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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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

问答题汇总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16.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17.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1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哪些人是有权取得我国著?作权的"合格人"?

19.简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期限的规定。

20.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什么?

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29.简述著作权转让的特点。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30.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3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几个特征。

32.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

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

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

3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

同的主要条款。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35.试比较著作权法定许可

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36.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制

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

3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

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38.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

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39.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

法定许可的规定。

40.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的构成要件。

41.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机

构的优点。

42.简述著作权法律保护的

执行措施。

43、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

种类。

44.简述专利的基本含义及

其特征。

45.简述专利权的概念及其

要素。

46.简述专利法的概念及其

调整对象。

47.简述专利制度的内容及

其特征。

48.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的

作用。

49.简述实用新型的概念和

特点。

50.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

特点。

51.我国专利法规定哪些对

象不能授予专利权?

52.试述可获专利的主题。

53.简述不影响发明创造专

利申请之新颖性的公开情况

有哪些?

54.简述现有技术的概念及

判断标准。

55.如何理解实用性的含

义?

56.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获

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57.简述外观设计获得专利

权的实质条件。

58.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59.简述专利申请权的基本

特征。

60.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形。

61.简述专利申请人的种类。

62.简述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6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哪些

专利申请原则。

64.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

及其确定。

65.简述优先权的含义、期限

及种类。

66.简述专利申请的审批程

序。

67.简述专利申请审查制和

不审查制的区别。

68.简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后的法律后果。

69.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

效的理由。

70.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

事实有哪些?

71.简述专利权宣告无效与

专利权终止之间的区别。

72.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

义务。

73.简述强制许可的种类及

基本特征。

7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判断某个单位或者个人是否

享有先用权,应考虑哪些方

面?

75.适用临时过境必须符合

哪些条件?

76. 试述我国专利法对专利

权的限制。

77.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的

特征。

78.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的主要条款。

79.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双

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主

要条款有哪些?

80.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中常见的禁用条款。

81.简述专利许可证的种类。

82.简述独占许可证的特点。

83.简述独家许可证的特点。

84.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85.简述专利许可方违约时

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86.简述专利被许可方违约

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87.简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88.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构

成要件。

89.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

则。

90.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

法院有哪些?

91.简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

管辖的规定。

92.专利侵权地的种类。

93.简述商标的含义与分类。

94.简述商标与商品名称的

区别。

95.简述商标与商品装潢的

区别。

96.简述商标与商务用语的

区别。

97.简述商标与特殊标志的

区别。

98.简述商标的作用。

13.我国现行商标法的主要

特点是什么?

99.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的法律地位。

100.简述注册商标注销与撤

销的区别。

101.简述使用权与禁止权的

不同效力范围。

102.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103.简述商标权的取得方

式。

104.简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范围。

105.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申请

的基本原则。

106我国商标法禁止用作商

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

10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审

查内容。

108.试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

具备哪些条件?

109.两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

哪些?

110.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

当符合什么条件?

111.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被争

议的注册商标应进行哪些审

查?

112.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以

及商标异议程序相比,具有

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13.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的保护期限及其续展的

规定。

113B.简述提出注册商标续

展申请的条件。

114.简述注册商标的受让人

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

115.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转让的限制。

116.简述商标许可使用制度

的意义。

117.试比较泣册商标的独占

使用许可与普通使用许可的

区别。

118.简述订立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19.简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备案的目的。

120.试述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21.简述商标管理的概念和

内容。

122.简述建立商标管理制度

的意义。

123.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职责。

124.简述商标印制单位的商

标印制管理制度。

125.简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

规定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26.试述商标管理机关对商

标使用的管理。

127.简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方式。

1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

类。

129.简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

施。

130.简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131.简述修订后的刑法规定

了哪几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犯罪。

132.简述驰名商标的判断标

准。

133.商标注册人中请认定驰

名商标应提交哪些证明文

件?

134.试述我国法律对驰名商

标的保护措施。

135.简述集成电路设计的原

创性要求。

136.简述集成电路设计不能

适用专利法保护的原因。

137.为什么说集成电路的布

图设计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图形作品或者造型艺术作

品?

138.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权项。

139.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取得方式。

140.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限制。

141.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商业

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42.简述商业秘密作为无形

资产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和联

系。

143.商业秘密权与传统知识

产权的区别与联系。

14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10条,简述侵犯商业秘

密的表现形式。

145.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的条件是什么?

146.简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

名称的区别。

147.简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商标的区别和联

系。

148.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

称权的性质。

149.试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传统工业产权的区

别。

150.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法

定条件。

151.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归

属。

答:品种权的归属。执行本

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

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

请权属于该单位;非植物育

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

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

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

委托育种或合作育种,品种

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

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品种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职

务新品种的申请权可以依法转让。

152.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限制。

答:(1)合理使用。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均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不得侵犯品种权人的其他权利。

153.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终止情形。

154.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哪些内容和文字?

155.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156.简述厂商名称权的法律意义。

157.厂商名称权的特点包括哪些?

158.根据现行厂商名称的有关立法规定,试述对厂商名称权保护的主要表现。159.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160.为什么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归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161.简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6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和任务。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并保证知识产权组织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其主要任务是:促进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协调各国的立法、鼓励各国缔结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协定;执行巴黎联盟(包括与该联盟有关的其他联盟)和伯尔尼联盟的行政任务;担任或参加其他促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协定的行政事务;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的立法及建立机构等提供援助;收集及传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情报,从事和促进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公.

163.简述《巴黎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164.简述《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内容。

165.简述《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的区别。166.试述《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法

问答题汇总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

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

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

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

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

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

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

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

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

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

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

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

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

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

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

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

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

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

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

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

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

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

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

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

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

现在哪些方面?

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

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

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

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

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

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

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

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

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

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

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

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

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

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

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

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

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

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

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

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

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

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

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

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

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

果。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

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

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

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

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

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

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

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

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

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

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

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

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

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

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

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

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

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

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

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

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

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

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

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

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

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

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

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

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

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这一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

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

效期限,知识产权就自行消

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

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

类所共同使用。?这一特点

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

主要区别之一。所有权就不

受时间限制,只要其客体物

没有灭失,其权利即受到法

律保护。依消灭时效或取得

时效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涉及

财产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财

产本身作为权利客体并不会

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在时间

上的有限性是世界各国为了

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

力成果公开所普遍采用的原

则,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

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

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权都规定了长短不一的

保护期。知识产权时间限制

的规定,反映了建立知识产

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要。建

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

特别的法律手段调整因智力

成果创造或使用而产生的社

会关系,这一制度既要促进

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

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

合法利益,协调知识产权专

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

的矛盾。'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

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

产等有形物,所有权主要表

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在

一定时空条件下,标的物不

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因为

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

时就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

和使用的可能。而著作权则

不同,其标的是无形的人类

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

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

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

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

物本身的性质。所以,著作

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

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

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

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

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

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

同时存在。

(2)两者权利的完整性不

同。

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

性是完整的,它既不受时间

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在法律上具有无期限性,所

有权虽然会因为标的物的灭

失而绝对丧失,但这只是因

为有形物的物理性质而导

致,所以所有权具有完整性。

而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

权利,但只能在法定的保护

期内有效,一般也只能在本

国领域内有其效力,且受合

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

可的限制,所以说著作权是

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

别。

答:(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

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

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

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

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

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

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

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

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

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

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

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

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

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

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

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

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

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

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

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

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

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

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

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

申请、审查、批准、公告,

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

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

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

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

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

相关。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

别。

答:(1)权利属性不同。著

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

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

以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效

力,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

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

权利。商标权则只是一种财

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它

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而整

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人

的违法行为而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

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

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

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

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商标是

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

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

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

由商标权人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方式不

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

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

注册。而商标权则不然,由

于一件商标甚至多个相类似

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一个商标

权,因此商标权一般须经注

册登记才能产生。护形式的

不同选择。。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

原则。

答:(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

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

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

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

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

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

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

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

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

则。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加强国际著作权的协调,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力促使各国著作权保护水平基本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要求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答:(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

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

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

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

围内优先使用。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

答:(1)作者首先是自然人。

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作

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

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

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

作个性及特点的人;②确认

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

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

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活动,

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

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

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

完整的著作权和原始的著作

权。

(2)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

条件下也视为作者。在著作

权法领域,法律在某些特殊

情况下也将不具备生命力和

创造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拟

制为作者。。由法人或其他组

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

织意志创作,由法人或其他

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

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

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

为作者。

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

的途径。

答:(1)因继承、遗赠、遗

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

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

产权。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

般分为两种情况:①依委托

合同取得著作权。如果合同

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

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

其他著作权人"。②著作权的

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

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

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

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

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

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

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

①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

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

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

为法律关系的主体;②接受

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

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

其赠送而成为著作权主体;

③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

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

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国

家便成为该著作权法律关系

的主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

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

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

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

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

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

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

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

使其著作权。"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独创性。也称原创

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

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

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

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

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

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符合著作权

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是能

以其中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

智力创作成果。我国著作权

法只要求作品能够以某种有

形形式复制,因此不排除对

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

品的保护。凡制定了著作权

法的国家,通常强调著作权

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现形

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

就是说,单纯的思想或者情

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

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称

之为作品,不能成为著作权

客体。

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

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答:①原创性。受保护的软

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

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

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②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

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

上。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

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

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③可再现性。也称可复制性,

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

的可能性。

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

作品。

答:(1)法律、法规、国家

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

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

文。

(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

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

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

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消

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

不给予法律保护。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

和公式。。

(4)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

的作品,因进入了公有领域,

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6.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的内容。

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

容,及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

权利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

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也就是

说,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何时、

何地以何种方式将其尚未发

表的软件作品向一定数量的

人公布。

(2)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

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

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软件著

作权人可以表明其开发者的

身份,也可以不表明其身份;

可以在软件上署名,也可以

不在软件上署名。

(3)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

制、展示、发行、修改、翻

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

的权利。使用权可以通过开

发取得,也可以通过继承、

受让取得。

(4)转让和许可使用权。即

开发者将计算机程序转让或

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17.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的侵权行为。

答:(1)未经软件著作权

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

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

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

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

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

或者登记的;(4)在他人

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

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

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

翻译其软件的;(6)复制或

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的;(?)向公众发行、出租、

通过信息网4

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

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

采取的技术措施的;(9)故

意删除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

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应当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

责任和刑事责任。。

1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哪些

人是有权取得我国著?作权

的"合格人"?

答:著作权法第2条明确规

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

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

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

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

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

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19.简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

作权期限的规定。

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

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

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

到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

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关于

著作财产权,如作者为公民,

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

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的保

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

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

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

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

算;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

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

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其

他特殊作品的保护期为自首

次发表后50年。

20.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

答:(1)自动取得制度。著

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

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

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

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

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

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

保护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

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

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

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

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

又称为注册主义。。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

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须以有

形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

权;以著作权标记获得著作

权。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答: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

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

专有权利。它是从英文和法

文直接译过来的版权术语,

它的本意是与著作权有关及

相邻接的知识产权。简言之,

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

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将其称之为"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广义的邻接权,是把一切传

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

权一律归人其中。一般承认

广义邻接权的国家,都承认

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与

广播电视组织权三项传统邻

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虽未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概念,但从著作权法的规定看,我国采用了广义邻接权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是由《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的"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报刊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答:在各种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权虽然由法律直接规定,但要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限制。在我国,作品的出版权非经国家授予出版资格的单位,不能从事出版业务,只有具有法人地位的、有权经营有统一书号的图书出版业务的出版社,才能出版图书。(2)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有期限的,只能在出版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并且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10年。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但续订后的专有出版权仍然不能超过10年。

(3)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地域内有效。

(4)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还受到版本的限制。除非出版合同另有约定,图书出版者只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手稿所使用的文字的版本享有出版权,著作权人对其他文字形式的版本可自由另行联系出版。

(5)在图书出版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导致专有出版权终止的事由,或者发生了严重违反出版合同、损害著作权人权益的事由,则专有出版权终止。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答:(1)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音像制作者使用改编、注释、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注释;翻译、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9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

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

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

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

用。

(4)被许可人复制、发行、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录音录像

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

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5)音像制作者在制作发行

作品时,除应尊重作者的权

利外,还应尊重表演者的权

利,即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

同,并支付报酬。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答:(1)表演者(包括演员

和演出单位)使用他人作品

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

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

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报酬。

(2)表演者使用通过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

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

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

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

付报酬。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

什么?

答:(1)广播电台、电视台

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著作

权人的许可,并按规定向著

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

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授

权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自

己未发表的作品,但广播电

视组织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

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

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

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

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

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4)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

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

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

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

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报酬。10

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答。(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

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

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

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

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

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

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

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

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

利。

答:(1)将其播放的广播、

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

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

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从以上规定可知,广播组织

享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

转播的权利,将其播放的广

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

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

关系。

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

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

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

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

权利的总称。著作邻接权从

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

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

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

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

类似的权利。两者同属于知

识产权范围。邻接权与著作

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

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

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点: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

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

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

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

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

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

人。(2)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

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

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

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

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

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

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

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

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

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

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

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

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

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

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

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

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

前提。

29.简述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

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

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

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

做多种选择。。

30.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的转

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著作权

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

须明确;如果是全部作品,

则需要确定用作者创作的原

作品名称还是另选名称;是

部分作品的,还要标明开始

和结尾及其名称。标明作品

名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著作

权转让的具体标的。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

范围。权利种类是指翻译、

汇编、改编、复制、发行、

播放等具体的著作权使用方

式,地域范围是指作品著作

权转让后允许使用的地理范

围。

(3)转让价金。价金是合同

中的基本条款也必须包括价

金条款。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

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

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合同中

3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几个特征。

答:(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

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

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

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

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

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

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

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

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

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

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

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

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

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

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

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

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

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

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

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

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

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

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

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

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32.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

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

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

答: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

的担保,因为著作财产权的

可转让性。著作权作为债的

担保的具体形式表现为:用

著作权设质,即为担保债权

的履行,著作权人将其财产

权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作为

质物。如果债务人不按约还

债,债权人有权将质物折价

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

全部价款优先偿还债券,其

中债权人即成为质押关系中

的质权人,著作权人则成为

出质人,约定特定期限和范

围的著作财产权则称为质

物,著作财产权的质押在我

国担保法中属于权利质押,

不仅当事人应签订书面质押

合同,而且还应向主管部门

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

登记之日起生效。

3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

同的主要条款。

答:(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

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

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

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一旦发生争议,法律通常只

能认为被许可人取得的是非

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许可使用的范围通常表现为

作品复制发行范围、播放范

围等。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

形式可以是终止合同,也可

以针对每一项可能发生的具

体违约行为预先规定违约

金,还可以赔偿实际损失。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

他内容。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答:第一,使用的作品已经

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

合理使用的范围;

第二,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

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

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

利益的需要;

第三,使用他人作品时,不

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

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35.试比较著作权法定许可

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答: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与

合理使用制度的相通之处表

现在:①其目的都是侧重于

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

作权人的权利;②都只能使

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凡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在法定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③使用他人作品时都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④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两者的不同之处表现为:①法定许可的使用者只能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主体范围的限制;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③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没有附加这样的条件。36.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答:强制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的区别主要在于合理使用不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向其支付报酬,而强制许可使用必须先由使用人以合理条件和理由请求著作权人许可,如著作权人无理拒绝或不作答复,还须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由该机关授权许可使用作品,并且须支付报酬。

3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答:强制许可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定许可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所规定的作品的一切人,不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要向其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则不得使用。而强制许可的程序较为繁琐,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还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作品使用权,并且同样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8.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答:(1)个人使用。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使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不是商业性的;②限于个人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使用,"个人"不得作超出家庭范围的解释;③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发表的,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使用之列。(2)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引用应当适当,

"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三个条

件:①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

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一问

题;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

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

实质部分;③不得损害被引

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新闻报道使用。即为报

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

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

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

品……(4)对政论性文章的

转载转播……(5)对公开演

讲的转载、转播……

(6)教学使用。为学校课堂

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

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但不得出版发行。该范围须

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其目

的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

研究,翻译与复制作品,只

能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

用;②使用的须是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③使用他人作

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

用,也不得无故损害著作权

人的合法权益。

(7)公务使用……(8)图

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

(9)免费表演……(10)室

外陈列作品的使用……

(11)对汉族文字作品的翻

译。即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

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

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

当注意到:①该规定仅适用

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②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

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

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

作品的翻译权。

(12)盲文出版……

39.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

法定许可的规定。

答: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依

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

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

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

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

度。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

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

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

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

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

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

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

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

人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

支付报酬。我国对广播电台、

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实行一

次性付酬办法。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

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

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

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

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

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5)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

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

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

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

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

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

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1

40.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的构成要件。

答:(1)要有侵犯的事实。

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

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

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

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

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

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

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

法律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

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

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

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

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

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

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

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

犯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

绝大多数是由于故意;也有

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

可以由过失构成。

41.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机

构的优点。

答: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

沟通和联结著作权人与作品

使用者的桥梁。著作权人通

过一定的法律方式将自己作

品的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

权授予集体管理机构行使。

作品使用者如需要取得著作

权人的使用许可,可以直接

和集体管理机构联系,并将

报酬向其投送,再由著作权

集体管理机构转发著作权

人,这样就解决了既要保护

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又要方

便作品合法使用的难题,即

使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

下,该管理机构仍然可以发

挥重大的保护作用。

42.简述著作权法律保护的

执行措施。

答:(1)诉前权利保全。著

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

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

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

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

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

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

施。

(2)诉前证据保全。即为制

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

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

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3)人民法院依法处置权。

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

对于确属构成侵犯著作权或

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

为,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判时,

可以裁判没收非法所得、侵

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

的财物,使侵权行为人不能

再进行侵权活动。

43、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

种类。

答:(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

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

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

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

个人名利,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行为。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行(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

摄制电影

(6)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

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行为。

(7)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

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

权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出

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

的行为。(9)未经出版者许

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

刊的版式设计的行为。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

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

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

为。

(1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表演、放映、

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

(1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

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

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

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

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行

为。

(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

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

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

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15)未经广播电台、电视

台许可,播放、复制其制作

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

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

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

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行为。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

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

子信息的行为。

(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

署名的作品的行为。

(19)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

为。

44.简述专利的基本含义及

其特征。

答:专利的基本含义可归纳

为:①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即与"专利权"具有相同的意

思;②专利是记载发明创造

内容的文献,即"专利文献"

的简称;③专利是指经国家

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法规

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后,被认

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

造。一般情况下,专利是指

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

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

件的发明创造。

专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

专利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

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

②专利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

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③作

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

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

查确定,在未经审批以前,

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不得成

为专利。

45.简述专利权的概念及其

要素。

答: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

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

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利。专利权主体是专利权所

有人;其客体是被审批为专

利的发明创造;其内容是由

专利产生的各项权利和义

务。25

46.简述专利法的概念及其

调整对象。

答: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

造的开发、利用及其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和。专利法主要调整以下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①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②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③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④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7.简述专利制度的内容及其特征。

答: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对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时将该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公开,其核心是授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专利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48.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

答:(1)激励知识创造......(2)有效配置智力资源......(3)促使发明创造者将其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4)保护技术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 (5)

吸引外国的先进技术……49.简述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点。

答:实用新型也称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如下: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

(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50.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答: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特点如下:

(1)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

设计。(3)负载外观设计的

产品必须能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使人产

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

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产生出来

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

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

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

51.我国专利法规定哪些对

象不能授予专利权?

答:(1)违反善良风尚的发

明创造

(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①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自

己的智力劳动对客观世界已

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

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

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判

断、运算、处理、记忆等思

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

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2.试述可获专利的主题。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

可获专利的主题是发明创

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

观设计三种。这三种主题既

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

发明是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

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

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

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

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工业应

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

设计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

案、色彩及其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

新设计。但并非所有的发明

创造都是可获专利的主题。

专利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

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危害公

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

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

物和植物的品种以及用原子

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

论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

性和实用性,都不能被授予

专利权。

53.简述不影响发明创造专

利申请之新颖性的公开情况

有哪些?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

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

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

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

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

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

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的。

54.简述现有技术的概念及

判断标准。

答:专利制度中的现有技术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已经以某

种方式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

公开的技术。在判断一项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为现有

技术时,必须以某个时间点

为标准。从各国专利法的规

定来看,确定这个时间点的

标准有两个:一是以申请日

为时间点,如我国;另一个

是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完成

日为时间点,如美国。

55.如何理解实用性的含

义?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

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

够产生积极的效果。由此可

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

新型是产品的,该产品必须

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是方法

的,该方法必须能够在产业

上使用。专利法所指的"产业

",包括工业、农业、林业、

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

业及文化、体育和医疗器械

行业等。申请专利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在产业上能够制

造或使用,是指符合自然规

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

实施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

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

生积极的效果",包括能够产

生积极的社会效果、能够产

生积极的经济效果和能够产

生积极的技术效果。

56.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获

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

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

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

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

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

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

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

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

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

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

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

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

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

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

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

生积极的效果。

57.简述外观设计获得专利

权的实质条件。

答:《专利法》(第二次修订)

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

的实质条件应为:新颖性、

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

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

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

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

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

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

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

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

计被使用在产品上能使人产

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

费者的吸引力。合法性,则

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

权利相冲突",而且不得违反

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

害公共利益。

58.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

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

即是该发明创造本身所具有

的内在状况。专利的实质条

件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实质条件包括:①申

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

第2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

型和外观设计。②申请专利

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

25条规定的那些对象。③申

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

利法第5条所指的那些发明

创造。④申请专利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

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

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

设计符合专利法第23条所

规定的条件。

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

质条件中的第④项标准。

59.简述专利申请权的基本

特征。

答:专利申请权,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

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就

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

申请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具

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对性,即专利申请权

没有排他性或独占性,是一

种相对权利;

(2)暂时性,专利申请权的

效力时限分两种情况:一是

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

后,其申请一旦被授予专利

权或被驳回,专利申请权便

随之终止;二是若专利申请

人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发明

创造,那么只要该项发明创

造的技术内容不被泄露,由

此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专利

申请权就始终存在;

(3)相关性,即专利申请权

与专利权是相关的。在专利

申请权存在时,专利权尚不

存在;专利权一旦产生,专

利申请权也就随之终止。

60.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形。

答:(1)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情形。专利法第6条规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归单位所有,非职务发明创

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完成该发

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

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

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

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

同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

约定的,从其约定。

(2)依合同约定的情形。专

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

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

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

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

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双

方可以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当事人

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专利申请权

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

位或者个人。

61.简述专利申请人的种类。

答:①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

②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

或者设计人。③共同发明创

造的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

人,或者其所属单位。④委

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为

合同约定的人。⑤专利申请

权的受让人。⑥香港特别行

政区的法人和居民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中国国家

专利申请的,仍按照1995

年8月21日公布的《关于港

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

规定》办理。⑦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

请的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

专利的保护,应当按照香港

《专利条件》的有关规定,

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

专利的注册手续。⑧台湾地

区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但

应当按照专利法办理相应手

续,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62.简述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答: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的

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受理后,即享有以下权

利:①就其后由他人以同样

的发明创造向国院专利行

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而

言,该申请人取得了在先专

利申请的地位。②有权依据

其申请要求优先权。③申请

专利的发明将得到临时保

护。④在专利申请被批准为

专利、被驳回、被撤回或者

被视为撤回以前,专利申请

人可以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⑤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请求权以及放弃权等项权利。

6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哪些专利申请原则。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以下几项专利申请原则:①书面原则,即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②先申请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③单一性原则,又叫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64.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及其确定。

答:专利申请日,也称关键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专科申请日的确定:①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但邮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如挂号回执单上的日期等),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并以此日为申请日。②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65.简述优先权的含义、期限及种类。

答:(1)含义:优先权,即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将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2)期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自第一次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3)种类:优先权可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国内优先权,也叫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在某国第一次

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

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又向该国专利局提出后一申

请的,依法所享有的优先权。

66.简述专利申请的审批程

序。

答: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

序是:

(1)初步审查,也叫形式审

查,即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人

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与专利

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

合规定。

(2)公布申请,即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

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

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

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

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

请。

(3)实质审查,即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

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

性等依法进行审查的程序。

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

由的,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

决定。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的审批程序是: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对实用新型或

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

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

由的,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

决定。

67.简述专利申请审查制和

不审查制的区别。

答:目前国际上有两大专利

体系:审查制和不审查制,

二者之间的明显区别在于对

申请案的审批程序不同。不

审查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它

仅仅审查申请案的文件是否

齐备、表格是否符合标准、

手续是否完备、发明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保护对象等;

而审查制度却要求在形式审

查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进

一步进行实质审查,看其是

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

用性等实质条件。不审查制

度的优点在于手续简单、花

费较少、授权迅速,缺点在

于不能保证专利质量;审查

制度虽然所花时间长一些,

但却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专

利质量,其缺点是易造成大

量申请案的积压。

68.简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后的法律后果。

答:发明专利申请一旦公布,

就会产生三个相应的后果:

①可能构成对他人在后申请

的抵触申请。②使专利申请

的发明成为现有技术。③在

专利申请被公布后,专利申

请人便享有了临时保护权。

利申请人可以请求恢复.

69.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

效的理由。

答:(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

造之主题不合格。

(2)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

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

观设计缺乏新颖性、美观性

和非冲突性。

(3)申请人主体不合格。申

请人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没

有专利申请权的人以自己的

名义申请专利,并因此而获

得专利权的情形;另一方面,

是指外国人不符合《专利法》

第18条规定的情形。

(4)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

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

款的规定。(5)申请的修

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

说明书的范围。(6)在后

专利权。

70.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

事实有哪些?

答:(1)保护期限届满。一

般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届满,专利权就终止其效

力……

(2)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

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向

专利局声明放弃专利权。

(3)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内,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法律

的规定交纳年费。

71.简述专利权宣告无效与

专利权终止之间的区别。

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与专

利权的终止是不同的。专利

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

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

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

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

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

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

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

关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

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

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因

此,在专利权终止后再进行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有其意

义的。

72.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

义务。

答:专利权人的权利有:①

独占实施权;②进口权;③

转让权;④实施许可权;⑤

放弃权;⑥标记权;⑦出质

权。专利权人的义务就是缴

纳专利年费(也称专利维持

费)的义务。

73.简述强制许可的种类及

基本特征。

答:专利的强制许可主要有

三种类型:①防止专利权滥

用的强制许可;②为公共利

益目的的强制许可;③交叉

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具有四个

基本特征:①非自愿性,即

强制许可是违背专利权人意

愿的一种许可;②非独占性,

即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人

所获得的是一种非独占性的

许可;③有偿性,即实施强

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

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费用;

④非移转性,即实施强制许

可的只能自己实施,无权允

许他人实施。

7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判断某个单位或者个人是否

享有先用权,应考虑哪些方

面?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判断某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享

有专利权的标准是:①实施

行为人制造相同产品、使用

相同方法的行为或者所作的

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必

须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之前,

否则实施行为人不能享有先

用权;②实施行为人所实施

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

自己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

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

方式取得的,绝对不是以不

正当手段从别人那里窃取

的;③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就

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

后,仍然在原有范围内制造

或者使用。

75.适用临时过境必须符合

哪些条件?

答:适用临时过境必须符合

以下条件:①受我国专利法

保护的专利产品,是外国运

输工具上一种必要装置或者

零部件,而不是在运输工具

上制造或者销售这种产品,

也不是以此运输工具运送这

种产品临时通过我国;②这

种限制只适用于与我国订有

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国家的

运输工具,其他国家的运输

工具使用受我国专利法保护

的专利产品临时经过我国境

内的,仍应当得到我国专利

权人的许可,否则就可能构

成侵权;③这种限制只适用

于临时或者短暂经过我国国

境的运输工具,不能适用于

长期滞留我国境内或者销售

给我国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

工具。

76. 试述我国专利法对专利

权的限制。

答:除专利权的时间限制和

地域限制外,我国现行专利

法对专利权还作了其他的限

制性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强制许可。我国现行专

利法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强制

许可,它们是:①防止专利

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即具备

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

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

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

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

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

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请求,

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

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的一种法律制度;②为公共

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是指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

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

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

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

可的一种法律制度;③交叉

强制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

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第二专利)比前已经取得

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第一专利)在技术上先进,

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

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

可以给予实施第一专利的强

制许可。在给予第二专利权

人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

求,也可以给予实施第二专

利的强制许可。这样的两种

强制许可被称为交叉强制许

可。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

为。主要有:①专利权的穷

竭,是指专利权人自己或者

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

(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

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

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

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

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

且不构成侵权,在专利理论

中这种制度就是专利权穷

竭。②先用权人的实施,是

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

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

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

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

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

构成侵权。它是对专利权的

一种限制,其实质就是以申

请日为时间界限,使专利权

人的利益和先用权人的利益

都能得到合理保护。③临时

过境,是指通过我国领陆、

领水或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

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

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

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的许可,也不构成侵权。

④为科学或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3)国家指定实施许可,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的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77.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的特征。

答:(1)专利许可证贸易的许可方只能是专利权人,不能是先用权人或者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许可方必须是该专利权的全部所有人,其中的一个或部分不能擅自发放许可证。

(2)专利许可证贸易的标的是对有效专利的实施权。此处所指的"有效专利",是指依法授予的且正处于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没有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也没有放弃,也没有因专利权人没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而终止的专利。

(3)专利许可证贸易的被许可方所获得的只是对约定专利的实施权,而不是该项专利权的所有权。

(4)专利许可证贸易通常要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即时清结。

(5)专利许可证贸易关系有效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后,许可方应当将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副本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78.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答:从合同的基本理论和实务上看,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以下几项:①专利的实施方式;②许可证的属性;③许可证的有效时间和地域范围;④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标准及其支付办法;⑤违约责任;⑥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79.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除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必须包括的主要条款以外,当事人还可以就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

项进行约定。常见的事项有:

①不可抗力条款;②改进技

术的归属和交换条款;③担

保和保证条款。除此之外,

当事人还可以就其他问题进

行约定。

80.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中常见的禁用条款。

答: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中

常见的禁用条款(限制性条

款)有:①搭售条款;②固

定价格条款;③对技术改进

的限制条款;④回授条款;

⑤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

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的条

款。

81.简述专利许可证的种类。

答:专利许可证主要有四种

类型,它们是:

(1)独占许可证,即专利权

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

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

行独占性实施。与此同时,

不仅专利权人不能再许可第

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实施该专

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

得实施。

(2)独家许可证,也称排他

许可证或全权许可证。是指

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

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

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

专利的排他实施权。

(3)普通许可证,即持有该

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有权在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

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专

利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

专利而且可以再允许第三人

实施。

(4)分许可证,是指在专利

许可证合同中,专利权人允

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地域范围内再许可他人

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许可证

形式。

82.简述独占许可证的特点。

答:(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方独

占对该专利的实施权,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包

括专利权人)均不得在此期

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

的方式实施该专利;专利权

人也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以与

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相同的

方式实施该专利。当然,独

占许可证的被许可方也只能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

围内享有这样的权利,在合

同约定的期间外或者地域范

围外专利权人仍然可以自由

地行使自己的专利权。

(2)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方

所应支付的使用费比其他任

何一种许可证所支付的使用

费要高得多,有的甚至要高

出60%一100%。

83.简述独家许可证的特点。

答:独家许可证具有以下特

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

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

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

权人自己却可以进行实施。

这一点也正是独占许可证与

独家许可证的区别。

84.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答:专利许可方的义务主要

有两项:①允许被许可方在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

利;②向被许可方交付实施

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

必要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

被许可方的主要义务是:①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

利,并不得擅自许可合同约

定之外的第三人实施专利;

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专利许

可证使用费。除此之外,合

同约定当事人双方还有其他

义务的,各方当事人都应当

严格履行。

85.简述专利许可方违约时

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答:如果许可方违反合同约

定义务,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利

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

部使用费外,还应当支付违

约金或者赔偿损失;②实施

专利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

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

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的,应

当停止其违约行为,支付违

约金或者赔偿损失;③违反

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

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

失。

86.简述专利被许可方违约

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答:如果被许可方违反合同

约定义务,应当承担以下责

任: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

-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

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

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

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支付

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②实

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范围

的,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

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

的,应当立即停止这种违约

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

损失。③违反合同约定的保

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或者赔偿损失。

87.简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所及的范围。

(1)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

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

实际上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

技术特征。现行专利法第56

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

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

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2)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

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

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

计。现行专利法第56条规

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

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

准。

88.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构

成要件。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

侵权行为系直接专利侵权行

为,它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

效的专利;②实施发明创造

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

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③实

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

营为目的;④实施的专利侵

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

为。

89.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

则。

答:(1)专利权有效原则即

原告请求保护的必须是一项

受中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

利权。(2)以权利要求的

内容为准的原则(3)技术特

征完整对待原则.(4)全面

覆盖原则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5)等同原则(6)禁止反

悔原则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

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应当适

用等同原则进行侵权判定。

(7)多余指定原则

90.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

法院有哪些?

答: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

人民法院是;(1)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2)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

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其

他中级人民法院不能作为第

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

纠纷案件。

91.简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

管辖的规定。

答:(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

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

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制造地不明的,由该产品的

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

院管辖。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

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法,由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许

可或授权他人实施专利的,

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

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

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

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

共有人的同意而许可他人实

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

可方实施了专利的,从而双

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

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辖。

(5)专利共有人未经其他共

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

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

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

共同侵权,则由受让方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2.专利侵权地的种类。

答: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

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

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

地,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

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

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实施

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

果发生地。

93.简述商标的含义与分类。

答:商标作为一种标记,具

有以下几个含义:①商标是

应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

记。商标的这一特点,使之

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标记。例

如国徽、会徽、厂标、路标

等。②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

务来源的标记。有了商标这

种标志,消费者就容易判明

商品的不同来源以至其质

量、性能或特点。③商标是

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具有显著特征的认为标记。

商标从不同的角度,依不同

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

型:①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

象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②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的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③商标按其不同的使用者分类。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④商标按其特殊性质可以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证明商标。

94.简述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

答:(1)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注册成商标使用。商品的特有名称如果(2)对于他人的注册商标,不能作为自己的商品名称使用。(3)在我国,商标一经注册,即可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商品名称一般不作为权利客体,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95.简述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

答: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物或其他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作用,其功能与商标所具备的商品来源的区别功能是不同的。从法律上看,商品装潢与商标变主要区别是:

(1)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为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形。而商品装潢无需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

(2)商标不允许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即商标的文字、图形不能涉及相关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等。而商品装潢则无此限制,其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品的内容往往一致。

(3)在我国的法律保护体系中,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96.简述商标与商务用语的区别。

答:(1)商务用语是为了经销商品而制作的广告用语和口号。

(2)商务标语不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不能为特定人独占使用;但有的商务标语如具有独创性和文学艺术价值,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

97.简述商标与特殊标志的区别。

答:(1)适用范围的不同。

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

标记,特殊标志是指在经国

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

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

究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

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

祥物等标志,它可以在与所

有人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

纪念品以及其他物品上使用

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

用该特殊标志的商品或服务

项目上使用。

(2)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

整。注册商标由商标法保护,

特殊标志则由1996年7月发

布的《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98.简述商标的作用。

答:(1)商品来源的标示作

用。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的

生产经营者和区别相同产品

不同来源的重要标志,有助

于维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

(2)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

商标可促进生产者讲究商业

信誉、提高商品质量;国家

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商标管

理,对优质名牌商品进行表

彰,对劣质商品进行督促、

改进。

(3)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

商标能够帮助消费者清楚认

牌购货,维护消费者利益;

如果商品质次价高,消费者

可依据商标寻找生产者和经

营者,要求退赔或调换。

(4)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商标可以作为广告宣传手

段,以打开市场,扩大销路;

较之广告,商标更具有经济

性、灵活性和宣传面的广泛

性。

13.我国现行商标法的主要

特点是什么?

答:(1)以发展社会主义商

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

为商标立法的出发点。

(2)以立足于国内兼顾国际

惯例为商标立法的原则。

(3)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商标立法的首要宗旨,重

心规定了商标注册、商标管

理、商标侵权等各项制度。

(4)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

册相结合的商标注册制度。

99.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的法律地位。

答: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注册

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

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注册

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

即是未经核准注册而自行使

用的商标。

在未注册商标中,除驰名商

标依《巴黎公约》的规定受

法律特别保护外,其商标使

用人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

使用权。但是,这并不意味

着未注册商标不受任何法律

保护。在知识产权法体系内,

未注册商标至少可受到两方

面的保护:一是反不正当竞

争法的保护;二是《商标法》

的有限保护。

100.简述注册商标注销与撤

销的区别。

答:两者的区别是:注销注

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终止其

商标权,发生注销情形时,

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日起终

止,注销公告以前的商标权

是有效的;撤销注册商标是

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终止

其商标权,发生不正当注册

撤销情形时,其商标权视为

自始不存在;发生违法撤销

情形时,则从撤销之日起终

止其商标权。

101.简述使用权与禁止权的

不同效力范围。

答:使用权与禁止权的区别,

在于两者有着不同的效力范

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

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

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非法使

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

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

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

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

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

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

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

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

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标;第

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

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

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

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

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

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

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

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

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

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

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

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

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102.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答:商标权酌内容包括使用

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使用

权即是商标权人对其商标享

有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

利。商标权人可以在其注册

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独

自使用该商标,也可以根据

其意愿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

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禁止权

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

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

的权利。商标权具有与财产

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

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具体表

现在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

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其商

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

见,使用权与禁止权是商标

权的两个方面的内容。

103.简述商标权的取得方

式。

答:(1)原始取得,又称直

接取得即商标权的取得是最

初的,是商标权的第一次产

生。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并

非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又

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在国际上,商标权的原始取

得大体上采用以下三种方

法:①通过注册取得;②通

过使用取得;③通过使用或

注册取得

(2)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

得,Bp商标所有人权利的取

得基于他人既存的商标权,

其权利的范围、内容等都以

原有的权利为依据。继受取

得有两种方式:①根据转让

合同,出让人向受让人有偿

或无偿地移转商标权;②根

据继承程序,由合法继承人

继承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104.简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范围。

答:(1)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

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

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

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

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

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

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

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

权。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

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

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具

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

理。

105.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申请

的基本原则。

答:(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

的原则。(2)同一申请中

的先申请原则。(3)同日申

请中的先使用原则。

106我国商标法禁止用作商

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

答: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

了以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

文字、图形:①同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

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

近似的文字、图形;②同外

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

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图形;③同政府间国际际组

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

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④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

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

字、图形,⑤本商品的通用

名称和图形;⑥直接表示商

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

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

点的文字、图形;⑦带有民

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⑧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

字、图形;⑨有害于社会主

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

影响的文字、图形;⑩县级

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

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

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

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

续有效。

10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审

查内容。

答:(一)形式审查,根据《商

标法实施条例》(2002)第

18条的规定,形式审查主要

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申请

手续是否齐备,二是申请书

件是否按照规定填写。

(二)实质审查,根据商标

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质审

查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

否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

款,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

突。

108.试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

具备哪些条件?

答:(1)商标的构成要素必

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

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

图形

109.两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

哪些?

答:(1)违反《商标法》第

10条、第11条、第12条规

定的,或是以欺骗手段或者

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

册。有两种情况。①违反商

标禁用标记,不得注册的标

记,不得注册的三维标志;

②商标注册是以欺骗手段或

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2)①违反对他名商标的特

别保护;②代理人或者代表

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

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

标进行注册;③商品并非来源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而使用地理标志;④违反对在先权利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110.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②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被争议人之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③申请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超过此时间提出的争议不予受理;④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者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⑤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属于商标注册不当的补正事由(即商标法第27条第1款所规定的理由),也不得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

111.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被争议的注册商标应进行哪些审查?

答: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注册商标的争议裁定申请后,应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形式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注册商标争议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②注册商标争议人申请裁定是否在法定期限内;③注册商标争议人是否按规定格式将《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④注册商标争议人是否在该商标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经商标局裁定,现在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⑤注册商标争议人是否缴纳了评审费。112.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以及商标异议程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申请主体不同。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而不正当注册商标的撤销请求人可以为被请求撤销商标注册人之外的任何人,甚至可以直接由商标局依职权撤销;商标异议的请求人则为任何人。

(2)适用对象不同。被争议的商标和被撤销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被异议的商标是初步审定并公告但尚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

商标异议具体程序是商标被

核准注册的必须程序,但对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及商标

注册无效的补正不是必须程

序。

(3)法定期限不同。对已经

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

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

注册之日起1年内;提出商

标异议的时间为该商标初步

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

内;提出不当注册商标的补

正请求时间则不限。

(4)申请事由不同。注册商

标争议的理由,即是在后注

册的商标与用于同一种或类

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

同或类似,其理由不能与核

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经裁

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提出

异议的理由,即是经商标局

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

了商标法的某一规定;撤销

注册不当的商标的理由,即

是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禁

用条款的规定,或者是注册

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者

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其注

册。.

(5)受理机关不同。争议必

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

为终局决定;异议则应向商

标局提出,对商标异议的裁

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注

册不当商标的撤销,既可以

由商标局依职权决定,也可

以由他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

会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

作出的裁定为终局决定,但

对于由商标局作出的决定,

商标注册人还可请求商标评

审委员会复审。

113.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的保护期限及其续展的

规定。

答:我国1982年商标法对国

内外注册商标人的专用权的

有效期限作了统一规定,即

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

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关于注

册商标的续展,商标法第24

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

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

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

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

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

限期。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

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该规定表明,在我国注册商

标保护期届满前后,注册商

标所有人均可申请续展注

册,而且不受次数限制。第

24条第2款规定:"每次续

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113B.简述提出注册商标续

展申请的条件。

答:关于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的条件,我国《商标法实施

细则》作了如下规定:①续

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

标专用权所有人,即可以为

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

是继承人或受让人;②提出

续展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其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6

个月内;③续展注册申请应

向商标局提出,并交送《商

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商标图样5份,交回原《商

标注册证》。

114.简述注册商标的受让人

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

答:注册商标尽管可以转让,

但受让人必须符合法律所规

定的条件,即:①使用注册

商标的商品必须是受让人合

法生产、经营的商品;②受

让人必须是符合我国《商标

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的"

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

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9

条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③转让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

品和烟草制品上的注册商

标,受让人应当按《商标法

实施细则》第9条的规定提

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15.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转让的限制。

答:①类似商品使用同一注

册商标的不得分割转让;②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

得随意转让,只有在征求被

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把

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③集

体商标不得转让;④联合商

标不得分开转让;⑤共同所

有的商标,任何一个共有人

或部分共有人不得私自转

让。

116.简述商标许可使用制度

的意义。

答:商标许可使用制度是现

代商标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

内容。对原注册商标所有人

而言,他可通过使用许可的

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

标,发挥其注册商标的经济

效益并从中获利;对被许可

人而言,他通过此方式获得

了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有利于凭借他人名牌迅速打

开产品销路并占领市场。同

时,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

有条件合作下,可以提供更

多的适销产品,调剂市场,

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

这一制度的建立,适应了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有

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117.试比较泣册商标的独占

使用许可与普通使用许可的

区别。

答: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

可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

规定的地区和指定的商品上

独占地、排他地使用注册商

标。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许可人不能再允许第三人使

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自己

也不能使用。由于独占许可

使用具有排他性,若他人实

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则被许可人不仅可以

要求停止侵权,还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普通使用许可,

是指许可人可以允许不同的

人同时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

使用许可。在此类合同中,

同一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为不

同的主体所使用。享有普通

使用权的被许可人,在发现

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时,可以协助许可人查明事

实并寻求司法保护。

118.简述订立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答:(1)被许可人应当是《商

标法》第4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

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

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

形或其组合。(3)被许可使

用的商品,必须是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部分或

全部,超出此范围的商品,

商标注册人无权许可他人使

用。(4)许可使用商标的期

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

专用权期限。(5)未经许可

人的授权,被许可人不得擅

自转让、注销或变更获得许

可使用的注册商标,也不得

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

标。

119.简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备案的目的。

答:我国商标法第26条规

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

报商标局备案。"该规定的目

的:一是为了便于国家商标

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

的管理;二是通过商标使用

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

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

益;三是通过《商标公告》

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

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

方便。

120.试述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

可人的义务包括:①保持注

册商标的有效性。在商标使

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许

可人不得将其注册商标向第

三人转让,只有经被许可人

同意后方能转让:不得放弃

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其

注册商标。②维护被许可人

合法的使用权,当第三人侵

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许可

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制止。③监督被许可人使用

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被许可

人的义务包括:①未经许可

人的书面授权,不得将商标

使用权移转给第三人。②保

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

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并

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地

和被许可人的姓名。③如被

许可使用的商标被他人侵

权,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

查明事实。④按合同的约定

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121.简述商标管理的概念和

内容。

答:商标管理是指国家有关

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

册、使用、转让等行为进行

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商标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商

标的注册管理、商标的使用

管理和商标的印制管理。

122.简述建立商标管理制度

的意义。

答: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具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

义:①规范商标行为,发挥

商标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

益;②可以增强企业和商标

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

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避免

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

件;③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

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123.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职责。

答: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有: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

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的

复审申请作出终局决定;对

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

申请作出终局决定;对不服

商标局驳回转让注册商标的

复审申请作出终局决定;对

不服商标局续展注册商标的

复审申请作出终局决定;对

其他人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

请求作出终局裁定;对不服

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的复审申请作出终局决定;

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

商标的决定的复审申请作出

终局决定。

124.简述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答: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核查制度;

②商标印制存档制度;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

125.简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答: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以下几种:①不按规定审查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②擅自承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的承印条件的商标;③不按规定健全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④非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对于上述第1、2、3种情形,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收缴其《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撤销其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对于构成非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的,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4条的规定处理;对于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的规定处理。

126.试述商标管理机关对商标使用的管理。

答:商标管理机关对商标使用的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另一个是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管理机关有权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予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检查商标使用的范围是否属于商标局核定的商品范围;②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③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转让注册商标;④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⑤检查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是否签订了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⑥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印制或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⑦加强对已被注销或被撤销

的商标的管理;⑧加强对商

标注册证的管理;⑨加强对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

管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

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于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未注

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

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8条

的规定;②未注册商标不得

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

似;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

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

商标;④使用未注册商标的

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

好,欺骗消费者;⑤未注册

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

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者地

址;⑥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

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

用未注册商标。

127.简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方式。

答:关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方式,我国商标法从两

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从对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来

保护。凡申请注册的商标与

他人先申请的或已被核准注

册的商标相抵触的,则驳回

申请,不予公告;凡异议成

立、争议成立或注册不当的

商标,均不予核准注册或予

以撤销注册。这些都体现了

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二是从制裁违法行为的角度

来保护。凡是构成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主

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均应采取

一定措施,对侵害人的行为

给予制裁,以保护注册商标

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1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

类。

答:(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人许可,在同晶上使用与其

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商品。种商品或者

类似商(3)伪造、擅自制造

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

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

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

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

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

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

为。

129.简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

施。

答:(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

行为。对于侵权行为人正在

进行的侵权活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立即停

止生产或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

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

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这

是修改后的《商标法》授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权

力,目的是要加大打击商标

侵权行为的力度。

(3)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

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

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

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

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30.简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1)犯罪客体。本罪所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

管理活动,即这种犯罪活动

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

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

争秩序。(2)犯罪的客观方

面。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

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标的标识等行为,且情节严

重。(3)犯罪主体。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

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单

位,只要实施了严重的侵犯

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为,均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

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出于故

意,否则行为人不承担刑事

责任。

131.简述修订后的刑法规定

了哪几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犯罪。

答:①假冒注册商标罪;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③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

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32.简述驰名商标的判断标

准。

答:在确定一个商标是否为

驰名商标时,应该考试该商

标在相关的公众范围内的知

名度。在实践中,一些国家

根据以下标准来判断其在公

众中的知名度:①该商标具

有较高的信誉,为公众所熟

知;②该商标在相当广大的

地域范围内部具有较高的影

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

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④该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量

大。此外,还有些国家要求

该产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等。

133.商标注册人中请认定驰

名商标应提交哪些证明文

件?

答:凡商标注册人申请认定

驰名商标的,应提交下列证

明文件:①使用该商标的商

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

域;②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

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

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

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

业中的排名;③使用该商标

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

售量及销售区域;④该商标

的广告发布情况;⑤该商标

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

间;⑥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

(地区)的注册情况;⑦该

驰名商标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论述题答案

134.试述我国法律对驰名商

标的保护措施。

答:(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

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

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

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8条

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

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

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

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

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

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

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

时间限制。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

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

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

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

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

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予以制止。由上可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禁止权范围可

以扩大到非类似商品上。对

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地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比

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

条的规定处理。

(3)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

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

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

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

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

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予以撤销。

如果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

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

公众误认的,仍然会损害驰

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这同

样也构成一种不正当竞争行

为。《暂行规定》要求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或

应当事人申请而予以撤销,

从而维护了驰名商标注册人

的合法利益。

此外,我国《商标法实施细

则》第25条将"违反诚实信

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

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

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

为,视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

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

为,商标局可依职权予以撤

销,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

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撤销该注册商标。

135.简述集成电路设计的原

创性要求。

(1)布图设计是其创造者自

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

其创作时在布图设计的创作

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

常规的设计。(2)由常规的

多个元件和互连组合而成的

布图设计,只有在其组合作

为一个整体。

136.简述集成电路设计不能

适用专利法保护的原因。

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

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并非

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能适

用专利法的保护。其原因如

下(1)布图设计并不取决

于集成电路的外观,而决定

于集成电路中具有电子功能

的每一元件的实际位置。

(2)布图设计尽管需要专家

的大量劳动,但设计方案不

会有多大改变,其设计的主

旨在于提高集成度、节约材

料、降低能耗:,因此不具备

创造性的专门要求。(3)

集成电路技术发展迅速,产

品更新换代很快,其布图设

计不适宜采用耗费时间较多

的专利审批程序。

137.为什么说集成电路的布

图设计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图形作品或者造型艺术作

品?

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

种三维配置形态的图形设

计,但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

上的图形作品或造型艺术作

品,因为:(1)图形作品是

由文字、图形或符号构成的,

'是一定思想的表现形式,而

布图设计则由电子元件及其

连线所组成,它执行着某种

电子功能,而不表现任何思

想。?(2)造型艺术作

品基于其"艺术性D-而非"实

用性"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布图设计是多个元件合理分布并相互关联的三维配置,是一种电子产品,不以其"艺术"性作为法律保护的条件。

(3)著作权保护期较长,如果将布图设计作为一般作品保护,不利于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138.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项。

答:根据国际条约及一些国家的立法来看,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项主要包括:①复制权,即专有权人重新制作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它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一项最主要的权项。⑧商业利用权,即专有权人为商业目的而利用布图设计或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它包括为商业目的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供销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或者其中含有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以及对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所构成物品的商业

139.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方式。

答:(1)主体资格。

按照我国《条例》第3条的规定,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2)客体条件

根据各国立法及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合格的客体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从目前各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立法规定来看,布图设计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自然取得、登记取得、使用与登记取得。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登记取得制。我国实行登记制度。在实行登记制度的国家里,登记的程序大致包括申请、审查、驳回复议、登记以及公告。

140.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私人的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的目的而复制布图设计,不构成侵权。

(2)反向工程。运用反向工

程对布图设计进行复制,不

构成侵权;但该行为必须具

备以下条件:①其目的在于

分析、评价布图设计,以便

在此基础上创作出新的布图

设计;②对于所复制的他人

的布图设计不能进行商业利

用;③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

符合原创性要求。

(3)权利穷竭。权利持有人

或其授权人将其布图设计或

含有其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产品投人市场后,该产品的

再销售、分销、进口等商业

利用行为,无需再经过权利

持有人许可,其商业利用权

即告用尽。.

(4)善意买主。依据不知情

不侵犯原则,凡不知道或不

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

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

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

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

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

权责任。,

(5)强制许可。凡第三人按

商业惯例经过努力而未能取

得权利持有人许可,或者为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主

管部门可以向需要使用布图

设计的人发放强制许可证,

但使用人必须向权利持有人

支付报酬。

141.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商业

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1)商业秘密必须具有

信息性。这里的信息性,是

指与工商业活动有关的经营

信息和技术信息,而不涉及

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取

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

(2)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

开性。未公开性是指信息不

为公众所知悉。

(3)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

性。

(4)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保密

性。

142.简述商业秘密作为无形

资产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和联

系。

答: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

权,即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

人采取保密措施,依法对其

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专有

使用权。它与有形财产的区

别在于,商业秘密不占据空

间,不易为权利人所控制,

不发生有形损耗,因此其权

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就无

形财产权的各项权能来说,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

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即有权对商业秘密进

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他人采

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与使

用;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

业秘密,而不受他人干涉;

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

他人使用以至转让所有权,

从而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

包括放弃占有、无偿公开、

赠与或转让等。

143.商业秘密权与传统知识

产权的区别与联系。

答:商业秘密权与其他知识

产权均归属于知识产权领

域,它们在客体的非物质性

方面具有一致性,即都是无

形产权。但商业秘密权并不

具备传统类型知识产权的主

要特征。商业秘密权不具有

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即权

利人无权排斥他人以合法手

段取得或使用相同的商业秘

密;商业秘密权的效力,完

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

度,一旦秘密公开即丧失权

利;商业秘密权不受地域和

时间的限制,商业秘密的保

密状态决定其权利的覆盖地

域和存续期间。

14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10条,简述侵犯商业秘

密的表现形式。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

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

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

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

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

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

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

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犯人

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

145.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的条件是什么?

答: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

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

理名称,而不是臆造的、虚

构的地名;②原产地名称的

使用人,是该产地名称利用

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

统技术的生产经营者;③原

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是驰

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

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

所知晓。

146.简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

名称的区别。

答: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

作为识别商品来源的地理标

记,具有相同的功能和近似

的含义。但两者存在不同之

处,货源标记仅是表示某一

商品的产出地,目的在于明

确说明该类商品的同一性,

使用范围较宽;原产地名称

除标示商品的来源外,还有

保护商品的特定品质、表示

商品所利用的自然条件和社

会条件的作用。因此,原产

地名称的使用更为严格。

147.简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商标的区别和联

系。

答: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与商标一样,都是表示商品

来源的专用标记,其目的在

于帮助消费者认牌购货,防

止消费者误认。但是,就其

基本功能来说,商标表明商

品出自于何"人",它与特定

的个体生产经营者相联系;

而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表

明商品出自于何"地",它与

特定的某类生产经营者相联

系。

148.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

称权的性质。

答: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客

体具有财产内容,他人擅自

使用即发生财产后果;同时

也是特定范围的若干生产经

营者的共有权,它不能为某

一个体所专有,而应该归属

于该地区或地方的相关的所

有生产经营者。

149.试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传统工业产权的区

别。

(1)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

性。共有权意味着:一是货

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不允许

由个人独自注册,若独家作

为商标注册则势必剥夺该地

域内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使用

权。二是在盗用、假冒货源

标记或原产地名称的行为发

生时,任一权利人都可提起

诉讼。

(2)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权不具有时间性。该项权利

无保护司的限制,是一项永

久性的财产权利。货源标记

或原产地名称权旨的是地理

标记,与某类生产者相联系

而存在,因此是一种无法肖

灭事由的永续性权利。

(3)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权不具有转让性。该项权利

虽具有"意义,但使用这一标

记的任何生产经营者都不得

转让或许可使用,这是由于

权利客体即地理标记的本源

性所决定的。

150.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法

定条件。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

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

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

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

种应具有新颖性。

(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

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

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

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

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

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

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

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

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

者特性保持不变。

(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

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

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

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

别。

151.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归

属。

答:品种权的归属。执行本

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

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

请权属于该单位;非植物育

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

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

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

委托育种或合作育种,品种

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

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品

种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共同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职

务新品种的申请权可以依法

转让。

52.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限

制。

答:(1)合理使用。利用授

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

活动,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

种的繁殖材料,均可以不经

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

使用费,但不得侵犯品种权

人的其他权利。

(2)强制许可使用。为了国

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审批

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

种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

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

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

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

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

裁决。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

或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

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153.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终

止情形。

①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

品种权的;②品种权人未按

照规定缴纳年费;③品种权

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要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④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品种权的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154.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哪些内容和文字?

答:企业名称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即禁止使用下列内容和文字:①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②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③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⑤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155.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答:在企业中,厂商名称具有特殊的区别功能和表示功能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有着紧密的联系:

第一,厂商名称与商标。前者是区别生产经营者即企业的标志,后者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两种标志附着于不同的载体,具有不同的表示功能,一般而言是不同的。但在有的情况下,两者可以合二为一。

第二,厂商名称与商誉。商誉是对企业的积极社会评价,它源于多种因素,包括企业的品质、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用户或消费者的关系等。这种以企业名誉、荣誉为内容的商誉总是与特定的商名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厂商名称是商誉的载体。

156.简述厂商名称权的法律意义。

答:厂商名称权或称商号权,是企业对自己使用或注册的营业区别标志依法享有的专用权。该项权利的法律意义是:①在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名称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使用,避免发生混同;

②在他人非法侵权而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57.厂商名称权的特点包括哪些?

答:厂商名称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共同特征,但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工业产权相比较而言,该项权利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①相对的排他效力。厂商名称权虽为工业产权的一种,具有绝对

性的特点,但仅在其有效登

记的范围内有排他效力,即

只有在其所属的同一行政区

域、同一行业内享有排他性

的专有权。②无期限的存续

效力。厂商名称权具有一般

人格权的某种属性,即无法

定的保护期限。

158.根据现行厂商名称的有

关立法规定,试述对厂商名

称权保护的主要表现。

(1)在法定范围内享有独占

使用权,禁止他人在核准的

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相同的

厂商名称,经相应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后,凡冠以市

名或县名的企业名称,在同

一市、县范围内,同行业企

业不得重名;凡冠以省名、

自治区名而不冠以市名、县

名的,在省、自治区范围内,

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凡使

用"中国""中华"字样为企业

名称的,在全国范围内?,

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

(2)企业名称经登记注册后

得以对抗第三人。①凡注册

登记的企业名称因相同而发

生争议的,按申请登记的先

后顺序处理,即先申请注册

的享有优先权;②盗用、假

冒他人企业名称的,即构成

侵犯厂商名称权,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59.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概念和特点。

答: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

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

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

行为。其特点可概括为:

(1)不正当竞争发生在竞争

活动之中。只有在经营活动

中即在竞争中才能产生不正

当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违反了诚

信、公正原则。经营者在市

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3)不正当竞争造成扰乱社

会经济秩序的危害后果。不

正当竞争是一种有目的的排

他性或伤他性的行为,是以

侵害相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

为直接目标的行为,其行为

的后果是阻碍市场竞争运行

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160.为什么将反不正当竞争

法归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体

系?

(1)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其他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作为

自己的保护对象,即对于侵

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因此,

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法条竞

合及优先适用何种法律的问

题。

(2)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各

类知识产权有关而相关法律

不能管辖的客体给予保护,

以此弥补单一法律制度产生

的"真空地带"。

(3)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各类

知识产权客体的交叉部分给

予"兜底保护",使知识产权

的保护对象连结起来形成一

个整体。

161.简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1)商品假冒行为。它

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

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指不

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

或商品声誉,致使其商品与

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

为。后者是指在表示商品的

质量及荣誉、产地或来源以

及商品的其他成分上作不真

实的标注,致使其他经营者

或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它是指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

对商品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

者误认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关于商

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各国采

取不同的立法例,有的制定

单行法,有的规定在不正当

竞争法中,有的适用一般侵

权行为法。我国反不正当竞

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

问题。

(4)商业诽谤行为。它是指

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虚伪

事实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对

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

声誉进行诋毁、贬低,以削

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商业

诽谤行为表现为捏造、散布

虚伪事实。该行为侵害的客

体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16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的宗旨和任务。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

旨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

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与其他

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以促进

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

权,并保证知识产权组织各

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其主要任务是:促进世界各

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协

调各国的立法、鼓励各国缔

结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

协定;执行巴黎联盟(包括

与该联盟有关的其他联盟)

和伯尔尼联盟的行政任务;

担任或参加其他促进保护知

识产权的国际协定的行政事

务;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

的立法及建立机构等提供援

助;收集及传播有关保护知

识产权的情报,从事和促进

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并

公.

163.简述《巴黎公约》所确

立的基本原则。

答:(1)国民待遇原则。即

巴黎联盟内任何成员国的国

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

可在联盟其他成员国内享有

各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该

国国民的各种利益。非成员

国的国民如果在成员国领土

内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

商业营业所的,也享有与成

员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2)优先权原则。即成员国

的国民向一个缔约国首次提

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

(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

外观设计及商标为6个月)

内,向所有缔约国申请保护,

并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

在后提出申请的日期。

(3)共同遵守的规定。在专

利方面:主要有专利独立,

发明人在专利证书中的署名

权,不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在一定条件下授予强制许

可,船只、飞机或车辆上使

用专利发明暂时进入另一国

家不认为是侵犯专利权等规

定;在商标方面:主要有商

标权独立和例外,不得因商

品性质而影响商标注册,对

驰名商标的保护,禁止作为

商标使用的标记等规定。

164.简述《商标国际注册马

德里协定》的内容。

答:要点:(1)国民待遇的

适用。①来源国,②国民。

(2)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当

事人、①申请当事人,②申

请注册的商标,③申请文件。

(3)国际申请的提出与受

理。①国际申请的提出,②

国际申请费用的支付,③来

源国注册当局对申请的处

理,④国际局的注册。(4)

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①国

际注册的法律效力,②邻域

延伸要求的提出,③各国注

册当局的批驳,④国际注册

与原属国保护的关系。商标

以及申请文件。

165.简述《世界版权公约》

与《伯尔尼公约》的区别。

答:(1)国民待遇原则,与

《伯尔尼公约》的区别在于

是否给予在本国有住所的外

国人以国民待遇,该公约缔

约国有选择的权利。

(2)权利主体与客体,该公

约规定著作权主体为"作者

及其他版权所有人"与《伯尔

尼公约》将主体限定为作者

不同。同时该公约并未像《伯

尔尼公约》那样详细列出受

保护作品的种类,其客体范

围规定较为笼统。

(3)权利内容与期限,该公

约未明确规定作者的人身权

利,是否保护由各国立法决

定,对财产权利也未详细列

举,仅强调翻译权、复制权、

表演权、改编权等。此外该

公约规定的保护期限较短,

一般作品为作者有生之年加

死后25年,实用艺术作品和

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

10年。

(4)版权标记,该公约规定

作品在首次发表时,每一件

复制品均需注明著作权标记

"①"、著作权人姓名、首次

出版时间。

166.试述《知识产权协定》

的主要内容。

(1)目标。协议在其序言中

要求缔约方承认知识产权为

私权,并指出协议的目标在

于"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

和障碍,促进有效而充分地

保护知识产权,保证知识产

权执行不会成为合法贸易的

障碍"。

(2)基本原则。主要有:最

低保护标准原则,即缔约方

应执行本协定的规定,但可

以在其国内法中规定比本协

议所要求的更广泛的保护。

国民待遇原则,除《巴黎公

约》、"白尔尼公约》、《罗马

公约》及关于集成电路的知

识产权条约有例外规定外,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缔约

方必须给予其他缔约方的国

民以本国国民的同等待遇。

但对于表演者、唱片制作者

及广播组织,国民待遇仅限

于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最惠

国待遇原则,除本协议所规

定的例外情况外,缔约方给

予其他任何其他缔约方国家

的国民所给予的任何优惠特

权和豁免,应同时无条件地

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的国

民。

(3)著作权保护。协议明确

了本协议与《伯尔尼公约》

的关系,要求缔约方必须遵

守《伯尔尼公约》(1971年

文本)第1-21条及附件(即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的

规定,但将该公约第6条关

于著作权人身权的规定排除

在外。

(4)邻接权保护。协议规定,

缔约方对邻接权保护的义

务,只限于协议规定本身。(5)商标权保护。协议明确规定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并允许各种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包括人名、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作为商标注册;缔约方可以根据使用来决定注册,但商标的实际使用不应构成申请注册的条件;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独占权,商标的首次使用以及每次续展注册的期限不得少于7年;缔约方可以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可以不允许实施商标的强制许可。

(6)专利权保护。协议规定可获专利的主题,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对于植物新品种,缔约方可采用专利方式或专门制度或两者结合给予保护。

(7)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协议要求缔约方对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给予保护,但协议未规定具体法律形式。(8)实施程序。协议规定,缔约方应从民事、刑事、海关方面保证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的保护。

(9)争议的防止和解决。协议规定"透明度"原则,即在争端预防方面,缔约方应将其依本协议制定的法律、规则、法院判决以及一般行政法规予以公布。在争议解决方面,协议规定了特别的争议解决机制,即原则上以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缔约方全体与另一方或几方协商。缔约方全体可作出裁决,若确认另一方严重违反关贸总协定,则经半数以上通过后可暂停违约方依该总协定享有的优惠待遇。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 问答题汇总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16.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17.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1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哪些人是有权取得我国著?作权的"合格人"? 19.简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期限的规定。 20.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什么? 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29.简述著作权转让的特点。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4)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 做多种选择。。 30.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3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几个特征。 32.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 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 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 3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 同的主要条款。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35.试比较著作权法定许可 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36.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制 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 3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 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38.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 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39.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 法定许可的规定。 40.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的构成要件。 41.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机 构的优点。 42.简述著作权法律保护的 执行措施。 43、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 种类。 44.简述专利的基本含义及 其特征。 45.简述专利权的概念及其 要素。 46.简述专利法的概念及其 调整对象。 47.简述专利制度的内容及 其特征。 48.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的 作用。 49.简述实用新型的概念和 特点。 50.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 特点。 51.我国专利法规定哪些对 象不能授予专利权? 52.试述可获专利的主题。 53.简述不影响发明创造专 利申请之新颖性的公开情况 有哪些? 54.简述现有技术的概念及 判断标准。 55.如何理解实用性的含 义? 56.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获 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57.简述外观设计获得专利 权的实质条件。 58.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59.简述专利申请权的基本 特征。 60.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形。 61.简述专利申请人的种类。 62.简述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6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哪些 专利申请原则。 64.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 及其确定。 65.简述优先权的含义、期限 及种类。 66.简述专利申请的审批程 序。 67.简述专利申请审查制和 不审查制的区别。 68.简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后的法律后果。 69.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 效的理由。 70.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 事实有哪些? 71.简述专利权宣告无效与 专利权终止之间的区别。 72.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 义务。 73.简述强制许可的种类及 基本特征。 7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判断某个单位或者个人是否 享有先用权,应考虑哪些方 面? 75.适用临时过境必须符合 哪些条件? 76. 试述我国专利法对专利 权的限制。 77.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的 特征。 78.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的主要条款。 79.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双 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主 要条款有哪些? 80.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中常见的禁用条款。 81.简述专利许可证的种类。 82.简述独占许可证的特点。 83.简述独家许可证的特点。 84.简述专利许可证贸易合 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85.简述专利许可方违约时 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86.简述专利被许可方违约 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87.简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88.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构 成要件。 89.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 则。 90.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 法院有哪些? 91.简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 管辖的规定。 92.专利侵权地的种类。 93.简述商标的含义与分类。 94.简述商标与商品名称的 区别。 95.简述商标与商品装潢的 区别。 96.简述商标与商务用语的 区别。 97.简述商标与特殊标志的 区别。 98.简述商标的作用。 13.我国现行商标法的主要 特点是什么? 99.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的法律地位。 100.简述注册商标注销与撤 销的区别。 101.简述使用权与禁止权的 不同效力范围。 102.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103.简述商标权的取得方 式。 104.简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范围。 105.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申请 的基本原则。 106我国商标法禁止用作商 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 10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审 查内容。 108.试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 具备哪些条件? 109.两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 哪些? 110.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 当符合什么条件? 111.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被争 议的注册商标应进行哪些审 查? 112.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以 及商标异议程序相比,具有 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13.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的保护期限及其续展的 规定。 113B.简述提出注册商标续 展申请的条件。 114.简述注册商标的受让人 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 115.简述我国商标法对注册 商标转让的限制。 116.简述商标许可使用制度 的意义。 117.试比较泣册商标的独占 使用许可与普通使用许可的 区别。 118.简述订立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19.简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备案的目的。 120.试述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21.简述商标管理的概念和 内容。 122.简述建立商标管理制度 的意义。 123.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职责。 124.简述商标印制单位的商 标印制管理制度。 125.简述违反商标印制管理 规定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26.试述商标管理机关对商 标使用的管理。 127.简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方式。 1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 类。 129.简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 施。 130.简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131.简述修订后的刑法规定 了哪几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犯罪。 132.简述驰名商标的判断标 准。 133.商标注册人中请认定驰 名商标应提交哪些证明文 件? 134.试述我国法律对驰名商 标的保护措施。 135.简述集成电路设计的原 创性要求。 136.简述集成电路设计不能 适用专利法保护的原因。 137.为什么说集成电路的布 图设计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图形作品或者造型艺术作 品? 138.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权项。 139.简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取得方式。 140.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限制。 141.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商业 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42.简述商业秘密作为无形 资产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和联 系。 143.商业秘密权与传统知识 产权的区别与联系。 14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10条,简述侵犯商业秘 密的表现形式。 145.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的条件是什么? 146.简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 名称的区别。 147.简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商标的区别和联 系。 148.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 称权的性质。 149.试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 名称权与传统工业产权的区 别。 150.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法 定条件。 151.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归 属。 答:品种权的归属。执行本 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 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大学版(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D) (5分) A.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特别引人注目 B.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复杂,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C.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简单,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D. 将“苹果”二字作为服装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具有显著特征;将“苹果”二字作为苹果酱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2. 某厂的“白玫瑰”注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欲办理续展手续。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D )(5分) A. 期满前6个月 B. 期满前后各6个月 C. 期满后6个月 D. 期满前后各12个月 3. “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D (5分)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4.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纯羊毛标志为:C (5分) A. 集体商标 B. 联合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防御商标

5.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的有:D (5分) A. 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以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B. 王某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其商标标志并出售 C. “娃哈哈”酸奶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果汁上使用“娃娃哈”商标 D.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经商标权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6. 下列行为中,属于对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的有:A (5分) A. 某学校在进行一项教学实验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B. 某学校受某公司委托开发一种新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技术 C. 某公司在生产其产品时未经允许使用了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D. 某公司在广告宣传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一项专利方法 7.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外国优先权期限为:A (5分) A. 十二个月 B. 六个月 C. 十八个月 D. 三个月 8. 小张完成了一项发明,2005年6月,小张将其发明在国内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首次发表。后小张就该项发明内容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B (5分) A. 已经丧失新颖性 B.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C.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12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D. 新颖性不因在先公开而受影响 多选题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5分/题,选做6题,共30分) 二、概念解析,比较(10分/题,选做2题,20分) 三、简答题(10分/题,选做5题,50分) 第一章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P11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P15 ①是一种财产权;②以无体财产为客体;③兼具人身属性。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P16 1、无体性: “无体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以及与之相关权利的最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无法有形占有;②权利的产生需要法律确认;③权利的标的不同于有形财产;④被侵权的可能性大。 2、专有性:具有排他性或独占性的特点。 与有形财产的专有性不同: ①有形财产的排他性表现在权利人能够据物排斥他人对峙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损毁,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表现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 ②有形财产的独占性是绝对的,一般也不受限制;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适当限制,而且还要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3、地域性 4、时间性

第二节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知识产权的原则:P26 1、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是指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调整有关社会关系,确认并保护知识产品创新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为知识产品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精神和物质条件,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法定原则:指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权利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人不得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 3、公示原则:知识产权的产生、内容及其变动、终止或撤销等形式都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他人能够获知该权利的真实情况。 4、权利限制原则:指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其权利的行驶作出合理而适当的限制,已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 二、知识产权法的体系:P45 1、著作权法律制度; 其保护对象主要是著作权、邻接权,还包括与传统知识或民间文学艺术有关的权利。 2、专利权法律制度; 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业标识权法律制度; 保护对象: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等。 4、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保护对象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 A、注册商标 B、文学艺术作品 C、录音制品 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3、知识产权( C ) A、是一种财产权 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 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 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 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 B、专利合作条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ABCD )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 B、是一种财产权 C、有地域性 D、受时间限制 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 A、原产地名称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 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 A、电视节目预告表 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 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 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 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 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 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 D、通用表格 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 A、《红楼梦》 B、《三国演义》 C、《西游记》 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 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 A.25年 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40年 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 A、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 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计算机软件 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 A、唐某 B、电视台 C、黄某 D、金庸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A、独创性 B、新颖性 C、表达性 D、可复制性 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BCD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C、某种商品说明书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3、下列选项中,财产权已不受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有(AB ) A、历法 B、中央文件 C、八旬老人王某18岁写的信,完成后一直未发表 D、WINDOWS98程序软件 4、下列作品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法,享有著作权的(ABCD ) A、即兴的未有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演说 B、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法庭辩论 C、相声、快书、大鼓等戏剧作品 D、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5、下列作品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文字作品(ABC ) A、戏剧作品 B、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 D、地图 6、下列作品中属于美术作品的有(CD ) A、摄影作品 B、建筑作品 C、书法作品 D、雕塑作品 7、下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BD ) A、李律师在法庭上即兴发表的代理词 B、马法官就某案撰写的判决 C、陈教授利用业余时间翻译了《民法通则》 D、刊登在专利公报上的某一发明专利的说明书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答案 第一部分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自然人作者是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方法,直接创作出反映自己个性和特点的作品的人。 2.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3.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著作权是一种对世权,属于绝对权。 4.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5.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的必要构成要件之一,独创性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独立创作的结果,即作者对作品的整体构思和具体的表达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在独创性的认识上,独创性与创造性不同,作品雷同并不意味着没有独创性。独创性并不排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作品的参考、引用和借鉴。 6.演绎作品,是对原作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后产生的作品。由于演绎作品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演绎作者独创性的二度创作,因此演绎作品是一种新作品。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在作者对自己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时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演绎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在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的著作权。 7.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之一,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即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通常不能转移和继承,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8.修改权是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修改是对原作品的完善,是再创作活动,修改作品的权利理所当然地属于作者,但是在某些情况下,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 第一编总论 1.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1)著作权(2)专利权(3)工业版权(4)商标权(5)商号权(6)产地标记权(7)商业秘密(8)反不正当竞争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表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存在 知识产权的特性:(1)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3)知识产权的非密封性(4)知识产权的人格性和财产权的融合性(5)知识产权的专有性(6)知识产权的有限性,包括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还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子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权的地位: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者是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在我国,其属于民法的范畴,尅也采取民事特别法的立法体例,不必归于民法典 第二编著作权 著作权概述第一章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 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后者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前这也是一种绝对权力,但受到地域.时间.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直至进入公有领域,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后者属性是完整的,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不同。前者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其保护的直接标的;后者所保护的是有新颖性. 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弃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前者要求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后者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只授予先申请人(3)权力产生程序不同。前者伴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后者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其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他别授权,进过一些程序才能产生(4)适用的领域不同。前者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后者主要保护在工业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3.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3)作者权利与公共权利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人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员的同一,对于尅也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 2.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1)前者的各作者之间不具备合意;而后者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2)前者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后者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3.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的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事实作者,即自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2018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真题(选择题部分及参考解析)

2018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真题(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国际公约中,规定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日即可获得著作权的是 A.《专利合作条约》 B.《伯尔尼公约》 C.《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应当具有 A.创造性 B.表达性 C.新颖性 D.独创性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 A.制片者 B.演员 C.导演 D.编剧 4.北京人艺在建院四十周年之际,上演了老舍的《茶馆》,导演为焦菊隐,主演为于是之、蓝天野等。作为戏剧作品,《茶馆》的著作权人是 A.老舍 B.北京人艺 C.焦菊隐 D.所有演员 5.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有关作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作者可以是机器人 B.作者不能是社团组织 C.作者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 D.作者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权利中,有时间限制的是

A.署名权 B.保护作品完整权 C.修改权 D.改编权 7.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声演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称之为 A.表演权 B.表演者权 C.肖像权 D.演绎权 8.孙志在甲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未就转载问题作出声明,乙期刊欲转载该文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经孙志许可,乙期刊不可以转载 B.未经甲期刊许可,乙期刊不可以转载 C.乙期刊可以转载,但应当向孙志支付报酬 D.乙期刊可以转载,但应当向甲期刊支付报酬 9.书法家潘云为武汉饭店题了一幅字,同意其在店内展示。仙草食品公司未经潘云和武汉饭店许可,将该幅字拍摄照片后印制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对于仙草食品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了潘云的发表权 B.侵犯了潘云的复制权 C.侵犯了武汉饭店的展览权 D.侵犯了武汉饭店的复制权 10.张小万创作水墨画作品《牡丹》,拍卖会上被企业家王磊购得,随后王磊让其员工李小梅临摹了该画,临摹作品摆放在办公室,原作赠与北京市博物馆收藏。水墨画作品《牡丹》的著作权人是

知识产权法单项选择试题

知识产权法单选题汇总 1.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应当实际使用,连续( )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A. 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2.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 。 A. 自愿注册原则 B. 全面注册原则 C. 强制注册原则 D. 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3.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是( ) 。 A. 使用侵权 B. 销售侵权 C. 反向假冒侵权 D. 标识侵权 5. 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 ) 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6.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计算。 A. 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之日起 B. 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C. 公告之日起 D. 核准注册之日起 7.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A. 中国国旗 B.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C. 本商品的通用图形 D. 官方标志、检验印记 8.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 ( ) 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4. 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已经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标, ( )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A. 不受时间限制 B.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1年内 C.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3年内 D.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 1.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计算。 A. 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之日起 B. 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C. 公告之日起 D. 核准注册之日起 9. 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已经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标, ( )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A. 不受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2 多项选择题;3、名词解释; 、 4、简答题;5 论述题;6、案例分析 、 、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着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上的 “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 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 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 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 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着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着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2020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

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享有。知识产品的真正创造者在被剥夺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后,只能从其雇主(投资者那里获得工资、奖励等报酬。 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与知识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一方面,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日益凸现,知识产品的商业投资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单靠个人自身的创造性发挥,已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从事知识产品生产的企业应运而生。投资者开办企业,雇佣职员,有组织的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知识产品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渐从个性创造向投资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在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推动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日益丰富,一面通过颁布新法,增加权利种类;一面通过调整旧法,增加新的权项。比如专利法上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著作权法上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禁止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权等。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内涵也日益拓展。作品的复制权也延及到将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从整体的知识产权法来看,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 4,知识产权法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识产权关涉社会利益甚巨,为防止权利人垄断其权利,侵害或减损社会利益,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准许第三人在支付适当报酬的情形下,可以不经其许可即能利用其知识产品,从而增进社会利益。因此,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设有一些限制,除了依赖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还设计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即其典型。近年来,令人关注的是在知识产权权利行使限制上的新进展。

知识产权选择题5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D ) A、有形物 B、无形物 C、信息 D、权利 2、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B )。 A、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 B、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 C、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 3、属于工业产权的知识产权有(CD ) A、著作权 B、著作邻接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4、知识产权是(AC ) A、对世权 B、对人权 C、支配权 D、请求权 5.口述作品也属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它不包括(CE ) A.报告 B.讲演 C.寒喧 D.授课 E.日常交谈 6、某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之星》管理软件,在我国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是(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7、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是(D) A、小说 B、戏剧 C、相声 D、时事新闻 8、下列选项中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C) A、口述作品 B、工程设计图纸 C、工商银行转帐支票 D、计算机软件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D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软件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10、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CDE ) A.计算机软件 B.广播小说 C.时事新闻 D.公开演讲 E.商标法 11、.著作权保护的是(B )。 A.作品的思想内容 B.作品的表达形式 C.作品的手稿 D.作品的名称 12、下列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C ) A.书法字帖 B.宫廷菜谱 C.化学元素周期表 D.地方志 7、《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非职务软件的著作权归(A )。 A.软件开发者所有 B.国家所有 C.雇主所有 D.软件开发者所属公司所有 13、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B)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14、胡某写了一篇长篇小说,题为《爱火难消》。某地方电视台未经胡某许可,也未向胡某支付报酬,将该作品改编成题为《干柴烈火》的情景喜剧。那么该电视台未侵犯胡某的哪种权利?(BCD ) A、发表权 B、著作权 C、改编权 D、获得报酬权 15、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勇敢历程》,编剧丙根据马某撰写的人物传记《勇敢历程》创作了剧本,演员王某在剧中扮演勇敢历程,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 A、丙 B、电视台 C、王某 D、马某 16、王某由所在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6000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B) A、应全部归王某所在单位 B、归王某所有,但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归王某所有,由王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D、归王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王某 17、某出版社1997年4月9日收到某作家以挂号邮件寄来的一部小说书稿。至同年10月9日,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答案(简答题)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简述着作人身权的内容。 4、简述着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5、什么是着作权的集体管理及其特征。 6、比较着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7、简述着作权许可使用与着作权转让的差异。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9、简述合理使用制度需具备的条件。 10、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11、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2、简述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 13、简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专利的强制许可 14、简述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必备条件。 15、简述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16、简述注册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17、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8、简述商标的特征。 19、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 20、简述商标侵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答:(1)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无形”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也不是指其与有形财产毫无联系,甚至根本对立,主要在于其保护对象——信息——的无形性,它没有较为固定的形状,不占据空间,但是知识产权最终仍需由有形物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通过报纸、书籍、电视等媒介的传播。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独立性。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与其他民事权利对象相比,具有其独特之处。(2)内容的支配性。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3)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4)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5)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3、简述着作人身权的内容。 答:(1)发表权,指作者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判断题(0 道) 二、单选题(20 道) 1. 某企业在未证得《虎》图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擅自将该图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白酒上,并获得核准注册。该企业的行为属于 A. 模仿他人的作品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B.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进行注册 C. 虚构事实真相伪造申请进行注册 D. 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图形进行注册 2. 在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后,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异议人对复审裁定不服,则 A.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可以请求国家工商局再复审 D. 也必须服从 3.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侵犯其专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 B.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乙双方都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再审 4. 申请人自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可以享有优先权。 A. 12个月、6个月、6个月 B. 12个月、12个月、6个月 C. 12个月、12个月、12个月 D. 12个月、6个月、12个月

5. 1998年5月4日,陈某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其后,陈某对该发明作了改进。陈某于1999年5月4日又就其改进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时,可享有 A. 两项专利权 B. 优先使用权 C. 国际优先权 D. 国内优先权 6. 下列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只有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单位才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B. 文字作品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C. 电影作品的制片者不可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D. 事实上的作者不一定享有著作权 7. 某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之星》管理软件,在我国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8. 邓某于1970年4月1日创作了一幅国画,1973年6月22日将该画的原件出售与曹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曹某自购得原件之日起享有该画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B. 国画是美术作品,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故曹某不能因为 购买原件而取得任何著作权 C.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原件的展览权 D.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9. 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二字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就“哈密”二字 A. 张某可以取得注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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