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疑难问题解析:北京市非经资产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疑难问题解析教学文稿

国企改革疑难问题解析:北京市非经资产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疑难问题解析

北京市非经资产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疑难问题解析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培训会。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和市国资委企业改组处有关负责人对《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5号)和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在京中央企业供水、供电、供热(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3号)文件的解读引起各方的极大关注,为帮助各企业进一步了解政策规定,北京房地集团相关负责人就市属国企非经资产移交和在京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了介绍。

关于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件的起草背景

2017年1月,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7号),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程序,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委托北京房地集团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填报,对各企业共533名信息填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填报工作已于6月结束。

2017年3月,开始移交工作程序的起草工作并完成初稿。期间,市国资委与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进行了反复沟通并发放征求意见函。市国资委广泛征求10家市级有关部门、全部市属企业以及委内相关处室意见。市国资委将起草工作中的有关重要事项报请市政府批示同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领导在全国国有企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培训会上,称赞北京市“整体移交,现状接收”的做法是解决问题的良好经验。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对在京央企“三供一业”移交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中指出,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部门要研

究制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习近平总书记连续3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分类别、多渠道,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3年要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领导专门主持召开国务院的会议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出台了系列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国有企业卸下沉重包袱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将对央企集团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进行考核,各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北京市国资委也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各级有移交任务的单位要真正负起责任,按文件要求不打折扣进行交接,移交面积多的单位要提前制定方案。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总体要求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为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多方筹资,成本共担;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什么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资产中所列、国家划拨形成或企业投资形成、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产。生活区内的所有房屋、配套用房、设备设施及土地原则上应全部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附属用房等全部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必须完整地移交给市级平台。

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职工家属区住房及其配套的附属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等。如:职工住宅楼、职工宿舍、地下空间、人防空间、物业用房、社区用房、门房、锅炉房等;招待所、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校、幼儿园、食堂、浴室、配套公建及福利设施等;商店、便民菜站、粮油店、车棚等附属配套用房、设备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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