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作为建筑业企业,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

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

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安全管理科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积压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设置安全管理科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建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预案。

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求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重新作业。

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

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

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

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水泥等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后患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起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

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工程持证同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

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

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渡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

业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

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

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

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

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4、检查措施:

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有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版)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 、职业中毒 a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池,油漆、喷漆等 ) 。 b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焊)。 c、硫化氢中毒 ( 下水道作业工人 ) 。 d、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e 、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f 、二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g 、汽油中毒 ( 驾驶、汽修、机修等 ) 。 h 、氯乙稀中毒 ( 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 2 、尘肺 a 、水泥尘肺 ( 水泥库、装卸 )。 b 、电焊工尘肺 ( 电焊、气焊 )。

3 、物理因素职业病 a 、中毒 ( 露天作业 )。 b 、局部振动病 ( 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 。 4 、职业性皮肤病 a 、接触性皮炎 ( 中国漆 )。 b、电光性皮炎 ( 紫外线 ) 。 5 、职业性眼病 a 、化学性眼部烧伤 ( 酸、碱、油漆 ) 。 b 、电光性眼炎 ( 紫外线、电焊 ) 。 c 、职业性白内障 ( 含放射性白内障 ( 激光)) 。 6 、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声聋 ( 铆工、校平、气锤 ) 。 7 、职业性肿癌 a 、苯所致白血病 ( 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 。 8 、其它职业病 a 、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 ( 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 b 、金属烟热 ( 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 。 c 、职业性哮喘 ( 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主要危害次要危害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1.公司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2.公司应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4.公司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5.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

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7.公司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8.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公司必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在作业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9.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对其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10.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及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1.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并符合国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常见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常见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1、胃病防治措施: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安排车辆行程,做到间隔4~5小时用餐一次,定时定量,坚持“衡、软、缓、淡”的饮食习惯。长途运输时必须常备些新鲜水果、糕点 和饮用水。保持稳定的情绪,减轻生理、心理负担。情绪不稳定或长期过度紧张,会导致中枢神经紊乱,并对内脏器官的功能产生消极影响,首当其冲的就 是胃。 2、肩周炎防治措施: 做徒手体操,做肩关节3个轴向活动,用健肢带动患肢进行练习;做器械体操,利用体操棒、哑铃、肩关节综合练习器等进行锻炼;做下垂摆动练习,躯 体前屈,使肩关节周围肌腱放松,然后做内外、前后、绕臂摆动练习,幅度可逐渐加大,直至手指出现发胀或麻木为止。 3、腰痛防治措施: 尽量减少震动,驾驶员腰病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汽车产生的震动,应避免 旧车“超期服役”,及时更换陈旧、磨损的零部件,对汽车定期维修保养。保 持正确的驾车姿势,确保腰椎受力适度。驾车时双眼平视,座椅的靠背向后微倾,坐垫略向前翘起。臀部置于坐垫和靠背的夹角中,以在操作时不向前移为宜。持续驾车期间多一些间歇性休息。一次驾车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否则身心 疲惫,既影响行车安全,又会危害健康。在驾车过程中,一般每隔2小时可停 车休息,这样可以帮助肌肉消除疲劳并起到复原作用,从而减少震动带来的危害。 4、震动病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震动病,必须认真保养好减震器,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正确使用轮胎花纹;在驾驶车辆时应平顺柔和,避免野蛮操作;将驾驶座位 调整至适当的位置,最好在座位靠背上装配富有弹性的垫子,以起到分散震动 冲击的作用;在握方向盘时用力要适度,最好戴纱手套,使手掌与汽车的接触 成为间接接触,以缓冲震动的作用和刺激。 5、颈椎痛防治措施: 首先调整好汽车驾驶座,使方向盘和踏板容易够得到;驾车时要坐直,臀 部尽量靠紧椅背,上身挺直,膝盖略屈,但不可妨碍操纵方向盘;必要时可调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控制程序

烟台永旭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在入职前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4岗中职业健康体检:指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及规定的项目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5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指员工在离职或转岗时针对此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年度岗中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项目的批准。 4.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年度岗中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项目的审核。 4.3总经办负责公司职业病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3.1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师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1.2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建立、维护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编制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4.4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会同安全管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目。 5.管理规定 5.1体检计划制定 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的制定与审核批准。计划中应对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时间与要求、所需费用等内容进行说明。 5.2 体检机构要求 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职业病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实施。 5.3体检实施要求 5.3.1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5.3.2公司对处于发生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紧急情况下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 5.3.3公司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转岗员工,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同时进行离岗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5.3.4公司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定期复查。 5.4体检项目要求 5.4.1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针对运营、设备加工、安装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状来确定并无遗漏实施。 5.4.2每年底确定下年度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列入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中提交。 5.4.3目前公司运营部、工程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见附表。 5.5体检周期要求 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周期为一年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岗前、离岗职工健康体检依据员工流动、调岗情况确定体检时间。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 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

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0-5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

职业病预防措施

关于职业病预防措施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各生产部门配合完成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 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各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 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智力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11月底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并上报安监部。 六、作业环境管理 1、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代表点由安监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共同确定或定期修订。安监部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各生产部门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减少职业危害,控制各种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作场所内的职业健康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相关文件或引用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2《工伤保险条例》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4.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4.9《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 4.10《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5 职责 5.1人力资源部 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对本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职业健康培训,确保职工有能力履行相应的职业健康职责。组织对重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 5.2工会工作部 行使员工代表职责,对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单位对国家职业健康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员工在职业健康

方面的合法权益。 5.3安全质量监察部 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年度管理方案,并对其落实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职责;负责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负责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必要时参与对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4物资设备部 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5.5办公室 负责对项目部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6项目部 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部,应负责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实施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指定的专(兼)职人员应经过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6 工作程序 6.1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其内容包括作业场所、设备、人员和程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6.2危害辨识 各相关部门、项目部应根据已辨识职业健康危险源,填写《危险源清单》。6.2.1危害辨识的种类 6.2.1.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a)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制动控制缺陷等)。 b)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不当、防护距离不够等)。 c)电危害(带电部裸漏、漏电、静电、电火花等)。 d)噪声危害(机械性、电磁性、流体动力性噪声等)。 e)振动危害(机械性、电磁性、流体动力性振动等)。 f)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非电离辐射:紫外线、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等)。 g)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岩土滑动等)。 h)明火。

建筑行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建筑行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建筑业企业,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有以下几个类型: 一、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适用范围: 各部门任何从事电气焊、粉尘、噪声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方案。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部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职业病危害与防护 (一)电气焊 1.电气焊危害 (1)金属烟尘的危害:电焊烟尘的成分因使用焊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焊接时,电弧放电产生4000~6000℃高温,在溶化焊条和焊件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烟尘,其成分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锰、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烟尘粒弥漫于作业环境中,极易被吸入肺内。长期吸入则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称为电焊工尘肺,而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胸痛、气

短、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并伴有头痛、全身无力等病症,肺气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 (2)有害气体的危害: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3)电弧光辐射的危害: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胆红斑症。主要表现为患者眼痛、流泪、眼睑红肿痉挛,受紫外线照射后皮肤可出现界限明显的水肿性红斑,严重时可出现水泡、渗出液和浮肿,并有明显的烧灼感。 2.预防措施 (1)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由于电焊产生的危害大多与焊条药皮成份有关,所以通过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电焊条,也是降低焊接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2)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 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空间内进行焊接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措施。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可以防止焊接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25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An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3)人劳科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建筑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汇总.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电池,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硫化氢中毒(下水道作业工人)。 d、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e、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f、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g、汽油中毒(驾驶、汽修、机修等)。 h、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4、职业性皮肤病 a、接触性皮炎(中国漆)。 b、电光性皮炎(紫外线)。 5、职业性眼病 a、化学性眼部烧伤(酸、碱、油漆) 。 b、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电焊)。 c、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激光))。 6、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噪声聋(铆工、校平、气锤)。 7、职业性肿癌 a、苯所致白血病(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8、其它职业病 a、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b、金属烟热(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c、职业性哮喘(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职业病职业卫生防治管理程序

X X X X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编制: 修订: 审核: 批准: XXXX矿业有限公司发布

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对公司可能产生的职业卫生和防治进行确认,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提出预防和防护措施及日常的管理要求。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XXXX各厂、室、处、工程公司(队)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2002年5月28日。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9.1 4 术语 4.1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可分为职业病与职业性多发病。 ——根据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眼病等10类115种。与职业性多发病不同,职业病的病因是单一的因素——不良工作条件。 4.2职业性多发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将职业性多发病定义如下:凡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地构成该病病因之一的非特异性疾病均属于职业性多发病(也称工作有关疾病、职业性相关疾病)。如疲劳、矿工中的消化性溃疡、建筑工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如腰背痛)、各种职业性综合症、某些妇女病以及已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等。这些病症与多种非职业性因素有关,职业性有害因素不是唯一的直接的病因,但能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症。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所患疾病可得以控制或缓解。 5 职责 5.1安全处职业健康监测科负责公司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5.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包括职业卫生设施配置、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6 工作程序 6.1总要求 6.1.1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制。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6.1.2公司(包括各外包工程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监护控制程序 受控号: 审批人: 持有人: 2013年4月30日发布 2013年4月30日实施 广 东 华 泰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职业危害的活动,包括防毒防尘、防暑降温、防噪声震动、合理采光照明、防射线与防高频辐射等。 3、职责 3.1总经理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企业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及标准,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与安全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问题。 3.2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分管职业健康工作,具体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日常决策。严格按照“五同时”原则,经常检查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安排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并组织解决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3安全部 3.3.1负责组织辨识和确定生产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 3.3.2负责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3.3.3负责对职业卫生设施、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进行定期的监测。 3.3.4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或参与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3.5参与新建、改建以及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的预评价和验收评价。 3.3.6负责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按照“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个体防护”的原则,制定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4项目部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5技术部 负责在技术改造、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尽可能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努力加强通风排毒,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生产3.6设备部 负责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优先安排防尘防毒设备的更新改造,定期维修保养。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有粉尘、油漆、喷沙除锈、电焊、防腐、地下施工等有毒有害作业时或存在潜在职业危害作业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和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并制定本单位防止群体性职业病的措施和预案,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各单位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尘技术措施,没有防尘技术措施不得施工。 第三章防护、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区别本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测、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检查;安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检查;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劳动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劳动者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第十六条进行土石方开挖,使用散装水泥及石材切割加工等有粉尘作业时,应配置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第十七条在隧洞、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地下管线、喷沙除锈、喷漆等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巡视监护。保持通风畅通。并佩戴有效的防毒、尘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防护耳塞,减少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作业队的测尘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1、对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的要做好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井下各巷道、硐室、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设防尘洒水管路,并按规定距离留设闸阀,安装喷雾洒水装置。 (2)掘进机都必须有内、外喷雾,压力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有水开机、无水停机。 (3)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洒水喷雾,进行灭尘。 (4)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5)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6)皮带机头、刮板机头等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 (7)构筑合格的通风设施,合理分配风量,防止风速过大引起煤尘飞扬。 (8)定期冲涮巷道。 (9)每月测尘次数不得少于2次,指导安全生产,使全尘、呼吸性粉尘降低到最小值。 (10)在易产生粉尘处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以提示作业人员引起重视。 (11)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

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2、噪声防治: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高效率的设备。 (1)对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鼓引风机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对水泵、轴流风机、压风机等设备安装时设减震基础,并置于设备房内。 (2)在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 (3)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对直接接触高噪设备的操作工人采用戴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大于或等于90dB(A)时,对产生噪音设备采用隔声间或隔声罩的方法进行降噪处理。对破碎间、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等厂房门窗做隔声处理,并设置隔声控制室。 3、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实行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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