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现就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分级诊疗有关政策规定

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9号),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宝鸡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指导意见》(宝卫医发【2015】471号),对建立分级诊疗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分级诊疗模式、内容和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特殊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调整内容等都作出了明确

规定(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及城镇参保患者要认真执行上述关于分级诊疗的政策规定,积极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我市城镇参保患者“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二、严格转诊程序

(一)基本医疗保险双向转诊

基本医疗保险双向转诊是指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病情需要,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与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之间互相转诊转院。

(三)双向转诊的程序

1、向上转诊

经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确诊须向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转诊的,由诊治的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的诊治医师出具“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技术转诊单”(附件2)、经科主任审核,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医院转诊管理部门审批后,转入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同时,首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应向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网上上传相关数据及诊疗资料。

2、向下转诊

经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诊治后,确诊须向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转诊的,由诊治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的诊治医师出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技术转诊回转审批单》(附件3),经科主任审核,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医院转诊管理部门审批后,转往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应向基层一级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网上下传相关数据及治疗资料。

三、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和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一)住院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和居民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起付线标准

城镇职工和居民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1800元。

2、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起付线标准

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学生儿童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1100元。

3、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起付线标准

经批准在异地安置的人员在安置地住院的,执行本市统筹区域内城镇职工和居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

(二)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1、城镇职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城镇职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2%;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城镇职工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83%。退休职工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两个百分点。

2、城镇居民(含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城镇居民(含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8%;三级医疗机构62%。城镇居民(含学生儿童)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3、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经批准在异地安置的人员在安置地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执行本市统筹区域内城镇职工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治疗且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在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上转的,上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执行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在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下转的,个人不再缴纳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

(二)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

(三)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住院的,按规定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

(四)向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转院的办法另行制定,新办法出台前暂按原转诊转院办法执行。

(五)双向转诊单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实行全市统一编码,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在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医保信息系统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分级诊疗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人社、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加强勾通协调,全力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市、县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熟悉政策,及时完善信息系统,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经办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配套政策衔接、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2、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把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纳入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协议考核内容,及时对转诊转院病人流向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3、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及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要及时广泛向本部门、本县区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宣传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诊住院。

(三)严格程序,提升服务质量

1、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要成立转诊转院相关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转诊转院内部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完善信息系统,加强转诊转院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

2、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在接收患者住院诊治时,要告知患者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矛盾和纠纷。

六、本通知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分级诊疗制度的工作目标、原则、诊疗模式及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情况

2、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

3、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转诊审批单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

分级诊疗制度的工作目标、原则、诊疗模式及

不受分级诊疗限制的情况

一、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就医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县镇一体化和对口帮扶途径,构建长期稳定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域外转诊比例。2015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患者在二级以上医院诊疗,康复期的患者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互认。

三、分级诊疗模式及内容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病种类型和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或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适宜治疗的医疗服务模式。

(一)基层首诊。所有参加医保和农合的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因病就诊时,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结合病情,根据诊疗常规选择诊疗方式或按分级诊疗病种指导目录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二)双向转诊。双向转诊要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进行。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应及时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上、下转诊事宜。

(三)急慢分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已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三级医院下转和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的病例;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四、不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限制的情况

(一)急危重症、精神类疾病、术后复诊、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不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限制。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

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可直接选择原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二)65岁上老年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长期在外居住、打工的患者,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人员等,以上人群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陕西省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陕西省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3年数据专题报告 2020版

前言 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法人单位数量,生产总值,常住人口数量,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支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 真实状况,趋势、规律,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宝鸡市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现状 (1) 第二节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占全省法人单位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法人单位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宝鸡市法人单位数量同全省法人单位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宝鸡市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7) 一、宝鸡市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生产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宝鸡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宝鸡市生产总值(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宝鸡市生产总值(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生产总值(2017-2019)统计分析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宝鸡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宝鸡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戴征社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研究室)。 上官吉庆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待办、口岸办、关工委、仲裁委、政务信息办、宝鸡展览馆、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外办)、市发改委(物价局、粮食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新闻办;协助戴征社同志分管财政工作。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驻宝部队、武警部队和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徐强同志负责民政、科技、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双拥办、兵役)、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宝鸡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侨办(侨联)、市老龄办、市残联。联系市保密局、市科协和铁路部门工作。 刘桂芳同志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地志办、妇儿工委、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 张敬原同志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分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管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河道委、陈仓物流园区建设管委会、法门寺文化景区管委会、石鼓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集团)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王拴虎同志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市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地震局、西山建委、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 袁军晓同志负责经济贸易和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盐务局、宝鸡供电局、省地电公司宝鸡分公司、市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省无委办宝鸡市监测站。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台办。 丁琳同志负责金融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市招商局(经联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长安银行、农发行、省农村信用社宝鸡办事处及其他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 雷建平同志协助上官吉庆同志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 王琳同志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工作。 卓宇同志协助分管市长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灾后重建及交通项目的争取与衔接工作。

陕西省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陕西省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 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对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做出全面梳理,从常住人口数量,户籍人口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的理解,洞悉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现状 (1) 第二节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宝鸡市常住人口数量同全省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宝鸡市户籍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宝鸡市户籍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户籍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宝鸡市户籍人口数量占全省户籍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宝鸡市户籍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宝鸡市户籍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户籍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陕西省宝鸡市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陕西省宝鸡市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宝鸡市是陕西省第二大城市、西部工业重镇。位于陕西关中西部,地处陕、甘、宁、川四省(区)结合部,处于西安、兰州、银川、成都四个省会(首府)城市的中心位置,是通往祖国西南、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陇海、宝成、宝中铁路在此交汇,是中国境内亚欧大陆桥上第三个大十字枢纽。市域面积18143平方千米。 宝鸡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各类矿产地126处,探明储量的85处;发现各类矿产26种,探明储量的18种;主要矿种探明储量的有:金5.242吨、铜8.6万吨、铅锌250万吨,另外还有大量的硫、磷、硅石、石灰石、大理石、红柱石、煤、石墨等非金属矿种,其中:铅、锌、金是宝鸡的优势矿种,已探明的储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今后探明储量可能更多,潜在的经济价值铅锌5.3亿元,金37.4 亿元。 宝鸡市自元古代至第四纪地层发育齐全,经历多旋回构造变动和岩浆活动以及复杂的质变作用,形成多种内生矿床和沉积矿床,矿产资源丰富。境内已发现矿产资源23种,产地255处,以有色金属矿占优势。有铁、铜、铅锌、镍、金银、钨、铂、汞、黄铁等金属矿产212种,石灰石、电石灰石、大理石、白云石、硅石、耐火粘土、萤石、磷块岩、石英岩等非金属矿产43种。宝鸡地区煤矿主要集中在凤县,有草滩沟、罗钵庵、扈家窑等煤矿,陇县娘娘庙、联游北马坊也有分布。境内地热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渭河谷地、渭河北岸断裂与秦岭山前断裂之间的狭长地带,眉县汤峪是陕西省内著名的温泉疗养地。 金:2007年全市生产矿石约181.80万吨,生产黄金约2095.59千克,可以满足我市市场需求。5个主要金矿企业设采能力接近150万吨/年,按目前金矿设采能力和保有储量可开采12年,由于多年的强化开采和近年来勘查找矿力度不足,使我市金矿后备资源初显紧缺苗头,为稳定黄金生产,急需开展大、中型矿床的深部探矿,扩大资源储量,并补充新的金矿开发基地。我国对黄金矿产资源及矿产品在今后30年内都会出现需求量大,人均占有量不足的局面。我市在规划期间,必须加大勘查投入,促进黄金产业发展壮大,保持其支柱产业地位。 铅锌:2007年生产矿石约130.55万吨,铅锌金属产量约10.0485万吨。5个主要骨干铅锌矿山企业设采能力75万吨/年,以目前保有储量可开采15年以上,从现有全市总体生产能力和今后发展趋势看,尚可满足规划期的需要。但相对一些矿山,资源储备不足,仍须加大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力度。宝鸡市境内的风太地区,铅锌成矿地质条件优越,在规划期可通过加大有色金属矿产的勘查找矿力度,解决规划期和2020年以后我市对铅锌矿产资源、矿产品的需求。保持和壮大其作为我市矿业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地位。 铜、铁:铜、铁矿资源主要以小型贫矿为主,利用难度较大,富铜矿、富铁矿资源仍将长期短缺。除加快我市境内富铜、富铁找矿勘查步伐外,我市对铜、铁矿及矿产品的需求将主要依靠市场外购解决。 锑:有小型锑矿床1处,资源量仅为732吨,需合理规划,限量开采。 汞、银、镉、镓:均属铅锌矿的伴生矿产,特别是镉、镓属稀散元素矿产,资源十分宝贵,在铅锌冶炼过程中对其伴生矿产必须予以回收。 此外,铝土矿、钛矿、优质锰矿、铬矿仍是我市紧缺矿产,需长期依赖省内外调配或进口。 水泥用灰岩:市内水泥用灰岩资源十分丰富,探明资源量比较大,目前全市水泥用灰岩矿山设采能力约1000万吨/年(含目前开始筹建矿山水泥企业),以目前保有储量可开采100年以上,按现有生产能力和今后发展趋势看,完全可满足规划期的需要。但目前陇县、千阳、凤翔等县区水泥用灰岩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致使资源闲置。随着我国西部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水泥等建材市场需求量将会逐年增大,把水泥产业作为我市支柱性

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塔河县法制办公室ⅩⅩ ⅩⅩ,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ⅩⅩ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

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ⅩⅩ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去年,她又按照省、地要求,在责任制的内容上下功夫,量化、细化、深化考核标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地使依法行政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网络,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达,有效保障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上高质量、严要求。ⅩⅩ同志是一名工作叫得硬、思想素质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同志。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和隐蔽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但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她在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此项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塔河县规范性文件和上位法达到了协调、统一。 (三)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她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塔河县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2005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她独立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政协领导和各职能行部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散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塔河县电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证件管理,有效控制证件发放。在办理和发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无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镇(社区),由统筹地区或县(市、区)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确定

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省外住院转诊审批程序。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本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后出省治疗。实行省外转诊患者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 天”行动方案(2013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3]66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14 【实施日期】2013.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2013年)的 通知 (宝政办发〔2013〕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2013年)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20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3〕12号)精神,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2013年较2012年,市区及凤翔县、岐山县PM10年均浓度下降6.5%、NO2年均浓度下降5%、SO2年均浓度零增长、降尘年均强度下降4.2%。其他尚未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县,暂定以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为目标。 (二)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市区、凤翔县、岐山县不少于311天。(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GB3095-1996评价)。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2013年较2012年,渭滨区、金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2%,陈仓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6%,凤翔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5%、8%,岐山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5%、6%,扶风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2%、6%,眉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6%,凤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0%、2%,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5%、0.5%。 (四)基本原则。以关停淘汰、提升改造为重点,加大燃煤企业的烟气治理力度;以旧车淘汰、油品改善为重点,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以建筑工地、物料堆场、道路扬尘为重点,加大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力度;以拆小改大,清洁替代为重点,加大清洁能

宝鸡概况

宝鸡概况 宝鸡,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古称“陈仓”,是华夏始祖炎帝的故乡,周秦王朝的发祥地,素有“炎帝故里、青铜器之乡、佛骨圣地、民间美术之乡”美誉。位于陕西关中西部,地处陕、甘、宁、川四省(区)结合部,处于西安、兰州、银川、成都四个省会(首府)城市的中心位置,是通往祖国西南、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陇海、宝成、宝中铁路在此交汇,是中国境内亚欧大陆桥上第三个大十字枢纽。辖3区9县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域面积1.8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6.25万,其中市区常驻人口91.5万,流动人口8万。 宝鸡地形复杂,山原雄峻,宝鸡境内主要有渭河、嘉陵江、千河、石头河等,以秦岭为界,河流分属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渭河是黄河第一大支流,是宝鸡市境内最大河流。滔滔渭河从市中心穿流而过,成为宝鸡一大景观。 宝鸡现有机械、电子、电力、钢铁、化肥、化工、炼焦、食品、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为我省新兴的工业城市。宝成、陇海、宝中三条铁路在此交汇,是通往祖国西北,西南的交通枢纽 宝鸡位于陕西省八百里平川的西端,也位于黄河支流渭河平原的西端,是我国西部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西北地区一座新兴的中等工业城市,为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东距西

安179公里,与咸阳、汉中、甘肃、天水、平凉等地、市接壤。 宝鸡古称“陈仓”,位于陕西关中平原“八百里秦川”的西端,是中国西北著名的工业重镇、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宝鸡辖十县两区,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人口368万,其中市区人口61万。宝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710毫米。 宝鸡地处陕、甘、宁、川四省(区)结合部,是连接中原与西北、西南的交通要塞,处于四个对称省会城市西安、兰州、成都、银川的中心位置,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宝鸡交通四通八达,陇海铁路、宝成铁路、宝中铁路在此交汇,是新欧亚大陆桥上重要的枢纽城市。 宝鸡,是华夏始祖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因市区东南鸡峰山有“石鸡啼鸣”之祥兆而改称宝鸡。这里是佛、儒、道三家文化的汇集地,以出土佛骨舍利而闻名于世的法门寺在盛唐时期已成为皇家寺院和世界佛教文化的中心。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

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制度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登记参保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要逐一登记以备核查。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 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有责任要求患者先出具《审批表》,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三)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 年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年工作计划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xx年,我办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工作局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纲要》和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司法、监察及宣传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纲要》进行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中心街设立《纲要》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五条,并开通法制广播宣讲《纲要》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办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早动快,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此外,我办又组织监察、司法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等市,对这些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为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依照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三清理”工作,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执法事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初步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个、授权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行政执法依据件,其中法律件、法规件、规章件;行政执法执法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确定项。这些清理结果待进一步清理后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我办会同县监察、宣传及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无证执法以及违规上路等执法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同时也要注重程序不违法,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50病种首诊在基层,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 患了感冒、高血压等常见病,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去三甲医院排队挂号看病?好不容易排到号了,不好意思,号没了!这样的就诊经历,不少人都有过吧!今后,这一就医思维可能要转变了。 昨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批将推出50个常见病在基层首诊试点,即第一次看病就在基层医院完成。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的就医新格局,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患感冒不用去大医院挂号住院更便捷 三甲医院门诊大厅挤满了人,可其中很多都是患感冒、咳嗽、慢性胃炎、颈椎病等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其实,这些病完全可以在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治疗。 此次我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四方面。基层首诊,即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双向转诊,即建立健全转诊渠道、程序和标准,实现不同层级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即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上下联动,即引导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全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对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也有了更明确、清晰的定位。 签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将普及 家庭医生的概念,在美剧中深入人心,现在,这样的就诊制度,也将来到你身边。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将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明确签约服务条件和内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签约服务的对象最开始是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渐扩展到普通人群。也就是说,普通人也可拥有家庭医生。 就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重医附二院学府医院院领导 记者: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意义何在?是否有其必要性? 院领导:由于群众对“看病难”问题反应强烈,但实际上,“看病难”多集中在大型三甲医院,病情轻的患者、病情重的患者都往三甲医院跑,致使很多大型医院的医疗资源不够用,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用不上。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把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明确下来,合理安排、利用好各自的医疗资源,小医院治小病,大医院治大病。同时,让大型医院的就诊患者得到分流,基层医疗机构为大型医院“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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