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新

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新
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新

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京铁建【2010】28号)、《中铁十八局集团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部、各工区、梁场、施工架子队、设备操作人员以及设备部门要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项目部经理、安全总监对本标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的范围

1、路基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

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等。

、桥梁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装载机、吊车、载重汽车、自2.

卸汽车、旋挖钻机、大型冲击钻机、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包括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移动模架、预制箱梁模板、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3、其他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卷扬机、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电气化架线车、重型轨道车、大型试验设备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举报。

第二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成立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钟兴兵担任,主管安全副经理张合贵、主管生产副经理阎树欣、总工程师李骥良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部部长崔振喜、副部长熊登方、安质部部长赵广仁、设备部部长王勇以及各工区、梁场经理组成。

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标

段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项目部安质部、设备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工区、梁场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各施工架子队队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

负直接责任。各工区、梁场和施工架子队要成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行使管理职责。各工区、梁场安质部、设备部和架子队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负责大型施

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大型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长:钟兴兵副组长:阎树欣、张合贵、李骥良组员:崔振喜、赵广仁、王勇、熊登方、陈继忠、杨旭辉、王福成、许力威、王超)1、监督各工区、梁场、施工架子队以及机械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2、监督各工区、梁场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安装、拆卸、运输制度、标识、标牌制度、使用制度、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停用制度、报废制度、故障、事故处理

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监督各工区、梁场健全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使用情况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并监督各工区、梁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依照国家、天津市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及时上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情况,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机械设备部职责(部长王勇)

1、设备部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各工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2、建立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工区、梁场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技术台账,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

3、督促各工区、梁场按照合同及时配齐配足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有序正常使用,避免机械设备过度疲劳产生故障。

4、核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资质和使用检测合格证书等情况,新购设备应对生产厂家资质进行核查。

5、审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运输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6、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维护保养、台账记录等情况。

7、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台账,包括机械设备型号、到场数量、性能指标等,进行编号管理,并收汇总各工区、梁场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记录,全面掌握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

况。

8、参与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并与安质部一道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工区、梁场进行整改。

9、参与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一条安质部职责(部长:赵广仁,部员:王永河、王利涛)

1、安质部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各工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2、建立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1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维护患者权益, 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和公布。 第四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的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以下简称甲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管理品目中的其他大型医用设备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下简称乙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有关分类情况见附件。 第五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不断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六条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保证设 1

备使用安全、有效。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配置规划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社会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编制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规划和提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 第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中介组织对大型医用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和适宜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定期发布阶梯配置入选机型,指导配置工作。 第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型医用设备临床使用情况,结合技术发展和我国国情适时公布淘汰机型。 第三章配置审批 第十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据配置规划,经过专家论证,按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第十四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程序是: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 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4) 第三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七节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八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形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三、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四、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保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六、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七、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八、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九、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十、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十一、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十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短确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二、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禁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和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务院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特种设备的范围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四条新增或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条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六条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八条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这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第九条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及其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组织实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配置许可申请、受理、办理等相关活动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方便申请单位查询进度和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结果。 第二章配置许可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申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一)符合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二)具有执业许可证,并设置相应的诊疗科目;或具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事医疗服务的其他法人资质; (三)与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具有与申请的大型医用设备相适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医疗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健全。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按一式十份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会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与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当一致。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递交。 第八条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单位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事医疗服务的其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与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九条申请单位为筹建或在建的,纸质申请材料为: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设置批准书复印件,或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 第2条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 有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司炉操作证。操作不 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第3条司炉工在值班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 律。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 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锅炉点火前应对锅炉、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 附属设备进行检查。 1.锅炉。锅筒及内部装置齐全、完好,污垢清理干

净,无异物遗留在内。主汽管、给水管、排污管道上装置的临时隔板、堵头已全部折除;人孔盖、手孔盖已经封闭,紧固螺丝上好。炉墙、炉拱、隔火墙完好。炉门、灰门、烟道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锅炉操作台、平台、楼梯、围栏、通道畅通、完好。 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 位警报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符合有关规定。温度、压力和 流量等测量仪表准确、可靠。 2.锅炉附属设备。锅炉风、烟系统及设备正常。汽、水管道、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调整符合要求,给水系统合格。 第5条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 第6条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向锅炉上水。锅炉上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资料】

版本:A 编号: SF/CX-03-38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05-20发布 2010-06-10实施 ******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03)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04) 三、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07)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08)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09) 六、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10)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11)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12) 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13)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14)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5)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 (16) 十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17) 十四、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8) 十五、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19) 十六、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 十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21) 十八、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制度 (22) 十九、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23) 二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4) 二十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25)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1.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1.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1.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7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它任务。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2.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卫生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本市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类见附件1.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市卫生局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第四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适合本市实际、符合设备配置规划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五条设立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 二、配置规划及管理机构 第七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卫生部制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管委会制定。 第八条管委会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专委会负责设备配置的技术评估(专家评审办法另行制定。专委会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大型医用设备专业的专家组成。 三、配置审批 第十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配置数量严格按照卫生部批准的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总量进行控制。配置申请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须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第十二条市卫生局每年向卫生部报告,并通过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年度审批情况。 第十三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新增、更新、报废按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相应诊疗项目。 2、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师、技师、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 3、申请配置CT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检查设备和相应人员、技术等条件;原则上平均年门急诊量>15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9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年检查人次数≥13800人次,临床病人(除体检的检查阳性率专科医院≥70%,综合医院≥50%,可申请新增设备。 4、申请配置MRI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配置和使用CT两年以上;平均年门急诊量> 30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30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最新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锅炉使用单位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使用承诺制度(附件1); 2、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的规定、有效期满前1个月报检的规定、锅炉使用状态变更的规定等。检验、缓检申报表格见附件2、3); 3、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资料准备、设备停运冷却、检验现场整理、检验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等); 4、接受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不设置安全检查“禁区”、接受有关调查和现场监察、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5、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启用、移装和状态变更的规定等,见附件4、5、6);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试题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知识测试卷 部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并接受检验。 ①生产、经营、使用②.自行检测③.及时申报④.及时维护 A.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2. 压力容器在正常工艺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是()。 A.最高工作压力 B.工作压力 C.设计压力 D.最高设计压力 3. 运行中压力容器的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A.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 B.化学成分、物料配比、投料数量 C.压力表、安全阀、缺陷 D.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装置 4. 下列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是()。 A.冲床 B.挖掘机 C.液化气罐 D.汽车 5.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是为了防止设备表面产生()。 A.裂纹 B.腐蚀 C.变形 D.磨损 6. 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耐压试验主要用于检验设备承受()的能力。 A.液压强度 B.气压强度 C.静压强度 D.动压强度 7.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液化天然气储罐属于()。 A.高风险特种设备 B.中风险特种设备 C.低风险特种设备 D.无风险特种设备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 A.使用登记 B.改造登记 C.备案 D.验收手续 9.燃气管道属于()级 A.GA1 B.GB1 C.GB2 D.GC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指()。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为规范和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制定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使用技术复杂、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对医疗费用影响大且纳入目录管理的大型医疗器械。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四条国家按照目录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管理。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行为的评价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确定和调整管理目录、制定和实施配置规划,以及配置与使用全过程管理提供评审、咨询和论证等技术支持。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专家组。 第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与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用于医疗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管理目录 第八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器械发展状况,结合资金投入、运行成本和使用费用、技术要求等因素,提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目录建议。 第九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目录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家卫生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一、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本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 2、只有接受过机器操作培训及安全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机器。 3、非本机台定岗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 4、必须在机器状况良好,所有安全防护罩和防护仪器正常,接地保护良好,并且机器的所有功能正常时,才能使用机器。 5、不得闲置任一安全装置,不得防碍任一安全装置的正常工作。 6、机台操作人员要清楚本机台所有安全防护装置、急停、缓停、的作用。 7、正常情况下的停机操作,不允许用紧急廷臣代替正常停车;不允用打开安全防护装置的方式停车。 8、严禁关闭自动加油装置。 9、当按下紧急停车装置(按钮或拉绳)时,机器立即停止运行,且所有控制装置将不起作用。这些急停装置应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完好。 10、开机前应确保机器内没有人,没有人接触机器。 11、机器运行时,禁止将手、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机器内或靠近运行的机

器部件。 12、机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 13、机器运行时,严禁攀上机器。 14、禁止隔着机器传替工具。严禁在机器上放置工具及其它物品,以免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15、保持机器周围的工作区域和机身干净整洁。地面、平台和机器的内部需定期清洁。油脂、机油以及其它粘滑物等危险品应及时清除,防止人员滑倒。 16、进入机器内操作前,必须锁死急停按钮,必要时须停电并锁死。 17、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电气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必要时应要求专业人员做指导。 18、有的机台可能会用到一些溶剂做清洗用,无论使用任何溶剂,应注意对皮肤的保护,应用如手套等保护物品,且事后要立即将剩余的溶剂放到指定的溶剂存放的地点,以免在机器工作时发生意外。 19、任何溶剂不得放在机器的发热部位或接近电器原件。 20、发现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当班维修人员汇报,同时通知其它可能使用此机器的人员。 2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催当时情况写出真实的书面报告。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QGG/JL—2006—02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06年5月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日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1)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配置与验收 (3) 第四章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4) 第五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6) 第六章机械设备保养管理 (7) 第七章机械设备修理 (8)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统计核算 (9) 第九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培训 (9) 第十章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十一章机械设备管理的考评 (12) 第十二章附则 (13)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设备是公路施工进度、质量的保证,也是公司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管理,全面贯彻ISO9001:2000、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体系文件,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管理经验,本着“保持设备完好,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资产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机械设备管理就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也就是对机械设备一生进行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规划、计划、选型、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更新改选直至报废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总公司及下属设备管理站、各项目工程处的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总公司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设置为二级管理制。一级管理机构是总公司机料部,二级管理机构是设备管理站和工程处机料科。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大型专用设备集中,中小型设备分散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五条人员配备:各工程处二级管理机构,根据项目设备配置情况配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维修操作人员,应由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对人员的设置要及时上报总公司机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能 (一)机料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文件; 2、参与总公司所属大型专用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规划的制定;审核批准二级机构所属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优选稿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为了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受伤害,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检定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监督。 第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督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种设备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 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

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七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九条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4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 拆卸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受控号: 二〇一三年五月四发布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实施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前言 本文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司的实际编制的,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所依据的主要文件之一。 本制度为B版/0次于2013年5月4日正式发布本制度编写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批准人: 本制度归档管理部门:技术质安部 本制度归口解释部门:设备公司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各类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设备。 第二条:大型设备是指安装复杂、精度要求高、重量大的机械设备,如拌合站、闸门、大型整体提升模板、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设备公司审核批准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拆卸前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具有操作证和操作能力的人员。 第四条:塔式起重机、缆式起重机、门机轨道、拌合站等设备基础的设计必须经过论证,由总工程师审定批准后,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前,应对设备和装拆机具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件完好,方可实施安装/拆卸。 第六条:大型设备运输前,应对运输路线进行勘查,对路面状况及桥梁承载情况作详细了解,做好防护工作。 第七条: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好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第八条:特种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安装前应书面告知安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附安装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安装拆卸方案和安装单位资质材料,经批准才能进行安装作业。 第九条:特种设备在安装竣工、自检合格后,应及时请具有特种设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检测、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才能投入生产运行。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第十条:安装作业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第 1 页共1 页

大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大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507-73 大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6640 原子吸收光谱仪 1、开机前,必须检查仪器各旋钮、开关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2、接通总电源后,必须待稳压器输出电压稳定在220V后才能开启主机电源。通电后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声音,立即断电,请维修人员检查,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卸仪器。 3、点火时,先开抽风,并检查是否有水封、各气路系统有无漏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熄火时,先关乙炔后关空气。 4、安装或取下空心阴极灯时,应谨慎小心,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3,不得用手触摸石英窗、光路中透镜。 5、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打开光路系统的暗箱。仪器

经过大修后必须由专业人员校正后才能投入使用。 6、仪器室严禁吸烟。 二、ARL 9400 1、不得擅自改动分析程序,不得在线机上使用私人磁盘、光盘及上网浏览网上邻居等。严禁学徒工独立操作。 2、每班不少于两次点检仪器设备状态(包括内、外冷却系统,真空泵油等),并详细记录。若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技术和维修人员,并详细记录事故原因及处理过程。 3、操作间的温度必须控制在22±2℃,湿度必须控制在40%~70%。 4、遇突然停电时,迅速断开配电盘的开关,将所有仪器设备的开关置于OFF位置。 5、开启光管时,应逐渐对光管加载电流、电压;尤其是对长时间关闭的光管,应于1小时内逐渐加载到常规工作功率。 6、仪器大修后,必须经专业人员校正才能投入使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1.2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司的起重设备(天车)、叉车及电瓶车。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管理全过程 3 职责 3.1 部门职责 3.2人员职责 3.2.1生产制造中心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传达并贯彻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3)对各项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6)解决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3.2.2特种设备管理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传达并贯彻公司及安全组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2)协助制订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制订本部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保养、定期检测、检修计划,并实施。 5)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6)解决操作人员提出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科领导和安全组报告。 7)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记录、修理、更改记录的使用档案。 4、本制度特种设备的含义:(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相关的设施。) 4.1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4.2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5、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购 5.1公司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必须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班与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5.2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6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 6.1、特种设备在安装、修理与改造前由安全组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公司工程承担部门、承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手续,批准后,方能施工。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和办理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手续的,禁止在公司内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护保养工作。 6.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和调试工作,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6.3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工程承担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方可投入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