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计量管理,保证公司

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

国函[1986]59 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 71 号《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

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第二章计量机构及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设计

量管理专责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生产技术部部统一管理全厂计量工作,建立公司、分场、班组三级计量工作体系。

第六条公司设立计量标准检定机构,电气分场设立检定室,

负责量值传递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电气分场、等有关专业班

组负责分管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计量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及计量专责工程师职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政策和公司

的计量管理规定。

(二)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计量管理实施

细则,编制公司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

(三)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审定公司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

增设和拆除。参与技措、基建中计量设计方案的审查,完善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条件,督促解决在计量器具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四)推广计量方面的新技术,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在用

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使其不断提高,以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五)组织公司计量人员参加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六)组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

工作。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物资部、及电气分场、汽

机分场、锅炉分场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计量法令、法规制度和

有关专业的检定(检验)规程。

(二)组织、监督班组认真执行上级计量管理机构制定的规

章、制度,组织班组开展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工作。

(三)认真做好定期检验,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四)建立本公司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标准器具的技术说明

书、检定规程、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使用方法或操作规程、检修检验记录等。

(五)建立分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封存、送检、报废等

手续及时到上级计量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办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对本公司计量标准要按时搞好自查自检,及时递交建标和复查申请。

(七)保证分场的标准室和计量试验室环境,满足计量标准器具及工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试验室应布局合理、整洁卫生。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

第十条检定班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计量法令、法规制度和有关专业的检定(检验)规程。

(二)认真做好定期检验,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三)建立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标准器具的技术说明书、检定

规程、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使用方法或操作规程、检修检验记录等。

( 四 ) 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卡片,封存、送检、报废等手续 及时到上级计量办进行申请办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五)参加省电科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 计量测试水平。

(六)对计量标准要按时搞好自查自检,及时递交建标和复查申请。 ( 七 ) 保证标准室和计量试验室环境, 满足计量标准器具及工 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 同时试验室应布局合理、 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

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配备和量值传递

条 电测、热工计量最高标准, 按原水利电力部颁 《电

置,并经上级计量办公室及检定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 质量管理(发电机出口电压、频率、供热压力、温

度)等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 98%,能源计量器具、安全及工艺

具、经营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等应满足上级监督部门的要求。 第十三条 增加或减少在用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点)由需

要单位提出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整洁卫生。 测计量监督条例》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的标准配

质量管理计量器具、 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 安全、 环保计量器

第十四条 计量器具购置前, 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零购计划,

计划应包含设备名称、规格、精度、数量及其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生产技术部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制造计

标准器具、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在用计量器具。

第五章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

责。

第十九条 凡属强制检定的电测、热工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由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

条 关于环保监测、能源、物料方面的计量器具由省

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单位负

责。各使用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定期送检。

第十五条 量器具许可证》 ,产品有 CMC 标记。

第十六条 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订货、托收托运、验收入

库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发现问题及时拒收。

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顺序为最高标准器具,工作

第二 条 入出库检定

(一)主要计量器具的入库验收,应做入库检定,由物资供应

部提出,由提报计划单位负责检定(或委托检定)。

(二)入库验收发现无产品合格证,无CMC标记的应拒收,应

及时与厂家联系。

(三)领用计量器具时,使用单位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或检定,合格者领用,并编制检定周期与登帐,同时报设备管理部入帐。不合格者,应给出检定证书(或试验报告),物

资供应部负责向厂家交涉退货。

(四)上级直接拨入的计量仪器仪表,由使用单位通知生产部

建立台帐。

条周期检定

(一)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按国家规程或水电部颁发的

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国家检定规程、部颁规程时,应执行省

电力科学研究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程。无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程,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二)具有计量器具的各单位依据台帐,每年12月25日编

制本单位下年度检定计划,报生产技术部。

(三)生产技术部部汇总各单位检定计划,编制全公司检定计划,并于下年1 月10 日前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技术规范标准)电能计量箱技术规范(阻燃ABS材质)

电能计量箱技术规范 (阻燃ABS材质)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整体组合电能计量箱,它提出了该计量箱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技术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1. GB7251.1-2005开关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2. GB7251.3-2006开关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3.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4.GB/T 16934-1997 电能计量柜; 5.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6.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400V电能计量装置分册》 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220V电能计量装置分册》 9.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0. GB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11. GB268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计量标准考核中的建标报告

计量标准考核中的建标报告 新建计量标准申报的资料中一定要有“计量标准技术报告”,通常称为建标报告。这是建标考核材料中的核心部分。 一、计量标准的名称 目前,国内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基本上有两种名称:“XX标准装置”和“XX 鉴定装置”。极少数称“XX标准器组”。 命名“标准装置”或“检定装置”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被检的设备来看,前者范围比较广泛,后者比较单一;从被检的参数来看,前者有比较单一,而后者可能较多。 按JJF1022-1991《计量标准命名规范》: “标准装置”的前缀应为主标准器或选用的标准参量,如“一等量块标准装置”、“直流电压标准装置”、“铯原子频率标准装置”等。也可用主标准器所复现的参量命名,如“电阻标准装置”、“衰减标准装置”等。 “检定装置”的前缀加被检的计量仪器名称,如“量块检定装置”、“直流电压表检定装置”、“通用电子技术器检定装置”等。这些检定装置也都具有主标准器,其准确度等级或不确定度按所检仪器相应配置。 计量标准的命名还要符合JJG1022-1991红的“计量标准分类目录”及其给定的代码。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任何一项计量标准度包含标准器和配套设备两部分。大部分标准器只有一个。这里要求描述的不是标准其本身或每一个配套设备本身的工作原理,而是两者组合后的工作原理。

技术报告中这一部分最好用方框图示意说明。如果只进行单项鉴定,画一组方框图;如果能进行多项检定,至少画两个项目的检定框图。简单定性地叙述工作原理:对于被检的是测量仪器,要说明计量标准是如何给定准确标准量值的仪器;对于被检的是提供标准量值的仪器,要说明要说明已建标准如何测量被检的量值,并简单描述所使用的测量方法。 三、计量标准及主要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器一般是一个,也有的是多个。标准器分两种:第一种可建成发生器,第二种可建成测量仪。发生器是给出标准量值,如标准电池、标准电阻、标准量块、原子频标、频率合成器等。在“测量范围”一栏,对于发生器要填写能给出的量值范围,下一栏要表明的是这些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标准器的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的只要给k=2的扩展不确定度,用大写字母U 表示。 测量仪的标准器可能是一台或多台,也可能一台测量仪多个参数,在“测量范围”一栏要写明所测参数及其范围。下一栏只能填写“最大允许差”。当有些测量仪的测量误差与被侧量值的大小有关时,要给出误差估算公式,并注明公式中符号的含义。 最后一栏,关于检定证书,标准器一定要经过上一级计量部门检定,并且上述的一些技术指标也一定是上一级计量部门检定后的结果。 配套设备相应各栏的填写可按标准器的填写原则进行。不同的是对配套设备的检定,如能满足检定规程要求,可自行检定。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这里要填写的不是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指标,而是与配套组合使用时整体的技术指标,包括测量参数。每一参数的测量范围,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完整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SD10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等 四种规程的通知 (83)水电技字第94号 我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已委托西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进行了修订。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现将原规程分订成《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和《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两本规程,并委托华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和华东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编写了《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两本规程。经过两年来的试验、验证和讨论修改,现正式颁发,其名称及编号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SD109—83 2.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SD110—83 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111—83 4.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 SD112—83 以上规程从198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可随时函告我部。自执行之日起,原水利电力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作废。 1983年12月31日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考核经济技术指标和计收电费的新装及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安装式感应系有功、无功电能表,最大需量表,以及与它们连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及二次回路)和携带型精密电能表的检验。 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办法和检验周期 1.1 分类办法 考核技术经济指标和计收电费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计量的重要性分为四类。其类别和相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如表1所示。 1.2 检验周期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分别按下列周期轮换和现场检验: a.Ⅰ类电能表:每3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b.Ⅱ类电能表:每6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c.Ⅲ类电能表:每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d.Ⅳ类电能表:三相电能表每2~3年轮换1次,单相电能表每5年轮换1 次; e.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5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 f.用于量值传递的携带型精密电能表。供现场检验用的,每3~4个月检验1 次,经常使用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其它的1年检验1次。 表1

国网公司计量装置检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汇总

电能表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应于新装及运行中高供高计的电力用户和发、供电企业间用于电量交易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 2、引用的标准和规程 a.JJG313-1994《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b.JJG314-1994《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c.JJG169-1993《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规程》 d.JJG1027-1991《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 e.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f.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g.SD109-83《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h.DL/T614-1997《多功能电能表》 i.DL/T725-2000《电力用电流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 j.DL/T726-2000《电力用电压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 k.JB/T5473-1991《仪用电压互感器》 3、名词和术语 3.1电能计量装置: 直接与电网连接用于计量电能量的一套装置,包括了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以及连接它们的二次回路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 3.2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 对电能计量装置在安装现场实际工作状态下实施的在线(电能表、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或离线(电流、电压互感器)检测。 3.3电压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 电压互感器在实际运行中,二次所接的测量仪器以及二次电缆问及其与地线间电容组成的总导纳。

3.4电流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 电流互感器在实际运行中,二次所接测量仪器的阻抗、二次电缆和接点电阻的总有效阻抗。 3.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 由于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缆的电阻、刀闸和接点电阻造成相对于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与接入电能表对应端子之间的电压差,它是一个交流向量。 3.6合成误差: 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比差和角差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正交分量、同相分量在测量功率时的误差合成。 3.7综合误差: 电能表误差和计量用互感器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合成误差的代数和。 二、安全工作的一般要求 1、基本要求 1.1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现场试验中的人身安全和电力系统发、供、配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1.2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3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35 20一35 0.60 60-110 1.50 220 3.00 330 4.00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修订稿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 SD 109—198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 关于颁发《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等 四种规程的通知 ? (83)水电技字第94号 ? 我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已委托西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进行了修订。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现将原规程分订成《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和《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两本规程,并委托华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和华东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编写了《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两本规程。经过两年来的试验、验证和讨论修改,现正式颁发,其名称及编号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SD109—1983 2.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SD110—1983 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 SD111—1983 4.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 SD112—1983 以上规程从198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可随时函告我部。自执行之日起,原水利电力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作废。

? 1983年12月31日 ? 目次 ? 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办法和检验周期 分类办法 检验周期 2 电能表的检验项目 3 电能表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 绝缘强度试验 起动试验 潜动试验 基本误差的测定 需量指示器的试验 走字试验 检验结果的处理 4 电能表的现场检验 检验项目 误差测定 接线检查 计量差错与不合理计量方式的检查 5 测量用互感器的检验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_t_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号文)的安排,对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 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 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多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年月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年月日完成征求意见稿,月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份。年月日完成讨论稿,月~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年月日完成送审稿,年月~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人。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工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兴远、俞盛荣、徐和平、陈俪、张春晖。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企业贸易结算用和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级交流电度表的验收方法 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和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验收检验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及验收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及验收管理办法 、及其附件。 1.1.2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后检查计量回路的正确性、可靠性。 1.1.3工作完毕后,及时传递工作传票,交回用电营业管理部门。 1.2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和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由当地省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组织,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为主,当地供电企业配合,涉及发电企业的还应有发电企业电能计量管理人员配合。其他投运后由供电企业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供电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负责验收;发电企业管理的用于内部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由发电企业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1.3电能计量装置验收的技术资料: 1.3.1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方式原理接线图,一、二次接线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变更资料; 1.3.2电压、电流互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1.3.3计量柜(箱)的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 1.3.4二次回路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及长度; 1.3.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的熔断器、接线端子的说明书等; 1.3.6高压电气设备的接地及绝缘试验报告; 1.3.7施工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3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后的验收 1.3.1对电力建设工程和用电业扩工程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结合工程竣工进行检查验收。1.3.2电能计量装置验收的内容 1.3. 2.1现场核查内容如下: 1.3. 2.1.1计量器具型号、规格、计量法制标志、出厂编号应与计量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的内容相符; 1.3. 2.1.2产品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瑕疵和受损; 1.3. 2.1.3安装工艺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3. 2.1.4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接线情况应和竣工图一致。 1.3. 2.2验收试验: 1.3. 2.2.1检查二次回路中间触点、熔断器、试验接线盒的接触情况; 1.3. 2.2.2电流、电压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量;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 营销部 为公司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组织参与开展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负责审核、上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方面有关报表。 3.2 设计所 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省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方案设计。 3.3 工程项目部门 3.3.1 负责组织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通知并督促设计方案审查人员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及签字确认,以及竣工验收和根据验收情况会签验收报告。 3.3.2 负责提供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电能计量装置一、二次图纸(二次图纸含:PT、CT 出口端子图、计量柜端子排图、原理展开图等)。 3.3.3 负责协调并解决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出现的相关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有效的处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4.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 用户计量点(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1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 按照月平均用电量(月平均用电量指该计量点上年度全年结算电量除以实际用电月份后所得的月平均用电量)进行分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1.2 新增电能计量装置 按容量大小进行分类。 Ⅰ类: 变压器容量为 10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 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 变压器容量为 315kVA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 负荷容量为 315kVA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 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2 关口计量点(不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Ⅳ类:内部考核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2 技术要求 4.1.2.1 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表和互感器的等级不得低于下表要求,装置其它配置应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和《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网营销计量〔2007〕27 号)要求。

GKL计量建标报告

申请计量建标报告 建标单位: 成都*********药业有限公司 申请标准建立部门: 质管部 版本号: JB2015-01A 申请建标范围: 1、力学类 2、电磁类 3、热工类 4、玻璃器皿 申请标准装置:1、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 2、压力变送器检定装置 3、二等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 4、一等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装置 5、温度变送器校准装置 6、工业过程测量记录仪 7、玻璃器皿检定装置 8、标准砝码装置 申请计量建标报告 申请计量建标报告

1. 申请建标的依据和理由 在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计量器具的检测是极其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内在质量和社会信誉,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力学类和热工类计量器具,因此公司可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向成都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申请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装置”,其目的用途就是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标准逐级传递到我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中,确保计量器具检测到的参数准确可靠,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节约外送校准巨额费用与宝贵时间。 2. 建标的意义和目的 公司计量标准的建立主要为公司节约巨额外送校准费用,有效管控工作计量器具,准确传递标准量值,保证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长期有效的管理工作计量器具提供保障。 3. 现状分析 现公司计量器具主要以压力类力学与热工类计量器具较多,如外送第三方单位进行校准,其产生的校准预估费用可达四十余万元,且校准时间不能确定,校准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对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也产生诸多不便。而我们可将这部分外送校准费用转化为内部建标费用,按照建标效率快,完成后收益高的要求,分期完成建标工作,由公司自行开展校准工作,还可协助集团兄弟公司完成校准工作。 4. 以下为***现有计量器具校准预估费用: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SD 109—1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等 四种规程的通知 (83)水电技字第94号 我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已委托西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进行了修订。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现将原规程分订成《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和《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两本规程,并委托华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和华东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编写了《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两本规程。经过两年来的试验、验证和讨论修改,现正式颁发,其名称及编号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109—1983 2.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SD110—1983 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111—1983 4.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112—1983 以上规程从198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可随时函告我部。自执行之日起,原水利电力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作废。 1983年12月31日 目次 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办法和检验周期 1.1 分类办法 1.2 检验周期 2 电能表的检验项目 3 电能表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3.1 直观检查 3.2 绝缘强度试验 3.3 起动试验 3.4 潜动试验 3.5 基本误差的测定 3.6 需量指示器的试验 3.7 走字试验 3.8 检验结果的处理

4 电能表的现场检验 4.1 检验项目 4.2 误差测定 4.3 接线检查 4.4 计量差错与不合理计量方式的检查 5 测量用互感器的检验 5.1 检验项目及检验设备 5.2 一般项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5.3 误差测定 5.4 三相电压互感器的误差测定 5.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引起的误差的测量 5.6 检验结果的处理 6 电能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的计算 6.1 互感器合成误差的计算 6.2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引起的误差 6.3 综合误差的计算 附录A(补充件)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标准《交流电能表》电(D)28-61生产的(包括1965年以前进口的)电能表,其基本误差和起动电流的规定 附录B(补充件)交流电能的典型计量方式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考核经济技术指标和计收电费的新装及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安装式感应系有功、无功电能表,最大需量表,以及与它们连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及二次回路)和携带型精密电能表的检验。 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办法和检验周期 1.1分类办法 考核技术经济指标和计收电费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计量的重要性分为四类。其类别和相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_T_448-2000)解析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_T_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Technical administrative code of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1996]51号文)的安排,对1991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448-91)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ISO10012)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 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 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DL448-91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60多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1997年9月8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1998年3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4月2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19份。1998年5月18日完成讨论稿,5月21~24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1998年11月1日完成送审稿,1998年11月21~22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44人。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DL448-91。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G、H、J、K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工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兴远、俞盛荣、徐和平、陈俪、张春晖。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企业贸易结算用和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

水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水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名称水表检定装置 建立计量计量标准单位 计量标准负责人 筹建起止日期

说明 1. 申请建立计量标准应填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由申请单位存档。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由计量标准负责人填写。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用计算机打印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目录 ( 1 ) 一、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 -------- ( 2 ) 二、选用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 -- ( 3 ) 三、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 -------------- ( 3 ) 四、环境条件 --------------------------------------------------------------- ----------------------------------- ( 4 ) 五、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 -----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考核 ( 5 ) --------------------------------------------------------------- -----------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6 )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DOC 8页)

QB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 2008-8-31发布2008-8-3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营销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X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X。 本标准修改状态:A/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 1 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系统内所有用电客户计量装置和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工作,建立健全以计量装置为核心的运行档案,提高计量装置配置和运行水平,保证计量装置管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用以规范公司的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工作。 本业务模块分〖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处理〗两部分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年) 《供电营业规则》(原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1996年)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1996年)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 《SDl09—83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原水力电力部1984年) 《DL/T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导则》(国家经贸委,2002年) 《GB/T 16934-1997电能计量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7年)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故障差错调查处理规定》(国家电网营销[2005]489号)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营销[2005]40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 《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营销计量〔2007〕27号规定) 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国家电网办[2005] 196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2004 供电服务规范实施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了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以及连接它们之间的二次回路导线。 3.2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对电能计量装置在安装现场实际工作状态下实施的在线(电能表、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或离线(电流、电压互感器)检测。 3.3 电压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电压互感器在实际运行中,二次所接的测量仪器以及二次电缆间及其与地线间电容组成时总导纳。 3.4 电流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电流互感器在实际运行申,二次所接测量仪器的阻抗、二次电缆和接点电阻的总有效阻抗。 3.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由于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缆的电阻、刀闸和接点电阻造成相对于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与接入电能表对应端子之间的电压差,它是一个交流向量。 3.6 合成误差: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比差和角差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正交分量、同相分量在测量功率时的误差合成。 3.7 综合误差:电能表误差和计量用互感器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合成误差的代数和。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比较仪)..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测微比较仪量具标准器组计量标准负责人陈火军 建标单位名称(公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填写日期

目录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七、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八、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十一、结论……………………………………………………………………()十二、附加说明………………………………………………………………()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在轴承加工过程中,需用到大量的扭簧表、杠杆表、千分表等各种计量仪表、计量器具,它们对保证产品质量和参数测量提供可靠数据,因而工厂都需修理、检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特建立计量标准。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工作原理:采用直接检定法即把比较仪夹到校验台上,当检定正向分度的示值误差时,以尺寸最小的一块对准零位,然后以递增的方式依次放入其他尺寸的量块并在比较仪上读数;当检定负向分度的示值误差时,以尺寸最小的一块量块对准零位,然后以递减的方式依次放入其他尺寸的量块,并在比较仪上读数。在每一受检点位置取3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该点得测得值ri,各受检点的示值误差:Si=(ΔLi—L0)μm。 式中:ri—受检点的测得值ΔLi与该点的标准值之差(μm); ΔLi—受检点所用量块的尺寸偏差(μm): ΔL0—对准零位时所用量块的尺寸偏差(μm)。 1、比较仪 2、量块 3、校验台

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Technical administrative code of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L/T 448-2000 第一部分1-11章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1996]51号文)的安排,对1991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448-91)进行的修订。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ISO10012)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 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 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DL448-91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60多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1997年9月8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1998年3月28 日完成征求意见稿,4月2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19份。1998年5月18日完成讨论稿,5月21~24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1998年11月1日完成送审稿,1998年11月21~22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44人。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DL448-91。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G、H、J、K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工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兴远、俞盛荣、徐和平、陈俪、张春晖。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4、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_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 Technical administrative code of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L/T 448-2000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1996]51号文)的安排,对1991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448-91)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ISO10012)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 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 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DL448-91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60多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1997年9月8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1998年3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4月2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19份。1998年5月18日完成讨论稿,5月21~24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1998年11月1日完成送审稿,1998年11月21~22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44人。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DL448-91。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G、H、J、K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工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兴远、俞盛荣、徐和平、陈俪、张春晖。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企业贸易结算用和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925-83 2.0级交流电度表的验收方法 GB/T15239-94 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17442-1998 1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验收检验 GBJ63-90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JJG597-89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JJG1033-92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管理,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封印、铅封使用范围:电能计量柜(箱)、电表箱的门、电能表、互感器、失压计时仪、负控终端的检定、校验及安装,互感器计量用二次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的封闭等。 第三条使用封印、铅封的单位应以书面申请至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按各单位封印互不相同、互不相通、对应工种的原则审核后,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会同物资供应部购买。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加封,应根据不同使用范围和不同工种,使用不同类型的封印、不同颜色的铅封。每个铅封应有唯一性编号(建议使用条形码编制),铅封的入库、验收、领用、加封、回收(含遗失)、报废等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全公司的计量封印、铅封的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由电能计量中心统一办理,电能计量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回收台账。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与电能计量中心相对应的台

账,指定专人办理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领用封印、铅封,回收封印、铅封应填写“封印(铅封)领用单”、“封印(铅封)回收单”。在旧封印(铅封)未全部回收前电能计量中心将不予发放新封印(铅封)。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封印(铅封)使用情况登记簿,对公司所有公变、专变计量装置封印的开启采用派工单的形式。加(开)封需要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第九条对公变抄表时严禁开电能计量表箱门封。若需要开箱抄表必须经过所长下发派工单批准后才能施行并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同时各供电所建立需要开箱抄表的公变档案并上报电能计量中心。 第十条对专变抄表需要开箱的应按月登记《专变抄表开箱清册》并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及下发派工单,同时加封人员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办理退返手续,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如造成封印无法回收,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和使用人的相关责任。因工作需要,封印、铅封需调换使用人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以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计量中心应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封印保管人、使用人应妥善保管。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名称直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标单位名称(公章) 填写日期 目 录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 ( ) -------------------------- (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 ) ----------------------------- (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 ( )五、环境条件---------------------------------------------------------- -------------------------------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 ) ------------------------------ ( )七、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 八、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 ) ------------------------------- (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 (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 十一、结论------------------------------------------------------------- ( ) ------------------------------- 十二、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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