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学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学生可以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方向培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四、课程计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要求:最低75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33学分)、专业必选课(8学分),推荐性选修课(8学分)、自选课(4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

(一)必修课(必修共计33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 邓小平理论 1 40 2

2 外语1、2 80 4

3 法理学 1 60 3

4 中国法制史 1 40 2

5 宪法 1 40 2

6 刑法学 1 80 4

7 民法学 1 80 4

8 刑事诉讼法学 2 40 2

9 民事诉讼法学 2 40 2

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 60 3

11 经济法 2 60 3

12 国际法 2 40 2

(二)专业方向必选课(8学分)

适用于财税金融法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竞争法研究 40 2

2金融法研究 40 2

3证券法研究 40 2

4财税法研究 40 2

适用于国际经济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国际货币金融法研究 40 2

2国际投资法研究 40 2

3国际贸易法研究 40 2

4国际商法 40 2

5国际商事仲裁法研究 40 2

6仲裁法研究 40 2 国际商务仲裁法和仲裁法只能选修其中一门;国际商法和国际贸易法只能选修其中一门

适用于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物权法研究 3 40 2

2合同法研究 3 40 2

3侵权行为法研究 4 40 2

4劳动法研究 4 40 2

适用于商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公司法专题研究 40 2

2票据法研究 40 2

3海商法研究 40 2

4保险法研究 40 2

适用于诉讼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证据法研究 40 2

2司法制度 40 2

3律师实务 40 2

4仲裁法研究 40 2

适用于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刑事疑难案例研析 40 2

2犯罪学研究 40 2

3比较刑法学 40 2

4刑罚基本理论专题 40 2

适用于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1物权法研究 40 2

2知识产权法研究 40 2

3知识产权实务 40 2

4工业产权法研究 40 2 注:如选课人数有限制,本培养方向的学生对专业方向必选课有优先选修权。

(三)推荐性选修课(8学分)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 外国法制史

2 40 2

2 商法 2 60 3

3 国际经济法 3 40 2

4 国际私法 3 40 2

5 知识产权法 3 40 2

6 证据法 3 40 2

7 法律方法 3 40 2

8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3、4 40 2

9 法律学科入门、职业 1 40 2

伦理与职业生涯规划

(四)任意选修课(4学分)

学生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研究生课程和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计入任选课学分。

(五)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4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学生须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并给出成绩、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表(3学分)

(六)毕业学位论文(10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

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与字数方面的要求。语言精练,符合汉字写作规范,字数以 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五、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法律硕士论文的40%实行双肓评审制。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418 / 13

二0一三年四月 419 / 13

哈工大法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委员会名单: 主任:赵海峰 副主任:王晓东 委员:葛勇平、郭丹、窦玉前、宋健强、孙冬鹤、贾雪池、王伟秘书:于纯海、张宇 负责人(签章): 420 / 13

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规则且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并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立法信息,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重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案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有准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具有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技能,能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法律问题,具有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践、立法执法评价、法律服务和组织教案的能力;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了解中国和国际相关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以及法制建设的基本趋势。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421 / 13

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8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需要、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加强学生的环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部门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学生有扎实的跨学科的基本理论功底,同时能敏锐地关注中国环境保护法制的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与研究方法。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力求创新、突破,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论文调研、撰写,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环境行政法 2.国际环境法 3.环境侵权法 三、招生对象 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大学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三年 五、课程设置 六、教学方式 1.公共课(A类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CD类课),以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辅以自学,其中课堂讲授不应少于课内学时的2/3。 3.注意对硕士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创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4.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或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为主,也可以出卷笔试考核,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在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期中进行,由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完成学位论文能力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考核结果作出公正评价并评定成绩,以确定该生是否有资格进入论文准备阶段。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应劝其退学或作肆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期末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性和先进性,并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选题确定后,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有关导师会同本专业负责人进行审议。 学位论文的提纲拟定与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能充分反映作者本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观点。学位论文在引用他人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并在论文最后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资料。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至少要经过两位同行专家(其中一位校外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2.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至少在研究生院指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方可进行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专业代码:081505) (201109版)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点。本学科主要从事海岸与近海工程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近海结构物设计及其运动机理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海岸与近海工程流体力学;河口海岸动力学;河口海岸演变、港口航道整治规划及海岸河口环境保护;海岸防护工程;海岸与近海岩土工程;港工与海工结构;港口与近海结构设计与动力分析;海岸带规划与管理。本学科目前有教授4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本学科的实验基地有海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江口深水航道试验中心(教学与科研基地)、风浪流水槽、 计算机辅助设计算中 一、培养目标 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践研究、理论分析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能力,能结合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工程技术工作,并取得有创新的研究成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海岸与近海工程流体力学 2.泥沙运动力学与河口海岸动力学 3.海岸与近海岩土工程 4. 港口与近海结构设计与动力分析 5. 近海环境与防灾 三、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总学分≥30,其中学位课学分≥19。半脱产硕士研究生经申请 批准其学习年限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开课时间组号备注 学位课G071503 计算方法 3.0 秋 学位课G071507 数学物理方程 3.0 秋

学位课G071532 应用泛函分析 3.0 春 学位课G071536 高等计算方法 2.0 春 学位课G071552 应用近世代数 3.0 春 学位课G071555 矩阵理论 3.0 秋 学位课G071556 近代矩阵分析 2.0 春 学位课G071557 图与网络 2.0 春 学位课G071558 拓扑学基础 2.0 春 学位课G071559 最优化理论基础 3.0 秋 学位课G071560 小波与分形 2.0 春 学位课G071561 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 2.0 春 学位课G071562 基础数理统计 2.0 秋 学位课G071563 时间序列与多元分析 2.0 春 学位课G071564 应用随机过程 3.0 秋 学位课G071565 最优估计与系统建模 2.0 春 学位课G071566 变分法与最优控制 2.0 春 学位课G071567 工程微分几何 2.0 春 学位课G071568 非线性动力系统 3.0 春 学位课G090510 中国文化概论 2.0 春,秋留学生必修 学位课G090511 汉语 2.0 春,秋留学生必修 学位课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0 春,秋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以及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规则; 2.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知识,了解理论前沿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写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4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和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宪法学、法学导论、法理学、刑法学(总论、分论)、民法学(总论、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 五、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1. 课程学分结构

2.开课规划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8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16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即可毕业,发给法学专业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一)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 1.必修课(41学分)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法学 (学科代码:030100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学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群和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优秀法律人才。 法学为一级学科,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和保密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2.刑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刑法总则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制度、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犯罪罪名为主要研究内容。 3.民商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民法学和商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 制度、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等 为主要研究内容。 4.经济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产业法律制度(以铁路运输法律为主)、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5.国际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国际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冲突规则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为主要研究内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思想道德层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守并勇于实践公平正义;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理学院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代码:077103 ) (一级学科: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应用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研究型和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其中,研究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技能的培养,能够开展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学术研究,解决应用心理学的理论问题。 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运用应用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解决生产管理、产品研发、临床咨询等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心理学问题。 二、学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包括如下4个研究方向: 工程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临床心理学。 四、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在24个课程学分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培养环节要求 研究生读书报告: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系的学术论坛或省级以上专业学会会议做报告1次,其余的读书报告是在导师的组织下进行。所有读书报告应上交书面文本,以便考核。累计完成4次读书报告计2学分。 研究生应该在第二学年的春学期末之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理学院学院教育与发展心理学专业(代码:077102 ) (一级学科: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满足我国教育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具有教育和发展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型和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其中,研究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技能的培养,能够开展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学术研究,解决教育和发展心理学的理论问题。 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运用教育和发展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解决我国素质教育实践中的心理学问题。 二、学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包括如下2个研究方向: 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四、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在24个课程学分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培养环节要求 研究生读书报告: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系的学术论坛或省级以上专业学会会议做报告1次,其余的读书报告是在导师的组织下进行。所有读书报告应上交书面文本,以便考核。累计完成4次读书报告计2学分。 研究生应该在第二学年的春学期末之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学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学生可以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方向培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四、课程计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要求:最低75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33学分)、专业必选课(8学分),推荐性选修课(8学分)、自选课(4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 (一)必修课(必修共计33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提纲

目录 Ⅰ序言 (3) Ⅱ学校学院 (4) 一、学校简介 (4) 二、法学院概况 (5) 三、专业介绍 (7) Ⅲ复试流程 (9) 一、复试通知 (9) 二、复试录取细则 (13) (一)复试资格审查 (13) (二)复试安排 (13)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内容 (13) 三、体检 (15) Ⅳ复试题型、题目、经验谈 (16) 一、复试参考书目 (16) 二、复试题型介绍 (17) 三、经典复试题目汇编 (17) 四、高分过来牛人复试经验分享 (28) Ⅴ复试高分攻略 (36) 一、专业课笔试高分攻略 (36) 二、专业课面试高分攻略 (37) 三、复试英语高分攻略 (38) Ⅵ复试注意事项 (40) 一、四大要点需注意 (40) 二、证件、材料 (41) 三、态度、礼仪 (41) 四、高分技巧 (42)

Ⅰ序言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一本通》(以下简称《复试一本通》)是针对所有2019年报考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顺利通过初试,继而将进入到复试阶段的考生而倾力编写的一本权威系统复试指南。根据历年复试反映出来的情况,由于对学院概况、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复试题型、复试技巧、复试经验谈、复试注意事项以及导师信息等方面信息的不了解和不熟悉,很多考生会感到茫然无所适从,理不出其中的头绪,因而不知道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复试阶段的准备,这也导致了很多考生复试成绩不理想,甚至可能导致考研的最终败北。 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正是针对考生关切,在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法学院复试方案的前提下,参考历年厦门大学法学院复试情况,对厦门大学法学院复试流程、内容、技巧、注意事项、导师信息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和熟悉复试的相关事宜。在专业准备方面,与初试阶段不同的是,复试阶段更注重考生专业应用能力的考察,考生除了要掌握好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外,还要适当关注和了解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学术研究动态,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鉴于此,我们对法学院的导师及其研究情况做了一个细致、系统的梳理,以帮助考生在最短的时间以最高效的方式有最全面的把握。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一本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校学院,复试流程,复试题型、题目,复试高分攻略,复试高分经验谈,复试注意事项,各导师研究方向及其论文索引,学费与奖学金,住宿指南,购票指南,游玩指南。本书为考生提供了与复试相关的各方面信息,以帮助考生悉知复试流程、内容、应对技巧、注意事项、导师信息等事宜,使考生可以全方位地把握复试,以更加从容的心态积极做好复试准备,有的放矢,更加自信地在复试中展现自己的风采,最终金榜题名,圆梦神圣而美丽的殿堂——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转化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管理暂行办法 厦大科〔2011〕40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保护学校以专利和专有技术为主的知识产权,规范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申请、维护、转化实行统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是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备案、维护、确认成果权属的管理部门,并负责组织专利和专有技术转化的对外洽谈、价值评估、实施转化等工作。 专利和专有技术以折价出资入股形式转化的,在明确股权组成和收益分配后,由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持有相应股份并进行入股后的经营管理。 第二章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申请、维护 第三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进行科研工作前应对专利文献及其相关文献进行详细检索,在研发过程中及完成之后也应进行成果的跟踪检索,以避免重复开发和专利纠纷。 第四条科研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或完成后,对有必要申请专利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前不得发表导致有关技术内容公开的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 第五条科研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研究成果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课题

组和所属单位主管部门报告。所属单位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对相关项目专利申请的状况进行查新和审查,对应申请而没有申请的内容,应责成有关人员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上述研究成果经所在课题组和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的必要性以及申请知识产权的类型;对不宜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项目负责人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予以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必须经由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认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事务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授权后三年内年费)、软件登记费等有关费用。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的管理及使用由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 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采取随时申请、书面申请的原则,申请人需填写《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申请表》,报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核后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学校将从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中予以资助。 第七条授权后三年内未转化以及超过学校资助范围或年限的专利,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视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市场前景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资助维持。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对学校保密的专有技术及其相关的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批认可,项目负责人及其它知晓专有技术的相关人员不得发表论文、不得在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或其它可能导致专有技术泄露的场合公开。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经济管理学院2007年修订方案 研究生处 编 经济管理学院 二00七年一月

产业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205;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产业经济学”属经济学门类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也是现代经济学中用来分析现实经济问题新兴的应用经济理论。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能适应各类工商企业、经济管理、政府决策部门需要的高层次、务实型综合管理人才和教学科研部门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及主要内容: 1. 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是产业经济学中最直观地反映学科领域面貌特征、具有较强理论性和应用性综合特色的研究方向。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分析产业组织及其相关问题,包括产业结构演变与优化,产业组织的变化,产业政策的制定等。通过此方向的学习和研究,为制定和完善有关产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2. 运输经济理论与运输政策分析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运输经济”作为产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与运输有关的问题。主要包括:运输经济基本理论、运输发展理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运输管制、运输补贴、运输与能源和土地利用、运输成本与运输价格,运输技术创新的经济分析,运输业投资及项目评估方法、运输经济信息系统的理论与方法及宏观经济政策研究。 3. 产业经济的综合统计分析 “产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属产业经济学中的计量问题研究,使产业经济学的研究更严密、更科学。主要研究适合产业经济分析的统计理论和统计方法,从宏观上对各产业进行计量研究对产业的结构、规模、效益及竞争力进行分析,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量化指标。同时,通过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的学习,研究各产业和部门核算的理论及方法。 4. 企业理论与战略管理 企业理论是产业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交易费用、产权和信息理论等视角研究企业存在和企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等。企业战略管理以微观经济理论和产业经济理论为基础,以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设计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专业基础厚、专业方向宽、实践与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发展需要,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备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一定的外文检索及相关应用能力,能用外语进行交流。 4、具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熟练运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处理事务的意识和技能。 5、具备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 6、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修养、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7、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理论发展前沿。 8、具有不断获取、处理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规定正确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法学。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军事教育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专业实践、素质拓展、普通话、读书活动、毕业论文、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模拟法庭演练、诊所法律教育。 五、修业年限 四年;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其学制两年。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80基本学分才能毕业和取得学位。其中,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

法学专业各校排名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 6吉林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 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030180) 学科、专业简介 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使用型专门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27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60余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行政执法部门,就业形势良好。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主要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使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使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使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和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四、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 (一)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45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 (二)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和法律技能的培养。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导师组,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在第二学期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各位硕士生的导师,并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专业学科组、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

部分科研项目搜集

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 (2) 二、中国海洋大学 (3) 三、上海交通大学 (3) 四、上海大学 (3) 五、河海大学 (4) 六、厦门大学 (4) 七、北海预报中心 (4) 八、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 (5) 九、国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 (5) 十、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 (7)

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 1. “科学”号执行“南海冷泉-马努斯热液航次”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5711191.html,/xwzx/tpxw/201505/t20150508_4352340.html 5月6日,“科学”号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从青岛再次起航,执行海洋先导专项“南海冷泉-马努斯热液航次” 在第一航段中,“科学”号预计5月13日到达中国南海冷泉区域,在2014年3月ROV 综合海试航次获得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发现”号ROV机器人系统对靶定的南海冷泉区开展系统性调查,主要完成南海冷泉区及临近海域的物理化学环境、近海底地质环境和生物生态群落的原位观测和取样,对靶定的南海冷泉区形成和演化过程进行系统性研究。大量系统获取冷泉区高分辨率地球物理资料、高清图像、原位理化环境数据、采集海底地质、生物样品等。 按照航次计划,“科学”号将在厦门进行短暂休整和更换科考队员,于5月27日开始执行第二航段“西太平洋马努斯热液”调查任务。通过对马努斯海盆热液系统近海底物理化学特征现场原位观测、热液区域海底表面/浅层沉积物的分析,为深海热液区生态研究提供基础资料,以本航次及后续研究成果形成的系统优势研究马努斯海盆热液体系的物质能量输送及其环境生态效应。 2. 中科院海洋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WPOS)启动—201 3.10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5711191.html,/xwzx/tpxw/201310/t20131030_3965081.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5711191.html,/news/china-plunges-into-ocean-research-1.14732 WPOS先导专项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海洋科技前沿,以热带西太平洋及其邻近海域海洋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海洋系统”的视角开展综合性协同调查与研究,在印太暖池对东亚及我国气候的影响机制、邻近大洋影响下的近海生态系统演变规律、西太平洋深海环境和资源分布特征等领域取得突破性、原创性成果,促进我国深海研究探测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显著提升我国深海大洋理论研究水平,为我国海洋环境信息保障、战略性资源开发、海洋综合管理、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与此同时,打造一支国际先进水平的深海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创新团队,促进我国深海高新技术进步,实现海洋科技跨越发展,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科技支撑。 3、国家973计划项目“我国近海藻华灾害演变机制与生态安全”课题结题验收—2014.11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5711191.html,/kyjz_26739/201411/t20141103_265965.html 藻华973项目于2010年1月启动,针对我国近海富营养化驱动下藻华灾害演变机制及其带来生态危害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设立6个研究课题,分别是“近海富营养化关键过程及其对藻华灾害的驱动作用”、“典型富营养化海域藻华灾害形成与演变的生态过程”、“致灾藻类在藻华灾害形成与演变中的适应策略与竞争机制”、“典型富营养化海域关键物理过程与藻华数值模拟”、“典型富营养化海域藻华灾害对生态安全的影响”、“我国近海藻华灾害减灾对策与富营养化调控机理”。 4、水母灾害暴发机制与生态效应的模型研究—2010.11 http://210.72.157.228/xiangxixinxi.aspx?id=392 http://210.72.157.228/XiangMuJieShao.aspx 以数学模型研究水母个体发育、种群动态的时空变化及暴发主要机制,探讨水母暴发引

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30100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具有完整、系统、坚实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法学思维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能够系统深入地掌握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熟悉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的发展状况及相关内容;能够熟练运用法学专业知识,独立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教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复合型、高级法学专业人才。 3.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具有全球意识和世界视野以及一定的国际交流和竞争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修养。 二、培养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3.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能源法学、资源保护法学) 4.刑事法学 三、学习年限:2年 四、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28学分,必修课不得低于16学分。

备注:

1.对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导师监督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所取得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2.专业外语课程作为必修环节,由导师指导查阅一定数量的专业外文文献资料,在第二学期开题前提交一份外文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六、培养方式: 采用授课和导师研究指导、论文指导、教学实践等方式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授课采取讲授、课堂讨论、读书报告、课题小论文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第一学期主要讲授学位专业基础课,夯实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第二学期主要为研究方向选修课,培养学生掌握并运用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主要是教学和科研实践环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学位论文的写作及教学实践工作,主要培养相关文献阅读、信息的处理能力、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开阔视野,了解学术新动态;参与导师的科研立项,掌握研究方法。 七、考核方式: 1.凡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都要进行结课考试或考查。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学课程特点采用灵活的考试或考查形式。既可以采用开闭卷考试形式,也可采用研究小论文、调查报告。 2.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核,达到及格成绩后方可获得学分。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不能取得规定学分,允许重修;但是必修课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经考核认定不宜继续培养者,由导师和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经研究生教学部、主管校领导批准,按退学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获得规定学分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主要包括阅读文献资料、学位论文选题、开展科学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方面。 1.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广泛阅读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方面文献资料,并撰写不少于10篇的读书笔记或书评。 2.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当前国内外法学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3.硕士研究生应用不少于1年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标准;学位论文字数应不低于3万字。 九、学位的授予: 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取得硕士学位: 1.修完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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