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讲解

科创板企业上市财务审核标准与规则.docx

. 科创板企业上市财务审核标准与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3月3日晚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审核问题共16条,有关会计师核查要 求的问题摘录如下: 1、针对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 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在信息披露面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 1.原因分析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结合行业 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如:产品仍处研发阶段,未形 成实际销售;产品尚处于推广阶段,未取得客户广泛认同;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技术含量或品质仍有差距,未产生竞争优 势;产品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或期间费用率较高,尚未体 现规模效应;产品已趋于成熟并在报告期实现盈利,但由于前期 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其他原因。发行人还应说明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偶发 性因素,还是经常性因素导致。 2.影响分析

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 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 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面的影响。 3.趋势分析 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对其产品、服务或者业务的发展趋势、研发阶段以及达到盈亏 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进行预测,并披露相关 假设基础;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分析并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披露前瞻性信息时应当声明其假设的数据基础 及相关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 慎使用。 4.风险因素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充分披露 相关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 行利润分配的风险,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的风险,研发失败的风 险,产品或服务无法得到客户认同的风险,资金状况、业务拓展、 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研发投入等面受到限制或影响的风险等。 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的,应分析触发 退市条件的可能性,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5.投资者保护措施及承诺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披露依 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还应披露本次发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股票上市与交易 (2)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 (2) 第二节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上市 (6) 第三节股份解除限售 (6) 第四节股份减持 (7) 第三章持续督导 (1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0) 第二节持续督导职责的履行 (12) 第四章内部治理 (18) 第一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8) 第二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1) 第三节规范运行 (24) 第四节社会责任 (27) 第五节表决权差异安排 (29) 第五章信息披露一般规定 (33) 第一节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33) 第二节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35) 第三节信息披露监管方式 (38) 第四节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9)

第六章定期报告 (41) 第一节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要求 (41) 第二节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44) 第七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45) 第一节重大交易 (45) 第二节关联交易 (52) 第八章应当披露的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 (55) 第一节行业信息 (55) 第二节经营风险 (57) 第九章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61) 第一节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61) 第二节股份质押 (63) 第三节其他 (64) 第十章股权激励 (66) 第十一章重大资产重组 (68) 第十二章退市 (69) 第一节一般规定 (69) 第二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70) 第三节交易类强制退市 (73) 第四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75) 第五节规范类强制退市 (81) 第六节听证与复核 (88) 第七节退市整理期 (90) 第八节主动终止上市 (91)

深沪证券交易所新股票上市规则解读

蔡奕副研究员 深沪证券交易所于年月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稿)》,并于月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深沪证券交易所在《上市规则(年修订)》地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协调下,结合《企业破产法》、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及全流通背景下地市场特点和暴露出来地问题,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地第六次修订和完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扩大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首先,为顺应我国证券市场地国际化发展趋势,本次修订调整了规则地适用范围,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均在总则部分增加了境外公司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境内交易所上市地规定,从而给境外公司到境内交易所上市预留了空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其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为上市公司提供地证券服务纳入了监管范畴.如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中,区分了会计责任(上市公司)和审计责任(中介机构),避免因注册会计师地不尽职影响公司法定披露义务地履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规范信息披露与董秘制度 新《上市规则》梳理了信息披露理念,对信息披露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性质进行了具体诠释.尤其强化了公平披露理念,以遏制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具体包括禁止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以接受调研采访或通过博客论坛等方式泄漏内幕信息,要求公司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和传递信息涉及重大敏感信息地均应及时报告并公告,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地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鉴于实践中有部分公司董秘对公司事务未获得足够地知情权,无法及时掌握公司地重大动态,难以更好地督促公司履行其应尽信息披露义务,难以保证信息披露地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本次修订还完善了董秘工作职能,要求董秘应当承担起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地管理及协调职责,参加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会议;关注媒体对公司地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地权利和义务,督促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地决议时,有义务予以提醒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加强大股东和董、监、高地行为监管 在大股东监管方面,新上市规则强化了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应尽义务、交易行为规范和诚信监管.针对全流通时代较为突出地上市公司股东交易行为规范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恪守地各项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地上缴并及时对外披露;就市场存在地信用缺失现象和股改过程中股东及其控制人违背承诺等问题,加强诚信监管,强调大股东及其控制人对公开承诺事项地义务履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上市规则修订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大股东违反股改承诺地情形,例如年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曾因违反股改承诺遭到深交所批评.根据年月日签署地股权转让及股改地备忘录,欧司朗佑昌承诺:“股权分置改革与股份过户完成后四年内,将在佛山照明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投赞成票,提出地分配议案中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地可分配利润地”.然而,欧司朗佑昌未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公司年度地利润分配地方案,并在年月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符合承诺地利润分配比例地分配方案投弃权票.在上市规则修订实施之后,上述大股东违反公开承诺地现象将得到有效地遏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科创板企业上市财务审核标准与规则

科创板企业上市财务审核标准与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3月3日晚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审核问题共16条,有关会计师核查要求的问题摘录如下: 1、针对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在信息披露方面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 1.原因分析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如:产品仍处研发阶段,未形成实际销售;产品尚处于推广阶段,未取得客户广泛认同;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技术含量或品质仍有差距,未产生竞争优势;产品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或期间费用率较高,尚未体现规模效应;产品已趋于成熟并在报告期内实现盈利,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其他原因。发行人还应说明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偶发性因素,还是经常性因素导致。 2.影响分析 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3.趋势分析 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对其产品、服务或者业务的发展趋势、研发阶段以及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进行预测,并披露相关假设基础;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分析并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披露前瞻性信息时应当声明其假设的数据基础及相关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4.风险因素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 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六条

科创板挂牌条件

科创N板上市费用,科创N板上市资料,N板融资方法,N板问题大全 N板上市所需准备资料 1、公司三证; 2、公司近期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人员构架; 4、公司股权构架; 5、公司特许营业资质或者核心技术证明等无形资产证明。 N板(四新版)科技创新板挂牌条件 一、基础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一下所有条件) 1、属于科技创新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一年(或一期)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4、不存在显着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5、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6、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

7、公司股权归宿清晰 二、个性化或可选择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内研发投入较大,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技术突破 2、拥有行业领先的投资技术 3、具有创新的商业模式或属于新兴业态企业 4、拥有有权机关批准的特许经营资质 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6、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且持续增长 7、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现金流净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持续增长三、地域要求 地区限制:第一批企业为注册在上海的企业,第二批开始向长三角及全国范围 N板上市流程 企业和推荐机构达成N板上市合同协议,推荐机构上交企业N板上市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仪式时间。 N板挂牌审核制度 注册制---审核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A、简易注册制 推荐机构(拟包含推荐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在申报材料受理前一年内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持有拟挂牌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10%,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相关股权锁定限售 -----豁免注册委员会审查 B、普通注册制 未达到简易注册条件的,执行普通注册程序 通过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可以获得: (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1.挂牌前可进行定向增资,挂牌后可进行定向增发; 2.更多的股权融资方式,如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 3.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确定股份价格,实现股权增值 1.增强股权合理流动性,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 2.获得更多的投资关注,提高议价能力,实现股权增值; 3.丰富股东股权退出机制,满足股东多种需求; 4.定向增资提升股东创业激情。 (三)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科创板开户必备测试题及答案(参考)

科创板开户必备测试题及答案(参考) 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B)。 A. 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具有6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C.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D. 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B)。 A.衍生品合约账户 B.沪市 A股证券账户 C.在证券公司开立的TA账户 D.深市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D)。 A.竞价交易 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大宗交易 D.场外交易 4、下列关于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上交所接受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 至

11:30、13:00 至15:30 B.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 D.投资者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 5、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 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6、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B.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C.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仅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D.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第6个交易日开始,适用20%的涨跌幅限制 7、科创板股票自(D)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A、上市交易满1个月

科创板箭在弦上

科创板箭在弦上 “新三板”刚刚热起来,有“四新板”之称的科创板又来了。 在5 月底上海发布加快建设科创中心22 条意见全文,提出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上海股交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下称科创板)后,日前,媒体上已经流传出科创板的挂牌企业范围、财务指标要求、个人投资门槛和上市机制等关键信息。 据悉,科创板将面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首批挂牌企业来自张江高科技园区;相比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推出的战略新兴板(下称新兴板),科创板挂牌企业的财务标准大幅降低,只需符合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的股份制公司等条件,且首创“基础性挂牌条件+可选择的个性化挂牌条件” 的双线模式;其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非常低,要求金融资产在50 万元以上,并将设50%的涨跌幅限制;科创板将率先实行注册制,此外可能向上对接新兴板建立转板机制。 有报道称,6月18日,维氏盾征信已与上海股交中心推荐机构瑞紫投资合作签约,即将首批登陆科创板,预计10 月份左右可以正式挂牌。目前,企业征信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征信在国内尚属空白,业内人士预计,这一块的市场规模有

500 亿元左右。 这也意味着科创板或于今年三季度推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各 种“板” 5月25日,上海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获得通过,次日,22 条意见全文正式对外公布。 其中,意见强调要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提出要加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 ,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争取在上海股交中心设立科创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挂牌。 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明确提出,推动在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板。 根据媒体6 月17 日的报道,上海股交中心创新业务部(筹)总监陈妍介绍,俗称“四新板”的科创板,与新兴板(将作为一个新的板块,独立于主板市场)有所不同,后者将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而前者将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中小企业。 对比来看,主板被看作是一板市场,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深交所的创业板被称为二板市场,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 A.3% ? B.5% ? C.10% ? D.15% 我的答案: B 2 . 以下关于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 B.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 C.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科创板可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 ? D.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5题,每题 10分) 1 .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 等方面的内容。 ? A.设立上交所科创板 ? B.稳步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 ? C. 完善基础制度 ? D. 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我的答案: ABCD 2 . 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科创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 ? B.科创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 C.科创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 D.科创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日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我的答案: ABCD 3 . 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制度的制度安排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 A.设置更为严格的前提条件

科创板股票投资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科创板股票投资知识测试题库 单选题: 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B)。 A. 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具有6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C.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D. 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B)。 A.衍生品合约账户 B.沪市 A股证券账户 C.在证券公司开立的TA账户

D.深市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D)。 A.竞价交易 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大宗交易 D.场外交易 4、下列关于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上交所接受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30 至11:30、13:00 至 15:30 B.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 D.投资者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

5、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 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6、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B.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C.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仅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D.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第6个交易日开始,适用20%的涨跌幅限制 7、科创板股票自(D)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最全上市细则解读和上市攻略

科创板:最全上市细则解读和上市攻略 导读:1月30日,证监会官网正式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交所官网发布了相关上市规则,备受瞩目的科创板将正式落地。 证监会和上交所则将同步发布8项配套规则,包括: 证监会配套发布的2项配套规则分别为:《科创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上交所将配套发布的6项配套规则包括:科创板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交易特别规定、上交所上市委管理办法、上交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工作规则。 除《实施意见》外,其余8项配套规章制度都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30个自然日。征求意见期满,经过修改完善后,这些规章制度将正式发布实施,届时满足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到科创板发行上市。 一、科创板时间表:

★2019.6月 2019年上半年即可初步成形;预期2019全年的科创板上市企业或在150家左右,粗略预估募资规模500-1000亿元; ★2020年 2020年阶段性成熟成果可期;未来科创板有望吸引体量更大的海外中概股或独角兽企业上市。 二、科创板规则及亮点 1、科创板规则: 2、六大亮点: 三、科创板审核及注册 1、科创板企业认定: (1)科技企业定位: 证监会《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

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2)行业范围: 科创板需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3)行业认定: 上市委员会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审核,可以根据需要向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 2、上市标准:五套差异化上市指标,都以市值为标准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上述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点评:整体而言,市值越大,盈利要求越低,10亿以上还会看净利润,15亿以上注重研发,20亿以上看营收规模,40亿以上看相关产品及市场情况,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解读参考答案一

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的,属于异常波动。+-20%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亿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上述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在澄清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不再筹划同一事项。3个月内 7、A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300万元的担保,占A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A公司就该担保()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达到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并披露 8、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同

科创板挂牌上市-所需详细资料

科创板挂牌上市、科创板挂牌条件,科创N板上市费用,科创N板上市资料,N板融资方法,N板问题大全高航网 N板上市所需准备资料 1、公司三证; 2、公司近期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人员构架; 4、公司股权构架; 5、公司特许营业资质或者核心技术证明等无形资产证明。 N板(四新版)科技创新板挂牌条件 一、基础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一下所有条件) 1、属于科技创新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一年(或一期)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4、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5、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6、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 7、公司股权归宿清晰 二、个性化或可选择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内研发投入较大,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技术突破 2、拥有行业领先的投资技术 3、具有创新的商业模式或属于新兴业态企业 4、拥有有权机关批准的特许经营资质 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6、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且持续增长 7、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现金流净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持续增长 三、地域要求 地区限制:第一批企业为注册在上海的企业,第二批开始向长三角及全国范围 N板上市流程 企业和推荐机构达成N板上市合同协议,推荐机构上交企业N板上市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仪式时间。 N板挂牌审核制度 注册制---审核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A、简易注册制 推荐机构(拟包含推荐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在申报材料受理前一年内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持有拟挂牌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10%,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相关股权锁定限售 -----豁免注册委员会审查 B、普通注册制 未达到简易注册条件的,执行普通注册程序 通过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可以获得: (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1.挂牌前可进行定向增资,挂牌后可进行定向增发; 2.更多的股权融资方式,如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 3.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确定股份价格,实现股权增值

新《股票上市规则》解读.doc

新《股票上市规则》解读- 沪深新《股票上市规则》将于12月10日起施行。我们对比旧《上市规则》发现,在信息披露方面,对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暂缓披露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新规则把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由原来的第四章移至第二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引入公平披露的概念。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交易所。 更为重要的是,新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信息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的条件。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同时规定,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豁免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新交易规则施行后,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暂缓披露必须要给

出说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止上市公司任意延缓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现象。 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可谓屡见不鲜。今年以来,就有不少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延迟披露而故意营造时间差,如ST 大江行情资讯论坛点评今年7月15日刚发布了2004年上半年预亏公告,7月19日至21日,其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股价连续涨停。7月22日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司大股东现就转让股份及重组事宜正与境内外投资者进行洽谈。随后其股票继续大涨,再收3个涨停板。类似事件还有:春晖股份行情资讯论坛点评2月17日公告其大股东与世界纺织巨头美国UNIFI.INC公司签订成立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而据调查,事实上该协议早在去年12月就已签订。协议签订到公告发布,时间相差两个多月,该公司股票也在两个月内大涨42%.兰宝信息行情资讯论坛点评7月22日发布公告,经与君子兰集团?兰宝信息第一大股东?取得联系后,证实长春市国资委、万向集团及君子兰公司确实已于6月14日签署了《君子兰集团产权转让重组框架协议书》.兰宝信息公告发布延迟38天,其理由是不知情,其实兰宝信息董事长本身就是大股东君子兰集团的法人代表。 上周,抚顺特钢行情资讯论坛点评的一纸公告更加惹人注目。11月25日抚顺特钢公告拟净壳重组置入晋煤集团优质煤业资产,东北特钢、抚钢集团与晋煤集团三方签署备忘录的时间却是11月21日,整整营造出了三个交易日的时间差.这三个

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投资者教育宣传

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 ——投资者教育宣传 1、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近20交易日均资产大于50万,并且有24个月以上的投资经验。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天开始设限20%的涨跌幅限制。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涉及股票比例上限有所扩大,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粉饰财务数据只要证据确凿即可退市,退市情形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 4、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 5、科创板采取T+1机制,投资者可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参与股票交易,与当前A股不同的是,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6、科创板股票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申报股数最低最高范围参考上海A股大宗交易规则执行。科创板网上新股申购,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7、高管团队锁定期延长到36个月,36个月后仍然没有盈利的,最多再锁定2年。董监高每人每年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总股数1%,非公开转让不受比例限制。大宗接盘的,接盘方要禁售12个月。 8、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至15:30,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9、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10、科创板上市企业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11、科创板施行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6-9个月审核,20个工作日注册,可以同股不同权。 12、科创板存托凭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 13、交易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

科创板交易规则整理

科创板交易 一、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1、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二、打新 1、网下申购:不支持个人投资者 2、网上申购:沪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500股新股。 三、交易一般事项 1、与主板一样采用T+1交易机制 2、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2)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4)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3、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四、竞价交易: 1、申报时间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 2、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①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同主板) ②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同主板) ③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简单来说: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 ④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简单来说:买入时以“卖一”为限价,卖出时以“买一”为限价) ?对手方/本方最优价格申报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保护限价: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申报内容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最低卖价。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举例:投资者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保护限价为10.70,当实时股价超过10.70时,订单失效。由于科创板股价波动空间大,为避免投资者市价委托成交价大大超出心里承受价,故交易所设置保护限价。) (2)限价委托: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 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模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4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一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二次修订2019年4月第十三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2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7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10 第四章保荐人15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18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18 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21 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23 第六章定期报告26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30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33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33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34 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37 第十章关联交易44

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44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46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52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52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4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55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8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59 第六节回购股份60 第七节吸收合并63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64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66 第十节股权激励68 第十一节破产70 第十二节其他75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79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83 第一节一般规定83 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的实施84 第三节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88 第四节其他风险警示91 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94第一节暂停上市94 第二节恢复上市98

科创板开户试题及答案

1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 A. 申请权限开通前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 具有6 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C. 参与证券交易24 个月以上的条件( B )。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D.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 2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 B )。 A.衍生品合约账户 B.沪市 A 股证券账户 C.在证券公司开立的TA 账户 D.深市证券账户 3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 D )。 A.竞价交易 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大宗交易 D.场外交易 4 、下列关于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 确的是 A. 上交所接受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 (D )。 至11:30 、 13:00 至 15:30 B. 每个交易日的15:0 5 至15:3 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 仍处于停 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 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 D. 投资者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 至 15:30 提交盘后固定价格 5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定价委托指令 交易的申报(C )。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 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6 、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A.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 行20% 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B.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 个交易日 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C.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仅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D.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第 6 个交易日开始,适用 20% 的涨跌幅限制 7 、科创板股票自 ( D )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A 、上市交易满 1 个月 B 、上市交易满 2 个月 C 、上市交易满 3 个月 D 、上市首日 8 、关于科创板股票买卖申报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 是( D )。 A.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 B. 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 C. 卖出科创板股票时,余额不足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解读

《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保荐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定期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关联交易.......................................................................................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特别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上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章释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九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1、适用范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中小板公司:也需遵守《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实时披露制度、年度业绩快报制度。 3、监管对象: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收购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 4、规则体系: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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