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_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_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_

证券时报/2006年/9月/25日/第A08版

专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年9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第六条本指引适用于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

第二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并尽可能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当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关财务、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时,上市公司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三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

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非法强迫职工进行劳动,不得对职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建立完善薪酬、考核制度,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不得干涉职工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起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议的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四章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上市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不得依靠虚假宣传和广告牟利,不得侵犯供应商、客户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安全性。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标明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如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的,即使使用方法正确仍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同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应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拒不改进的客户或供应商应拒绝向其出售产品或使用其产品。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建立相应程序,严格监控和防范公司或职工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的各类商业贿赂活动。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未经授权许可,不得使用或转售上述个人信息牟利。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应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整体环境保护政策,指派具体人员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和财力支持。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政策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符合所有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减少包括原料、燃料在内的各种资源的消耗;

(三)减少废料的产生,并尽可能对废料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

(四)尽量避免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料;

(五)采用环保的材料和可以节约能源、减少废料的设计、技术和原料;

(六)尽量减少由于公司的发展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七)为职工提供有关保护环境的培训;

(八)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尽量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应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三十条排放污染物的上市公司,应依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公司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定期指派专人检查环保政策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公司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六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社区的利益,鼓励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协调公司与社区的关系。

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公司所在地区的发展。

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第七章制度建设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五条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社会责任报告。

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可将社会责任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关于职工保护、环境污染、商品质量、社区关系等方面的

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是否与本指引存在差距及原因说明;

(三)改进措施和具体时间安排。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二零一五年三月

目录 一、接入 (1)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 b)文件网关 (16) c)DCOM (18) 二、交易 (21) 三、行情 (33) 四、交易参考信息 (35)

一、接入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一个用户是否可以同时使用STEP和BINARY协议? 答复:用户可通过调整网关的配置设置网关使用STEP或BINARY 协议。由于一个网关只能支持一种协议,因此,如果用户部分系统使用STEP协议,部分系统使用BINARY协议,则需要启动不同的网关程序。 2.使用BINARY接口是否会比STEP接口性能更好? 答复: STEP接口的数据最终都要转换为BINARY格式,因此BINARY 接口要比STEP接口快,但是扩展性要差一些。建议对于性能要求较高、业务规则较为成熟的业务,如竞价业务,使用BINARY接口,对于性能要求不高的业务,如协议交易业务、各类创新业务,可以考虑使用STEP接口。 3.字符串类型字段是否需要补空格? 答复:BINARY协议字符串类型字段需要在后面(即右侧)补足空格;STEP协议不需要补空格(补空格也没问题)。 4.BINARY协议应该使用哪种字节序? 答复:应使用网络字节序(big-endian)。 5.解析FAST的时候是否需要先加载模板,再根据模板解析FAST? 答复:是的。解析时要先从FAST流中解出模板ID,再根据模板ID找到模板,之后再解析后续的FAST数据。 6.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是否会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

答复: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可能会包含多条FAST消息,因此可能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在收到一条STEP消息时,应该重置一下FAST解码的上下文。 7.STEP接口中,logout后,再次logon时,其会话的序列号会重新 从1开始,这种现象是否正常? 答复:STEP接口使用LFIXT协议,再次登录会从OMS登录消息中填写的下一个期望的ID(NextExpectedMsgSeqNum)开始,如果未提供则从1开始。 8.STEP协议登录消息中DefaultApplVer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按接口规范要求填写。 DefaultApplVerID=9 DefaultApplExtVerID=124,DefaultCstmApplVerID=STEP1.20_SZ_1.00 注意:DefaultCstmApplVerID 应填写为STEPn.xy_SZ_a.bc格式,其中n.xy为step协议版本, a.bc为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当前应该填写的版本号为STEP1.20_SZ_1.00,表示使1.20版本的STEP 协议和1.00版本的数据接口规范。 9.SenderComp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SenderCompId可以自行填写,要求为非空字符串。 10.STEP方式和BINARY方式的登录消息中的用户名和密码为可选项, 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复:登录网关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可由用户自己决定。将网关

上市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上市公司) 第一章前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及运营为主业,以国际贸易业务为辅业的上市公司,在发展的同时,持续致力于将企业品牌建设、文化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相互结合起来,倡导“阳健不息,光华恒升”的企业文化理念,坚持“缔造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基本价值观,通过对精品建筑的打造,推动建筑技术创新,促进低碳、节能工艺的推广使用,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坚持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在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报告以2010年度为重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从各个方面诠释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希望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本报告了解公司加强认识,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促进公司内质外形全面建设,为社会和谐与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公司的社会责任观 一、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公司社会责任观 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这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事捐资助人、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公司与股东、客户、员工、行业、社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为目标,努力实现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业务运营的有机融合,以公司的发展实现股东受益、员工成长、客户满意、政府放心,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贡献公司力所能及的力量。 二、企业目标及愿景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多年以来一直倡导“阳健不息,光华恒升”的企业文化理念,坚持“缔造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 公司从一个专业、标准、流程、高效、有力的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一直在致力于建设这种存在于每一个员工每一天工作之中的公司文化,公司不吝于人力投资,尊重人才,唯贤是举;重大决策时虚怀若谷,鼓励建言;经营管理时充分授权,有效控制,在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关注民生,支持公益,携手慈善,共建和谐,努力实现“做受尊敬的成长性(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愿景。 公司未来会继续坚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策略,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将紧紧抓住建设海西经济区的大好时机,聚焦及扩大区域影响,成为福州区域内的龙头之一。同时,公司将择机拓展房地产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潜力的城市,并成为新拓展的城市的一线品牌开发商。公司在关注利益目标的同时,关注社会、关注环境、关注弱势群体,营造一个重社会责任而受到社会关注和尊敬的企业。 第三章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所上市债券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交易,是指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交易品种、方式与时间 第四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可以进行现券和回购交易。 第五条债券交易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但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要求的债券交易应当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六条债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债券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三章债券现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值为1张。 第八条债券现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第九条债券现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第十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的方式。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第二节应计利息 第十一条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金额之和;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 第十二条附息式债券应计利息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金额=债券面值×计息天数×票面利率/365天 计息天数,是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包括交易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闰年的2月29日不计入); 票面利率,是指固定利率型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6号

第6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指引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协议主体名称,投资标的以及涉及金额等。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如适用) 主要介绍除上市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和相互关系等。如属于关联交易,说明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为法人的,需披露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介绍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①如现金出资的,说明资金来源;②如涉及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介绍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本次交易价格、资产运营情况、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③如涉及用公司股权出资的,应当介绍该公司的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及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适用)。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说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说明经营范围、前五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等。 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披露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投资进入新的领域,还需披露新进入领域的基本情况、拟投资的项目情况、人员、技术、管理要求,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等。 如果对现有公司增资,应按照前述“出资方式”的要求披露增资方式,同时披露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合同(包括附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违约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以及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如涉及非现金方式出资,说明定价政策。定价政策主要说明制定成交价格的依据,成交价格与资产或股权账面值或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主要披露对外(委托)投资的意图,本次对外(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该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股权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如属于关联交易,还应当参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有关内容。 七、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格式指引所称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衍生品投资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9) 第四章保荐人 (13)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5)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5) 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 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 第六章定期报告 (22)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 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0) 第十章关联交易 (36) 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7)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 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 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 第六节回购股份 (48) 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 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1) 第九节股权激励 (53) 第十节破产 (54) 第十一节其他 (58)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0)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 第一节一般规定 (64) 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 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0) 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3) 第一节暂停上市 (73) 第二节恢复上市 (76) 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4) 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 第五节重新上市 (98) 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0) 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1) 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1) 第十八章释义 (103) 第十九章附则 (107) 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7)

20150520《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以下简称“预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按照依法监管、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高效便民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由本所按照本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本所上市条件进行预审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 本所对公司债券的预审工作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预审工作遵循集体决策、书面审核、书面反馈、双人双审原则;基本工作制度是会议制度;原则上按照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审核专家会议。 第五条预审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反馈、决定、期后

事项等环节。本所内部审核工作时间应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所工作人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如果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章受理 第七条发行人应当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及本所相关规则要求,通过承销机构在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以下简称“固收专区”)“公司债上市预审核申请”栏目,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本所应当于收到材料后二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形式审核,并按下列要求处理: (一)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确认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 发行人可通过承销商在固收专区查阅预审工作进展状态。 第三章审核 第九条本所受理申请材料当日,根据本所回避要求等确定两名审核人员。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在查询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发行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应当撰写反馈会报告和反馈意见初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

深交所5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 同时,深交所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证上〔2009〕143号)同时废止。 以下为全文: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为,以及发行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1.3 债券在本所上市,不表明本所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和按期还本付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债券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债券,不得在本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交易或转让。 1.5 本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审核债券上市申请,安排债券上市,并对发行人和上市推荐人等进行监管。 第二章债券上市条件 2.1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批准或者备案并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 (三)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 (四)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五)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使上市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其利益相关各方(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环境和资源、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等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企业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上市公司可以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及实施计划,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第二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占用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并尽可能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积极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但不得对投资者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 第三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录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件。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录用。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不得非法强迫职工进行劳动,也不得要求职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质押身份证件,不得对职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内容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内容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 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 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 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 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份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 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社会责任又可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积极责任也 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它要求个体采取积极行动,促成有利于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后果的产生或防止坏的结果的产生。消极责任或者说过去责任、法律责任,则只是在个体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 果时,要求予以补救。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

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 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上市公司可以说是国内众多企业中的佼佼者,无论是在公司治 理、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环保等方面都应该成为各行业的排头兵。 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应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系统概念。因为 这些公司优先占用着在我国仍属短缺的金融资源,有着技术、人才和规模方面的优势,其中一些上市公司甚至是垄断行业的巨头,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走势。因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应有更丰富的内涵。 (1)上市公司应该带头遵守劳动合同法,让雇员的劳动体面而有尊严。 作为民族企业的佼佼者,上市公司应该模范遵守劳动合同法,带头承担起应负的基本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一柄双刃剑。对于原先经营规范、合规守法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是一件大好事,它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稳定雇员队伍。相反,对于原先 偏好廉价用工、非法用工,而且逃避社保缴费责任的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则是一种约束,一道紧箍咒,它必然会加大这类企业的用工成本。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股票名称:广州友谊/股票代码:000987 2007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依法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监局”“深交所”)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地向全体股东披露信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商业机密以及其他可不予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六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条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八条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并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获得。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九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配)股说明书 2、募集说明书 3、上市公告书 4、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5、临时报告: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 (4)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为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3年、2005年、2006年先后三次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基础上,本所对成立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因业务发展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计104件。现将废止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序号文件编号发布日期标题 1 1991 深圳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发布方式 2 深证所字〔1993〕299号1993-10-2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办法 3 深证所字〔1994〕177号1994-11-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 4 深证所字〔1994〕187号1994-11-2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5 深证所字〔1995〕33号1995-3-13 关于印发《出市代表守则》的通知 6 深证所字〔1995〕81号1995-5-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管理办法》的通知 7 1995-5-9 交易大厅设备管理办法 8 深证发〔1996〕450号1996-12-2 关于加强交易与开户管理的通知 9 深证发〔1998〕194号1998-8-10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 深证会〔1999〕47号1999-6-23 关于收取席位分支管理费通知 11 深证会〔1999〕84号1999-11-17 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系统券商业务操作指引 12 深证会〔2000〕59号2000-5-18 关于债券二级帐系统启用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13 深证综〔2000〕16号2000-6-7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 14 2000-8-8 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年) 15 深证会〔2000〕26号2000-8-22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上网披露工作的通知 16 深证会〔2000〕151号2000-12-4 关于建立“保荐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7 深证上〔2001〕25号2001-3-27 关于确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的通知 18 深证上〔2001〕32号2001-4-6 关于上网披露公司章程等事项的通知 19 深证上〔2001〕48号2001-5-11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 2001-7-11 关于提交自律承诺书的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 21 深证会〔2002〕1号2002-1-7 关于启用“会员之家”网页并通过该网页发送会员监管信息的通知 22 深证上〔2002〕12号2002-3-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23 深证会〔2002〕55号2002-3-26 关于启用会员报表网上报送系统的通知

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2006年9月20日深证会〔2006〕92号)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这里不仅指企业责任,还有其他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欢迎浏览。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8年,201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被业界誉为“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并承载着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的重任! 雏鹰农牧集团以让国人吃上安全肉为己任,致力于开展以生猪养殖全产业链为主导的战略布局,目前确立了包括生猪养殖、粮食贸易、互联网三大板块的核心战略,已发展成为拥有粮食贸易、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线上业务等完整产业链体系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秉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理念,雏鹰农牧集团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凭借多赢机制和完整产业链体系,开创了一条企业、农户、代理商、经销商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特色发展之路。为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得到了行业的普遍认可。雏鹰本着“责任、成长、价值”的理念基石和“创新为魂、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推进新兴特色农业、升级优化组织形式,科技兴农、坚持富民工程发展战略,以“发展生态产业创建一流品牌”为己任,致力于将绿色、健康、安全的食品送上国人的餐桌,成为卓越的中国安全食品供应商。 二、公司社会责任履责措施及行动成效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自觉地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严格规范股东大会,保障股东权益

最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设计在外观设计上,两份报告的设计都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从纸质、色彩、图片、字体各个方面都给予读者柔和、友善的感觉;在内容选择上,主要选择环境、雇员、社区、合作方四个领域,重点都较为突出;在篇幅安排上,安赛乐的社会责任报告部分共14页,篇幅较少,因此,披露的信息略显不足,而宝钢的篇幅大约在50页,较为适度,但内容大多集中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其他部分略显不足。从印刷质量来看,两份报告印刷精美,未有文字错误。 两份报告设计方面的最大特点是以柔和色彩、活泼的卡通来表达出钢铁行业特别追求的“环境友好”理念;用大量采用具有亲和力的人物图片,表达各利益相关方的紧密联系。从安赛乐的报告来看,由于篇幅过短,因此难以使阅读者对安赛乐社会责任履行的状况有个全面的认识和评价。 五、对报告的总体评价 1 实质性、完整性与回应性 在实质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都表明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要实现企业、各利益相关方以及环境的价值平衡、共同发展。宝钢报告中环境管理方面有较详尽的指标体系,表明“绿色宝钢”责任的落实,在其他方面,主要从一般性的、宏观的层面进行描述;安赛乐的报告,由于篇幅不多,实质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机制涉及较少。 在完整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都涉及对股东、环境、员工、社区、合作伙伴的责任,但重点都放在环境和雇员两个方面;都包括价值观和战略的说明,但具体实施措施略显不足;报告中责任的指标大多是定性而不是定量的;报告中对履行责任的正面活动和绩效有比较详细的阐述,但两份报告均未有对挑战和对不足之处的反思。 在回应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均高度重视与利益相关各方的沟通交流。安赛乐的报告在不多的篇幅中反复强调各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创造以及公开对话、交流的机制;宝钢的报告中,在“社会”部分中,分别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的需求、责任、对话、合作进行了说明。但两份报告显示:利益相关方参与还未形成一种长期固定的机制,报告所要披露的内容是否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也都未提及。由于报告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各利益相关方,因此,了解他们对所披露信息的期望和要求应该是相当重要的。 2 报告的问题与不足 宝钢的报告是依据2来编制的,结构安排总体较为规范和具有逻辑性,而安赛乐的报告相比较缺乏逻辑性。在外观设计上,宝钢的报告版面设计较为凌乱,字体较小,左右栏的排版和图片以及文字说明的排版较为随意。

金莱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公告编码:2020-02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9号),要求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回复,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20年3月7日,你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向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57,4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3,522,000元,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1、根据公告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分别成立于2020年3月5日和2020年1月17日,成立时间短且未实际开展业务。请你公司及保荐机构核实并披露:(1)上述认购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真实、准确披露; (2)上述主体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是否具备认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的能力; (3)上述主体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公司回复】: 一、认购对象新如升科技、志劲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如升科技”)的股权结构为姜旭持有80%股权、娄亚华持有2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劲科技”)的股权结构为卢保山持有100%股权。 因此,新如升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姜旭,志劲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卢保山。上述认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版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 协议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

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如何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连载(四十七)_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docx

《如何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连载(四十七)_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设计在外观设计上,两份报告的设计都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从纸质、色彩、图片、字体各个方面都给予读者柔和、友善的感觉;在内容选择上,主要选择环境、雇员、社区、合作方四个领域,重点都较为突出;在篇幅安排上,安赛乐的社会责任报告部分共14页,篇幅较少,因此,披露的信息略显不足,而宝钢的篇幅大约在50页,较为适度,但内容大多集中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其他部分略显不足。从印刷质量来看,两份报告印刷精美,未有文字错误。两份报告设计方面的最大特点是以柔和色彩、活泼的卡通来表达出钢铁行业特别追求的“环境友好”理念;用大量采用具有亲和力的人物图片,表达各利益相关方的紧密联系。从安赛乐的报告来看,由于篇幅过短,因此难以使阅读者对安赛乐社会责任履行的状况有个全面的认识和评价。五、对报告的总体评价 1 实质性、完整性与回应性在实质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都表明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要实现企业、各利益相关方以及环境的价值平衡、共同发展。宝钢报告中环境管理方面有较详尽的指标体系,表明“绿色宝钢”责任的落实,在其他方面,主要从一般性的、宏观的层面进行描述;安赛乐的报告,由于篇幅不多,实质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机制涉及较少。在完整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都涉及对股东、环境、员工、社区、合作伙伴的责任,但重点都放在环境和雇员两个方面;都包括价值观和战略的说明,但具体实施措施略显不足;报告中责任的指标大多是定性而不是定量的;报告中对履行责任的正面活动和绩效有比较详细的阐述,但两份报告均未有对挑战和对不足之处的反思。在回应性原则的应用方面,两份报告均高度重视与利益相关各方的沟通交流。安赛乐的报告在不多的篇幅中反复强调各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创造以及公开对话、交流的机制;宝钢的报告中,在“社会”部分中,分别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的需求、责任、对话、合作进行了说明。但两份报告显示:利益相关方参与还未形成一种长期固定的机制,报告所要披露的内容是否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也都未提及。由于报告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各利益相关方,因此,了解他们对所披露信息的期望和要求应该是相当重要的。 2 报告的问题与不足根据确保报告质量的六个原则,宝钢的报告平衡性、可比性和可靠性显得不足。在平衡性方面,缺乏可持续发展背景的介绍,没有对企业或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描述,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的计划没有披露;在可比性方面,环境绩效指标有历年数据的对比,但没有与行业或基准指标的对照,在社会或经营方面,指标体系较不完整;在可靠性方面,没有在报告中披露如何选择报告的内容、如何获得必需的信息、内外部的评价与审验声明等。安赛乐对社会责任议题的披露是年度报告的一个部分,缺乏一份完整社会责任报告所应有的结构体系。尽管安赛乐实际上有很好的社会责任表现,但如果根据确定报告质量的六个原则来进行评价,都存在着不足,这说明报告的篇幅对报告质量有着明显的影响。同时,两份报告在绩效的披露方面,都缺乏经济绩效的指标,没有说明经济环境与企业经营之间的互动关系。宝钢的报告是依据G2来编制的,结构安排总体较为规范和具有逻辑性,而安赛乐的报告相比较缺乏逻辑性。在外观设计上,宝钢的报告版面设计较为凌乱,字体较小,左右栏的排版和图片以及文字说明的排版较为随意。 3 对钢铁行业企业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启示通过对宝钢和安赛乐的报告进行对标研究,可以为钢铁行业的企业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提供以下几点启示。首先,由于钢材及其衍生产品和服务是各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政府和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较高,有其特殊的行业特性,有着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对经济、环境与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报告中要通过企业的理念、使命和战略强烈地传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责任。其次,在披露内容方面,虽然钢铁行业对环境和社区有着尤为重要的影响,可以重点突出,但是,钢铁行业受外部经济以及对外部经济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除常规的财务指标外,要对此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说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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