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各科室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严格执行首诊科室,首诊医生负责制。

2、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的具有执业资质的注册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3、对来院诊治的患者,首诊医生必须热情接待,经询问病史,检查后不属于本科疾病或同时存在其他科疾病时,如因本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应建议转院或申请院外会诊,请示上级医师通知医务科,联系转院或申请院外会诊事宜,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做好转院准备。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必须收入院,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和医务人员协助送入病房,向收住院的医师交待病情及交接相关资料,组织抢救治疗,并督促病人家属及时办理住院手续。

5、医务科对全院执行首诊负责制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6、凡不认真执行制度造成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三严”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病区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

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一到两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的新入院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特别检查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治疗的意见告知病情,宣传健康教育。

4、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见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见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各项检查报告和所需的检查器材等。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经治医师认为诊断、治疗有困难的病例,三日内不能确诊的病例,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病区主任组织病区会诊讨论,经会诊仍不能解决疑难问题的病例,应及时提出申请科主任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2、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提出需要讨论的诊断治疗问题。

3、认真做各自发言记录,由主持人做出讨论总结并拟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随同病历归档,并同时填写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

5、如经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的难以定论和讨论后经治疗效果

不好的,应及时申请医务科组织院外会诊。

四、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凡遇病情急、危、重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抢救。经治医师在抢救的同时,应及时填写重危病人通知单,由当班护士立即送交病人家属及医务科,并报告科主任,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主动联系有关科室协助抢救并报请医务科或总值班参加组织指导抢救。

2、科室内抢救由病区主任,护士长、或上级医师领导。全院性的抢救由医院抢救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医务科负责组织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位,不得延误抢救工作。非上班时间的抢救,医院总值班可直接指挥,待各人员到位后,交由有关人员负责指挥。

3、在抢救中凡涉及医院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需配合协作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迅速到位紧密配合,以保证抢救中的药品、器材、检验、交通、通迅、供电等所需物资供应。凡在抢救各环节中出现延误工作者,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抢救室必须随时做好抢救器材、药品齐备,以备应急抢救之需要。

5、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准确、迅速,严格执行抢救程序,进行抢救治疗。详细记载抢救经过、病情变化,并填写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病区每月向医务科报送一次危重病人抢救情况,定期讨论、讲评、总结经验。对重大抢

救、院外抢救,需多部门协作的抢救治疗工作,事后医务科要及时组织讲评、总结。

五、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经治医师应掌握会诊指征,并准备会诊相关材料。

2、病区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复诊同意,由病区主任组织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病区主任同意,申请医务科组织上报主管业务院长,由科主任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

参加。

4、科内急会诊:被邀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邀请后20分钟内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

5、院外会诊:经科内会诊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病区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组织并上报主管业务院长,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派专人接专家来院会诊。会诊由主管业务院长主持,详细记录会诊情况,会诊意见整理后请会诊专家和主管业务院长签字。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均应进行及时讨论,并将记录纳入病案一同归档。因工作安排需要,讨论最迟时间可顺延至病人死亡后一周以内。

2、讨论由科主任主持,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为记录人,召集科内或相关人员(如护理、检验或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3、讨论内容:围绕病情,治疗经过,抢救措施及死亡原因进行讨论,总结经验。

4、认真做好讨论记录,并由主持人做出讨论总结。

5、死亡讨论记录纳入病案一同归档。并填写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凡延迟讨论的记录应及时送病案室归档。

七、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影响、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并作出标记(特级护理为红色、一级护理为黄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蓝色)。

一、特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2)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者,生命体征还不稳定。(4)脑立体定向手术后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评估病情,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3)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以应抢救之需要。二、一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甲级入院尚不需特护的重症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身体极为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2)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极度紧张性兴奋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所致的自杀、外走、伤人、拒食者。(3)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电痉挛治疗者,及用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4)入院1周内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重点病室,严格监护,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实行封团式管理。需严密评估病情,重点交接班(2。)病人以在重症病室内活动为主,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3)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如予以约束时,应做好相应护理。(4)对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生活者,应做好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同时要加强生活护理,保证生理需要,可酌情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5)每天评估病情,护理记录3-7天记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三、二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或仅有一般的躯体病。(2)生活自理尚有一定困难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病人等(3。)有轻度自杀、走失念头的流露,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2、护理要点

(1)安置在一般病室,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生活物品可由病人自行管理。在病室内自由活动,在工作人员陪护下参加各种户外活动。(2)定时巡视,密切评估病情及治疗反应。(3)督促或协助其进行生活料理,如梳洗、饮食、衣着、大小便等。(4)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参加工娱、体育等各项活动。(5)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加强心

理护理。(6)每周记护理记录1次,如病情变化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做好相应处理。

四、三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经治疗症状缓解、病情稳定,等待出院的康复期病人(2)。无自伤、自杀、冲动、外走危险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在一般病室,可酌情实施开放管理。用物自行管理,衣着可随意,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外出散步或购物,周末可回家或探友。(2)评估病情,了解病人出院前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护理并帮助解决心理社会问题。(3)请病人担任休养员委员工作,与其商讨制订劳动技能训练计划,鼓励每天参加院内工娱及体育活动,为出院恢复工作、学习等做适应性准备。(4)对病人进行疾病、治疗、防复发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健康教育。(5)每2周做护理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二)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个别病区、病房。

(三)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

量、清洁处理情况。

(四)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心理检测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

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病房。

九、病区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严格按照2005年省卫生厅《陕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

(二)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等资料的总和,是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和宝贵财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来,更显示

出了它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本院病历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其它各项记录文书,按时整理出院病历,交护理部、再转质

控办,最后归档病案室。2、办理好出院手续的中途一般不得截留或借出,应急情

况下借出要求当日归还,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按迟交论处。3、病案管理人

员必须做好病历整理、登记、归档及自查工作,发现问题时处理,应及时向医务科

负责人反馈上报,不允许出现空号病历(有号无病历)。4、凡出院病历必须经归档后,才能从病案室借阅。病案室建立病历借阅制度及登记本,借阅者先办理借阅手

续后,方准予借阅。借阅者仅限于本院相关医务人员,严禁向外借出,(特殊情况

下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可借出)。借阅时间不超过2天(48小时),确需延长,必

须经医务科审批后尚可延长至5天。5、借阅病历者要爱护病历文书,归还时要完

整无损,严禁损坏,丢失,违反者视情节严肃处理。6、凡需调阅复印病历者,按

要求到病案室予以办理,其它部门或个人禁止调阅、复印,违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

严肃处理。7、凡以往与本规定不符合者,以本规定为准。

十、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检查、护理工作不间断地进行,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临床科室实行一、二线值班医师双岗负责制。即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担任,值班时不得离开该区,并随时和一线医师取得联系,以便解决疑难问题。

3、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下班时,负责病区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入病程记录。对新入院病员进行初步检查与诊断,书写病历,下达医嘱。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必须在医办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值班时间内,对普通病员至少巡视二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同时指导护士的工作。

4、每日早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报告,并向主治医师交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5、病房护士实行轮流值班制,建立交班登记本。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的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6、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7、值班护士要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级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接待新入院的病员,填写值班记录。

8、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院总值班报告。

9、每天早晨集体交班1次,全体人员参加,病区主任主持。期目标制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情绪动态,一般不超过15分钟。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特殊情况个别交班。其它工作按各项规定交班,护士长要同时检查各班护士“三查八对一注意”的执行情况。

10、设医院总值班,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11、值班人员同时有保护院内安全的责任,提高警惕,严防他人入院盗窃,破坏财产。

十一、病房安全制度

一、加强精神病人的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业务人员必须加强专业学习,提高诊疗护理技术,防止病人出现外走、自伤、自杀、毁物、伤人等恶性事件发生。

三、临床医师应及时洞察病人心理活动,早期治疗干预病人症状支配的意外事故。

四、安全责任护士加强巡视看护责任,各值班护士应根据专科护理要求防止意外事故。

五、医务科工作人员定期或随时加强对病房设施、他伤自伤物品的清理,并做好责任登记。

六、住院病人不能独立外出,请假时由当班护士监督完善安全责任手续后方可离院,劳动康复患者必须有工作人员管理,不到危险的环境中去。

七、加强对约束病人的管理,防止伤害。

八、工作人员加强对自身安全保护防范意识,防止病人因病态支配伤害自身。夜班护士提高警惕,对入睡困难病情不稳的病人应及时通知医生处理。要求夜间接班人员在9Pm以前来医院休息准备接班,9Pm以后下班的工作人员留院住宿。

九、不能忽略对安静病人和过度镇静病人的管理。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对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

生。(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以防医院内感染发生。(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烦躁、神志不清,使用冰袋、卧床等患者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班

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员、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8)病区护理单元定期或随时加强对病房设施他伤自伤物品的清理,并做好当日清理登记。(9)对新入院病人,出院返院病人,家属探视返病房的病人进行严格危险物品清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或立即交家属,钱财交收费处保存或交家属。(10)病人进餐,外出活动时等重要环节护理人员应加强对病人管理,护士长应整体安排,杜绝意外事件发生。(11)护理人员必须至少15分钟对病区每一个角落巡视一次,对有自伤、自杀、伤人逃逸倾向的病人重点加强巡视,同时观察病人的治疗,病情变化情况。对病人突发行为一切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控制局面,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示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

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医务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计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监察措施

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核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务科每半年开展的新项目申请人须向技术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申请人须向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技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 度 1 2020年6月23日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 2 2020年6月23日

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 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 2020年6月23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二)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 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查房每周2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实行早晚查房。 ( 三) 、对急危重患者, 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 、对新入院患者, 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 主 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病历、 X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 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 提出诊治意见, 并做出明确 的指示。 4 2020年6月23日

2019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姓名:科室: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B) A、住院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2、病人出院前,哪级医师必须查房?(D) A、住院医师 B、经治医师 C、主治医师 D、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 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C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4、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B)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A)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6、关于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D) A、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B、保留安瓶以备事后查对 C、护理记录单要及时记录 D、来不及记录护理记录单的,可于抢救后12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7、一般处方不得超过(B)天用药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天用药量。 A、3天,1天 B、7天,3天 C、7天,5天 D、7天,1天 8、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B)时,《输血申请单》需要科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批准。 A、1000ml B、2000ml C、3000ml D、5000ml 9、关于分级护理的描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D) A.特级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 B.一级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C.二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的病人。 D.三级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10、二级护理要求每(B)小时巡视患者一次。 A、1小时 B、2-3小时 C、4小时 D、8小时 1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C)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B)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1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A)天查房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4、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应在什么时间进行?(A) A、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 (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与医师即为首诊科室与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与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与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与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与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对于患多科疾病或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参与抢救中最高年资的医师即任的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4、重危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与ICU 进行救治。特别紧急无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救护车与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院前) 5、在急救室、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使用及抢救常规及抢救程序。切实做到急病人所急

6、在医院内发生意外与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部直至院长。 7、重危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急救梯随叫随到。 8、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救药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急救药品。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与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9、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接到抢救指令10分钟须奔赴抢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特救”意见,先抢救后付费。但此权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次后应及时催费。 10、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11、保证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2、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手术前讨论制度 1、中等以上的择期手术、重大手术、疑难危重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重点:术前诊断就是否合理,手术适应症就是否明确,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麻醉方式,输血及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准备情况评估,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等。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性。 3、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部或医疗副院长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决定。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1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 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 转科等工作负责。 2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 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 3

医师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师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

护理十三项核心规章制度

护理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 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各班必须为下一班备好各项用物。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 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生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在交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后交代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二、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 ①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②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③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④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⑤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⑥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2、服药、注射、各项操作查对 ①服药、注射、操作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服药、注射、操作前查;服药、注射、操作中查;服药、注射、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

乡镇卫生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十三项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

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

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会诊制度 查对制度 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了使门诊、急诊、住院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连续、有效的诊疗,避免科室间相互推诿病人,保障医疗安全,门诊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是指首先接触病人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先接触病人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触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者对病人首先负责接诊、处理,保证病人始终处于有人管理、不间断诊疗的状态,首诊者对病人负责到底。 3、门诊医师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4、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进行积极救治。 5、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基本抢救,并

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室协同诊疗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诊疗和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当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7、因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应实行三级医师查房。 2、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查房,应有一级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三级医师查房每周1-2次,二级医师查房每日1次,一般在上午。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3、对危重病人,各级医师应随时查房。 4、上级医师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械。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治疗效果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应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 5、查房内容: (1)三级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二级医师查房,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病人、诊 治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重点检查、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审查病历,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 (3)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病人、新入院待诊、术后病人,同时 巡视一般病人;分析检查结果,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检查病人饮食二便。 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2医师交接班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

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13项核心制度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基本规X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技术准入制度 1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医生交接班制度 11、新技术准入制度 12、病历管理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护理十五项核心制度 1、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2、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3、查对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抢救工作制度 6、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7、值班交接班制度 8、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9、医嘱执行制度 10、护理查房制度 11、护理会诊制度 12、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3、消毒来菌隔离制度 14、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15、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临床试用期护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护理本科生。 (2)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3)工作≥1年,工作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者。 2、护士再注册每两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格格者。

(六)护理部或科护士长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排班表,有无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对全院护理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监督和协调职责。(二)制定护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三)制定年度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以及信息反馈、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四)每年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 (五)检查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1、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落实专科护理常规,对危重、大手术和疑难病人作为重点管理,专科护理到位。 3、危重病人有护理计划,措施具体,记录完整规范,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 4、护理单元备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 5、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每年有定期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0%。 6、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7、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8、完善专项护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导管脱落、病人跌伤、压疮等。 (六)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有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措施,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室、供应室等。 (七)建立与规范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包括差错事故管理与报告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八)建立和完善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和护理查房制度。 (九)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信息反包馈、整改措施、效果评价。每年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三、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应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

2020年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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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成绩 温馨提示:同学们,经过培训学习,你一定积累了很多知识,现在请认真、仔细地完成这张试题吧。加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 C )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B )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A )天查房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4、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应在什么时间进行?(A) A、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B、必须在手术前二日完成。 C、必须在手术前三日完成。 D、必须在手术前四日完成 5、医嘱必须每日总查对多少次?( A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6、院区内急会诊要求会诊医师在多长时间内到位?( B )

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D、20分钟 7、病人入院10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C )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8、主治医师应在( C )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完成检诊,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A、6小时(节假日8小时) B、12小时(节假日24小时) C、24小时(节假日48小时) D、72小时 9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与权限的抗菌药物多长时间的用量?( A )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0、每张门诊处方不得超过多少钟药品?( C ) A、3种, B、4种, C、5种, D、7种 1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B ) A、住院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12、病人出院前,哪级医师必须查房?(D ) A、住院医师 B、经治医师 C、主治医师 D、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 1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C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14、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B )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1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A )会诊。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 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 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 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 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 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 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 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 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 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 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 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 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 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

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

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2019

《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 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 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 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 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 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 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

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医生交接班制度 12.新技术准入制度 1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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