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

明清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
明清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

目录

一、绪言 (4)

婚姻的含义及研究明清时期女子社会地位状况及其意义 (4)

二、从自主择偶看明清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父之财产 (4)

(一在室女的婚姻受到父母家庭的制约 (4)

(二)在室女的婚姻无自主权 (5)

(三)在室女的婚姻状况像商品交换 (5)

三、从女子的婚后生活及解除婚姻方面看其社会地位——夫之财产 (5)

(一) 女子的婚后生活 (5)

1、出嫁从夫 (5)

2、女子婚后在家庭所处的社会地位 (5)

3、女子婚姻生活中的状况 (6)

(二)婚姻关系的解除 (6)

1、男子休妻原因 (6)

2、女子主动弃婚的条件及不能实现性 (7)

四、从寡妇再婚看明清女子的社会地位——夫宗财产 (8)

(一)寡妇再嫁 (8)

(二)寡妇的再嫁以及大明律对其的限制 (8)

(三)寡妇再嫁的原因 (9)

五、总论 (9)

注释和参考文献 (10)

谢辞 (11)

从明清时期女子的婚姻状况看其社会地位

【摘要】从明清时期女子的婚姻来看,无论是女子初嫁、妇女离婚和寡妇再嫁等各个方面,社会仍然被男尊女卑的氛围所环绕着,女性对于自己的婚姻仍然无法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女子的婚姻仍被父母或家族所控制,甚至于被作为一种商品来进行交换以获取利益。从许多律法(如大明律)和现实来看,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女子的社会地位极为低下。但在后期,随着明清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个性解放启蒙思想的影响和推动,再加上女性之间的交流日益的增多,女子的心理状况的发生了极大地变化,这对其社会地位在将来的提升有着极大的影响。

【关键字】明清时期女子婚姻社会地位

To see their social status marital status of the woman from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bstact:View from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oman marriage, whether it is right to woman married early, divorced women and widows remarry, the society is still sexist atmosphere surrounded by women for their marriage still can not own choices, in manycase, the woman's marriage are still parents or family control, and even treated as a commodity to be exchanged in order to obtain benefits. From the law (such as Ming Code) and look at the reality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for the lives of women, the suppression of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reaches unprecedented cruelty, the social status of the woman is extremely low. But at a later stage, with the influence and promote 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personal liberation Enlightenment, coupled with the growing exchanges between the women increased, the occurrence of the woman's psychological state greatly change, their social status in future enhancement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Key words: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oman marriage; social status

从明清时期女子的婚姻状况看其社会地位

婚姻在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意思,“婚姻”即:“结婚的事;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1]。婚姻反映着一个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和社会文化的特点,对社会的发展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婚姻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社会生活中的大事,更是家庭生活中的大事。因此,研究从女子的婚姻状况和社会地位,对于了解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以及对于现今社会的社会状况的影响,从而更好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整社会结构以及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和意义。

无论是从适龄女子的出嫁,还是已婚女子的离婚和寡妇的再婚,明清时期的女子对于自己的何去何从仍然没有丝毫的选择权利,极少有人会去思考女性自身是否愿意接受安排。即使是女子自身的父母亲友,也未曾真正的从女子的位置考虑过她们的意愿。她们的存在就是作为一种交换的工具,一种获得利益的方式而存在的。

一、从自主择偶看明清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父之财产

未出嫁的女子称为在室女,古人对于女子有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室女根据三从的规定,自然就是要遵循父母亲的一切安排。根据《明律》和《清律》规定:“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其夫亡携女适人者,其女从母主婚。”[2]除了一些少数的例外,没有父母做主的婚姻都是不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同样的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婚姻。

明清时期,女子未嫁之前一直依附着娘家的家长生活,根本没有自己选择生活和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她们在家里就像是古代贵族家庭的一个奴婢,可以任意的用来支配,在婚姻自主权上受着父母的制约。不仅仅是这样,女子出嫁所经历的定亲,结婚时娘家所接受的聘礼都算作是娘家人养育女儿所付出的心血的一部分回报。“在婚姻契约中,女子只是权利的客体”[3]。“聘礼成为女性走向婚姻市场过程中衡量其自身价值的标志。封建社会末期,女性在聘礼婚中体现出的

买卖性是无可回避的,聘礼数额的多少已经脱离了六礼中的礼仪标志”[4]。如乾隆四十年,张良文凭媒林开文说合,聘吴瑞康女为妻,议定财礼折钱十三千二百文,早经交送。乾隆五十年十月,张托媒告知吴择期迎娶,但吴说他家贫无钱备办奁物,要张另增折席钱十千文,张应允[5]。众所周知的,聘礼的钱当然是由娘家人获得,而妆奁收受则是由夫家所得。而吴荣光也曾在《吾学录》中记载:“择妇必问资装厚薄,装厚矣,女虽不淑,亦姑就之。嫁女必计资之丰俭,苟丰矣,婿不佳,亦利其所有不恤其他。”[4]

因此,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出,对于女子的娘家人来说,女子的存在就像是物品一样,被作为一种物物交换中的其中一项物品,不但可以为家庭带来较为丰厚的收入,还可以用来维持生计或者增加家庭收入;然而对于女子的夫家来说,女子就会转变成为一种工具,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即女子承担着“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的重要使命。这就像是政治中商品关系之中的物物交换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鲜活体现。

二、从女子的婚后生活及解除婚姻方面看其社会地位——夫之财产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1、女子的婚后生活

出嫁从夫。《尔雅·释亲》中有云:“女子已嫁曰妇,妇之言服也,服侍于夫也”。女子出嫁之后,就转变成为了夫家的财产,与娘家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女子变为妇人,其自身的支配权也就转给了夫家,成为丈夫的私有财产。而且丈夫对于妻子的所有权受到当时社会法律的保护。

法律上反对并且严重制裁一女二嫁。清律规定:“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辙悔者,笞五十;若再许他人,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6]这就从侧面反映出来,女子对于在身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支配的。如果已经须有婚约还被家人嫁到另外一家的时候,丈夫对于女子的所有权就会深刻地体现出来,男子完全可以向官府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些所有的过程之中,女子是没有任何的发言权的。

女子的人身自由由丈夫支配还表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女子嫁人后成为夫家财

产,即使法律上明确规定有禁止买休、卖休,对于出卖妻子的行为,依照法律要处以杖刑,且应判令被卖的妻子离异归宗,知情买者不仅会受到杖刑,而且会被没收掉财产。但是,事实状况下,仍然有很多的家庭中,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买卖妻子的现象仍是频频出现,甚至于很多情况下,官府在这方面根本就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些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如:“本县一件为宪局拐事”[7]中,范学习是因为自己家里穷困潦倒而将自己的妻子出卖给他人。“训帅开鼎一案”[8]之中,帅开鼎的妻子张氏因为年岁荒歉,被丈夫用六十四串的价钱卖给了江克全。丈夫因为家庭贫困,不得不卖妻子,无疑是一种把自己的妻子当做了一件物品,一种财产,可以用来临时的出售以来应急。然而丈夫出卖妻子并不一定是因为家庭贫困或者是其他迫不得已的原因。有的丈夫还会因为其他的原因而主动的弃妻。“判周大兜子等堂词”中,周银山将自己的妻子张氏嫁给了吴成才,修书本身就是卖契。[9]“本府为一件亲究灭伦事”中,黄德卿卖掉妻子刘氏的目的,只是为了迎娶应氏[7]228。诸多的案例之中,除了极为少数的案件,如周张氏一样,得到了官府的处理,追究了周银山的责任之外,鲜少见到有官府干涉的。这些案例,无一不都体现了女子当时社会地位的低下以及权利的缺乏。

当然这些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国社会仍然处于封建社会时期,人们受到的封建统治束缚过于严重,不允许女子的权利与男子相同,买卖妻子的现象难以杜绝;另一方面,受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和影响,社会中所处的人类被“男尊女卑”的观念控制着,无论是从男子,还是从女子本身来看,都没有任何的人对此作出明显的批评和反抗,以至于女子自身的权利不能够获得相应的支持,女子的地位不能得到提高,只能是自己永远的处于被动的地位。

2、婚姻关系的解除

离婚在现在社会是一件极为常见的现象,而在当时离婚的主动权主要是在男子的手中,女子是没有权利提出“不”的。离婚在我们中国古代又被称作:“出妻”、“休妻”、“绝婚”、“来归”等等。被休弃的女子则被成为“弃妇”。在男权至上的中国古代社会,男子对于妻子的要求极为严格。休弃妻子的原因可以被总结为“七出之条”,当然,这明显也是对已婚女子的要求。所谓“七出之条”,即:“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

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大戴礼记》)[10]这些条件无疑是对女性的一种沉重的束缚,同时也是对于当时社会女性贞洁的一种严格要求。

在汉唐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女子的社会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女子可以因为丈夫品行不良或是其他原因主动提出离异外,在明清两代这种封建社会的高峰期,女子的地位严重下降,并不可能允许女子向男子主动提出离婚,虽然明清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女子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第一、夫纵容或强迫妻、妾与人通奸。明律中详文规定:“凡纵容妻、妾与人通奸,本夫、奸夫、奸妇,各杖九十。抑勒妻、妾及乞养女与人通奸,本夫、义父,各杖一百,奸夫杖八十,妇女不坐;并离异归宗。”[11]

第二、夫逃亡过三年者。明律中规定:“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另行改嫁,亦不追财礼。”[11]

第三、殴妻至折伤以上。明律规定:“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需妻自告乃坐)。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11]

第四,典雇妻子。明律同样有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知而典娶者,各与同罪,并离异,财礼入官” [12]。

第五,被夫之父母非理殴伤。明律规定:“祖父母、父母……若非理殴子孙之妇……致令疾废者,杖八十,笃疾者,加一等,并令归宗”[12]。

虽然法律有着明文规定,女子在以上几种情况之下,可以主动提出与丈夫离异。但是,当这种情况真正发生的时候,无论是夫家还是官府,对于男方永远处于偏向的一方。正如上面所给的案例一样,男子对于妻妾的买卖,拥有着支配权,这些严重侵害女子利益的行为,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官府会给与处置,但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女子仍然不可能实现对自己的丈夫提出主动离异。女子不满或受到侵害时,往往会被家族所掩盖,被官府所包庇。因而,理想与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

三、从寡妇再婚看明清女子的社会地位——夫宗财产

寡妇又被称为“孀妇”,按照古制,寡妇在丈夫死后,也就正式的成为了夫家宗族的一种财产,宗族家庭的成员,尤其是男方的祖父母、父母,对于其去向,

有着极为关键的决定性作用。

虽然按照儒家伦理道德而言,女子的贞洁是极为重要,奉行的是“一女不事二夫”,但是这样的要求主要针对的是富家贵族的子女,因为富家子女的婚事是代表着大家族的利益与面子的,因而对于女子的贞操观念要求也就相较于普通老百姓的更为严格一些。没有任何大的家族希望自己家族媳妇因为丈夫去世而改嫁,这样是极为有失体面,而皇室与法律也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的。《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14]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然而在平民老百姓之中,就不会像贵族家庭一样,不允许女子改嫁。相反的有的家族甚至会出现逼寡妇改嫁的情况。而在民间寡妇再嫁不仅律无禁止,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6]。孀妇的再嫁,仍然是一种财产的流转。但若许嫁女为成婚而夫亡,女子则仍归父家聘嫁[13]。“批周清存禀词”[13] 中,周清存的童养媳则是另一种情况,由于是年幼时候已经是养在家中的孩子,如果其子死亡,童养媳的支配就仍归夫家所有。女子出嫁之后,根据儒家理论而言,属于夫家的财产,妇女仍无法摆脱宗族的束缚。而改嫁能否成功,这完全要依照夫家宗族的决定。

其中,《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的孀妇进行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

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15]自古以来,就有父母、公婆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对不会是为了要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当时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思想去尊重女子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是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制定法律的人经过多番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这是因为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因而,从以上三点:在室女的出嫁、女子的婚姻生活和买卖妻妾、寡妇再婚,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总结出来,明清时期处于封建社会的高峰期,人们所受封建礼教的束缚严重,男尊女卑的状况在明清时期比汉唐时期更加深入人心。女子的社会地位仍然处于极为低下的境况。但是,在明清时期,同时由于启蒙思想的冲击,女子的思想观念有着一定的改变,为将来社会男女平等,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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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杨一凡,徐立志.三邑治略·卷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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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窦仪,等.宋刑统·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3] 杨一凡,徐立志.樊山批判·卷八[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41-328.

[14] 大明律[Z].

[15] 大明律辑注(上)[Z],266.

清代的婚姻制度与妇女的社会地位论述

清代的婚姻制度与妇女的社会地位述论 婚姻、家庭制度,决定于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制度,决定于政治状态,还受传统的习惯支配;它们也影响着社会历史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历史研究必须把婚姻、家庭、妇女的问题包括在内,需要把它们同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风俗习惯等领域一起进行考察,才可能把握社会全貌和阐明历史的进程。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清代的婚姻制度是什么样子的,它有何特点,对社会发展有何影响,妇女如何才能摆脱受压迫的地位。这里所说的女子,主要指一般身份地位的,贵胄和贱民中的妇女,一妻多夫制中的女子,均未作特别叙述。 一、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制度 清朝政府同其他王朝一样,维护父母决定子女婚配的权力。它继承明代的法令,规定:“婚嫁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①。很清楚,子女的终身大事,由祖父母、父母作主,如果这些长辈都亡故了,就听伯、叔、姑、兄、姐和外祖父母决择;若这些人也没有,则听凭余亲尊长(如伯叔祖父母)主婚;若祖父母、父母犯死罪囚禁,子孙之婚姻亦需听从他们的安排,倘若自行嫁娶,则要受杖八十的刑罚②。在家族制盛行的地方,祠堂以族人联姻关乎宗族体面,也干预族内青年的婚事。如江苏宜兴篠里任氏宗词要求,当家长为子女议婚将成时,必须报告词堂的宗子、宗长,他们同意了,婚事才能定下来③。这样婚姻的当事人——青年男女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配偶,不管他(她)们愿意与否,都得服从家长以至族长的安排。本来,一对结合的新人,要长期共同生活,白头偕老,但是他们的结发,不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却凭家长捏合,这样的匹配是包办婚姻。这就是清代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 那么家长给子女选择配偶,又是根据哪些原则进行的呢?我们从载籍资料获知,主要有两条。一是论门第,二是论贫富。 清代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人们间的极其重要的交往——联姻,也和其他社交一样,受着等级的制约。雍正年间纂修的《浙江通志》说宁海县“婚姻择,先门第”④。道光中编写的安徽《祁门县志》说该县风俗,“婚姻论门第”⑤。同治时撰写的湖北《石首县志》谓该地“男子十岁以上,女子十岁而下,门第年齿相匹,即为定盟”⑥。光绪间编纂的江苏《崇明县志》说当地“婚姻论良贱,不论贫富”⑦。可见“论门第”、“严良贱”是联姻的重要准则。门第,主要是官民范畴内的界限,诸如贵胄之家,品官之家,绅衿之家,平民百姓,等等差别。良贱,区分良民与贱民;良、贱也是不同的门第,所以要详加区划,是强调良贱的不同。婚姻论门第、严良贱,就是要它在相同的等级或上下相差不远的等第间进行,而最不允许的是良人与贱民间的联姻。 清朝政府严格禁止良贱通婚,法令专设“良贱为婚姻”的条文:“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奴自娶者,罪亦如之”;“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因婚而入籍为婢的女子,改正为良①。法律中还有“娶乐人为妻妾”的专条,禁止官吏及其子孙与贱民中乐籍人户通婚:“凡官并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56《刑部·户律婚姻》。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56《刑部·户律婚姻》。 ③常州《宜兴篠里任氏家谱》卷25《婚娶议》。 ④雍正《浙江通志》卷100《风俗》。 ⑤道光《祁门县志》卷5《风俗》。 ⑥同治《石首县志》卷3《民政·风俗》。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txt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在听到某些歌的时候会忽然想到自己的往事_______如果我能回到从前,我会选择不认识你。不是我后悔,是我不能面对没有你的结局。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地进行性别平等教育,将会大大有利于女性形成更积极的性别观念,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B 综上所述,现代科学理论尤其是现代性别角色的形成理论为女性摆脱传统的弱者性别角色,重塑适应现代社会的女性角色模式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2.现代科学教育推动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传统文化教育中,由于不合理的社会性别文化与社会性别规范的培养,女性对自身的认识存在着偏差,使得女性在社会规则、文化习俗和自己内在人格的多重压力下,人生策略、价值取向和发展潜能受到极大束缚。而在现代高等教育实践中,社会性别教育让所有女性都了解并获得自己的权利、发展机会与尊严,认识自我,包括自我的特征及社会的角色,认识社会,对社会性别规范与社会环境有一个理性而明晰的了解,积极适应社会转型、参与再社会化。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女性渴望能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不断积累科学文化知识及实用技术,不断地丰富充实自己,来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从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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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妇女生存状况与妇女运动研究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妇女生存状况与妇女运动研究 【摘要】:1920年代和1930年代处于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也是美国第一次女权运动和第二次女权运动之间的一个低潮期,此时美国社会经历了经济繁荣——危机——复苏的过程,处于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急剧转变时期,美国妇女生活丰富多彩,其外表、行为、婚姻家庭和就业都呈现新的特点。1920年代随着经济的繁荣,出现消费社会,新的大众媒体促进了信息的沟通和全国性价值观的形成,美国妇女享受着现代化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其中特立独行的“新女性”群体尤其引人注目,成为1920年代女性自由与解放最突出的代表,并成为喧嚣的1920年代的象征。但随着大萧条的到来,美国妇女的生活状况急转直下,1930年代期间美国妇女的婚姻、家庭、就业都受到大萧条的的巨大冲击,她们承受着物质匮乏和精神痛苦的双重磨难,设法应对危机,努力维持家庭和自身的生存,她们不仅经受住了大萧条的考验,而且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有所提高。本文选取这个时期的妇女生存状态进行个案研究,考察此时美国妇女的婚姻家庭、就业和她们在政治和社会运动中的具体状况,指出这个时期美国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变迁而变化。进而,在个案研究基础上,探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变迁与妇女地位和角色变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妇女的生存状态受到外部世界的规范,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变动对她们的生活有根本性的影响,妇女要获得真正的解放,自身的努力是关键,其中经济独立是妇

女走向平等和解放的基础。无论在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女性的地位与角色很大程度取决于其经济独立能力,这是女性思想解放、个人发展的原动力,但经济平等不仅取决于生活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受制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这些都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达到。同时,传统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同样是强大的,在女性走向平等和解放的道路上,观念上的解放与经济上的平等同等重要。本文共分为5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序论部分主要阐述本选题的依据、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文章主要观点。笔者认为,1920年代和1930年代期间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变动剧烈,妇女生活丰富多彩,但对1920年代和1930年代期间妇女状况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1970年代以后才出现大量研究成果,对这个时期不同种族和阶级群体的妇女生存状态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对正确评价1920年代和1930年代期间妇女的地位和作用、全面了解这个时期的社会变迁起了重要作用,但大多数的研究侧重于展现妇女具体生存状况,而且多从“她史”角度进行研究,对社会性别关系中妇女地位和角色的变迁很少探讨,也很少把1920年代和1930年代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这为笔者利用已有成果、运用社会学、历史学和妇女学等方法、在“社会性别”角度综合考察这个时期妇女的生存状况及其地位和角色变迁留下了空间。第一章侧重分析1920年代妇女的生存情况以及其地位和角色变迁。本章首先分析了1920年代之前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迁,笔者认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改变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妇女观,社会文化在20世纪初也逐步走向开放,部分妇女走出家门,进入劳【关键词】:1920年代

有关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变化的看法

纵观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或改革,女性的地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不过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阻碍。在我看来,我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致存在着四个阶段,从总体而言,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不断上升。 第一阶段是从清末时期,这段时期女性地位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状态。中国妇女仍处于几千年封建家长制的禁锢下,被赋予强烈的“孝妇,贤妻,良母”的思想,虽然有新思想的传播,新式学堂的兴建,但女性解放的改革道路依旧在曲折中慢慢开展着。传统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妇以夫贵”“妻为内助”等性别伦理说教对女性加以教化和禁锢,使女性被迫困守在家庭,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毫无自我发展的空间。在婚俗观方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束缚和迫害妇女的利剑。中国古代的妇女素质观实质是一种道德素质观,“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古代妇女素质观的基本主张,“妇德、妇言、妇容、妇勤”是对妇女素质的基本要求,使女子“惟知洞其耳、梏其足、涂饰其面目、一若仅供天地间玩好之用”。妇女“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交涉于箧筐之间”。晚清女子学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不过总体而言仍处在一个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五四运动时期,它不仅是思想,文化领域范围内的一次改革,更是一次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它唤醒了中国妇女作为女性

的自觉,使越来越多的先进思想的女性接受了西方的平等明主的思想。让女性首先能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能自主的选择婚姻生活,不再一味地依赖男人生活。“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女性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随着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中国女学堂的兴起,此后,上海的爱国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南京的旅宁女学等先后创办,掀起女子教育的初步兴盛局面。随着女学的纷纷兴起,继之而起的女子参与社会工作,女子走出家门走向学校继而走向社会,女学对改变社会风气,提倡男女平等无疑起了积极作用。期间也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中国文坛上享有盛名的女作家庐隐,就是这一时代进步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从她在日本游学的几年时光中,通过对比中日女子教育的差异,深刻剖析了中国女子教育的弊端。更涌现出来像邓颖超这样的女革命家,邓颖超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并在五四运动时期,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她还和周恩来、郭隆真等天津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共同组织了进步青年团体觉悟社,参与领导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还有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第三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从法律上保障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提倡女性为社会服务,男女共同承担家务。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观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还被深入贯彻执行。不过仍有性别歧视现象存在。

漫谈中世纪西方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化之札记篇

漫谈中世纪西方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化之札记篇 自从母系氏族社会过度到父系氏族社会后,妇女的地位便降到一种从属的地位。千百年来,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妇女最重要的职能只是生儿育女,为夫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由此造成的重男轻女思想在绝大多数文明体系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而在历史悠久的文明样式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贯穿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儒家文明就尤其体现了这点。孔老夫子早在两千年前就将中国妇女摆到了从属的地位,“从父,从夫,从子”的三从四德标准长期束缚着妇女的生活和社会地位,直到20世纪,中国妇女的这一从属地位才开始驻逐步得到改善。妇女在许多时候都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品或衍生品。在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妇女在为自己争求权利的路上经历了甚多艰辛,以致有人说妇女问题是理解人类社会的镜子和考察历史进程的视线。马克思曾说过,要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首先女性开始。美国著名妇女史学者伊沛霞认为:“最好的妇女史并不仅仅告诉我们历史上的女人,妇女史挑动我们重新审视我们对历史和历史进程的理解。 尽管妇女较之男权地位一直处于劣势,但是从整个文明进程来说,它一直是在进步着,妇女的社会地位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不断受到重视,不同时代、不同地位都有相应的进步。即使是中世纪,这个通常被称为“黑暗的世纪”,社会伦理并没有绝对忽略对女性的关注,妇女也并非一律处于男子的附属地位。在学术话语中,“男尊女卑”仍然是中世纪的主流意识,人们对妇女地位的普遍认定是“附属性”“衍生性”之类的特征。用当代著名的思想史家唐纳德·R.凯利(Donald R.Kelley)话来说:“中世纪的历史概念所涵盖的兴趣非常广泛,处于世俗的和神圣的之间,国王和教皇之间,圣人和罪人之间,带有明显的阶级烙印。或许除了宫廷诗歌、圣徒传这种类型外,似乎遗忘了一个因素,那就是性别。”此外,在《圣经》与《塔木德》时代,犹太律法普遍认为:男性比女性更有价值,比女性更忠诚,遵守的诫命更多,因此女子只能处于屈从男子的边缘化地位。但是,考察11—14世纪西欧犹太妇女在宗教文化、婚姻家庭、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的或重要或轻微的变化后,发现妇女地位确实有了提高。在宗教生活领域,涌

女性社会地位论文

中国女性的地位问题,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不

3.关于妇女家庭经济地位的研究内容较多。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妇女获得了经济独立,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因而,妇女走出家庭、跨入社会被看成是妇女解放的标志。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妇女获得经济收入途径增多的同时,“妇女重返家庭论”也作为一个重要的妇女问题被提了出来,而且一度成为妇女研究的热点问题。 (三)妇女的政治地位 作为妇女社会地位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妇女的政治地位研究多见于研究妇女社会地位的文章中,一般较少形成独立的研究内容。妇女政治地位的研究内容主要为:妇女政治地位的法律保障;中国妇女政治地位的现状(多以妇女参政情况来体现);妇女的权利意识、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 妇女参政的主要障碍与中国长期的封建统治所形成的历史积淀、妇女在不同环境下的角色冲突等因素密切相关,但最为重要的是妇女的自身的参政意识较为薄弱。妇女参政成为妇女整体的自觉意识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最终将取决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全面进步。 (四)妇女的教育地位 研究妇女教育地位的文章很多,研究内容包括妇女的教育状况、妇女教育对妇女地位的影响,对于后者的研究更多,研究妇女受教育程度对妇女地位的影响主要研究了妇女受教育程度对妇女参政、职业选择、经济收入、婚姻、生育(包括计划生育)的影响。 建国以来,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有了很大改观,妇女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入学率不断提高,文盲率不断降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越来越多。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现代的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也有不少现在的女强人。“女强人”的魔咒给现代独立女性带来了颇大的社会压力。这都促使了当代中国女性重新的、自主的思考自己在社会分工中的地位。新一代的知识女性已经有了更加豁达的想法,无论是选择成为贤妻良母、专职太太,还是选择独当一面的职业女性,不卑不亢态度,独立个性的生活追求,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旁。这也似乎为我们提供了对未来女性形象更美好的遐想。 分析完女性地位,其实我觉得想要成为一名成功的女性,是要学会寻找我们自己的地位,为自己赢得地位。如今在中国,女性应越来越多的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和生产中担负重要的责任了。不说诸如护士之类的服务性行业和文艺领域是女性垄断的行业,现在女性也越来越多的从事技术研究,行政管理等职务,甚至在军队这种充满阳刚之气的行业中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这样一种思想,必然在不断的传承中发展深入,中国女性将在祖国的繁荣发展中承担更加重要的责任,也必然为社会的进步提供更多的动力。

从美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提升看英语歧视性词汇的变化

最新英语专业全英原创毕业论文,都是近期写作 1 英语体育新闻标题的特点及翻译对策 2 文化视角下的品牌名翻译研究 3 性别差异在日常英语词汇和句法中的体现 4 简爱的独立与反叛性格分析 5 《白鲸》主人公埃哈伯人物形象分析 6 《纯真年代》中艾伦?奥伦斯卡和梅?韦兰的人物命运分析 7 从女性主义视角看《抽彩》女主角的命运 8 论《简爱》对当代女性爱情观的启示 9 汉语语速性别对比研究 10 网络委婉语中的模因现象研究 11 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中的黑色幽默 12 英汉委婉语的对比与翻译 13 文档所公布各专业原创毕业论文。原创Q 95 80 35 640 14 浅谈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悲剧 15 诸神形象折射中西方价值观不同 16 Culture-oriented Strategies in Publicity Material Translation for Yangzhou City: a Perspective of Functionalism 17 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的隐喻分析 18 房地产广告的英译研究 19 General Principles and Features of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20 对英语影视片名翻译的研究 21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海明威小说中的英雄伦理观和英雄形象研究 22 中式英语与标准英语的差别 23 论《红楼梦》在英语世界的传播与误读 24 英语财经报道中的词汇衔接研究 25 浅析Grice的会话合作原则在求职面试中的应用 26 初中英语阅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7 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图景——小说《德伯家的苔丝》展现的威塞克斯农业社会 28 由《麦琪的礼物》看欧亨利写作特色 29 论《最蓝的眼睛》中的黑人文化传统 30 从精神分析角度看《宠儿》中塞斯的内心世界——黑人民族精神重塑 31 盖茨比悲剧的必然性 32 The Linguistic Features of American Inaugural Address 33 Humanism in A Tale of Two Cities 34 中英文化背景下的金融英语翻译分析 35 任务型教学在高中英语阅读课堂中的应用 36 汉英翻译中文化传递的可接受度 37 英汉习语的概念隐喻对比研究 38 新兴资产阶级代表—鲁滨逊?克鲁索 39 《石头天使》中哈格形象的女性主义解读 40 从生态女性主义的角度解读《喜福会》 41 Humor and Satire in Running for Governor

浅谈女性在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从古至今,人类的历史也就是由男女两个性别组成。即便是这仅仅的两个分类,他们在千万年的共同生活中也是相互的对立的。这对立就具体体现在男女地位,尤其是男女社会地位的对比上。 远在人类还在旧石器时代,那时候的人们主要是采摘野生的植物种子、果实、叶子、根和茎来食用。不过,人类毕竟是主要需要吃肉的动物。于是,身体相对比较强壮的男人就要外出打猎。他们打猎可是有风险的行为,而且能不能打到也未必可以肯定。于是,尽管人们很喜欢吃肉,但是也不得不主要靠女性采摘来的植物的东西来维系自己的生命。于是,这个时代的女性也就很有权威,他们甚至可以主宰男人的去留生死。家族也是靠母亲的独门血缘进行维系的。 但是历史发展到距离今天五千年前左右,在女性当这个人类的主有足足一百万多年之后,男人发明了弓箭、发明了畜牧、发明了种植的农业,于是,女性的采摘也就显得不足和微薄了。在这个时候,女性开始一步步走下权力的颠峰,沦落为更低一点的部落中战争后男人抢夺的战利品了。也就是说女性开始被物化,成为男人的附庸。而这个情况到奴隶社会,就凸显得更加的厉害和明张。 社会进步到了封建社会,我在这里是以中国为论述的对方,不一定符合外国尤其是西方的历史。女性在社会分工主要是负担织补。每年七月七日的乞巧节就是妇女向织女姐姐乞讨女红、女工的技法和心得。以后又因为牛哥哥和织妹妹的爱情故事,才演化为中国的情人节的。在这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好不容易

得到了一点尊严的男性怎么可以那么轻易地失去自己的权柄呢?于是,各种用来限制女性心胸和志向的学说诞生,他们一个个信誓旦旦,说什么乾坤、阴阳的理论,硬生生把一个人类的一半说成是人类的垃圾和祸害。尤其是那些女性中佼佼者,更是被那些男性说成是祸水。 历史的车辆开到资本主义社会,这在我们中国虽然没有很明确地经历国际多资本主义,但是,在这个我们也是浸润过几十年的。在这个社会形态,女性开始了比较独立的生产和劳动,而且形态也不限于织补了。不过,由于这个社会的整个劳动阶级的地位都很低下,妇女就不可能单独地得到提高。而这个时候的社会的上层,女性却依然主要地扮演着花瓶和装饰的角色。所以,这个时代的女性依然是严重低于男性的一个性别。 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因为我们毕竟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水平,各种分工和道德所形成的造成女性即成地位的因素没有完全消灭。

女性学女性精神在现代社会中的挑战2019 尔雅答案

…………………………………………………^_^………………………………………………… 绪论 1 【单选题】第一位女性环球航行家是()。答案:叶卡捷琳娜 ?A、汉娜 ?B、拉娜 ?C、叶卡捷琳娜 ?D、莱琪 2 【单选题】关于波伏娃的观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答案:女性的价值应该更多的体现在家庭中 ?A、她非常不认可把女性定位在家庭中 ?B、她认为女性应该去工作 ?C、她认为工作可以使女性独立 ?D、女性的价值应该更多的体现在家庭中 3 【多选题】第一次女性运动的核心内容是为女性争取到相应的()。答案:教育权投票权选举权 ?A、投票权 ?B、自由权 ?C、选举权 ?D、教育权 4 【判断题】“哲学”一词在古希腊里面是讲爱智慧。()答案:√ 自然主义的性别理论 1 【单选题】()被称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答案:?周易?

?A、?孔子? ?B、?周易? ?C、?孟子? ?D、?论语? 2 【单选题】西方医学奠基人,被称为西方“医学之父”的是()。答案:希波克拉底 ?A、苏格拉底 ?B、亚里士多德 ?C、盖伦 ?D、希波克拉底 3 【多选题】古人把“乾”与()联系起来类比。答案:天阳健父 ?A、天 ?B、阳 ?C、父 ?D、健 4 【判断题】类比就是由两个对象的某些相同或相似的性质,推断它们在其他性质上也有相同或相似的一种推理形式。()答案:正确 5 【判断题】希波克拉底认为女性的子宫是游荡的,只有性生活和怀孕才能使它安静下来。()答案:正确 古代社会的性别结构 1 【单选题】在我国古代,()处于“阳”面,主宰、尊贵的地位。答案:君 ?A、臣 ?B、子 ?C、君 ?D、妻 2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一,历史朝代分析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1,夏商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所以,母系社会妇女地位肯定是高! 2.周朝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兵荒马乱,国家与国家经常打仗,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所以女人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妇女稍微有一点地位, 4.秦朝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因为,秦朝时期出现三纲五常,父系社会开始明显,妇女地位由此下降!此处省略汉、

三国、南北朝、晋等朝代 5.隋唐时期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6.宋朝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 变化。7.元、明、清到了元明清时候,从元朝开始,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社会风气下降,到了明清时代,全女开始裹脚,女性地位遭受最严重的压迫!8.民国以后民国时期,先是解放小脚,接着是解放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然后是解放大辫子,最后是解放内衣。最后一种解放也就意味着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自由了,身体上可以不受拘束。二.文化环境和经济剖析 1.北宋与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是其人性意识的觉醒,突出表现为两类人的地位空前高涨:一是文人,二是女人。赵匡胤深知,马上可以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因此对子孙留下“不得杀士大夫文人及上书言事之人”的嘱咐。在这样的氛围下,文化人的地位自然不必说,知识分子受宠,自然会拉高女人的地位。至于,宋朝有多少文人,不在这里一一举例,连皇帝都能写一首好字,作画,可想而知文人风是很流行的! 2.北宋时期,经济

妇女地位调查问卷

样 本 编 码 制表机关:全 国 妇 联 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 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问卷(教育与婚姻家庭情况部分) 您好!我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员,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妇女地位的社会调查依据随机抽样方法,选中了您的家庭进行调查。下面我要了解一些关于户内成员的情况,请给予支持。谢谢! 户内成员情况表(略) 将本户内18岁-64岁(含18岁和64岁)常住人口按先男后女,同性别按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从1开始排列,按顺序填入入户抽样表,找出最后一行与事先圈定的列相交处的数字,序号与此数字相同的人即为具体调查对象。 我们选中了您家的 作为调查对象,请问他/她现在在家吗?如果他/她现在不在,请问他/她什么时候在家,我是在您家等候好呢,还是在 月 日 点 分再来找他/她?

首先请告诉我您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A1 您的性别:(请调查员直接填写)A1 □ 1 男 2 女 A2 您的出生年月:19 年月A2 □□A3 您的民族:族(用文字据情填写,编码见民族编码表)A3□□ A4 您18岁以前居住最久的地方是:A4 □ 1 农村 2 镇、县城 3 中小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下) 4 大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上) 8不知道 A5 包括您在内,您有兄弟姐妹个,其中姐妹个。A5□□您的排行是第几。□ 下面的问题与您的受教育经历有关: B1 请问您是在几岁时上的学?周岁B1□ 97 未上过学(跳问B3)99 不回答(跳问B3) B2 不包括成人教育,您总共上了几年学?年B2□ 97 不适用 99不回答 B3 (问未上过学及上学年数少于4年者)您是否上过扫盲班? B3□ 0 否(跳问C1) 1 是 7 不适用 9不回答 B4 a 您目前的受教育程度是:B4a□ 0 小学 1 初中 2 高中 3 中专 4 大学专科 5 大学本科 6 研究生 7 不适用9不回答 b 是否是成人学历教育?B4b□ 0 不是 1 是

美国的女权运动

女权运动在美国的发展 投票权 对妇女权利的关心可追溯至启蒙运动时期,这一时期的自由、平等主义和改良主义的理想当时正由中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劳动者扩大至妇女。这一时期关于妇女权利的早期思想在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为女权辩护》(1792)一书中得到充分的阐述。该书对女性的存在只是为了取悦于男性的观念提出挑战,并建议妇女在教育、工作和政治上应获得与男子同样的机会。但在19世纪,这种关于妇女需与男子平等的认识,却集中体现在获得妇女选举权的运动上,对妇女的社会地位、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在经济中所占的位置未能作出根本的或具有深远影响的重新估计。19世纪后期,一些妇女开始在专业领域中工作。以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 (Elizabeth Cady Stanton)为代表的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National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 (NWSA)屡次要求联邦国会允许妇女参与政治投票,在14、15次修订案中屡次遭遇拒绝。最终20世纪上半叶,妇女作为整体获得投票权,于第十九次修正案(The Nineteenth Amendment(1920))通过。此次法案虽已通过,离妇女真正参政还有时日。但对妇女所能从事的工作仍然受到明显的限制,流行的观念也仍然是把妇女限制在妻子、母亲和家庭主妇的传统角色之中。 劳动力 与此同时,造成妇女地位低下(或至少是依赖)的经济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是否生育被视为妇女的基本权利逐渐被社会认同,妇女生育的孩子少了,同时不再被视为地位地下。家用电器的发明,使她们免做许多以前与管理家务连在一起的笨重杂活。工业化的急剧发展,社会迫使女人参与部分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数十年间,西方世界经济中服务行业的发展促使创造了妇女同男子一样能够胜任的新的工作,工厂中妇女比例缓慢增加。在美国中西部,私人拥有房屋及劳动能力的女性更受尊敬。所有这些因素使越来越多的妇女认识到,社会对她们的传统看法不像妇女的真实生活状况那样改变得快。此外,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鼓舞着妇女通过相似的群众鼓动活动和社会批判来改善她们的状况。 妇女组织 波伏瓦的《第二性》(1949)一书是新女权主义兴起的里程碑。该书成为一本遍及全球的畅销书。它通过诉诸妇女的解放亦即男子的解放这一思想来唤起女权主义的觉醒。另一本重要的书是美国人B.弗里登的《女性的神秘》(1963)。她抨击失去活力的家庭生活——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操作化示例 该调查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我国经济发 展现状,参照联合国及亚太地区监测妇女地 位的指标而设置的。它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各项内容及其主要指标: 一、法律权利 1、是否设有协调和保护妇乐权益的立法机构; 2、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无歧视性条款; 3、是否有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或专 4、公民堆妇女法律权益的认识与态度。 一、生育与健康 1、分城乡、分年龄人口性别比; 2、男女儿童与成人的营养、健康与寿命; 3、各类妇女的生育胎次、生育意愿、孕产保 4、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三、教育 1、女性人口的识字率、平均学龄和文化构成 2、各级各类学校女性在校生、毕业生、流失 3、职业和高等院校分学科女生人数和毕业生 4、男女接受成人教育情况。 四、劳动就业 1、妇女劳动力资源利用率; 2、非农业劳动者女性就业人口的比重; 3、女性就业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4、女性在业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 5、妇女就以意愿途径和职业流动。 五、社会参与与政治参与 1、妇女政治权利的享有和被尊重程度; 2、女性在国家及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比例和幅

3、妇女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 4、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参与方式。 一、婚姻家庭 1、平均初婚年龄; 2、女性自主择偶程度和婚姻决定权; 3、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 4、夫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倾向。 七、自我认识与社会认同 1、女性个人价值取向与自我认知能力; 2、男女公民堆性别角色的期待与认识; 3、性别对机会、权利的影响; 4、两性作用、地位评价。 八、生活方式 1、社会交往的内容与结构;

付春杨 清代妇女婚姻地位的实例考析

财产权利的客体 ——清代妇女婚姻地位的实例考析 付春杨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摘要:通过对大量清代婚姻案例的考察,解析当时妇女的婚姻地位,揭示其缺乏独立人格的事实,从实证的角度判读在婚姻伦理掩盖下妇女作为财产权利客体的本质。 关键词:妇女;婚姻;财产权利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作者简介:付春杨(1969-),湖北武汉人,女,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及中国宪法文化 收稿日期:2007-03-22 美国人类文化学家理安·艾斯勒将社会人际关系分为伙伴关系和统治关系两种模式,其均源于或者复制于家庭中的性别关系[1],研究妇女的婚姻地位将有助于深刻理解一个社会的结构方式。如果说近现代的“共诺婚”的本质为“设权的意思表示”[2],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缔结的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一种身份契约,那么传统社会的聘娶婚则是男女双方家长(或其他有权人)缔结的以妇女的性能力与劳动能力为标的的买卖合同,“非受币不交不亲”(《礼记·曲礼》)。在婚姻契约中,妇女只是权利的客体。尽管婚姻担负着“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的重要使命,但是在人伦大礼的背后,仍不过是二姓之间的买卖而已。关于聘娶婚的买卖本质陈顾远在其《中国古代婚姻史》中已有过论证,本文惟试图从清代有关聘娶婚的判例入手,探讨司法实践中所反映的清代妇女婚姻地位的实况并籍此研究父权、夫权、族权的财产化体现及其对妇女的支配实质。 一、在室女——父之财产 在室女是没有出嫁的女子,“在家从父”,依据清律“男女婚姻”条下附例“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可见在室女的婚姻例由直系尊亲属主婚,而最主要的则是父亲。母亲虽然名义上同为亲权人,但父亲的权力无疑是决定性的。正如罗马法上只有家父权,而家母只是一种敬称,家母同样是家父权的客体。若母亲与夫家断绝关系,女儿则与其母再无瓜葛,母亲更无权过问女儿婚姻。“判阮王氏等堂词”[3]315中,刘氏在丈夫死后与外人私通而被赶出婆家,县官判令其女归婆家,“母嫁子离,恩断义绝”,令刘氏此后对女儿不得丝毫过问。 从判例中可见,在室女婚姻绝大多数情况系由父亲做主,只有当父亲亡故时才由母亲做主,父母双亡则由收养之余亲做主。如“臬司奉监院一件为杀男拆媳事”[4]222中何梦良的两个女儿在父母双亡后由姑父主婚。而另一则案例“欺昧婚姻事”[5]中,父亲外出,父妾收了男家一头牛将女儿许嫁,此后父亲归家,不同意这门婚事,母亲的许婚就不作数了,如果说此案是因为妾非主母,不能行使亲权,尤有可说,而“斯玉泉控沈志渭悔婚改略由”[6]366中沈志渭之妻沈张氏将女儿香爱许给斯玉泉为妻,沈志渭将女儿改许许长远,地方官认为沈志渭不知其妻许婚之事将女儿另嫁,并无过错,即使明知其事也无妨,明确认定父亲才是女儿婚姻的最终决定者。至于兄之主婚权则不是绝对的,“批曹汉进恳词”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一直饱受争议。历史是不平的历史,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将延续着这种不平等。经历了种种社会革命或变革,直至主张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讲,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 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女性地位曾经历了一段巅峰阶段——母系氏族时期。由于女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自然分工上占据优势,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占有很高地位,倍受尊崇。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日益突出,女性地位极度下降,母权制被推翻。 在奴隶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完全沦落,成为男性任意支配的奴隶。在社会分工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主力,女性的活动范围则主要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和家务成为女性的责任,妇女完全丧失自由,成为财产,可任意交易与买卖。 到封建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 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 直至近现代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从意识上开始觉醒,并且开始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主义。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法制的建立健全,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家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产生的长期不平等的根源,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彻底根除

女性在现代世界上的地位

女性在现代世界上的地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妇女在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请根据以下提示用英语写一篇短文,以便刊发在某一对外发行的刊物上。 提示: 妇女不再受歧视,男人能干的事女人照样能干,女人可以当工人、科学家乃至领导。 随着社会角色的变化,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有了改善。妻子和丈夫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妇女不再是做饭的工具,丈夫和妻子共同处理家务,共享欢乐。 尽管妇女的地位有了变化,有人还没有认识到妇女的解放。有的国人以自我为中心,认为妇女无能。在男人主宰的国际会议上,很少有女人被准许参加。 注意: 1. 题目自拟。 2. 词数: 120 左右。 3. 提示词:无能 incapable ;主宰 dominate . [参考范文] 女性在现代世界的地位 Women are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part in society today. In many countries,more and more women are acting as workers,farmers,scientists,and even leaders. We can say that almost all jobs which men can do are done successfully by women. Women are no longer looked down upon by society. With the changes in their social role,women's position in family has been improved as well. Husband and wife are now equal in the family. They deal with problems of daily life together,and share happiness with each other. In today's families,women are not usually the ones busy with dinners. In spite of these changes ,the liberation of women has not been completely realized. A number of men are self-centered,who regard women as incapable. Few women are allowed to attend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meetings dominated by men. That's really the problem we should solve immedia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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