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模板】

XX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模板】
XX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模板】

东北师范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章程》,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院(部)党委、行政班子、教师在办学中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好教授在治学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授委员会是学院(部)发展与改革中与治学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具有决策与咨询双重职责,是促进学院(部)落实“教授治学、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有序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授委员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公正民主的思想原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学校“尊重的教育”理念和“勤奋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致力于促进学科发展,繁荣学术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规则

第四条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学院(部)为单位或按学科门类在相关、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学院组成教授委员会。

第五条教授委员会在本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学院(部)层面的决策权,即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部)长负责

制,并支持学院(部)行政班子独立负责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教授委员会对学院(部)全体教职工负责。

第六条学院(部)行政班子作为行政管理机构对学院(部)的运行和发展行使办学行政管理权。院(部)长是学院(部)行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校长负责。

第七条学院(部)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工作,负有“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共同决策、凝聚力量”的职责,支持行政班子、教授委员会独立负责地行使各自的职责。

第八条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主任委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到会人数达到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第九条教授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学院(部)行政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就本章程规定的必须或认为需要由教授委员会决策或咨询的事项提出议题,并提出所议事项的初步意见或建议方案;

(二)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后确定会议议题,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并及时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予以讨论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教授委员会有五分之二以上(含五分之二)委员提出其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议题,主任委员须召集会议进行讨论;

(三)教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主持。委员在会议上对所议事项要充分发表意见,遵循客观公正、顾全大局、开诚布公、相互尊重的议事规则;

(四)教授委员会实行集体议事制度,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根据需要实行实名或无计名票决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事项要求具有同级以上(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其他议题要求超过委员人数的一半表示赞成方为通过;

(五)教授委员会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议题、讨论程序、发言内容和决策结论等记录工作,并与表决票等相关资料一并归档备查。

第十条教授委员会如讨论涉及院(部)未来发展的重大议题应采取听证制度,也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讨论或邀请专家参与咨询。

第十一条教授委员会对所讨论的重要议题产生意见分歧,双方或多方人数接近难以表决时,一般应暂缓做出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交换意见后,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院(部)长对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一次提请重议的权利。经重议,再次以规定的票数通过原结论的,院(部)长须服从教授委员会的决议,但可将自己的意见作为保留意见一并上报学校,由校长裁定。

第十三条院(部)长对教授委员会所讨论审议和做出的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实行每学期报告制度,由院(部)长代表学院(部)班子向教授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岗位与职责

第十四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岗位是负责所聘任与分工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参与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决策与咨询的责任岗位。

第十五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岗位,按学科或学科方向设置,岗位

总数一般为奇数。委员岗位的具体数量由学校根据校内学科建设需要、人才队伍规模和应聘教师的水平、品德及其学术影响力确定。为保证教授委员会委员构成的代表性,原则上同一学科方向不重复设岗。

第十六条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术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担任。

第十七条学院(部)党委书记为教授委员会委员,代表学院(部)党委参与教授委员会的决策与咨询工作。

第十八条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基于学校相关政策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所在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在学院(部)层面对以下重要事项行使决策与咨询职责:

一、决策职责

(一)讨论、决定学院(部)学科建设规划、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学科专业建设责任分工;

(二)讨论、通过本科生、研究生专业调整、教改方案和培养计划;

(三)负责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及人才选拔等的评价或遴选,学术失范行为的甄别或定性,讨论、通过教学科研奖励原则;

(四)讨论、决定学院(部)开展和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包括联合培养学生)的相关事宜;

(五)讨论、通过教师及其他系列人员工作考核的原则和标准,人才引进计划和师资补充计划;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教师集体评议或外请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对拟引进或补充的具体人选进行表决;

(六)负责学院(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事项;

(七)讨论、审议或决定院(部)长或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

提请审议或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咨询职责

(一)讨论、审议学院(部)发展规划、教学与科研组织形式;

(二)讨论、审议学院(部)资源配置原则。

上述两项审议事项由行政班子提出方案,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共同决定。

第十九条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岗位职责

(一)召集、主持教授委员会会议;

(二)根据本章程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确定教授委员会会议议题;

(三)根据本章程第九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有效组织对议题的讨论和投票,宣布教授委员会的决议意见或投票结果;根据本章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就有关议题重新组织深入讨论并再次决议;

(四)检查本章程规定范围内议题的提交情况和教授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履行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职责并督察教授委员会委员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负责所应聘与分工学科或学科方向的建设,向学院(部)行政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提出促进本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议题;深入思考学院(部)的长期建设与长远发展问题,按时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地参与学院(部)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咨询;在学术道德、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一)学科建设

积极凝练学科方向,塑造学科特色,提升学科水平,扩大学科影响;

推荐、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推进适应学科竞争与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学术队伍和学术团队的建设;

争取科研经费和社会支持,构筑和拓宽学科发展平台;

举办经常性学术讨论班,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与和谐向上的人际环境。

(二)人才培养

搞好本学科或学科方向范围内的课程和课程团队建设,探索适应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教学模式,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

以良好的学风、教风影响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学习方法和敢为人先的学术胆识;

讲授本科生基础或专业课程,指导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构建基于本学科或学科方向的学术梯队,促进跨学科科研团队的发展,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高其科学(教学)研究水平;

根据学科特点,在国际或国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系列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或完成有较大影响的调查报告,或创作参加国家级展演的作品;

持续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具有转化的科研成果,或有多次被权威刊物引用(评价)、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

每年至少在学院(部)以上范围作一次有关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报告。

(四)社会工作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召集、组织或参加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

积极参加合法的学术性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展促进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活动;

开展为国家、地方和社会团体的各类业务咨询、服务活动,积极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四章聘任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教授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具有教授职务且年龄在57周岁以下(8月1日以后出生),因学科专业建设特殊需要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宽广的学术胸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注重自身修养,遵纪守法,公正无私,为人师表(无教学违规和学术失范行为);

(三)关心学校、学院(部)和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公益服务的热情和决策能力;

(四)教学效果好,人才培养业绩突出;

(五)研究方向稳定且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确立其国内乃至国际学术地位的标志性科学研究成果,近三年的工作业绩表明其具备本章程第二十条规定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学术水平或潜力;

(六)所应聘的学科或学科方向具有与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的学科平台、学术队伍和科学研究基础,对所在学科领域的发展有创建性

的构想和建设思路。

第二十二条聘任程序

(一)应聘人申请;

(二)应聘人在学院(部)大会上述职、答辩;

(三)教师咨询评价;

(四)学校考核聘任小组充分听取意见后提出拟聘名单,学校确定各学院(部)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他委员人选;

(五)校长聘任。

第二十三条学科建设特殊需要但无合适人选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岗位,由学校面向校内和社会招聘、聘任。

第二十四条校长与教授委员会委员依据岗位和应聘目标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两届期满,空一届后经考核合格且年龄符合规定的,可以再次应聘委员岗位。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且贡献突出者,经校长批准可以申请超过两个任期连任。按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聘任的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根据需要及其承担的任务确定聘期。

第二十六条学校考核聘任小组负责组织对教授委员会委员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依据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职责和聘任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参考教授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原则上,每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更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委员不能申请连任。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聘期内不履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不好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教授委员会委员予以解聘。

第二十八条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每年在全院(部)教职工大

会上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并向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聘任期满,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向学校考核聘任小组和学院(部)教职工报告本届教授委员会整体工作情况,接受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九条考核聘任组织

(一)学校成立校长任主任委员的考核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设立负责各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委员考核工作的若干考核聘任小组;

(三)院(部)长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提供考核材料;

(二)院(部)长和院(部)党委书记核准;

(三)被考核人述职,教师咨询评价;

(四)学校确定考核意见和结果。

第三十一条考核结果公开,并作为学校续聘教授委员会委员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一)教授委员会会议表决权;

(二)对教授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三)所应聘或分工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的负责权;

(四)宪法和法律赋予教师的其他权利;

(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遵守教授委员会章程,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执行教授委员会决议;

(四)落实所负责学科的建设规划,推荐、引进人才,提出促进学科发展的建议和议题;

(五)服从学校及学院(部)的领导,接受党组织、教代会及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加强教授委员会自身建设。教授委员会委员要虚心纳善,躬身端行,崇学尚贤,推诚致公,戒骄戒躁,尽职尽责;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可由他人代替参与教授委员会决策,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严守秘密,如果所讨论的议题与本人或近亲属直接相关须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三十五条学院(部)党委要注意听取群众对教授委员会及其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工作建议,协助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和解决教授委员会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高教授委员会的科学决策能力与水平。

第三十六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必须向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请假;不经请假,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或年度累计超过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时间无故不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者,经教授委员会确认并报学校批准,取消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及再次申请资格。

第三十七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因私离开工作岗位达到或者超过一年时应提前向主任委员申请,并由主任委员向学校请示处理意见。

教授委员会因委员任期内调离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可以由教授委员会集体推荐聘任人选,报学校补聘。

第三十八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本人其他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害了学校声誉或权益,经教授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学校批准,取消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及再次申请资格。

第三十九条教授委员会委员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东师党发字[2003]44号)即行废止。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 z理工大学z 学院教师聘任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性机构。负责审定、审议、咨询或评估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等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项,以及学校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审议专业学院的年度师资补充计划; 审定专业学院拟调入的引进人才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审议学校专任教师和教辅的岗位设置,并审议岗位分级结果。 审定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业责任教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人选; 审议专业学院高级职称教师的岗位职责;审议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任教师和教辅的聘期考核结果,并审议与之相关的续聘、解聘事宜; 审议学校内部与教师聘任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事宜; 院务办公会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宜。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由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责任心强,能从全局出发考虑学校工作的专家、教授、从

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干部代表组成。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由院务办公会任命;委员候选人由主任委员,经院务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聘任。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由本人提出辞呈或由主任委员提请院务办公会解聘,并进行增补。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委员会秘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负责记录会议决议,撰写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审核并签字后向学校提交,并留存备查,按年度归档。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应设立基层单位教师聘任委员会,并参照本章程制定本院的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同时将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章程报送学校备案。对于尚不具备成立教师聘任委员会条件的专业学院,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可由该单位的院务会或院务扩大会代行教师聘任委员会职责,同时需将会议成员名单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质量,促进学术道德建设,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按时参加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及时向委员会秘书请假。 应参加会议全部过程,认真听取议题内容并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出以公心,注重学术、严格把关,代表学校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严守纪律,不泄露会议讨论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讨论、审议、审定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应回避。 委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委员会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第四章议事规程 第七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议事规程 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或部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于一般性问题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委员意见。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大 学 生 自 律 委 员 会 章 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2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院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我院学生处直属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院级学生组织,是学院进行素质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学生组织,充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律、自检、自查、自管”的优良作风。它以“建设和谐校园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以身作则”为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校园、树立大学生健康形象”为目标,以加强我院学生自律意识为职责,以提高学生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己任,积极与学院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大学校园。 有播种就有收获,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使学生真正成为学校主人的纽带,参与到学院的建设与管理中来,提高了大学生的责任感,更加切合实际地培养和锻炼了大学生的工作能力。同时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活力,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机会。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有主席团、秘书处、纪律监察委员会、资助管理委员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宣传部、文体部等七个部门,结构图如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结构图 学生处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秘书处公 寓 管 理 委 员 会 纪 律 监 察 委 员 会 资 助 管 理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文 体 部主席团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评优和党务工作的优先权; 3、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意见; 4、参加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培训; 5、成员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宣传执行学生处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 5、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1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

第三期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习体会

第三期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习体会 2006年6月17日至6月27日,我们一行17人很荣幸的参加了分局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更新知识脱产培训。尽管培训时间不长,但课程安排紧凑、事例生动、针对性强,通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几位教授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细致讲解,寓枯燥乏味的说教理论于鲜活生动的事例中,使全体培训学习经历了一次高层次的培训,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现将学习的主要体会汇报如下。 一、收获 (一)专业知识得到更新。这次培训有三门课程与我们的税收专业息息相关。《地方税收与会计知识专题》、《会计改革动态与发展及39个准则》、《财税体制改革专题》。 《会计改革动态与发展及39个准则》的学习中我们认识到中国目前的会计现状:假账与骗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即使是中国企业中佼佼者上市公司同样问题重重,财务管理职能严重跟不上形势需要。提高会计质量的途径:建立健全法律处罚、内部审计控制、会计标准及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中国会计改革的方向即逐步实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出台的39项新会计准则即与国际准则一致。 《地方税收与会计知识专题》我们主要学习了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会计与税收存在诸多差异:例如收入差异、投

资收益差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等,存在以上差异的根本问题在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会计的目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税务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安全、完整及时。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与国际会计趋同将使这种差异更趋明显,这是今后一段时间会计与税收改革要探讨的重要内容。 《财税体制改革专题》主要学习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主线是:“宽税基、轻税负、少优惠”,总体税负不断上升,社会保险税与增值税成为世界通行的主体税种。二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主线是:全面推行增值税、实行分税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课税、开征遗产税和燃油税。三是财政改革的方向有三方面:改变预算编制方式、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 通过以上学习对于会计与税收的关系、现状以及改革方向有了全面详细的认识,尤其为我们日常具体工作的理论指导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它为我们在专业领域打开了一扇大门。 (二)个人能力得到加强。说起能力,从狭义来说即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在我们政府公务部门很重要的一项能力即心理健康和与人沟通协调能力。在这次学习中有三们课程使我们受益匪浅。一是《干部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主要讲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情绪管理。一个是压力管理。作为情绪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自己的情绪调控法则,不能让自己的恶劣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定稿版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个部门: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部、宿舍 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接受南昌航 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展开 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全 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对外唯一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 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扬“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精神,为我校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 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 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干部。

新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税务考研参考书考研经验考研真题

考研这个念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难以抑制,可能真的和大多数情况一样,我并没有过脑子,只是内心的声音告诉我:我想这样做。 得知录取的消息后,真是万分感概,太多的话想要诉说。 但是这里我主要想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备考经验,考研这一路走来,收集考研信息着实不易,希望我的文字能给师弟师妹们一个小指引,不要走太多无用的路。其实在刚考完之后就想写一篇经验贴,不过由于种种事情就给耽搁下来了,一直到今天才有时间把自己考研的历程写下来。 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比较执着的人,不过有时候又有一些懒散,人嘛总是复杂的,对于考研的想法我其实从刚刚大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在刚刚进入大三的时候就开始着手复习了,不过初期也只是了解一下具体的考研流程以及收集一些考研的资料,反正说到底就是没有特别着急,就我个人的感受来说考研备考并不需要特别长的时间,因为如果时间太长的话容易产生疲惫和心理上的变化反而不好。 下面会是我的一些具体经验介绍和干货整理,篇幅总体会比较长,只因,考研实在是一项大工程,真不是一两句话可描述完的。 所以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并且会有所帮助。 文章结尾处附上我自己备考阶段整理的学习资料,大家可以自取。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税务专硕的初试科目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3税务专业基础

先说英语,最重要的就是两个环节:单词和真题。 关于单词 单词一定要会,不用着急做题,先将单词掌握牢,背单词的方式有很多,我除了用乱序单词,我还偏好使用手机软件,背单词软件有很多,你们挑你们用的最喜欢的就好,我这里就不做分享了。我们考试的时候就是最直观刺激的就是文字信息,所以根据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来讲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利用重复,将这个文字信息与我们大脑之间形成一个条件反射,这样我们提取的速度也就会达到最快。 都说考研有很多生僻词义,其实不是的,很多都是书面语言常见意思,只是我们不熟悉书面语言而已。比如casualty表示伤亡,我们口语常见是casual 随意的。这种能力一定不是背单词搞出来的,而且需要扎扎实实坐下来读书。 关于阅读 第一次我阅读很差,对答案错了一大半。这次我阅读是满分。如何做到?我非常认同老钟的观点,不要再管命题人,不论谁命题,不论什么题型,都是围绕着你有没有读懂作者在说什么,题型的存在只是从不同侧面考察这一点。只有回到阅读本身,才会真的恍然大悟,而不是被定位的思想牵着盲人摸象。我算明白了为什么考研这么重视阅读,当你真的学会了读学术文章,你才会体会到一个研究者的乐趣。 关于真题 对于真题相信各位已经耳熟能详了,它的重要性我就不多提了。我做的是木糖英语真题手译,讲解很详细。有如果你复习的时间早,时间充裕,可以考虑背完单词在做。但如果是和我一样暑期才开始复习的,就不太建议你们怎么做了,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模板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内最高学术组织机构,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7 至1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 名,经院学术委员

会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但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需要增补时,由1/3 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1/2 以上方可当选)。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调离本院; (四)怠于履行职责,连续三次无故缺席院学术委员会全体 会议; (五)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由于上述 原因造成的委员名额空缺,须按照第六条程序进行 增补。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院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等; (二)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审议学 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doc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评估体系,促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水平,更好的发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委会授权组织部制定、执行,考核过程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委会监督; 第四条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日常表现(公寓违纪、例会活动、值班及其他情况)和部长评分; 第五条考评成绩=日常表现成绩*80%+部长评分; 第六条成立考评小组,考评组由组织部成员组成,每周考评至少一次,考评结果由组织部负责汇总整理,将统计结果存档,并每两周一公示,(成员若有疑问,可到自律委办公室查阅或组织部询问); 第七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满任一年,任期内踏实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如工作不负责任者,按照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劝其退会并在学院公示;第一部分日常表现(基础分为80分) 第一条校园内扣分标准 1 、规定区域内未带工作证者每人每次扣2分,部长与组织部成员扣3分,组织部部长与常委会成员扣4分,(规定区域为:自律委办公室、公寓办公室、学生科、公寓管理科); 2、开展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证,如发现工作时不佩戴工作证,考核同上;

3 、学校上晚自习时对内部成员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迟到每次扣3分,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不按规定上晚自习纪律乱者酌情扣1-4分; 第二条内务卫生扣分标准 1、被子未叠整齐,床面不整洁,床上乱堆乱放,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2、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有杂物,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3、桌面不洁净,物品摆放不整齐,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4、地面脏乱,有积水、污物;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5、有不叠被子者,每人每次扣5分; 6、阳台不整洁,乱堆乱放,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7、检查时不配合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扣5分; 8、宿舍其他成员出现上述情况,扣所在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每人1-3分。 9、暖气片上有杂物,每人每处酌情扣1-3分; 注: 1、此项副部长及以上成员的考评由常委会负责,考评结果在每周五中午12:00于自律委办公室交于组织部; 2、以上各种情况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退会处理;第三条公寓违纪扣分标准 1、打牌、吸烟、酗酒、闹事等严重影响宿舍纪律者,每人每次扣15分; 2、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明火(含酒精炉、焚烧废弃物、点蜡烛、火机、酒精锅等)者,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记过处分; 3、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一次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记过处分; 4、私自留宿外人者,一次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

2017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2017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通知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调剂专业: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非定向均可)(125300) 调剂名额:约80人 二、申请条件 1、须符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条件优异者可酌情放宽)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A类《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调入专业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233分以上(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4分以上(含)、外语42分以上(含)。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会计硕士(125300)、审计硕士(025700)。 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请于2017年4月4日17:00前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并获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5日16:00前在调剂平台中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作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2、如考生复试合格,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非全日制考生的报考类别不限定,考生可自主选择定向或非定向就业。非定向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院集体户口,毕业后非定向派遣。定向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院、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院提供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定向学生不接收户口及档案,毕业后定向派遣。 2、定向考生调剂复试时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3、非全日制授课时间为周末,地点为学院内。 4、我院不解决非全日制学生住宿。 五、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010)64505024/5557/5171 王老师/韩老师/何老师 E-mail:yjszs@https://www.360docs.net/doc/a18309967.html,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邮政编码:101312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6个部: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教学督导部。每部1-3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1)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发挥家长资源,挖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 引导和监督学生落实学校文明礼仪好习惯,搞好社区和家庭的监督,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根据学生表现,不定期的组织各项专项教育或专项治理活动,避免学生不良习惯的形成。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学习与就业情况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学习与就业 情况 关于学习: 2年的学习很充实,学校第一年分成四个小学期,课程安排很满,课前要指纹打卡,座位上摆放人名桌签。第二年实习,写毕业论文。总体而言,这里的研究生学习生活跟很多大学不同,管理很到位,能随时见到老师,进行交流沟通。老师很nice,很为大家考虑,为我们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如申请开通了到地铁站的顺31路,派车送我们去郊游、去参观学习、去参加招聘等)。学习平台较高,可以接触到财经发展前沿。ACCA全球行政总裁、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专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张为国等委员、复旦大学李若山教授来校讲座,中注协、总会计师协会、审计学会、会计学会的相关会议在学院举办。还有机会参加一些高端论坛。 关于师资: 除本校的老师外,还有清华大学的几位老师、某省审计厅厅长、财科所副所长、神华总会、清华大学文科处处长、央财会计学院副院长、北工商会计学院院长等领导老师给上过1门或2门课,审计署司长、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北京财政局副局长、北京城乡集团总会、民生银行审计总监、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等领导给作过讲座。双导师中,校外导师由ZF部门、央企国企、金融机构、事务所的领导、总会、总监、合伙人等担任。 关于实习: 寒假、暑假学校会统一安排实习,如中交、中铁、瑞华、立信等,也可以自己实习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导师也会推荐一些如中石油、国家电网、神华、国航、中航工业、中国银行、建行、宏源证券、北大方正、光大银行、新三板、光电基金、西南证券、民生银行、四大等地方的实习。 关于就业: 我们这届学校没有组织大型的综合招聘会(听说今年会安排综合招聘会),只是组织了保利地产招聘、广州证券招聘和事务所招聘3次招聘(保利地产校招北京站只在北大和北国会设了考场,我们有7个同学进了终面,5个同学拿到offer,其中一个同学进了总部,另一个同学笔试面试都是北京区第一,虽然薪酬很高,但因解决不了户口他给放弃了)。此外还有一次苏州国资委的宣讲。因交通不便,我们参加清华、人大招聘会及北京市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的时候学校会派车送过去(我们去清华参加招聘会,外校排队的很多,清华的老师在看了我们的学生证后就让我们从本校生入口进场,间接说明了北国会和清华的渊源还是被认可的)。一部分同学去了ZF部门、事业单位,大部分同学去了央企的二、三级单位,还有部分同学去了金融机构、事务所(去银行的较少,但不是柜员,基本做内审)。总体来说,第一届同学的就业情况还不错, 关于211、98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因性质、隶属关系等,并非“211”、“985”。我们第一届找工作时,有一些同学网申银行通不过,学校紧急与相关单位沟通,后来北京市教委发文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视同“211”。 “985”工程、“211”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的发展规划,教育部会在资金方面额外支持。后来因为能入选的都是名校、重点高校,985、211也成为学校实力和名气的名片。如果学校实力很强,即便不是985、211,知名度也会很高,如财科所、五道口(原人民银行研究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和学校、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二)对乙方在聘期内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章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五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聘期内如果发生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聘任期满如甲方对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另行签订聘任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任期满双方没有续订合同; (二)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一方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额度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继续教育试题

我的考卷编号:1829768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判断题 ( 所属课程: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解读 ) 页首 1.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分类反映。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判断题 ( 所属课程: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解读 ) 页首 2. 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增加时,增加“资产基金”,反之,相应冲减“资产基金”。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判断题 ( 所属课程:建筑及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解析 ) 页首 3.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包括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判断题 ( 所属课程:建筑及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解析 ) 页首 4.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 页首 5. 本课程认为,税收法定是现代民主政治中的一条普世原则。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 页首 6. 本课程指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政府财政收支超高速增长。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判断题 ( 所属课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实务详解 ) 页首 7. 房地产企业现行的会计核算适用《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2号)的各项规定。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判断题 ( 所属课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实务详解 ) 页首 8. 房地产企业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A.对

教授委员会章程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教授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体制,真正发挥教授治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是本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和重要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 第三条教授委员会应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弘扬科学精神,引领科研方向和教改趋势,发挥教授治学作用,不断提高本院的教学、科研水平,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 第四条教授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章教授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教授委员会由本院在岗教授11人组成。 第六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由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选举产生。本院具有教授任职资格的教师均有被选举权。 第七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须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2/3以上参加方为有效。得票过2/3以上的教授方可作为教授委员会委员。如得票过2/3者超过11人,得票多者当选。

教授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由教授委员会主席主持,仍以上款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补选。 第八条教授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1人。主席、副主席由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席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中提名,教授委员会通过。学院现任党政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第九条教授委员会由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必要时,主席可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条教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每届任期4年。 第三章教授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的整体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发展规划,为党政联席会提供决策咨询。 第十二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对拟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向党政联席会提出考核结果;负责对引进人才合同期内的业务绩效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评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裁决学术纠纷,对学术失范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教授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的教学工作,对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议,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教学督导委员会适时监测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方案,对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教授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学科前沿信息并向学院反馈,对学院的专业设置、学位点申报和学科建设方向提出咨询意见。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个部门: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部、宿舍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接 受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 围内展开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代表南昌航 空大学全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对外唯一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大学 生自律委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扬“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精神,为我校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 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 干部。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 习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本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的候选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成员需通过面试及老师、上一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的 审查、评定而最终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凡取得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的在南昌航空大学学习的,所有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通过竞聘成为本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 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 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 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 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 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育才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育才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2)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X 师范XXXX小学关于建设校级家长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现拟提出初步实施方案。 (二)家委会的成立是依据学校教育和发展的需要,是学校、家长联系的桥梁。让家长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为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相配合,以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特成立XX师范XXXX小学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并制定本章程。 (三)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以增强学校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家长,家长和社会的横向联系,拓展育人深度和广度。 (四)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使在孩子学

好课本知识的同时,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的课余生活、学习环境充实、生动、有益,丰富知识面,提高孩子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孩子各方面和谐健康发展,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加强沟通、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教学、监督管理、协调关系、协助决策,积极开辟等。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一)XX小学家委会成员是在家长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老师,家长,学生代表选举产生的。 (二)在学校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家长的一致要求,结合家委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进行选举,也可以学校教学需要进行适时的改选和调整。此项工作应在学校和家委会的共同主持下完成。家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家委会成员由家委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1人,宣传部部长(1人)委员2人,课程部部长(1人)委员2人,生活部部长(1人)委员2人,财务部部长(1人)委员2人组成 第三条家委会职责 (一)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班级齐心协力培养孩子; (二)积极参与并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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