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_原新

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_原新
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_原新

第29卷第3期2005年5月人口研究

Vol129,No13May200511Population Research 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

原新石海龙

=内容摘要>中国出生性别比自1980年代开始偏高且持续升高,这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男孩偏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经济现状是基础,便捷安全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技术是手段,少生孩子是动因。计划生育政策是促使少生孩子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途径。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并非直接的因果关系。

关键词:出生性别比;计划生育政策

=作者简介>原新,1962年生,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天津:300071;石海龙,1956年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司副司长。北京:100088

1背景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在全国普遍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伴随着生育政策的提出、调整和完善,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与社会的巨大变革,伴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包括生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全国的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从1970年代初的6个孩子以上,降到1990年代初的更替水平,并一直维持在更替水平之下已长达10年以上。中国人口已经完成了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跨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

然而,伴随生育率的下降和有中国特色的人口转变的完成,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逐渐成为中国人口在过去20余年中最显著的结构性变化之一。一般认为,出生性别比的正常范围为103~107。但是,中国出生性别比自1980年代以来开始偏高且持续升高,1982年为107.6;1990年为111.3;2000年更达116.9;18年间增加了7.74%。很多学者(尤其是国外学者)在解释这一现象时,认为出生性别比偏高是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把产生出生性别比偏高这个现象归因为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事实果真如此吗?本文利用因果分析方法,系统阐述中国出生性别比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关系。

2假设与因果分析

211假设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是因果关系,因为至少在一个时期内执行以控制生育数量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导致出生性别比的偏高和升高。

如果这个命题成立,至少以下关系应该成立:第一,有控制生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存在的地方,出生性别比就会偏高;第二,生育调节政策越严格的地方,出生性别比越高。然而,现实中至少有三个矛盾难以解释:

第一,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为什么无计划生育的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当今国际人口演变中已经发生的历史变化表明,无论是自愿的或是非自愿的生育率下降已经成为全球性人口发展的共同特征,少生孩子逐渐成为人们的期望和行为。随着现代受孕、避孕、胎儿性别鉴定、人工流产等技术的进步与普及,为人们满足既要少生,又要实现期望的子女性别结构提供了手段。事实上,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东亚、南亚国家或地区都普遍存在,如韩国、新加坡、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以及

台湾、香港等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并没有以生育政策规定的形式限制家庭生育数量,但是生育率依然下降很快,从1950年代后期到目前,韩国的总和生育率从6.33下降到1.41;新加坡从5.99下降到1.36;印度从5.92降到3.01;香港从4.72下降到1.00。而同一时期,韩国的出生性别比从108增加到112以上;新加坡从108增加到109以上然后又回落到108上下;香港从106增加到109。出生性别比均随生育率的下降出现了偏高或升高的迹象。

第二,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为什么生育调节政策严格的城市地区的出生性别比正常或者偏高程度低,而生育调节政策宽松的农村地区的出生性别比却偏高严重?我国城乡生育政策和生育率变化有显著差异。城镇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0的独生子女政策;农村则广泛采取/第一胎是女孩的夫妇可以再生育第二胎0的政策;老、少、边、穷地区的生育政策则更加宽松。而且,城镇生育率下降的速度和程度都比农村快,城镇总和生育率从1960年代开始下降,1970年为3.28,1970年代中后期达到更替水平,目前徘徊在1.0上下;而农村总和生育率1970年高达6.38,几乎是当时城镇生育水平的一倍,生育率从1970年代开始下降,到1990年代中才达到更替水平,目前保持在1.8以上,城镇实现更替水平的时间比农村早20年。但是,中国出生性别比恰恰是在生育政策相对宽松的农村地区严重偏高,生育政策相对严格的城镇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程度相对较小(见表1)。

表1 中国出生性别比的城乡比较年份城市镇农村1982106.9107.7107.71987110.5113.4113.61990108.9112.1111.71995111.9115.6117.82000

112.8

116.5

118.1

资料来源:1982、1990和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1987和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第三,计划生育和医疗技术条件好的城市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轻,而计划生育和医疗技术相对落后的农村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重。从道理上讲,城镇的计划生育服务场所、公共医疗卫生条件、服务质量都要优于农村,如果想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流产都比农村便捷、安全,甚至成本更低。但是城市居民并不是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的最严重的人群,大部分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

发生在农村居民,尽管其中有些农村居民的行为发生在城市或城镇。综上所述,这些矛盾的出现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地鉴别和思考:农村夫妇甘愿冒更大风险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流产,显然,另有因素在驱动着他们对所要生育孩子的性别进行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不根本取决于有否计划生育政策或计划生育政策是否严格,这在不同国度、不同地区都有广泛的例证。事实上,与落后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存的旧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普遍重男轻女的生育意愿和偏好,成为人们对出生性别进行选择的主要的和强大的动因。同时应该指出,特别在亚洲国家,不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何,人们普遍重男轻女的生育意愿和偏好比世界其他地方表现得更加突出。2.2 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因果分析

可以肯定,出生性别比偏高或持续升高,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基础性因素。中国现时的社会生产力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环境依然构成了男孩偏高的基础,尤其观念性文化因素,新旧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并存,旧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仍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选择和生育行为。二是促进性因素。现代社会少生孩子(无论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的趋势使人们失去或放弃了自然选择孩子性别的机会,只好采取人为的措施选择期望性别的孩子。三是技术性因素。现代受孕技术、避孕节育技术、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为人们选择孩子性别提供了可靠手段。有基础、有动机、有技术保证,共同促成了中国的高出生性别比(见图1)。

12 人口研究29卷

图1 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因素及逻辑关系

2.2.1 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基础仍然具有滋生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条件

表2 有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的生育遗愿(2002年)生育意愿 城市小城镇 农村 合计意愿生育子女数 1.39

1.53

2.01

1.78

意愿生育性别比一孩 125.2 131.7 259.0 171.3二孩101.0111.4106.6104.8总体

108.5

109.8

121.5

117.8

资料来源:陈胜利,张世琨主编1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2002年城乡居民

生育意愿调查1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

男孩偏好依然是中国生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意识和现代观念中,子女性别的男孩偏好,从包括中国在内

的东亚、南亚,到中东以及北非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或地区都普遍存在,这是许多国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社会文化基础。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0、/男尊女卑0、/传宗接代0、

/延续香火0、/养老送终0、/多子多福0、/孝道0、/人丁兴旺0等生育观念根深蒂固,是传统生育文化和生育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现实需求性,又有文化继承性,至今并没有完成根本性的转变,仍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男孩偏好是农民生育需求的核心所在。儿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已经超越了其自然性别的属性,成为家庭生产力、家庭兴旺、家庭地位、家庭延续的象征。据最新资料显示(陈胜利、张世琨,2003),在有生育政策的假设前提下:第一,多数人依然期望生育二个或更多孩子。被调查总体(N =17380人)的意愿生育子女数平均为图2 有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的意愿生育子女分布

1.78个,其中城市为1.39个、小城镇为1.53个,农村为

2.01个(见表2)。比较而言,约有2/3的人想生育二个或更多孩子,约1/3的人只想生育一个孩子,还有4.5%的人不想要孩子(见图2)。第二,存在强烈的男孩偏好,被调查者的意愿生育性别比为117.8,其中,一孩严重偏高,为171.3,农村更甚,为259.0;二孩正常(见表2)。反映出人们不但有性别偏好,而在只要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偏好更加强烈;

在希望生育二个孩子的前提下,最理想的生育性别

组合是儿女双全。第三,生育目的的主流是/传宗接代0和/养儿防老0,分别占被调查者的34.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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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口研究29卷

29.6%,其中城市为38.8%和17.4%;农村为45.3%和30.5%。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依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出生性别比偏高是中国/速成0的生育率转变和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文化观念的必然结果。

决定出生性别比变化的根本是经济因素。事实上,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几乎是和社会经济系统的开放、改革和快速发展同步而行的。为什么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生性别比却在不断升高?首先,在欧洲先发的(老)工业化国家是世界上生育水平最低的国家,但是并没有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从经济基础看,虽然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家族经济逐步社会化,社会经济体系超越了家族经济体系,家族企业虽有名分,但必须置身于社会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在种种制度下运行,本质上丧失了家族的特性。子女在家庭财产的传承中只能得到很小的利益,儿子在家族或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的优势几乎彻底丧失,男孩偏好的社会经济以及家庭基础不复存在。而后发(新)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都曾经历或者正在经历出生性别比偏高。虽然同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是其社会经济体系却是以家族经济为基础,缺乏社会控制,子女有完全的继承权。在儿子的养老功能、家庭经济功能消失的同时,儿子作为家族或家庭经济财富继承者和传递者的功能以及保持家族社会名望和地位的功能被无限强化和放大。所以在整个社会都选择了少生的大背景下,为了家族利益,当然要设法满足生育儿子的愿望。中国虽然社会制度有所不同,但是私营经济的性质与这些国家和地区极其相似。其次,中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经济社会的发达程度还不足以改变人们的男孩偏好观念,儿子在家庭中有现时需求性。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而且私有经济的成份越来越大,私有经济的基础是家庭和家族,这和新发工业化国家几乎完全一致,儿子作为不改变家族经济姓氏的客观需要,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中国60%以上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小农经济体系,也是促进人们想要生儿子的原因,因为农村男人不但是家庭主要劳动力,而且儿子的家庭养老功能依然很强。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我国快速人口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家庭人口小型化后所产生的家庭养老资源短缺问题认识不足,国家相应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严重滞后于群众的需求。目前农村实行的依然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助相结合0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其次,人工流产合法,只要孕者自愿,几乎任何原因的人工流产都可以实施,而且计划生育部门、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个体门诊三分天下。第三,人情社会,执法不严,人际关系复杂,/人情大于原则0,/关系重于规定0,尽管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政府文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非医学原因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是走后门、托关系的鉴定依然存在,更有甚者,有些人为了经济目的专门从事性别鉴定的营生。第四,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0,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第五,保障只有女儿家庭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或者不能充分落实。

2.2.2影响出生性别比的技术方便可得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科学技术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计划生育能为人们提供的安全、方便、快速、优质的服务手段和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可靠。同时,科技进步也满足了人们更方便选择生育孩子性别和随意流产的需要。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现代化的简便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越来越容易得到,如B超机、人工流产技术、药物流产技术等。虽然配置这些设备的初衷是为了计划生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但其滥用也使得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变得越来越容易,手段越来越安全,成本越来越低廉。

2.2.3少生孩子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促进性因素

(1)少生孩子是具有男孩偏好国家和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因素。大量事实显示,生育率、家庭规模和性别偏好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在有性别偏好的国家或地区,性别偏好往往与大家庭规模相互迎合,即性别偏好的满足经常是通过多生育子女来实现;相反,当小家庭规模和低生育率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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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时候,如果男孩偏好没有改变,出生性别比就开始发生扭曲,这种扭曲在人口层面上表现为人口性别比的升高;在家庭层面上则表现为大家庭的性别比趋于正常,小家庭的性别比偏高;在家庭内部,表现为性别比随胎次的增加而快速上升,而且高胎次的出生性别比出奇的高(Park.C.B and Cho. N.H,1995)。

传统上,多生子女几乎是家庭满足期望的孩子性别结构的唯一自然方法和途径。根据国外学者研究,如果在出生性别比为106的假设下,一个家庭要想保证至少有一个男孩,则需要生育1.82~ 1.94个孩子(Steps.M,1963),而中国的政策性总和生育率只有1.465(郭志刚、张二力、顾宝昌等, 2003)。中国的生育水平已经保持在更替水平下十多年,少生孩子已经成为全国大多数人们的生育行为,2000年人口普查,城市家庭的平均规模只有3.01人,镇家庭为3.21人,农村家庭也只有3.38人;而且3/4的城镇家庭和2/3的农村家庭的规模在2~4人之间。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简单化已经成为城乡共同的特征。

(2)少生孩子不单纯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少生孩子使得生育率下降,计划生育政策是导致中国生育率下降的直接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在微观层面上限制家庭规模,宏观层面上控制人口数量及其增长速度)对总和生育率的直接影响强度为-0.831,高于社会经济因素的直接影响强度;而社会经济因素的间接影响较大,主要通过促进计划生育活动为人口控制创造环境(魏津生、王胜今,1996)。在可能影响中国生育率下降的多因素分析中,具有显著意义的指标是人口控制能力,可以解释总和生育率变动的54%(林富德、翟振武,1996)。当然,在不同时期,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率变动的影响是不同的,生育率水平的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呈正相关,但相关性很小;1960年代相关性增大,但转为负值;1970年代仍为负相关,但相关性很弱; 1980年代以来负相关性增强,说明经济发展在不同时期对生育率的影响是有差异的,1980年代以来逐步增强(彭希哲、黄娟,1993)。对过去30年生育水平下降的路径分析结果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在下降,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增强,1970年代计划生育作用是主导,1980年代计划生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二者的作用基本达到平衡,而1990年代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主导作用(陈卫,2005)。计划生育政策对中国生育率降低影响重大,但是这一因素只能解释生育水平下降的一半左右,另一半则要依靠社会经济因素、生育观念转变等因素来解释。

(3)伴随生育率下降出现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并非中国特有。中国不是唯一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国家。伴随死亡率水平,特别是婴儿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孩子的存活概率不断提高,促使在过去半个世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甚至最不发达国家都普遍出现了生育率下降的大趋势(见表3)。这种规律性的变化不是限制性生育政策的结果,而是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等因素的释然。

与此同时,即使是没有生育政策的许多国家也出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见图3)。以韩国和新加坡为例,韩国并没有推行家庭计划(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合作司,2002),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50年代后期的6.33下降1980年代的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41,其出生性别比在1970年代经历了108~110的轻度偏高,在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之后,出生性别比快速上升,1990年达到117,90年代略有下降,但始终保持在110~116之间。新加坡华人占77%,1949年家庭计划协会发起家庭计划活动,在1966年成立家庭计划和人口理事会,负责制定全国人口计划。1972年在全国实施/两子女0政策。随生育率的持续下降,1984年解散政府家庭计划和人口理事会,成立了部门间人口理事会,提出新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如果你能养得起就生育三孩或更多0,同时还颁布了一整套的奖励生育的措施(如父母奖励、减免分娩费、提供托儿所、劝阻人流和绝育等),但是,生育率一直维持1.5~1.7的低水平,出生性别比保持偏高状态。台湾、香港也无不如此。

(4)孩子的养育成本快速攀升是促进家庭少生孩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按照1998年的消费模式和物价水平,我国抚养一个孩子从母亲怀孕开始到16周岁止(包括生活消费、文教消费、医疗消费和

其他消费),平均抚养费为5.8~ 6.7万元,其中城市平均为11.0~13.4万元,农村平均为4.1~4.4万元。如果按照1978年可比价格计算,1978~1998年间城镇平均抚养费增加了241.43%,农村平均抚养比增加了326.98%,20年间城乡抚养费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33%和7.53%(杨魁孚、陈胜利、魏津生,2000)。人们普遍产生了/多生孩子养不起0的认同。

表3 世界、各地区与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和婴儿死亡率的变化(1950~2005年)

年 份

总和生育率

世界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含中国)中国婴儿死亡率(j )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含中国)中国1950~55 5.02 2.84 6.16 6.64 6.14 6.22157591801981731951955~60 4.95 2.82 6.01 6.66 6.20 5.59141431631821571791960~65 4.97 2.68 6.03 6.71 6.16 5.72119331361711431211965~70 4.91 2.37 6.01 6.66 5.99 6.0610426117158131811970~75 4.48 2.13 5.39 6.58 5.67 4.869321105148119611975~80 3.90 1.91 4.63 6.40 5.21 3.32881898139110521980~85 3.57 1.85 4.13 6.28 4.83 2.5578158712795521985~90 3.37 1.83 3.83 6.02 4.44 2.4670137711885501990~95 3.03 1.69 3.40 5.77 4.04 1.9264107111176471995~00 2.83 1.58 3.11 5.46 3.65 1.806186710872412000~05 2.69

1.56

2.92

5.13

3.34

1.83

56

8

61

97

65

37

资料来源:UN Departmen 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 (2003),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2revision (Vol.1comprehensive tables),New York:United

Nations

图3 部分国家或地区出生性别比比较

抚养孩子的成本以家庭支出为主,社会支出为辅,城镇的家庭抚养费和社会抚养费之比为85.6B 14.4,农村为87.7B 12.3,农村的家庭抚养支出比例更大。和1978年比较,同一指标分别为67.9B 32.1和79.0B 21.0。无论城乡,总抚养费中的家庭支出部分的比例越来越高,社会支出部分的比例越来越少。随着教育体制、公共卫生体制、住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普遍提高,可以预见未来孩子的家庭抚养成本还会不断攀升,抚养孩子的家庭负担会进一步增大。孩

16 人口研究29卷

3期原新石海龙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17

子抚养成本的快速上升是刺激少生孩子的重要因素。

3结论

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和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直接关系,二者不是因果关系。出生性别比偏高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这些诸多因素及其产生的综合作用必须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说明。中国有着几千年男孩偏好的传统文化基础,男孩偏好是传统生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育价值体现。在社会经济发展刚刚起飞,总体水平和实力尚不发达的今天,特别是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几千年积淀的社会文化基础不可能在普遍推行计划生育几十年的短时期内彻底改变。旧的传统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依然在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家有男孩0不但是人们生育文化、生育精神的追求,也是体现家庭经济功能、社会地位、财富与宗氏传承的需要,是家族链不至于断裂的必须,这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经济基础。现代技术的发展,使便捷、安全、廉价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成为可能,且方便可得。少生子女不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少生孩子使人们失去了通过多生育子女来自然选择满足家庭理想孩子性别结构的机会,只好借助现代技术达到既要少生,又要生育男孩的预期。计划生育政策是促使夫妇少生孩子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途径。出生性别比偏高不是中国特有,在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东亚、南亚,甚至中东和北非的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出生性别比也偏高。一句话,计划生育政策促成了中国低生育水平的早日到来,加速人口转变的实现,间接地影响了出生性别比偏高。

参考文献:

1陈胜利,张世琨主编.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2002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

2Park,Chai Bin and Cho,Nam-Hoon.1995.Consequence of son preference in a low-fertility society:imbalance of the sex ratio at birth in Korea.Population and Develop ment Review,Vol.21,No.1:59-84

3Sheps,Mindel C.1963.Effects on family size and sex ratio of preferences regarding the sex of children,Population Studies,Vol.

17:66-72

4郭志刚,张二力,顾宝昌等.从政策生育率看中国生育政策的多样性.人口研究,2003;5

5魏津生,王胜今主编.中国人口控制评估与对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6林富德,翟振武主编.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口、环境与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7彭希哲,黄娟.中国生育率转变与经济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1993;2

8陈卫./发展)计划生育)生育率0的动态关系:中国省级数据再考察.人口研究,2005;1

9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各国人口与家庭计划概况(第二辑).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

10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2003.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2002revision(Vol.1 comprehensi ve tables),New York:United Nations

11杨魁孚,陈胜利,魏津生主编.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人民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沈铭收稿时间:2005-03)

ABSTRACT

Sex Preference in Childbearing for Chinese Women

Liu Shuang,Center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Renmin Unive r sity o f China

Using data from two reproductive health surveys in1997and2001and the2000census,this paper examines characteristics and pat-terns of sex preference and sex selection in childbearing for Chi nese women by looking at sex ratio at last birth,pari ty p rogression ratio by nu mber of children a woman has,and childbearing and child survival by different sex combinations of previous children.Sex pref-erence and the subsequent sex selection is the underlying force driving sex ratio at birth to be abnormal.

Abnormal High Sex ratios at Birth and the Fam ily Planning Policy in China

Yuan Xin,Institute o f Pop u lation and DevelopmentResea rch,Nankai University

Shi Hailong,China Nationa l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 ing Commission

A combination of several factors explain the rising sex ratio at birth in China over the past two decades.While the culture of son prefer-ence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 ment are the root cause,decli ning fertility rein forces the p ractice of sex selection through using tech-niques for sex identification and abortion.China.s family plannin g policy is one of the factors,but not the only factor,contributing to fertility decline.No evidence is available to suggest that there is a cas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amily plannin g p olicy and abnormal high sex ratio at birth in China.

Lag and Telescoping:Featuring Fertility Transition in C hina

Li Jianxin,Sociology Department,Pekin g Unive rsity

Jow-Ching Tu,Sociology De p artment,H on gkong Institu te of Technology

One of the major differences in demographic transition between developing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is that fertility transi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lags behind mortality transition.Being the larges t developing country,Chi na has the same situation,but further more, China is also characterized by telescoping of fertility transition,resembling China.s modernization https://www.360docs.net/doc/9c5968651.html,g and telescoping are u-niq ue feathers of fertili ty transition i n China.

Defining Population Security

Zhai Zhenwu and Ming Yan,Cente r f or Population an d Developmen t Studies,Renmin University o f China

Population securi ty,which is different from human security,is a concept proposed by Chinese scholars.It falls into categories of non -traditional area of security,involving security of population itself and of other objects on which population has important influence. Changes in population and demographic factors should be in favour of both subjective and objecti ve securi ty.

M arriage for University Students:Advantages versus Disadvantages

Zhang Xiaobing and Wang Daguan,O ff ice o f Legal System,Ministry o f Education o f China

Wang Xinqing,Party Committee,Ren min Un iversit y o f China

Tan Lin,Institute o f Women.s Stu dies,All-China Women Federation

Hou Jiawei,Center f or Pop u lation an d Development Studies,Ren min Un iversity o f China

Universi ty undergraduate students were virtually not allowed to marry according to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s1990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The regulations were revised in2005,which removed barriers to marriage for universi ty undergrad-uate students.T his has inspired a lot of debate on jurispruden tial explanations for the revision,the right to marry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 ts,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the revision and its challenges to manage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and reproductive heal th ser-vices.For a more formal discussion on these issues,policy-makers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revision,university leaders,researchers, and studen ts are invi ted to write on the related issues.The revision has major jurisp rudential and theoretical implications rather than practical importance.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多元化的政策

09_3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多元化的政策 Multivariate family planning policy in China It has been over two decades since China adopted the Family Planning Policy. However, there still exist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this policy. People mistakenly think that China’s Family Planning Policy equals the One Child Policy, which allows one couple to have only one child. Their impression is that this policy is implemented more strictly in urban areas: in cities where people are better-off, one couple can have only one child, while in the poor rural areas, one couple can have two or three children. Furthermore, they think that the One Child Policy is the cause of gender imbalance. I will now clarify these misunderstandings As a matter of fact, the policy adopted in the early 1980s is a multivariate policy called the Family Planning Policy, or the fertility policy. Its multivariate nature can be proved by two facts. First, the total fertility rate in China now stands at 1.8, which means there is more than one child per family in most areas. For example, there is generally only one child in a family in urban areas, but two in rural areas, and three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some areas, like Tibet, there are no restrictions at all on the number of children a family can have. We can tell from this fact that Chinas Family Planning Policy var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different areas.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汇报材料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 (2012年5月日) 今天,..秘书长和..书记一行专程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鞭策和鼓舞。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一汇报。 一、前一段的主要工作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协作互动、宣传发动、引导带动、查案促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去年十月份以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7.4,与去年同期下降4.28个百分点。 1、开展大宣传,生育文明更加浓厚。坚持立体纵深抓宣传,逐步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生育理念。一是召开会议宣传。市、乡、村三级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大力宣传整治“两非”的措施和成果,不断传递党委政府整治“两非”的态度和决心,始终保持整治“两非”的高压态势。二是利用媒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全方位宣传打击“两非”法律法规,公告“两非”线

索举报重奖制度,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内容,曝光“两非”反面典型,形成整治“两非”的强大声势。在集镇、行政村和交通要道刷写打击“两非”墙体标语上千条,制作固定宣传牌380块,出动宣传车上百台次,张贴宣传公告万余份,发放印刷品20万份,建宣传栏422个,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整治行动。三是组织文艺宣传。以争创生育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行动,组织编排“生育讲文明,幸福进家门”主题文艺节目,赴各乡镇办事处巡回演出30余场,用通俗易懂、直观形象的节目,让群众潜移默化的接受生育新风的感染和熏陶,对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产生了较好影响。 2、树立大导向,利益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开展“四大关爱”、“春雨行动”、“金秋助学”、“计生圆梦”、“幸福家园推进计划”等一系列活动,近两年,市、乡两级共筹措“关爱女孩行动”专项资金140万元,救助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缺人手的“三难”、“四缺”农村女孩家庭1530户,救助资金130万元。二是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组织市直、乡直单位结对帮扶困难计生家庭,市直单位每年各帮扶3至5户,乡镇每年各帮扶20户,每户帮扶资金500元以上,全市每年帮扶困难计生家庭860个,帮扶资金近50万元。三是开展评选表彰行动。计生、教育、妇联、团委、广电等单位每年都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弊端

浅析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 陈锡浩 (学号:20102802320004 10行政管理(1)班) 摘要: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50年代末酝酿,60年代出台。独生子女政策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其人口控制效果与广义计划生育政策相比并无明显优势。新历史时期,该政策模式无论从政策理念、控制效果,还是具体执行方式都面临转型的需求。。 关键词:计划生育;劳动力;老年人;独生子女 正文:中国的老龄化进程若是像大多数发达国家一样,也是一个伴随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均收入增加的自然人口转变过程,那么应对起来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它只需像其他国家一样,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险体系便可。然而,中国的人口转变是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强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使得它的老龄化进程不仅是世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也是转变速度最快的。 按照规律,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然而对中国而言,它不但已经进入了人口结构的“黄金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有很高比例,同时也比其他国家更快地遭遇到了人口老化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生育率大幅下降、年轻人口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放缓。 由于开始年轻人口比例的下降速度超过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速度,生产性人口结构使中国拥有充足的劳动力供应。但随着这一人口转变过程的继续推进,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将越来越低,而老龄人口的增长速度则不断加快。这样的变化给中国社会带来了诸多挑战。 中国的人口结构也相应从早期年轻人口占主要地位的典型金字塔形转变为老年人 口增加、中间年龄人口占主要地位的近乎橄榄形。据联合国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将更趋向于老年人口多于青年人口的倒金字塔形。

论文: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研究

论文: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研究 -- 基于检验两个前提:人口压力和政策有效性 摘要: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高成本执行的公共政策。有两个基本前提:中国面临巨大人口压力,而计划生育政策能有效降低减缓人口增长。基于本研究预测:如目前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下去人口峰值不超过14亿,如计划生育政策完全放开,则人口峰值不超过14.5亿,最多不会超过15亿。因此,中国有条件采取更为宽松的人口政策。超生惩罚在城乡显著减少了人们生育子女数,在城镇显著降低了超生概率。采用30国、中国31省区市横截面数据以及1965-2007年时间系列数据的研究发现: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加、城市化进程以及对外开放可较好地解释出生率的变化,尤其是从1965年至今的持续下降。一个基本结论是,计划生育政策对人们的多生和超生行为有一定遏制作用,但人们的生育行为整体和长期的改变更多地是受非计划生育政策因素的影响。因此,中国需要适时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压力人口预测有效性调整 一项公共政策,肯定有其正面的收益,但同时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高成本执行的公共政策。这些成本至少包括:实施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强制执法或不文明执法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独生子女问题,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不平等,一些理念做法难以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有损中国的国际形象。如果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保持稳定、继续执行下去就要求其正面收益大于其执行成本。这就需要对公共政策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先分析收益的概念框架。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出台的一个直接背景是,中国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而计划生育政策可有效地减缓人口增长。可以这样说,人口压力和政策的有效性构成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基本合理性的两个基本前提。 --------------------------------------- 张善华等79位同学为本研究做了6253份问卷;石彬岚同学为本研究做了大量的图表和计算;王钰鑫、杨茂林、张善华、李晓庆、李小云、李飞、张莹莹、李波等同学为本研究作出一定贡献。作者对这些同学表示衷心感谢。 本文将检验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前提,即从中国未来的人口增长评价所面临的人口压力,讨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性,即是否有效地减缓了人口的增长。 本文第一部分讨论中国人口增长,第二部分讨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性,第三部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讨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一、中国当前的人口压力:基于未来人口预测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政府对未来人口增 。 国所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性,即是否显著地改变了中国城乡居民的生育行为。我们将从中国城乡居民的微观和宏观生育行为来加以分析讨论。 (一)城乡居民生育的微观行为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性 计划生育政策直接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分析人们生育行为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可帮助检验政策的有效性。从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我组织学生主要在郑州市及河南省其他城镇以及乡村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随机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分为四类:城镇居民、乡村居民、城中村居民和大学生。本次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6253份。对城乡居民生育的微观行为研究基于本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 1.超生惩罚对生育子女数的影响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对居民生育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惩罚性措施。问卷询问,超生的惩罚对您

中国计划生育的悲哀

中国计划生育的悲哀----一个乡镇干部的迎检系统理论 计划生育工作“三部曲” 目前计生工作形势严峻:“政策不硬评估太硬;群众不怕干部很怕。”以前是有钱人和穷光蛋可以违法生育,现在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想违法生育绝对不会是难事,以前只有纯女户想违法生育,现在不管是生了什么都想违法生育,就算自己不想生也会被家庭成员逼着生:大家都生你为什么不生?这种状况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时能过关吗?调查员这么牛;群众这么牛,说得不好听点乡镇干部连狗都不如,除了摇头摆尾之外连跳墙都不敢!群众想生育,基层拦不住,报表又不敢全报,全报直接过不了关。尽管检查也很难过关。但是报了就是死路一条,不报还有一线生机:1、可能查不到这个村镇,2、烧香拜佛求菩萨保诺不要抽查到这个地方来,3、走歪门邪道。一句话:计划生育工作不是人做的!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缓和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局面呢?主要还是希望上级能正视现实,调整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率。其次我们自己该做的就是“对策”。除了平时扎实工作,说穿了就是还要会做假。现在流行一句话:假都不会做你搞什么计划生育?有的地方大胆地说:计划生育就是为了应付检查!既然这样,何不大大方方把计划生育迎检摆到桌面上来认真对待? 一、掌握政策、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制造高压态式。 做好基本工作要求所有乡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办主任、村计生专干、微机员、统计员、流管员、法规员)必须掌握政策,苦练内功,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各级抽样调查方案和方法,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贻。业务精了,处理问题游刃有余,钻点空子做点假也不困难。现在是软政策,干部手脚被束缚,群众有持无恐。干部被群众漫骂,殴打现象时有发生。干部受了气,领导和派出所都无能为力,群众受了气,干部就要背时。所以工作积极性打了折。现在唯一可行的就是宣传力度加大,对群众可能有点震慑作用。好多群众违法生育之前都会侧面了解情况: 1、现在计划生育抓得紧不紧? 2、还搞不搞“株连”;拆不拆房子;搬不搬东西? 3、违法生育之后处罚重不重? 这三个问题群众一般都要搞清的,他们也不打无把握的仗。所以宣传车;宣传标语;特别是结合法院经常性执行的同时搞宣传,还是能对群众起到一定的作用。有的干部为了保全自己,和违法生育对象达成协议:只要你在几年之内不把小孩子带回来,不让其他群众知道,配合应付了上级的检查,保证以后少罚钱,包上户。如果能换种政策“不怕你违法生育,生了就从快从重查处,也能对群众起作用,他们也是不会迎风屙尿,顶风作案的。但是谁敢这样做?想引火烧身吗!如果宣传——教育——处罚都达到了一定的力度,情况也许好会好些。在这基础上做好四件事: 1、科学报表,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

摘要:江苏省目前是全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省大多数市县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从1990年起,几乎每年出生的性别比都高于100,到2009年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虽比2008年有所下降,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如果一个国家人口的性别比长期处于偏高状态,不仅是一个重大的人口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大多数学者认为我省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是一个严重的人口问题和社会问题,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举措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控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继续升高,还需要各级政府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健词:江苏省,性别比,现状,原因,对策 引言: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省大多数市县出生婴儿性别比出现偏高状况,特别是到2008年以后,性别比有突破120的迹象,为了控制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

列的措施努力控制出生性别结构,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为了推进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有必要对我省目前出现的性别比偏高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 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并逐渐呈上升趋势。根据有关资料,1982、1990和2000年分别为108。47、111.14和116。86,至2009年上升到119.45,成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程度最大的人口省份。 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演变过程看,从1980年起缓慢上升,苏南与苏北、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差异较小;进入九十年代后,上升速度加快,苏南与苏北、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差异扩大。到目前为止,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了11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空间分布特征 1、区域差异明显。我省经济发达的南、中部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这些地区也是我省人口稠密区,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较紧;我省北部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虽超出了正常范围,得超出和范围较小。 2、出生人口性别比从苏南向苏北扩散。根据2000年我省人口普查的数据,有关学者将13出生的性别比按南、中、北行比较得出,北部、中部、南部渐次升高. 3、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城乡差异显著。具体表现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根据有关资料,1990年,城市、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9、112.1和111。7;到2005年,城市、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2、119。9和122.9.均有所上升。 4、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具有普遍性。依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每个地市级行政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对全国344个地(市)人口性别比数据分析,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具有普遍性。其中有108个地(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个以上,个别地市甚至高达150以上。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特征及原因: 从家庭和生育人群的社会特征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呈现一定的规律性,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另外,既然中国出生性别比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异常偏高现象,必定与这个时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人口政策等变化有关,必定与这个时期的生育偏好、生育行为和生育结果的管理有关。在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地方,首先,有一定规模的男孩偏好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2)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 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文章概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现状,分析了计划生育国策制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问题的对策: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标签:计划生育;现状;困境;对策 尽管计生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人口过多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现在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未来的人口发展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性和复杂性。 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 1、现阶段,“人口众多”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进入了低增长的时期,在未来的20年中,人口增长速度也会逐步减慢,但是在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增长的惯性作用下,我国人口总量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会呈现出一个增长的态势。经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将会达到14.3亿;在2023年前后,将会出现人口总量的高峰期,总数将达到14.7亿左右。在我国经济发展时期,“人口数量过多”一直都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中国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2、老年人口数量不断上升,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 自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的出生率迅速下降,人们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老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1.6亿,并且会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量将会达到总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老龄化与经济发展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使得我们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 3、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加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都普遍存在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大龄未婚男青年屡见不鲜;在乡村的校园里,男孩的比例呈明显升高趋势。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在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广大人民群众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偏远地区,这一传统思想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由于对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问题的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分析,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调研报告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调研报告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he high sex ratio at birth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调研报告 前言: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我县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平衡性别比失调的不良趋势,近期对全县20个乡镇就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了一次认真调查分析。 一、现状 20XX——20XX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指标年份总出生数总性别比一孩性别比二孩性别比 2001 2183 105 98 123 2002 2469 106 100 127 2003 2362 108 104 120 2004 2680 107 103 115 2005 2471 113 113 113

2006 2256 108 1041 15 从上述图表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县总性别比趋于稳中有升,但二孩性别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据统计推测,到 20xx年,全县20——42岁年龄段,男比女多2136人,性别比明显失衡。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一)生育观念的因素。“重男轻女”思想在广大农村仍普遍存在,宗族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观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多数群众认为生个男孩就续了香火,有脸面、有光彩;生个女孩就低人一等。从调查来看,“重男轻女”思想在年龄偏大的长辈及文化程度偏低的家庭中更明显。有的育龄妇女虽然本人文化程度较高,自己也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在长辈们的唠叨声中,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如第一胎生个女孩,就开始想方设法外出生育,生了男孩后才回来;或者未结婚就在外面先生育,结婚后再用欺骗的手法取得一孩生育证(事实已是第二胎),以提高生男孩的概率。 (二)生育保障的因素。由于目前生产力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因此,经济落后的乡镇中部分家庭生育男孩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女儿户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 1、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妇女生育时活产婴儿的性别比,即100个活产女婴对应活产男婴的数量。正常值是102-107,即生100个女婴就要对应出生102-107个男婴。 3、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及危害是什么?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复杂。就目前来讲,受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利用现代医学科技检测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然后选择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性犯罪增加。如果人在性发育成熟后始终得不到婚配,一些自控能力差的男性,在受到不良性刺激和诱惑之后,就可能出现强奸、轮奸等性犯罪行为。二是恶性事件频发。男女婚配年龄段的性别失衡,会使人们情绪烦躁、社会暴力行为多,争吵、斗殴、伤害事件也随之发生。若这种情况长期不能得到改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程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导致青年男女比例失衡,是社会上很多丑恶现象滋生的温床,如同性恋、卖淫、非法姘居等。如果这些社会毒瘤不得到铲除将会阻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妊娠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2)胎儿有严重缺陷;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4)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1)(2)(3)项情形之一终止妊娠的,还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三名以上医生签字,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终止妊娠。

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

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 中国计划生育实施30多年了,虽然独生子女政策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使中国少生了3亿人,推动了经济发展,但也给中国政府带来了诸多问题。 首先,中国人口正在老龄化,从而导致年轻劳动力减少和退休保障体系出现问题。如果中国的年轻人口减少,“世界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就会出现短缺。而工资的上涨将导致国内和国外市场中手工业产品价格大幅攀升。成本的增加可能使中国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外国投资流向其他劳动力更加廉价的国家,进而导致就业机会减少,使失业率上升。 经济发展使中国人口平均寿命上升到2000年的71.6岁,但这也意味着依赖退休金、政府援助和子女赡养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在中国的大城市中一个独生子女要照顾自己的一对父母和4位祖父母,压力显然很重。另外人口老龄化和纳税人减少将导致依靠税收的中国退休保障体系出现问题。 其次,旧有的“重男轻女”观念导致中国新生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据官方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男性比女性多1800万,这个数字到2020年还将增加到3000万。为了生男孩,有的孕妇会进行性别选择性流产。虽然中国政府禁止歧视、虐待和抛弃女婴,但是此类惨剧经

常上演。由于男女比例失衡,单身的男性越发不容易觅到伴侣。在某些农村地区,这种现象甚至催生了绑架和贩卖年轻妇女的违法行为。 第三,独生子女政策执行起来存在很多不平等。经济发展使中国的中高阶层人数不断增加,这些富人有能力交罚款,往往会生两个甚至三个孩子。各个地方的罚款标准也各不相同,在北京生二胎要交10倍于平均收入的罚款,而上海只需要交3倍的罚款。这种不平等现象在既没钱也没“关系”的群体当中引发了极大的不满。 2007年曾有中国人大代表建议将只允许生一个孩子放宽到允许生两个孩子,以解决独生子女政策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问题。中国在山西省和黑龙江省的两个城市进行试点,允许一家生一个以上孩子。令人惊讶的是,30年来这两个城市人口增长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男女比例也比较平衡。这不得不令人思考。

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数量和人口质量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人口发展中的一些结构性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给优化人口结构带来的影响日益突出,已引起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本文从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危害、成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其自然平衡的对策。 一、现状 历次人口普查资料和人口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出生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偏高,并呈持续升高态势,1982、1990和2000年分别为108.47、111.14和116.86,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为118.06。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最高的人口大国,也是发展中人口大国在人口转变过程中出生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国家。 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演变进程来看,1960-1980年代,我国出生性别比围绕106窄幅波动,处于正常值范围;进入1980年代以后,出生性别比总体偏高,且呈现持续升高态势。三十年来,全国出生性别比共升高了12个百分点。 1、1980年代逐渐上升,省际差异相对较小。1982年人口普查时,我国有17个省份出生性别比处于正常值范围,13个省份超过107;1990年人口普查时,出生性别比偏高区域扩大,有6个省份处于正常值范围,24个省份超过107。 2、1990年代快速上升,省际差异扩大。2000年人口普查时,出生性别比升高程度加深,全国只有4个省份处于正常值范围,27个省份超过107,其中11个省份超过120。 3、2000年以来上升趋势减缓,个别省份出现下降迹象,但省际差异进一步扩大。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出生性别比上升速度趋缓,但省际差异进一步扩大,全国只有1个省份处于正常值范围,30个省份超过107,其中安徽、江西和陕西三省出生性别比高居130以上,是全国出生性别比最高的省份。 二、危害 出生性别比是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均衡的重要标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历次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出生性别比长期处于偏高和持续升高状态,偏高程度由轻而重,偏高区域由点及面,偏高人群由乡村到城市,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4000万。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对社会、家庭、民族发展都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正逐渐成为制约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社会危害 如果男女比例失衡的局势得不到扭转,再过十几年将有数千万的男性找不到婚配女性,无法在婚龄期建立家庭,心理人格难以全面健康发展,他们缺少最基本的家庭道德和责任意识,容易滋生各种社会犯罪现象,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风险因素增加。 (二)家庭危害 一方面,处于婚龄期的部分大龄男性为建立家庭,只能从下一年龄段女青年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导读:本文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与分享。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就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供您参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就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她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与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与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就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与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

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就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与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与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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