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的“安伞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

“预防为主”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因为事故一旦发生,其损失是很难挽回的。因此,做好预防工作就是落实“安全第一”的最主要任务。

“综合治理”就是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阴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上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死在萌芽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

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安全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行政区域内部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一生产等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及以部门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

(四)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与责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产责任制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括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严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认真履行安职责。

(五)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政府管理匍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延迟报告、拖延不报。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必放过”,即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六)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职工在芳事故隐患后应立印报告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应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人民理部门。国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绍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霹霸圈

(八)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一经投人生产和使用,不得擅自闲或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45—48条)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司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2)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囊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建议)权利。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教育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5)防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6)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二节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45~48条)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

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2)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描

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建议)权利。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教育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c

(5)防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6)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

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

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刁艾芏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

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

权利。

(lO)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49 t51条)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服从管理的义务。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

序,有效地避免、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职工应当服从管理;同时,职·3.

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4)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义务。即高处作业人员有义务接受从事高架设作业所要求的严格教育培训。只有掌握基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作业人员在登

高架设作业施工、维护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技能,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节职工劳动保护知识

一、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占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延长工作时间及其劳动报酬应符合《劳动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工会与职工劳动保护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权益。

工会依据《工会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生产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予以积极的支持配合。发现危及职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氽、jk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处理决定。

三、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垄保险。《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提出申请的单位理申请的部门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中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目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中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亡或者在8小时

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到用人单位惆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致残死亡待遇三个方面。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条例几条至四十j条规定的-:伤保险待遇。

四、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防l索IfIi,引起的疾病,叫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j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旧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I¨三生保护n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

保险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赣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失职业病危害造成的,有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人除依法享有重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五、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

由于女性不同于男性的生理特点,所以女职工除享有与男职工共动保护权利外,还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夷萌安排工作,要符合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处于经期、已婚待孕期、孕哺乳期的女职工,其从事的工作要符合《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单位还应做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建薹性卫生室:

六、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国家针对未成每于生理发育的生理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对未成年工采取特朔动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国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蒡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七、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也应根据所\类别,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内容见表1-10

表l-I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选用

作业类别

名称

不可使用

的防护品

必须使用的

防护品

可考虑使用

的防护品

___ _____.-__.____-___--___-__。一防滑鞋

高处作业

低压带电作业

底面钉铁

件的鞋

高压带电作业

野外作业

安全帽、安全带

绝缘手套、绝缘鞋

安全帽、防j

伤害护目.

绝缘手套、绝缘鞋、

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____~

—————————~

防水防护服

(包括防水鞋)

-6.

等电位防护,

_-._--_____-________-..____,一

防寒帽、防寒服

手套、防异物伤害i

八、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前,从业人员应了解从事职业或岗位工作的职业危害

因素以及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相告。在签订的劳

动合同中,应包括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工作和休息时间、工伤保险等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符

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职工订立旨在免除或减轻其对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的责任的合同(即用

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订立所谓的“生死合同”)。因此,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若有免办工伤保险或有安全生产事故免查约定的内容,都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其相关内容也是无效的。

第一节高处作业事故案例分析

一、建筑登高架设事故案例分析

(一)建筑业脚手架事故

案例一

1.事故经过:

2000年2月4日,合肥市某建筑公司在开发区莲花小区住宅楼工地进行

外墙面施工,南面外竹脚手架突然整体倒塌,致使在脚手架上抹涂料的2名女工坠地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外竹脚手架的材质偏小、间距过大,绑扎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2)瓦工为了施工方便,错误地将外脚手架连墙点剪断。

(3)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某建筑安装公司承担一综合楼工程,将脚手架搭设任务承包给无安全施

工资格的农民工程队0 1999年10月2日,脚手架突然倒塌,在六层脚手架上

作业的2名工人坠落死亡,1人重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脚手架无剪刀撑;立杆和横杆的间距过大,7根折断的立杆的对接接

头高差不超过50cm;与建筑物的连接点不够。

(2)脚手架上堆料过多,每平方米承重大于1. 44to

(3)搭设队伍无安全资质,搭设前未制订明确的技术方案,搭设后又未进

行验收。

架。考虑到山墙处有一个门,下面设一监护人员在外面。斗{拆除F来的…块

重15 kg脚手板往下扔时,室内一民工突然往外跑,脚下板IF巧砸红这f谤术哦安全帽的民工头上,致使民工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下面的出入LJ应封闭,,小封IAJ Ifij只没舱护人员,容易造成漏洞。

(2)工程接近尾声,现场大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个州木按规定佩峨.,案例四

1.事故经过:

1994年10月,某综合楼工程已竣工,需要拆除外脚手架0 2名架子工没有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一人还穿着拖鞋。在2lm高处作业时,因拖鞋踩滑,2人连人带杆一同坠落至地面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架子工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违章穿拖鞋。

(2)企业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够,安全检查不严。

案例五

1.事故经过:

1998年9月14日,由天津市一建公司总包的信城花苑工程,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与模板相互提升的滑模法施工时,当一段23. 8m长的架体在用5个

手扳葫芦依靠模板提升过程中,因上升受阻,造成倒链应力集中,连接吊点的钢丝绳断裂,致使架体从36m高处坠落,站在架体上的8名工人,除一人跳人窗口逃脱外,死亡4人,重伤3人。

2.事故原因俞析:

(1)作业前未做好现场准备,致使脚手架在上升过程中受障碍物阻挡。

(2)提升过程缺乏有效的指挥、观察和协调。

(3)提升脚手架的安全性能不够。

(二)特殊脚手架事故

案例一

1.事故经过:

1997年4月28日,某装饰公司在市电信局机房内油漆顶棚,油漆工站在3. 2m高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上操作,在向后移动双脚时,坠落在水泥地面上,因

·197·

颅脑受伤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未按规定在操作平台四周加设防护栏杆。

(2)工人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登高作业未制订安全施工方案。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1998年7月27日,某化工厂准备大修储罐,将维修用的毛竹脚发包给外包队。工人在脚手架上维修时,产生震动,脚手架横杆顺着滑落,站在脚手架上的3名工人因站立不稳坠落至地面,其中一人死2.事故原因分析:

(1)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没有扫地杆和剪刀撑,造成架体不稳。

(2)脚手架的绑扎材料过细,绑扎不牢。

(3)搭设人员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证,无证上岗。

案例三

1.事故经过:

1987年9月,某大学学生宿舍工程已进入内装修阶段,在进斧时,瓦工自己搭设室内脚手架,工作中脚手板折断,4名工人从3. Sn 至地面,造成多人重伤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立杆间距过大,站人过多,导致脚j 负而折断。

(2)瓦工违章擅自搭设脚手架。

(3)工地安全管理混乱,验收和检查工作不到位。

案例四

1.事故经过:

2002年8月5日,无锡市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在国际会展中。i 空调管道安装。焊工李某某在作业时从jm高的活动脚手架上堡

死亡。

2.事故原因分祈:

(1)焊工本人在登高作业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198·

第八章高

(2)对安装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不细,对

工作不力。

案例五

1.事故经过:

2000年Il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建设发展公司(三级,私营企m

建某纺织厂房施工。14名工人在2lm高处浇筑锅炉房屋面混凝土时,模:

台排架支撑失稳垮塌,造成II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不合理。立杆水平间距过大,没有设置连续的

斜撑和水平、斜向拉结,架体立杆应力过大,导致支撑系统失稳垮塌。

(2)项目部没有按规定制定架体搭设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检查、验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三)吊篮脚手架事故

案例一

1.事故经过:

2006年6月,北京西客站某工程在进行综合楼外墙瓷砖维修。电动吊篮在正常使用时,一根挑梁连同吊篮一起从9层坠落至1层裙楼顶的冷却塔上,2人死亡、1人重伤,冷却塔报废。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吊篮的悬挂机构左挑梁的后支柱与导向支柱的连接销未安装就操作,致使后支柱从导向支柱中拔出后坠落。

(2)间接原因:吊篮使用前未检查验收,吊篮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2000年8月,北京海淀区某工地,电动吊篮在上升过程中,悬挂机构的两根挑梁折断,连同吊篮一超从7层坠落至3层顶板上,造成1死3伤。

2.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一)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查处责任。 (3)明确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于2004年1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实施。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该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属于特许许可,而不是前置许可。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共13条。国家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具体化。 (4)安全生产许可的程序。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4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版)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重点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D)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B.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 C.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 D.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2.《安全生产法》中所规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B )的统称。 A.县级以上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 C.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同一项目的多个承包单位或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 )。 A.统一指挥、管理 B.统一协调、管理 C.统一考评、管理 D.统一规划、管理 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D)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及时、准确、合法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公开、公正、公平 D.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5.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当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从业人员(D) A.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B.要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C.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D.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D)依法强制执行。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 B.公安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提请公安机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判断题及答案70题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判断题及答案 1.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 2?《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 3?《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4.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6.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主要趋势是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 7. 法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是从法的不同层级上来划分的。() 8.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9.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是《劳动法》。() 10.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以使举报监督制度化、法定化。() 11. 监督检查可以要求停止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的正常进行。() 12. 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生死合同”,此合同无效。() 13.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1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 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 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1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1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7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8.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安全生产立法的一 大突破。() 19.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 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五大类。下面对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做简要的介绍: 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十项权利: (1)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2)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 3 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 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 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 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 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 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 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 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 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 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 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 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2.法规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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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8/31 2014/12 /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 /31 2011/12/ 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8 2009/05/ 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 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 4 1982/12/ 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 平等。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2/ 25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 2、《建筑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中的部门法律。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4、下列企业负责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选项不属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备,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8、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时,经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9、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测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11、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12、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的论述法律关系客体违法是错误的。 13、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1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6、《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17、依照建筑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知情、建议权 (2)批评、检举、控告权 (3)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保(险)外索赔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2)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 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 它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2、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汇总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及答案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为人们的行动准则,其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人人守法 B.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体现了依法行政的( )。 A.程序公开 B.合法行政 C.合理行政 D.高效便民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 )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A.国务院 B.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C.国务院部委 D.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4.《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一是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而是预防为主的原则,三是权责一致的原则,四是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五是( )的原则。 A.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B.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C.政府监管、群众监督

D.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5.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均作出相应规定时,其法律使用原则是( )。 A.普通法优于特殊法 B.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C.普通法与特殊法同等适用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 )法律。 A.基本 B.特殊 C.根本 D.经济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 )的处分。 A.罚款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8.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C.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新修进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本章学习要点 掌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的相关内容 了解最新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 了解其他最近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月21日,以总局令第29号公布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此次修订是以2009年修订之后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基础的,新修订的内容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已经多次修订,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定,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健全监督检查规定》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健全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发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 《规定》将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纳入国家安全生产重要法规规章,使这项制度具有强制性。《规定》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职责和监督事项等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回答,对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及考核奖惩等均作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更加突出了制度建设,明确了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备案制度、交接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

及主要内容;更加突出了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时间频次等,并积极鼓励社会和舆论监督;更加突出了责任追究,明确了制度不落实时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1.出台《规定》的重要意义 出台《规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具体措施,是强化煤矿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的有效手段,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煤矿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实施者,是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直接领导者。强调煤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下井,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井下实际情况和生产现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是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规定》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煤矿生产一线了解实情、排查险情、增进感情,确保《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煤矿企业如何贯彻《规定》 煤矿企业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规定》的执行关键在企业。一是煤矿企业集团要抓紧制定贯彻《规定》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使这项制度得到科学运行和有效执行。同事,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考文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 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 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 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 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20xx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 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云南电解铝) 1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445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5.《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583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7年12月3日颁布实施);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docx

.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制(修)订识别(更新)获取途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适用条款索引状态获取部门日期时间径 一 安全生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13号全文 有效安监总局 全公司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 10月 3日 网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2016/9/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主席令第 52号全文 有效安监总局综合部安大会常委会 2016年 8月28日 网站环部 32008/10/282009/05/01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6号 有效安监总局综合部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会全文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环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章防治有效 环保部网 综合办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2015/1/12015年1月2日环部 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污染和其他公害站 生产部 52009/8/272009/8/27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18号 有效中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会全文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综合部 6 72015/8/292015/11/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134 条,第 135 条,有效中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136,1,146 条2015年 11月 2日 网站 全公司 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 2005/8/282005/12/1 第十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40号第四章、第六章 有效中国政府 综合部法常委会 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2012/10/262013/1/1主席令第 65号第28条第48条 有效中国政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1月1日 网站综合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2007/8/302007/11/1 第十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69号第二十二条 有效中国政府 全公司法常委会 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3/6/292014/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4号 第二章,第五章,第有效中国政府法会六章 2014年1月1日 网站 全公司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doc 1页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科: 安全科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规 学 时 分 配总学时: 4 讲授: 2 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 授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课班级课堂讨论: 任课教师艾金连职称习题课: 1 选用教材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材机动: 1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 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参考 书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审阅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授课章节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的构成 教学难点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相结合、引导式提问 教学手段板书、多媒体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学时数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0.5学时第三节犯罪构成 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对常考知识点作出解析,指导学员将教材的重点难点作好记录,结合考试题库的习题巩固知识点,而后引用事例加强理解。 实验 思考题及作业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教后感 学员积极性较高,学习兴趣较浓,接受能力很强,对此次 学习机会较重视,较珍惜。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教学内容教提示法及备注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注:只有立法机关 一、法律的概念经过立法程序制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认可的法,才有实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保证,而群众组 织,社会团体的文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件,不具有国家强(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制力的保证,不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不能成(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法律。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安全生产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 要点-安全生产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安全 生产法(标准版)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于制定的。本法律自2002年制定,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空白,于2014年8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1.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5个方面: (1)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判断题及答案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判断题及答案 1.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2.《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 3.《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4.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6.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主要趋势是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 7.法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是从法的不同层级上来划分的。() 8.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9.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是《劳动法》。() 10.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以使举报监督制度化、法定化。() 11.监督检查可以要求停止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的正常进行。()

12.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生死合同”,此合同无效。()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1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 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 1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1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7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18.《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安全生产立法的一大突破。( ) 19.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2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2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 2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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