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273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0

学分:2

适用对象:劳经学院(社会工作)/城市学院(行政管理)本科生先修课程:

一、教学目标

《行政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其未来的工作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目标1: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

目标2:掌握行政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目标3:运用行政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自觉运用至实际工作中。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本门课程内容涵盖面极大、难以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因而要求教学应该注意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其中,行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等基础理论应重点讲,行政法的法渊、历史等可以略讲;行政行为的基础理论、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典型行政行为应当细讲,而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可以粗讲;同时,为了让学生能够全面的掌握行政法,还应当对行政救济中的复议与诉讼进行适当介绍。通过详略得当的讲授,使学生对本门课程的重要内容有更加清晰的认知。

教学方法上,将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讨论为辅,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增加课程内容的生动性、趣味性。在涉及到与社会现实联系紧密的内容时,应更多地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适时引入学生参与讨论,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政治态度,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立场,并在未来的工作中自觉守法或依法行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主动去关注行政机关的运行,关注社会特点问题,学会运用行政法理论进行分析。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

教学课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

二、行政法

三、行政法学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源

一、行政法法源的概述

二、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三、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二、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行政权及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课程的考核要求:通过学习,了解行行政、行政权和行政法的内涵,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并学会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具体问题。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行政法是控权法?

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第二章行政法主体

第一节行政法主体概述

一、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第二节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概述

二、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三、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第三节其他行政主体

一、其他行政主体概述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四、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第四节公务员

一、公务员概述

二、公职关系

第五节行政相对人

一、行政相对人概述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第六节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一、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内涵,其他行政主体的范围。

课程的考核要求:通过学习,重点掌握行政法主体的概念、了解和掌握行政法主体的范围,基本掌握法律规定行政法主体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复习思考题:

1.行政主体的种类及其判断标准?

2.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关系?

第三章行政行为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二、行政行为的模式

第二节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概述

二、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三、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第三节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和地位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

第四节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与瑕疵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五、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第五节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一、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

二、行政许可

三、行政给付

四、行政奖励

五、行政确认

六、行政裁决

第六节依职权行政行为

一、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二、行政规划

三、行政命令

四、行政征收

五、行政处罚

六、行政强制

第七节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

一、行政指导行为

二、行政合同行为

三、行政事实行为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分类,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依申请行政行为与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

课程的考核要求: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分类,重点掌握行政法所规定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基本的内容,特别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制度。

复习思考题:

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2.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四章行政程序

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程序的分类

三、行政程序的价值

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公正、公平原则

三、参与原则

四、效率原则

第三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行政回避制度

二、行政听证制度

三、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四、说明理由制度

五、行政程序的其他基本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程序的价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信息公开和说明理由制度。

课程的考核要求:理解行政程序的概念和价值,了解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行政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和说明理由制度。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行政程序的价值?

2.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内容?

第五章行政复议

第一节行政救济概述

一、行政救济的基本概念

二、行政救济的种类

第二节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二、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三、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第四节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与管辖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五节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二、行政复议审理

三、行政复议的决定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复议的范围与管辖,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课程的考核要求:了解行政复议的概念,重点掌握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及程序。运用行政复议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复习思考题:

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2.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第六章行政诉讼

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三、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四、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三、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四、几类不可诉行为

五、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二、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四、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五、管辖异议

六、管辖模式的创新实践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二、行政诉讼原告

三、行政诉讼被告

四、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五、行政诉讼第三人

六、行政诉讼代理人

第五节行政诉讼证据

一、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四、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五、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第六节行政诉讼程序

一、诉与诉权

二、起诉与受理

三、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四、简易程序

五、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六、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七、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第七节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二、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三、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第八节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概述

二、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

三、行政诉讼的裁定

四、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九节涉外行政诉讼

一、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三、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

四、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

五、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

第十节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教学重点、难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和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及裁判方式。

课程的考核要求: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重点掌握行政诉讼的管辖和范围,以及程序、裁判方式。通过课堂的案例分析学习,提高运用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复习思考题: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

2.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五、考核方式、成绩评定

闭卷,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六、主要参考书及其他内容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3]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4]何海波.行政诉讼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执笔人:教研室主任:系教学主任审核签名: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1712 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课程总学时:48 讲课:48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之一。本课程将全面系统阐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通过本教程的学习,让学生能正确分析行政机关的权力与相对人的权利两者关系,从法律角度认识并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从而深入理解“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两者的内涵,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 2.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 3.具有运用该法保护自身权利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能力。 4.了解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 2.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理解掌握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分类、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救济的标准与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基础知识。重点了解行政组织制度、行政行为组成、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制度。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更好地把握现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要旨,并能学以致用,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说明 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设计自测题,要求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以标准的论文格式练习写作一篇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予以考评;实践教学,在实习周组织学生到校外法院旁听庭审,并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加强课外复习指导,注重对预习的要求和检查,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注意向学生推荐各类课外书籍。 教学手段:有选择地使用CAI多媒体课件,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主要采用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问题。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必修主干课,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较好的宪法、法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宪法、法理学是本课程的先导课程。 (五) 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72课时)教学大纲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LA315 2、课程名称(中文):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名称(英文):Unfair Competition Law 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4、先修课程:民法原理、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 5、面向对象:知识产权法本科 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 7、教材、教学参考书: 教材:《竞争法教程》邵建东编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主要教学参考书:《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叶必丰、徐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其他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属于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本课程由竞争法理论和制度(6学时)与各种不正当行为(30学时)两个部分组成组成,是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内容,掌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技术方法,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竞争法总论(2) 1.竞争法的产生及其原因 2.竞争法的发展及趋势 3.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4.竞争法的地位与作用 5.我国竞争法的产生与现状 要求:理解竞争和竞争法的概念,了解竞争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掌 握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内容。 第二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论(2)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英文名称:The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编号:C07 二、总学时:54学时 三、学分:3学分 四、课程简介:介绍公共行政运行所依据的法律基础,依据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脉络,逐次阐述行政法学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演进,重点结合案例讨论与公共管理实践关系密切的行政法理论及其法律制度建设。 五、教材 毛昭晖:《公共行政的法律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2版 六、教学目的:使学生能基本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并提高其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七、教学方法:比较分析西方现代行政法学理论;把理论与我国公共管理实践和当代法律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规范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八、考试方式:按照《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60分为通过。课程总成绩(满分100分)由试卷卷面考试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等三部分组成。其中试卷卷面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分别占该课总成绩的70%、20%、10%。其中,试卷按70分(满分)命题,试卷卷面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由任课教师评定。 九、考试所用时间:120分钟。 十、授课计划: 第一章公共行政的法律逻辑(3学时) 第一节公共行政的法治观 一、公共行政与法治 二、法治的渊源 三、人治、德治与法治 四、公共行政的法治观 第二节公共行政的法律控制模式 一、三种不同的行政法观念及其行政程序观点 二、三种观念的比较分析 第三节公法与私法

一、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二、关于私法 三、关于公法 四、公法与私法的社会化 复习题 1、人治、德治与法治是什么关系 2、公法与私法的本质差别何在 第二章公共行政的法律原则(2学时) 第一节公共行政的法律原则概论 一、公共行政法律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公共行政法律基本原则的作用 第二节有限权力原则 第三节正当程序原则 第四节责任行政原则 第五节信赖保护原则 第六节比例原则 复习题 1、请结合实际谈谈我国当前的法律原则应用现状3、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公共行政的法律关系(2学时) 第一节公共行政的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公共行政主体概述 一、公共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性 二、行政国家与政府失败 三、行政分权及类行政组织的发展 四、公共行政主体的多元化 第三节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人民政府 二、地方人民政府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 第四节其他公共行政主体 一、其他公共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正钊、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第一编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理活动。 (二)行政的含义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三)行政的特征 1.国家意志性 2.执行性 3.法律性 3 4.国家强制性 (四)行政的类型 二、行政法 (一)关于行政法概念的几种观点 1.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法 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 3.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 4.行政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 5.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6.行政法是执行机关适用的法 (二)行政法的含义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行政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2.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 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于分类 一、行政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规章 (七)条约和协定 二、行政法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 (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政法、司法行政法等 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一、行政法的地位 (一)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三)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二、行政法的作用 (一)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与实施的法律原则或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 (一)法律性(二)特殊性(三)普遍性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

2020年法考大纲行政法新变化

2020年法考大纲行政法的新变化 一、总体上保持稳定但个别调整 2020年法考行政法大纲与2019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但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1.在第八章的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中增加“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诉讼” 2.在附录的法律法规目录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2019年4月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在附录的法律法规目录中删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12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4日公布,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8〕1号 4.在附录的法律法规目录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9〕17号 二、新增行政协议诉讼考点解析 (一)行政协议案件受案范围 1.司法解释明确了行政协议的概念: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判断行政协议的四个构成要素,是区分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关键:一是主体要素,即必须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机关;二是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三是内容要素,即协议内容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意思要素,即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2.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范围。司法解释增加行政协议案件类型,具体包括:矿业权出让协议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司法解释明确排除行政协议案件的两类协议: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等事由而订立的协议;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劳动人事协议。 (二)行政协议诉讼原告资格 行政协议中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行政协议案件的原告不局限于民事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权人在行政协议订立中的权益,规定了公平竞争权人的原告资格,即在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活动,认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与其订立行政协议但行政机关拒绝订立,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与他人订立行政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原告资格;为了保障被征收、征用人、公房承租人等弱势群体的实体权益,规定了用益物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的原告资格,即认为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被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人、公房承租人,具有原告资格。 (三)行政协议案件管辖 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物

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Blaw202 2、课程名称:宪法 3、课程名称:Constitution 4、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 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本科 7、总学时:54 周学时:3 8、学分:3 二、课程概述 《宪法》课程的目的,是在大学本科入门阶段的教学过程中,帮助初学者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为其学习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学等后续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是: 1、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知识的基本框架,从而对《宪法》学科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2、加强学生在《宪法》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学生在领会《宪法》基本概念的同时,还要熟练运用《宪法》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处理一些常见的法律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时分配计划

四、教学内容 绪论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宪法学在国内外的历史发展; 2、熟悉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研究意义; 3、掌握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体系。 教学学时:1 教学重点和难点: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教学内容: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宪法学在西方的产生和发展 (二)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三、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 (一)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 (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 四、编写本教材的基本思路 五、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重要意义 (二)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方法 思考题: 1.简述德国宪法学发展时期不同学派关于宪法基本原理的主要观点。2.简述马尔佩的宪法学理论。 3.简述法国宪法学家埃斯曼的宪法学理论。 4.简述西方宪法学发展时期日本宪法学的特点与内容。 5.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的联系与区别。 6.试从西方宪法学萌芽和创立时期入手,简述有关“基本法”的思想。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宪法词义的演变及关于宪法本质的各种学说;

《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行政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英文名称:The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编号:C07 二、总学时:54学时 三、学分:3学分 四、课程简介:介绍公共行政运行所依据的法律基础,依据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脉络,逐次阐述行政法学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演进,重点结合案例讨论与公共管理实践关系密切的行政法理论及其法律制度建设。 五、教材 毛昭晖:《公共行政的法律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2版 六、教学目的:使学生能基本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并提高其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七、教学方法:比较分析西方现代行政法学理论;把理论与我国公共管理实践和当代法律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规范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八、考试方式:按照《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60分为通过。课程总成绩(满分100分)由试卷卷面考试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等三部分组成。其中试卷卷面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分别占该课总成绩的70%、20%、10%。其中,试卷按70分(满分)命题,试卷卷面成绩、出勤与课堂互动参与成绩、作业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由任课教师评定。 九、考试所用时间:120分钟。 十、授课计划: 第一章公共行政的法律逻辑(3学时) 第一节公共行政的法治观 一、公共行政与法治 二、法治的渊源 三、人治、德治与法治 四、公共行政的法治观 第二节公共行政的法律控制模式 一、三种不同的行政法观念及其行政程序观点 二、三种观念的比较分析 第三节公法与私法 一、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二、关于私法 三、关于公法 四、公法与私法的社会化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教研室主任:孔庆余执笔人:李继刚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法学院 课程名称:行政法学 课程编号: 英文名称:Adminstrative Law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学时: 68 理论学时:56 实验学时: 8 学分: 开设专业:法学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二、课程任务目标 (一)课程任务 (本项编写要求:写明该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系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分成四大部分,即行政法导论、行政法主体论、行政过程论和救济论。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使得学生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从而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代理行政诉讼准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课程目标 (本项编写要求:写明学生在知识和能力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 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学的基本理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方

法,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能力,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以基本内容为主线,对各知识点分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提出要求,并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4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授课使学生掌握最为基础的行政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知识与基本理念,在微观与宏观上对行政法有一个初步了解与认识。 教学内容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分类 一、行政、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法的渊源 三、行政法的分类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的功能 一、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考核要求 了解: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分类。 理解:行政法的功能作用与地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08级法学专业) 课程编码:112612060 学时:64 学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 教学手段:板演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学习一是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二是掌握行政行为的种类,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三是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帮助其他课程的学习。 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共分十二章。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包括行政与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章行政主体,包括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与类型,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第四章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章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治化。 第六章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含义及特征,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追偿。 第七章行政补偿,包括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第八章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九章行政诉讼概述,包括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第十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包括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LA104 2、课程名称(中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名称(英文):Administrative Law and Litigation 3、学时/学分:72学时/4学分 4、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原理、民事诉讼法学 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 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 7、教材、教学参考书: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叶必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教学参考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叶必丰、徐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其他主要参考资料:《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属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本课程由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54学时)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18学时)两个部分组成组成,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整体中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这两个部分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内容,掌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技术方法,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和方法(1) 第一章绪论(6) 1.行政法概述 2.行政法的渊源 3.行政法的效力 4.行政法律关系 要求:结合《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内容,掌握行政法的概念、渊 源、效力等基本概念,能够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工具分析行政法中的问题。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4) 1.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2.行政合法性原则 3.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程性质】法学院必修课 【学分课时】2学分,36课时 【主讲教师】孙利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 【教学对象】本科生 【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占30%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期末考试占70% 【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课程简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之一,其规范众多,内容丰富,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行政诉讼法是保证行政法贯彻落实的程序法。二者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概念和一般原则;行政主体的基本原理;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具体分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的性质、功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和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等。 【推荐教材】孙利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必读法律和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 1、张树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 版 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张正钊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教材各章后面所附的参考文献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教学目标】明确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掌握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为下一步的学习打好基础。 【教学时数】2课时 第一节行政

6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研习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研习》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42738 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case study 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研习是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选修课,该课程以案例研习的形式系统复习巩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针对具体的知识要点,征引与分析相关性很强的现实案例,提出思考问题,研习解读案例。从而让学生深入理解“依法行政”的内涵,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的思维习惯,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使法学教育更加适应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通过对典型事件和问题的分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培养学生理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结合司法实践,明确行政法治下如何依法行政。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 2.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理解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基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构造、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裁判、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基本制度。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在具体案例研习中能学以致用,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说明 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设计自测题,要求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以标准的论文格式练习写作一篇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予以考评;实践教学,在实习周组织学生到校外法院旁听庭审,并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加强课外复习指导,注重对预习的要求和检查,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注意向学生推荐各类课外书籍。 教学手段:有选择地使用CAI多媒体课件,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主要采用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问题。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在完成先修课程之后进行。本课程主要的先修课程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五) 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安排案例研习,通过案例研习帮助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并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后作业要少而精,内容要多样化,作业题内容必须包括基本案情的梳理、法理研习、相关案例的扩展。作业要能起到巩固理论,掌握方法和技巧,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对

新行政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法的渊源、分类、作用;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重点掌握内容: 1、行政法的概念 2、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5、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 6、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般掌握内容: 1、行政的概念 2、行政法的分类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重点掌握内容: 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一般掌握内容: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行政主体的含义,掌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责任的基本内容;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 重点掌握内容: 1、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 3、行政职责的含义和内容

1、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2、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的含义和内容 第四章行政机关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和体制;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及其法律调整;掌握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类别。 重点掌握内容: 1、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特征 2、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3、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 4、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一般掌握内容: 1、行政机关的种类 2、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3、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和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第五章公务员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公务员的概念与法律地位;掌握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和属性。 重点掌握内容: 1、公务员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2、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3、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般掌握内容: 1、公务员两种法律身份的划分 2、公务标志和意义 第六章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被授权组织的类型;明确行政委托的条件和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掌握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实践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实践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03122016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授课对象:普通高校法学等专业本科生 学时数:32(课堂实践课时) 学分数:4 执笔人:张桂芝 编写日期:2005年2月20日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对象和性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之一,我校主要是针对法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法律新闻等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权利、义务界定和配置的问题,以及当私权利遭到违法不当公权力侵害时的救济途径问题。因而,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离不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调整。是一门实体法与程序法密切结合,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应用性课程。 二、课程目的 本门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让学生了解国内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且从案例教学中掌握一定的技术性、操作性知识。本课程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为指导,教学的基本思路一是从课堂教学中注重课件制作和案例教学模式的综合应用为主线,制定专门的实践性教学计划和大纲,培育实践性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二是注重课堂外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设计与选择,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鼓励、支持、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与法律调查与宣传,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指导学生司法文书写作训练、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组织模拟法庭活动以及参与“诊所式法律教学中心”活动等形式,拓展课堂实践教学的空间、深度和广度。 三、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行政法学素有“小宪法”和“动态的宪法”之称,因而其首先与宪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而行政法的许多理论知识亦有赖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与储备。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有着许多相通之外,尤其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更为紧密,因为在我国,其许多相关理论与规定即是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四、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1、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比如:行政外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理论与法律规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编码: 制定单位:社会学教研室 执笔者:贺团卫 审定时间:20RR年3月7日 审定:政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 行政法学系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们通过向学生传 授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 的能力,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2?本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 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样,根据我们多年来的教学体 会,学生通过48个课时的学习,8个学时的实践,能对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即把全部行政法规范中带有共性和指导意义的基本理论和内容归纳集中加以阐述。通过学习这些基本原理,便能初步掌握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总体轮廓,为今后从事行政法制工作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为以后学习各部门行政法或各类具体行政法规范打下 必要的基础。 3?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行政法学素有“小宪法”和“动态的宪法”之称,因而其首先与宪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而行政法的许多理论知识亦有赖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与储备。 4?教学时数分配 本课程共56学时,其中讲授48学时,实践8学时。

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民大学出版社 20RR 年版。 (3) 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RR 年版。 (4) 崔卓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民出版社20RR 年版。 (5) 胡建淼著:《行政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RR 年版。 (6) 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 王名扬:《比较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RR 年版。 (8) 威廉?韦德(英):《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 6. 考核方式 课堂参与和平时作业:20% 期末考试:80% 7. 教学方式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一般适宜采用的方式有知识讲解、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等。 二、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教学要求】 学生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分类;理解行政法的 功能作用与地位;掌握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特点。 【知识点】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特点、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分类、行政法的功 能作用与地位。 【本章重点】 行政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知识与基本理念, 【本章难点】 5.教材与参考书目 (1 )姜明安主 编:《行政法与行政 诉 讼法》(第3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RR 年8月,第5 版。 (2 )应松年主

行政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273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0 学分:2 适用对象:劳经学院(社会工作)/城市学院(行政管理)本科生先修课程: 一、教学目标 《行政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其未来的工作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目标1: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 目标2:掌握行政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目标3:运用行政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自觉运用至实际工作中。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本门课程内容涵盖面极大、难以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因而要求教学应该注意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其中,行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等基础理论应重点讲,行政法的法渊、历史等可以略讲;行政行为的基础理论、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典型行政行为应当细讲,而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可以粗讲;同时,为了让学生能够全面的掌握行政法,还应当对行政救济中的复议与诉讼进行适当介绍。通过详略得当的讲授,使学生对本门课程的重要内容有更加清晰的认知。 教学方法上,将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讨论为辅,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增加课程内容的生动性、趣味性。在涉及到与社会现实联系紧密的内容时,应更多地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适时引入学生参与讨论,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政治态度,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立场,并在未来的工作中自觉守法或依法行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主动去关注行政机关的运行,关注社会特点问题,学会运用行政法理论进行分析。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 教学课时分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教研室制订日期:2008年10月 30 日 课程编号:132006 课程总学、学分:48、3 课程类别:职业技术课 适用专业:法律事务(专科) 首选教材: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编制单位:人文学院 编制时间:2008年9月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总述 1、课程的性质、任务与目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律事务专业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之一,是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权利、义务界定和配置的问题,以及当私权利遭到违法不当公权力侵害时的救济途径问题。因而,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离不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调整。 本门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并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了解国内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且从案例教学中掌握一定的技术性、操作性知识。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

行政法学素有“小宪法”和“动态的宪法”之称,因而其首先与宪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而行政法的许多理论知识亦有赖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与储备。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有着许多相通之外,尤其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更为紧密,因为在我国,其许多相关理论与规定即是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3、课程特点(包括课程的重点、难点) 本课程为法学类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是法律事务专业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必修课。重点:行政法特征和基本原则难点:行政诉讼等 4、教学总体要求 (1)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比如:行政外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理论与法律规定。 (2)大量应用案例教学,理论结合实践,使教学内容更为丰富生动、易于接受,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增强课程的实践应用性。 (3)通过对中外相关前沿理论的介绍与分析,使学生参与讨论,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与理论创新能力,并藉此使课程的讲授达到一定深度。 5、教学手段与教学环节配制 本门课程因内容涵盖面极大且较琐碎、杂乱,因而宜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中应强调条理的清晰、重点的突出,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增加本门课程内容的生动性、条理性。在涉及到与社会现实联系紧密的相关内容时,应更多地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并适时引入学生的讨论以强化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6、教学总时数分配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6

第六章行政机关 第一节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含义 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这一点使它与政党、社会组织、团体相区别。 2、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这一点使它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区别。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国家机关。这一点使它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相区别。 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一)性质 1、是执行机关。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时执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决议、决定。法律是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是相应地域范围内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行政机关是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的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它必须完全服从和全面执行体现人民意志、利益的法律以及人民代表机关的其他决议、决定。行政机关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民主性质决定的。 2、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对于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它有权向相对人发布行政命令,实施行政行为,在必要时,它还可以向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科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管理不服,只能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抵制。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有越权是由行政权作为国家权力的性质决定的。国家权力和秩序是以国民的相对服从为前提的,没有国民对国家权力的一定服从,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就没有权利和自由而言。 (二)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是行政机关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实质特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