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规定

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规定
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规定

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规定

一、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方法

(一)甲级病历标准:病历评分大于90分。

(二)乙级病历标准:

(1)病历评分90分及以下、75分以上。

(2)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见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三)丙级病历标准:

(1)病历评分75分及以下。

(2)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

二、转科的病历,每个科室对本科室及转入本科室前的所有病历内容负责。转出的科室,在患者转出前必须完成本科住院病历的相关内容,转入科室负责监督转出科室的病历质控工作,转入科室有权要求转出科室完善转入前各项内容。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转科、且部分诊疗行为非患者所在科室实施的,相应的病历内容由实施诊疗行为的科室与患者所在科室共同负责,患者住院科室有权要求实施诊疗行为的科室按时完成相应病历内容。

四、相关科室在收到病案科质控人员补充完善病历资料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者,按照《病历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五、病历质量监管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病案科、临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病历质控员等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监管,及时总结、反馈、整改。

(二)病案科每月组织汇总、反馈、通报全院终末病案质量检查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

(三)病案科每半年~1年向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汇报一次全院病案质量监管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和个人,提交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与科主任及病历责任人(书写病历的三级医师)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评优评先、晋级聘用等挂钩。

病历质量奖惩制度(1)

住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 发]2010 ] 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评定标准 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 ] 11号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参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4卫计委)试用版为评分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 )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或非执业 (助理)医师书写。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5)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非操作者签名或无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6)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7)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或手术者未参加讨论。

8)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名。 9)无麻醉记录。 10)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1)缺手术器械清点记录。 12)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出院(死亡) 记录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13)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缺患方签名者。 14)病案首页中主要信息未填写。 2.单份病历评分三9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 历。 (二)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条或者3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历; 2.缺入院记录或非本科内有执业医师证者书写。 3.单份病历评分三7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二、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一)每月对各医生归档病历中判定为甲级病历的,按每份病历15元奖励。 (二)全年 无乙级及丙级病历(在院及归档)的医生奖励200

最新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符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扣10元。 四、 五、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 六、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七、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八、 九、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十、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二、 十三、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十四、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十五、 十六、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七、 十八、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九、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二十、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当月的出院病历需在下月10日前交到病案室,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算起,基础价每份10元,每多一天在原基础上加10元。二十一、每周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带头人)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病案书

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大荔县妇幼保健院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客观、准确、完整、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的责任。病历的书写必须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由医务科组织每月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随时抽查,数量不限;终末病历专人每份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出院病历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及科主任检查后应在出院3天内送病案室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归档病历未检查或无上级医师签字,每份扣科主任1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天内应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以上罚款从该科室的劳务费中扣除,每月结算1次(由病案室负责统计上报医务科)。 三、凡遗失住院病历,给予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除责令其科室和责任人重写、整理及恢复该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和科室共同承担,并通报全院。 四、对故意销毁或隐匿病历者,除给予其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则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已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乙级病案数超过总病案数10%,每份处罚责任科室15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已经过科室质控的住院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丙级病案,每份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科质控人员50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六、病案首页不按《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要求与说明》填写者,缺一项扣主管医师10元。 七、运行病历发现以下问题的每项罚款50元,病历书写未按时限完成

单项可判定丙级病历的42条标准

单项可判定丙级病历的42条标准 病历中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可单项否决判定为丙级病历。 1、首页信息部分空白; 2、漏报传染病; 3、缺入院记录; 4、缺初步诊断; 5、由实习医生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6、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 7、对疑难病的诊断中缺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 8、抢救记录中缺上级医师的姓名; 9、入院记录中缺少辅助检查项目及报告单结果; 10、急、危重病人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 11、首次病程记录中缺鉴 别诊断和诊断依据及诊疗计划; 12、在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3、对急、危重症者未按规定记录病程, 14、疑难危重病例(或住院两周以上)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15、医师接班后未在24小时内完成接班记录; 16、医师在24小时内未完成转入记录; 17、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或有抢救医嘱缺抢救记录; 18、死亡 病历缺死亡前抢救记录;缺死亡讨论记录; 19、放弃抢救的患者无家属同意意见及 签字;自动出院患者,缺患者(委托人)意见及签名; 20、医嘱有涂改; 21、有创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无患者,家属及医师签字; 22、尸检未记录 死者家属同意的意见及签字;

23、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24、中等以上或择期手术无术前讨论小结记录单; 25、无手术前麻醉医师查看病人的病程记录;缺麻醉记录单; 26、在患者诊疗中缺应用自费(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假体、检查、治疗)的同意书; 27、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术前确认; 28、缺手术记录; 29、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30、无手术知情同意书; 31、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32、无麻醉知情同意书; 33、麻醉知情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34、缺出院(死亡)记录; 35、未按时完成出院(死亡)记录(24小时); 36、产科无婴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 37、病历中摹仿或替他人签名; 38、计算机书写病历因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39、缺乏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的辅助检查报告; 40、病历内容有明显涂改; 41、病历记录页不连续,有缺页。 42、缺由主治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XX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病历书写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强化科级病历质量控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医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XX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及《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质控工作,设立病历质控员,制定切实可行质控方案。把好病历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出院病历由主管医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科主任、病案质控员负责对每份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质量问题病历流出科室。 三、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的同时,要加强对病历质量内涵建设的检查力度,

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的时限性;病历形式的规范性;病历内容的完整性。2、对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落实情况。3、突出对应用适宜性临床诊疗技术和合理用药的检查。4、加强对病历中反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进行质量评定,评分≥90 分为甲级病历,评分在75~90分为乙级病历,评分<75分为丙级病历。 五、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组别见附件)检查终末病历,全院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根据抽签随机抽查3个科室运行病历,抽检科室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七、医务科负责监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如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病历质量不认真,敷衍了事,医务科

住院病历质量检查奖罚办法

住院病历质量检查(管理)奖惩实施办法 一、病历质量检查:可由县级专业组织(医政股或城镇居民医保中心)独立随时进行,但以卫生院办公室、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组成病历质量检查小组为主,负责病历质量自查监督、抽查,对各科室病历进行抽查,医疗组负责组织、汇总、反馈。根据卫生院规定进行奖罚,特殊情况报卫生院办公室研究。 二、住院病历等级标准及奖惩方法: 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病案质控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病历书写医生为具体责任人,均为奖罚对象, (一)优秀病历标准及奖励方法: 1、标准:病历评分≥97分。 2、奖励方法:年终按照卫生院有关规定评选优秀病案,颁发证书,通报表扬。 (二)、乙级病历标准及处罚方法: 1、标准: (1)病历评分: 70-89.9分。(2)存在17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见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2、处罚方法: (1)计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 (2)一年内累计3份乙级病案的责任者,当年考核不及格,取消当年晋升资格或绩效考核系数下降一级半年; (3)全院通报。 (三)、丙级病历的标准及处罚方法: 1、标准: (1)病历评分<69分。(2)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 2、处罚方法: (1)计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 (2)当年考核不及格,取消当年晋升资格或绩效考核系数下降一级一年; (3)全院通报。 (四)、对参与优秀病历或乙级病历、丙级病历书写的医生。 三、病案管理: 1、丢失1份病案,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00元。因丢失病案导致赔偿者,当事入承担赔偿数额的5-20%。科室承担50%-80%。 2、对于私自提供借阅、复印、病案内容丢失等,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扣发当月奖金,由此引发纠纷、赔偿,个人承担赔偿金的80%,科室承担20%。 3、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全院通报,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2010-11-17 阅 57768 转 567 分享: 一、病历的组成 (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 1、门诊病历首页; 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 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要求住院医师及时完成;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由参加手术的住院医师立即完成。 (五)、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由住院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具备书写资格);手术记录原则

病历质量奖惩规定(定稿)

巫溪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优秀病历评定标准 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以卫生部《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为评分标准。书写整洁、诊断治疗规范、各项医疗文件记录详细完整、具有较高内涵质量、评为甲级病历且评分在95分以上的病历,可由科室质控员直接推荐,或经院病历质量检查组人员评审后推荐,参加由院组织的每半年的优秀病历评选。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 表》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 者即为乙级病历: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 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手术方案; 3)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4)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 人员查房记录; 5)新开展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医 师签名; 6)缺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7)缺手术记录; 8)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9)传染病漏报; 10)缺出院(或死亡)记录; 11)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12)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3)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5)有明显涂改者; 16)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7)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 的原则性错误

唐河红十字会医院病历质量奖罚制度

唐河红十字会医院病历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医院病历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措施,医院制定了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第一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1)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 (2)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 第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三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三级质控分≥90为甲级病历,三级质控分≥85分而<85乙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为丙级病历。住院病人出院后4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未交扣发责任人20元;遗失病历的扣发3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第四条、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扣20元。 第五条、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未按规定完成扣当时人20元。 第六条、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要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及时书写,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20元。 第七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审核签字。未按要求完成扣责任人50元。

病历质控制度

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为规范我院病历书写管理,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四川省打印病案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病历质控责任 1、医院建立病历三级质控体系,一级质控由科室质控组长负责,二 级质控由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负责,三级质控由医务科质控医师负责。 2、科主任是科室病历质控的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分管护理文书质量, 并有责任对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和护士(护师)是相应病历文书的直接责任人。 3、科主任和护士长应全面把控科室病历的运行情况,把对病历内容 的检查列为每日工作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修正。对于科内病历存在的问题应经常组织科内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4、医务科对运行病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作为病历评比和奖惩的依据。 5、医务科质控医师对出院病历进行第三级质控,检查发现的问题返 回科室修改,并对返修病历记录在案,作为对科室病历评比和奖惩的依据。

6、科室应建立相应的科室病历质控制度,在科内开展病历评比并实 施奖惩措施。 二、病历质控关注的要点 1、病历书写时限: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 入院记录;病史陈述者24小时内在入院记录上签字盖拇指印确认; 2、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二级病历质控并交到医务科(质 控科)。 3、患者入院后,急诊手术前应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非急诊手术病 历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一周内完成(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在院期间每周必须一次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两周至少一次(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4、病历书写中错别字、标点符号运用错误、语句不通顺、医学术语 使用不当、自造简化语、基本格式错误等一律返回修改。 5、双签名:各种同意书,必须由病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盖 手指印),病历中医生的打印签名后必须手写签名确认。 6、病历写作应提高内涵,不能千篇一律复制,查房记录应体现上级 医师查房水平,病程记录应记录病情进展、变化、辅助检查结果、病情相关分析,作何处理措施均应详细记录,包括用药调整、调整原因和药品名称。 7、七吻合。医嘱、病程记录、处方、辅助检查结果、治疗记录(含 医嘱执行记录、手术记录、治疗记录等)、票据和费用清单“七吻合”。

病历考核细则

烟台海港医院 病历质量考核细则 (二○一○年十二月修订). 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直接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病历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极其宝贵的基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为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烟台市病历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特制定病历质量管理细则如下: 一、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对病历质量控制的最高管理组织,下设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 2、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院感科、病案室是在院长及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病案质量控制管理的职能机构。 3、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专业组组长等3~4人组成。 4、临床医务人员是病历质量最基础、最根本的管理者。 二、各级管理组织职责 1、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宏观控制,通过病案管理方案及奖罚措施,督导职能部门及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的工作。 2、医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负责对全院住院病历质量的检查与评价。 3、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管理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具体实施;定期督查,每月进行一次质控汇总,并作出病历质量分析报告,提交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科室;负责对各级人员的质量教育与培训。

4、科室病历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病历质量的审核,按时上交病案室,做到不经审核的病历不出科,不合格病历不出科,每月书写一期自查整改分析报告,科内公布、存档,并上交医务科,以促质量的提高。 5、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烟台市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及相关法律与规章,具体负责对病历及申请单、报告单等医疗文书的书写、检查与管理。 三、奖罚措施 ㈠奖励措施 每月甲级病案率达到100%、返修≤5%的科室,奖励科室500元。 ㈡处罚措施 1、月病案甲级率<90%,处罚科室500元。 2、出现一份乙级病历,处罚科室50元。 3、出现一份丙级病历,处罚科室100元。 4、出现单项否决项目,每项次处罚科室50元。 5、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大于15%,处罚科室100元;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在16-30%之间,处罚科室300元;每月返修病历比例大于30%,处罚科室500元。 6、返修病历应在三日内上交,超过三天每份病历每天处罚科室10元。 7、出院病历未按规定24小时内出科,每超一天每份病历处罚科室10元。 8各类辅助检查、化验单、麻醉及手术记录单等有关记录不合格,每份处罚相关科室10元,所扣分数不列入该病历总分考核。 9、运行病历检查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主任采取抽查方式检查,主要内容有:科室管理(各类记录本)、病历书写的时限性、医患沟通(签字)、跨专业收治病人等内容,每项次不合格处罚科室10元。若因跨专业收治病人引起医疗纠纷,另行处理。 10、发现一份空白门诊病历者,处罚科室50元。

单项可判定丙级病历的41条标准

单项可判定丙级病历的41条标准 病历中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可单项否决判定为丙级病历: 1、首页信息部分空白; 2、漏报传染病; 3、由无资质人员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4、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 5、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 6、首次病程记录中缺鉴别诊断和诊断依据及诊疗计划; 7、对疑难病的病程中缺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 8、抢救记录中缺上级医师的姓名; 9、在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0、对急、危重症者未按规定记录病程, 11、疑难危重病例(或住院两周以上)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12、医师接班后未在24小时内完成接班记录; 13、医师在24小时内未完成转入记录; 14、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或有抢救医嘱缺抢救记录;15、死亡病历缺死亡前抢救记录;缺死亡讨论记录; 16、放弃抢救的患者无家属同意意见及签字;自动出院患者,缺患者(委托人)意见及签名; 17、医嘱有涂改; 18、有创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无患者/家属及医师签字; 18、尸检未记录死者家属同意的意见及签字; 19、二级及二级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20、二级及二级以上手术无单页术前小结;病程记录中无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不能代替术前小结。 21、缺麻醉记录单; 22、在患者诊疗中缺应用自费(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假体、检查、治疗)的同意书; 23、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术前确认并签字; 24、缺手术记录; 25、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26、无手术知情同意书; 27、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28、无麻醉知情同意书; 29、麻醉知情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30、缺医患沟通书、常规医疗同意书; 31、有手术切除物者缺病理诊断; 32、缺出院(死亡)记录; 33、未按时完成出院(死亡)记录(24小时); 34、产科无新生儿脚印记录; 35、病历中摹仿或替他人签名; 36、计算机书写病历因复制原因导致错误、张冠李戴、病变部位错误; 37、缺乏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的辅助检查报告; 38、病历内容有明显涂改;

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一)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抽查单份病历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即判定为丙级病历: (1)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不能通读。 (2)有两处以上明显涂改。 (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4)病历中有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或签名潦草不能辨认。 (5)使用无电子签名的计算机Word文档打印病历。 (6)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 (7)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无对新入、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及审签。 (8)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无对危重、疑难病人的病情分析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及审签。 (9)确诊或治疗困难的病人无以科室为单位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明确的进一步诊疗意见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10)应讨论的手术病例无以科室为单位的术前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手术方案、术中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11)缺手术病人的手术记录。 (12)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的条形码未粘贴在病历中。 (13)治疗措施不正确或不及时而贻误抢救治疗。 (14)死亡病例无以科室为单位的死亡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死因分析和诊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15)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6)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7)特殊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等缺谈话医师签名。 (18)非患者本人签字的同意书,缺患者本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单份病历评分≤69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凡不符合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第四版)、《病历书写规范》若干问题的说明、《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试行)、卫生部关于《病历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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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三者根本利益,杜绝医疗差错、纠纷,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及奖惩办法》。 一、建立健全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病历质量实行动态、长期和有效的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运行和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务科及护理部组成,由院级质控员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归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员组成,负责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运行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4、四级质控组织由业务副院长和各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展评,特别要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实行病历质量监控三级负责制。 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对全科医师的病历质量负总责。 三、病历质量管理标准 依卫生部2010年1月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 四、根据《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由各临床科室质控员对全部归档病历进行评价,由院级质控员抽查临床科室部分运行病历进行评价,强化管理,严格要求。对病历质量监控做到3年内甲级病历合格率达到95%,消除丙级病历。 五、病历质量检查中出现缺陷者,将进行下列相应处罚: 1、病历书写出现缺陷、未达甲级标准的,要求医师对缺陷病历在3天内修订和完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病历未按规定时间修订和完善的,给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 2、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的,责令暂停执业1~2个月,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年内不得进修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一)归档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 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 住院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住院病历经院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85分且<90分,每份扣5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100元;>75 分且≤80分,每份扣200元;≤75分,每份扣300元;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师∶科主任扣款比例为 2.5∶2.5∶2.5∶2.5。住院病历每丢失1页扣50元,丢失整份病历扣500元。出院病历超过7个工作日未上交,扣所在科室300元。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1例扣所在科室50元。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1次扣所在科室 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运行病历 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病历均应为满分;未满分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10。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病情一次; (三)门急诊病历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若缺项、漏项或未按时进行传染病、脑卒中、冠心病报告卡报告的,查实每份扣100元,扣款落实至个人。腹泻门诊腹泻登记本按时登记。 (四)存在少收、漏收现象的,一经查实按少收、漏收两倍罚款。 (五)全院药占比控制在50%以下。 果里镇中心卫生院

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一、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一)病案首页(总计10分) 1、首页空白。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2、门(急)诊诊断填写错误或漏填5分 3、入院诊断填写错误或漏填5分 4、出院诊断填写错误、漏项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5、主次诊断选择错误3分 6、出院次要诊断中有重要遗漏 2分/项 7、出院诊断名称填写不全 2分/项 8、诊断未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 进行正确分类 2分/项 9、诊断符合情况未按实际情况填写1分/项 10、入出院情况填写错误或遗漏2分/项 11、有病理报告,主要病理诊断未填写或填写不全 2分 12、药物过敏空白或填写有错误2分 13、Hbs-Ab填写错误或漏填2分 14、HCV-Ab填写错误或漏填2分 15、HIV-Ab填写错误或漏填5分 16、血型填写错误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17、血型漏填2分 18、输血品种或输血量填写错误或漏填2分 19、输血反应填写错误或漏填 2分 20、抢救次数,抢救成功次数未按实际情况填写1分 21、随诊、随诊期限未按实际情况填写0.5分 22、麻醉方式错填或漏填2分 23、切口愈合错填或漏填1分/项 24、手术操作名称错填5分/项 25、手术操作名称漏填2分/项 26、手术时间错填或漏填1分/项 27、基本项目空白或填写不全3分/项 28、医院感染错填或未填5分 29、损伤或中毒的外部原因错填或未填2分 30、首页无主治医师签名2分 31、首页无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签名2分/项 32、传染病漏报单项否决(乙级病历)(二)入院记录(20分) 1、无入院记录(入院24小时以上)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2、入院记录、再入院记录、多次入院记录未在 24小时内完成单项否决(乙级病历)3、由实习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单项否决(乙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新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等相关法规,规范病历书写,建立病历质量监控组织,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完善病历质量流程,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病历质量组织管理 1、病案三级质控组织: 第一级: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住院总为成员。负责出科前的全部病历质控工作,每月由科主任负责召开一次病历质量管理小组例会,解决本科病历质量问题并有记录,以备后查, 从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四方面对病案质量监控。第二级:病案管理办公室设置病历质检组,主任任组长,由主任指定相关专业人员为质检成员,主要负责归档病案每月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抽查归档病案20—30%)及奖惩工作,检查合格的病案归档上架, 不合格病案通知责任科室及时整改。第三级: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中心专家督导组)和医务部负责每季(抽查归档病案和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10%)对全院病历质量管理各环节监督检查、执行奖惩。 2、建立院、科二级病历质控员队伍: 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中心,质控中心由病案专家督导组成员、病案管理办公室病案质检组成员、各住院科室病历质控员(以上报病案管理办公室为准)组成,形成院、科二级病历质量质控员队伍。强化全院病案基础、环节、终末质量管理和质控。 二、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和质控: 1、病案质控目的: 按卫生部2010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新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通过每月、每季定量抽查全院归档病案、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强化病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确保病案书写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真实性、规范性、科学性。 2、病案质控目标: (1)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 (2)出院病案3个工作日归档率≥95%,出院病案7天归档率100%。 3、病案质控检查方法: (1)病案质量检查标准以卫生部制定的(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为评价标准。

病案管理的奖罚制度

病案管理的奖罚制度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病历质量管理,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各项病历管理制度,完善病历质控运行机制,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及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在医务人员中形成良好的质量意识,我院将实施奖惩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质控奖惩办法 为督促临床医生及时、规范地完成病历书写,做到保护医患权益,医务科每月不定期派专人检查临床医生的运行病历书写,结合检查结果将实行以下奖惩办法。 奖励办法:医务科每季度末将对每月抽查病历检查结果进行累加,并进行季度排名,对前三名优秀科室给予奖励。 惩罚办法:医务科每月将对抽查病历结果进行汇总,对照“赤峰市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发现存在“单项否决”或扣分大于10分的病历对科室进行处罚。 二、全院性病历质量检查奖惩办法 医务科每年组织专家组对我院运行病历,终末病历及科室管理情况进行规模性检查,检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汇总,综合运行、终末病历质量及科室管理的检查结果,对病历书写不合格及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处罚,运行病历处罚依据“运行病历奖惩办法”执行,

终末病历处罚依据“对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酌情处罚。 三、出院病历上交病案室的奖惩办法 为激励我院临床医生严格执行2008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的有关规定,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对于严格执行此规定的科室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1.所有临床科室均为参评成员。 2.严格执行“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规定的将成为入围科室。 3.入围科室按照平均每月每位管床医生的病历数对前三名科室进行奖励。 公式如下:a=入围临床科室每月出院病人总数 b=入围临床科室当月管床医生总数 c=入围临床科室每位医生每月平均上交病历数=a/b 对于违反三天上交出院病历的科室按照2008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及“对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2009年3月30日 医务科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标准与奖惩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内容 (一)基础医疗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政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服务临床一线:医3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⑷、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⑸、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⑹、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⑺、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客观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原则上不借阅。 ⑻、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并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⑼、实施零缺陷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⑽、持证上岗,严格执业准入。 ⑾、抓好特色科室、重点科室质量管理,提高诊断、治疗质量。

2021年病历质量奖惩规定(定稿)

巫溪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优秀病历评定标准 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以卫生部《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为评分标准。书写整洁、诊断治疗规范、各项医疗文件记录详细完整、具有较高内涵质量、评为甲级病历且评分在95分以上的病历,可由科室质控员直接推荐,或经院病历质量检查组人员评审后推荐,参加由院组织的每半年的优秀病历评选。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单项否 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诊断依据或鉴别 诊断、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手术方案; 3)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4)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5)新开展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医师签名; 6)缺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7)缺手术记录; 8)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9)传染病漏报; 10)缺出院(或死亡)记录; 11)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12)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 名; 13)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5)有明显涂改者; 16)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7)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2.单份病历评分<90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历 (二)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规定,病 历中存在3条或者3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历; 2.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无)为丙级病历; 3.单份病历评分<75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三、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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