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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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案例

关于对“7·30”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04 发布单位:

关于对“7?30”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关单位:

2016年7月30日,江苏中关村小夏庄安置小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已经结束并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管,及时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过程

2016年7月30日,上海龙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宇公司)总承包、常州建邦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江苏中关村小夏庄安置小区17#楼,两名吊篮拆卸工17#楼顶层屋面,准备将高处作业吊篮从东侧移位到西侧,在将配重全部卸下后,其中一名吊篮工翻越女儿墙至外侧雨棚拆除高处作业吊篮后支架及后梁过程中,失去重心,从该楼顶层坠下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常州建邦公司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临边作业防护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吊篮拆卸工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进行高处临边作业,导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上海龙宇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疏于管

理,未掌握工地施工情况,未及时委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进对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管;常州建邦公司在高处作业吊篮拆装专项施工方案中未详细制定相关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对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设置高处临边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龙宇项目部允许进入工地实施高处作业吊篮拆装作业;建设监理公司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发现高处临边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尽工程监理职责,未及时跟进对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监理,总监工程师对常州建邦公司制定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拆装)方案中,存在的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高处临边作业等施工安全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审核不严。

三、处理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常建〔2015〕75号)、《常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版)》(常建〔2015〕3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市政府的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有关处理决定如下:

1、对上海龙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作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

2、对常州建邦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作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诫勉谈话。

3、对溧阳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作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企业信用分2分。

4、对上海龙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夏庄项目现场负责人周留元、安全员葛林富给予

通报批评,计不良行为记录。

5、对常州建邦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吊篮业务经理单锋华、专职安全员胡刚梁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计不良行为记录。

6、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卢永龙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计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全面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将处理通报向各企业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传达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

范文一:建筑工程事故案例

简要介绍

郑州楼脆脆(5张)

“汇景嘉园”小区是郑州市京沙快速路搬迁居民的安置房,位于郑州市长江路与代庄街交叉口。安置房有八栋多层,将安置300多户被拆迁居民。如今,小区的八栋楼主体已经封顶,而业主们发现,安置房的墙体砖块严重起皮、爆裂。业主说使劲一跺,就塌了……

详细情况

发现状况

在施工现场,业主用手轻轻一摸墙体,砖块就大面积的脱落。找到还未使用的砖,轻轻一掰就断为两半,用脚一踢,变成了碎渣。

楼体使用砖并非每一块都是如此,而是一层好砖,一层坏砖,但对于并非框架结构的砖混楼房来说,只要有一层砖体出现问题,后果都不堪设想。有关回应

汇景嘉园小区由郑州市长城地产开发,河南胜达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施工,河南创达监理公司监理,目前已经停工。河南胜达建筑工程公司一位项目经理说,小区使用的砖体并非传统的粘土砖,而是新型材料的空心砖。项目经理:砖开工的时候都买不来,咱用了三个砖厂的砖,抗压合格就可以了,但是砖的质量不确定,我们封顶的时候发现的,就是这个砖风化。业主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

业主:那时候发现的?你看垒墙的时候有一层好砖,一层不好的,我认为不可能出现一层好一层不好。

检测结果

在业主的不断投诉下,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郑州京沙快速路安置房的三栋楼墙体进行了检测。工作人员陈纪业介绍了检测结果。陈纪业:该楼二层到五层墙体所用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出现大面积爆裂,墙体砖爆裂深度大,部分砖已经失去强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墙体爆裂二层三层四层面积大部分楼层在90%以上。

互推责任

安置房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开发商、施工方、监理单位都将责任推给了砖厂。开发商——郑州长城地产公司总经理李富年:现在这个房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砖。

施工单位——河南胜达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邢先生:它这个砖厂的问题,主要是叫煤矸石烧结砖,它是一种新产品,在新产品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种问题。

作为监理单位河南创达监理公司的王姓工作人员却声称,质量低劣的砖没有经过他们监理。

工作人员:他没有通过我们他肯定违规。在封顶之前,我没有发现。处理结果

在媒体的不断介入和业主的努力下,安置房建成“豆腐渣工程”一事终于有了进展。郑州市建委已成立调查组,同时要求安置房的开发商郑州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所有责任,对八栋已

经封顶的安置房进行拆除。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宋学理:一个就是甲方郑州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决定把八栋楼全部拆掉,近期尽快拿出建设方案。第二个对相关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的处罚。出厂的时候,这批材料就是不合格的,所有的后续工作,老百姓的善后工作,甲方要全部负责。

在安置房现场,施工外围防护网及脚手架正在实施拆除,小区楼体将于7月17日正式拆除,15天内拆除完毕。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针对安置房的监理单位——河南创达监理公司也已经开始立案追责。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二科科长张艳:创达公司监理过的工程要进行一个统计,把排查的结果和砖混结构里面他们监管的情况,我们会作为重点进行落实。

经调查,供应汇景嘉园小区墙体砖的四家供应商中,存在问题的砖块主要来自新郑宏基砖厂,针对该砖厂的检查也已经展开。[3]

编辑本段武汉楼脆脆

名字由来

2011年12月9日,武汉市汉口区面积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紫润明园爆出多处地基下陷、墙面开裂、楼房漏水等问题,被称之为“楼脆脆”、“楼裂裂”。之所以被市民如此调侃,是因为这样一个“问题项目”不仅顺利通过质检、消防、特种设备检测、环保、规划等多个部门的层层验收,获得了武汉市建筑工程黄鹤奖银奖、武汉市结构优质工程,还头顶“保障房项目建设样板工地”的光环,供其他建设单位观摩学习。

项目介绍

紫润明园位于汉丹铁路以北,古田二路三环线入口处,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6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4000平方米,总投资6亿元。开发商为武汉地产集团控股公司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鄂联公司”)。

展开调查

在紫润明园南区16栋,有多处用水泥、沥青填补的裂缝并不能掩盖地基严重下沉的现实。一楼一正在装修的房间墙角裂缝长达10余厘米,卫生间滴水不停,用手指轻轻一戳墙壁,灰土便纷纷下落。“建这种质量的房子简直是开玩笑,干装修这么多年还真没遇到过这样的房子。”正在装修的师傅指着墙面说。

施工回应

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赛博思公司董事长蔡玉春称,紫润明园(南区)项目由中鄂联公司和赛博思公司联合招标,前者为开发商,后者则是投资和设计方,而具体施工则由山东聊建集团负责。蔡玉春承认,项目出现沉降是因为项目地处水塘之上,施工之初地基夯得不实,目前正在采用灌浆的方法修补。房子现在的问题有可能是设计原因,也有可能是材料使用有问题,但“不涉及结构问题,主体结构绝对安全、可靠”。

“聊建集团作为施工方只负责按照图纸和要求施工,施工材料主要由赛博思公司提供,也有相应检验报告。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肯定是招标方和当地质监站的问题。”聊建集团武汉工程处辛建军回应称。

2011年12月5日,赛博思公司在《关于紫润明园(南区)工程有关情况说明》中称,“目前,工程中存在的外墙体开裂、漏水等问题是住宅建筑中存在的通病。造成上述质量问题存

在各种原因,我公司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也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我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使业主满意。” 情况说明分析外墙体开裂的主要原因称,一是由于加气块熟化过程中,引起热胀冷缩造成。二是该建筑是框架体系,维护墙体皆是填充墙,住户入住后装修,为了增加户内的房间数量,将内部墙体全部拆除,但内外墙有构造连接,强拆引起整体的墙体松动,出现开裂现象。

赛博思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该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过武汉市施工图纸审查办公室的严格审查,设计符合各项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档案资料全部存于武汉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查阅。”

12月8日,赛博思公司再次就散水面层开裂、下沉及底层房屋内墙开裂的原因作出说明称:“出现局部散水面层开裂、下沉的原因已查明,是由于散水回填土下部有些位置布置了地下管线,做散水时无法过分夯实,造成回填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固结和沉降,从而导致出现局部散水面层开裂和下沉。”

成型原因

赶工期成为“楼脆脆”成型的主要原因。聊建集团武汉工程处主任辛建军表示,该项目的合同备案日期是900天。而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信息显示,聊建集团以20865.1719万元中得,招标单位中鄂联公司和赛博思公司给出的中标工期仅为360天。

据武汉地产集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紫润明园项目在未取得土地证,施工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即于2008年9月底匆忙上马,并通过采取“先行政审批、后技术工作”的方式获得《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为公司办理招标、工程报检手续提供了依据,为开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为了避开农民工春节假期和梅雨季节对工期的影响和在水塘上浇注地基的困难,项目部采取分段流水作业的形式,一手抓未完桩基施工和临时实施搭建,一手抓桩基开挖,全力推进项目进度。“春节后,小区所有栋号同时开始主体施工,场内狭窄,商用混凝土车进场施工都成问题。”附近居民回忆称。

监管失效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官方网站备案查询系统显示,紫润明园北区37~49号楼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南区1~

17号楼的发证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2月8日,赛博思公司称,该项目于2009年初开工建设,2011年1月竣工验收并于2011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南区六栋一业主提供的《紫润明园南区住宅质量保证书》显示,保证书由中鄂联公司和赛博思公司发于2010年12月,其中这样写道:“本公司对您购买的住宅,就房屋质量和维修等方面,郑重作出保证和承诺:本房屋质量等级为合格,交房时满足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使用要求。”

上述业主称,早在2010年9月就已签订合同,2011年1月31日收房。紫润明园项目在没有拿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情况下就已作出了房屋质量合格的认定并组织交房。

“工程质量如何保证,仅靠开发商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业内专家分析称,“在建设单位精打细算的逐利心态面前,政府部门一旦监管不到位,

[4 出现质量问题在所难免。”

江苏省常州市圩塘新村的21栋居民楼因为昼夜不停的摇晃而被称之为“楼晃晃”。据当地居民讲他们这21栋楼属于拆迁楼,但是他们入住不久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家中的饮水机水桶中的水总是不停晃动,晚上躺在床上也能感到明显的晃动。细心的村民发现原来是他们的居民楼在晃动。在2006年他们曾找过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但没有得到可信服的解释,虽然经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检测居民楼的晃动为64分贝左右(国家标准为75分贝)符合国家标准,但长期的晃动使楼体出现了裂缝,引起居民们的不安。]

2008年3月,长春市滨河小区506栋西侧6楼墙皮大面积脱落;4楼窗下也出现断裂现象,地下有墙体脱落的碎片。此时如果楼下有路人经过极有可能发生危险。居民发现此情况后连忙报警。2006年,该小区512栋1至7楼阳台全部坍塌,2楼女主人被砸死在阳台里。今年3月4日,513栋4门的阳台也出现问题。

事件回放:2009年7月2日晚11时许,因楼房基石坠河,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沱江街一幢3层380多平方米的居民住宅东侧发生垮塌事故,8户住宅楼当即垮塌3户,其全部家产和现金存折被墙体掩埋,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好端端的一幢居民住宅一夜之间竟成了半边楼。

一夜之间竟成了半边楼。

辣评:基石直接坠落上演了现实版的釜底抽薪!无论是楼房的地基还是做人的根基,开发商都应该守住!

事件回放:2009年8月2日,合肥市枫丹白鹭湖公馆住宅小区一业主去看房,发现定于9月28日交房的J3栋楼前面的四根承重大立柱出现严重的裂缝,裂口达4厘米左右,立柱日交房的J3栋楼前面的四根承重大立柱出现严重的裂缝,裂口达4厘米左右,立柱上下出现错位,明显是立柱承重力不够或者是地基不实导致立柱扭曲拉断。

有关人员介绍这是由于该开发商的施工模式跟“楼脆脆”施工程序一样,先盖好房子,再在房子的基础边挖空做地下车库,导致现在承重墙及承重梁断裂。

辣评:最可怕的不是倒掉的“楼脆脆”,而是将要入住却不倒掉的“楼断断”!

事件回放:2009年2月,陕西商州区水务局20户职工集资200万元建起的住宅楼北侧墙体出现裂缝,6月30日,该楼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专家鉴定为危楼——严重沉降、倾斜、裂缝。

地基沉降使得楼房整个由北向南倾斜。建筑专家称此楼出现沉降等问题,主要有勘测数据不准确,施工中砂浆强度未达标准,原设计此楼出现沉降等问题,主要有勘测数据不准确,施工中砂浆强度未达标准,原设计存在问题和缺陷等多方面的原因。该楼目前正在加固中。

辣评:没有质量做保障,无论是商品房还是集资房都住不得。还是打地铺算了,对了,要小心路面塌陷!

事件回放:2009年2月23日,北京美景东方二号楼开始出现房屋卧室顶板裂缝。此后,经北京建委执法大队和质量监督部门多次查看,发现此楼存在严重工程问题,多处地板、顶板、承重墙体出现裂缝;过梁中间断裂、弯曲;地基不均匀沉降;墙体倾斜;室内漏水。众多质量问题集中出现,美景东方二号楼都快成问题楼的集中展示标本了。目前,已有500多人入住该小区。

辣评:这到底是住宅楼还是灾难片的道具楼?

事件回放:2009年8月4日9时许,雷雨中,石家庄腾飞马钢铸造有限公司内的一座在建二层楼房的北侧墙体突然垮塌,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刚刚发生时当地村民称,这家铸钢厂是村里一个领导开的。而在4日23时30分公布的官方调查结果中称,坍塌楼房是“民房”,初步判定雷击是该砖混楼房倒塌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在整个事件采访过程中,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的记者曾遭遇殴打,设备被抢夺损坏。

辣评:“雷公劈”威力是挺大的,可老百姓要住放心楼难道就得指望着老天爷永远不打雷?

看到自家阳台上的裂缝触目惊心,家住27层的张先生觉得恐怖的同时也很担心,要是这么重的水泥从这里掉下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13日上午,丝绸群雕唐都温泉花园1号楼主人张先生将手指戳进阳台窗框上的缝子说,估

计这条裂缝倒不会让自己家怎么样,但要是这么一大块的水泥掉下楼,后果不堪设想。

2008年11月,张先生入住了现在这套房子,交房的时候他发现在主卧阳台的上方窗框处,有一条小裂缝,但刚开始他没在意,以为只是普通的墙体裂缝。可在这一年中,这条裂缝却越裂越大,后来能伸进去一个指头。张先生赶紧请来一名工人查看,对方说,这不是窗框的裂缝,也不是室内墙面的裂纹,而是外面阳台出了问题。

从阳台把相机塞出去一拍,张先生惊呆了,原来这条在室内看不到的裂缝,已经贯穿了5

米长的阳台上沿,最宽的地方有两指。张先生说:“自家距离地面大约90米,下面是没有任何围挡的停车场和人行道

,就怕万一水泥块掉下去砸到了谁……”

了解到阳台裂缝的情况,唐都温泉花园的物业办公室也及时做出了反应,工作人员拿出了两种方案:第一是将窗框与梁之间用轻

质材料填充,再将裂缝用密封胶补严;第二个方案是将阳台周围凿掉,按照实际尺寸重新安装一个窗户。张先生说,物业的工作做得比较积极,他本人比较认同第一种方案,相信不久就可以排除险情了。

范文二:建筑工程事故案例与分析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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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09-6-5 ] [文章编号:024081] [页面浏览

案例一:某建筑坍塌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由市电视台投资兴建,某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某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该工程在市招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于1月13日中标,并于3月31日与市电视台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建筑公司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史某任项目经理,成某任项目副经理。4月1日工程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第二年7月31日。工地总人数约250人,民工主要来自南方各地。

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34 000m2,采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演播中心工程的大演播厅总高38 m(其中地下8.70m,地上29 .30m),面积为624 m2。7月份开始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支架,支架钢管、扣件等总吨位约290 t,钢管和扣件分

别由甲方、市建工局材料供应处、某物资公司提供或租用。原计划9月底前完成屋面混凝土浇筑,预计10月25日16:00完成混凝土浇筑。

在大演播厅舞台支撑系统支架搭设前,项目部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按搭设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法,先后完成了三个演播厅、门厅观众厅的搭设模板和浇筑混凝土施工。1月,该建筑公司工程师茅某编制了“上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当月30日经项目副经理成某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批准实施。894 次]

7 月22日开始搭设施工后时断时续。搭设时设有施工方案,没有图纸,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副经理成某决定支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尺寸按常规(即前五个厅的支架尺寸)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现场指挥搭设。搭设开始约15天后,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某。丁看到施工方案后,向项目副经理成某作了汇报,成答复还按以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再加固。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该建筑公司的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某工程队进行搭设(朱某是市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事故发生时朱某工程队共17名民工6月份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搭设,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29 m最上边一段由木工工长孙某负责指挥木工搭设。10月15日完成搭设,支架总面积约624m2,高度38m。搭设支架的全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的手续,搭设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

10月17日开始进行模板安装,10月24日完成。23日木工工长孙某向项目部副经理成某反映水平杆加固没有到位,成某即安排架子工加固支架,25日浇筑混凝土时仍有6名架子工在继续加固支架。

10 月25日06:55开始浇筑混凝土,08:00多,项目部资料质量员姜×才补填混凝土浇捣令,并送监理公司总监韩某签字,韩某将日期签为24日。浇筑现场由项目部混凝土工长邢某负责指挥。该建筑公司的混凝土分公司负责为本工程供应混凝土,为B区屋面浇筑C40混凝土,坍落度16~18 cm,用两台混凝土泵同时向上输送(输送高度约40 m、泵管长度约60 m×2)。浇筑时,现场有混凝土工工长1人,木工8人,架子工8人,钢筋工2人,混凝土工20人,以及电视台3名工作人员(为拍摄现场资料)等。自10月25日06:55分开始至10:10

分,输送机械设备一直运行正常。到事故发生止,输送至屋面混凝土约139 m3,重约342 t,占原计划输送屋面混凝土总量的51%。

10:10,当浇筑混凝土由北向南单向推进,浇至主次梁交叉点区域时,模板支架立杆失稳,引起支撑系统整体倒塌。屋顶模板上正在浇筑混凝土的工人纷纷随塌落的支架和模板坠落,部分工人被塌落的支架、模板和混凝土浆掩埋。事故发生后,该建筑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领导,指挥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险工作,将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最后,造成正在现场施工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 .7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支撑体系搭设不合理。在主次梁交叉点区域的每平方米钢管支撑的立杆数应为6根,实际上只有3根立杆受力,又由于梁底模下木方呈纵向布置,使梁下中间排立杆的受荷过大有的立杆受荷最大达4 t多;有部分立杆底部无扫地杆、步距过大达2. 6 m,造成立杆弯曲,加之输送混凝土管的冲击和振动等影响,使节点区域的中间单立杆首先失稳并随之带动相邻立杆失稳;

(2)模板支撑与周围结构连结点不足,在浇筑混凝土时造成了顶部晃动,加快了支撑失稳的速度。

(3)未按《建筑法》的要求,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现浇混凝土屋面板的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有了施工方案后也未按要求进行搭设。

(4)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对扣件或钢管支撑进行设计和计算,因此,在后补的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架设计方案过于简单,且无计算书,缺乏必要的细部构造

大样圈和相关的详细说明。即使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搭设时也是无规范可循。

(5)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无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组没有对支架搭设过程严格把关,在没有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审查认可的情况下同意施工,没有监督对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就签发了浇捣令,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模板支撑系统上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6)在上部浇筑屋盖混凝土情况下,民工在模板支撑下部进行支架加固是造成事故伤亡人员扩大的原因之一。

(7)该建筑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个别领导不深入基层,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对重点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不严,有法有规不依。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混乱,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对民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8)施工现场支架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

(9)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建筑工程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不力;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该建筑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成某,具体负责大演播厅舞台工程,在未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决定按常规搭设顶部模板支架,在知道支撑系统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尺寸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不与工程技术人员商量,擅自决定继续按原尺寸施工,盲目自信,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

任。

(2)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韩某,违反“市项目监理实施程序”中的规定没有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认可,没有监督对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对施工方的违规行为没有下达停工令,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岗,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该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未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民工搭设支架,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朱某,违反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私招乱雇部分无上岗证的民工搭设支架,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该建筑分公司兼项目部经理史某,负责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的全面工作,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工程的模板支撑系统重视不够,未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对施工现场用工混乱等管理不力.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史某行政撤职处分。

(6)监理公司总经理张某,违反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18号令)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委任没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韩某担任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工地监理组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应负有监理方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按行业管理规定对该监理公司给予在某市停止承接任务1年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7)该建筑公司总工程师郎某,负责公司的技术质量全面工作,并在公司领导内部分工负责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深人工地解决具体的施工和技术问题不够,对大型或复杂重要的混凝土工程施工缺乏技术管理,监督管理不力,对事故

的发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8)该建筑公司安技处处长李某,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安全管理上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该建筑公司某分公司副总工程师赵某,负责分公司技术和质量工作,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缺少计算说明书、构造示意图和具体操作步骤,未按正常手续对施工方案进行交接,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技术上的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师茅某,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技术工作,未按规定认真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未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未按规定组织模板支架的验收工作,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技术上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该建筑公司副总经理万某,负责该建筑公司的施工生产和安全工作,深入基层不够,对现场施工混乱、违反施工程序缺乏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该建筑公司总经理刘某,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力度不够,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事故整改措施与对策

1.组织措施

(1)决定召开全市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公布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全市建筑行业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2)市建工局、市建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国家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行业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技术管理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3)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力度,规范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用工管理,坚决制止私招乱雇现象;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定要严格履行必要的验证手续,如审查备案证书的原件;对农民工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危险危害因素和紧急救援、逃生方面知识的教育。

(4)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建设监理市场,严禁无证监理;禁止将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公司应充实安全技术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对技术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一定要监理工作到位。

2.技术措施

(1)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2)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具有按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的设计计算书,具有符合实际的、有可操作性的构造图及保证安全的实施措施。

(3)对特殊、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工程,技术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健全检查、验收制度,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严格履行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程序,认真执行签字、验收责任制度,依法追究责任。

(5)在购买和使用建筑用材料、设备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书、

生产许可证(若需要时)等,签订购置、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案例二:热电厂发电机组甩负荷事故

1.事故经过

2002-04-26夜,某热电厂2台35 t/h炉、2台抽凝机组运行,其中,1号机纯凝带3.5 MW电负荷,2号机抽凝带4.5 MW电负荷、16 t/h汽负荷运行。约03:00,天气恶劣,风雨雷鸣。电气控制室“35 kV母线接地”信号继电器掉牌,警铃响,运行人员手动复归该信号继电器,未成。20 s后,2台机组甩负荷至带厂用电(约1 000 kW) 运行,汽轮机转速迅速上升至3 160 r/min,发电机出口过电压(电压表满偏)、374线路保护过流Ⅲ段“定时方向过流3XJ”信号继电器掉牌,374开关未动作。而对侧374开关方向速切保护(整定时间0 s)动作,开关跳闸,约50 s后,检无压,重合成功。

事故处理如下:

(1) 机组甩负荷后电气运行人员分别用磁场变阻器降1,2号发电机电压,电压不下降。甩负荷约50 s后,运行人员拉开374开关,同时发现

1,2号主变高压侧开关301,302跳闸,备用厂变自投成功,1,2号主变低周、低压二级解列保护信号继电器掉牌,1,2号发电机出口电压迅速下降至8~9 kV,调整磁场变阻器升电压至额定值。运行人员发现1,2号机“主汽门关闭”光字牌亮,拉开1号发电机开关101。又发现2号发电机开关102红绿灯无指示,灭磁开关MK绿灯亮,“MK联跳”(汽机保护联跳发电机开关)信号继电器掉牌。

(2) 汽机运行人员分别手摇同步器降汽轮机转速,但转速仍然上升,当转速升至3 260 r/min 时,2台机危急保安器相继动作。机组全部解列。(3) 机组

重新定速,并网发电,投减温减压供汽。

2 . 事故分析

雷雨大风引起374线路单项接地,20 s后转为两相接地短路或两相不接地短路(见图1),对侧374开关速切保护动作跳闸,电厂侧374线路保护应有过流Ⅰ、Ⅱ段保护动作,但未动作,过流Ⅲ段保护动作后,374开关应跳闸,但未跳闸。当电厂侧374开关拉开,对侧374线路保护重合闸检无压,重合成功。2号机甩负荷后,没有自动装置自动切除调压器,运行人员也未能及时切除调压器而手摇同步器降转速,由于汽机调速系统的特性:当甩负荷后机组转速升高,脉冲油压升高,调节汽阀、旋转隔板迅速关小,导致抽汽口压力迅速下降,二次脉冲油压下降,调节汽阀开大,转速又上升。所以,运行人员手摇同步器并不能降转速,反而发现在操作过程中转速继续上升,直至危急保安器动作。

汽轮机危急保安器动作后,其主汽门关闭,汽轮机失去动力源,发电机开关未跳闸,继续带厂用电负荷运行,在没有动力源又有较大阻力的情况下,机组转速迅速下降。同时,机组甩负荷后,两台机组通过101,301,300,302,102开关并列运行,2号机组转速上升,拉动1号机组转速上升。由于2台机组不可能同时人为控制转速升降,运行人员几乎不可能将机组转速稳定在额定值。机组甩负荷过电压后,电气运行人员未用调速开关降转速,仅用磁场变阻器降电压。用磁场变阻器可以降电压,但不能降转速,过电压是由超速引起的。而发电机出口电压随转速同时升高,在转速超过额定值较多时,用磁场变阻器降电压并不明显,只有通过降转速才能可靠地降电压。

由于运行人员已用磁场变阻器降低了电压,当转速下降至额定值时,未及时调高电压,导致低电压保护动作,跳主变高压侧开关301,302。后经查,2号机

重新定速过程中,热工保护动作跳102开关,其声光信号均正常。

3 .防范措施

(1) 电厂侧线路保护、374开关动作有异常,需检查。

(2) 电气运行人员在机组甩负荷后,应按规程先拉开主变高压侧开关,使2台机组分列运行,以便于控制转速。为减少事故状态下运行操作,可以设计保护当374开关事故跳闸时联跳301或302开关,自动分列2台机组。

(3) 为克服汽机事故状态下的调速特性,运行人员在机组甩负荷后应先切除调压器。当机组甩负荷时,在保护上,由电气信号启动汽机油系统电磁阀切除调压器。

(4) 在运行规程上明确当机组超速时电气、汽机运行人员要分别操作调速开关、同步器降转速。在电气控制室增装转速表,以方便电气运行人员准确掌握汽机转速。正常运行时同步器插销未拉出,由电气调速,拔出插销可手摇同步器操作,此时电气运行人员仍可操作调速开关,但不改变转速,所以电气运行人员通过调速开关操作同步器与汽机运行人员直接手动操作同步器没有矛盾。只有当过电压影响安全时(具体明确转速超过多少且仍不下降和主汽门关闭时),电气运行人员才可以用磁场变阻器降电压。

(5) 为避免事故状态下人的思维因紧张而不清晰,可以编制详细的事故处理规程公布在主控室,事故时运行人员按规程处理。

案例三:“11.2”宁夏伊斯兰教协会综合楼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垮塌事故

2007年11月2日凌晨2时许,宁夏伊斯兰教协会综合楼工程,在浇筑第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混凝土即将结束时,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突然发生整体垮塌,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建设厅在积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根据《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成立了“11.2”宁夏伊斯兰教协会综合楼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垮塌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协助事故调查中的事故原因技术分析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验算,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有关资料核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为了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监理和劳务分包企业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由西安工程地质勘测公司勘察,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原宁夏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分公司施工,

德宝劳务公司承担劳务作业,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建筑面积10345平方米,为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2007年5月2日开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08的6月10日。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施工技术原因

通过现场勘查,该工程第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模板支撑系统实际采用

φ48×3钢管,立杆间距横向约为0.8米,个别达1.1米;纵向间距约1米,个别达1.3米;个别部位设单向间断扫地杆,水平杆纵、横向间断设置,个别部位水平杆与立杆未连接;杆与杆连接采用铸铁扣件,板底模用高密度竹胶合板,肋采用方木及方钢管混合使用。

经专家验算,该工程第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模板支撑体系中的部分支撑立杆间距偏大,使支撑立杆承受的压力超过其承受能力;多数立杆接长在距地1.7~3米处采用一个扣件偏心搭接,增加了立杆的偏心弯矩,缺少侧向可靠约束,导致

立杆失稳;立杆偏心搭接处扣件抗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部分立杆支撑在横杆上,横杆承载力不足,变形过大,该部位立杆及横杆在较大荷载作用下先发生屈服、失去承载力;立杆纵、横向水平杆连接偏少,不能使支撑系统成为一个整体,稳定性严重不足。以上是导致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垮塌的直接原因。

该工程第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模板支撑体系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构造要求:大部分立杆未设扫地杆,仅在暗梁下立杆处设置了横向扫地杆,立杆根部整体性差,易造成立杆根部滑移;纵、横向水平杆设置数量严重不足,仅在板下及层高中部设置纵、横向水平杆,部分纵、横向水平横杆没有直接与立杆连接,不能给立杆提供可靠的侧向约束;架体无剪刀撑,横杆与框架柱无可靠连接,只与外脚手架连接,不能将支撑系统产生的水平力可靠传至框架柱及下层楼板;部分立杆垂直度偏差较大,造成立杆偏心受力;现场发现有较多扣件滑动、松动现象;部分扣件存在旧有裂缝和缺损现象,影响了扣件承载力;个别钢管存在弯曲、管壁较薄、锈蚀严重现象,材料自检制度把关不严;多数立杆下部无垫块,部分立杆没有紧密接触地面。以上违规做法也是导致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垮塌的重要原因。

(二)施工管理原因

施工单位在第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施工前,没有编制该楼层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也没有依据规范对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又使用了没有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进行架体搭设,操作人员仅凭以往经验进行架体搭设;施工单位对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八层4-9/A-D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的模板支架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模板安装检验批、钢筋安装检验批只有专业工长签字,专职

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未签字验收。模板安装和钢筋安装报验申请表中施工、监理均未签字验收,没有钢筋隐蔽验收记录。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预埋芯筒作业时,芯筒抗浮措施不可靠,未按设计要求将芯筒用10#铅丝固定在模板支架上,而是直接固定在现浇板的底筋上。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有部分芯筒出现上浮,现场管理人员未采取处置措施,操作人员将芯筒打烂后继续浇筑混凝土,使混凝土流入芯筒,增加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的荷载;施工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的工序交接检验基本流于形式,交接内容不全面、质量状况不清楚、责任划分

不明确,特别是对八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的施工,其模板安装、钢筋安装及混凝土浇筑各工序之间,均未进行工序交接检验;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没有按规定审批,项目经理没有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没有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对有关质量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专职安全员没有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施工中的违规操作未加制止;劳务分包单位没有依据分包合同内容,对所承揽分包工程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存在漏洞。经对施工技术资料全面审核,施工单位对主要建筑材料未认真履行进场质量检验制度,在个别受力构件同条件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未采取整改措施,分部、分项、检验批及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中未严格执行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中多项记录内容不完整、签字确认不及时、验收结论不明确,在进行材料控制、工艺控制和施工操作控制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三)监理监控与管理原因

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未书面授权总监代表职

责,且委托的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偏大,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该项目《监理规划》配备的监理机构中,土建监理工程师从未进驻施工现场,土建监理工程师职责由总监代表代为行使,土建监理员无监理上岗资格,监理单位委派现场的监理人员满足不了工程监理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其职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第八层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未提出整改要求,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没有针对大跨度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施工的《安全施工方案》以及根本就不是针对本工程而编制的无效的《模板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缺陷和明显错误失察;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结构安全性重要的检验批及隐蔽工程未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质量标准。在第八层4-9/A-D轴梁板无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模板和钢筋安装检验批及模板和钢筋安装报验申请均未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有效的制止施工单位对下道工序的施工。虽在巡查中发现一些问题,但没有书面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只是口头要求整改,更没有跟踪落实;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关键工序旁站监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芯筒安装的错误行为没有纠正和制止,而且在浇筑混凝土施工中没有认真旁站监理,当部分芯筒出现上浮现象后,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整改,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项目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综上所述,这起事故是由于项目管理混乱、施工违规操作、监理失职,致使该工程第八层模板支架施工中立杆间距偏大、接长错误、侧向稳定无可靠约束,模板支撑体系承载力不足、整体失稳,从而导致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整体垮塌,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整改措施与要求

这起事故在我区近十几年来没有发生过,教训极其深刻,暴露出我区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诸多问题。为认真吸取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深刻教训,确保我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生产安全,坚决遏制模板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专项检查,消除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市、县要按照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在建工程模板与支撑体系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宁建(建)字[2007]135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立即组织开展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生产的专项排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尤其是高度超过4.5米或跨度超过9米的高大

模板支撑系统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构造要求进行模板支架搭设,施工单位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通过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

(二)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各施工企业特别是宁夏建工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定岗定位,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质保体系有效运转;立即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质量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施工程序,认真进行施工组织方案交底和技术安全交底,认真落实自检、交接检、专职检的三检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定要严格履行必要的验证手续,对农民工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危险危害因素和紧急救援、逃生方面知识的教育。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质量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清当前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加强管理,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现象。对不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尤其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用工管理;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建设监理市场,严禁无证监理,禁止将监理业务转包挂靠,要充实安全技术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对技术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细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实施监理。针对事故高发类型和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要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市、县建设(专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从监管的角度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总结经验,认真进行案例分析,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总结和提炼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规律,制定相应办法并有效落实。要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危险

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对钢管、扣件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市政道路下水井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检查频次,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对于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尤

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坚决制止为抢进度、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建设程序,严厉查处因盲目赶抢工期而发生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要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七)完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厅将适时编制出台宁夏《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技术规程》,作为指导、监管施工企业进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的地方技术标准,加强大跨度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管理;按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印发宁夏《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文档审签要点》,明

确建筑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条件,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人的审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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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_secret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一个1000M2左右的单层厂房施工。在施工至车间顶板浇注混凝土时,在浇注过程中由于模板整体下沉150MM左右,该顶板全部报废,重新支模二次浇注。

原因:模板竖向支撑下部虽然通铺了木架板,可是木架板下的是失陷性相当严重的回填土,虽然回填时也考虑了模板竖向支撑受力,严格控制了回填质量。可是没有考虑砼施工前模板浇水,及砼自身泌水,所有水把木架板下的回填土完全侵泡,回填土已经不能承受施工荷载,及砼本身荷载。当时快浇注完毕才发现问题,

处理办法:二次浇注时,把所有支撑都受力在地梁上,不能直接受力于地梁上的支撑满绑扫地竿,传力到地梁上,施工时注意模板浇水湿润的控制,注意砼的塌落度控制,防止砼泌水过多。这样以后施工时才没有发生模板下沉现象。

案例二:

一个车间地梁发生向上折断事故。车间竣工后半年左右地梁上部的砌体产生垂直裂缝,派人挖开地梁后发现地梁已经完全折段,裂缝达30MM的通缝,地梁中间凸起,把地梁下部掏开后发现地梁下部有一块150直径的石灰块,看来它是祸首。分析后结论是地梁下部回填土时监督不利,以至于生石灰块混在回填土内,由于雨水侵透,使生石灰块熟化,产生膨胀硬生生的把截面350*700的地梁顶断。这么小的石灰块能产生这么大的力量,确实没想到啊。(石灰块是车间地基换灰土回填时留下来的)

案例三:

我在施工剪力墙时,当时材料采购的3形扣件质量及其差,犹如铝制品,在剪力墙模板支设时采用3到4个3形扣件叠放使用,但在浇注混凝土时,剪力墙模板暴模,而且是在剪力墙

浇注快到顶部时(想一想和墙体混凝土浇注受力真是吻合),结果,第二天把这一道墙体全部砸掉,重新施工,直接损失不说,工期可是耽搁了3天,而且对后续工序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在剪力墙模板支设时一定要注意加固不能马虎,在材料上更不能以次充好。

案例四:

绍兴市一住宅工程,多层混合结构,基础为单排φ377沉管灌注桩和宽60cm承台梁,1995年开工建设,施工至承台完工,因客观原因停工,直至1999年有新的业主接手后,另择施工单位重新开工。该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承台混凝土质量很差,遂委托有关单位进

行取样检测,结果证明,混凝土质量确实低劣,经与设计单位联系,作承台凿除重浇处理。不料承台凿除后,暴露出来的桩基质量问题更为严重。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对此质量问题展开了认真的分析并仔细研究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1质量问题的存在形式及其特征

根据工程现场观察和有关部门的多方面严格检测,桩基严重质量问题有:①桩基偏位:共204根桩中143根偏位超过规范7cm的允许偏差,占总桩数的70%,而偏离轴线在一个桩径以上的桩占到总桩数的38%,计78根;②混凝土强度不足: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检测部门依据事前商定的抽检数量和桩位,对9根桩作混凝土强度取芯试验,结果有4根因无法固定取芯仪器而不能取得混凝土芯体,显然这4根桩的混凝土强度达不到C20的设计强度等级,其余5根桩的取芯试验结果表明只有2根桩的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③桩身质量差:表现在现场观察发现部分桩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个别桩桩身断裂,相当部分的桩钢筋存在偏位现象;50根桩的小应变动测,有11根桩为Ⅱ类桩,5根桩为Ⅲ类桩,这些桩存在程度不同的缩颈乃至断裂现象。可见该桩基工程的质量具有普遍性、严重性、离散性的特征。所谓普遍性即不是个别桩而是大部分桩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是在一个方面而是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的几乎各个方面存在问题;质量问题的普遍存在本身就意味着问题的严重性,质量问题的严重性还表现为实际施工质量与设计质量相差很大,如取芯的混凝土最低强度仅13kPa,只有设计强度65% ,又如桩的最大偏位达32cm,桩的中心线已在设计承台的外侧;桩的偏位呈现各向随意性,混凝土强度也或高或低,桩的完整性或好或差,分布没有规律可循,严重离散。

2常规处理办法的否定

该工程曾于1995年对两根桩作过静荷载试验,结论为承载力能满足设计要求。有专家对此结论持怀疑态度,因为邻近同样状况的桩基工程,1995年静荷载是合格的,而1999年两根桩静荷载试验却不合格。1995年静荷载试验的正确性固然值得怀疑,但如注意到桩基质量离散性的特征,也许该工程的桩基承载力,会有部分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基于工程质量正态分布的取样方法并不适用,样本的桩基承载力根本不能表征该桩基工程的整体质量。理论上要反映该桩基工程的质量全貌,只能对其逐一进行静荷载试验,这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该工程桩基质量问题的处理,应立足于前述三个质量特征进行考虑。常规处理如沉台加宽、补桩及桩板合一等方法,都是不可靠不合适的。由于桩基偏位数量过多、过大,且由于存在比桩基偏位更严重质量问题,采用加大承台宽度不足以满足设计要求,亦于事无补。要补桩又难于确定补桩位置,或使补桩数量过多而实际成为重新打桩。原桩基不予

考虑,重新进行打桩,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实际工程中却由于工期紧迫,建设单位表示不能接受。于是,考虑到将桩顶承台梁改为板式基础,让桩土共同作用,使桩与板作为一个

整体来承担上部荷载的加固措施被提了出来。尽管这一处理办法尚未有规范,但工程实践中,桩、板共同作用的处理办法确有不少成功的先例,然而这一方案也不为有关设计人员所认可。为避免处理方案留有隐患,也激发了寻求一个更完善更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3板、桩分别作用的处理方案

采取取消承台梁改做钢筋混凝土板基,但桩顶不深入基础板,让桩、板两相分离,中间回填以塘渣,这便是所谓桩与板分别起作用的处理方案。

绍兴城区的地质情况普遍是在表面杂填土以下,有一层厚度不大的硬土层,其下则为厚度十数米的软弱粘土层,其塑性指数一般大于5,土层为亚粘土、粘土、淤泥质土,液性指数在0.6~1.5之间,呈可塑、软塑甚至流塑状态,地基土的性能很差,属高压缩性。在这样的地基上采用浅基础建造五六层的住宅在承载力方面是没有问题的。绍兴地区一直来也是这么做的,尽管建筑物的沉降量在20~30cm之间,甚至更大,并伴有不均匀沉降。但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住宅质量的关注程度迅速提高,促使设计人员去认真对待沉降问题,因此软土地基的住宅工程开始普遍采用了桩基础。笔者处理该桩基质量事故的思路源自于此,基础板传递上部建筑荷载,工程桩控制沉降并调节不均匀沉降。

这一方案较好地避免了桩板共同作用所面对的问题。板将荷载传给回填土,桩不直接承受板的荷载,基础板在承载力计算时不必考虑桩的存在;桩在建筑物产生沉降时才受力,而这个力由于存在50cm的回填土对基础板的作用已不是一个集中力,这样桩偏位对基础板的影响几乎可以不计,同时桩承受的荷载比原设计的荷载大为减少,桩破坏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了;桩的受力随着建筑沉降的增加而加大,反之,建筑物的沉降速度随着桩受力的增加而减少,也就是说桩不但能抵抗沉降,而且可能调节不均匀沉降。

这样一个方案,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工期上受影响最小,是一个比较圆满的能为各方接受的处理办法。具体施工方法是将桩顶的松散部分清除,基础分层回填塘渣,用10~12t 的压路机压实,然后按常规方法,浇筑填层,进行钢筋混凝土基础板施工。工程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均在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说明上述设计方案的思路是正确的,实践结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事故五: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

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

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五: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

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

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六: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设计规范〉GBJ11-89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七:

某县一机关修建职工住宅楼,共六栋,设计均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1平方米,主体完工后进行墙面抹灰,采用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抹灰后在两个月内相继发现该工程墙面抹灰出现开裂,并迅速发展。开始由墙面一点产生膨胀变形,形成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多点裂缝相继贯通,成为典型的龟状裂缝,并且空鼓,实际上此时抹灰与墙体已产生剥离。后经查证,该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严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单位未对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就直接使用,因此产生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最后该工程墙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八:

某县级市一乡村修建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办公住宿综合楼,乡上个别领导不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自行决定由一农村工匠承揽该工程建设。工程无地质勘察报告,无设计图纸(抄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

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___五个不同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山体地质情况不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规定建设二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任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项目经理;其次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3.监理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施工工艺流程,冒险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工程从施工组织到技术管理、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都没有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案例分析

案例:物料提升机坠落事故 某公司热轧薄板厂的 2 号加热炉工程由某钢铁设计院设计,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标为工程的总承包方。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烟囱的施工(该烟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110m)分包给其下属的第八建筑公司施工,工地总人数约180 人,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南方某县劳务公司,工程由某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施工中由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编制了烟囱施工方案,方案中使用的物料提升机为井字架,作为解决烟囱上下料的运输工具,提升机选用了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在搭设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人员凭经验搭设钢管井架,搭设后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另外,考虑人员上下,虽设置了钢直梯,但既没按规定设置护圈,也没有设合理的休息平台,施工中作业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基本上乘坐井架吊篮上下。以上情况建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在检查中都已发现,对吊篮载人一事没有予以制止,对井架无安全防护装置、直梯无护圈及休息平台的设置等问题也没有提出解决办法。 当烟囱施工高度达106m时。烟囱顶部有13名工人完成绑扎钢筋和支模板作业后等待验收,这其间有 5 人乘吊篮下去,第八建筑公司的一名质检员又乘吊篮上到烟囱顶部准备进行验收检查。此时地面的卷扬机司机以为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所以拉上制动器后便离机去找人。后因天下雨,烟囱顶部的9人准备下到地面。于是全部乘上吊篮。由于人员过多,质量超过卷扬机制动器的制动力,而吊篮又没安装停靠装置,吊篮开始下滑,又因无断绳保护装置,致使吊篮无任何保护直落地面,地面也没按规定装设缓冲装置,过大的冲击及振动造成7 人死亡。2人重伤。 单项选择题 1.使用物料提升机提升应做到()。 A.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B. 在有人员乘吊篮上下时必须由专业司机操作 C. 未经技术人员许可,一般不允许乘吊篮上下 D.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但可以乘吊篮上下 答案:A2.上述案例事故的性质为()。 A. 机械事故 B. 意外事故 C. 责任事故 D. 多人事故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近期在统计众多事故过程中发现,多起死亡事故中,受害人戴了安全帽,但还是被物体打击或头部撞击地面致死。 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系下颚带造成的。 案例一: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从起重机吊起的空心砖框下经过时,钢筋空心砖框将空心砖挤压破碎,其中一块空心砖碎块将这名工人的安全帽打翻掉落,另一块碎块砸中其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负责在起重机下将竹笆捆扎后悬挂到吊钩上,当竹笆吊起后,突然一片竹笆掉落下来,正好砸中其安全帽帽舌,将安全帽打翻在地,这名工人本能地后退时,不慎跌倒,后脑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在1.5米左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坠落过程中安全帽离开头部,该工人后脑部直接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国家标准《安全帽》规定,产品说明必须声明“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颏带”。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的行为时,可以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新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 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编号:SM-ZD-19837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专科生毕业大作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学习中心;邢台技师学院学习中心 层次;高中起点专科 专业;工程管理 年级;2009年秋季 学号;090004202239 学生;曹瑞超 指导教师;高金祥 完成时间;2011年6月12日

摘要:在参加工程建设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阅览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和我个人所经历工程质量安全案列。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当中一些事故,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在列举一些,供大家参考运用。 关键词:安全质量事故实例 案例一: 我市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 以上,房屋漏水严重。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是众多的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结果,虽然不同的质量事故原因不同,但典型的质量事故在某些因素上又可能有共性,通过典型案例介绍,建造师可以了解质量管理 中的重点。 1、某单位科研楼屋面工程质量事故案例 (1)案例介绍 某单位科研楼工程,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筑面积10266㎡,2008年7月20日开工,2010年5月20日竣工。本工程屋面采用卷材防水,防水保护层采用水泥预制砖。在连 续潮湿高温的天气下,防水卷材和屋面砖发生了鼓起和变形。 (2)事故原因 经过现场勘探和屋面构造做法分析,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 1)本屋面工程保温材料的施工采用正置式保温方法,即把保温层置于屋面防水层与结 构层之间。保温材料被密闭在屋面防水层内部,由于天气潮湿防水层下面的湿气不能得到及 时的排出,气体膨胀从而造成防水卷材起鼓。 2)屋面构造复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检查排气管道是否通畅,部分排气管道堵塞,致使防水层下部空间湿气膨胀又不能及时排出,造成防水层和屋面砖起鼓开裂。 3)由于屋面砖的起鼓对屋面防水卷材产生拉力(屋面砖和防水卷材之间通过水泥砂浆 粘接),造成屋面防水卷材被拉裂,导致屋面渗漏的现象发生,同时也造成防水卷材的使用 年限大大降低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3)处理方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上述原因分析,采用了以下修复方案: 1)将起鼓部位的屋面砖取下,苏童被堵塞的排气管道。 2)对拉裂的防水层进行修复,并进行24h蓄水试验。 3)按照规范要求对起鼓部位的屋面砖留置分格缝,并在缝内嵌沥青砂,即给屋面砖留有一定的变形空间。 4)按照规范要求对起鼓的屋面砖与女儿墙相交部位留置伸缩缝,并在缝内镶嵌沥青砂。 5)各道工序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4h蓄水试验。 (4)实施效果 针对该工程屋面砖大面积起鼓问题,经细致研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维修 方案,严格依照方案进行施工,对屋面砖留置分格缝,女儿墙根部与屋面砖相交处设置伸缩缝,缝内镶嵌沥青砂,压光;整改后经24h蓄水试验屋面未出现渗漏。经过一个冬季、雨季后,屋面砖未出现起鼓。 (5)案例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未及时发现排气管道被堵塞,防水层下部湿气无法及时排出,导致保温层内部水气膨胀,防水层被拉裂和屋面砖起鼓开裂。 屋面排汽管道应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中第 4.3.20条的规定执行:排气屋面排气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气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该工程在施工中设置的分格面积不标准,为了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应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中第4.3.14条的规定执行: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mm。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 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落实施工作业的技术、质量、安全 等方面的交底。 施工管理人员应尽到其管理责任,严格施工程序的检查和验收,不能把不合格质量带入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M-ZD-8389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 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235-90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飞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各类建筑工程事故也是层出不穷,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我们建筑行业在工程建设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然而,造成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就是建筑物本身质量低下和施工方的不合理操作,分析如下: 1、工程中的缺陷,是由人为的(勘察、设计、施工、建材使用)或自然的(地质、气候)原因,在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承载力、耐久力、整体稳定性的种种不足的统称。它按照严重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三类: (1)轻微缺陷。它们并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

也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其完整性,但却有碍观瞻或影响耐久性。例如地面不平整,地面混凝土龟裂,混凝土表面局部缺浆、起砂,钢板上划痕、夹渣等。 (2)使用缺陷。它们虽然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性能下降。有时候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不安全感。大多是由于施工不合理和建筑材料使用不合理或者偷工减料造成的。例如屋面和地下室渗漏,装饰物受损,梁的挠度偏大,墙体因温度差出现斜向或竖向裂纹等。 (3)危及承载力缺陷。它们表现为采用材料的强度不足,或表现为结构件截面尺寸不够,或表现为连接构造质量低劣,例如混凝土振捣固实,配筋欠缺,钢结构焊缝有裂纹,咬边现象。地基发生过大的沉降速率等。这类缺陷威胁到结构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如不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局部或整体的破坏。 三类缺陷可能是显露的,如屋面渗透;也可能是隐蔽的,如配筋不足,等等在隐蔽部位建筑材料使用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简易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方法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 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 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 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 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 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山西悦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外地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科。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地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 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

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飞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各类建筑工程事故也是层出不穷,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我们建筑行业在工程建设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然而,造成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就是建筑物本身质量低下和施工方的不合理操作,分析如下: 1、工程中的缺陷,是由人为的(勘察、设计、施工、建材使用)或自然的(地质、气候)原因,在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承载力、耐久力、整体稳定性的种种不足的统称。它按照严重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三类: (1)轻微缺陷。它们并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其完整性,但却有碍观瞻或影响耐久性。例如地面不平整,地面混凝土龟裂,混凝土表面局部缺浆、起砂,钢板上划痕、夹渣等。 (2)使用缺陷。它们虽然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性能下降。有时候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

不安全感。大多是由于施工不合理和建筑材料使用不合理或者偷工减料造成的。例如屋面和地下室渗漏,装饰物受损,梁的挠度偏大,墙体因温度差出现斜向或竖向裂纹等。 (3)危及承载力缺陷。它们表现为采用材料的强度不足,或表现为结构件截面尺寸不够,或表现为连接构造质量低劣,例如混凝土振捣固实,配筋欠缺,钢结构焊缝有裂纹,咬边现象。地基发生过大的沉降速率等。这类缺陷威胁到结构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如不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局部或整体的破坏。 三类缺陷可能是显露的,如屋面渗透;也可能是隐蔽的,如配筋不足,等等在隐蔽部位建筑材料使用的不合理。两者相比,后者更危险,因为它有良好的外表的假象,一旦有所发展,后果可能很严重。 2、当建筑物的缺陷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是建筑物的破坏,而且破坏本身又经历着一个过程。它对建筑装饰来说,是指装饰物从失效、毁坏到脱落的过程;对建筑结构来说,是指结构构件从临近破坏到破坏,再由破坏到即将倒塌的过程。建筑结构的破坏,是结构构件截面在荷载、变形作用下承载和使用性能失效的协议标志。包括截面破坏,构件破坏,建筑结构的倒塌。 尤其是建筑物的倒塌,具有突发性,是不可修复的;它的发生,一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建筑工程系08工程监理姓名:王艳丽学号:21号 摘要: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质量事故实例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实例.

建筑质量事故分析实例 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 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 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 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或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较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或造成100人(含)以上重伤的,或造成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3、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 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和政府有关部门。 4、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 进行检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5、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 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 团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 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 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 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某剧场挑台平面和柱截面配筋如图2.19(a)、(b)所示。在14根钢筋混凝土柱子中有13根有严重的蜂窝现象。具体情况是:柱全部侧面面积142m2,蜂窝面积有7.41 m2,占5.2%;其中最严重的是K4,仅蜂窝中露筋面积就有0.56 m2。露筋位置在地面以上1m处,正是钢筋的搭接部位(图2.19c). 混凝土灌注高度太高。7m多高的柱子在模板上未留灌注混凝土的洞口,倾倒混凝土时未用串筒、留管等设施,违反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及“柱子分段灌注高度不应大于3.0m”的规定,使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已有离析现象。 灌注混凝土厚度太厚,捣固要求不严。施工时未用振捣棒,而采用6m长的木杆捣固,并且错误地规定每次灌注厚度以一车混凝土为准(约厚40cm),灌注后捣固30下即可。此规定违反了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柱子灌注厚度不得超过20cm”的界限。 柱子钢筋搭接处的设计净距太小,只有31~37.5mm,小于设计规范规定柱纵筋净距应≥50mm的要求。实际上有的露筋处净距为0或10mm。 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们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 以上。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平基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前后所发现的漏水等边坡岩体不稳定因素的征兆,虽然有关各方曾予以一定程度的重视与研究,但由于缺乏岩土工程及支挡结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对隐患认识不足,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盲目施工至全部工程(人工边坡及厂房扩建)结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 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 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 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 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 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 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 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厂)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西北地区某高层综合办公楼,主楼为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1层,地上18层,总高度,总建筑面积36482m2。该建筑基础为灌注群桩,地下室外墙采用300mm厚C30自防水混凝土。标高以上混凝土标号均为C40,楼板厚度120mm。该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1998年9月中旬施工地下室外墙,1999年1月19日施工到结构6层梁板。该层梁板在施工的同时即发现板面出现少量不规则细微裂缝,到2月24日该层梁板底摸拆除时,发现板底出现裂缝。从渗漏水线和现场钻芯取样分析,裂缝均为贯通性裂缝。之后又对全楼己施工完毕的混凝土工程进行了详察,在地下室外墙外侧上部发现数条长度不等的竖向裂缝(其中有两条为贯通性裂缝)。在5、6两层核心筒的电梯井洞口上部连梁上的同一部位亦发现两条裂缝。而在其他的柱、墙、梁、板上则未发现裂缝。经现场实测,第6层现浇板上的裂缝均为贯通性裂缝,最大裂缝长度约(直线距离),最大裂缝宽度。地下室外墙竖向裂缝的最大长度约,最大裂缝宽度,核心筒连梁上的裂缝最大长度,裂缝最大宽度约。经过近一个月的现场连续监控,未发现以上裂缝的进一步发展和新的裂缝出现。 一、原因分析: 第一,在施工的各种条件未变的情况下,从裂缝仅在六层现浇板上出现,而未在其它层现浇板上出现的事实来分析,唯一不同的是施工作业时的气候变化。如前所述,该层现浇板施工时是

该地区冬季最寒冷、干燥的一个时期,最高气温仅1℃,当时的最大风速7m/s,湿度仅有30~40%,特别是每天于21时施工完毕后,混凝土正处于初凝期,强度尚未有大的发展,作业面又没有防风措施,导致混凝土失去水分过快,引起表面混凝土干缩,产生裂缝。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当风速为7m/s时,水分的蒸发速度为无风时的2倍;当相对湿度为30%时,蒸发速度为相对湿度90%时的3倍以上。假如将施工时的风速和湿度影响叠加,则可推算出此时的混凝土干燥速度为通常条件下的6倍以上。另外,从裂缝绝大多数集中在构件较薄及与外界接触面积最大的楼板上这一现象也可证实,开裂与其使用的材料关系不大,而受气象条件的影响大些。与楼板厚度接近的墙肢之所以未裂,是因为墙肢两面都有模板,不直接受大气的影响。由此可以基本断定,天气因素是导致混凝土现浇板出现干缩裂缝的主要因素。地下室外墙由于本身体积较大,又长期暴露在温湿度变化较大的环境中,特别到了1999年1月下旬,温度较施工时降低近30℃,导致混凝土温度收缩而产生裂缝。 第二,梁板所用混凝土均为C40混凝土,而根据设计院进行的技术交底要求,梁板混凝土只要达到C30强度即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中更容易控制墙柱的质量,统一按照C40混凝土标准进行施工,而C40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为480kg/m3,相对于C30混凝土,单位水泥用量增加约70kg,这样,混凝土的收缩将增加×10-4左右,无形中又增加了裂缝出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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