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普通中小学用地标准及建设发展趋势研究

武汉市普通中小学用地标准及建设发展趋势研究
武汉市普通中小学用地标准及建设发展趋势研究

武汉市普通中小学用地标准及建设发展趋势研究

熊花

【摘要】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速度加快,以及国家对素质教育工作的大力推行,现行的学校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渐显现滞后,无法满足更多的辅助设施及新进功能的设置需要,中小学校普遍存在规模不足,挤占学生活动空间的建设困境。武汉市以修编2004年版《武汉市主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为契机,基于现状实施情况,综合考虑国家规范,研究发展趋势,旨在制定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中小学用地建设标准。

【关键词】中小学基础教育用地;建设标准;复合利用;武汉

1.引言

武汉市于2004年编制《武汉市主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并获得市政府的批复,于2010年基于该规划修编完成《武汉市都市发展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该专项规划旨在指导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建设,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了合理布局及用地保障。自该项规划编制实施以来,主城区内基础教育设施遵照布局规划要求落实了一批教育布点,缓解了入学压力,改善就学条件。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中小学教育用地常常受到房地产商的挤占和压缩,配建要求得不到落实,无法满足服务半径内的入学需求;另外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工作,中小学建设中需要更多的场地及空间来满足新增功能及设施安置的需要。因此,为了更好的推进中小学的实施建设工作,集约土地,合理布局;为了保证中小学能够在规划期限内满足服务范围内的教育需求,不再新建“微型学校”基于国家及地方标准及《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武汉市现状中小学建设情况,参考周边其他城市的建设标准,根据近年新建情况研究教育设施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合理的中小学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明确控制要求及范围,增加实施工作的可操作性。

图1 中小学用地标准研究框架

2.武汉中小学用地标准规范及标准对比研究

武汉市研究编制中小学专项规划时,综合参考现有国家颁布的有关中小学的法规及标准,包括《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修订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2009)》、《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正在修编中)》及《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通过对各种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对比分析,发现各类规范的侧重点不同,涉及学校建设的控制要求概念不同,指标要求有一定的差距①。

结合武汉具体的学校实施和使用要求确定各项指标,其建设标准普遍高于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2004年武汉市《布局规划》中采用的用地建设标准是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为依据,根据武汉市主城密度分区研究,按密度一、二区、密度三区、开发区及居住新城的区域三级用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主要由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勤工俭学用地四类用地的基本用地要求组成。以《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为依据,确定小学阶段班额人数最高值为45人/班,中学阶段班额人数最高值为50人/班。

为了更合理的制定中小学用地建设标准,本次研究参照了周边成都市、重庆市及较发达地区上海市、深圳市的学校建设标准,对比武汉市制定的中小学用地指标,研究其标准的差异性及指导性。

表1 各城市中小学用地用地规模一览表

综合研究对比周边各城市中小学建设标准发现,地方制定的中小学用地标准普遍高于国家规范及标准要求,尤其体育用地及绿化用地生均标准较高,而且为了适应建设实施中的不同区域和情况,指标控制按照不同区位进行多级控制和区间控制,便于灵活管理。针对与武汉指标的对比情况,同位城市指标具有较强相似度和借鉴性,差别不大,但沿海经济和建设较发达地区指标控制幅度明显高于中部城市,指标体系具有前瞻性。

3.武汉都市发展区现状中小学实施建设情况评价

3.1武汉市现状中小学建设实施评价

为了更好的掌握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内中小学的建设情况和现状问题,工作组历时3个月对都市发展区范围内的现状学校逐点进行现场踏勘,拍照、寻访,收集详尽完善的现状资料数据,为规划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发区、远城区城镇、农村地区及行政辖区,将现状踏勘资料进行整理和对比。现状数据分析工作主要依照上轮确定的学校建设标准,从统计学校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达标率③及2010年与2004年现状数据的变化情况,反映规划范围内各区域中小学的现状建设差异和近几年学校发展趋势、实施进展及规划成效。

据统计,2010年武汉都市发展区范围内共调查普通中小学707所,学校用地面积为10.63平方公里,在校学生数共计56万人。现状学校用地面积达标学校有399所,生均用地达标率学校有443所,双达标率学校有266所。

图2 《武汉市都市发展区中小学布局现状图》

3.1.1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心城区内中小学建设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将2004年与2010年的现状调查的数据进行对比,发现无论从学校数量、学校用地规模及布局情况,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心城区及开发区的生均用地均呈现增长趋势,开发区内高校不再出现空置现象,生源分布及学校布局逐渐趋于合理,校园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各项达标率成倍增长,基本达到04年规划目标。

3.1.2中心城区内学校用地面积普遍低于开发区及远城区学校,中心城区内二环线内达标学校普遍低于二环线外学校

通过对现状数据的对比研究可以发现,武汉都市发展区范围内中心城区的学校用地规模低于开发区及远城区,而且该区域内聚集超过50%的学生,因此中心城区学校用地及生均用地达标率偏低,学生活动场地较少。

中心城区内二环线以内主要为老城区,人口密集,功能用地紧张,由于之前的学校建设没有统一标准,因此存在大量的“微型学校”,学校用地面积常常低于5000平方米,更有部分不足3000平方米的学校存在。自04年《布局规划》编制实施以来,指导建设了一大批二环线以外的学校布局实施工作,因此该区域的中小学现状情况明显优于二环线以内地区。

3.1.3小学类学校用地及生均达标率明显低于中学类相应指标,寄宿类学校

达标率低于国标要求

现状调查的同区域内小学学校普遍存在校址少、用地规模紧张、在校学生多的困境,达标率普遍低于中学类相应指标,中学类初中学段略低于高中学段,高中现状生均平均值已经达到04版规划标准中省级示范高中最高生均指标,建设情况普遍良好。

由于寄宿类学校的建设标准在上轮规划中未涉及标准制定,而且国标中对此类学校的建设和配套要求较高,现状此类学校中仅安排住宿用地,没有相应的生活配套用地,且居住条件良莠不齐,因此现状调查中此类学校达标率低,尚未达到国标要求。

3.1.4双学制学校逐渐实现向单一制度转变

双学制学校指九年一贯制及完全中学,均由两个学段组成,在日常的课时设置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和弊端,因此在上轮规划中,不鼓励九年一贯制及完全中学的办学形式,建议在满足过渡期要求后进行向单一制的转变。2004年武汉中心城区及开发区范围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共计37个,完全中学共计30个,2010年分别减少到24个及17个,已逐渐实现上轮的规划目标,此类学校逐渐实现学制及学生的转移,提高了生均用地面积。

3.1.5师资不均衡的现象造成择校问题严重,带来生均用地差距加大

从现状各校学生均用地面积的对比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师资、教学质量及口碑、人口流动等情况,导致各城区均存在生均用地存在巨大落差,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现象,以中心城区小学为例,某所即将拆并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811.11㎡/生;而同区域内最小生均用地面积仅为1.53㎡/生,而该所学校是老城区内的教学质量较好的优质学校,其生均用地最大值是最小值的530倍。同样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初中及高中学段中,部分生均用地严重不足的学校基本无法满足学生的课余活动场地的需求。

3.1.6开发区建设时序不一,入住率过低等现状情况带来部分学校生源严重不足,生均面积过大的现象有所改善

武汉高新开发区随着行政界线扩大及建设势头日渐加强,学校数量、规模及生均用地均有明显的增长,但是学校用地规模达标率仍然较低,由于生源严重不足,造成生均用地偏大的现象,因此,在本轮规划中,对于该地区的学校建设应加强指导。随着武汉开发区人口的入住及建设情况的日趋稳定,学校均按照上轮规划进行指导建设,学生数量逐渐增加,校园实现标准化管理,生均用地面积趋于合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督工作。

3.1.7远城区非寄宿类学校建设情况优于寄宿类学校,城镇学校达标率普遍低于农村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过于简陋

远城区城镇及农村寄宿学校由于缺少相关建设要求的指导,现状双项达标率较低。远城区非寄宿类学校建设情况较寄宿类略优,平均生均用地面积全部达到评价值,且总平均值为评价值的2倍。但是生均资源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其最大生均用地面积为最小生均用地面积的百余倍。

由于农村学生数量过少,农村非寄宿类学校用地及生均用地均能满足国家规范规模要

求,但从现状情况看来,农村办学的主要问题在于教学条件过于简陋,师资及设施条件过于贫乏造成,而且生源常年不足也造成了这一问题得不到关注和改善。

3.2中小学发展需求及复合利用趋势

3.2.1从发展趋势上,综合考虑校园停车及校车配置的需求

随着我国私家车的普及化,校园停车用地已经无法满足逐年增加的需求,经常可见接送或教师车辆停放在校外马路上或校内操场上,不仅影响了学生的活动空间以及城市交通的畅通,而且威胁到学生出入的安全,牺牲了学生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学生及教职工往返学校需要,校车也逐渐成为一些学校必备的交通设施,这一设施也成为很多家长及学生的择校条件之一。现行大部分学校校车利用固定时段租用公交及外包租车形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单设或复合利用校园活动场地的地下空间作为学校或者社会停车场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方面可以满足学校自身的停车需求,另外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社会停车问题,可以让公共设施得到最大化利用。不过,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校园的交通规划、流线设计、用地标准及规范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图3 校车图4 校内停车场

3.2.2从配套功能上,拓展利用支撑素质化教育及配套服务功能。

由于我国逐渐推行素质化教学模式,学校采用的多元化教学模式及增设丰富多彩的活动课、兴趣班等,需要各种实验室、功能室及活动空间进行支撑。例如,很多学校将美术特长作为升学的另一渠道,开辟美术专业班并利用改装普通教室作为美术教室,但无法满足自然采光等专业要求且挤占了普通教学用房,同样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于室内活动室、音乐教室等。

另一方面,在现状调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采用灵活的建设方式,例如将学校游泳池、运动馆在非教学时间的对社会公共开放,将教室作为假期培训机构、研究机构或老年大学使用,出租假期空余宿舍作为青年公寓等多元利用方式;既可以集约使用公共资源,与社区配套健身设施合并建设,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建设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学校的日常运营负担,是值得推广及延伸的建设模式。规划建议对于特殊功能性学校及共建共赢类设施和项

目应予以政策支持。

3.2.3从校制设置上,双学制学校寄宿制学校需要规范管理

04版《布局规划》中对于九年一贯制及完全中学还有一定的需求,并且制定了相应的建设实施标准。在本轮现场踏勘及与各区的交流中发现,教育部门明确要求不再建设九年一贯制及完中,多由于多学制学校课程时间不一,不便于管理,因此,此类学校在近几年的建设中明显减少,或改制成为普通小学或初中,或另建设分校,成为单一制学校。

上轮主城区中小学建设标准中,对于寄宿类学校未制定相应的标准设置,在现状建设中此类学校出现建设标准及寄宿条件参差不齐,良莠不一的现象,而且学校需要配置相应的食堂及寝室,但是教育部门对于寄宿生活老师没有工作编制配发,因此学校需要另外聘请老师对寄宿学生进行管理,这造成大部分学校不愿接纳有寄宿要求的学生,造成这一部分学生在外租赁房屋解决住宿问题。

3.2.4从社会安全要求上,学校自身的避震疏散及安全保卫问题不容忽视

自从汶川“522”地震发生以来,学校校舍安全及保卫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由于学校拥有操场等活动场地,若按照规划服务半径设置,可满足居住社区的全覆盖,可满足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要求,承担灾害发生时的疏散场所。但是现状建设情况看来,学校校舍年久失修,操场不达标,被挤占的现象多有发生,有的学校课间操及集会,甚至课间休息都无法顾及,更无法谈及灾害疏散功能,因此,学校建设用地的保障不仅涉及教育资源的问题,更涉及到社会安全层面。规划建议保证学校内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得小于学校占地面积的50%,并充分利用校园的地下空间设置人防空间及设施。

4.结语

4.1遵照国家规范及地方条例,延续规划成果、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精神,为所有义务段的适龄人群提供平等就学的机会,保证其用地规模及指标不被开发商挤占和压缩,体现规划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图5 室外美术课图6 校内羽毛球馆

性,并设立“橙线”对中小学用地进行强制管理。

由于中小学用地标准属于基于国家专项标准规范要求,需要考虑武汉市经济实力和经济地位,适应武汉市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因此,应科学合理利用教育用地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地方法规要求,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的空间布局体系,向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建设水平靠拢,向建设一流基础教育城市的目标迈进。

4.2考虑校园增设功能及素质教学的需要、资源共享,持续发展

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及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新增设的校园复合功能以及社会职能予以科学合理的考虑和支撑,满足新型学校教学设施及形式的空间需要。集约复合利用学校假期校舍及地下空间资源,承担社会公共职能,鼓励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提倡教育、社区、环境资源的有效共享,一方面可以解决学校自身的发展需要,另外一方面可以减轻公共职能对用地需求的压力,以促进中小学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用地的复合利用目前正在尝试阶段,需要考虑到学校自身运营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以及不同主体的土地权属管理和划分问题,在规划工作中将进一步的探索复合利用的管理途径,早日实现土地立体化利用。

注释:

①部分学校用地由建筑面积经容积率及使用率换算得来。

②老城区指二环线内,以及青山红钢城地区;建成区指二环线外、三环线内所有地区,以及三环线外的常青街、白玉山街和武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城(吴家山、蔡甸、常福、纱帽、纸坊、北湖、阳逻7个新城);新建区指三环线外至都市发展区范围内除上述两类区域外的其他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包括中心镇和一般镇)。都市发展区内新沟、大集、乌龙泉为中心镇,花山、柏泉、东山、金水、天河、三里为一般镇,另外沙口镇、覃庙镇按照一般镇布局建设。

③学校用地达标及生均用地达标是指最小用地规模和实际生均用地指标达到既定标准要求,其中中心城区用地既定标准以2004年制定的规划标准中最小学校用地规模进行测算;城镇寄宿学校标准按照《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农村寄宿学校的最小用地标准评价。

用地未达标是指最小用地规模和实际生均用地指标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学校;双达标是指最小用地和生均用地均达标的学校。

参考文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修订版)》

[2]《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2009)》

[3]《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4]《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5]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2004)《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2004

[6]成都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通知》,2008

[7]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施行),2007

[8] 重庆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执行相关标准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354号),2009

[9]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意见》,2002

作者简介:熊花(1980—),女,大学本科,武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一所,规划师。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2014年版)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以下称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合理定价抽取法: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估法: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或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即指有关部门确定的试点示范工程、重大工程或者经申报审批的施工企业“四新”技术创新试验工程以及项目设计单位或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专利技术的书面证明等施工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适用的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可。 第二章合理定价抽取法 第六条合理定价抽取法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包括招标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的评标定标方法。 第七条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工程合理价,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售给投标人。 第八条投标人认同招标人编制的招标工程合理价,并能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条件和要求作出响应,即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将招标人编制的招标工程合理价作为商务标,与技术标合并编制。

武汉市(全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武汉市(全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普通小学数量,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武汉市普通小学数量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武汉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

武汉重点小学初中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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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口区井冈山小学桥口区新合村小学 桥口区东方红小学 汉阳区武汉市翠微中学汉阳区钟家村小学汉阳区玫瑰园小学铁路职工子弟第一小学武昌区湖北华一寄宿学校武汉市第十五中学武汉市第二十五中学武汉市第四十五中学 武汉市女子高级中学湖北大学附属中学 武汉市粮道街中学武汉市武珞路中学 武汉市东湖中学武昌区中山路小学 洪山区武汉市洪山中学武汉市英格中学武汉市光华学校市卓刀泉中学 洪山区广埠屯小学洪山区街道口小学 青山区青山区红钢城小学市青山石化学校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三中学 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二中学 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三小学 东西湖区吴实验小学 汉南区汉南一中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 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章工程量、合同价调整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维护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鄂建[2003]4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按国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规则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循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

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三)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四)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

湖北省武汉市《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教师教育最新版

湖北省武汉市《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教师教育最新版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人和动物一旦学会对某一特定的条件刺激做出条件反应之后,其他与该条件相类似的刺激也会诱发其条件反应。这是条件刺激的()。 A、一般化 B、具体化 C、分化 " /> D、泛化【答案】D 2. ()认为“一个人的智力和他的抽象思维能力成正比”。 A、比纳 B、斯滕伯格 C、皮亚杰 D、推孟【答案】D 3. 《资治通鉴》成书于()。 A.西汉B.东汉C.北宋D.南宋【答案】C 4. 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对解答问题有启示作用的相类似的事物称为()。 A、原型 B、原型启发 C、问题情境 D、问题对象【答案】A 5. 校风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以下哪种文化的统一体?()A、社会文化B、精神文化C、人文文化D、地方文化【答案】B 6. 下列常见的心理现象与成语对应错误的是()。 A.晕轮效应——爱屋及乌B.首因效应——一鼓作气C.门槛效应——得寸进尺D.从众效应——人云亦云【答案】B 7. 教育对社会的促进作用归根结底还是要实现()。 A、生产力的发展 B、政治制度的变革 C、人的发展 D、文化的发展【答案】C 8. 培养学生审美()能力是美育过程的起点。 A、感知 B、理解 C、判断 D、创造【答案】C 9. 在教育史上真正为课程论建立起心理学基础的人是()。 A、亚里士多德 B、裴斯泰洛齐 C、高尔顿 D、赫尔巴特【答案】D 10. 沉积是自然界中一种重要的成岩过程,下列关于沉积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构成岩石圈的三大岩类中,沉积岩所占比例最大B.由于沉积过程中的压实作用,沉积岩的岩体内不存在孔隙C.在搬运过程中,当水动力减弱时,较重的碎屑会先沉积下来D.沉积物一旦稳定成岩,就不会再被剥蚀搬运【答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优化方案(试行) 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全国、全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提前介入、下放权力、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梳理管理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审批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不断优化。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两大类。园林、管线、电力、水利等专业性工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不纳入。 三、改革方式 (一)整合流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可研”、“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查”、“施

工许可”、“竣工验收”6个阶段。其中,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牵头组织“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土地供应”、“核准(备案)”、“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5个阶段。其中,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核准(备案)”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部分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二)提前介入。突破项目审批条框,解放审批事项约束,超前进行技术服务,将下一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部分提前,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三)下放权力。市级审批部门应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方便申办人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审批体系,逐步将条件成熟的审批事项主动下放到区级。建立科学的市、区审批联动机制,解决审批层次过多、审批职能交叉、审批权责脱节等问题。 (四)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取消前置条件约束,对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武建…2007?144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2000份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称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

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三)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市政府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是指: (一)28层以上(不含28层)的高层建筑、设有2层以上(含2层)地下室的深基坑工程、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中型公共建筑、单跨跨度36米以上(不含36米)或檐高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单层工业建筑、檐高50米以上(不含50米)的多层工业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高架路、城市快速路、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暗挖式隧道、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适用的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报招标投标监管

2020武汉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2020武汉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每年的寒假放假时间是不一样的,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正在陆续公布,大家可以在当地的 ___门官网上查询,提前了解放假时间。以下是了关于20xx武汉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希望你喜欢。 教学日历安排: 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xx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1月15日(星期三)、普通高中学校于20xx年1月20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xx年2月10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日)开始放暑假。 幼儿园第一学期于20xx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xx年2月10日(星期一)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温馨提示:各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细微差异。

每年寒假放假时间都很短,一般在二十多天。20xx年过年比较早,寒假放假的时间也有提前(今年1月15日放寒假,1月25日春节;去年是1月25日放寒假,2月5日春节)! 1、下定决心,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合理分配时间。我们如果想要在寒假学习过程中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就要有足够的决心,确定的目标,时间的适当安排。有了决心加上目标,你的努力方向就会变得更加清晰,时间上的合理安排可以让你按时完成自己制定的学习任务,进行更高效率的学习。 2、哪一学科薄弱,就从哪一学科先着手。寒假学习是最好提升弱科的时机,有时间且有精力,你的学习才能更有实效。假设你英语最差,就要安排英语的具体补救计划。从背诵单词开始。多看辅导书,多理解那些你不懂的知识点,多去做习题。让自己在计划中每个专题单独攻破。整体提升。 3、科目需要背诵的知识点,写在小本子上,随时随地记忆。我们可以在寒假把要背诵记忆的知识点,用笔记下来的方式,通过反复随时去深刻记忆。写的过程中注重理解,有了理解,加上动笔思考,你对该知识点的掌握度也会上升。 06:30—07:00 起床+体育锻炼

武汉时中小学对口明细

洪山区初级中学2014年服务范围入学学校对口学校服务范围 洪山中学街道口小学、武珞路小 学、石牌岭小学,华师附 小部分 街道口小学、武珞路小学、石牌岭小学全部毕业生; 华师附小部分(珞瑜路以北,广八路以西的学生) 马房山中学珞狮路小学、理工大附 小,卓刀泉小学部分、华 师附小部分。 珞狮路小学、理工大附小全部毕业生;卓刀泉小学部 分:卓豹路荣校教师小区以西和雄楚大道以北湖北交 通职业技术学院以西的部分学生;华师附小部分:珞 瑜路以南,桂园路以西的学生。 卓刀泉中学广埠屯小学,卓刀泉小学 部分、南望山小学部分、 华师附小部分、华师附小 部分、鲁巷实验小学部 分。 广埠屯小学全部毕业生;卓刀泉小学服务范围:卓豹 路以南东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含),西至卓刀 泉南路,卓豹路以北东起荣校教师小区(不含),西 至卓刀泉南路;珞瑜路南栋起空师(含),西至卓刀 泉路;雄楚大道以北东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 至省林业局(含);南望山小学:碧水花园(含)以 西的学生;华师附小部分:华师附小招收的广埠屯小 学、卓刀泉小学、南望山小学范围内应分到卓刀泉中 学的学生以及卓刀泉南路以东雄楚大道以北的学生; 鲁巷实验小学部分:珞瑜路南边东起鲁巷广场,西至 桂园路,珞瑜路北边东起碧水花园,西至广八路。 关山中学楚才小学、民大附小;鲁 巷实验小学一分校部分。 楚才小学、民大附小全部毕业生;鲁巷实验小学一分 校部分(除分配到华师一附中的部分学生)。 洪山实验外校本部小学部,卓刀泉小学 部分、华师附小部分、鲁 巷实验小学部分。 雄楚大道以南西起桂子花园,东至湖北电力职工疗养 院(含绿汀雅境、保利拉菲、保利蓝海郡小学)。 梨园中学梨园小学对口小学全部学生张家湾中学张家湾小学对口小学全部学生 华师大一附中初中部鲁巷实验小学部分、华师 附小部分、卓刀泉小学部 分、鲁巷实验小学一分校 部分。 鲁巷实验小学部分:九旅、湖滨干休所子弟,该校招 收的鲁巷实验小学一分校、卓刀泉小学范围内应分到 华师一附中的学生;华师附小部分:华师子弟,华师 附小招收的卓刀泉小学、鲁巷实验小学范围内应分到 华一附中初中部的学生;卓刀泉小学部分:卓豹路南 东起荣军医院,西至湖北交通技术职业学院(不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GBJ137-9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2015新版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第260号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万勇 2015年2月25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区园林部门负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园林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对项目规划配套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阶段,园林部门应当对项目配套绿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应当符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配套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各类别用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类别用地面积不明确的,按照不同类别建筑面积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审批时,应当会同园林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第八条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2020年湖北省武汉市中小学《教育理论知识》教师教育

2020年湖北省武汉市中小学《教育理论知识》教师教育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这是()。 A、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角度划分的 B、从课程的功能角度划分的 C、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划分的 D、从课程的任务角度划分的【答案】D 2. 为实现教育的第三次飞跃提供了平台的是()。 A、科学知识 B、信息技术 C、文化发展 D、政治体制【答案】B 3. 常常抱怨旁人不理解自己的人糊涂了。人人都渴望理解,这正说明理解并不容易,被理解就更难,用无休止的抱怨、解释、辩论、大喊大叫去求得理解,更是只会把人吓跑了的。不理解本身应该是可以理解的。理解“不理解”,这是理解的初步,也是寻求理解的前提。他连别人为什么不理解都理解不了,又怎么能理解别人?一个不理解别人的人,又怎么要求旁人的理解呢?对这段话复述最准确()。 A.不理解自己的人是糊涂的,爱抱怨和发牢骚的B.理解自己容易,被他人理解却是很困难的C.要获得别人的理解,首先要理解别人 " />D.事物总是有一个由不理解到理解的发展过程【答案】C 4. 学习者在头脑中创建一幅熟悉的场景,在其中确立一条明确的路线,并在其上确定一些特定的点,回忆时按这条路线上的各个点提取所记的项目的位置的记忆法属于()。 A、复述策略 " /> B、精细加工策略 C、组织策略 D、元认知策略【答案】B 5. 把解决问题的所有可能的方案都列举出来,逐一尝试的假设方法称之为()。 A、算法式 " /> B、推理式 C、启发式 D、演绎式【答案】A 6. “拔苗助长”违背的教学原则是()。 A、直观性原则 " /> B、巩固性原则 C、循序渐进原则 D、因材施教原则【答案】D 7. 学生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有着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且受到社会()。 A、特别的保护 B、正常的保护 C、热心的保护 D、一般的保护【答案】A 8.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

新武汉建设监理规范用表A类和D类表

A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致:(建设单位) 兹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为我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单位)经审查,本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现同意你方开始施工,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附件:工程开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监理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项目经理部) 事由: 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监理报告 工程名称:编号: 致:(主管部门) 由(施工单位)施工的 (工程部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我方已于年月日发出编号为的《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但施工单位未(整改或停工)。 特此报告。 附件:监理通知单 工程暂停令 其他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项目经理部) 由于 原因,现通知你方于年月日时起,暂停部位(工序)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中小学建设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中小学建设的通 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武政办[1998]180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8.11.09 【实施日期】1998.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中小学建设的通知 (1998年11月9日武政办〔1998〕1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1995年底我市首先在七个中心城市启动了治理薄弱中小学工作,开展对全市首批44所薄弱学校的治理。此项治理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已取得了较大的成效,部分学校已进入先进行列。但是,在首批治理的44所薄弱学校中还有少数学校面貌和办学质量仍然存在差距。此外,我市城区还有部分新的薄弱中小学(含企事业办学校),农村尚有一批中小学未达到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为巩固我市“普九”成果,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

强薄弱中小学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治理薄弱学校工作纳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认识,使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要认识到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是地方政府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是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当前教育热点问题尤其是“择校热”的治本措施。这项工作的实施,对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和整个城市文明程度,保证“科教立市”战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政府应制订治理薄弱中小学的3年或5年工作规划。全市制定全面总体规划,提出奋斗目标,并按倒计时要求,将总规划分解成年度目标,逐年考核。对规划的实施,实行政府、教委、学校三级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以实现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师队伍优良化,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声誉明显好转的治理总体目标。 二、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提高办学效益 各区县政府应在统筹规划、整体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地区人口密度状况、生源情况确定比较合理的办学规模。通过并、联、撤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0年12月24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目录 1发布时间 2正文内容 总则 术语 3用地分类 续表一 续表二 续表三 续表四 4用地标准 5附录 附录A 附录B 1发布时间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正文内容编辑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武汉市(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武汉市(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3年数据 研究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从普通高等学校数量,普通中学学校数量,普通小学学校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研究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数据研究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数量现状 (1) 第二节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武汉市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武汉市普通中学学校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武汉市普通中学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中学学校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武汉市普通中学学校数量占全国普通中学学校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武汉市普通中学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武汉市普通中学学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普通中学学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武汉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

《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内申诉处理工作,保证校内申诉处理的客观、公正,维护学生及各方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学籍的本市中小学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的内部申诉的处理。 提出申诉的学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为申诉人,被申诉的校内有关部门、人员为被申诉人。 第三条学校应当按照法治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申诉制度。 学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诉,应当本着依法、严肃、诚实信用的原则。 学校处理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以及便利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宜。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及群团、学生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学生代表组成。条件具备的,可以聘请有关法律专业人员参加。 学校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的,应当邀请其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第五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为单数,总数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半数。委员中的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学生代表在公开自我推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名单。 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任。 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全体委员集体推荐产生。 第六条担任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备遵守法律法规、公众形象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有参与民主议事的意愿与能力等基本条件。 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依法、客观、公正处理申诉事项,不得有拖延推脱、偏袒包庇、徇私舞弊等方面不当行为。 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组织委员进行法律知识等方面培训,并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条件。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武汉市建设程序教程(报建与招标)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一、名词解释 1、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负责单位即项目业主或项目代建单位(根据《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号)、《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7号)文的规定,凡政府出资项目均需采用项目代建制,即有项目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或其它方式选定具有项目代 建资格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业主实施项目建设。) 2、招标代理:代理建设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操作工程、服务及设备等招标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及招标公司。 3、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有形市场,根据属地管理的规定,凡武汉市内的建设工程、服务等均须在此市场进行交易。主要负责接受项目报建、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抽签、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发布中标公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4、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整个招标投标及评标过程。主要负责:招标代理合同备案、项目招标备案、签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审查备案、监督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抽签、监督抽取专家、监督开标、评标过程、签发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 公示、中标通知书等。 5、投标人:具备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格要求,报名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含联合体)。投标人必须为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单位,外地单位除需办理网员资格手续外还需办理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二、接受委托,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实施主体: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 凡进入武汉市交易中心内招标投标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采用武汉市交易中心规定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本,经业主及招标代理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三、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 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统称交易中心) 凡进入交易中心场内招标投标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办理报建登记手续。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报建资料齐备,现场勘查与报建情况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专业工程报建资料齐备,即日完成。 本流程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含各类房屋建筑、装饰及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工程;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路灯、环保、人防、水利、堤防、港口建设工程;公路、通信建设工程等。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 (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 (三)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 (四)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一般项目报建由业主方及招标代理共同填写《项目报建登记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送武汉市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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