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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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基本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

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

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8)

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3)

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5)

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8)

6.电子文件登记表 (21)

7.档案交接文据 (24)

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9)

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32)

密级

密级

密级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

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8.“案件编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国税发〔1999〕54号)规定编写。

9.“办结日期”栏填写结案或者异地协助事项、督办事项等办结日期。

10.“立卷日期”栏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日期。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税务稽查事项办结之日起60日整理、装订、归档。

11.“保管期限”从案卷装订成册次年1月1日起计算。

(1)立案查处类中重大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2)立案查处类中一般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3)其他立案查处类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4)承办异地协助类案卷保管期限参照前三项确定;

(5)重案督办类案卷保管期限根据所督办的案件确定;

(6)其他类别案卷保管期限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

确定,或者根据所办事项具体情况适当确定。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12.“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依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13.本封面为竖式,规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制作。

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序号”栏填写案卷文件材料排列顺序。

4.“文号”栏填写文件材料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文件材料没有发文字号的,不填写。

5.“责任者”栏填写对文件材料内容进行创作或者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即文件材料的署名人。部门、单位责任者可以填写统一规范的通用简称,不得填写“本科室”、“本处室”、“本局”等。个人责任者一般只填写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填写对文件材料负有责任的职务、职称或者其他身份,并用“()”表示。联合行文的责任者,应当填写列于首位的责任者,整理装订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填写,两个责任者之间的间隔用“;”分隔,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

稽查局自身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者”栏填写形成该文件材料的具体稽查局相关部门名称。非稽查局自身形成的

文件材料,区分提供对象分别填写:提供文件材料的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者”栏填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提供文件材料的为个人的,“责任者”栏填写个人的姓名。

6.“文件材料名称”栏填写文件材料的标题,没有标题或者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当另拟标题,外加“[ ]”号。

7.“日期”栏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编写时间可以省略“年”、“月”、“日”字。时间以8位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中间2位表示月,后2位表示日。月、日不足两位的,前面补“0”。

8.“页号”栏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材料,填写该份文件材料的起止页号。卷内文件材料页号应当从1开始编写。

9.“页数”栏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页数。

10.“备注”栏留待卷内文件材料变化时作说明使用。

11.装订成册的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

(1)立案查处类案卷正卷中的结论性文书及其送达回证排列在最前面,其他文书材料及副卷文书材料按照工作流程顺序排列;

(2)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等案卷文件材料按

照工作流程顺序排列;

(3)证据材料按照所反映的问题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证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附列其后;

(4)其他文件材料按照其取得或者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文件材料的排列规则: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税收执法文书在前,送达回证在后;重要文件材料在前,其他文件材料在后;汇总性文件材料在前,基础性文件材料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12.本目录为A4竖式,置于案卷首页。

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本卷情况说明

立卷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立卷时间: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记载装订成册的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变化情况时使用。

3.“本卷情况说明”项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相关案卷保管人员填写并签名、注明时间。

4.“立卷人”项由责任立卷者签名。“检查人”项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立卷时间”项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5.本表为A4竖式,置于装订成册的案卷的最后一页,即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证物袋、封底之前。

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共页第页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五条、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办理临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使用。

3.本签收单应当与附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配套使用。

4.办理临时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移出方与接收方应当共同对《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所列文件材料进行逐项清点、核对,并在本签收单相应栏目签名、注明日期。

5.每次临时案卷文件材料的交接,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本签收单新增一条签收记录。

6.“序号”栏应当连续填写,不得断号、跳号。

7.“交接签收情况”栏下“第项至第项”,使用汉字大写填写交接的文件材料在《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中所对应的序号。

8.“交接签收情况”栏下“共份页(件)”使用汉字大写填写交接的文件材料的数量,格式如:“共叁份贰拾肆页(件)”、“共壹份壹页(件)”。

稽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稽查工作相关制度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61、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 A. 《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 《冻结存款通知书》 C. 《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D. 《扣缴税收款项决定书》 62、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A. 执行部门负责人 B. 所属税务局局长 C. 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 稽查局局长 63、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A. 5个工作日 B. 2个工作日 C. 3个工作日 D. 1个工作日 64、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内退还被执行人。 A. 5个工作日 B. 2个工作日 C. 3个工作日 D. 1个工作日 65、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

(),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 公安机关 B. 所属税务局法规科 C. 审理部门 D. 稽查局长 66、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中,出现规定情形的,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A. 审理部门 B. 上级稽查局 C. 稽查局长 D. 税务局相关部门 67、案件执行完毕,审理部门应当在()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A. 60 B. 45 C. 90 D. 30 68、下列材料不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的材料。() A. 证据材料 B. 税务稽查报告 C. 税务检查通知书 D. 案件讨论记录 69、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依次排列。 A. 材料重要程度 B. 反映的问题类别 C. 实际稽查程序 D. 材料的种类 70、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 A. 永久 B. 30年 C. 20年 D. 10年 7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 B.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

【精品】税务稽查报告

【精品】税务稽查报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9116027.html,/p-1486169098761.html税务 稽查报告案件编号稽查对象名称法定代表人纳 税人地址稽查所属期间稽查类型财务负责人联系 电话稽查实施时间稽查人员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年*****月*****日至*****月*****日依法对******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们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调取了该单位**年度至**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在检查过程中,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涉税资料/,我们主要采用了抽查法,全面检查了企业的账簿、会计报表及部分原始凭证,[ 全面详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对该公司银行账户和往来账户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外调核实,实地查看了该公司厂房、土地/进出货现场(,举例:从房产局**科取得了该公司的售楼登记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商品房销售入住情况,并对部分购房业户进行了访谈)。如果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下达限改通知书,是否采取了突击检查场地、帐务存放地等,要作重点说明,如果有侧重地检查部分税种,也可以说: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代扣代缴)情况。[本段一般很短,说明有关检查方法等

基本情况,如果采取了外调和保全措施,突击检查措施等,(一)、检查基本过程及采要做重点和详细的说明,此时可以单独加标题,(二)(三)改成(二)(三)(四)] 取得措施,相应的下面标题(一)第1 页共20 页

(一) 、企业基本情况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属于独立核算 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分支机构及其核算情况);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现在办公地点:********;该公司经营范围: ***,***,***。该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地方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码为:********,隶属于***地方税务局**局征收 管理;于**** 年* 月* 日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号码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情况:******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企业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该公司现有正式职工****人,年平均拥有 临时工***人,[ 注:如该单位工资水平很高,牵扯企业所得税计算,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一定要看用工合同及 养老保险缴纳人数]截至2007 年底该公司资产总值**** 万元、负债****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二) 、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二该公司2006 年度账面主营业务收 入****元,利润总额元,实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 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1) 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3) 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5) 4.现场笔录 (8) 5.勘验笔录 (13) 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 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 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 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 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 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编号:×××

检 举 内 容 记录人(签名):年月日检举人(签名):年月日

使用讲明 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治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晰,准确记录。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能够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不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不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立案审批表 (2)询问笔录 (3)勘验(检查)笔录 (4)现场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7)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8)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9)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 (10)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1)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审批表 (12)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通知书 (13)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4)回避申请决定书 (15)案件调查报告 (16)行为通知书 (17)述申辩笔录 (18)听证通知书 (19)听证笔录 (2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2)行政处罚决定书 (23)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4)行政强制执行公告 (25)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6)中止(终结、恢复)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27)行政强制执行协议书 (28)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29)代履行决定书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送达回证 (32)结案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一 立案审批表 案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二 询问笔录 案号: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第次询问地点: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案件关系: 性别:年龄: 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我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问: 答: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备注:

全国税务稽查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09全国税务稽查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0.5分,计20分)1、税务稽查的对象是()。 A.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B.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D.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在法律上具有() A.独立性 B.规范性 C.强制性 D.同一性 3、税务稽查要以()为依据 A.口供 B.事实 C.财会制度 D.税收法律 4、专项稽查是指对()纳税人进行的重点稽查 A.个别 B.单一 C.某类 D.某个 5、()是指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资料进行仔细阅读和审查的一种税务稽查方法。 A.审阅法 B.核对法 C.详查法 D.抽查法 6、稽查对象的()称为稽查选案 A.挑选 B.筛选 C.确定 D.认定 7、对纳税人当年的稽查原则上只查一次,认为有必要查二次的,需报()稽查局长审批。 A.县(含)级以上 B.市(含)级以上

C.省(含)级以上 D.所(含)级以上 8、稽查选案必须做到客观()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公心 9、税务机关实施账务检查的形式有()。 A.实地检查 B.场地检查 C.调账检查 D.交通要道检查 10、在国税、地税各系统内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务机关管辖的,应由()负责查处。 A.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 B.案发地税务机关 C.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 D.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11、税务案件的查处,原则上应当由()负责。 A.案发地税务机关 B.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 C.上级税务机关 D.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的税务机关 12、税务稽查中需要证人作证时,应当事先了解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与对案情的明了程度,并告知其()。 A.当事人的税收违法事实 B.税务检查的一般程序 C.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D.证言材料的写作要求 13、税务机关对被查对象未经立案实施检查时,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查补税款在()元以上的,应当补充立案。 A.1000-5000 B.5000-10000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工作,提高协查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协查是指查办税务稽查案件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需异地调查取证的《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以下简称《协查要求》)和相关涉税资料发送给有管辖权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按期回复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协查工作遵循真实、合法、相关和效率的原则,遵循受托地就是案发地的宗旨。 第四条稽查局负责协查工作,涉及稽查局及其他部门的协查由稽查局牵头办理。 第五条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员应保证协查信息安全,在协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将逐步推进协查工作网络化进程,提高协查软件应用水平,将协查工作全面纳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管理。 第二章委托协查管理

第七条委托方在税务稽查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发起委托协查。 第八条委托方应根据本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协查、纸质协查和派人协查三种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 网络协查是指通过协查系统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应配合寄送纸质资料。总局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委托方应采取网络协查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不得发送纸质协查。 纸质协查是指总局未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通过邮寄方式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纸质协查采取同级发函的方式进行。同级稽查局之间的协查采取直接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上级稽查局组织的协查,采取逐级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 派人协查是指重大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案件,由委托方必要时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调查取证的方式。 第九条委托协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稽查案件委托协查函》(以下简称《协查函》)、《协查要求》和涉税资料。涉税资料应完整、准确,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协查要求》应依据案情需要,具有针对性,内容包括:委托方案件名称、基本案情、已掌握的疑点或线索、初步查明的作案手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受托方应配合调查的内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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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 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 【标 签】税务稽查案卷管理,电子文件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4﹞127号 【发文日期】2014-10-23 【实施时间】201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3日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加强执法控制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稽查案卷是指税务局及其稽查局在依法履行税务稽查职责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以及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过程记录。案卷类别划分为: (一)税务稽查立案查处类(以下简称立案查处类); (二)承办税收违法案件异地协助类(以下简称承办异地协助类); (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类(以下简称重案督办类);

(四)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第三条 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应当在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做好税务稽查案卷立卷、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完整、准确、客观、规范,方便利用,防止损毁、丢失和泄密。 第二章 立卷及文件材料收集 第五条 对确定税务稽查的对象和事项,稽查局应当建立税务稽查案卷,将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相关工作情况记录纳入案卷管理。 税务稽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证据材料、相关文书、文件以及其他记录等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应当装入临时税务稽查案卷,填写文件材料交接清单。文件材料交接清单应当编写目录,注明序号。 第六条 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选案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交办函等; (二)检查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报告、纳税人自查报告材料、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 (三)审理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听证材料、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 (四)执行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表、查补税收款项完税凭证等; (五)其他应当归入立案查处类案卷的文件材料。 稽查局选案部门在选案时,根据税务稽查对象,建立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收集本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并按照规定移交下一工作环节;审理部门在结案后60日内整理、装订、归档。 第七条 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异地协助事项接受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等; (二)异地协助事项办理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检查通知书、现场笔录、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三)异地协助事项办结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回复函等; (四)其他应当归入承办异地协助类案卷的文件材料。 承办异地协助事项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协助方稽查局)承办具体事项的部门,根据协助事项涉及的对象,建立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在异地协助事项办结后60日内整理、装订、归档。 协助方稽查局发现协助事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承办具体事项的部门应当将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移交选案部门,立案后并入立案查处类案卷管理。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试题1

试题 一、单选题 1、税务稽查由(c)依法实施。 a、税务机关 b、税务局 c、税务局稽查局 d、税务人员 2、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c)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a、管理b、指导c、领导d、监督 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b)作出处理决定。 a、共同b 、分别c、联合d、连合 4、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c)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a、税务局局长 b、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局长c、稽查所所长 5、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依法审查决定。 a、上级领导 b、审理委员会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上级稽查局局长 6、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查管理和执法监督。 a、信息部门 b、查账软件 c、现代信息技术 d、财务软件 7、经(a)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a、所属税务局领导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8、(a)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8、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c)批准后分别处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9、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a)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审理委员会 10、(a)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稽查局局长。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11、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审理委员会 12、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60日 b、三个月 c、两个月 d、30日 13、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c)批准,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12、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c)个月内完整退还。 a、所属税务局局长2 b、稽查局局长2 c、所属税务局局长3 d、稽查局局长3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一…?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税调…?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地址: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本通知书经内部审批后使用。 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调取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可以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到税务机关,也可以在下达本通知书后由税务人员带回税务机关。 7.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调”,稽查局使用设为“稽调”。 9.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全市税务稽查考试试题(含答案)

税务稽查业务测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十分抱歉:1、单选题第9题出题时少条件,本次已修改。2、实务题第五题中表述有问题,已用红字标注。 一、单选题(请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多选、不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2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法定原则确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D、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C)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3、A公司于2008年1月以经营租赁方式向B公司租出自有的固定资产,租赁期4年,合同约定B公司应在2009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向A 公司支付租赁费20万元,,则A公司应确认2008年度租金收入( A )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0 B.10 C.40 D.60 4.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该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名及相关追诉标准进行了修改,请问刑法修正后,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造成少缴税款构成犯罪的罪名是( C ) A.逃避税款罪 B.逃避追缴欠税罪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 (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 1. 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1分] A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B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C税务机关征税情况 D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 正确答案: C 教师详解 2. 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1分] A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 B决定受理 C不予受理 D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 教师详解 3. 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1分] A复制

B没收 C录音 D记录 正确答案: B 教师详解 4.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1分] A县以上(不含县) B设区市以上(不含市) C设区市以上(含市) D县以上(含县) 正确答案: D 教师详解 5. 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1分] A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 B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C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第5章税务稽查案件审理

第五章税务稽查审理 本章主要阐述税务稽查审理(以下简称稽查审理)的程序、 内容、具体操作实务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等内容。 通过本章 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熟悉稽查审理的基本程序和工作内容, 掌握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和具体 运用。 税务稽查审理的工作流程: 图5-1 稽查审理流程图 税务行政 处罚听证 归档 制作 税务决定文书 ----------L 局长 审批 信息 反馈 制 作 审 理 报 告 补充稽查 审 理 受 理 落 实 任 务 4 税务 行政处罚告知 移送税务稽查执行

第一节稽查审理的实施 稽查审理是指税务机关的专门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 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保证稽查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质量,确保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都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审理受理稽查审理受理是指稽查审理部门接收稽查实施部门提请审理的涉税案件并进行登记的工作过程。 (一)条件审核 稽查实施部门在将案卷移交审理部门时,应填写《税务稽查案件提请审理书》。审理部门在接到稽查实施部门提请审理的涉税案件时,首先应对案卷是否符合审理条件进行审核: 1.审核涉税案件调查是否终结。对调查尚未查结、稽查人员未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涉税事项尚未有结论等案件,审理部门均不予受理。对审理部门退回补证的案件,稽查实施部门未作出补充稽查报告的,审理部门也不予受理。 2.审核涉税案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立案。未经立案查处的案件,审理部门应审核是否符合不立案的标准,对达到立案标准但未立案的,

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一、税务稽查职责 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负责三类发票涉税案件稽查和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二、执法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三、立案标准 (一)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 (二)未具有第(一)条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 (三)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四)其它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四、税务稽查程序 (一)确定稽查对象。稽查选案部门根据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的要求,利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它信息资源确定选案指标,向稽查实施环节下达稽查任务,处理各类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案件,报经稽查局长审批后下达给稽查实施人员进行立案稽查。 (二)下达稽查通知。向被检查企业下达检查通知。 (三)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结束时,稽查人员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计算补退税款,分析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立案与否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或《税务稽查结论》,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连同稽查案卷移送审理部门审理。 (四)审理。审理人员对稽查实施环节移送的待审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连同案卷退回稽查实施环节重新进行稽查,并限期返回。 案件审理完毕,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需实施处罚的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向当事人告知有关处罚事项,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符合听证条件的履行听证程序,然后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局长签发,移交执行部门送达、执行。达到大要案标准的报同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五)税务执行 税务执行人员接到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税款及罚款必须在决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介绍

附件2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基本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 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 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7) 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1) 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3) 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6) 6.电子文件登记表 (19) 7.档案交接文据 (22) 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7) 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30)

密级

密级

密级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0版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0版)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电话: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您听清楚了吗? 询问记录:

年度税收工作总结

年度税收工作总结 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x精神的第一年,结合十六大构画出的宏伟蓝图,按照省市局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两风”建设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使各项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被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完成税收收入计划 由于受区域性经济发展缓慢,我区大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欠佳,仍在低谷中徘徊,给逐年增长的税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完成税收计划压力较大。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牢牢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充分抓住餐饮业发票划奖和城区改造、房屋开发等有利因素,经过全局努力奋斗,今年1至10月,完成税收收入9637万元,为年度计划87%,比上年同期增长1876万元,同比增长24%,预计到年末将完成税收收入11039万元,建局九年来首次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为财政收支平衡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抓好欠税保收入。为了实现税收均衡入库,我们改变过去每年6、12月集中清理欠税的做法,把功夫下在日常

工作中,严格压缩新欠发生,做到月税月清。充实欠税清理人员,专人登记欠税,微机核算,分片负责和蚕食的方法逐月压低欠税户数和额度,每月定期查寻欠税企业银行帐户,对有钱不交税欠税的企业,采取税收保全,防止企业逃避清缴欠税,并通过加收滞纳金和以票控税来敦促企业缴纳欠税,欠税清理出现了建局以来最好的成绩,欠税户由年初的105户减少到8户,全年年回收欠税3000多万元,基本上做到了月税月清。 二是抓好稽查补收入。为了做好稽查补漏关,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的专项稽查,充分发挥了稽查堵漏增收、强化管理的作用.我们还从强化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管理出发,对网吧、专卖店等高收入行业和电力、一条街、建材等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有效地规范了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进一步减少了税款的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个体税收和集贸税收分别比上年增收3%和4%。 三是抓好税源促收入。在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为防止外埠施工临时税源的流失,我们从源头查起,经常巡视寻找建筑工程,对挂靠企业进行严格核实,并按户建立施工档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监督和督促税款及时入库,上半年按形象进度征收税款250万元,确保了年度税收计划的完成。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工作,实现对地税稽查案卷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稽查案卷质量及管理工作水平,使其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及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卷是指各级稽查局在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和保存价值的以文字、符号、图表、视听、电磁介质等形式存在的全部资料。 第三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遵循统一规范、真实完整、科学实用、安全集中、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全市各级地税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第五条税务稽查案卷由各级地税局稽查局负责管理。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分为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运用、移交等内容。 第六条各级地税局稽查局建立稽查案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稽查案卷,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管理质量。 稽查案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集整理装订制度、保管制度、运用制度等。

第七条各级稽查局应设置独立档案室,由审理部门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本级地税局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地税稽查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对本稽查局各部门和下级稽查部门稽查案卷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稽查局审理部门要配备专(兼)职案卷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保守档案秘密,精通档案业务,熟悉地税稽查工作。 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部门负责各自环节税务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立卷、归档和对已归档的各种案卷资料的保管、运用、移交等事宜。 第八条税务稽查档案按照纸质案卷、视听案卷、储存介质案卷等分类进行管理。 第三章税务稽查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九条各级稽查局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应在本环节工作完毕后,及时按规定分类归集本环节形成的稽查资料,加注编号后,移交下一环节,审理部门收集稽查各环节的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第十条各稽查下一环节对上环节移交的稽查资料负有书面审核的责任,凡资料未编序号、内容不完整、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下一环节有权拒绝接受并退回上环节重新制作整理。 第十一条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使用的稽查文书资料按照统一的样式和标准要求制作。统一的样式和标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执法文书样式及标准。

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5】第179号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修改了部分税收执法文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使用和管理税收执法文书。同时,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保证税收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流转畅通、归档及时。 二、本次制定、修改的税收执法文书共67 个(见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等使用的文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文书的联次,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没有纳入此次统一下发范围内,但已在总局(包括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发文)制定的其他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税收执法文书可继续使用。 三、总局在制定、修改税收执法文书的同时,制定了税收执法文书标准(见附件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各级税务机关在制作、使用税收执法文书时,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除有特殊规定或业务上有特殊需求的外,未在本次统一的文书,也应当按照《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制作和使用。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此次推行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为契机,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总结和积累文书使用和管理经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征收管理司)。 此次下发的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附件2 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稽查局内控机制

稽查局内控机制 一、直接查处涉税案件 (一)权力清单 1、权力事项内容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 2、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权力行使范围 全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二)岗位职责 1、(选案岗)对纳税人各项数据信息情报进行采集、分析、筛选,确定待稽查项目及待稽查对象,建立和管理案源,向稽查实施环节下达稽查任务,并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处理转办案件。 2、(检查岗)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稽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包括稽查准备、实施稽查和稽查实施终结。 3、(审理岗)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案件进行核准案件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等审核和作出处理(罚)决定,包括案件审理准备、案件审理和处理决定等。 4、(执行岗)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督促稽查对象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税务处理(罚)决定。包括执行任务接收、文书送达、税收保全

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执行终结。(三)办理流程 1、整体流程。 立案市稽查局 长批准 市局稽查局直接选案 县(市、区)稽查局提出申请 检查 下达检查通知书 查前准备 实地检查取证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审理 补正 退回 陈述或申请 移交案件所在地县级稽查局 执行

(1)选案环节。 立案审批 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稽查选案环节常用文书 文书名称 本环节 《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 《待稽查纳税人清册》 √ 《立案审批表》 √ 专 案稽 查 专项稽查 确定案源信息 选案分析 稽查任务分配 本级税务机关查处 转其他部门查处 稽查实施环节 填制《立案审批表》 建立案件管理台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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