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光伏反倾销

欧盟光伏反倾销
欧盟光伏反倾销

欧盟委员会6月4日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欧盟的决定阻碍太阳能发电普及

随着太阳能发电成本的下降,部分欧洲国家的太阳能电力价格在不依赖补贴情况下已经可以和火电价格竞争,被称为太阳能电力平价上网,这标志着太阳能发电真正进入商业化阶段。但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有可能延缓甚至扰乱这一进程。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能源政策主任斯特凡·辛格说:欧洲许多光伏制造企业事实上都享受了政府补贴,而政府各种补贴也是过去十年光伏产品成本下降的重要原因。因此,欧盟抓住中国企业获得政府补贴不放的做法不合理。

天合光能欧洲公共事务部门总监容思礼表示,金融危机以后欧洲各国都减少了对太阳能发电的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欧委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税,那么平价上网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原因

第一,经济不景气导致保护主义上升是基本的规律。欧洲债务危机的深化导致欧洲经济陷入新的衰退,政府不得不大幅度削减对清洁能源的补贴。在这样的背景下,欧洲的光伏企业和一些太阳能发电设备厂商便陷入困境,有些甚至倒闭。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欧洲企业便自然而然地诉诸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因此,欧洲光伏业界巨头便向欧盟贸易委员会提起了“双反”调查。

第二,欧盟扬言对中国光伏和无线网络通讯设备征收惩罚性关税,既有保护自己市场和企业目的,也存在利用这一贸易争端向中国施压、促使中国在欧盟感兴趣的一些市场领域加大开放力度的动机。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一面强调只要倾销和中国政府补贴对欧盟市场的损害有确凿的证据,欧盟委员会将不用听成

员国意见就有权开征惩罚性的关税;另一方面,他又声称,如果中国采取措施减少对欧盟的损害,欧盟委员会将会在临时措施实施后考虑其他措施。与中国讨价还价的动机暴露无遗。

第三,欧盟还有一个被多数分析忽视的战略性目标,就是通过征收惩罚性的关税,施压中国通过补贴增加国内太阳能市场的需求。欧盟一直对中国没有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加入有约束力的绝对额碳排放国际协议而耿耿于怀,一直试图通过施加各种压力把中国拉入到他们主导的碳减排体系中,去年曾经提议的航空公司碳减排配额方案就属于此类。在太阳能的发展上,欧盟也一直对于大规模的补贴反而为中国光伏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有怨言,这次利用减少补贴的契机不仅使欧洲太阳能市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需求下降,而且还试图借“双反”将欧盟的市场保护起来,让已经有了庞大生产能力的中国光伏产品倒逼中国政府增加需求端的补贴,而限制对生产者的补贴。

因此,我们看到欧盟委员会启动“双反”非常主动,而且在那么多成员国表示反对意见后仍然坚持固执己见。

可能做出一个折中的裁决

欧盟目前制裁方案不仅没有获得多数欧盟成员国的支持,德国、英国等国已经明确表示反对,而且还引起了欧盟内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反对,因为他们进口便宜的中国产光伏电池板在欧洲组装太阳能设备并从中获利,如果征收高额关税,这些企业将倒闭,由此可能导致20万人失去工作。这些企业已经组成了平价太阳能联盟,并发动了抗议活动。因此,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实际上只是保护了一些在欧盟占据垄断地位的太阳能企业的利益,对于大多数欧盟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是有损害的。

如果欧盟开征“双反”关税,中国不会接受欧盟单方面做出的这种裁决,必然会要求欧盟取消临时性关税,并将启动报复性贸易措施。双方的贸易战将产生“双输”的结果,但是欧盟可能是利益受损更加严重的一方。欧洲目前仍在衰退的泥潭中挣扎,出口对欧洲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对出口的依存度虽然很高,但是我们的内需处于增长阶段,而且经济的回旋余地要比欧盟大得多。欧盟无力与中国打贸易战。另外,欧盟正努力吸引中国对欧洲的投资,包括购买欧洲的金融资产,贸易战显然对双方试图加强的经贸联系不利。

因此,即使欧盟为了面子会先启动临时性关税,但随后将不得不取消,并最终与中国达成双方都可接受的一种安排。目前看来,主要是通过中方主动限制价格的方法获得谅解。

中国频繁遭遇“双反”的警示

尽管笔者判断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将会以妥协的方式终结,但是欧盟频繁的“双反”以及其他保护主义措施已经对中国的出口产业造成了伤害。目前光伏行业不仅风光不再,而且陷入全行业亏损。这对我们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汲取教训:

其一,中国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全球宏观的视野,还应有长远的市场预判。不能够只看眼前的市场状况,将特殊原因火爆起来的市场需求当成长期的发展趋势而盲目投资扩大生产能力,最终将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

第二,中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不能扎堆竞争,竞相削价。这不仅不能获得本应获得的利益,而且还可能将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的市场“撑爆”,引起对方的保护主义措施,最终中国企业将被迫撤出该市场。各个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会应该承担起协调和管理职能,必要时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设置技术门槛,以分散市场的集中度。

第三,欧盟的光伏“双反”提示中国政府需要在新的世界经济形势和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对出口商提供优惠的政策。这一政策已经越来越容易成为外部保护主义措施的借口。我们需要将对出口商和生产商的补贴转向消费端,通过补贴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使生产商不再到国际上削价竞争。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其他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而且符合十八大提出的扩大内需战略导向。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这里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8月6号,一个是今年12月份,这两个时间节点都传递出一个信息,就是对话的大门并没有彻底关闭,8月6号之前双方还有回旋余地,可以避免将惩罚性关税从11.8%增加到47.6%,

另外一个时间点是12月份,在此之前双方可以进一步磋商,避免将临时性关税升级到持续5年的永久性关税。

正如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始终强调的,对话的大门还是敞开的。

我们还是坚持通过磋商解决问题,应当说针对这起案件,不论是行业、企业还是政府是要多轮的磋商,谈判的门是一直开着的。我们也希望欧方能够慎重决定,继续保持磋商渠道的畅通,利用现有的中欧经贸委员会,乃至于更高层的中欧经济高层对话机制推动这些问题的问题。只有通过磋商解决这些问题,中欧双方才能够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影响对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共同合作、共克时艰来解决问题。

中欧光伏贸易争端是近期的热点经贸事件。尽管中国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表态,反对欧盟贸易委员会对华“双反”调查,尽管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将毫不犹豫地维护中国光伏企业的合法权益”,尽管18个欧盟成员国反对征税,但欧委会推动征税计划的态度依旧强硬。对于征税这一结果,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是在意料之中,稍微令人欣慰的是,欧盟还是给双方进一步磋商,预留了空间。

我们再从企业的角度看,欧盟举起贸易保护主义大旗,对于国内的一些中小光伏企业来说,一种现实选择就是撤出这个市场,还有一种选择,就是特色细分市场,自身本来规模也不大,中小企业只要把特色细分市场给占住了,同样也能够生存得很好。

关于欧盟和我国光伏产业的分析

欧盟对中国开启光伏大战的原因 事件概述: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而欧盟为何对中国开启光伏大战,在我个人看来,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经济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希腊等欧盟国家发生了债务危机,欧盟成员国经济发展不景气,各产业包括光伏产业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与影响,与之相反,中国经济一直稳步增长,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光伏产业对外出口额度大,抢占了许多欧盟本土市场,这难免使欧盟方面眼红,心态不平衡,而且光伏产业是一个创新性全球能源产业,欧盟国家不想中国在这新兴产业里占据主导地位,不希望中国能从这个产业链中分得原本应属于他们的利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是欧盟的1/20,但我们的光伏企业在整个全球的光伏产业链中处于中下游,主要从事的是电池块的生产和组装环节,因此我们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价格低廉,这导致了我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上价格低于其本土产品,全部的中国企业占据了欧盟光伏市场的80%,这使得欧盟本土光伏产品难以打开销路。欧盟为了保护其内部本土市场及产业而对中国光伏产业发动反倾销大战。 二、制度原因。 欧盟与中国是不同的国家制度,在欧盟国家眼里,中国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经济也不完全是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市场经济,而欧盟一直以来则崇尚的自由的市场经济,欧盟害怕中国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害怕其政治影响通过这种经济占据的方式得以传播感染,降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其盟国国民心中的地位,影响其政治制度的稳固性。 三、外部原因。 从欧盟方面来说,它本身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存在缺陷,为了弥补这些缺

美国太阳能电池板反倾销反补贴案

美国太阳能电池板反倾销反补贴案 ---立案新闻通稿2011年9月30日,应美国Solar World 公司申请,美国商务部正式对我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是继美钢车轮案后,今年美国对我机电产品发起的第二起双反调查。同时,该案也是我清洁能源产品在世界范围内遭受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 近年,我太阳能电池板及部件出口势头良好,2008-2010年全球出口金额分别为43.7亿美金、136.8亿美金、305.2亿美金,对美出口金额分别为13.8亿美金、16.3亿美金、29.4亿美金,分别占全球出口金额31.6%、11.9%、9.63%。美国是我太阳能电池板第二大出口市场,如我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受阻,将直接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并直接影响近三分之一工人就业。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应对该案,机电商会与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分别于9月14日、9月23日连续在京召开案件应对工作会。目前,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主营出口企业均已开展相关应对工作。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代表,对美国此举表示严重关注,我企业对美出口不存在任何倾销等不公平贸易行为。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通过自主创

新、严格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全球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美方如果采取限制措施,不仅对我产业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损害美国消费者的利益。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行为,呼吁我国政府对欧进行交涉,维护公平的出口贸易环境。 我会将密切跟踪此案,并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组织企业全力以赴应对该案。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机电商会

欧盟对华奥康皮鞋反倾销案分析

欧盟对华奥康皮鞋反倾销案分析 摘要:2015年11月15日欧洲法院下达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普通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例上,判决中国奥康鞋业胜诉。这标志着中国奥康皮鞋公司不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双重胜利。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在欧洲法院获得胜诉有望彻底解决这场官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对中国鞋企国际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欧盟奥康反倾销 反倾销是一种被各国普遍认可的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的贸易措施。随着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是全世界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我国家电、鞋业、光伏等多个行业在扩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不公正的对待。 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裁定中国奥康鞋业公司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胜诉,致使浙江奥康公司历经六年时间最终赢得了胜利,给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树立了榜样。本文详细阐述了奥康鞋业公司胜诉欧盟反倾销案例的始末,分析了奥康公司胜诉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建议。一、奥康鞋业公司胜诉案始末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皮鞋开始大量出口到欧盟各国,由于质优价廉,每年的销售额都较大幅度增加。1995年至2005年,欧盟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6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面对欧盟反倾销的制裁,在国家商务部、中国皮革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奥康公司于当年10月23日正式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从司法程序上对这一明显不公平的贸易决策向欧盟初级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温州泰马、广东金履、新生港元、万邦4家鞋企也跟随奥康联合上诉,理由是欧委会对中国企业出口欧盟鞋类产品的成本分析不准确,成为中国入世5年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辩”。然而,欧盟的反倾销制裁并没有因为中国鞋企的奋起应诉而结束。原本征收两年的反倾销税到2008年10月就应终止,尽管大多数成员国反对,但是欧盟委员会仍然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日落复审”。2009年12月,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欧盟复审决定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制裁再延长15个月,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销税。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税率13%-145%。5月29日,美国两家企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钢格板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此案涉及18家中国钢铁企业,价值9000万美元。 印度对华焦炭反倾销案1997年8月28日,印度商务部反倾销当局对中国出口到印度的冶金及焦炭正式立案调查。印度起诉方为BLA公司,该公司得到印度工商协会的支持,称中国出口到印度的焦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给当地的焦炭行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原因 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贸易保护主义外,还有发起国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一些国家仍然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采取歧视性政策,再加上目前国内产业机构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严重,造成低价竞销的恶性循环。同时,很多被诉企业不应诉也加重了中国企业遭受的反倾销之苦。 看法 面对倾销与反倾销我们关于国际法规发律还处于发展阶段,这样促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所以我们要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 积极应对。反倾销是WTO 赋予的合法武器,竞争对手拿起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虽说令我们难以接受,却是天经地义。在遇到国外反倾销时,国内大多数企业显得漠

欧盟光伏反倾销

欧盟光伏反倾销分析 一.起因: 欧债危机的爆发让欧盟各国用于建光伏电站的补贴大幅削减,这不仅影响到了国内光伏市场的出口,更让其本土的光伏企业生存受到直接冲击。据统计,去年以来,迄今全球光伏领域的60家顶级厂商,已有12家关闭和破产。此番对华光伏“双反”的主角Solarworld 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去年全年亏损额达39.365亿美元(约合235亿元人民币),去年以来已先后关闭了美国和德国的多条光伏组件生产线。欧美光伏企业破产潮的涌现或将倒逼针对中国产品的“双反”举措成为现实,以缓解其企业的生存压力以及破产倒闭后可能引发的就业和人员生活等一系列问题。 7月24日,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正式向欧盟递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按照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程序时间表,在收到反倾销申诉书后,欧盟委员会将在45天内向欧盟各成员国征询意见,在27个成员国中,有14个或以上国家投赞成票,就可以立案。 从法律技术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欧委会接受申诉的贸易案件最终都立案了,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军表示“立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二.该反倾销案与美国双反的比较 1. 申诉方,均为SolarWorld公司。 2. 目前申诉内容有所差异。 2011年美国的双反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而此次提交给欧委会的申诉内容,还仅限于“反倾销”一项。但一般反倾销的调查期是15个月,而反补贴的调查期为13个月。如果9月初欧委会立案,那么两个月后,SolarWorld很有可能再向欧委会提出反补贴的申诉,到时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将遭遇与美国市场一样的“双反”调查。 3. 此次反倾销调查的范围更广。 美国案件的调查范围是“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多晶硅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而中国企业的规避方法是把硅片送到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例如台湾等地,加工成电池片,再拉回大陆进行组装,这样就成为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电池片组装成的电池组件,从而规避了30%多双反税率。因此SolarWorld在向欧委会提交的申诉书中,调查范围指向所有中国大陆生产的多晶硅电池和电池组件,不管其生产过程中应用的是来自哪里的电池片。 4. 影响更大。 美国市场只占到了中国光伏产品20%甚至更低的出口份额,而欧洲则占到了60%-70%的份额。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为204亿美元,如果该反倾销案件立案,将成为中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产业是个巨大打击。 三.有关反对立案的有利力量 1. 欧盟当地的上下游企业是反对立案的主要力量, 但对立案的影响有限。目前,大量中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是从欧盟进口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同时其销售和安装也主要是依靠欧盟当地的企业,如果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欧盟当地的上下游企业的利益,都将受到牵连。 中国光伏企业推动行业上下游的相关利益方企业在欧洲成立了AFASE联盟(太阳能协会),这一联盟由70多家光伏原材料、设备制造商和项目开发商组成。但欧委会在立案之前只会向欧盟当地的电池片生产企业征询意见,因为他们是案件的“利益相关方”,因此上下游企业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欧委会的决策。 2. 部份欧盟成员国反对立案。像保加利亚、荷兰和希腊等欧盟成员国均没有光伏电池生产

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的区别

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的区别 (一)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适用反倾销措施所规定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存在对一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此类产业建立的“实质阻碍”,而对于保障措施来说,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对一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实质损害”与“严重损害”有何区别?首先看其定义。根据惟一给出“实质损害”定义的美国反倾销法的解释,是指“并非无关紧要、菲实质性或不重要的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是指倾销或补贴产品虽未对民族产业造成损害,但根据各种迹象判断将会发生实质损害,这种迹象不是出于猜测而是基于一种能明确地被预见得到并且已经迫近的有关事实。“实质阻碍”是指倾销尽管未对进口国国内相关行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但实际上已严重阻碍了进口国的一个新兴行业的建立。《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严重损害”是指进口产品对国内某一工业总体性的重大伤害;“严重损害威胁”是指这种严重损害是明显的、即将发生的,在确定“严重损害威胁”时,不能建立在主观断言、推测或极小可能性基础上。 (二)适用的原则不同。 反倾销税的征收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约束,都是对特定国家的产品征收的。而保障措施原则上必须是非歧视性的,不允许针对某一特定国家的进口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协议》第2条明确规定,保障措施必须以非歧视的方式实施,即保障措施只针对进口产品,而不论其来源。这一规定对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保障措施的选择性和非歧视性的争论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案。但第5条允许有两个例外,一是保障措施委员会如果认为从某成员的进口在代表时期内相对于进口增加总量不成比例时,可以违背非歧视性原则有选择地分配配额;二是根据GATY其他规定的措施可以不受这一约束。如果成员在加入WTO时承担选择性保障条款,可以歧视地实施保障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障措施的选择性实施打开了一扇小窗户,在实践操作中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 (三)适用的措施不同。 反倾销的主要实施手段是征收反倾销税,而保障措施的实施手段较多,除了征收关税外,可采取数量限制措施,如配额等。 (四)针对的行为不同。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一样,都是在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针对进口产品可以采用的贸易救济方式,但是它们针对的行为不同。反倾销针对的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因此WTO 《反倾销协议》没有要求进口方对出口方进行补偿,也未规定可以报复。 而保障措施针对的主要是公平竞争行为,是WTO框架下允许在公平贸易条件下保护国内产业的唯一合法手段。因此,WTO《保障措施协议》第8条规定,提议实施保障措施或寻求延长保障措施的成员,应依照第12条第3款的规定,努力与它与可能受到该措施影响的出口成员之间维持与在GATTl994项下存在的水平实质相等的减让和其他义务水平。为实现此目标,有关成员可就该措施对其贸易的不利影响议定任何适当的贸易补偿方式;如果各成员方在依据协定第12条第3款的磋商后30日内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在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条件下,则受影响的进口成员方在保障措施采行后一定时间内有权暂停对实施保障措施的成员方履行其在CATTl994项下规定的水平实质相当的减让或其他义务,以作为报复。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 事件概述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根据规定,欧盟须在9月6日前决定是否立案。[1]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 事件详情 7月2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华“反倾销”调查申请。由于欧盟市场的重要性,中国光伏企业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正式发表联合声明,强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呼吁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力求阻止欧盟立案。8月13日,商务部紧急召见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入京,共商对策。四巨头提交《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8月17日,商务部受理了对欧盟多晶硅企业的双反申请,将在一个月后宣布是否立案。8月30日,在距离欧盟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不足10天的关键时刻,默克尔4年之内第6次访华,当天,与外界“默克尔将避谈光伏”的猜测截然相反,利好消息最终传出:中国与德国同意通过协商解决光伏产业的有关问题,避免反倾销,进而加强合作。8月31日,欧盟却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确认将对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9月4日,商务部临时取消与四大巨头的光伏业会议,业内揣测事情可能有所转机。9月6日,中国等来了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的正式立案。[3]9月10日,中国商务部援引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的话透露,商务部近日将派出副部长级代表团赴德国、法国和欧盟,就光伏电池案与后者交涉。[4]欧盟贸易总司司长表示,此案是欧委会根据企业申请并依法律程序立案调查,不对结果有任何预判;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在立案调查的同时与中方进行磋商讨论。[5]9月14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就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案进行磋商。[5]9月17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欧盟委员会已经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但她仍然坚持通过对话政治解决中欧光伏贸易争端。[ 事件影响 对国内 光伏产业命悬一线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将给中国光伏业带来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仅在美国对中国实施的“双反”案后,中国就有80%以上的多晶硅企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案例分析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案例分析 组长:周星雨 组员:白忠伟荆世煜李飞袁瀚杜磊郭常虹 【案情】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根据规定,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盟须在9月6日前决定是否立案。 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正式发表联合声明,强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呼吁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力求阻止欧盟立案。 8月17日,商务部受理了对欧盟多晶硅企业的双反申请,将在一个月后宣布是否立案。 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

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将给中国光伏业带来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 【分析】 1,什么是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2,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3,什么是“双反”? 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例分析

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例分析 摘要:随着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上对中国出口的该产品的反倾销事件也越来越多。2010年9月30日,应欧盟不锈钢无缝钢管工业保护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3%~71.9%的反倾销税,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对外贸易造成了损失。 关键字:反倾销不锈钢无缝钢中国欧盟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9月30日,应欧盟不锈钢无缝钢管工业保护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100、73042200、73042400、73044100、73044910、73044993、73044995、73044999、73049000。这是欧盟2010年发起的第7起对华反倾销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初步选定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欧盟给出了以下经认定的调查结果: 1、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持续地以低于欧盟产业产品的价格在销售。此外,在调查期,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达21%~32%,中国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增长了7.9个百分点,占整个欧盟市场份额的18%以上。因此,一方面,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对欧盟产品产生了价格抑制;另一方面,进口产品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提高也使欧盟产业扩大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和增加销售量的目标成为泡影。 2、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份额增长是以损害其他国家进口市场份额和欧盟产业市场份额为代价的。中国进口产品所增加的7.9个百分点的市场份额可分为欧盟产业失掉的3.6个百分点以及自其他国家进口失掉的4.3个百分点。 3、如果没有倾销进口,欧盟产业的产量和销量本来会比实际的产量和销量高很多,因此,不能认为导致欧盟产业遭受损害的主要因素是欧盟产业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而不是倾销进口,因为欧盟产业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与不断增加的倾销进口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4、在调查期就业人数减少了8%,并且每名雇员的平均劳动成本削减了2%。 2011年6月2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0%~71.5%的临时反倾销税。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11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3%~71.9%的反倾销税。 案件分析: 一、知识点链接 (一)倾销:指出口到东道国市场上的产品价格按低于国内的价格销售,致使当地市场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和威胁。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引言 上海证券报9月28日讯欧盟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中钢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与刚刚召开的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

浅析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

浅析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 文/母龙盼 2013.03 摘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出口不断扩大,继而引发了国际贸易摩擦。近期欧盟、美国分别对中国光伏产业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使我国光伏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国的光伏企业一方面应该积极应对,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勇于和国外先进技术产品竞争。 关键词:光伏欧盟美国“双反”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紧密,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国力的逐渐强盛和国际影响力的逐渐增大;另一方面,诸多的大国贸易问题也凸显出来。面对中国的崛起,各个贸易大国开始对中国作了更深层次的贸易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贸易诉讼。从近些年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等一系列要求可见中国大国崛起路将充满挑战。而最近的光伏“双反”则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中国光伏产业遭遇“双反”的背景 由于近几年国际石油、天然气、煤炭价格频繁暴涨,这促使各国开始寻找替代能源,于是太阳能成为不二之选。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称作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简称光伏。至201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电池年产量增长约6倍,我国抓住发展新能源的契机,加大发展新能源产业,基本提供了世界光伏产品需求量的将近一半,主要出口地则是欧盟、北美。其中约70%出口至欧盟,约10%出口美国。而近来欧美经济不振,世界光伏市场随之萎缩,欧美光伏企业不约而同地将责难抛向中国企业,于是便有了针对中国的“双反”调查。面对欧美光伏“双反”,即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中国光伏产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大量企业出现关停、倒闭潮。据估计此次欧美光伏“双反”会对中国70多家光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关系这些企业的生死存亡,同时更是关系着中国新能源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与前途命运。我们不得不引起高度的重视,所以对欧美的光伏“双反”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并寻找相应对策使中国光伏产业度过严冬期。 二、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 1、美国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光伏“双反”起于2011年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2012年10月美商务部终裁:反倾销税幅为18.36%-249.96%,反补贴税幅为14.78%-15.29%。而高幅度的税率,很有可能使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生产企业全线停产这不仅事关中国光伏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乎一个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后继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旦企业停产,那么将会减少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和相关机器设备,这样一来势必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由于中美盘根错节的复杂贸易关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所以“双反”实际上对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发展都是不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关于美国对中国的光伏“双反”,不仅中国企业在抗争,美国本土相关企业也加入中国企业对“双反”的抗争行列中。 2、欧盟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2012年7月,德国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

国际贸易光伏产业反倾销案例分析14页word

由“双反”贸易摩擦浅析光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瓶颈及解决 之道 小组成员:CFA1001 桂瑰 1003110144 CFA1001 张韵倩 1003110105 CFA1001 张悠 1003110118 CFA1001 谢天乔子 1003110129 由“双反”贸易摩擦浅析光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瓶颈及解决之道 一、“双反”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19日,美国SolarWorld连同其余6家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0%至4.73%。 2012年5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又对中国光伏反倾销案开出初裁高额罚单,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率。据统计,2011年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金额约为31亿美元,此次关税决定将影响到59家中国太阳能公司。 受到到出口限制,我国光伏产业受到严重打击,而阵痛还未消,又一恶狼向中国光伏产业扑来。2012年7月,德国太阳能巨头SolarWorld联手欧洲各国20余家光伏企业将一纸诉状递交欧盟,指责中国光伏企业获得政府补贴,从而以低价向欧洲倾销产品。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30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将会是非常大的,

中国的六成光伏企业面临的不仅是亏损,更是退市、并购的风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中国光伏业陷入命运多舛的境地。继欧盟之后,印度反倾销局收到印度业界申请,要求对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和美国或从上述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或部分组件进行反倾销调查。虽然印度所占中国出口的份额不大,不会带给中国致命的影响,但也确实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更多的新兴市场国家跟风。 自2011年下半年起,中国光伏产业经营惨淡,各项指标大幅度下滑。国内首家纽交所上市民企尚德电力,日前首遭纽交所的退市警告。原因是,截至9月10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连续低于1美元,不符合纽交所的上市规定,尚德面临退市风险。根据无锡尚德公司财报,公司2011年四季度负债总额为36亿美元,负债率79%;2011年底,尚德短期借债从2007年3.21亿美元攀升至15.73亿美元。从2011年二季度起,尚德已连续亏损四个季度,尽管今年二季报还未出,但继续亏损是大概率事件,意味着其将连续五个季度亏损。 二、相关概念解释 (一)光伏产业: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等。 (二)“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简称。 (三)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

欧盟反倾销新规对中国的挑战与对策

Modern Management 现代管理, 2020, 10(2), 164-170 Published Online April 2020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2958926.html,/journal/mm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9e12958926.html,/10.12677/mm.2020.102020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EU’s New Anti-Dumping Rules to China Yatong Ni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Received: Mar. 6th, 2020; accepted: Mar. 20th, 2020; published: Mar. 27th, 2020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EU anti-dumping regulations,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new regulation,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the old and new regulations, and takes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on steel sheet piles from China as an ex-ample to study its challenge to China, and comes up with coping strategies such as enterprise di-rect investment, industry standard management and the government and EU member states signed FTA and so on, from three levels including the enterprise, industry and government. Keywords EU Anti-Dumping New Regulation, Market Distortions, Surrogate Country Approach,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 欧盟反倾销新规对中国的挑战与对策 倪雅彤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 收稿日期:2020年3月6日;录用日期:2020年3月20日;发布日期:2020年3月27日 摘要 在欧盟出台反倾销新规的背景下,本文从新规的主要内容出发,通过对新旧规则对比,以欧委会对来自中国的热轧钢板桩发起反倾销调查为例,研究其对中国的挑战。并从企业、行业和政府三个层面得出企业直接投资、行业规范管理及政府与欧盟成员国签署FTA等应对策略。

史上最大对华反倾销案

史上最大的对华反倾销案----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出口反倾销案始末 本案例的教学目的:旨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倾销与反倾销对双方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了解反倾销调查和指控的最一般的程序和方法,认清不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地位未被承认的贸易大国在遭遇反倾销指控时会面临何种不利处境。此外,此案例也说明了企业在遭遇反倾销指控时充分利用本国政府的力量、积极参与应诉、加强“反报复”准备等环节对防止反倾销被滥用的重要性,因此学生在学习此案例时,也应认真思考和讨论积极应诉与游说、政府层面磋商与协调在反倾销案件处理中的作用。 摘要:2012年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高达210亿欧元,按当时现汇汇率折算超过1800亿元人币,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如果按指控方的单方诉求来执行,必将对涉案企业造成致命性打击,也将对本已利润低微的中国光伏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创,同时也会对欧盟内部有关利益集团带来重大伤害。因此,此次反倾销立案调查,引起了中国政府、欧盟有关国家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强烈反应。 Abstract: The European Union formally announced to lodg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into Chinese photovoltaic modules, key parts (such as silicon) on September 6, 2012, which involving more products than the us "double reverse". The amounts are up to 21 billion Euros which worth morn than 180 billion RMB. It is the largest trade litigation that the eu launched to China by far. If the litigation performed as the appeal of the accused party unilaterally, it will not only cause a fatal blow to companies involved and hit on the development of photovoltaic industry in China which has small profit margin,but also will have significant damage to the Internal related interest group in European Union. Therefore, the Chinese government,the national government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enterprise involved pay great attantion and strong reaction to th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贸易救济 Keyword:Dumping,Anti-dumping,Trade Remedy 引言: 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其负面影响广泛而深远,尤其是诸如中国这样一个以出口增长为主要引擎的国家,所受的负面影响更加深远。为了把这一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的政府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扩张财政和扩张货币政策。2008年美国推出7千亿美元财政和货币扩张计划,同年11月中国政府也推出4万亿人民币财政扩张计划。美国政府的财政和货币计划主要目的是拯救濒临破产的大型企业,购买所谓的“有毒资产”(即“次级债”债权等)。中国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扩张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宏观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和高科技行业发展的财政支持计划来实现目的,并尽希望快摆脱危机的负面冲击。光伏行业作为当时的高科技行业和新能源行业,自然引起了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那时,包括中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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