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特编制此制度。(注: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

此制度适用范围:公司体系下所属各部门、学校、店面。

一、期间费用管理及报销流程

1、日常费用管理原则

1.1费用开支直接影响经营利润,必须严格控制,本规定所指费用为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1.2费用开支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为费用监督部门,负责费用审核及分析,监督费用预算的执行。

2、费用借款管理

2.1除金额较大外,原则上不允许日常零星开支借款。副总裁以下级别出差借款每次限额2000.00元人民币。

2.2费用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对于前帐未清者,一律不予借款,因此造成工作不便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2.3对于借款期限超过1个月的欠款,直接从借款者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额度以其月工资总额为上限,总扣除额度以欠款总额为限。财务部门应该每三个月对借款进行清理,发现借款存在风险的情况需要立即汇报给公司主管负责人和总部财务经理。

2.4费用借款流程:由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如为工程借款或其他大额费用借款,需要提交必要的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由部门领导、公司分管副总裁以上审批同意后,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查询,根据查询情况,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款项。

3、费用报销及流程管理:

3.1费用报销应当在业务发生后由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审批流程,严禁由其他人代报费用。

3.2费用报销的时间规定:总部每周二、四下午1点到5点为统一的费用报销日期,分校每周一或周二发费用报销邮件到主管会计及财务经理邮箱。

3.3当月费用原则上需要在当月处理完毕,25号以后产生的费用可以延迟到下月报销。不允许将几个月费用合并在一起报销,财务需要核实费用报销的时间,防止重复报销。

3.4报销审批流程需在一个星期内完成,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转入到员工工资卡,特殊情况财务部门当事人应向费用报销人说明。

3.5原始票据必须是合法/真实/税务部门认定的正本,不得涂改。信用卡对账单不可报销;无费用明细单的住宿费用不可报销;虚假发票不可报销。如发现票据弄虚作假,财务部门应重新审核报销人以前所有报销单据,除虚报金额不许报销外,另处以1-2倍罚款和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处理,情况严重者需交司法部门处理。

3.6个人丢失票据不可报销,原则上不准许替票。

3.7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审核票据的合法性。费用报销时只有相应的财务审批和业务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报销,若发现财务违规情况将对相应审核的财务人员给予处罚。

3.8分子公司、学校每月的费用开支实行费用预算制,财务人员要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如公司财务发现不合理支出,有权提出意见,并上报。

3.9费用报销流程: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费用报销单和支出明细表,注明对应的人和事件及原因,和活动的证明文件(如会议通知等),签名及日期;同时应分类粘贴原始票据,分类计算金额。根据报销人→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监→财务部人员→分管副总以上的流程对票据签批后,报销费用。

注释:

1、各签字人审核权限及责任:

A.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是否本部门合理必要支出,是否预算内,支出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及公司的要求。

B.总监——确认部门负责人是否签字,支出款项是否在公司整体运营支出范围内,复核是否预算内,支出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及公司的要求。

C.财务负责人——确认部门负责人及总监是否签字,审核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税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复核是否预算内,支出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及公司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资金状况给出是否同意支付建议。

D.副总裁以上——确认各级审核人是否审核签字,是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运营要求,复核是否预算内,支出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及公司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负责人给出的建议最终决定是否支付。

E.出纳——确认各级审核人是否审核签字,复核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税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复核是否预算内,支出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及公司的要求。进行支付。

2、各级审核人签字确认为对支出承担责任,即为:责任人。

二、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完善公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办理程序

1.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及用款计划,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副总裁以上批准后方可出差。

1.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审批后方可借款。

1.3出差人员回工作所在部门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销,并填写出差报告到相关负责人,差旅费报销时需提供各支出明细表,出差申请表,报销项目对应的正式发票,各项费用分开列明,超标及超范围费用不予报销。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部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宴请送礼、小型会议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需另行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1.5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所属部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2、费用标准及报销办法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按章支出,超支不补”。

2.1住宿标准:

详细说明:

A、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住宿水单。

B、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C、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主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际需要报销。

D、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裁、总监、高级讲师出差,可单独住宿。

A、中午12时前离开工作属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工作属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工作属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工作属地按全天补助。

B、出差人员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总经理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际需要报销。

A、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B、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同意)。

C、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同意后方可报销。

D、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同意后方可报销。

E、各分校校长、部门经理及经理以下职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中,若需用高铁、软卧、飞机时,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交通工具申请表),经行政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发申请人、

申请人领导、财务主管会计邮箱确认,之后申请人可以乘坐申请的交通工具,否则公司一律按差旅标准予以报销,不再负担因乘坐不合规定的交通工具而额外增加的费用。

2.4通讯费

出差人员(外出学习的除外),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报销时与餐补写在同一栏),特殊情况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5其他

2.5.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的,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5.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补充规定

1、二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裁以上级别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差补标准执行。

2、出差到各分校人员,无餐补。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按规定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公司委派外出学习人员,期间住宿交通由行政部按实际情况安排,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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