也使所辖土地臣民持续不坠[1],“文王子孙,本支百世”(《诗·大雅·文王》),“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诗·大雅·板》)[2],以达到维护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它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核心);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对大宗尽各种义务。宗位有嫡长子继承,次子受分封,宗法制实质上是区分奴隶主贵族的等级,职位等的制度,是实行分封制的依据。宗法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周王: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最高领袖。通过这些不难看出,宗法社会是父系家长制社会;宗法社会的基础是复权;宗法社会是男性的社会;宗法制的核心是“君权”。也是宗法制特征的体现。

二、宗法制的影响尤其婚姻制度

一个制度的诞生都是凝聚无所人的智慧,是智慧的结晶,是文化凝聚

力的一种体现,而往往一种事物的出现对身边环境,大到对整个社会都有一定的影响,好比电脑的普及让人们既欢喜又担忧,因其给人们带来无数方便而喜,因其使人沉迷网络中虚幻世界而忧,故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宗法制也是如此,有利也有弊。宗法制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当时,一方面宗法制保证了当时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大到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祖国的统一大业有促进作用。如周王朝而言,宗法制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础,它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继承权力的制度。分封与宗法制结合起来,密切了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从而达到了维持社会秩序,巩固其统治的目的。另一方面宗法制的影响大到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祖国的统一大业有促进作用。宗法制弊端主要表现在过分的强调宗族、宗法观念,人为划分远近亲疏,又束缚了人的自主发展。不仅如此宗法制渗透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风俗习惯、社会结构的变化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如近人严复在《社会通诊译序》中明确指出:由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其圣人,宗法社会之圣人也;其制度典籍,宗法社会之制度典籍也。……由秦以至于今,又二千余年矣,君此土者不一家,其中之一治一乱常自若,独至于今,箱其政法,审其风俗,与其秀采之民所言议思维者,则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

其体现中国古代两千余年的家国同构的帝制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宗法制对婚姻制的影响。就其春秋时期婚姻制度而言,因其宗法制的出现,婚姻因其而变革。一夫一妻多妾制为形式的婚姻制随之而出现。《礼记?昏义》中提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子之内治。”1另外在从《左传》记载的贵族夫妻称谓中,可以看出春秋延续了西周社会的妻妾制度。如天子正妃为后,庶妻被称次妃、嫔等。不管妻多少,都一定按宗法制度构成成一个等级鲜明的顺序称谓,一旦形成其不可动摇。在《左传?桓公十八年》记载,“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2不难看出女性有至高无上特权,正妻地位之高。都可以看出当时宗法制度对当时社会婚姻制度影响深远,不仅仅改变了家庭婚姻形式,还是女性在家庭地位中权利有了一定的保证,尤其是天子的正妻,为后来皇帝的配偶皇后母仪天下,拥有无上权利,打理后宫,并视为后宫的一宫之主打下一定基础。也从一定程度上激发后宫之争,勾心斗角局面的出现。也引发母凭子贵而后宫争斗局面出现。而春秋时期嫡长子继承就被视为了正统,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均择贤,义均则卜。”3这个时候就有了嫡长子继承,为以后君王依嫡长子继承为蓝本打下基础,也为天子

1陈澔《礼记集说》,中华书局,1989,第501页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第154页

正妻进一步掌握实权提供更好的条件,母凭子贵的说法也由此而代代相传,代代相争。

三、中国文化的内涵及其优良传统

中华文化,亦叫华夏文化、华夏文明,即汉族文化,汉文化。且流传年代久远,地域甚广,以文化圈概念亦被称为“汉文化圈”。中国文化不但对韩国、日本,对东南亚、南亚一些国家如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和地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郑和七下西洋更是加深了这种影响。由此形成了世所公认的以中国文化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随着中国国力的强盛,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国包括亚洲、欧洲在内的一些国家都对中国文化给予了高度的认同和重视。由此形成了中国文化圈。进而出现多方学者到达中国研习中国的文化。因此,使日本的文字、建筑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在韩国,影响最大的是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和明清以后的实学思想,韩国被西方国家称为是儒教国家的活化石。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的精华,不仅在几千年历史中光辉灿烂,在当代中国及亚洲,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为日益众多的国家、人民所重视。传统中国文化中传统纵览: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为中国文化添上不少美丽的色彩。如儒家中礼治、德治、人治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不仅是封建王朝,对现今社会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影响深远。记得学者贺麟在上世纪40年代说过“民族的复兴本质上应该是民族文化复兴,民族文化的复兴,其主要的潮流、根本成分就是儒家思想的复兴,儒家文化的复兴,假如儒家思想没有新的前途,新的开展,则中华民族以及民族文化就不会新的前途,新的开展,”。1可见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学评价之高。

中国传统文化还十分重视修身,即做人之道。在自我修养方面讲求孝、梯、忠、信、礼、义、廉、耻,主张修身养性,“独善其身”.在交往方面强调言重有法,行重有德,“言必信,行必果”等.在义利方面,强调要“见利思义”、“义以为质”、“必然后取”、“先义后利”,认为“放于利而行,多怨”,“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这种思想对于今天抵制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个人完美人格的养成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尊官贵长,任资排辈,格守“尊卑有序、贵贱不衍”的戒条,存在着严重的等级观念、尊卑心理和依附意识,在封建的中国,以皇权、神权、族权、夫权为代表的宗法思想和制度,成为束缚民众的四条绳索,其中皇权又是一切权力的核心和代表,皇帝是最高的主宰。无论是先秦的诸子百家,还是以后的各派学说,虽激杨文字,论争不歇,其主旨在政治上大都是论证皇权应该如何实行专制统治,都是以皇权为核心,奉献给皇权的治国方略。在严重的封建等级制度下,形成了主尊奴卑,官尊民卑,男尊女卑,上尊下卑的人身依附关系。中国传统的等级观念和依

附思想扼杀了个人的个性和创造性,是与发展市场经济格格不人的,要变革传统的等级思想和依附观念不仅有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应寄希望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扬优良传统文化,如“仁爱”、“知变,知变,因变,应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等等。

四、宗法制的作用及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宗法制在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形成一种宗法文化。对当时社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起到推动作用。然而,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不得忽视的,影响形式源远流长,影响极深。它的影响有好也有坏。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极端重视。如:艺术创作讲求的是“家法”;医学讲求“祖传秘方”;政治讲求“天不变,道亦不变”,言必称“三代”,等等[3]。另外,中国老百姓高度重视尊祖敬宗观念。在古人心目中,祖先地位非常崇高,几乎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祠堂用以存放祖先的灵位,同时也只有家族中地位最高的大宗才有祭祀祖先、山川的权利。尊祖敬宗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在更深层次上维系了以宗族为中心的宗法制度。重视血缘亲疏关系,与外国文化不同,比如说伯、舅、姑、姨等称呼,在英语中是没有明确的区分的,我们中国在家族人员的称呼上已经体现出了血缘的亲疏有别的观念,而根据这种区别,家族中人与人的关系亲疏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别。此外,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留有“后遗症”。虽然在这个强调男女平等的年代,大多数地区和家庭已经不在意性别的问题了,但是在某些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存在。宗法制中“立嫡以长不贤,立子以贵不以长”、“门当户对”等观念在现今生活中也影响深远。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和法制的意识多少有些背离。对传统的极端膜拜,不尚开拓,轻视冒险,因循守旧。

宗法制虽早已不复存在,但是宗法制观念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依然还在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某些滞后的观念约束这中国文化的发展,如某些地区依然还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等等。但其尊重祖宗观念深入人心,是中国文化继承优良传统的表现,俗话说:“人不能忘本”。现今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是两面的,我们更应好好加强自身思想建设,提升自身重新认识宗法制,从而真正做到继承和发扬中国文化。

参考文献

[1]邱树森、陈振江,《新编中国通史》[M],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3

[2]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3]冯天瑜,周积明,《中国古文化的奥秘》[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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