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永悦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永悦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公告编号:2020-04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5%。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及占其持股数量比例:本次解质押及再质押后,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7,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14%,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于2020年7月20日将其持有的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107,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上述解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解质押登记手续。

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于2020年7月22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7,72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傅文昌先生质押股份非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解质押情况:

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傅文昌先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7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对应融资余额5,1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傅文昌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傅文昌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自有房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傅文昌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实质性因素。

2、傅文昌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最近 12 个月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五、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文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傅文昌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六、本次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傅文昌先生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19-15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9,2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桑德智慧(苏州)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具体如下: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20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桑德智慧(苏州)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38号6幢4层 法定代表人:葛春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保洁管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及维护;园林绿化养护;虫害消杀服务;汽车及汽车配件、环保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5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707.45万元,负债总额887.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887.07万元),净资产820.3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60.68万元,利润总额468.13万元,净利润297.0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651.30万元,负债总额1,263.39万元

2020全国物业500强排名

排名、企业名称、排名、企业名称、1、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1、狮城怡安(上海)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52、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3、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4、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恒大金碧物业(金碧物业有限公司)、255、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56、勤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57、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8、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59、合肥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260、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11、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61、湖南省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62、湖南三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华润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63、扬州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64、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65、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66、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7、河南建业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67、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亿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68、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佳兆业美好集团有限公司、269、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时代邻里控股有限公司、270、安徽州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1、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1、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2、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72、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273、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4、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5、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75、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6、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276、安徽省高速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7、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77、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8、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78、武汉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279、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0、富力物业服务集团、280、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81、河南新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2、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2、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3、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83、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4、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84、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5、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85、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6、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6、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7、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7、成都市金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8、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88、上海延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9、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89、上海东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0、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90、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1、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91、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2、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2、山东蓝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43、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3、浙江浙大求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4、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5、安徽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6、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6、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7、河北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97、合肥高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8、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8、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9、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9、成都诚悦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0、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00、河南正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1、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301、美好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2、兰州城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302、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3、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03、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4、南京金鹰物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4、北京中湾

河南华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中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河南华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华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741221271工商注册号:410100100040788组织机构代码:674122127 法定代表人:牛首业成立日期:2008-04-2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17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孵化园区10层03号 营业期限:2008-04-22 至 / 营业范围:水土保持;生态植被恢复;环境治理;园林绿化工程;园林设计;环保草毯生产及销售;苗木花卉生产及销售;园林设备销售。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2019年03月2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中标/投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投标项目。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广东2019-03-12广东省南澳大桥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中标2汕头2019-03-11南澳大桥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中标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2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

创维数字2019年财务指标报告

创维数字2019年财务指标报告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 第 1 页 共 4 页 创维数字2019年财务指标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 项目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数值 增长率(%) 数值 增长率(%) 数值 增长率(%) 营业收入 889,562.41 14.6 776,261.65 7 725,480.56 0 实现利润 67,749.09 126.96 29,851.12 94.91 15,315.65 0 营业利润 67,652.73 127.47 29,741.53 92.89 15,418.55 0 投资收益 -1,150.07 -334.94 489.51 163.93 -765.7 0 营业外利润 96.36 -12.07 109.59 206.5 -102.9 2019年实现利润为67,749.09万元,与2018年的29,851.12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27倍。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项目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营业收入 889,562.41 100.00 776,261.65 100.00 725,480.56 100.00 营业成本 693,974.67 78.01 647,478.67 83.41 619,646.86 85.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12.14 0.44 2,059.11 0.27 2,195.28 0.30 销售费用 57,369.41 6.45 46,073.59 5.94 47,119.9 6.49 管理费用 19,679.49 2.21 16,569.66 2.13 45,018.68 6.21 财务费用 -2,106.71 -0.24 3,217.48 0.41 4,206.28 0.58 二、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指标表(%) 项目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毛利率 21.55 16.32 14.29 营业利润率 7.61 3.83 2.13 成本费用利润率 8.8 4.16 2.12 总资产报酬率 6.95 4.15 2.76 净资产收益率 17.58 10.78 3.47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韦炜 , 赵晓青 内容提要: 【裁判要旨】不具备流通股发行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私下印制了股票,并且公司股东以实际交付该股票作为对公司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时,尽管该股票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改变质押人以其在公司享有的股份设定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在质押合同生效而质押权因未履行公示原则未生效时,应由导致质押权未能生效的一方即担保人对质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基于信赖利益原则应以股份出质时该股份实际代表的价值为准。 ?案号一审:(2007)苏中民三初字第0084号 【案情】 原告:王俪琄。 被告:江苏省苏州市常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 被告:盛侃。 被告:吉赞红。 2005年初,原告王俪琄分两次将10万元及6万元人民币交给案外人林某,由林某转交于常乐公司作为对常乐公司的借款。后林某将两份落款时间分别为 2005年4月4日和2005年5月10日的借据及16张泡泡龙股票(每张记载面值为10000股,每股价值1元)一并交付给王俪琄。其中,出具时间为 2005年4月4日的借据上载明常乐公司借到王俪琄人民币10万元整,借期三个月(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月利息1,。落款处盖有常乐公司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盛侃签名。借据下方备注“此借据由常乐公司股东盛侃用所持有的常乐公司股份壹拾万股提供抵押担保(股票号码 0300014至0300023)”,落款处由盛侃签名确认。出具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的借据上载明借到王俪琄人民币6万元整,

借期三个月,利息为月息1,。该借款以盛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抵押(股票号码0300027至0300032),落款处由常乐公司盖章及盛侃签名确认。 另查明,常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7日,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盛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股东为盛侃和吉赞红,其中,盛侃出资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吉赞红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2007年3月19日,该公司因未办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上述借款均未如期归还,故王俪琄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常乐公司偿还借款16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并要求盛侃、吉赞红承担连带责任。 【审判】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常乐公司先后出具两份借据,证明其曾向王俪琄借款人民币16万元,双方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且在该借款关系中双方对利息也作出了明确约定。在常乐公司未到庭就该利息是否过高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依法认定该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借款人常乐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在借款到期日偿还王俪琄本金共计16万元及借款利息共计4800元。在常乐公司未能按约返还借款、而双方又未就逾期付款利息作出约定的情况下,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而对于双方 在该借款关系中设定的担保,法院认为: 首先,关于担保的性质问题。在涉案两份借据中均记载有由常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抵押,并实际交付了常乐公司自行印制的泡泡龙股票,即双方间有为借款法律关系设定担保的意思表示,担保的标的是常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担保法对抵押和质押的法律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设定担保,应适用质押的相关规定。故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实

2016年泉州市产业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 2016年泉州市产业龙头企业名单 一、纺织鞋服(63家) 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区域1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鲤城区 2福建鸿星沃登卡集团有限公司鲤城区 3泉州子燕轻工有限公司丰泽区 4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丰泽区 5福建宝德集团有限公司丰泽区 6泉州万兴泰包袋制品有限公司丰泽区 7达派(中国)有限公司丰泽区 8泉州市泉发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丰泽区 9泉州龙发包袋有限公司丰泽区10旗牌王(中国)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洛江区11泉州明恒纺织有限公司泉港区12纬恒(福建)轻纺有限公司泉港区13石狮市大帝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市14福建石狮市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市15石狮市雄豹狼服装发展有限公司石狮市16石狮市斯舒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石狮市17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石狮市18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石狮市19福建协盛协丰印染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20福建省石狮市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石狮市21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22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晋江市23福建省晋江市浩沙制衣有限公司晋江市24福建美明达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25利郎(中国)有限公司晋江市26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27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28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市29晋江柒牌服饰有限公司晋江市30福建省名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市31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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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公告编号:2020-056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近日,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出具的《股权质押事宜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高特佳集团将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进行融资用于自身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8日,高特佳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1,026,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1%。其中:高特佳集团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77,042股;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8,334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56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11%,占公司总股本的3.42%,对应融资余额1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含上述半年内到期的数量及本次质押的245万股)为78,161,785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5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8.35%,对应融资余额109,500万元;后续高特佳集团将采取扩大基金管理费和基金业绩报酬收入等措施增加还款资金来源和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方面不存在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高特佳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5、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事宜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内部控制制度-创维数字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2014年11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14年11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五条公司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公司通过界定公司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七条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预算、关联交易、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八条公司应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不断建立和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问题 2004-7-9 10:4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而言,随着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增多,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此,深入研究与股权质押有关的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使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已刻不容缓。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概述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质在于质权人获得了支配作为质押标的的股权的交换价值,使其债权得以优先受偿。上市公司股权具有高度的流通性,变现性极强,是债权人乐于接受的担保品。 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以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在法律适用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首先适用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及权利质押的规定;其次,适用法律关于动产质押的规定(《担保法》第八十一条);再次,作为担保的一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还要适用法律关于担保的一般规定;最后,作为一种设定物权的民事活动,它还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股权质押担保制度是由《担保法》确立的。在此之前,《公司法》仅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虽然允许设立股份抵押(见其第三十条),但是无论是质权还是抵押权,都属于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作为行政规章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能否创设物权存在疑问。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担保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不区分抵押与质押,而把二者统称为抵押。因此《担保法》颁布之前的法律,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公司法》,都没有质押的概念。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七十八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在此,《担保法》的表述值得商榷。因为《担保法》所指的股份、股票质押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在这一点上,有必要弄清楚我国《公司法》上股份与股票的用法与所指。在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称为“股东出资”或“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的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才称“股份”,“股票”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未混同使用。股份与股票也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概念,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份则是股票的价值内涵,二者是一种表里关系,不能并列使用。《担保法》不仅把“股份”与“股票”并列使用,而且从其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来看,立法者意欲使股份指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而用股票指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这种表述欠妥。遗憾的是,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仍沿用了这一提法。 本文讨论的主题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此,既可称之为股份质押,也可称之为股票质押,都不为错,但是,既然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类型,称之为股权质押似乎更为妥当。

减少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生产中苯甲酸气体无组织排放的探讨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续发展, 2015, 5, 29-34 Published Online April 2015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a211577236.html,/journal/sd https://www.360docs.net/doc/a211577236.html,/10.12677/sd.2015.52005 The Discussion of Reducing Benzoic Acid Gases Unorganized Emission in the Unsaturated Polyester Resin (UPR) Production Lan Feng1, Weida Xu1,2*, Xiaobin Chen1 1Yongyu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Quanzhou Fujian 2Department of Chemical and Biochemic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Email: *339661402@https://www.360docs.net/doc/a211577236.html, Received: Mar. 20th, 2015; accepted: Apr. 7th, 2015; published: Apr. 14th, 2015 Copyright ? 2015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360docs.net/doc/a211577236.html,/licenses/by/4.0/ Abstract There is growing concern about the problem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the chemical industry. When benzoic acid is used as raw material to produce unsaturated polyester resin (UPR), the es-cape of benzoic acid gas can caus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human health problem because of its strong pungent smell. According to this problem, the paper will discuss how to adopt the tech-nical process control and fine management. That is, each link including purchase, loading,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will be controlled to reduce the infection of benzoic acid gases unorganized e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 Keywords Benzoic Acid, Unorganized Emiss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减少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生产中苯甲酸气体 无组织排放的探讨 冯澜1,徐伟达1,2*,陈晓彬1 *通讯作者。

创维集团概况

创维集团概况 一、企业背景 1.1 企业概况 1.1.1企业名片 公司Logo: 公司全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Skyworth 公司总部:深圳 创办时间:1988年 创始人:黄宏生 开展业务:研发制造消费类电子、显示器件、数字机顶盒、安防监视器、网络通讯、半导体、冰洗、3C 数码、LED照明等产品 中国电子百强:14位 员工数:三万多名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16层 邮编:518057 1.1.2发展历程 (一)创始期(1988年-1993年) 【特征】 在企业的创始期,我们的主要问题是进入哪个行业,我们做什么?这个时候,创始人决定着企业的起点和方向。为了有一个好的开始,创维的创始人选择了他最熟悉、资源最丰富的领域—家电制造。然而,生意场是残酷的,带给创始人和企业的第一项磨砺就是生意场的世态炎凉,我们的创始人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果敢的决断和创业激情的投入,终于让创维成功的站在了行业之中。 【主要事件】 1988年—香港创维实业有限公司成立 1990年—正式进入制造业(生产电视遥控器) 1992年—创维集团在香港成立 (二)创业期(1993年-1996年) 【特征】 这一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源和产能问题。资源(生产许可、优惠政策、土地)对于企业,尤其是对于创业期的民营企业来说是最艰难的一关!1993年,创维集团通过合资,成立了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

公司,成功地解决了资源问题。随着位于深圳宝安区的创维电子城建成投产,产能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主要事件】 1993年—创维集团与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996年—创维电子城在深圳宝安区建成投产 (三)快速成长期(1996年-2000年) 【特征】 在这段时期,创维作为民营企业的机制优势和速度优势得到了充分显现和发挥,机制灵活与高效率是这一阶段创维制胜的关键。创维在激烈的行业洗牌中后来居上,毅然挺进行业前四名,进入了领军的第一阵营。然而规模的飞速发展使得企业面临了新的问题,这一时期的主要问题是资金问题、技术问题和人才问题。规模的快速持续增长给有限的资金带来巨大压力;在产品同质化严重和竞争对手的价格战中要建立技术优势也迫在眉睫;同时,高素质的人才和新鲜血液也成为创维成长的必要条件。 【主要事件】 1998年—创维产销量列行业第四 1999年—在美国硅谷成立创维实验室 1999年—开始从重点院校大批招聘优秀大学生 1999年—名列中国电子百强第20位 2000年—创维数码在香港主板上市 (四)变革期(2000年-2004年) 【特征】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创维成功上市之后,公司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彩电行业的价格战、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职业经理人成为创维面临的主要问题。这时候的经营管理者开始从经验型到知识经验复合型转变,创维精神也从个人英雄主义转变为团队精神,创维管理开始进入群体职业经理人时代。 【主要事件】 1、公司治理革新:分权与风险控制 2001年—改组集团董事会,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 2001年—成立彩电事业部,调整组织架构,提升系统效率 制度建设、流程再造、规范运作 2、营销体制革新:提升分销能力和盈利能力 2000年—代理制→分销制 2001年—网络和终端建设,产品开发导向与市场推广统一 2004年—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盈利能力最强 3、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2001年—分权制度(老板与职业经理人角色定位) 2003年—期权、盈利分享制度 2004年—批量提拔年轻人才进入高管团队(99现象) 4、建设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构建使创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提升,成为创维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五)二次创业期(2004年以后) 【特征】 2004年一场意外的事件没有击倒创维,反而使得创维人更加的团结和坚强。危机打不倒,竞争压不倒,经历了风风雨雨和痛苦变革的创维开始逆风飞扬。产业链的上下延伸和新兴产业的提前布局,让创维在新的战略目标下高速奔跑。

股权质押协议书_1

股权质押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 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

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

浙江宣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中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浙江宣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宣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3255728839工商注册号:330300000093512组织机构代码:325572883 法定代表人:叶群策成立日期:2014-12-1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宣达工业园内) 营业期限:2014-12-17 至 2034-12-16 营业范围:废气、废水、废渣污染防治系统的技术与设备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与总包;研发、生产、销售专用特种材料及其流程装备;提供化工、石化、能源、冶金、核电相关领域系统工程设计及设备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股权质押详解

股权质押详解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 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如法国《商事公司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均涉及对股份抵押的规定。比较典型的是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日本《有限公司法》第32条规定“得以份额为质权的标的。”日本《商法》第207条又规定“以股份作为质权标的的,须交付股票可见,日本的公司法对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为质权标的而设立 股权质押分别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但公司法颁布之前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允许设立股份抵押。公司法之后出台的担保法,才真正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如《担保法》第75条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78条又作了进一步补充。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份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在此需要指出,《担保法》第75条第2项及第78条法条表述颇有不妥之处。首先,“股份”这一概念使用不规范。第78条第3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可见,《担保法》该处所用的“股份”,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对股份这一概念,尽管世界上有些国家,如德国和法国,在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中,均统一使用,即不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均称为“股份”。然而,在这两个国家,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资本,也如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分为数额相等的份额”。但在大多数国家,股份这一概念,仍然特指公司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如日本《有限公司法》中称“股东份额”,日本《商法》股份有限公司一章则称“股份”。 我国《公司法》及我国公司法颁布以前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仅称“股东出资”或“股东的出资额”,对股份有限公司才称“股份”,从未混同使用。可见,在我国,“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有概念。《担保法》对此概念的不规范使用,实为立法技术上的一大缺憾。其次,对“股份”和“股票”两概念并列使用不妥当。股份,从公司的角度看,是公司资本的成份和公司资本的最小计算单位;从股东的角度来看,是股权存在的基础和计算股权比例的最小单位。而股票,是指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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