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危险源辨识

尾矿库危险源辨识
尾矿库危险源辨识

Q/JJC 福建省德化县金灿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程序

编制:林庆勇

审核:张英勤

批准:林梓荣

福建省德化县金灿矿业有限公司发布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程序

1 范围

为了辩识和评价矿山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评价其风险程度,进行风险分级,通过实施不断有效的风险控制来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2 引用文件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01中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矿山重大风险因素的最终确认。

4.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编制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生产安全技术科。

4.3生产安全技术科负责对各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评审控制措施计划的充分性、有效性。

5 工作程序

5.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措施的基本步骤:

5.2 业务活动分类

5.2.1业务活动的分类要考虑对危险源的易于控制和必要信息的收集,既要包括日常的生产活动,又要包括不常见的维修任务等。一个单位通常有多种业务活动,对业务活动划分的总要求是:所划分出的每种业务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含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二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

5.2.2 可考虑按作业类别和工作系统层次分解的方法划分业务活动,一般来说:

a) 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分;

b) 按地理区域分;

c) 按装置分;

d) 按业务(作业)任务分;

e) 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5.2.3 对于每项业务活动,在进行危险源辨识前要收集如下业务活动信息(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 任务:所执行的任务的期限、人员、该任务实施的频率;

b) 设备:可能用到的机械、机器、工具;

c) 物料:用到或遇到的物质及其物理形态(烟气、蒸气、液体、粉末、固体)和化学性质;可能要搬运的物料的尺寸、形状、重量、表面特征;物料要移动的距离和高度;

d) 能力:工作(作业)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务培训;

e) 程序: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特种作业任务的持证上岗程序;

f) 数据:业务活动及作业环境监测数据;

g) 事故:发生过的与该作业活动有关的事故经历。

5.3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辩识

5.3.1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计划,组织成立危险源辨识组(由安全、技术、生产管理、设备、消防、工会等部门的人员参加)。

5.3.2 各单位的分包方活动范围内的危险源由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分包方辨识。

5.3.3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系统,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以下范围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风险因素:

a)常规的活动(如正常的采矿和选矿活动)和非常规的活动(如临时抢修、紧急抢险活动);

b)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含本公司的员工、合同方的员工、访问者)的活动;

c)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如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含单位所有或租赁使用的)。

5.3.4 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5.3.5 危险源辨识顺序:

a)厂址;

b)厂区平面布局;

c)建(构)筑物;

d)生产工艺流程;

e)生产设施、设备及物质和作业环境。

5.3.6 危险源分类: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进行的分类。

a) 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有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b) 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因素。

说明: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的共同作用。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

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5.3.7 危险源辨识方法:现场观察、询问与交流、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工作安全分析法等。在实际工作中可采用作业安全分析法和基本分析法相结合进行危险源辨识:即先选定需要识别的系统,在系统中按作业流程的先后顺序,将作业流程进行细化后,在每个作业流程中考察每一个动作、系统的功能和结构、工艺条件、环境因素等,再运用现场察看询问(现场作业人员或相关人员)的方式,对照危险源分类表,从“人、机(机器设备)、料(使用材料)、法(作业方法)、环(作业环境)”等五个方面,来识别或考虑:①什么情况下会可能导致伤亡事故;②有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③是否会发生职业危害等,如果发生或将会发生上述三种结果之一或三种结果的组合,即为危险源。

a) 对每个作业流程,参考危害类别(附录1)中前两大类的分类内容,辨识出与此流程有关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动,然后将各流程中的危害因素汇总。

b) 将整个作业活动作为一个整体,参考危害类别(附录1)中后两大类的分类内容,辨识出与此作业活动有关的作业环境的缺陷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c) 将上述辨识出的危害因素汇总,汇总中合并同类项。

d) 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还可参考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13816《生产过程危险、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5.3.8 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 辨识的结果确已覆盖了所有已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

b)辨识的结果确已覆盖了所有违反法律、法规、标准的现象。

为此,要把所有本单位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清楚的列出,把与本单位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安全规章(其中特别是关于机械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暴露的规定,如粉尘浓度、噪声等级、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机械安全防护、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高处作业的防护栏杆、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等)清楚的列出,与辨识的结果进行对照,检查一下:是否还有事故的原因和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规定的现象在辨识的结果中没有被包括。

5.3.9 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范围内的危险源登记在《业务活动危险源登记表》内。

5.4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

5.4.1 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宜先采取“专家经验判断法”等进行评价,初步确定风险级别,再通过定量评价法分析危险源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的大小。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

5.4.2 风险评价按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执行。

a)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其简化公式是: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D—风险性分值

b) 事故或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c) 人员出现在风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风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风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风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 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说明:8小时不离工作岗位,算“连续暴露”;

8小时内暴露一至几次的,算“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d)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

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伤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十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如表3所示。

表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说明:永久失能:某肢体残缺,或虽未残缺但功能完全丧失。

职业病:按原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9类、99项。与职业性多发病不同,职业病的病因是单一的因素——不良工作条件。

职业性多发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将职业性多发病定义如下:凡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地构成该病病因之一的非特异性疾病均属于职业性多发病(也称工作有关疾病、职业性相关疾病)。如疲劳、矿工中的消化性溃疡、建筑工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如腰背痛)、各种职业性综合症、某些妇女病以及已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等。这些病症与多种非职业性因素有关,职业性有害因素不是唯一的直接的病因,但能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症。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所患疾病可得以控制或缓解。

e)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风险程度(D),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风险,这样的风险比日常生活中骑自行车上班还要安全,属于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分值在20~70之间属于一般危险,需要引起注意;如果风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风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风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风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表示环境极其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风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也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和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风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

5.4.3 经评价后的结果登记在《风险评价表》中。

表4风险等级划分(D)

5.5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辩识、评价

5.5.1根据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和定量评价结果,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a)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中硬性指标规定的,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粉尘浓度、噪声等级超标等,列为主要危险源;对于其他违规,如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一类,凡是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列为主要危险源。

b)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 曾经发生过事故、事件和职业病,且现在危害仍然存在,未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无论风险级别为几级,一律为主要危险源。

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e) 定量评价结果风险值D>160的。

f)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5.5.2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辩识与评价由生产安全技术科根据各单位上呈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5.6 风险控制措施

5.6.1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原则:

a) 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b) 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c) 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d) 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e) 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f) 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g) 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措施装置;

h) 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i) 应急预案的需求;

j) 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前言 原平福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位于原平市楼板寨乡北庄村东约1 km处一荒山谷内,沟大体呈西北-东南向,西北高东南低,高差约50m,可利用沟长约400m,沟底平缓,坡度约5%,平均宽度约20m,两侧山坡较陡峭,高差约20米,山坡下部见卵石透晶体,为河流冲击物,该库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行政区划隶属原平市楼板寨乡管辖区间有县乡公路通原平、忻州市,交通较为便利。 该选矿厂年处理原矿40.0万t,年产生废石5万t,年需处理的尾矿砂20万m3。 2011年10月委托山西省冶金设计院对尾矿库进行了设计,设计尾矿库总坝高为36m,总库容98.48万m3,有效库容78.78万m3,服务年限为4.4年,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 按照山西省延期许可的有关要求,2012年8月委托忻州市安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对尾矿库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并通过了由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场核查。2012年12月14日领取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FM安许证字〔2012〕6644号),有效期由2012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3日。 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约1km的沟谷内,尾矿库库区所在沟谷为西北-东南向。沟谷较窄,沟底平均宽约20m左右,长约400m。两岸为陡峻的黄土地形地貌,相对高差在50米以上。沟谷为“V” 字形,下垫面为黄土与卵石漂石组成的混合土。尾矿库下游为沟谷地带,没有村庄及重要设施,

没有开采价值的矿床。 初期坝为黄土碾压坝,断面为梯形,坝基标高约942.0m,坝顶标高约957.00m,坝高15.0m,坝顶宽5.0m,坝顶长约35 m,在标高948.5m处设置一马道,宽为3m。外坡坡比1:2.50。外坡用干选废石护坡并长有植被。初期坝脚设排渗棱体,排水棱体为干砌石构成,断面为梯形。 筑坝方式采用上游式筑坝,堆积坝断面为梯形,现堆积坝坝顶高程960.00m,高度3.00m,堆积坝坝顶宽5m。堆积坝平均外坡总坡比1:5,坝内坡比1:2.0。外坡用干选废石护坡。现场观察坝体未发现有裂缝、沉降、变形等现象。 尾矿库总库容98.48万m3,有效库容78.78万m3,根据现状尾矿库实测图和现场实地勘察,现状总坝高为18m,现尾矿库约堆积库容20.66万m3,剩余有效库容约58.12万m3。按年需处理的尾矿砂13.33万m3计算,剩余服务年限4.4年。 尾矿库排洪釆用排水斜槽一消力池的排洪系统,排洪斜槽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拱形结构,上部为半圆形,尺寸为:宽0.8m、高1.0m。 排洪斜槽的出口处设置有消力池,尺寸为:长5.2m,宽3.7m,深2.4m。 库内排洪系统:排水井内径为1.6m,排水井框架为四根立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井进水宽0.8m×高3.20m×4个。共设排水井3个。现排水井1即将被堆积尾矿砂淹埋,高出滩面大约1.0m。排水管为内径1.6m、长约350米的水泥预制管,埋设在尾矿库的底部,首端与排水井相连,排水管出初期坝后排水管内径为1.5m,尾端与消力池相连,消力池为浆砌石结构,长9.0m×宽6.0m×深1.6m,洪水经出口浆砌石导流渠排入下游河道。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1.爆炸性物质 2.易燃物质 3.活性化学物质 4.有毒物质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

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安排

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安 排 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安监总管一〔201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研究提出了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实现整治行动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切实推动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的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对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围绕促进尾矿库安全和环保形势稳定好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着力推动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国务院《通知》下发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要求,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等作出了新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尾矿库企业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和细则,采取了可行、管用的措施,强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 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 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 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 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 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

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

我国尾矿库安全的概况

我国尾矿库安全的概况 这个方案(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2005年到2011年全国尾矿库共发生事故或环境安全事件70起、死亡和失踪353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尾矿库12273座,按安全状况划分,有危库54座,险库100座,病库1069座,正常库11050座。安监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有12523座尾矿库,其中危库、险库和病库为2098座,普遍存在浸润线过高、调洪库容不够、坝体裂缝现象严重、坝体安全观测设施不健全等重大安全与环保隐患。另外,四、五等小型库占尾矿库总数的95.4%,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较低。2010年和2011年每年发生6起尾矿库事故。摘要: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是矿山三大控制性工程之一。其安全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山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自然环境,而对尾矿库安全专篇关键技术的研究是尾矿库安全运行的关键。 目前,国内外在尾矿库安全运行体系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探索现代中小型尾矿库安全技术,为我国大量未经正规设计的中小型尾矿库今后的安全设计提供理论指导和参考,本论文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对尖尖山尾矿库进行了初步设计,并就安全专篇中的关键技术做了专项研究。尾矿库的建设市场很大,老库要改造,新库要建造。而尾矿库的设计是控制尾矿库工程质量的关键,优秀的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是保证尾矿库( 坝) 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 论文参考国内外最新理论、方法,在尾矿库防洪计算中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防洪标准按照初期30~50年一遇洪水,中、后期为100~200年一遇洪水。参照已建成重力坝工程,初拟坝体断面尺寸,通过稳定和应力计算,再进行修正,最后确定初期坝坝体的断面尺寸;后期堆积坝采用山坡土及坑口废石堆筑子坝,筑坝方式参照工程规范及已建类似工程,拟采用水力冲积法—坝顶分散放矿方式,并由排渗管井与排渗盲沟共同组成后期坝的立体排渗系统,以期降低坝内浸润线;最后根据计算剖面、荷载工况、计算力学参数进行堆坝稳定性计算。通过对尾矿库的变形监测、库水位监测和库下游地下水监测确保尾矿库的运行安全。洪水计算是安全分析的基础,渗流和稳定性计算是分析的重点,而监测方案是对安全的检测和对计算的验证。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尾矿库风险分级及监测、预警技术研究”课题建立的全国尾矿库基础数据库显示,中国现有11946座尾矿库。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300余座尾矿库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为实现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尾矿库危库、险库、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新版) 1.1重大危险源要素分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距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场所或设施。 危险物质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本厂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其中间产品半水煤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半水煤气中的硫化氢和甲烷、以及产品氨、甲醇均属于GB18218-2009标准中所列的危险物质。这些物质在设备失效、泄漏、

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另外,建设项目中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协调至【2004】56号)中要求重大危险源申报的危险能量储存设施。 因此,从存在危险物质和危险能量设施方面看,该评价区域具备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必要条件。有鉴于此,应该进一步对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种类、每种危险物质的具体数量以及设备操作条件等进行认真地分析和计算,以便最终科学的确认该厂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1.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是依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进行辨识。辨识方法是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判断项目区域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另一种方法是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

尾矿库安全现状措施

探究我国尾矿库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摘要:通过概述我国尾矿库现状及已经出现的安全问题,可以看出我国尾矿库的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虽然针对我国尾矿库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及自动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应用。但由于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要更加严格管理并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有效避免尾矿库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与环境问题。 1 安全现状 2006年至2012年以来,共有17个省内发生过尾矿库事故。其中河北、陕西发生次数最多,分别为8次和9 次。据统计,尾矿库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四类:安全隐患、自然灾害、监管不力、安全监测不到位等。安全隐患最为普遍,发生了2 5起。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有17起。企业监管不力有5起。安全监测不到位有3起。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尾矿库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只有对其进行分析,排除危险因素,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1.1 安全隐患 (1)尾矿库大都采用上游法筑坝。尾矿坝筑坝方式一般有上游法筑坝、下游法筑坝及中线法筑坝。由于上游法筑坝建设费用和运营费低、管理方便、适用性强且工艺简单,绝大数尾矿库采用上游法筑坝。但采用上游法筑坝的坝体,其沉积密度 偏低、浸润线高、渗流难控制、稳定性不足,导致了许多尾矿库

溃坝事故的发生。 (2)尾矿库安全设计标准低,多数尾矿库未经过正规设计。根据调研,目前全国有2787座(占总数的36.19%)尾矿库是由企业建造,未经设计单位设计。它们极不规范,在关系尾矿库的整体安全的坝体稳定性、排渗设计及防洪能力方面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民营中小型矿山的尾矿库大部分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我国尾矿库小型库居多。属于二等及往上的库,四等及以下小型尾矿库占90%以上,这部分尾矿库安全级别很低,易发生事故。 1.2 自然灾害 我国尾矿库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易发生自然灾害区域,应格外注意自然灾害的防治。例如:地震是我们无法控制和消除的地质灾害,它对尾矿库有致命性的破坏,强烈的地震会导致尾矿坝坝体的滑坡、裂缝以及排洪构筑物的错位、变形、倒塌,甚至会引起库内水漫顶垮坝,进一步发生溃坝。 1.3 监管不力 (1)多数尾矿库的安全评价工作不到位。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至少每3 年,各尾矿库要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但国内一部分尾矿库从未进行过安全现状评价,也未对其坝体稳定和防洪能力进行定量分析。受诸多因素影响,不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的可能,极易出现事故。很大一部分尾矿库的安全度低,这也反映了尾矿库的安全评价工作的不合格,这些危库、险库、病库有很大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办法

第六部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和分级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产采选企业或组织。 本办法不适用于核原料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YS5418-95《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术语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尾矿库 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3.2全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尾矿库的全部库容,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等五部分。 3.3有效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初期坝内坡面、堆坝外坡面以里(对下游式尾矿筑坝则为坝内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即容纳尾矿的库容。 3.4调洪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最高沉积滩面、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下的空间。 3.5总库容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全库容。 3.6尾矿坝 贮存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坝体构筑物,一般指初期坝和堆积坝。 3.7初期坝 基建中用当地材料筑成的,作为堆积坝的排渗体和支撑体的坝。 3.8堆积坝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尾矿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3.9上游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0中线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1下游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2沉积滩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3.13滩顶 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3.14滩长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距离。 3.15坝高 对初期坝和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 3.16总坝高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3.17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 尾矿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顶的高差。 3.18最小干滩长度 设计洪水位时的干滩长度。 3.19最小安全超高 尾矿坝沉积滩顶至设计洪水位的高差。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2013-09-25 14:00:55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享到:更多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公司)980沟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张德江副总理和马凯国务委员分别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现场指导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等任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专门聘请了国内有关尾矿库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征求意见稿)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产采选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原料矿山。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 2.1 辨识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以尾矿库为单元。辨识依据是尾矿库坝高、全库容和最大可能的事故后果。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不包括经安全验收、已封闭的尾矿库。对没有经过安全验收的已封闭的尾矿库,仍在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范围之内。 2.2 辨识方法 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者,即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 ①全库容1000万m3以上或坝高60m以上的尾矿库,即一、二、三等尾矿库。 ②一旦发生最大程度的溃坝事故,可能造成下游居民死亡50人以上的尾矿库; ③一旦发生失事,将会对下游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及其他重要设施造成严重危害,或有毒有害物质会大面积扩散的尾矿库。 3.3 说明 ①尾矿库的全库容和坝高 尾矿库溃坝的事故后果,主要由尾矿库的全库容和坝高,以及周围地形地貌、下游居民密度、农田和工业设施等情况来决定。尾矿库溃坝事故的能量,主要是具有很大势能的尾矿、水等。衡量尾矿库的能量两个指标即是全库容和坝高。 ②尾矿库的事故可能影响范围计算

根据尾矿库所处的地理位置、流域特征、地形地貌条件、设计防洪标准的洪水总量、洪水过程线、尾矿库现有库容、可能性溃坝的水力坡降,经分析计算,确定尾矿库一旦发生最大可能的溃坝事故所殃及的范围。现场勘察确定殃及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尾矿库事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员估算 根据可能殃及区内居民点的居民人数、居民点的位置及离坝距离、人口密集程度、房屋坚固程度及尾矿库的等别等因素,尾矿库溃坝事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按以下经验公式估算。 S=∑(Ni×Ki) Ki=0.5K×K1i×K2i×K3i×K4i 式中: S一尾矿库事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人; i一尾矿坝下游80倍坝高范围内,n个居民点的顺序数; Ni一第i个居民点的居民人数,人; Ki一第i个居民点的居民致死率; K一尾矿库等别系数; K1i一第i个居民点沿主河道到尾矿坝的距离系数; K2i一第i个居民点的房屋不坚固系数; K3i一第i个居民点的位置系数; K4i一第i个居民点的密集程度系数。 由于该式计算涉及许多系数选取,进一步简化,可采用下式估算: S=0.5×∑Ni+0.125×∑Mj S一尾矿库事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人; i一尾矿坝下游10倍坝高范围内,n个居民点的顺序数; Ni一第i个居民点的居民人数,人;

尾矿库选址原则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尾矿库是矿山项目环境评价的重点与关键,必须选址合理,库容满足服务年限要求,尾矿坝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一、尾矿库库址的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二)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三)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四)不占或少占农田,不迁或少迁村庄。 (五)不宜位于有开采价质的矿床上面。 (六)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七)筑坝工程量小,生产管理方便。 (八)尾矿输送距离短,能自流或扬程小。 二、除必须满足上述原则外,笔者总结多个矿山环评实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相关环境法规,认为尾矿废和废石场的选址应重点注意: (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场址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这是环评审查的重点,许多矿山项目的设计因为没有考虑这一环保要求,出现了尾矿库或废石场的选址与村庄、居民点距离不足500m的问题,导致选址被环评审批部门否定或造成大量居民搬迁。 (二)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三)不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中规定: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因此,在尾矿库和废石场的选址时,不应占用基本农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符合企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尾矿库使用年限与选矿厂的生产年限相适应;小型选矿厂不宜少于5年,大、中型选矿厂不宜少于10年。同时,国家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1.1重大危险源要素分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距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场所或设施。危险物质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本厂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其中间产品半水煤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半水煤气中的硫化氢和甲烷、以及产品氨、甲醇均属于GB18218-2009标准中所列的危险物质。这些物质在设备失效、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另外,建设项目中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协调至【2004】56号)中要求重大危险源申报的危险能量储存设施。因此,从存在危险物质和危险能量设施方面看,该评价区域具备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必要条件。有鉴于此,应该进一步对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种类、每种危险物质的具体数量以及设备操作条件等进行认真地分析和计算,以便最终科学的确认该厂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1.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是依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进行辨识。辨识方法是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判断项目区域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另一种方法是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 第 2 页共 8 页

我国黄金矿山尾矿库概况

我国黄金矿山尾矿库概况 一、概述 (一)黄金矿山尾矿库(坝)运行现状 尾矿库(坝)是黄金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之一。近年来由于黄金工业的迅猛发展,矿山选矿厂的处理能力日益加大,相应的排放尾矿也日益增加,据不完全统计,黄金矿山(岩金矿山)现有尾矿库(坝)已达368座。20座以上的省份有:山东、河南、河北、辽宁、陕西、吉林、内蒙、新疆等,其中山东省有80多座)由于黄金工业选矿工艺的特点,尾矿堆积坝的筑坝形式多采用上游法,一般坝体包括初期坝和后期坝(堆积坝)二部分。初期坝的类型及所占有比例为: 由于黄金矿山的规模相对于黑色和有色矿山小得多,而且多数地处偏远山区,尾矿库的容量较小,堆坝高度相对也较低,据粗略统计,坝高及所占比例为: 尾矿库内一般设置排水构筑物,如排水井, 涵管(隧洞)或斜槽, 涵洞(隧洞)、开敞式溢洪道、拦洪坝及截洪沟等。 由于矿山排放的尾矿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安全和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尾矿坝坍、决口等恶性事故时有发生,运行中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据部分调查资料表明,尾矿库(坝)存在的隐患较多,不少的尾矿库(坝)带病运行,尾矿库(坝)的安全状况分类及所占比例为:

长期以来,人们对尾矿库(坝))的安全认识不足,从事矿山生产建设的多为地质,采矿、选矿和机电等专业人员,缺乏有关尾矿坝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往往造成尾矿库(坝)的许多隐患和尾矿坝的带病运行。 (二)黄金矿山尾矿库(坝)的特点 由于黄金工业生产的特殊性,形成其尾矿库(坝)的一些特点。 (1)黄金矿山的尾矿库(坝)往往地处偏远山区,尾矿库(坝)址的选择,往往为了少占农田,多数地形条件差,山谷峡窄、坡陡、库容量小,调洪库容小,汇水面积相对较大,使坝体相对较高。干旱地区如选矿厂有回水要求时,坝内水位长期居高不下,形成人工建起的高势能“泥石流”,因此对尾矿库(坝)的防洪有特别要求。 (2)由于选矿工艺的特点,多采用浮选、氰化或浮选与氰化等联合工艺提金,并且近年来为提高金的回收率,加大了磨矿细度,其尾矿料度为200目达70%-95%,给尾矿筑坝带来一定困难,通常容易造成堆积坝体的浸润线偏高,出现坝外坡渗流、管涌、流土和坝脚的沼泽化。给坝体稳定性带来不利因素。 (3)随着生产规模扩大,选矿厂排出的尾矿及“三废”的急剧增加,诸如安全防汛,环境保护和占地、复垦等问题都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安全与环保工作量日趋繁重。 二、尾矿库(坝)运行经验 (一)严格执行尾矿库(坝)安全管理规程 尾矿库(坝)生产管理和安全防范的重点应放在尾矿坝体和排水构筑物上,安全管理的准则是遵照执行《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90)冶矿字第185 号文件规定,其基本任务是将尾矿输送(包括砂泵站,管道等)、回水、尾矿排放与尾矿筑坝、坝体维护与加固、坝内水位控制、汛期防洪抗震、尾矿坝监测与环保等各项工作做好,确保尾矿库(坝)安全运行,防止溃坝和破坏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考虑到尾矿库(坝)的隐患和病害问题,有的是由于设计上不严肃或自行设计、施工,其设计、施工质量差造成的,因此,应从设计和施工的关健环节上把好质量关。尾矿库(坝)的设计应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的原则。如: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建标字第695号文件;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word版本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 石云亮 (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公司重庆401147) 尾矿库分类划归非煤矿山 内容提要: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误区重重。本文用驳论剖析辨识误区,用立论探讨辨识方法。驳论提出两个论点,即:1.用矿山的炸药库存量来辨识非煤矿山 重大危险源,标准不正确。2. 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套用到非煤矿山辨识 重大危险源,方法不正确。立论探讨露天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提出三条辨识标准。 即采高、岩层倾角、受限空间危险性辨识系数k。 主题词: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方法;安全;标准 一、问题 非煤矿山数量多、分布广。重大危险源辨识,误区重重。业界长期以来,误用辨识标准,误辨重大危险源,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安全监管,误导了监管的注意点。 以重庆为例,多年来安评报告辨识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一直用矿山炸药存量来作尺度:炸药库的民爆物品存量、生产现场的民爆物品暂存量。即:炸药库的核准库存量在50吨及以上或雷管存量在1吨及以上的,矿山就存在重大危险源;矿山生产场所(开采现场)的炸药存量在5吨及以上或雷管存量在0.1吨以上的,矿山就存在重大危险源。反之,矿山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这样的辨识是错误的,从来也没有这样的辨识依据。 重庆的辨识,是查矿山民爆物品使用证的核准存量,不查炸药库的致害半径,不查炸药库的建筑结构。对于矿山状况,露天矿山纵然在100m高差的边坡直壁开采,硐采矿山纵然冒顶危险显现,安评报告也只辨识炸药库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先后颁布过两个标准: 1、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2000年颁布并实施。以下简称“国标2000”。 2、国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2009年3月31日颁布,2009年12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国标2009”。 下面引述相关章节。

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西藏普雄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便于开展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3、职责职能 3.1主管生产经理负责尾矿库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建风险评价小组,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批准。 3.2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尾矿库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3.3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确保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人员接受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3.4选矿厂负责识别、排查、汇报尾矿库内的危险源。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危险源辨识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实效性原则 3)有限范围原则

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 5)适宜性原则 6)预防性原则 7)输出性原则 8)真实性原则 4.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 确定尾矿库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判定 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4.3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1)应涵盖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尾矿库管理和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 2)应涵盖尾矿库所有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 3)应涵盖所有工作过程如尾矿输送、排放、筑坝、库水位控制等存在的危险源。 4)应考虑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 5)应考虑正常、非正常的情况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6)应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及相关方的活动如排废渣、废水入库,库内取砂、选矿、放牧等。 7)应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危险,如库水位失控导致溃坝严重污染下游农田水系、造成人员伤亡等。

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 贮罐区(贮罐); 2) 库区(库); 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 Q q Q q Q n n 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 规定》)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 Q q Q q Q n n 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3 库区(库)临界量表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硝酸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1.1重大危险源要素分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距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场所或设施。 危险物质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本厂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其中间产品半水煤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半水煤气中的硫化氢和甲烷、以及产品氨、甲醇均属于 GB18218-2019标准中所列的危险物质。这些物质在设备失效、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另外,建设项目中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协调至【2019】56号)中要求重大危险源申报的危险能量储存设施。 因此,从存在危险物质和危险能量设施方面看,该评价区域具备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必要条件。有鉴于此,应该进一步对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种类、每种危险物质的具体数量以及设备操作条件等进行认真地分析和计算,以便最终科学的确认该厂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1.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是依据 GB18218-2019《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进行辨识。辨识方法是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判断项目区域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另一种方法是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协调字【 2019】56号)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的分类来进行,该法分类的原则是:“从可操作性出发,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则,依据各大类重大危险源各自的特性进行有层次的展开”。该法按上述原则将重大危险源分为9类: 1)贮罐区(贮罐) 5)锅炉 2)库区(库) 6)压力容器 3)生产场所 7)煤矿(井工开采) 4)压力管道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此次分别采用者两种辨识方法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3根据GB182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评价区域其中间产品半水煤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半水煤气中的硫化氢和甲烷、以及产品氨、甲醇均属于 GB18218-2019标准中所列的危险物质。硫化氢和甲烷由于在生产装置中,较少独立存在,故不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3.1氨物质量的估算 ( 1)生产区液氨量 生产区内氨主要以液态存在于过度储罐中,反应和分离设备中气氨相对较少,液氨在氨合成塔后的氨冷凝器、氨分离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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