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问题查摆和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党委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党

员的监督。

三、民主生活会组织程序

1、组织学习。在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党员干部根据会议主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2、征求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对集体和每个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

3、开展谈心谈话。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撰写发言提纲。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逐个进行,一般由会议主持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其他党员干部检查总结自己的各方面情况,主要是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后,党员干部之间互相开展批评,互相帮助,以便把问题找得更准,把原因找得更透。

6、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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