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典案例

社会保险经典案例
社会保险经典案例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运行已经十几年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尽管如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还存在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用人单位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使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明显增加,加大了生产成本,因而千方百计地少缴甚至不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的缴费积极性也不高,有的甚至同意用人单位以高额工资代替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社会保险的种种错误认识,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并由此会在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发生一系列纠纷。今天的“论剑”就社会保险的法律误区及操作实务展开讨论。缴费约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案例1]

员工A与北京某企业甲在2004年5月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8500元。并约定如果A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标准为王某每提前一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8500元。双方同时约定,A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3000元。

2006年5月,某猎头公司找到A,称一公司急需像A这样的人才,而且月薪15000元。A为之心动,但又担心主动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了做成这笔业务,猎头公司建议A以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这样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了。经过考虑,A于2006年5月8日以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随后便到新公司上班。

一个月后,A收到甲企业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应诉通知书。庭审中,甲企业诉称,以3000元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与A协商一致的结果,是A真实意思的表示,企业并无过错,A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因此,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A支付违约金25500元。

企业的请求能获得支持吗?

杨树峰:企业应该以新员工的新岗位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或以员工社会保险转移单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或以明显低于职工工资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虽然企业节约了成本,职工多拿了工资,但却损害了国家利益并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如果企业和个人都效仿这种行为,社会保险将成为无水之源,这种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劳动合同或约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员工A辞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也会被法院驳回。

顾书鲜:企业之所以与员工约定以较低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但这种约定往往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从而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在北京市,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成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规避违约责任的理由;二是一旦被举报或查处,企业仍需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情况严重时,还需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贾富春:本案有两个焦点:一,员工能否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见,

《劳动法》并没有把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员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却对此作了不同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3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见,在北京地区,员工可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企业与员工约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有效?正如杨先生所分析,该协议侵犯了国家的利益,损害了社会统筹制度的建设,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即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是自愿放弃自己的权益也是无效的。因此,企业的诉称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生育津贴能不能代替工资

[案例2]

小王是北京某企业的翻译,经常陪同领导出国洽谈业务。为此,小王几次终止妊娠。后来医生告诉她,如果现在不及时怀孕生育的话,随着年龄的增长,可能将无法生育。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8月,小王在31岁的时候怀孕,2006年4月孩子出生。由于小王属于晚育,按照规定,小王在90天的正常产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30天的晚育假期。当小王休完90天正常产假以后,由于企业工作繁忙,新招用的翻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企业让小王终止休假,赶快上班。考虑到将来还要在企业继续发展,小王答应了企业的要求。可是上班一个月后发工资时,双方产生了争议。企业认为,已经给小王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包括生育津贴在内的一切生育保险待遇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而小王已经领取了4个月的生育津贴,因此,企业拒绝支付小王未休的晚育假期工资。而小王认为,自己在晚育假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不能因为自己享受了生育津贴而拒付工资。另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自己的工资,要求企业予以补齐。双方协商未果。一怒之下,小王将企业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小王能否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顾书鲜:《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第2款明确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女职工休产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小王是有权要求企业补齐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差额部分。另外我认为,对小王晚育假期提供的正常劳动,企业仍需支付工资。因为小王在晚育假期即使不提供劳动,也能获得生育津贴,而且小王也是应公司的要求在晚育假期内上班。因此,企业不能因小王已经获得了生育津贴而拒付工资。

杨树峰:企业要特别慎重对待“三期”内的女工。小王的请求会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因为小王在无需提供劳动就能获得相应生育津贴的情况下,应企业的要求提供了1个月的正常劳动。企业必须支付这份工资。关于生育津贴(前提是已参加生育保险)与工资的差额部分。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政策支付,当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时,由企业补足差额。所以,企业应当支付小王1个月的工资并补发生育津贴与本人工资之间的差额。

贾富春:本案有两个争议,一,员工在产假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生育津贴是否可以替代工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育的事实而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且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是基于员工提供了

正常劳动企业向其支付的报酬。另外一个方面,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的。二,生育津贴低于生育员工工资的,企业是否应当补足差额?因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因此,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缴费基数往往会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造成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提供正常劳动后所获得的月工资。由于法律把生育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休产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月工资,实际上侵害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当补齐小王实际领取的生育津贴与小王本人标准工资之间的差额。

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还应担什么责任

[案例3]

刘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工人。该建筑公司给刘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05年8月,刘某在施工过程中肋骨全部断裂。此时的建筑公司正在申请建筑行业质量体系认证,为了保障认证工作顺利进行,企业隐瞒了刘某的工伤。5个月后,刘某治愈出院,要求企业申报工伤认定。企业认为,刘某受伤已经超过1个月,企业再无权利申报。在请求企业申报工伤认定未果的情况下,经专业人士指点,刘某自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调查时,该公司认为刘某受伤不属于工伤并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作出了刘某属于工伤的认定结果。该企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刘某则依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及企业未及时申报工伤给自己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但该建筑公司认为,公司为刘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刘某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后就不承担责任了吗?

杨树峰:工伤发生后,企业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超过30天未提出申请,有特别原因的应报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延期。在企业不申请的情况下,员工本人可以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伤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如工资,住院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均由企业承担。另外,由于企业迟延申报工伤,迟延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顾书鲜:刘某认定为工伤是没有问题的。公司所说的30天时间已过以及拒绝提供相关材料,都不影响刘某工伤的认定。刘某工伤认定后,如何确定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即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等工伤待遇均由企业承担。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刘某可以依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及企业未及时申报工伤给自己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

贾富春:在这个案例中,企业有3个认识上的误区:第一,公司以30天的申报时限已过为由,认为已无权为刘某申报工伤显然是错误的。法律设定的30天申报时限,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快速地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而设定的时限,并非消灭时效。30天过后,用

人单位仍有义务申报。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30天过后继续隐瞒不报,法律又赋予了工伤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报认定工伤的权力;第二,公司不认为刘某受伤属于工伤并拒绝提供相关证据是错误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力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也应当予以协助。当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实行举证倒置责任原则,即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受伤害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时,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推定劳动者受伤属于因工受到的伤害。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刘某为工伤的认定结论是正确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哪些收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第1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 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几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 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三、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2019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社办〔2019〕26号 各区(市)县社保局(处):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以下简称“在岗职工省平”)。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

社会医疗保险控费方案设计

社会医疗保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方案 一、医疗控费的必须性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是城乡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形式 城乡居民医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具体形式,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涉及政府、参保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高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以及充分利用有限的医保基金,努力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保障的需要,国家先后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改革的主要目标。主要方法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药品价格是价了,药品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例大幅下降,但医疗总费用并没有象当初制度设想的那样保持总体平衡不增长,而是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且医疗服务成为医疗机构唯一的利润来源,大量购买医疗仪器设备,增大医疗服务供给,成为医疗机构普遍现象。医疗总费用快速增长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基层面临出险的风险。现阶段,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与医保基金的有限性成为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如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课题。 二、医疗控制的主要措施 承办机构将与医保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经办机构采取多种举措,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为统领 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采取总额控制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混合支付方式。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医疗费用增幅、次均费用控制等指标均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对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基金安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2010-05-21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社平工 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门(急)诊大 额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补助金 年度月份下限上限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单位个人1993 1-12月150 520 260 18%2%————————————————1994 1-12月200 860 334 20%4%————————————————1995 1-12月270 900 447 20%4%————————————————1996 1-12月240 1100 542 20%4%———————————————— 1997 1-3月 240 1270 637 20%4%————————————————4-12月20%5%———————————————— 1998 1-12月290 2100 690 20%5%————2%1%———————— 1999 1-12月290 2250 756 20%6%————2%1%———————— 2000 1-12月350 2550 838 20%6%————2%1%———————— 2001 1-12月350 2730 916 20%6%9%2%2%1%————1%36元/人/年2002 1-12月600 3000 1020 20%7%9%2%2%1%————1%36元/人/年2003 1-12月680 3500 1154 20%8%9%2%2%1%————1%36元/人/年2004 1-12月780 3900 1309 20%8%9%2%2%1%0.5%、1%、2%——1%36元/人/年2005 1-12月880 4400 1484 20%8%9%2%2%1%0.5%、1%、2%0.8%1%60元/人/年2006 1-12月980 5050 189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7 1-12月1100 5720 222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8 1-12月1260 6800 2600 20%8%9%2%2%1%0.5%、1%、2%0.8%1%150元/人/年2009 1-12月1260 7800 2793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2010 1-12月1425 8380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虽然整体经济运行效率得以提高,但是社会就业、养老等问题也日趋突出,社会不稳定的风险也在增加。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蛇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就一般意义及西方国家的惯例而言,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大方面内容,社会保障的实质是国家履行管理义务的一种职责,又是公民生活下去的一种权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形式,确保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医疗水平,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改革深化的社会制度。国家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从逻辑上讲,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应当先设计再建设,至少在建设之前应该有一个框架性的思路。但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原有设计被明显放弃的情况下,却始终缺乏长远性的总体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宏观审视,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政策的当务之急。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的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为城市国营及部分大型集体企业职工建立了涵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死亡等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构筑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仅包括社会保险的部分内容,范围相对较小。二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进行了明确,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指明了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范围涉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区服务、社会强制性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个人储蓄积累和以自愿为原则的商业保险,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灵活、有效、丰富多彩。三是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条保障线,实行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工作。由此,一个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一制度所处的特殊国情和时代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各种问题在所难免。 (1)覆盖面狭窄。目前我国发达地区主要是沿海地区,已经开始在试着搞养老、医疗、低保等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享受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大约有6 000万人。但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不到农村总人口的10%,至于失业保险等其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均与农民无缘。除此之外,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覆盖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约1.6亿人,另有3亿多人被排斥在外,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仍然较窄。随着我国失业人口逐年增加,2001年我国城镇职工失业率为3.6%,2002年为4%,2004年增加到4.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1 400万人。截止到2004年全国有10 58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仅覆盖全国约9 400万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约占城市“下岗、失业、待岗”总人数的30%。还有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广大的个体纳税户没有加入社会保障的体系。 (2)社保资金缺乏统一管理,基金运转处于无序状态。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按地区和部门分开制定的,地区间条块管理比较松散。社会保障基金既有县市统筹又有省级统筹,统筹形式多种多样,统筹办法各地自行确定。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分散管理的状况,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劳动部门负责;抚恤救济由民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由于社会保障缺乏统一的管理,政策规定及筹资办法也政出多门,而社

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的效率研究

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的效率研究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社会保障以其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功能,对这一目标的实现起着特殊的作用。因此,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亟待改善。我们在对天津市工业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能力、职工的缴费能力以及政府财政负担能力进行实证分析后,提出了四点建议:(1)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2)加大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率;(3)加大财政对于社会保险的投入;(4)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促使社会保险制度尽快定型。 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是社会保险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确定适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应该考虑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还应分析财政的负担能力。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个人所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水平。本文将以天津市为例,对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的效率进行研究。 一、现行社会保险体制的财政困境 财政作为社会保险的核心组织者和保障资金最主要的提供者,承担着维护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责任;财政投入社会保险资金能否高效运用,关系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前途。然而,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使现行的社会保险体制陷入了难以克服的财政困境之中。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理论界对财政资金的社会保险投入理论思考不足 在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要的经济活动是由无数独立的私人资本在市场机制引导下展开的;作为无数私人资本集中代表的西方政府,其活动必须符合私人资本的要求,反映私人资本的愿望。这就直接决定了西方财政收支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财政收支这种社会性的活动是直接以个人为对象和基础进行的。政府收入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财产税等为主,而政府支出中的相当份额则直接用于个人的社会保险。正是因为用于个人社会保险的基金在财政收支中占据了重要份额,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 53.72 180 9669.60 5档 44.77 12 537.24 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最低(40%) 403.4 325.72 38.32 23.95 791.39 一档(60%) 605.2 993.19 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 1396.59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 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 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留于本单位备查。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9、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1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1、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保缴交情况说明范本

有限公司 社保缴交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1年1月31日,本公司已办理和未办理社保员工人数如下表: 2011年1月31日 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1、截至2011年1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养老保险,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备注 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龄者 胡【】(1937年5月生)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因工作失误未报者 待转 2、截至2011年1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失业保险,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备注 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龄者 胡【】(1937年5月生)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因工作失误未报者 待转 3、截至2011年 1月 31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医 疗保险,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 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龄者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4、截至2011年 1月 31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工伤 保险,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备注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龄者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因工作失误未报者 5、截至2011年1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生育保险,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备注

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胡【】(1937年5月生) 龄者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因工作失误未报者 待转 6、截至2011年 1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员工人,其中有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人数姓名 已达或将达退休年 龄者 1月新进员工 在外部单位缴纳者 港籍人士 因【】原因,未及时 办理者 因工作失误未报者

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两会有提到的都是城里老人养老问题,但更需要关注的还是农村养老问题,具体原因如下: 1、农村老人无保障:无保险无养老积蓄无社区照顾,一旦犯大小病,无经济支持医疗,均是命危在旦夕。 2、农村老人生活条件差:交通不便,离医院(卫生院)远,乡镇医疗水平有限,患病不能及时治疗,错过或者放弃医疗的时机。 3、无自救知识:农村老人无文化,不懂保健知识,暴发病不懂自我急救,暴发病就危险到生命。 4、农村老人身体健康像炸弹:无周期或从无做过体检,营养不良,穿住简陋,通常有小病不求医,大病也是当小病拖,身体素质一向不好,隐患各种病特别是风湿,中风等像炸弹一样随时会暴。 5、儿女不在身边,孤独无助:农村年轻人多数到城里干活,为了生计,被迫扔下老人在家乡,一旦发病,无人照顾,也无积蓄准备给父母养老治病。 6、最近国家有些老人福利:但是各种条件限制,地方官的不作为,申请办理复杂,最后还是惠不了民养肥了官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现有65岁以上老年人8811万,占总人口的6.96%。其中,农村老年人占全国老年人总数的70%左右,可见农村已经先于城市进入了老龄社会,农村老年人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而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生存条件和农村人口素质的影响,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现状不容乐观。作为农业大国,研究和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不仅关系到这个不断壮大的弱势群体的晚年能否幸福,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更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我们的父辈,曾见证了新中国是如何推翻了万恶的旧社会,也经历了十年浩劫,啃过树皮,吃过草根,用观音泥填过肚子。他们用曾经厚重的肩膀载动了历史的进程,如今一路风尘,一路艰辛的走来,跨过了新千年,大多已年过花甲。在全民大话小康的当今,人们的生活早已今非昔比,可在僻远的农村,当年历史的功臣们过得怎样了呢? 随着改革的推进,以前的黑土地再也留不住大山里年轻的农民,于是大批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农村老年人大多以种地为生,随着年龄的增长,不能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却不能像城市老年人那样退休,享受国家发给的养老金,主要还靠家庭赡养。 曾饱受饥饿折磨的老人们不忍心让良田荒芜,于是子孙们废弃的田地又拾掇起来,他们总是早出晚归,辛勤的挥洒汗水,精心侍候那几亩薄田,养两头肥猪,这就是他们一年的指望。每每问及他们为什么这把年龄了还这么劳累,他们总会笑笑说“习惯了,庄稼人闲不住。再说不做吃啥钱哪来?这比以前好过多了,以前想种地都没得种。现在好了,政府不但把地划给我们,还不让我们交公粮。我们现在想种多少就种多少,没啥压力了。”问他们为什么不和子女一起生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 况说明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和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以及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已对聘用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现进一步完善我公司聘用职工的福利待遇,建立“公平、合理、合法”的就业环境,具体缴纳情况向员工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作用 1、种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作用: (1)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每月按照一定的数额向社保机构缴纳保险金,职工到退休时,缴纳够15年的,每月可从社保中心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每月按照一定的数额向社保机构缴纳医疗金,职工患慢性病或者住院时,可到社保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报销医疗费。 (3)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保中心缴纳保险,职工因工伤、亡时,社保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进行赔偿。

(4)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每月按照一定的数额向社保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可到社保中心领取1年左右的失业金。 (5)生育保险: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保中心缴纳保险,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社保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报销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缴纳基数和比例 (一)缴费基数:西安市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7%,个人缴纳2% 3、工伤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个人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不缴纳 6、补充医疗(8元/人):公司缴纳人,个人缴纳人 三、缴纳办法 聘用职工入陕建集团工作满一年后第二个月开始缴纳。 四、其他 1、职工自己如果不愿意缴纳保险的,请写出书面申请,综合办公室审批。 2、因为社会保险需要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加社会保险后,职工个人的月工资会相应下降。

社会保障度的意义及作用

社会保障度的意义及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总的来说社会保障制度就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是为了让人们活着更好。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的几点1、社会救助,有些也称为社会救济。主要就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社会保障,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就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与困难人群。切实的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同时也就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生活成本的不断增加对低保户的不住也不断增加,提供的补助种类也就是更加多样化,使她们生活的更加有尊严。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就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社会基金。主要用于的对象就是失去劳动能力与暂时失去工作的人的补助,政府与企业共同对这部分人群补助,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安定与促进了经济发展,这一制度更像使劳动者少了一些后顾之忧,同时也就是社会发展的标志,也就是为了社会财富得到邓加合理的分配。3、社会福利,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与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与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就目前而言我国在这方面同西方发达国家还有这较大的差距,但就是越高的生活水平就要靠巨额的政府支出来维持,政府支出的来源就是税收,如何界定这一界限本身就存在争议,同时这一制度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懒汉作风”这一

点已经在近几年在希腊等国出现,引起的社会动荡也就是有目共睹。因此,在社会福利方面我国要吸取别国的经验教训。5、优抚安置,就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就是烈士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就是社会发展的后盾,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最直接的作用包括: 1、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按照市场经济中的价值分配原则势必会引起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会出现有人饿死,有人撑死的现象,同时也就是为了让社会资源得到更有效率的使用。 1.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在社会保障制度下,企业得到了更大的自由,包袱比以前少,在以前的企业保障制度下,不同的企业承担的风险不同,导致了一些行业的包袱较大,现在,各个企业竞争更加公平。此外,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通过社会保障能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而为企业竞争与资源优化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 2.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与谐。 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保障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权利,人们想要更好的生活,只有推动经济更加合理健康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人们的平均工资水平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基地1401 富旭年

社会医疗保险(简答和计算)

一、简答题 1. 疾病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和发展性等风险的共性。也有区别于其他风险的特性:①疾病风险影响因素的复杂性;②疾病风险补偿方式的不确定性;③ 疾病风险的群体性的社会性; 2.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①保险的性质不同;②保险对象不同;③保险关系不同;④保险费的负担程度不同;⑤保险金的给付及其标准不同; 3. 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福利性、强制性、经济性和公益性。 4. 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 1) 社会医疗保险对象的普遍性; 2) 社会医疗保险涉及面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3) 社会医疗保险赔付的短期性和经常性; 4) 社会医疗保险补偿形式的多元性; 5) 社会医疗保险费测算的复杂性; 5. 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一)基本功能:①稳定社会生活;②再分配功能;③扩大有效需求;④保障社会生产; (二)特殊功能:①保障居民健康;②规范卫生服务供方和需方的行为;③促进医疗 卫生服务社会化; 6.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基本构成:①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③医疗机构和药店;④政府; 7. 医疗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①逆向选择;②“道德损害”;③风险选择;④三角交换关系; 8. 社会医疗保险评价的原则:①全局性原则;②客观性原则;③发展性原则;④可操作性原则;⑤公平性原则;⑥效率性原则; 9. 政策评价的基本方法:P261 1)简单“前-后”对比分析; 2)“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3)“有-无”政策对比分析; 4)“对照组-实验组”对比分析; 10.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1)减轻国家或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 2)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3)调节社会及个人收入分配: 4)满足更大范围不同人群的需要; 11.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①性质不同;②作用不同;③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④待遇水平不同;⑤立法范畴不同; (二)联系:①两者目标相同,都是旨在保护人群的健康,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解除参保者的后顾之忧;②两者都是运用大数法则原理来分散疾病风险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③两者费用的支付都遵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订的“两个定 点机构”和“三项基本目录”的要求来支付医疗服务费用;④筹资原则相同, 都采用单位和个人共同付费原则;12.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①相对自愿性原则;②补充性原则;③客观性原则;④针对 性原则;⑤动态性原则;⑥多样性原则;⑦多方筹资的原则;

社会保险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社会保险对企业人力资源治理的意义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进展,我国的企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展机遇,但是在进展的同时,我国企业对高素养人员的需求也在提升,企业需要优秀的人力和完善的制度来增强企业的治理。而在众多的治理措施中,社会保险作为保障企业人员福利的重要内容也成为了企业人力资源治理的重要治理措施。本文作者从自身从事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险的经验从发,分析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治理的作用和当前存有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治理;作用 在现今,人力资源治理成为了一个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进展离不开人力,而如何提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效率、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成为一个企业进展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在现阶段,社会保险是中国企业人力资源治理众多措施中,最有效果的一个方法。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证明一个公司有良好的人力资源治理,这种方式带来的最终结果就是企业朝更高的台阶前进。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为丧失劳动水平、临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人力资源治理 人力资源治理是指在一个企业中,经过招聘、甄选、培训、酬劳等治理方式对企业内外的相关人力资源实行有效的分配,满足当前企业的进展和未来进展的规划,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人员进展的最大化的综合活动。 三、社会保险对企业人力资源治理作用 1.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社会保险制度是员工薪酬福利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员工选 择公司的重要考虑方面。在人力资源治理中,有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员工的福利与工作效率相结合,能够有效的激发员工在工作中的积 极性,让员工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结合,员工在工作中就会对公 司产生责任感,更加努力的投入到公司的工作中,并保持着积极性。 2.促动工作团队的稳定性 公司为员工制定了良好的生活保障制度,那么员工就能够毫无顾 虑的去完成公司的任务。在当今经济的进展,优质人员的急需,公司 人员间的流动趋势正在大幅度增加,而人员的流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不是能够用金钱去估量的。社会保险作为企业中重要的福利待遇,会 使员工终身受益。员工能够长期的为公司带来效率,而公司也为员工 做了一份长期的保障措施。一个公司拥有稳定的团队,才能够更稳定 的进展。 3.保障公司的利益 社会保险为企业人员在各个方面都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企业人 员在工作中遇到任何的意外情况,都会有社会保险来发挥作用,而不 用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如果员工是在工作中受到了损害,社会保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617198726.html,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作者:马赛 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12期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对于医疗服务及保障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因而对于各国政府来说如何解决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就成为了公共卫生政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在现行的保障制度之下,逐步完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衔接与融合,也成为了未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探索的方向。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自的特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与我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即处于“低水平”下。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比例已经大幅降低,因此只能提供最为基本的医疗保障。 (2)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也就是要尽可能的使所有的单位及企业加入。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筹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4)社会医疗保险具有“统账结合”的特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通过资源整合、风险集中的方法,来达到共同分担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目的。 (2)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关系的方式,来达到双方履行权利及义务的目的。 (3)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会不同需求产生的不同险种来开展业务,市场可以调节其供求关系,其特点是灵活自由,可以适应社会的多层次需求。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报告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报告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报告 我公司按照国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依照应缴尽缴的原则,尽最大程度的为全体职工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现将本公司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详细汇报给贵部,望予以审 公交公司保洁职工的保险缴纳情况:一月份至十月份的应缴额为:122946.6元,实缴额为:54491.4元,占应缴额的44.32%。(其中养老应缴额为:80379.6元、实缴额为:34448.4元;失业保险应缴额为:8610元、实缴额为:3690元;医疗应缴额为:28602元、实缴额为:12258元;工伤应缴额为:3150元、全部缴纳;生育保险应缴额为:2205元、实缴额为:945元。) 以上是服务于公交保洁的二十一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其中三人超龄、九名职工均为自愿申请不予缴纳上述保险 我公司将此社会保险缴纳的具体情况如实的呈报给贵单位,以便以此作出评估与审定。 大庆高新区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报告 我公司按照国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依照应缴尽缴的原则,尽最大程度的为全体职工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现将本公司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详细汇报给贵部,望予以审 公交公司餐饮职工的保险缴纳情况:一月份至十月份的应缴额为:64400.6元,实缴额为:47286.8元,占应缴额的73.4%。(其中养老应缴额为:42103.6元、实缴额为:30620.8元;失业保险应缴额为:4510元、实缴额为:3280元;医疗应缴额为:14982元、实缴额为:10896元;工伤应缴额为:1650元、全部缴纳;生育保险应缴额为:1155元、实缴额为840元。) 以上是服务于公交餐饮的一十一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其中三名职工均为自愿申请不予缴纳上述保险我公司将此社会保险缴纳的具体情况如实的呈报给贵单位,以便以此作出评估与审定。

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综合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1、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 2、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在其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支付30%. 3、经核准的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4、参保人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5、在职人员,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可享受个人帐户资金和统筹基金及大病医疗救助基金。1、个人帐户资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购药费用(超过部分的费用个人自付)。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和特殊门诊的医疗补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850元,三级医院为950元)以上的费用在职职工个人自付。3、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4万元至15万元之间费用的90%。 医疗保险 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

社保卡的作用及意义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2、社保卡卡面说明 社保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号、金融账号、开户银行标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持卡人照片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芯片,该芯片既支持社会保障等业务,又支持金融业务。 3、新发放的社保卡与原医保卡的区别 一是社保卡是采用国家标准的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二是社保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三是新发放的社保卡是加载了金融功能的复合卡,相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社会保障卡的功能 1、社保部门业务应用功能 一是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二是替换原医疗保险卡的功能,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即时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帐户购药;三是

社保卡可实现社会保险费服务银行缴纳和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以及就业、失业登记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业务功能,实现“一卡通用”;四是以社保卡为载体,通过“互联网+”拓展网上社保业务,逐步实现自助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 2、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 社保卡具有服务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可作为服务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转账、消费、存取现、缴费、代收代付、一卡多账户、投资理财及其他理财签约服务等功能。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银行卡功能。 2、社会保障卡在哪儿申办,是否收费 答: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社会保障卡。初次申请社会保障卡免费,因遗失、损坏需补换卡的,根据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缴纳每张10元的工本费,即参保人员每人享受一次免收工本费服务。 3、我没办第二代身份证能申办社会保障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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