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书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篇一: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议案是具有提案权的机关或符合法定数量的个人,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并被法定机构决定列入国家权力会议议程,在一定时限内进行审议的议事案。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和意见的总称。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议案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或者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以上、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5人以上,或者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县、市、省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而建议的提出,不受代表名额的限制,一名代表可以提出,二人以上也可联名提出。

2、时间不同。议案的一般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所规定的议案截止日期之前提出;而建议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可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又可在闭会后提出。

3、内容不同。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事项,而建议的内容可以是同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范围内的事项。

4、要求不同。一个议案包括题目、提出议案的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和措施等,而一个建议仅要求有题目和具体意见即可。

5、程序不同。列入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程的议案提交会议讨论表决,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或人大常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即可;而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即可。

6、效力不同。议案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更改,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而建议是交有关机关研究办理,没有法律约束力。

7、答复形式不同。议案的执行情况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而建议只答复提建议代表本人即可。

8、作用不同。议案体现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而建议则体现了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黄棉珍)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篇二:如何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

调研与思考

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

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因此,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

随着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逐步提高,所提议案、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加,涵盖的内容日益广泛,但结合乡镇基

层人大工作实际,通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形成了如下报告。现

将调研情况与在座的各位领导相互交流一下。

一、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调研中也了解到,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的制约、办理环节衔接、议案和建议的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人大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

建议难以落实。部分建议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虽重复提出

也很难落实。如涉及要求修桥、建设道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等议题,

由于经济、政策等方面条件的制约,虽然人大代表持续予以关注,

但一时很难落实,承办的部门答复代表时往往只能作些解释、说服

工作。二是部分建议质量不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

着办理效果。部分代表对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如有的超出本地区

经济发

展现状短期内难以落实;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

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代表

在提交建议前,准备不够充分,缺乏调查研究,加之受到议案截止

日期的限制,匆忙提出,导致案由不明确、案据不具体,建议缺乏

操作性。

二、影响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几个方面

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办理环节衔接、议案和建议的

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

表现在:一是履职意识不够强。有的代表观念淡薄、履职意识不强。

认为自己的代表身份只是政治荣誉,提不提议案、建议无关紧要。

有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只是为了应付了事,算是没有交白卷。

相当部分代表在平时联系选民不够,只忙于个人的工作生活,没有

用心去观察、去搜集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大事、难事和焦点问题。二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代表对本部门或本地区存在的问

题不提,原因是自己给自己部门或本乡镇的工作提意见,将来承办、落实的时候再由本单位或本乡镇来承办、落实,这种“傻事”尽量不做。有的代表已是二、三届的老代表了,在过去也提了不少议案、

建议,但是很多议案、建议因受制于经济社会因素没有得到很好的

落实,影响了提建议的积极性。三是部分代表水平不够。部分代表

文化底子薄了一点,平时又忙于自己的事务,不能经常性地深入基

层接触群众

,访民情、集民意、呼民声的能力不强。临近人代会时,脑子里还

没有什么好的点子,匆忙参会,最后只能

不提。四是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在办理力

度上往往是容易办的办了,有困难的没有办或者缓办,存在办理不

到位现象;在答复代表的方式上,个别部门答复过于简单,交代不清,有的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有的承

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给予落实,但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落实

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大

代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提出有深度、有

见地的建议,就应时刻把学习放在首位。县镇人大要从加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素质着手,结合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在组织、

教育、引导、培训上做实工作,把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作为培训代表

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要组织引导代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

议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把握实质,提高

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引

导代表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开阔视野,丰富知识面,使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三要引导代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各

项活动,把活动作为自己拓宽视野、增强知识的重要途径,通过集

体学习交流、调研视察活动,很好地借鉴其他代表的成功经验,不

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四要引导代表搞好经验总结,在履职过程中要经常回头看一看,认真分析自身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使代表尽量全面了解建议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建议的内涵和特点,

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更科学、合法、准确和规范。二是深入调查研究,选好建议题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

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只有在提出建议前做大量

的调研工作,才能提出高质量的建议。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

建议提出的指导,结合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

述职等多种活动,引导人大代表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在选题上注重引导人大代表围绕改革、发展、

稳定大局开展调研,围绕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工业、农业、民生、

发展软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围绕群众普通关心的热点、难点

问题开展调研。在调研的方式上,引导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

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积累建议素材,并对其中

比较集中的、群众反映较普遍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事情真相,探求事物本质,通过走访群众、请教专家、查

阅资料,综合分析整理等多种途径,最终提出有前瞻性的建议。三

是加强指导帮助,提高建议质量。引导和帮助代表在深入实际,充

分调查的基础上,对群众的反映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分析,抓住问

题的本质和重点,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一是建议的内容要合理

合法。建议解决的问题,要看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应

该如何依法办

理,国家政策是否提倡和允许,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要作

为建议提出;二要有全局性。应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

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善于从全局提

出建议。三要有可行性。建议事项要切合实际,符合本行政区域经

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水平,要客观考虑有关机关、组织的承办

能力,提出的办理方式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使其尽最大努力能够

实落。对一些按法律法规或政策不能解决或按目前条件不能解决的,一般或暂时不要作为建议提出。四要有代表性。建议的内容要反映

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人大代表个人及亲属或代表所在单位

要求解决的问题、代转的人民群众来信、属于学术探讨和产品推介

的内容、正在审理的案件和各类案件的申诉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篇三:人大代表如何写好议案和建议】

人大代表如何写好议案和建议

各位人大代表:

你们好!

受xxx乡人大主席团的委托,现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议案和建议提

出权的有关问题,以及人大代表如何写好议案和建议问题进行共同

的探讨。和大家交流这个问题时,我认为有必要先说一下我们乡人

大的实际情况:

我们的问题

首先我们乡人大主席团在指导代表们如何写议案、建议的过程当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1、学习不够。

2、议案、建议表格的格式不标准、不准确。

3、在每年第一次人代会前,提示代表提前准备写好议案、建议不及时;没有提前发放代表的议案、建议纸,影响代表写议案和建议。

这些问题也是我们通过学习发现并意识到需要改正的。我们将同大

家一道学习,正确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努力写好议案和建议,提高

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乡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中出现的错误(大家看议案表)

1、一个议案是有案由、理由和方案三部分组成,我们代表的议案通

常是案由和方案未写。

2、该填写的项目填写不全。

3、法定资格不明确。有的议案件中,不是乡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而

是社区党委书记直接签名。

乡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中出现过的错误(大家看议案表)

1、代表证编号未填。

2、一个建议不是一事一议,而是写二条或三条。

3、有的建议没有题目。

4、有的建议的内容不详细,只有一句话。

5、有的建议代表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代表证编号都未写,

6、有的建议件中,社区党委书记直接签名。也属法定资格不明确。

结合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归纳为十一个问题来解答。

一、议案部分(讲五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议案是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代表议案,即人大代表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人民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议案如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既是发表自己政见的过程,也是衡量一个代表的议政水平高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的规定。

《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虽然《宪法》在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的权利作明确规定之时尚未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作规定。但《地方组织法》却依据《宪法》原则弥补了这一点。

如《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此外,《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还对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也作了明确规定。

而《代表法》第九条和第十八条则对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向本级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作了同样明确的规定。

从上述可见,我们作出这样的回答:由于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们把人大代表提议案和建议的权利称之为“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第二个问题:议案的形成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这里所说的法定资格是指必须是人大代表。

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各级人大职权的规定,否则就不能

列为议案。议案一经会议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怎么理解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大的职权范围”这句话?通过查资料上看,人大代表议案范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1)、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议案和报告的事项。(3)、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

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实践中,由于“属于人民代表大

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上,都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每次大会上经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都要把

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处理。例如:朝

阳区今年2月份召开的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联名提

出19件议案,最后经议案审

议委员会审议后,只有4件被列为议案,其余15件均转为建议。我

乡今年召开的人大三次会上,代表提出议案5件,经议案审议委员

会审议后,均全都转为建议。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

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

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

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第

三个问题:如何提出议案和写议案?

议案的提出。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

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议案提出的这项职权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调查,注意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

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一下)。二是代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

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纳。(因为如果

不加强学习,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写不好有使用价值的议案)。举例:白苏玲的议案①19个议案中被选中的4个议案之一②

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的大体内容③作为领衔人,有16名代表联名

签字

议案的写法。(参看议案表)

所以在撰写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

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会议召开时大会

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审议中的困难。

2、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并填写清楚代表证号、

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议案由

谁领衔,请提出议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

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会议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

4、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

处理。(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

后附在议案纸后)。

第四个问题:议案的处理有哪些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

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

大会议程。实际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代表大会设有专门委员会的,由大会秘书处下设的议案组负责接收议案和对议案进行分类,

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后,由大会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

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代表大会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大会设

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由议案审查委员会经大会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

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主席团可以有以种处理方法:

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多,

因为大多议案都要转为建议办理)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县、乡

两级人大因为没有专业委员会,所以主席团只能做出前两种决定。

具体处理程序是:

⑴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在各

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

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

⑵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

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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