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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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客体是人格利益。

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两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民事义务的能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实际行动。(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冲突: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合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人身权)。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民法通则》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失主的寻物启事,

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主时,可以要求其履行承诺,支付报酬。至于当事人是否接受,则是其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其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若没有悬殊公告,应该将拾得东西返还失主,不能索取报酬。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民法关于人生权的主要内容就是保护人格和尊严。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的基本特征。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本内容。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对肖像的使用必须通过造型手段,如照相、绘画。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本案中…未经…同意…,侵犯了…肖像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出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对私密的个人信息非法公开和利用可能造成),使其不受干扰。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

担侵权责任。

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财产。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贴。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占有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 使用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运用、利用。 收益是通过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的经济收益。

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通过某种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处置。 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付了款,但没有…未发生实际交付,未取得…的所有权。

定着物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

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①按份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形成的共有

②共同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

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盖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宅基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损失补偿。

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权利统称。包括著作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著作人身权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按照作品的使用方式,相应地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等。

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得报酬。著作权人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属于法人,则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电影作品的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之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为介绍、评论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某一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用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这些情形包括: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

前两种专利权是针对技术创新的,但程度要求不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工业产品的美观效果。

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授予专利证书获得专利权,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人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的法律保护。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他人做出相同的发明或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实施该项发明则不构成侵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

后,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A、我国商标法规定,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这些要

素的组合。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把利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B、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该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则将获得更大范围的法

律保护。

C、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次

数不受限制。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

的订立的合同依法成立时,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

义务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必须依照合同全面正确履行义务,未经于

其他当事人事先协商,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履行或不能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违约

责任。

(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素: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当一份合

其他的法律责任。

是指一方获益、另一方受有损失,且获利行为和受损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在双方订立合同后),一方基于该合同获得利益,随后该合同不成立,那么受益的行为便没有法律根据,便构成了不当得利。)

a.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c.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①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②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F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不仅要产生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责任),且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收缴非法所得,没收双方交易财产,涉嫌犯罪事实部分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订立与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其他合同,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即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也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债权人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负有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事法律关系中,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不易区分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同。

①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②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③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一旦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凭借书面合同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节或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可依据书面…合同依法维权,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书面形式,而且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式和推定形式。…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与对方形成了保管、承揽、客运合同,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有义务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有权请求报酬。不因是否签订书面形式合同而改变,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要约…是承诺,合同依法成立。

要约到达对方可支配范围内,就进入承诺。明确合同的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者受约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可支配范围内)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一致,既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也不应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①当合同规定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也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③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保证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根据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强调履行过程中,合同义务终止后是诚实信用)在本案中,…没有…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原则

履行合同过程中主客观因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

其承当违约责任。

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任,甚至可以免除合同履行义务。如果任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则可以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继续履行。

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不可抗力遭受方应及时通知合同当事人,由于未及时通知致使进一步遭受损失的,不可抗力遭受方对损失承担责任。

违约行为免责。

①继续履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仍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决、裁定违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②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③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另上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④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多减少补)补偿性质,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如有特别规定无论守约方与无损失都应支付违约金(惩罚) 守约方因违约遭受损失的,认可请求赔偿该损失。

⑤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约定一方事先向一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对方返回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由第三人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应首先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再向第三人追偿婚姻法调整家庭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

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义务,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子女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是,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付药费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对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知道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然解除,不负有继续抚养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行为后果比较严重,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实施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行计划生育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这里的“自愿”要求双方完全、真正的自愿。一厢情愿不是自愿,受到胁迫和暴力干涉也不是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重婚在法律上无效,当事人要受到法律制裁。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

4.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一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二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5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取得结婚即确立夫妻关系。未进行不能确定夫妻关系合法性,但不是不能确定

1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同离婚)

2.审查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对审查中随时进行的补充询问,申请人要如实回答。

3.批准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回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进行婚姻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和子女。

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两种方式解决:一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法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随之产生结束。夫妻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消灭之日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间。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个人财产行使处分应保护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金银珠宝不是一方特有,属价值特别贵重物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中的…由双方约定为…财产,故…有权要求…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全部民事审判程序过程中随时进行。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机构主持进行。不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力,均有法律约束力,

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原则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可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销,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法院不再受理)

仲裁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实际生活中的仲裁协议,通常表现为合同中一项条款,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方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更为灵活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更加便捷、经济,影响更小。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基本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相互之间也没有

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并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这些仲裁员一般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员。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部不包含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上级)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3对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中的变更终止和撤销决定不服4,作出的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决定不服5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利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7违法征收、摊派、集资或违法要求履行义务8不做为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最后一道防线。

高中政治选考选修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高中政治选修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第一课、国家的本质 1、国家的本质: (1)从国家的本质属性看,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 (2)国家本质: 国家性质也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 (3)国家的历史类型: 按照国家性质划分,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2、专政与民主: (1)专政的含义: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就是专政。 (2)民主的含义: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3)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只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世界上不存在超阶级的民主。 (4)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二者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3)政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的不同,相同国体的国家也会采用不同政体即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课、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 4、现代国家管理形式(政体)的基本类型 --- 三种政体的比较: 基本类型: (1)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2)民主共和制(议会制与总统制) 内容: ①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及职权: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世袭、象征性、无实权。 议会制:选举,虚位、无实权。 总统制:选举,有实权。 ②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 议会制:议会。 总统制:总统。 ③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监督与被监督(议会产生政府)。 议会制:监督与被监督(议会产生政府)。 总统制: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④议会产生的方式及职能: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选举,立法、组织、监督权、财产决定权。 议会制:选举,立法、组织、监督权、财产决定权。 总统制:选举,立法、监督权。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4专题二《准确把握概念》练习题1

训练2准确把握概念 一、选择题 1。'‘人”这个概念,一方而舍去了不同人的男女老少等个性特征,只抓住“人"所共有并且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另一方而,又不专指某个具体对象(如张三或李四),而指所有的"人”。这表明() ①概念具有抽象性②「概念具有生动性③概念具有概括性④思维具有间接性 A.①? B.②J? C.?@ D.??@ 2.桌子,既包括木桌、石桌,也包括圆桌、方桌或书桌、饭桌等?而桌子这个概念是所有的桌 子的共同本质,即“有桌而,有支柱,能够在上而放巻东四或进行操作"。而不管它是木头的还是石头的,不管它是方的还是圆的,也不管它是书桌还是饭桌?这表明概念具有 () ①整体性②概括性③抽象性④系统性 A.?@ B. ?? C.?? D o②③ 3?“罪犯就是犯罪的人”这个泄义() A.错误,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 B.正确,符合左义种差加属概念的原则 C.错误,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Do错误,犯了'‘宦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4.“中国位于亚洲/这句话中的“中国"和“亚洲”两个概念的外延有() A.包含关系Bo全异关系 Co交叉关系 D.包含于关系 5。对概念之间的外延作出正确的划分,应遵循的划分逻辑规则是() ①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②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③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 用一个标准④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 Ao①②? B。②③④ C.?@④D。①?? 6.下列语句的划分,正确的是(J Ao战争分为常规战争和世界大战 B.一年可以分为春、夏、秋、冬四季 Co这个班的学生,除了七划女学生外,其余都是男生 Do从市场范围看,市场分为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 7。下列各组概念中,具有属种关系的是()Ao西南财大一一西南财大法学院 B.花-花裁 C.资本——固泄资本 Do党-党员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4.1《通往就业之路》word练习题

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训练1通往就业之路 一、选择题 1.《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严重法律。这部法律()①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②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③为发展调和安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④有利于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型作用 A.①②③ C.①③④B.①②④ D.②③④ 2.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想不出家门就能找到称心的工作,最佳的应聘方式是()A.人才招聘会 C.职业介绍所B.电话预约 D.公共媒介应聘 3.现实生活中,一些生产经营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用工时时常在协议中加上“伤亡 自 () ①从订立时起就属于失效合同②从发生纠纷时起就属于失效合同③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④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利益 A.①③ C.③④B.①④ D.②③

理”一条,这样做4.下列条款,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A.试用期 C.劳动保护B.保密事项 D.福利待遇 5.家住上海的小红大学毕业两年了,也走了两年的求职之路,可仍没找到一家称心的企业。 一天,她在新浪网的招聘栏中发现了桂林一家企业的招聘广告,非常有兴趣,立即把自己的资料发过去,结果中聘。这表明网上应聘具有() ①信息容量大②方便快捷③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④可提供多种选择方式A.①② C.③④B.②③ D.①④ 6.大学生王某与甲公司达成用工协议,王某对协议中的“合同期间不得结婚、生育”的条 款提出异议。公司经理说,你爱签不签。该公司违背了() ①同等②自愿③协商一致④诚实信用 A.①②③ C.①③④B.①②④ D.②③④ 7.某外资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小赵与公司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签订后公 司并未为其缴纳保险。于是小赵不悦,时常迟到早退,并在合同期内私自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对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高中政治选修全部内容

政治选修 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 的组织形式。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并服务于国体②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 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都是影响国家管理形式的因素③国体和整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2、政体的分类: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分为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3、议会制: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任命。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当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或由政府首 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总统制:总统担任国家 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4、单一制国家的特征: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以及各自的权利机关体 系。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 5、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阶级、民族、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 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6、怎样维护国家统一:一方面要维护民族的团结,一方面要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民族团结,就要不 断增强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就要坚决反对任何外来势力 的入侵或占领,坚决反对分裂国家的行为。 7、国际组织的分类:①按照成员的性质,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②按照地理范围,世界性国际 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③按照职能范围,一般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8、国际组织的作用:①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组织可以促进主权国家在政治、经济、文 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②国际组织参 与国际事物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有其局限性。某些大国依仗实力,力图控制国际组织,使之成为其推行强权和 霸权的工具。 9、英国国王的作用:①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②是英国政党斗争和社会矛盾的协调者和缓冲器。③向首相和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作用。④成为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10、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质: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看,王室、议会和内阁都是由资产阶级和贵族代表组成 的,其人员构成和实施的政策说明,这一政体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①英王和王室逐步演化 为贵族的资产阶级的代表。②议会:上院主要由贵族组成,下院主要由工党和保守党掌控,议会的上院和下院 没有本质区别,都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效力。③保守党和工党没有根本区别,两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维护资 产阶级利益。 11、法国政体的特点:①半总统半议会制②实行行政双头制(总统和总理由基本分工:总统掌握大政方针,总 理负责具体行政;总统占主导地位,总理听命于总统;总统的施政重点是国防外交,总理的施政重点在内政经 济)③多党制 12、英法两国政体的不同点:政体:英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法国是民主共和制的半总统版议会制政体。 ①议会: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法国议会只是立法机关。②国家元首:英国国王一般只承 担“礼仪性职责”,是“虚位君主”;法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③英国是两党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 法国是多党制,由议会多数派组成多党联合政府。④政府首脑: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大; 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权力小。 13、英法两国政体的相同点:①从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来看,英法两国的政体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 都是资产阶级政权,都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②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来看,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③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英法两国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④从困扰和弊端来看,英法两国的政体都渐趋成熟,但它们同样面临着困扰和弊端。这些问题是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14、美国联邦制的特点:①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利②联邦与州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利 ③联邦地位高于州 15、美国联邦制利弊:优点:①联邦制是调和资产阶级内部矛盾的有效形式②联邦制的最大优点在于,在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弊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 扯皮、推诿,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

高中政治选修4知识点.doc

高中政治选修4知识点 高中政治选修4知识点(一) 1、普遍联系的原理: 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联系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整体和部分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帅着部分。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实现整体最优目标。 (2)整体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要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3、系统优化方法: 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要求我们掌握 系统优化方法,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并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4、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具有普遍性,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具有客观性,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 (3)联系具有多样性,要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人们可以在认识和把握事物固有联系的基础上,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5)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又要重视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高中政治选修4知识点(二) 1、矛盾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事物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不同阶段和过程上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中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刀切。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连接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3、矛盾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不可分割,要求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坚持一分为二、两分法。 4、矛盾普遍性原理: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彻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要求正确对待矛盾,承认矛盾,分析揭露矛盾,用一分为二观点看问题,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高中政治选修4知识点(三) 1、发展的观点: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变化发展中,都有其产生变化和发展的历史,发展是普遍的。发展的实

高中政治选修二重要知识点复习提纲

经济学常识复习资料 专题一古典经济学的理论遗产 一、1、斯密的劳动与分工理论 (1)主要观点 ①国民财富的增长,首先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是分工。这是因为:其一,分工能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巧和劳动熟练程度;其二,分工能免除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损失;其三,分工有利于机械的发明和使用。 ②市场规模越大、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就越有利于分工的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应取消一切限制市场和交换的措施,自由放任的政策。 ⑵简要评析 ①看到了市场规模对分工的制约,这是难得可贵的。 ②但他颠倒了分工和交换的关系。实际上是分工决定交换,而不是交换决定分工。 2.斯密关于市场的作用与自由放任政策的基本观点 ⑴基本观点 ①认为经济学的目的在于“富国裕民”他认为增加社会财富的途径,一是扩大社会分工,二是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而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就必须反对政府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每个人自由地参与市场活动。 ②从自然秩序思想出发,认为利己是人的本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力。在追求自身的利益的过程中,人们会受到“看不见的手”的指导,这只“看不见的手”实际上就是市场,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就是自由竞争。 ⑵评析 ①科学性。认识到市场通过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着积极作用 ②局限性。未能认识到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单纯市场调节也会带来资源浪费、经济波动和分配不分等问题。 3.斯密的自由贸易与绝对成本学说 ⑴主要观点:生产相同的产品,不同国家的成本是不同的,且各国有各国的优势。如果各国将本国的全部资源用于生产在成本上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然后对外贸易,用自己生产的东西换取本国需要而由别国生产的东西,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贸易参与国均可从中获得好处。 ⑵评析:这一学说揭示了国际分工、自由贸易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科学性。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的绝对优势,各国的绝对优势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某一种资源不可能被用来生产任意一种商品。从根本上看,这一学说反映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通过对外贸易进行对外扩张的迫切愿望。 二.大卫·李嘉图与比较成本理论 1.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 (1).李嘉图认为,收入分配状况是影响社会财富增长的关键因素。国家总收入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部分,资本积累来自利润。主张降低地租的方式增加资本积累,实现财富增长。 (2).收入分配理论是李嘉图经济学说的中心。 (3).按照李嘉图的观点,工资、利润、地租都来自雇佣工人创造的新价值,这是从他的一元劳动价值论必然得出的结论。(李嘉图的上述认识,从质的方面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4).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在经济学说史上,李嘉图第一个提出相对工资这一概念。相对工资是

人教版高中政治 选修五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练习

人教版高中政治思品选修五第五章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 一、单选题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和教育的区别表现在() ①抚养是提供物质方面的条件,教育是从思想、文化知识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②抚养解决了子女衣食住行方面的问题,教育解决了子女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问题 ③抚养在前,教育在后 ④抚养和教育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子女成长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2.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害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害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离婚分一半”适用于() A. 婚前个人财产 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C. 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 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只归一方所有的赠予财产 4.崔朋与贺某2017年10月结婚,2018年2月双方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 崔朋婚前用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使用的一套组合家具 B. 贺某婚前继承,婚后共同使用和管理的三间房子 C. 2018年3月,崔朋继承父母的一套房子 D. 2017年3月,崔朋的朋友赠与他的一辆汽车 5.杨某父亲去世,2017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18年5月杨某取得其父遗嘱归其个人所有的遗产名人字画一幅,该字画属于( ) A. 李某 B. 杨某 C. 杨、李二人共同财产 D. 由法院判定 6.判断一桩婚姻是否合法有效,依据法律规定主要是看是否() ①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②进行婚前体检 ③按照习俗举行婚礼④履行结婚登记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①③ D. ③④ 7.谢某与罗某结婚时,因罗某未达法定年龄,便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只是举行了婚礼。对这一做法的危害认识正确的有() ①不能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 ②不能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

人教版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 知识点总结

思想政治必修四知识点(人教版) 1、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 区别: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联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反映世界观。 2、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区别:具体科学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领域的规律和奥秘;哲学是对个别规律和特性进行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整个世界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联系: 1).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哲学的发展。 2).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3、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1)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2)思维和存在是否有同一性的问题? 4、什么是辩证法?什么是形而上学? 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5、真正的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6、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1)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主体)。 (3)离开运动谈物质和离开物质谈运动,都是错误的。 7、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8、意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唯物论: 1、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2、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人们可以认识和把握规律;并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

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3、尊重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尊重规律,即尊重规律的客观性,按客观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即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创造新的条件,按规律办事,求真务实。 4、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意识促进事物发展,要求我们树立正确意识,克服错误意识。 认识论 1、实践的含义与特点含义: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 特点: 1)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 2)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 3)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 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3、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说明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辩证法 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 1、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部分离不开整体;整体离不开部分;关键的部分甚至可以决定整体的功能,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现整体的最优目标;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3、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模块综合检测

模块综合检测 (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据此回答1~2题。 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说明 ( )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C.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推进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该法颁布实施主要体现了我国法________的作用( ) A.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B.保障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 C.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D.维护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3.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述,正确的是 ( ) ①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 国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领域全面落实 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法律成为全民意志的体现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③ 4.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 A.留置权B.土地承包权 C.国有土地所有权D.采矿权 5.驰名商标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如海尔、联想等。与一般商标相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它具有很强的竞争力②它比一般商标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③它竞争力强,不需要 法律的特别保护④它更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下列民事纠纷中,涉及“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的是 ( ) ①两户人家因房子建设高低而争吵②在邻居房屋地基处挖水池,长年蓄水③在集市 上为都看好的一件商品互相争吵④因承包的土地边界引起的纠纷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7.某商场为促销在醒目位置贴出标语:“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10天,期满后满意付款。” 李某从该商场买回一台电视机,3天后感觉屏幕有点小,想换台大点的,但该商场没有货,李某决定不买了。那么,李某的行为( ) A.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B.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 C.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没有违约 D.是违约行为,但可以免责 8.出现下列哪种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 ①债务人李某归还借王某的1万元钱,王某把借条交给了李某②张三欠哥哥张二2万 元钱,不久张二因车祸死亡,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③甲到商店买东西,开始看中了一件衣服,但后来接着不买了④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被他人偷走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9.甲和乙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甲向乙支付运费,乙将货物由A地运到B地并交付于丙。以下关于该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 A.丙也是该合同的当事人 B.甲乙为该合同的当事人,丙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C.如果乙不履行合同,丙可以向甲主张权利 D.丙为该合同的受要约人 10.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 A.要约邀请B.要约 C.承诺D.合同 在我国,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一些用人单位采取欺骗、威胁

政治选修3重要知识点总结完整版汇编

选修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必背 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一、国家的本质 1、国家性质 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表明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因此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是看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实行的是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 划分国家类型的依据是国家性质。 2、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1)、专政 国家的含义: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 国家的职能:国家的根本职能是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就是专政。国家也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如管理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维护公共秩序,兴建公共设施,保护自然环境。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从根本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民主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世界上不存在着超阶级的民主。 (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专政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根本职能。所有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与统治阶级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国体与政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统治阶级组织政体的必要性: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为实现政治统治、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必然要采取某种形式组织政权机关。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总是力求采用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②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③政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国体是影响政体的决定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外来势力、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都可以成为影响政体的因素。 (两种类型的国家制度: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即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从国体、政体两个方面看民主制国家: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从国体意义上讲,都是专政和民主的统一体;从政体意义上讲,则是实行同专制政体相对立的民主政体的国家。) 二、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 1、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的国家管理形式 代议制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代议制本质上是一种间接民主,也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代议制充当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成为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原因:一方面,只有公民广泛参与,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体;另一方面,不可能全体公民都经常性地直接管理所有国家事务。 影响国家管理形式的因素有: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

高中政治选修三知识点(必背)

政治选修: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必备知识点) 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考点1: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的含义 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表明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2)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 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 考点2:专政与的关系 专政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根本职能。 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围,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 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考点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相互区别 两者含义不同。 ①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②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2)相互联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 ②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③政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国体是影响政体的决定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外来势力、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都可以成为影响政体的因素。 考点4:代议制的含义 代议制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考点5:制和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和总统制 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围看,现代国家大致有两种基本管理形式,即制与君主立宪制。(1)制与君主立宪制 ①制 制,是同君主专制相对立的政体是遵循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政体。在制国家中,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 ②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但在宪法框架,君主的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相对于君主专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被认为是现代国家的一种基本管理形式。 (2)议会制和总统制 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即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制国家。 ①议会制:又称阁制、议会阁制、责任阁制。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2专题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练习题

训练3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一、选择题 1 ?在资本主义企业中,雇佣工人进行劳动,劳动成果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 资本主义 工资是 () ①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 ②劳动力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 ③工人创造的新价值中的绝 大部分④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 Ao ?@ B 。Co ②④D.②③ 2。 剩余价值是 () A. 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劳动力自身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B. 商品的价值和新价值之间的差额 C o 商品的价值和购买生产资料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D.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差额 3。 下列说法体现劳动与劳动力不同的观点是 () ①劳动力是人的劳动能力,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②劳动力的存在以健康人的生存为 条件,劳动的实现必须以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为条件 ③劳动不是商品,但劳动力在 一左历史条件下则可以成为商品 ④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和资本主义工资理论,科学地 解决了李嘉图体系所无法解决的价值规律与劳动和资本的交换规律之间的矛盾 B. ②?? Co ??④ 4. 关于剩余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资本家组织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 ②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创造了剩余价值 ③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了剩余价值④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 占有的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以上的那部分价值 ③④ Bo ③ Co ??④ 5. 某资本家经营的企业通过改进 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其生产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比社 会必要劳动时间少10%,由此形成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那部分是 ( ) A.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 C. 相对剩余价值 D. 剩余价值 Ao D. ?(2X4) Ao D.②??

高中政治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第一,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广泛性 现实性 平等性 一致性 (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 特征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 2.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 法律特征: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 要约条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 (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合同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违约责任 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劳动争议的处理 含义和类型 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 2.经营者的义务 10项内容 (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的重点、难点问题 ?1.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 ?定义 ?区别:特征,表现方式 ?2.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 ?含义 ?无效婚姻 ?(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陪审的制度。?(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2.各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辩论原则 根据自愿和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 处分原则 社会支持起诉的原则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高中人教版思想政治目录(4本必修,6本选修)

必修部分 思想政治1(必修)经济生活思想政治2(必修)政治生活思想政治3(必修)文化生活思想政治4(必修)生活与哲学 第一单元生活与消费 第一课神奇的货币 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 信用工具和外汇 第二课多变的价格 影响价格的因素 价格变动的影响 第三课多彩的消费 消费及其类型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综合探究正确对待金钱 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 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 公司的经营 新时代的劳动者 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股票、债券和保险 综合探究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 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第八课财政与税收 国家财政 征税和纳税 综合探究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 准则 政治生活:有序参与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一票 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 综合探究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们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 第四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综合探究政府的权威从何而来 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第一单元文化与生活 第一课文化与社会 体味文化 文化与经济、政治 第二课文化对人的影响 感受文化影响 文化塑造人生 综合探究聚焦文化竞争力 第二单元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三课文化的多样性与文化传播 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文化在交流中传播 第四课文化的继承性与文化发展 传统文化的继承 文化在继承中发展 第五课文化创新 文化创新的源泉和作用 文化创新的途径 综合探究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三单元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 第六课我们的中华文化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 第七课我们的民族精神 永恒的中华民族精神 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综合探究铸牢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第四单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第八课走进文化生活 色彩斑斓的文化生活 第一单元生活智慧与时代精神 第一课美好生活的向导 生活处处有哲学 关于世界观的学说 第二课百舸争流的思想 哲学的基本问题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第三课时代精神的精华 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 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综合探究走进哲学问辩人生 第二单元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 第四课探究世界的本质 世界的物质性 认识运动把握规律 第五课把握思维的奥妙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作用 第六课求索真理的历程 人的认识从何而来 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综合探究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第三单元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第八课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高中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 第二课:百舸争流的思想 ※1、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它包括哪些内容?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②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2、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①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唯物主义: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 唯心主义:意识是本原,物质依赖于意识,意识决定物质。 ※4、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及其合理性、局限性: 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理解: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合理性——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根本方向,本质上是正确的。局限性——这些观点知识一种可贵的猜测,没有科学依据;它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着就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合理性——在总结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局限性:它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历史观上的威信注意等局限性。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是现时代的思想智慧,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思想武器。 ※5、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态:主观唯心、客观唯心 ※6、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从属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 第三课:时代精神的精华 ※1、哲学与经济政治的关系:哲学是经济、政治在精神上的反映。 2、为什么真正的哲学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 ①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任务和要求。②牢牢把握了时代的脉搏③正确地总结和概括了时代的时间经验和认识成果。 3、哲学对社会变革的作用: ①通过对社会的弊端、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②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提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4、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阶级基础、自然科学基础和直接理论来源: 阶级基础: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

高中政治人教版高二选修五学案:专题5_专题归纳提升_word版有答案

家庭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有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家庭中,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与婚姻???????婚姻关系???????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婚?????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无法定禁止结婚情况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批准 夫妻关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遂与李女士签订合同,约定李某和他生一个孩子,他支付给李某10万元。一年后,李某生下了她和张先生的孩子,但张先生在孩子出生前夕因车祸去世。孩子出生后不久,李某手持合同找到张先生的妻子王某,要求其如约支付报酬。王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拒绝支付。李某又提出孩子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王某称虽然孩子是张先生的骨肉,但张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自己说了算。 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解题技法】 (1)把握设问要求: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属于判断类试题。 (2)提取关键信息:“她和张先生的孩子”“遗嘱”“遗产”“继承”等关键信息。 (3)调动相关知识:分析的依据是婚姻法,要说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 【规范解答】 有。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完整word版)高中政治必修一至必修四目录(人教版)

高中政治必修一至必修四目录(人教版) 必修一 第一单元生活与消费 第一课神奇的货币 第一框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 第二框信用工具和外汇 第二课多变的价格 第一框影响价格的因素 第二框价格变动的影响 第三课多彩的消费 第一框消费及其类型 第二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综合探究正确对待金钱 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 第一框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第二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 第一框公司的经营 第二框新时代的劳动者 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 第一框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第二框股票、债券和保险 综合探究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 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 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 第一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第二框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第八课财政与税收 第一框国家财政 第二框征税和纳税 综合探究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第四单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九课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一框市场配置资源 第二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十课社会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 第一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 第二框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第十一课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 第一框面对经济全球化 第二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综合探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 必修二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框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框民主选举:投出理性一票 第二框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 第三框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第四框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 综合探究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第一框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第二框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 第四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第一框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第二框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统合探究政府的权威从何而来 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 第一框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二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第三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第一框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统合探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第四单元当代国际社会 第八课走近国际社会 第一框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第二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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